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第二章

他一开口,她便知道为什么从前很少客人向他点歌了。

首先,是因为他的嗓音。他的嗓音乍听之下有些沙沙的,不是一般人素来欣赏的那种清悦高昂之声。然而,「沙」不代表「哑」,他的音域依然宽广,到了高音处,依旧能够直冲向云霄。

现在他唱的,是一首前所未闻的英文歌,有点忧伤的摇滚风,在酒吧昏黄的灯光下,更显曲调阴暗。

如果这就是他平素喜欢的曲风,则可能会成为客人们不爱找他点歌的第二个理由。毕竟摇滚不是主流,而且曲高和寡。

可是,他的嗓音、他选择的歌曲,却令叶蓝听得十分入迷,几乎落泪。

「我该付你多少钱?」一曲终了,她问。

「为失恋的女孩子唱歌,我从不收钱。」他简短地答。

「那……你把这个带走吧!」她解开手上的镯子,递到他面前。

那镯子,是甩了她的男友送的,货真价实的钻石镯子。

她曾经以为,会送这样贵重首饰的人,将来肯定也会送她结婚戒指。因为镯子上的钻石比戒指上的要多得多。

可惜,她估计错误。有人或许会送她全世界的财富,却不肯允她一个承诺。

「这很贵重。」淡淡看了一眼镯子,他低声说。

「前男友送的,再贵重我也不要,免得看了伤心!你如果不收下,就替我扔到外面的垃圾桶吧,扔得越远越好!」叶蓝说得毫不犹豫。

他盯着她,沉默好半晌。然后,什么也没有再说,接过手镯,提起吉他离去。

当他的身影消失在门口处,她心想,这辈子大概不会再见到这个人了。

刚才她用委婉的方式帮助他,至于他会不会接受,那就看他自己了。

她并不打算要他偿还。

然而,两人之间的缘份似乎没有断,两个月后,她又看到他。

不过,这一次是在电视上,他正参加一个电视台举办的歌唱比赛。

那一天,他的表现很不好,似乎感冒了。幸好,老天保佑,没有被淘汰。

为了表示对一个萍水相逢的朋友的鼓励,她打开电脑,为他在网路上建立了一个家族。

她给自己取名为「水夜伊兰」。她说,要当他的第一个歌迷。

其实,那晚在酒吧,他为她唱歌的时候,她就对他的声音着了迷。

她深深觉得这样的好声音,不应该被埋没。

「大小姐,现在有没有空?」主编凑过来,用一种讨好巴结的语气对她说话,脸上笑嘻嘻地。

叶蓝警惕的瞄了眼前的老狐狸一眼,记得上次老狐狸这样和和气气对她说话,是打算派她到非洲吃苦的那次。

「最近有没有谈恋爱呀?」主编又问。

咦,老狐狸什么时候变得这样关心她了?

搅拌着咖啡,她满腹迷惑。

「介绍一个帅哥给你认识,好不好?」更惊悚的话在这里。

「谢谢,我不想相亲。」她差点将嘴里的咖啡喷出来。

「不是相亲,而是去采访!」主编立刻澄清。

「采访一位帅哥?」她挑挑眉。

「对对对,一位时下很抢手的帅哥!」

「芳姊,你手下强将无数,轮也轮不到我吧?」居然大发慈悲把这样的好事派给她这样的小角色?怎么想都觉得有鬼!

「唉,别提了,她们都败下阵来了。」主编凝重地叹一口气。

「怎么会?」叶蓝不禁感到惊奇,要知道芳姊手下那群妖精,素来见神杀神、见鬼杀鬼。

「对方耍大牌吗?」

「要是要大牌就好了,至少我们还有新闻可以写,偏偏他什么也不说。」主编无奈的摊开手。

「他是哑巴?」最近有什么超红的残疾人士吗?

「正好相反,他是一个嗓子好得不得了的歌手。」

「歌手?」叶蓝不由得笑了,「怪不得,一般会唱歌的人都不太懂得讲话。」

「可是也不能采访他三小时,只说三个字呀!」主编有些义愤填膺。

「哪三个字?」

「是、不是。」这种三岁小孩也会。

「哦?破纪录了!」木讷的歌手她见多了,不过目前这个看来是极品中的极品。她不禁笑了起来。

「所以呀,报社最后的希望就寄托在你大小姐的身上了!」主编双手合十,作祈求状。

「芳姊,你觉得我会比你手下那群妖精强?」她估计自己最多也只能问出五个字。

「死马当活马医啊,反正也没人可派了。」芳姊很坦白。

「我对歌手一向兴趣不大。」除了那个人。

「这个你一定会感兴趣的!」

「为什么?」

「有一次在休息室里,我发现你正在看他的电视节目,看得入迷,还一边看一边露出微笑。我打赌你对这个男人肯定感兴趣!」芳姊年轻时可是当过推理小说的编辑,观察力一流。

「他是谁?」叶蓝感到心里忽然一颤。

「楚思凡。」

竟是他……

她没发现此刻自己的表情有些凝固了。

「看你目瞪口呆的样子,就知道你喜出望外!」芳姊拍拍她的肩,「就这么说定,这个任务就交给你了。记住,别的问题可以不问,但关于爱情方面,无论他脸色有多可怕,也一定要撬开他的嘴巴,挖出多一点的内幕!」

叶蓝仍是怔怔的,没有答话。

其实她何须采访他,把这些日子与他在MSN上的聊天纪录Copy下来,够写无数则新闻报导了。

不过爱情这个问题,不仅主编,连她自己都有点好奇。MSN上,他们从未讨论过这个话题。或许,双方都在回避吧。

「对了,」芳姊走了几步,又绕过来叮嘱,「换件含蓄点的衣服,别穿得这样清凉,要不然别人以为我派去的不是记者,而是酒店小姐。」

她不由得苦笑。

他应该不记得她了吧?出名的人,记性都会变得不太好。

回到住处,叶蓝从衣柜里挑了一件碎花洋装换上,乱麻似的鬈发也用蝴蝶型发夹束成马尾。脸上什么颜色也不涂,除了嘴上抹了一点淡淡的唇蜜。

她已经好久没这样打扮了,幸好身材没走样,这件三年前买的洋装,现在还穿得下。

提着一个草绳编织的大手袋,她出了门,开车来到电视台。

今天,楚思凡要在电视台录一个节目。录节目前有一段空档,留给她们报社采访。

刚想迈进化妆室,她就被楚思凡的经纪人拦了下来。

「叶大记者,你怎么现在才来?来不及了!」经纪人焦急万分。

「怎么了?」看看表,她只迟到了两分钟而已。

「通告时间提前了,只剩半个小时。上完这个通告后,思凡马上要进录音室录第二张专辑,恐怕这些日子都没有时间接受采访了。」

「半个小时?足够了呀。」叶蓝不以为然。

「不要忘了,你的同事曾经花了三个小时,只问出三个字。」经纪人善意提醒。

「楚思凡上电视通告的时候,也没有只说三个字呀。」

「那基本上是毒舌主持人在撑场面,难道你觉得自己比得过当今台湾最红的主持人吗?」

「我要是有本事,半小时足够了:没本事,就算花三百个小时,也只能得到三个字。」她笑着说。

「那就祝你好运喽!」经纪人叹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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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民天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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