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开门後,政申直接拖辰锋进浴室:「得罪了。」
说著便按住他的後颈,拧开水龙头,温水兜头兜脑地冲下来,辰锋忍不住打了个寒噤,本能地甩脱政申,挣扎著跌进浴缸。
政申更年轻时也试过这个,他还记得那个感觉──身与心的决裂,尚未迷失的意识肆意观赏自己已瘫成烂泥般的肉体。醉酒的感觉并不如想像的好。
「啊──」辰锋发出难耐的呻吟,「见鬼,这酒有问题!」
一直以为只有女人可以从事颠倒众生的行业,不论有心无心,辰锋的举动时常伴著某种程度的诱惑,散发出令人吃惊的男性原味,攻势有点凶猛,却让人感受不到威胁後的恐惧,而是飞蛾扑火般想去一探究竟。
「张辰锋,你冷静点。」
这是政申第一次叫他的名字,无论是不是真名,都让他有种开始贴近这个人的错觉,不想叫他「阿锋」,可能是因为太多人这样叫他的缘故。
帮辰锋丢开浸湿的鞋子,毛衣已经被脱下,在解他的衬衫领口时,政申的手指稍稍迟疑了一下。
那漂亮健美的胸膛在布料下若隐若现,一般只可能在电影或健身房里看到这样的场景。
政申眼前顿时明晃晃的一片,他别开眼,站了起来,背对著浴缸里的人深呼吸,他不知道自己是怎麽了,他已经很久没有对男人动念,至少今晚不行!
而此时的辰锋,看起来连脑子都在嗡嗡叫,眼前飞花走石,浑身冷一阵热一阵,喉头有点恶心。
像两年前那个夏天,他也这麽醉过,甚至更醉。那是最深的一次体会到被自己最信任的人背叛是种什麽样的感觉。
纷乱的痛苦记忆随著酒精纷至沓来,到底是怎麽了,就这样把自己的弱点暴露在一个几乎陌生的人面前?难道是出於对方身上的某种特质,能令他产生出短暂安全的错觉。
上一次给自己这般不妥的放松,便酿了苦果,那这一次呢,这一次对方是男人,即使那人令他足够适应和舒服,也不会遭遇以往的感情纠葛。很好,他至少这一分钟不用提防什麽。
以往一贯是吃过亏便会变得警觉,不再纵容自己沉溺於某项嗜好,比如女人和酒精。
虽然已从高危险职业的火线上退下,可防御机制一旦开启,就一直保持著自卫的本能。可不知为什麽,跟这个洪政申在一起,就好像会故意卸下防备,似乎只有那样,自己才能回归正常,或是极自然地还原那些失态和颓废。
甚至现在,意识越糊涂却越能从对方看似冷漠的外表下,观测到他眼底深埋的那份柔和的关切。
或许这个洪政申是值得他完全抛开面具休息半日的对象吧。这麽想著,也不顾肢体的撒野,随遇而安了。
政申转身将辰锋用力拉出来,架著与自己同样高大的男人艰难地进入卧室:「好了,擦乾净去床上躺著。」
辰锋像有些难受地将脸埋入手心,视线模糊起来……床头灯折射出的光晕,令他头痛欲裂,原本试图挡开那些不安分浮游物的右手,却猛地被一股强悍的外力狠狠压制住,他貌似凶猛的四肢再无用武之地,手腕发紧发热,忍不住低声轻呼。
政申也慌了神,连忙松手,谁料对方一个翻身将他压到身下,只两秒钟工夫,政申便发现自己动弹不了了。看来聂风说得没错,他不是只软脚虾,力气跟自己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
就这样,最近距离的四目相交,复杂的目光缓缓聚焦在对方的瞳仁里,两人的动作乍然而止。
如果辰锋清醒的话,一定能从贴合的皮肤感应另一个男人失律的心跳,就当政申以为要在这样虚幻而专注的视线下溺毙时,辰锋却慵懒地一笑,接著像个恶作剧成功的孩子般低笑出声。
「用不著绑住我,我会注意不破坏你家俱的……」
刚刚还暧昧至极的氛围被破坏殆尽,政申几乎是反射性地用浑身力气将身上的男人推开到一边,自己呼呼喘了几口,也不知道是生对方的气还是自己的气。
「疯了。」低咒自己一声,政申体内涌起一股痛苦的快感,好像是长期处於暗室的犯人重见光明时,那瞬间的不适。
他不喜欢热恋这档子事,因为像他这样有过复杂前科的人是很难被命运重新认同的,所以近年来都会及时切断任何有可能发生狂热痴迷的元素。
眼下,政申觉得自己唯一该做的,就是得将弄湿他床单、现在还神智半昏半醒、口里念念有辞的男人给搞定,可就在帮他褪下衣裤时,政申才知道自己真不是当圣人的料。
或许某一部分的不安情欲被压抑太久,身旁现成的绝色便自动成为一道不可抗拒的风景,伴随著巨大的考验耗损著他的毅力,令政申无法否定男人有时候真是跟禽兽差不多。
更要命的是,张辰锋根本没有完全失去意识,他还在同义务看护他的人做无谓的「搏斗」,你来我往之间免不了肢体接触,恼人得很。
政申将这一切归结为辰锋的职业本能,即使在这样失常的局面下,还是不忘表现他的狂放,大概看别人为他意乱情迷是他的专长。
待辰锋的声音越来越小,身体越来越放低,政申才起身去找来一块乾浴巾,擦拭的动作温柔而俐落,甚至怕隔著毛巾的手在那具肉体上多停留片刻,都可能造成什麽不太理想的後果。说实话,从小到大没照顾过人。
在不经意间,辰锋像个孩子似地将手臂搭上了政申的腰,还往他怀里缩了缩,偶尔低喃呓语,政申大气都不敢出,胸口微微起伏著,怕惊动了怀里的生物,他的体温有些过高,政申几乎要被灼伤。
就这样折腾了一刻钟,直到辰锋在床上不安稳地睡去,政申才无力地在他身边倒下,时间彷佛静止了一般,等缓过劲来,倾过脑袋看向辰锋,大概是觉得自己太可笑,反倒失声笑了。
轻吐一口气,无意识地抬起左手,在离辰锋的脸只有一厘米的地方凝住,大约半分钟後,那手指才开始贴著皮肤游移至辰锋盖住额头的濡湿黑发。
此刻的辰锋看来异常稚气俊美,那种颓废的性感、落魄的柔和,混合著年轻的、脆弱的、豔丽的、清新的诱惑,发丝中隐隐飘来熟悉的洗发精清香,让人不禁眩晕。
像一浪狂潮,顷刻灭顶,也就是那一瞬间的事,那记忆中明亮狡黠的眼睛掀起一场惊心动魄的海啸,有什麽东西,在猝不及防间就发生了。
政申豁地一下坐起身,在昏暗的灯光下,他的目光闪动著危险而迷惑的锋芒。
我怎麽了?我怎麽了!长久平静的心境又起了波澜,到底哪里出错!不是结识了林妙这样完美的女人了吗,还不满足?不是已经提前否定了以往种种荒谬而错乱的关系?还想怎样!
当年,就算是安东尼奥这样出色的玩伴,要不是出於对方主动而积极的引诱,令贪图刺激的他防不胜防,政申自认是不会去主动追逐男人的,但此时,他清楚地意识到内心深处某些东西破茧而出,掩不住的激动与战栗。
政申泄气地推开了那结实修长揽著自己腰部的手臂,从抽屉搜出了一包烟,有的瘾想戒却发现并不是那麽容易的事。由於某种不切实际的欲念猛地窜升,在当时会不知道是该阻止还是该任由它爆发。
转移到了床边的单人沙发上,身上沾染的水气还未被室内的暖气机吸乾,隔著幽暗的灯光和适当的距离,看著那个熟睡中的男子,打火机静静燃起的光亮映红了政申刚毅的脸庞……
等辰锋撑开眼帘,便知道自己身处於一个陌生的房间,他按著脑袋坐起来,眼神却已恢复清亮。
一整晚,居然难得的没有做梦,睡眠品质出奇的好,掀开身上的薄被,虽然不是头一次宿醉,不过这样浑身赤裸的在一个男人的床上过夜,还真的没尝试过。
辰锋还没有到失忆的地步,他知道这是在谁的地盘。
即使闭上眼,还是可以感觉到那道巡视过全身的炽烈视线,以及那高热的手掌摩擦他头皮时发生的轻微电流。居然也会被别人当作流浪动物般轻柔对待,这个洪政申真是让人费解的家伙。
不过怎麽说,人家也算是君子,不但替他善後,还大方出让卧室大床,要是自己,一定不肯伺候一个只有一面之缘的男人更衣。
黑白两色的家俱和半闭的灰色窗帘突显了主人的气势,辰锋打量了一下房间摆设,觉得跟他之前预估的性情相差无几。
那人自律严谨,冷淡而霸气,不喜欢繁文缛节,也讨厌不必要的交际。自己昨晚丑态毕露,希望没惹毛他。
很感谢对方让他「自生自灭」,没有摆出施恩者的姿态留下来看他笑话,馀光扫向墙上的钟,下午一点四十分,这一觉可真够久的。
想了想,自己有多久没有在一张床上这样安稳地睡过了?从这一点上来看,是不是还要感激一下洪政申的大方款待。
床後放著整套乾净的衣物,辰锋拾起摆放在床头柜上的行动电话查看留言,有十四通未接来电,十通来自广宇前台。
下床後一边往浴室走,一边拨通安娜的专线。当他懒洋洋的一声「喂」传到对面,立即被耳提面命的恐吓声打断:「我们以为你被圣诞老人绑架!」
「抱歉,他老人家可没那閒工夫。」辰锋试了试水温,「琴姐找我?」
「对,你等著遭炮轰吧。」
「我只不过早上肚子疼没报到而已,不至於这麽紧张吧?」
「可你错过了上午约见约翰.史密夫的时间!他可是广宇现在实力最雄厚的合作夥伴。你最好给蒋小姐打个电话。」
好像是有这麽回事,冰琴在上周就嘱咐过,让他出席福沃特地产集团在香港的圣诞招待午宴,不过辰锋认为自己只是蒋小姐的陪衬男伴,就算缺了他也无足轻重。
不以为然地丢开电话,开始享受热水澡。公寓虽然不大,但看卧室外独立的那套全系列德国进口卫浴设施,就知道洪政申是个颇懂得品味和享受的人。
辰锋暗自想:这手笔可远远超出周刊记者的消费力,加上他与蒋冰琴的神秘渊源,想必是家族背景尊荣的幸运儿,气质这种东西是装不来的,洪政申不是寻常人家出来的友爱青年,他浑身上下都沉郁而坚定,被反覆磨练过,没有半丝浮夸。
不过昨晚自己已经够丢人,也没兴趣揭对方的秘了。
等洗过澡走回卧室,手机又开始唱起来,辰锋一看来电就投降了:「你说过不干涉我行踪的,琴姐。」
「安娜说你打过电话回公司,你不知道我在找你吗?」
女人心海底针,特别是像蒋冰琴这样的女人,一般人甚至不能从她的声音里听出她的情绪。
「Sorry,我承认我错过了大投资客的酒会,不过我不认为你会拿这件事为难我。」
「梁女士确认你昨晚十点前就已经同她分开,你去哪儿疯了?」
还不是你的朋友主动相邀,不过这一刻,辰锋没打算多作交代,他讨厌冰琴对他日益强盛的支配欲。
「我陪金发妞狂欢一夜,还嗑了药,睡了个昏天暗地,现在在她公寓洗澡,然後准备衣冠楚楚地赶赴中环的上流之家,参与下午茶活动。OK?」
电话那头蓦地沉默,过了一会儿才传来冰琴平静的声音:「我说过今天的招待会很重要,还答应向史密夫先生引见你,你让我食言了。」
「堂堂福沃特总裁,怎麽会有兴趣认识一个男公关?」辰锋开始慢条斯理地单手穿衣。
「不管你在哪里,半小时後到太平山顶的别墅,三点前酒会还在继续。」说完这句,冰琴便挂断电话。
也许在别人家里不该太放肆,不过老板下了最後通牒,辰锋也没时间回去换装了,一打开政申的衣柜,不禁吹了声口哨。
原本取衣应该跟主人家报备一下,但当时才想起来,他们俩居然没有互留过行动电话号码。
暂且不管冒昧不冒昧了,从角落里挑出一件简洁别致又有些复古味的深灰礼服应急,两人的身高体态属同一级别,居然也挺合身。
在气质非凡的辰锋迈出这栋高级公寓时,该大楼的保安人员忍不住向他行起注目礼。
一上车,辰锋就从车座底下摸出一支像火柴盒般大小的无线电话,打开机盖时,发现提示讯息,於是皱起了眉头,往车库四周围看了一眼,手指快速输入语音信箱密码,听完後不情不愿地拨通了一个纽约长途,「找我?」
「格雷,现今莫斯利安家恢复了表面的秩序,新闻上正在播老加百利跟义国总理握手的动人场景,真可惜你看不到。」对方平静地叙述近况。
「多谢你特地将这个欢欣鼓舞的消息转告我。」听到这个,辰锋真是哭笑不得,不过因为对方好歹也是名中尉,他就给点面子不发作,「加百利一定是找到了好的替死鬼。」
「今天找你是想旧事重提,我们一直未放弃寻找那名神通广大的﹃泄密者﹄,你是跟他唯一有过正面接触的人,所以──」
辰锋立刻打断他:「那是两年前的事了,当年CIA︵注:中央情报局︶的保护网形同虚设,我既然已经申请退出FBI︵注:联邦调查局︶的临时职务,你们就要保证我日後的生活不受骚扰。」
「格雷,我们只想要你再提供一份﹃泄密者﹄的侧写报告,他最近又在边境活动,你也知道卡米塔组织藏有大规模的杀伤性武器。希望你可以为日後接手此案的同僚提供些线索。」
「我已经把知道的都说了。」辰锋不耐烦地皱眉,脸上划过一丝暴戾。
对方似乎对这种级别的抱怨习以为常,只是平板地说:「我让普莱姆上校同你通话。」
哈,一个有头有脸的白宫官员要同他通话了。
五秒钟後,一个沉稳的女中音响起:「嗨,格雷,看起来异地的气候不适合你。」
「真是别致的问候,长官。」
「听说你已经推掉不少中情局的大案邀请,真不像你以往的风格。当年曾由於你的判断失误,我们错失了一次将卡米塔组织一举歼灭的机会,但考虑到对方因为你的突入行动而元气大伤,所以上面也奖惩分明。」
太阳穴的神经因为对方的半褒半贬突突地跳著:「我现在只是一名閒置得快要发霉的顾问,而且完全不想惹上麻烦,我看我最需要的是联邦政府能批准我办理移民手续。」
天晓得他为此避世了整整两年,看来还不够抵销当年犯下的「低级错误」──跟卡米塔组织二号头目的女儿谈恋爱。最後,他得到了报应,对方出卖了他,就在他打算带她一同私奔的时候。
就是所谓的「爱情」,让他失去了看人一贯的精准度和判断力,使自己陷入绝境,四处混迹。因此,已经清醒的张辰锋决心从此远离那些让人毛骨悚然的虚妄感觉。
而重新进入职业竞技状态的辰锋可以透过他人的肢体、衣著、习惯、举止、语言,摸出其癖好与性格,将人性还原得纤毫毕现。可就是因为他的这种能力,使他更加难以接受别人。
「你有头脑,又有很好的社交技巧,已经过了要冒险的阶段,你一直是队伍里最优秀的。」
对於这种程度的恭维,辰锋已经无感,他不冷不热地答:「今年的这次新年问候算是一场预热吗?如果是劝我归队,对不起,我真的没有考虑过。」
「我不勉强你,有什麽需要随时联络我。」
久违的对话就在貌似轻松的氛围中草草了结,但上司的体贴可都是些能令人伤心的陷阱。
辰锋曾经也对维护国家安全抱有绝对的热情,但最终,这些热情被阴谋家反覆利用和消磨,现在,他只想保护自己。
当一些事迫在眉睫,人总是会特别注意培养时间观念,但不包括赴投资客的约。
就在辰锋抵达太平山顶後,他才发现自己的郁闷没有机会得到彻底缓解了,出席这个无聊招待酒会的决定看来是错误的。
先是需要接受众时尚界女性露骨且惊豔的表情,然後要像往常一样保持亲切有风度且淡雅的微笑。
辰锋一向对自己的出场有十足把握,可这次诡异的回头率还是让他心头一阵发毛,下意识地低头看了下,真怀疑是不是忘了拉长裤拉鍊。
接著他看到了蒋冰琴,而对方也正一脸错愕地盯著他,弄得辰锋钉在原地不敢再往前走,直到冰琴走近,他才摊开手迎接他万能的女老板,然後提出疑问。
「我──有什麽不妥?」
「你这身……礼服哪儿来的?」
「偷来的。」这算是实话吧,「可我脸上可没写﹃小偷﹄二字,不应该受到如此普遍的关注。」
冰琴盯著辰锋五秒钟,才像是要挥退杂念似地摆了下手转移话题:「算了,史密夫在等我们,来吧。」
维持以往应付名流的一套仪态手段,对那位欧洲地产界奇才约翰.史密夫先生表示十足的尊敬和仰慕,为广宇拔得头筹是必要之举。
这位富豪榜上响当当的福沃特领军人物,其实才不过是四十出头的翩翩才俊,因为母系家族是英国某古老贵族的後裔,举止言谈仍保留著英式派头,不过可能在美国东部扎根太久,不免有些傲慢专制的世俗气。
辰锋对大人物的脾气并不挑剔,要装作一见如故相处融洽也并不太困难,只是当那种大人物时不时用一种饶有深意的毒蛇般的目光打量他,就令他想要回避。自然,这样的念头很容易办到,他顺利藉故脱离了重要客人的视线。
「范思哲上世纪末的传世之作,这款绝版西服全香港大概只得这一件,你就是它的拥有者?」一位有著浓郁中东风情的混血美人,穿著露脊礼服大方挨到辰锋身边,微弱的阳光透过茶点区露台旁的落地窗,敷上那巧克力色的迷人皮肤,引来辰锋惊豔的回眸。
「如果你没有男朋友,我愿意把它脱下来交给你,不过要先得到这套衣服主人的许可。」
「它不是你的?」美人不算纯熟的咬唇中文使辰锋觉得格外怪趣,「那你的朋友很大方。」
辰锋终於明白自己进场时为什麽会有这麽多人关注了,原来问题出在这套复古西服上。
该死的,他当时该在衣柜里选件低调点的!
即使辰锋自认勉强算作时尚达人,加上广宇形象师的循循善诱,已经很不容易在场合上穿错衣服,不过他对时尚的嗅觉没有灵敏到会去沉迷某个年分的高级服饰和特区香槟。
今天真不凑巧,在场人士有一半是具备时尚头脑和职业眼光的行家。
史密夫先生欲在当地投资,於是倾情赞助本土艺术家和设计师,邀请他们前往欧美地区举办展会,藉此联络和讨好风雅人士以及舆论媒体,得到更多的声援,以此推动经济合作。而广宇承揽其在香港的广告推广及宣传事宜,因此不遗馀力地发下英雄帖。
辰锋一下子觉得洪政申这人深不可测,这样一个头面低调的男人,不但能让蒋冰琴如此慷慨忌惮,连衣柜里都随时收著时尚界的宝物。
等再次与大老板碰头是第二天在广宇公关部布置豪华的职员休息室内,辰锋有专门的衣帽间。冰琴在门前截住正要外出的辰锋。
「罗陈雯倩女士让你去教她跳华尔滋。」
「任务艰巨,我的舞步也只得及格。」这还是在美国基地受训时的成果,当然,这种事只是辰锋的秘密之一。
「我想同你谈谈,五分钟。」
「你不是已经在谈了?」
辰锋的预感不怎麽好,冰琴很少会有这样欲言又止的时候。
「有人──有意邀你作巡回艺术展的形象大使。」
稍微吃一惊,辰锋知道这个可悲建议肯定不是出自眼前这位精明护短的女老板,可有人的实力首次获得压倒性胜利,权衡利弊凶多吉少,冰琴终於要把这名得力干将推上前线献主。
辰锋脸上浮现冷峻的笑容,是剑在出鞘时锋芒毕现的刹那:
「不只这麽简单吧?这顶高帽子可轮不到我戴,广宇的公关可以出席总督晚宴,但不会做形象代言,这方面你比我更谨慎。香港不缺明星,每个都在等钱用,不必找我,投资人应该懂这规矩。」
「没有人比我更不想把你的头印在门票上。」冰琴叹了口气。
辰锋见惯她张牙舞爪的姿态,一时还真不习惯。
「你目前还是广宇的金字招牌,升值潜力无限,我自然不能让人把你从眼皮底下掳走。」
「只是这样而已?」
冰琴的目光有半秒的游离,随即又恢复清明,聚焦在辰锋完美到无可挑剔的脸上:「我知道你不会答应。」
「那你还问我?」
「你不是经常会有些意外之举吗?」冰琴像是有些无奈地扬起手,又轻轻按在他的左手臂上,给出一个僵硬的笑容,「行了,我知道了……我想办法推了。」
「我赶时间,回来再谈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