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水晶灯的珠帘以高低不同的层次向下垂,透明的水晶灯包裹着黄色的灯泡像花朵一样盛开,透露出优雅梦幻的光泽。
这是一间非常高档的法国餐厅,采预约制,非会员无法进入。
孔礼明是这间餐厅的常客,一个月总要光顾个几次。除了偶尔和朋友一起用餐以外,大部分的时间还是用来招待客户。
今天也不例外,不,应该说今天更特别,因为他今天接待的不只是客户,亦是好友的父亲,来自英国的约翰?包森爵士,是他在英国留学期间的同学——丹尼尔?包森的父亲。丹尼尔?包森是孔礼明除了樊谒伦、左驰宇、车廷佑以外,跟他交情最好的朋友,孔礼明招待约翰?包森自是不遗余力。
「很遗憾丹尼尔这次不能和约翰伯父同行,他一直希望能来台湾看看。」孔礼明有礼地跟约翰?包森寒暄,对他来说,他不只是好友的父亲,更是公司重要的供应商,一刻也怠慢不得。
「他差点就把自己装在行李箱跟着来了。」约翰?包森幽默回道。「如果不是苏格兰分公司有一些事需要他亲自处理,也轮不到我这个老头子上场,你们也可以乘机相聚,好好聊一聊。」
「我想和丹尼尔聊天多得是方法,我倒是很感谢丹尼尔没把自己装进皮箱,让我有亲自接待约翰伯父的机会。」这虽是客套话,却发自孔礼明的内心。在英国求学期间,他经常出入包森家,包森夫妇把他当成自己的儿子看待,对孔礼明非常好,让他感受到家庭温暖。
「你还是那麽谨慎有礼。」约翰?包森很了解孔礼明。「虽然这麽做比较不容易出错,但我还是希望你能更开放些。」人生才会快乐。
「我会尽量达到您的要求。」即使面对约翰?包森,孔礼明仍摆脱不了生疏客气,约翰?包森只能叹气。
约翰?包森知道孔礼明的身世复杂,虽然出身豪门,但因血统的关系备受质疑。因为非婚生子的身分,让他在孔家吃尽苦头,因此养成凡事小心的个性,就算对再亲近的朋友,也很难真正敞开心扉。
「有关最近的那一批货,就以你说的价钱为准,我会要丹尼尔重新拟定一份新的合约给你,一个星期後,你就能收到新的合约。」约翰?包森在精神层面上帮不上孔礼明的忙,只能以实际行动挺他,而这也是他最需要的。
「谢谢您,约翰伯父。」听见约翰?包森的话以後,孔礼明松一口气。
这份合约延宕了许久,历经了好几位采购经理,甚至连集团执行长都出动了还搞不定,最後万不得已才交给他,就是想利用他和包森父子的好交情,做成这笔交易。
「你也知道,如果不是你出面,我绝不会同意签下这份合约。」约翰?包森也明白孔家打什麽主意,他们既想利用孔礼明,又不想给他任何实权,就怕他一旦掌握权力,会夺走孔家的财产。
「我很清楚约翰伯父您有多想帮我,也说不出我有多感激您。」孔礼明比谁都清楚孔家有多残忍无情,不要说他的大妈、同父异母的哥哥,就连他父亲都把他当成一粒棋子,对他没有多少亲人之间的感情。
「你老是被你的家人这麽耍着玩也不是办法,你有想过自己创业吗?」约翰?包森之所以愿意帮孔礼明,除了他是儿子的好朋友之外,他本身的才干也是吸引他的原因之一。约翰?包森认为以孔礼明的商业头脑之灵活,敏锐之嗅觉,就算不仰仗孔家的财力,也能自己闯出一片天,实在不需要留在孔家受气。
「不瞒约翰伯父,关於您的提议,我已经在私底下悄悄进行。」孔礼明不是笨蛋,他在孔家是什麽处境他心里有数,早早就为自己找出路,大学时期就开始进行投资,几年下来,已经累积一笔可观的财富,作为他日後创业之用。
「很好,看来我是白为你操心了。」约翰?包森十分满意他的答案。「日後有需要用到包森家的地方,尽管开口,就算丹尼尔不帮你,我也会帮你。」
「我会的,谢谢约翰伯父。」孔礼明真的很感激包森父子,虽然他们远在英国,对他的关心却没少过,只可惜距离太遥远,否则必定是他最坚强的後盾。
「约翰伯父,这间餐厅的鹅肝特别鲜美,牛排也煎得特别香,您要不要尝试看看?」孔礼明充分掌握约翰?包森的喜恶,他尤其锺爱法国料理,无论去到哪个国家,第一件事就是找当地知名的法国餐厅品嚐美食。
「听你这麽说,我一定得尝试了。」约翰?包森果然一提到吃,精神就来了,任何事情都抵挡不住美食的力量。
孔礼明微笑拿起挂在墙边的话筒,拨内线请服务生来他们的包厢点餐。孔礼明之所以挑选这间餐厅,除了餐点精致可口以外,最重要的还是看中它的隐密性,包厢式的设计可以区隔一些不必要的杂音,尤其他们所在的这间包厢位於角落,最舒适也最隐密,从任何一个角度看都适合拿来谈事情。
最後由餐厅经理亲自为他们点餐。只见餐厅经理用流利的英文为约翰?包森介绍餐厅的招牌菜,中间不时夹杂着法文,一边和约翰?包森讨论主菜的做法,一来一往之间,充分显现出餐厅的水准。
约翰?包森对孔礼明挑选的这间餐厅相当满意,从他用餐时脸上的满足表情就可以看得出来,他很喜欢这间餐厅的料理,身为主人的孔礼明亦深感荣幸。
从前菜到汤品,约翰?包森都赞誉有加,到了最重要的主菜,他更是吃得津津有味,不曾放下刀叉。
孔礼明和约翰?包森一边闲话家常,一边享用美味的餐点。
包厢外的开放区,也是客满。
大家都对大厨的手艺赞不绝口。用餐时服务生不时穿梭在各桌之间服务客人用餐,美妙的音乐自喇叭流泻而出,整体气氛祥和而美妙。
「我听丹尼尔说你除了他以外,在台湾也有不少好朋友。」约翰?包森以为凭孔礼明的个性,很难真正做到交心,结果出乎他的意料之外。
「只有几个,他们目前正在泰国度假。」孔礼明想起樊谒伦、车廷佑、左驰宇那三个损友,今天是樊谒伦的生日,想必他们已经玩疯了,说不定还举杯向他致意,感谢他没跟上队伍破坏他们的玩兴。
「那也是很棒的一件事。」能交到可以交心的朋友。
「是啊!」孔礼明微微一笑,拿起红酒帮约翰?包森斟酒。
「奇怪,外面突然变得这麽吵?」约翰?包森注意到包厢外传来吵杂的声音。
「我去看看怎麽回事。」孔礼明放下红酒,推开椅子起身。
餐厅包厢的隔音设备属专业等级,能够隔绝大部分声音,优点是外面的人听不到里面的人说什麽,同样的,包厢内的人也很难听清楚外面的动静。
孔礼明用力打开包厢的门,迎面而来的是白色的浓烟,和不断晃动的黑影。
这是?
他脑中的疑问尚未能成形,一阵刺鼻的烟雾向他扑来,呛得频频咳嗽。
「咳咳!」浓烟不只让他的喉咙乾痒,甚至无法呼吸。
「发生了什麽事?」赶到孔礼明身边的约翰?包森也被满屋子的浓烟吓着,并开始咳嗽。
孔礼明无法回答约翰?包森的问题,因为他也不知道餐厅出了什麽事,一分钟之前大家还在愉快用餐,下一秒钟就被浓雾包围。
「失火了!」
「快逃!」
一团烟雾中,无数晃动的黑影不时传来尖叫声,孔礼明这才发现事态严重。
「约翰伯父,餐厅发生火灾,我们必须马上离开。」看来包厢不只隔音好,连通风设备也不错,这麽大的烟雾竟然全都排掉,要等到外面已经开始骚动,他们才发现苗头不对。
「什麽?!」约翰?包森闻言大吃一惊,第一时间想冲出去,被孔礼明拦下来。
「等一下,约翰伯父。」不能轻举妄动。
「你在做什麽?」约翰?包森看着孔礼明走回包厢,拿起餐巾,把水杯内的水倒在餐巾上,然後走回他身边,将沾湿的餐巾交给他。
「约翰伯父,请用这条餐巾捂住你的鼻子及嘴巴,避免吸入太多浓烟。」孔礼明吩咐约翰?包森。
「你呢?」约翰?包森担心地看着孔礼明,因为他把水喝光了,只剩下少数的清水,都用在给他的餐巾上,他自己没有任何防护。
「我没关系。」孔礼明摇摇头,自认为挺得过去,殊不知情况比他想像中来得严峻许多。
约翰?包森拿着湿餐巾遮住口鼻,孔礼明则是脱下西装外套遮掩,效果虽然没有湿餐巾来得好,但聊胜於无。
「楼梯在哪里?」
「到处都是浓烟,根本看不到楼梯在哪个方向!」
每个人都在找楼梯,孔礼明也是。浓烟不只让他失去方向感,也让他眼泪直流,有好几次,他都被烟燻得睁不开眼睛,得先把泪水眨掉才有办法前进。
「咳咳!」更糟的是浓烟不断窜进他的口鼻,直侵入肺部。
「礼明,你还好吗?」约翰?包森因为有湿餐巾保护,没吸进那麽多浓烟,但再不赶快脱离火场,恐怕也撑不了多久。
「还好。」孔礼明用西装把面前的浓烟挥散,趁隙看见楼梯的方向。
「约翰伯父,我找到楼梯了,我们快走!」孔礼明紧紧抓住约翰?包森的手臂,将他一步一步小心带下楼梯。
他们一走下楼梯,马上面对更大的难题。
一楼已经变成一片火海,温度高得吓人,烟雾浓密到伸手不见五指。
「救命啊!」
蹬蹬蹬蹬蹬!
求救的呼叫声和脚步声在他们四周响起,餐厅内的隔板开始崩裂倒塌,他们再不赶快逃出餐厅,怕是会葬身火场。
呜咿呜咿~~
一团混乱中,孔礼明彷佛听见消防车的声音。
「咳咳!咳咳!」约翰?包森手上的餐巾因为高温已经失去作用,孔礼明的情况更糟,他在没有任何防护下吸入大量一氧化碳,这会儿已经快支撑不住。
「里面还有人吗?」
「好像都已经逃出来了!」
他依稀听见消防人员的对话,但他无法确定自己有没有听错,因为他的头变得很重,不太能思考。
「礼明!」约翰?包森看得出孔礼明的情形不对劲,他的眼神过於呆滞,行动也过於缓慢。
……不行!
孔礼明摇摇头,命令自己清醒,无论如何都得救约翰?包森出去,他不但是公司重要的客人,同时也是他好朋友的父亲,就算得牺牲自己的性命,他也要让约翰?包森脱离火场。
一团烈焰之中,孔礼明看到远处晃动的黑影中透出一丝光亮,瞬间明白那是出口。
孔礼明於是紧紧抓住约翰?包森,一口气带他往前冲……
好大的火势!
面对已然成为一片火海的餐厅,巴槛浓呆呆站在马路上仰望这骇人的景象,差点忘了自己的任务。
「巴槛浓,你在发什麽呆?赶快去接水!」分队长从消防车丢下一条消防水带,一边大吼,她才清醒过来。
「是,队长!」她习惯性地摸摸马尾,才发现她早已把头发剪得跟男孩子一样短,她想消除紧张得另想办法。
「记住你只是後备人员,负责支援工作,千万不能逞强冲进去救人,知道吗?」分队长怕巴槛浓只顾着当英雄,忘了自己真正的工作,最後可能人没救到,自己反倒牺牲。
「是,队长!」尽管巴槛浓确实很想当女英雄,但她也知道自己只是菜鸟,最好安分守己,上头说什麽她就做什麽,不要有多余的动作。
分队长不放心地看她一眼,跳下消防车,往火场奔去。
今天是巴槛浓第一天正式到消防队上班,连消防队有哪些同事都还没认识,就碰到本月最大一场火灾,本来分队长是考虑让她在局里留守,但是因为这把火烧得太猛烈,怕人手不够,所以她才有机会跟着队友出勤。
她遵从分队长的指示做後援工作,只见她快速拉开消防水带,利於从消防车取水。
「巴槛浓,消防车的水不够用,去想办法借水!」分队长见火场火势猛烈,当下判断得现场取水,否则灭不了火。
「是,队长!」巴槛浓像只九官鸟不断重复相同的话,在这每一秒都要把握的战场,没有时间抱怨。
既已接获任务,巴槛浓唯一能做的只有使命必达。她到隔壁跟大楼管理员说明她要调用大楼水源灭火,大楼管理员马上带她去屋顶水塔取水。
她利用对讲机与分队长通话,幸亏这栋楼只有七楼,送水方面不算太困难,她费了一番手脚接消防水带,最後终於顺利送水。
分队长担心她力气不够,要她离开水塔,换另一名男性消防员上去取代她的位置。巴槛浓虽然很想抗议,但她是菜鸟,本来就没有什麽立场说话,只能服从命令。
她再次回到餐厅外的马路,忧心忡忡地看着火场,所有消防同仁都已经尽力在灭火,但由於餐厅内部装潢都是易燃物,想马上扑灭并不容易。
「太恐怖了。」
「呜……」
还好餐厅内大部分的人都逃出来,受伤的人员也都送往医院,算是不幸中的大幸。
就在巴槛浓庆幸没有生命的损失之际,餐厅的门口突然出现两道黑影。
咦,餐厅里面还有人?
她本来以为那两个人会自行脱困,没想到只看见一个人冲出来,另一道影子倏然消失。
冲出来的人情况也没好多少,他一离开火场马上倒下,巴槛浓连忙冲上去。
「Sir,areyoualright?」对方的脸已被烟燻黑,巴槛浓是由对方的发色和体型,判定他是欧美人士。
对方似乎想说什麽,但只是看她一眼後随即昏过去,巴槛浓急忙招来救护人员将他抬上救护车。
「他就拜托你们了!」巴槛浓看着救护车的门关上,然後向後转直接跑进火场。
虽然分队长警告过她不可轻举妄动,但若因为她的迟疑而害人送命,她会一辈子良心不安。
她猜想刚刚那道突然消逝的黑影,应该是那个外国人的朋友,很可能是用尽自己全身的力气将那个外国人推出来,自己却因为体力不支倒在火场,她必须将他救出来。
巴槛浓的判断是对的,孔礼明确实没逃出火场,不过他不是因为体力不支,而是吸入太多一氧化碳失去意识。
她当下第一个反应是冲过去,蹲下来想办法弄醒孔礼明。
「先生,醒醒!」她毫不客气地拍他的脸颊,孔礼明第一时间并未清醒,她只好再接再厉。
啪啪啪啪!
「你快醒过来!」拜托,她已经违背命令,别害她真的葬身火场,她会恨他一辈子。
女……女孩子?
来自耳边的急切呼唤,将孔礼明自死亡边缘拉回来。
他勉强睁开眼睛,映入眼帘的是一张被黑烟燻黑的脸孔,顶着一头短到不能再短的乱发,和一双明亮的大眼睛。
……原来是一个年轻小夥子,他搞错了。
眼看着孔礼明又要闭上眼睛,巴槛浓连忙问:「你能站起来吗?」
孔礼明点点头,在巴槛浓的帮助下摇摇晃晃起身。
巴槛浓看他连站都站不稳,这时候如果勉强他走路,八成来不及逃命,只得将他背在背上,迅速离开火场。
在她背着孔礼明逃命的时候,背後不断传出有木材崩裂倒塌的声音,情况非常危急。
她一口气跑出火场,孔礼明已然昏厥,根本不知道他是怎麽脱离火场的。巴槛浓怕她抗命私自跑进火场的事被发现,将他救出来放在人行道,确认他还有呼吸後便悄悄离开他身边,躲到旁边看後续的动静。
「这里还有一个伤患,快送去医院!」有位消防同仁发现孔礼明躺在地上,连忙招来医护人员进行急救。
巴槛浓亲眼确认孔礼明被抬上救护车以後松一口气,这时对讲机传出分队长的声音。
「巴槛浓,火势太大了,你先回局里请求支援,要局长向别的分队再多调几辆消防车过来!」分队长因为火势难以控制,口气自然也不太好,吓得巴槛浓赶快立正站好。
「是,队长!」她从头到尾只会讲一句话,也只敢说这一句。
谁叫她是菜鸟,还偷偷违抗上级的命令。
不过,她第一天上任就救了一条人命,虽然抗命是不可取的行为,她还是很快乐……糟糕,她的脸!
巴槛浓这才想起她的脸黑抹抹的一片,不赶快洗乾净,一定会被分队长看出她进过火场,到时候吃不完兜着走。
不过,她救的那个男人,脸比她更黑,整张脸被烟燻得跟黑人似的,根本看不清五官。
想起孔礼明那双映着火光的眼睛,不知道怎麽搞地,她总觉得里头蕴含太多的悲伤,好像很需要人安慰。
……别傻了,那可是台北市数一数二昂贵的餐厅,吃得起一顿几万元大餐的人,能悲伤到哪里去?
摇摇头,将这荒谬的想法抛掉,巴槛浓调侃自己才应该哭,今天是她的生日,她的双胞胎姊姊带着一群好友去泰国狂欢,而她却在火场出生入死。
算了,这也算是另类的庆生方式,远比聚餐喝酒刺激多了,想想她也不吃亏。
妈咪,你为什麽总是哭?
孔礼明睁大着一双琥珀色的眼睛,好奇地问他母亲,他母亲有着和他一样颜色的眼睛,淡透如玻璃珠,非常漂亮。
所以礼明你要坚强起来,不能像妈咪一样脆弱。
他母亲把希望都放在他身上,但他怀疑自己是否能够做到。
不要,妈咪你要去哪里?不要丢下我。
他好怕母亲离开他,好怕好怕。
礼明,答应妈咪,一定要坚强。
不要,妈咪!你要去哪里?快回来啊!
礼明,你一定要坚强,才能活下去……
妈咪!
幼年时期的呼喊,在孔礼明的耳边有如闹钟刺入他的耳膜,让他惊醒。
……梦?
孔礼明睁开眼睛,映入眼帘的果然是办公室的天花板,而不是他最害怕的场景,那是他心中的痛,到现在仍不时拿刀刺他的心脏。
孔礼明突然觉得不能呼吸,於是从皮椅上站起来,走到窗边凝视脚底下的街景。
他不知道自己为何又作恶梦,也许是报纸上那则新闻刺激了他,间接勾起他不愿想起的回忆。
两年半以前发生大火的席斯餐厅,如今改为三层楼的精品店重新出发,开幕当天,许多贵妇名流不畏寒风莅临开幕酒会,现场衣香鬓影,极为热闹……
这只是一般的新闻花絮,放在地方版的一块小角落,如果不是助理不小心把报纸掉落在地上刚好翻到那一页,他也不会看到。
他长长吐一口气,彷佛这麽做就能把内心的恐惧排掉,他虽然不愿意承认,但两年半以前那场突如其来的大火,确实在他心里留下阴影。
两年半前,他不幸碰上席斯餐厅那场火灾,同行的还有好友的父亲。他在最後一刻用尽全身的力气将好友的父亲推出餐厅,本来以为自己必死无疑,没想到一个年轻的消防员冲进火场,救了他一命。
先生,醒醒!
奇怪的是他当时听见的是女孩子的声音,可睁开眼睛却看见一个年轻小夥子。
你能站起来吗?
他的声音真的很像女生,但他能够背得动他,说明他不可能是女的,他可是足足有一百八十三公分高,当时的体重足足有七十公斤,男生想搬动他就已经很困难,更何况是女孩?
两年半以来,他一直在寻找他的救命恩人,甚至问遍台北市的消防队,都说没有这麽一个人,当天也没有人冲进餐厅救人。换句话说,他不是见鬼,就是那个救他的小夥子刻意藏匿,不想被他找到。
这就是所谓的为善不欲人知,是这样吗?
孔礼明最怕作跟他母亲相关的梦,每每让他的心情烦躁不已。
叩叩!
门口传来敲门声,他不必问谁,也知道一定是新聘的助理。
他懒得回答,视线仍停留在外面的街景,考虑出去走走。
「总裁,开会的时间到了,请您过去会议室。」助理没等到回应,只好硬着头皮自己开门进办公室。
孔礼明心情烦躁到最高点,现在他去开会只会发脾气,他可不能让员工看见他的丑态。
「执行长在吗?」他想到一个人可以取代他的位置。
「呃,在是在……」
「那就由他主持会议,我有事出去一趟。」
「什麽?」助理闻言大吃一惊,他虽然才来不到两个月,已经看得出来饭店大小事都由孔礼明处理,樊谒伦只是名义上的执行长,根本不管事。
「要我亲自打电话给执行长吗?」孔礼明皱眉,考虑换助理。
「不、不用!我马上去找执行长,请他代替总裁主持会议!」助理匆匆忙忙退出办公室,用力把门关上。透过门板,孔礼明好像听见东西互相撞击的声音,那笨蛋是不是跌倒了?
他烦躁地用手扒头发,下定决心开除助理,若不是他搞乌龙,让他看见那则新闻,他的心情也不会这麽差。
实在是无法继续待在饭店,孔礼明从衣架拿起米色毛料大衣和车钥匙,随即离开办公室。
他搭乘电梯直接到地下停车场,一边走一边按下遥控器,解开红色跑车的安全锁。
孔礼明一向行事低调,不爱张扬,唯独在买车这件事上例外。他喜欢能飙速、且性能优越的跑车,而这些跑车的外型通常十分拉风,抢尽风头,孔礼明锺爱的法拉利跑车尤其显眼,它红色的车身、流畅的线条,往往成为人们注视的焦点,令所有爱车人士羡慕不已。
红色的跑车一出了地下停车场,便往前疾驰。尽管孔礼明有意飙速,但路况却由不得他,因此即使他的爱车拥有子弹般的速度,却只能像乌龟一样慢慢前进,肇因前方修路外加车祸,让本来不该塞车的路段,意外成了车阵。
孔礼明原本是出外散心的,没想到却被卡在车阵中,心情变得更为浮躁。在等待的空档,他无聊地看向两旁的街道,发现有些店家已经开始在门口摆上圣诞树,不禁愣了一下。
又到了这个季节了吗?
因为今年台湾不太冷,季节的交替可说是悄悄进行,就算迈入冬季,气温也没降多少,天气燠热宛如秋天。
他拿出手机看了一下日期,距离圣诞节还有一个月,这些店主人的时间过得比别人快,也或许大家都在等待圣诞节带来的商机。
也是。
看见别人都这麽积极努力,孔礼明忍不住自嘲。
今天原本就是为了讨论圣诞节该办什麽活动,才召开会议。结果他这个会议主持人一句话都没交代,丢下满屋子的员工自己跑出来,会不会太过分?
结论是——太过分,他不该丢下员工私自潜逃的。
孔礼明决定回饭店主持会议,心情不佳不能成为他逃避工作的藉口,即使这藉口有百分之九十九点九的真实性。
他趁着前方的车子开始前进的时候,挪出空隙切换车道,打算折回饭店。他慢慢的开着车子,赫然发现右手边的人行道上,有一辆专卖进口零食的推车,摆在一间商店的门口销售,让他回想起在欧洲留学的期间,每到了圣诞节,就会有各式各样的推车聚集起来成为一个小市集,非常有趣。
然而,真正吸引他目光的却是摊子上那一盒巧克力棒棒糖,那个牌子的巧克力棒棒糖对他有特殊意义,每当他心情不佳,只要吃上一、两根该品牌的棒棒糖,心情就能变好。
恰巧孔礼明现在的情绪就不是很稳定,於是他打方向灯,慢慢把车子停靠在路旁,熄火下车去买棒棒糖。
中午的阳光很温暖,照得小摊上的零食都在发光,宛如来自天际的施舍,愿所有吃下这些零食的人们,来年都能平安快乐。
孔礼明甚至只要看见棒棒糖心情就开始好转,从来不打折的棒棒糖,配合圣诞节特卖,一盒五十根装的棒棒糖只要九百九十九元,平均下来一根不到二十元,这个时候买的确是划算多了。
「欢迎光临!」售货小姐一看见孔礼明,马上露出春花般的笑容。「请问先生想买什麽?」哇!这个男人又高又帅,真是养眼。
「我要……」
「小姐,这一盒棒棒糖我全要了!」
孔礼明还没来得及开口,身旁就响起一个年轻女孩的声音,杀得他措手不及。
他转过身去看女孩的侧脸,对方没看他,右手拿着千元大钞,左手捧起整盒棒棒糖,好像算准了他会跟她抢棒棒糖似地急切。
「等一下,小姐。」他用手按住棒棒糖,发誓绝不让她独占。「这一盒总共有五十根棒棒糖,你可以买三十根或四十根都没关系,但不能买走所有的棒棒糖。」
和孔礼明一样,巴槛浓也是这牌子棒棒糖的爱好者,她从小吃到大,也从小买到大,还没有听说过不能买整盒的。
「请帮我包起来,我赶时间。」巴槛浓才不理孔礼明,她的午休时间快到了,得在时限前赶回去才行。
这女人……
「我出一倍的钱,帮我把这盒棒棒糖包起来。」孔礼明被她的态度惹毛了,卯起来撒钱。
售货小姐为难的看着他们两个人,若论先来後到的顺序,应该是大帅哥胜出,他先来的。但後到的小姐,不但先呛声还先给钱,怎麽样她都该把一整盒的棒棒糖卖给小姐。
巴槛浓见售货小姐一脸为难,只好转身面向孔礼明,跟他讲道理。
「这位先生——」当她看见孔礼明的脸时愣了一下,不是因为他太帅,而是他那对眼珠子宛若保存时间的琥珀,淡透有如玻璃弹珠,封印着无法随岁月流逝的忧伤,她彷佛在何年何月何日,也看过同样的眼眸,领略过相同的惆怅。
同样地,孔礼明也觉得她很眼熟,似乎在哪里见过,一时又想不起来。
他们就这麽站着对看,彼此都在搜索记忆,双方都觉得似曾相识,却又理不出头绪,因此而困惑不已。
「呃,你们两位,到底谁要买这盒棒棒糖……」
「给我,是我先说要买的。」巴槛浓把一千块塞进女售货员的手里,抢过她手上的棒棒糖就跑。
「剩下的一块钱不必找了,发票给那位先生,祝他幸运中奖。」巴槛浓趁着孔礼明尚未来得及回防前,硬生生地将棒棒糖从他的眼前抢走,气坏了孔礼明。
「喂!」
「掰掰!」巴槛浓的脚程飞快,才一眨眼的工夫,她已经消失在转角,速度比他的法拉利还要夸张。
「先生……」售货小姐手拿发票,为难的看着孔礼明,有些话不知道当不当说。
「我不要发票。」孔礼明口气阴郁地警告售货小姐若是真的敢把发票拿给他,他可能会当场变脸。
「我不是要给你发票。」她没那麽白目。「而是想提醒你,你的车子……」
随着售货小姐手指的方向,孔礼明转头看才发现——他的车子被拖走了!拖吊大队竟然当着他的面,进行一场血洗车坛的戏码。
为了挽救爱车,孔礼明不顾形象拔腿狂奔,试着在车子被拖走前夺回他的法拉利。只可惜他没有巴槛浓的脚程,他心爱的跑车,就这麽成了拖吊大队的祭品,他只能哀悼哭泣。
「可恶!」他边跑边喘气,一边诅咒巴槛浓。
他今天的运气可算是背到家了,先是看见不想看的新闻,接着作恶梦,想买根棒棒糖压压惊,又碰见女恶霸把整盒棒棒糖抢走,现在车子又被拖吊。
剩下的一块钱不必找了,发票给那位先生,祝他幸运中奖。
他想起巴槛浓临走之前,留了一样礼物给他,原本他不想要,看这情况他不拿还不行。
於是他走回到原来的摊子,跟女售货员要回巴槛浓的赠礼。
「刚刚那位小姐留下来的发票呢?给我。」他说。
既然她要给他发票,他就不客气的收下,说不定真的让他中一千万头奖,不然拿来报帐也可以,多少弥补他车子被拖吊的损失。
就算处於逆境之中,他也会尽可能把损失降到最低。只因孔礼明是个精明的商人,现在如此,未来也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