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不行,万一我去试探了,发现她也喜欢我,不就非得交往不可?」要是知道熊沂蓓对他也有好感,他怀疑自己还能按捺得住。再说,要他先去试探她的意思,确认她对他有好感才出击,总觉得太狡猾了,他不屑为之。
曹冠珩长叹一声。「难道自恋是没药医的吗?」八字都还没一撇呢,就在担心人家爱上他要怎么办。
「大哥,我是认真的!」曹季海抗议,就知道大哥会消遣他。
「我也是认真的,这种事就像喝水,冷暖自知,你与其在这里抱头苦思生活会不会被改变、被改变的感觉会是怎样,不如亲身去体会,大不了就是被拒绝,又回到你的单身生活,机率是五五波——不,我看是八成,根据我阅人无数的经验,女人对自恋的宅男不太捧场。」曹冠珩开导之余,不忘亏小弟一下。
「别闹了,大哥。」曹季海无奈的叹气。「你以为我愿意当宅男吗?还不是我这长相太招蜂引蝶,最近居然有美少女为了看我,到我们家巷口的便利商店打工,你看看,我才走出家门几步就造孽,怎么敢轻易表白感情?你明白这种身为花美男的困扰吗?」
「那是因为美少女没看到我,才把你当一回事。」
「我要把这话告诉大嫂喔。」曹季海嘿嘿笑,嗟,大哥根本是五十步笑百步,跟他一样的自恋嘛。
「你是不是觉得刚才伤我的心一次不够,要伤我第二次?真让我难过啊。」
「啊,开玩笑嘛,小弟岂敢让大哥伤神?刚才的话当我没说,你好好保养你脆弱的心肝吧。」嗅到报复的气息喽,曹季海很孬的立刻竖白旗。
提到爱妻,曹冠珩才想起她嘱咐转达的事。「对了,你大嫂要我告诉你,你拜托她写的那些东西,她都弄完了,要你找时间过来拿。」顺口一问:「你要她写什么?」
「噢,是我朋友做的问卷,请大嫂帮忙填写,我过两天就去拿。」听起来大哥并不清楚大嫂经手了什么,曹季海也就含糊带过。
「嗯,不聊了,我要去陪女儿了。说真的,你与其一个人想东想西,不如直接去打探那位小姐的意思,说不定她根本没把你放在心上,你在这边瞎想,全都是自寻烦恼。」
不愧是大哥,报仇很快,这记充满负面暗示的回马枪,杀得曹季海内伤,抱着枕头,瞪着天花板失眠,除了改变现况的不安,还勾起可能被打枪的恐惧。
他怕什么?
被拒绝?怎么可能啊!
先不论他俊俏的外表、卓越的才识、聪颖的脑筋,他还有更多不为人知的优点,熊沂蓓要是知道了,相信她也会同意,他就是活生生的言情小说男主角,任何女人都不会拒绝他的追求。
要说他有什么缺点,就是太过完美无瑕,会导致伴侣的压力或自卑,但在他无意中上演英雄救美后,她肯定只会对他更死心塌地——唉,他怎地都在考虑她的反应与感受?
他静静寻思对她的感觉,竟找不着一丝排斥,虽然她刚被另一个男人抛弃,他并无芥蒂感,看见她惨兮兮的模样,他只感到淡淡的怜惜,更是难以忘记隔着车窗看见的那双红肿眼眸,他到现在还在后悔,在她伤心无助时,他竟撇下她离开。
本来应是客观的评估涉及情爱的可能,内心的天平却像是早已失衡,一味的偏向她,甚至有些冲动,催促着他去追逐,那一抹动心的感觉……
但他们是应酆畋之邀,才有了交集,现下他要拿什么理由去接近她?
太久没接近异性,他竟然一点「步数」都想不出来,最自负的聪明才智,此时却失去作用。
长夜漫漫,他陷入苦思……
本以为挂了电话,与曹季海的牵连就到此结束,但在该认真写稿之际,熊沂蓓却屡屡分神去关注他的部落格,关心着少了她的计划,进展得如何了?
两天后,作家们的联合部落格正式开张,为了冲人气,天天都有新文章密集刊出,记者也来采访,曹季海与其他作家轮番接受访问,畅谈理念,有了他的组织主导,以作家们原先各自的人气为基础,加上新闻的推波助澜,联合部落格的声势水涨船高。
她也更看清自己错过了什么:她为着有形的金钱,错过了无形的宝贵经验。
身为有经济困难的普通人,屈从于现实的压迫,她不觉得可耻,但是看着这些怀抱理想而逐梦的作家们,她很羡慕。
因为羡慕,于是天天追着部落格看,看了几天,她却越看越诧异。
现代人在利用网络时,寻找的多半是吃喝玩乐的信息,走到哪儿都要上脸书「打卡」,一切以找乐子为出发点,因此有很多部落客提供这类讯息。
但这个部落格的主题却很希罕的完全不「夯」——前天的主题是各地的公园,昨天介绍台湾的山林,今天谈的是随处可见的流浪猫,这些乏味的主题,被作家们的生花妙笔,包装出吸引人的趣味性,篇篇都有极高的点阅率。
这些主题一致传达出关怀社会与环境的讯息,她不难推测,是主办者曹季海蓄意的安排。
她原本以为,他雄心勃勃的计划,是从「利」字出发,是为了让作家们互相抬轿,提高名气好卖书,实际上却不是这么狭隘,他将部落格当作人气的工具,同时打算运用这股人气来发挥正面影响吧?
原来啊,他不只有一张温暖的笑靥,还有着博爱的温厚心思,更具有深谋远虑的头脑。看来他是打算将他的理念推广出去,号召更多参与者,一同关心生活周遭的问题。
她第一次碰到这么有心计的男人,却心机得让她好激赏,每读到一篇新文章,对他的佩服就添一分,对他的好感也在无形中滋长。
虽然见不到他,他却在她心上烙印得更深了……
直到这天交稿后,熊沂蓓出门购物,回程顺便前往出版社,去拿读者的来信——王素玲虽然提醒过她,她还是忙得忘了。
到了出版社,熊沂蓓对这儿是熟门熟路了,编辑们也都认得她,她一面跟大伙儿打招呼,一面走向王素玲的办公座位。
「熊沂蓓!」王素玲一见她,就激动得直嚷,嗓门大得骇住熊沂蓓,咚咚咚连退三步。
「怎么?要修稿吗?」她一小时前才交稿,编辑这么快就看完了吗?蓦地想到更不祥的可能,她粉唇微颤的问:「难道……稿费还要下修?」
「你红了啊!」王素玲「砰」的把一个小纸箱放到她面前桌上。「好多读者写信给你!你看!」将纸箱翻过来,「唰」的倒出一堆信封。
「哗……」五颜六色的信封,眩花了熊沂蓓惊叹的双眸,写作这么多年,这还是头一回一口气收到这么多信,粗略一瞄,信封的字迹都不同,是不同读者寄来的。
「我写得这么好?」纤手感动的轻按在胸口,她快要喜极而泣了,呜,辛苦耕耘多年,终于有收获,获得这么多读者的肯定,好高兴!
「是啊,你越写越好啦!」王素玲乘机给她打气,给她出主意。「记得在你的部落格发短文,感谢读者来信,顺便帮套书宣传一下,下次做套书活动我也把你排进去,把你排在套书第一个,营造天后的气势……」
「那能顺便调高稿费吗?」熊沂蓓马上打蛇随棍上地提出务实的要求,读者的来信固然很棒,能反映在稿费上就更实惠了。
「这个嘛,还要看卖量如何……」王素玲马上顾左右而言他。
就知道,什么都好谈,就是钱关难过,反正她心情正好,暂时不计较,取出刚买的果汁犒赏编辑们。「来来来,请大家喝蔓越莓汁,养颜美容哦……」
片刻后,熊沂蓓的购物袋里多了二十几封信,笑吟吟的离开出版社,心情好极了。在等公交车时,她拆信阅读,正读得眉开眼笑时,接到好友来电。
「……好啊,我正好有空,过去帮你签,你在哪儿?」听到好友所在位置,她有点诧异。「你会打那个哦?那边我知道,我马上过去……」
「喂,酆畋,轮到你啦!」
「哦。」酆畋收起手机,瞧瞧撞球台上四散的彩色硬球,抬手随便击中一球,硬球在绿色台布上碰撞乱滚,没一颗落袋,这一记显然根本没有好好瞄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