第二十三章

第二十三章

关砚臣将她的手握得更紧,他感谢老天如此厚爱他,赐给他如此美好善良的女孩,他深信未来无论发生什么事,他们都会并肩携手一直到老。因为,她爱他,他更爱她!两人的爱情禁得起种种考验,他们是相知相守的伴侣。

此时走廊另一端传来急促的脚步声,有个女人慌乱地东张西望,一看到关砚臣,立刻加快脚步奔过来,嘴里直问着。

「毓妮现在如何?她还好吗?我问了护士,她们告诉我毓妮已经转入普通病房了。」

她正是毓妮的亲姊姊——丁毓琇.

关砚臣简单地将事情经过交代了一遍,并安慰她毓妮没有生命危险,只是身体太虚弱,所以必须打点滴,并住院一天。

听完之后,丁毓琇先是松了一大口气。「幸好!没事就好,唉,我真的很心疼也很生气,她都几岁了,居然还那么任性、凡事都以自我为中心。从以前就是这样,只要我爸妈不肯答应她的要求,她就会以自残来要挟,明知不妥,但疼爱她的爸妈只好一次又一次地妥协,那时我妈还常常语重心长地告诫她,再这么任性将来只会自讨苦吃,她必须学会尊重别人,但她总是听不进去。」

丁毓琇说得眼眶发红。「上次和她大吵过后,我曾经打电话给她,好几次电话都被她立刻挂断,写给她的电邮她也完全不理会,后来,我也心灰意冷了……没想到她这次居然在台湾闹成这样,还在孩子面前自残,她都没有想到那一幕会对凯凯造成多大的伤害吗?她……她这算什么母亲?!」

关砚臣神情凝重。「我也有不对的地方,我应该多注意她不稳定的情绪。」

「不,根本不是你的问题。」丁毓琇拍拍他的肩膀。「我了解你的为人,更了解自己的妹妹。你别想太多,等她身体状况好一点,我会带她回阿根廷,那里也算是她成长的地方,适合她好好疗伤并沈淀,现在,我先进病房去看看她。」

一边说着,两人推开房门走进病房里,羽萌则站在门外守着,她知道丁毓妮还痛恨着她,不愿又刺激她。

听到开门声,闭着眼睛的丁毓妮怒吼。「通通滚出去,我谁都不想见,出去!」她早就苏醒了,只是不肯让任何人进来。

「毓妮!」

听到姊姊的声音,丁毓妮震惊地张开眼睛,不敢置信地看着对方。她怎么会在这里?她不是在阿根廷吗?

丁毓琇望着憔悴不堪的妹妹,以及她左手腕缠着的厚厚纱布,脸色逐渐苍白,语调颤抖地问着。「你这是在做什么?」

下一秒,她猝然扬起手,狠狠地挥下一巴掌,「啪!」

清脆的巴掌声响起,关砚臣和外头的羽萌都呆住了,被打的丁毓妮更是抚着脸颊,呆若木鸡地看着姊姊……

丁毓琇眼底满是痛惜,泪水已扑簌簌滚落,哽咽地吼出。「为什么要这么傻?你忘了还有一个亲姊姊吗?就算失去了全世界,你至少还有我啊!」

丁毓妮的眼眶慢慢发红,泪雾盘据,终于扑入姊姊的怀中,悲恸地喊出早已在睡梦中唤着无数遍的称呼。「姊!姊——」

门外的羽萌默默拭泪,关砚臣悄悄往后退,替她们把门关好。

数月后。

关砚臣的住家内满是宜人花香,女主人东羽萌每天都会从花店带回不同的鲜花,有时是灿烂的玛格丽特,有时是缤纷可爱的绣球花,今天则带回风姿妩媚的风信子和桔梗,放在造型简洁的玻璃器皿内,把室内妆点得更加优雅。

她和砚臣已经在上周举行婚礼,是她最喜欢的露天方式。双方亲戚和好朋友都穿着漂亮的衣服,开开心心地在阳日光明媚的户外享用自助餐,她穿着雪白小礼服和砚臣愉快地周旋在亲友之间说说笑笑,像是同乐会。凯凯也和一群小孩在另一端玩成一团,毫无拘束。

这是一场温馨的婚宴,没有什么重要来宾冗长的致词,更没有豪华的排场,新娘子也不用因为一直换衣服而不能和亲友畅快聊天,他们不刻意敬酒,更婉拒礼金或礼物,只想举办一场宾主尽欢的聚会,希望大家都以最轻松愉快的心情见证他们的婚礼。

此刻的她端着咖啡,坐在计算机前望着一封e-mail发呆,她已经反复看了好几遍,越看眼眶愈加湿润……

「羽萌:

最近好吗?

听姊姊说你和砚臣已经举行婚礼了,我终于克服内心的愧疚,鼓起所有的勇气写信给你。其实,这封信已经在我心底酝酿很久了……

我现在人在尼泊尔的偏僻山区内,跟随国际义工组织到这里教导贫困的孩子识字,并帮助他们筹建乡间的小医院,这封信还得请明天要到大城市办事的义工,帮我用计算机传送给你。

「国际义工组织」?相信你看到这几个字一定会哑然失笑,无法将这个名称跟我联想在一起,呵呵,几个月前,我也绝不相信自己会完全投入其中。

跟姊姊回阿根廷后,她不愧是最了解我的人,一开始先是放任我窝在房间里痛快地大哭,乱摔东西、咒骂所有的人,尽情地发疯、乱喊乱叫,只差没把房子拆了……

一个月后,她突然硬把我拉上飞机,直到飞机抵达目的地,我才知道自己被带到了什么地方——非洲最贫困的一个国家。我这才知道姊姊已经帮我申请加入国际义工组织,这个组织是带领义工队到全球所有严重落后的地方帮忙,教导当地人们基本的医疗消毒常识,并负责简单的教育。

刚开始我觉得很可笑,我丁毓妮可是从小吃好用好的娇娇女,怎么可能忍受这种餐风露宿的鬼生活?住的常常是简陋帐篷,吃的也极为简单,甚至只有干粮,卫生条件更是恐怖透顶!

我跟姊姊翻脸,每天都大吵说我要马上回家,但她一直扣留我的护照不甩我。然后,我逐渐看到一些改变我想法的事。

一个瘦到只剩一把骨头,衣衫残破不堪的老爷爷拄着树枝,一踱一踱地来找我们,从他走路的姿势就知道他的脚有很严重的问题。陪他一起来的瘦小孩说他们是翻山越岭走了两天才到这里的,只因听说有医疗队驻扎在此。

医生帮他进行手术,治疗他脚部的长年宿疾。听医生说,他得这个病已经有三十几年了,虽然没有立即的生命危险,但只要脚一着地,整双脚就会传来剧痛,严重时还会牵动全身的骨骼一起痛,被那种痛长年折磨下来,根本是生不如死!真不知道老爷爷是如何忍受这漫长的三十多年,还要拉拔孩子和孙子长大。

听到后,好多义工当场都转过身子抹眼泪,每个人都想到老爷爷当初走进医疗站,看到我们时,脸上那宛如见到一丝光亮的谦卑笑容。还有手术成功后,他一苏醒就顾不得身体仍很虚弱,拼命拉着我们每个人的手说谢谢,连站在旁边只负责工具消毒并换药的我,他都一直道谢,说我们是天使的化身,他高兴得都哭了……

然后,我又看到一些在贫瘠山区负责运送木材的工人,每天扛着木材到小镇上一家木材店换微薄工钱,忙了一整天,不断来回走在碎石遍布的山径上,连脚都起水泡了,换到的钱却可能还不够一家人的温饱。

他们的肩膀都因长年背负重物而有些变形,可他们却十分乐观谦卑,看到我们还是露出了感恩的笑容。那些人毫不抱怨的笑脸,像是一个个大巴掌,啪啪啪啪地打在我脸上,终于将我完全唤醒。

我终于意识到——我,丁毓妮,是多么的肤浅可耻。一直生活在富裕国家,不要说衣食无缺,连没有买到当季限量的名牌包包都可以生闷气一个月。然而,在地球很多角落,有很多人却是这样地生存着,可他们乐天知命,从不抱怨。相比之下,我的行径真是愚蠢可耻!

我真的真的很愧疚,觉得自己过去的三十年生涯活得浑浑噩噩,完全辜负老天爷所赐给我的,我更惭愧自己往日的偏激行径,伤害了最亲的家人,包括我的儿子。

我不敢说自己改变了,但现在的我非常喜欢跟随义工队到处贡献心力,带着劝募得来的金钱和物资,千里迢迢地到任何一个贫困地区,给予他们温暖,教导当地的孩子基本知识。

我终于知道以前的我为什么常常发怒、觉得不开心,因为那种纸醉金迷的「欢乐」根本不是真正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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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宝贝爱作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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