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第十一章

离开纷纷扰扰的城市,来到这乡下的小村庄,淳朴而单纯,与世无争让人喜爱,这是花彩玺渴望许久的桃花源。

从繁华的都市到这淳朴的乡下,刚开始她还不习惯这里每户人家早早就熄灯的习惯,当她仍睁着眼睛看着电视节目时,邻居们却都已经熄灯入睡。

这里居住的村民,大部分都是上了年纪的老人家。

放眼望去,平日鲜少有青壮年的人会出现在村子里,这是因为大部分的年轻人都往都市迁移,留在桃花村的多是老弱妇孺。

老人家大部分都说台语,对于她这个从小就在都市长大的人来说,语言沟通是一个很大的考验。

于是她努力的跟老人家们学习台语,一段时间后,句子都能听得懂,虽然她说出口的破台语总让那些老人家笑得东倒西歪,但她并不在意,毕竟这也算是娱乐了他们。

这里的人很好,人情味很重,一点小事情都瞒不过任何人的眼跟耳,只要有人需要帮忙,总会有人跑最前头协助。

渐渐的,她已经爱上这个村子。

三年前,她一个人来到这里,孤孤单单的,不知道该向谁求助时,刚好看到这家店的老板在征求店员,并且提供住宿。

于是她上门应征,发现毛线店的老板竟是一名年约八十多岁的老奶奶,大家都叫她金奶奶。

金奶奶有老花眼。戴着一副老花眼镜,花白的头发仍然浓密,老脸上布满皱纹,岁月在她脸上刻画的不只是年龄的增加,眉目间日益增加的慈蔼神色更令人忍不住想亲近。

年轻时就成了寡妇的金奶奶,并没有任何子女,一个人靠着这家店过活到现在,她总说她老了,想找个年轻人陪着她度过未来的每一天,于是就刊登了征人的广告。

当花彩玺第一眼看到这个八十多岁的老奶奶时,就被她淳朴慈祥的气息吸引。

微驼的背,圆润矮小的体态,还有一到冬天就会犯风湿的双腿,偶尔还会站不起来,必须拿着拐杖蹒跚的走着,不管从哪方面来看,这老人家确实需要有个人陪着,于是她这一待就是三年。

当她带着绝望的心来到这个地方,从没有想过会有这么一天,她的胸口会重新被温暖。

她已经被这些可爱的老人家温暖了。

“小玺,你帮我看看,这里我怎么老是打不好?”

“好,我看看。”

“这几天都只看到小玺一个人顾店,阿金怎么了?”

“奶奶的脚又疼了,站都站不起来,我叫她休息几天。”

“这么严重呀?去看医生了没?”

“等下午店门关了,我要带她去市区看医生。”

冬天到了,这几天金奶奶身体不好,老是喊脚痛,这回比以前更严重的样子,几乎站不起来,于是花彩玺等下午关店门以后,打算带着金奶奶到市区的医院一趟。

“这样也好。阿金有你陪着真好,不然她一个人又没有小孩可以依靠,要是发生什么意外,可没有人会发现呢!我说小玺啊,你也快三十岁了,要不要考虑村长他儿子啊?他不只一次跟我说对你有好感,你也可以考虑看看……”

“好了,玉枝奶奶,我早就说过我现在还不想结婚,我想陪着金奶奶就好。”

“话可不能这么说,女孩子年纪越大越嫁不出去。你现在的年纪在我们那个年代,早就已经是好几个孩子的妈了,你可别把自己放太久,到最后可是没有男人会要喔!”

“没有人要也没关系啊!”花彩玺淡淡一笑,撒娇道:“你们这些爷爷奶奶不嫌弃我,我就很满足了。”

她的心,早就被那个男人践踏的碎裂成片,连带期待婚姻的那份心情也跟着消失了。

她现在只想跟这些可爱的老人家,一起度过未来的每一天。

“奶奶,你在这里等一下,我先去挂号。”

“好,我会乖乖的在这里等。”金奶奶露出慈蔼的笑容,苍老的手爱怜的摸了摸花彩玺的脸颊。

想她活了八十多岁,数十年来都是孤孤单单一个人,晚年能够有这么贴心又孝顺的女孩子陪伴,金奶奶就很感动。

“奶奶,我先去挂号啦!等等你要摸,我再让你摸个够。”

花彩玺笑笑的拿下那只苍老的手,将坐在轮椅上的金奶奶推到柱子边,并将轮椅的煞车拉好,才放心的拿着健保卡去柜台挂号。

排队等了约莫五分钟,花彩玺终于挂好号,拿着诊间叫号单回到金奶奶身边。

“是挂几号?”金奶奶好奇的问。

“唔,有点久耶,是五十一号。”花彩玺噘起小嘴,看了看手表不过才七点十分,门诊时间也才开始十分钟。

本来以为提早出发可以挂到前面的号码,但看来还得要等上好一阵子才能轮到。

“没关系,我们先去附近晃晃,我肚子也饿了。”金奶奶抚了抚唱着空城计的胃,从乡下坐计程车到市区,花了她们不少时间,晚餐都还没吃呢!

花彩玺点点头,推着金奶奶到医院附近的商店逛逛,买了个便当与一块面包后,一老一少便在医院大门旁的树不用起晚餐。

花彩玺坐在一旁的大理石上,享受着初冬凉凉的天气,嘴里咬着刚出炉的蒜味面包,咸咸甜甜的味道令她爱不释手。

“小玺,这块肉给你吃。”

打开便当盒,金奶奶看到一块卤得香喷喷的肉,想到自己有高血压,医生有交代不能乱吃。

“不要啦,奶奶你吃就好。”

“医生说我有高血压,不能吃肉。”

“不是啦,医生是说肥肉跟油炸过的肉不能吃,这是我特地挑选卤的瘦肉。”她可是在自助餐店选了好久,才选到这块最不肥的卤肉。

“哎!你这孩子怎么老是说不听,反正我就是不要吃啦!”老人家脾气一来谁也劝不了,干脆把整块肉丢到花彩玺吃到一半的蒜味面包上头,才满意的开始享用晚餐。

花彩玺搔搔头,无奈的看着横躺在面包上的卤肉,实在是拗不过她老人家。

吃了几口白饭和青菜,金奶奶才又说:“你太瘦了,不多吃点不行。还有,以后不要再只吃面包当晚餐了。”

老人家的关心总是在最后才说出口,花彩玺感动的望着低头缓慢的吃着晚餐的金奶奶,胸口因老人家的关怀而温热着。

她动容的一把抱住金奶奶,吓得老人家才刚含进嘴里的饭差点喷出来。

“你这孩子,差点吓死我了!”金奶奶拍拍惊魂未定的胸口,瞪了眼花彩玺。

“奶奶,你这么关心我,会让我越来越爱你喔!”花彩玺才不管金奶奶瞪着老眼,撒娇的捧着老奶奶圆润的老脸,用力的亲下去。

“哎,你这孩子怎么、怎么这么乱来……我还要吃饭呢!”老人家老脸涨红,被年轻人发现自己的心思,还有乱吃豆腐的时候还是会很害羞的。

“你这么可爱,我要亲很多下才可以。”花彩玺又捏又亲。

“哎呀!你这孩子真是的,我还要吃饭……”金奶奶敌不过年轻人的力气,惨遭非礼。

“呵呵……”

安仲明以为自己眼花了,用力揉揉双眼再睁开,眉毛不敢相信的拢起。

上帝,是他眼花看错了吗?还是他工作过度操劳到已经出现幻觉了?

那个、那个——在树下跟一名老人家玩得超级开心的女子,会是那个把他的老板搞到跟和尚没两样,把他这位对莫特森集团鞠躬尽瘁的好员工压榨得不像话,被操得几乎快变成人干,害他没有时间跟亲爱的宝贝步入礼堂的那个花彩玺吗?

“上帝保佑。”希望她的出现,可以解救几乎陷入黑暗人格边缘的老板大人。

他拿起手机转成照相功能,调整焦距,朝那个“疑似”花彩玺的女子,连续拍了几张照片。

“我可不想再浪费任何时间,我今年一定要跟我的宝贝结婚!希望上帝能听见我的祈求啊……”安仲明只差没咬着手帕,泪汪汪跪着对天祈求。

俗话说上司都喜欢做事聪明又能干的好下属,不需要多浪费口水,就能看到符合期望的作品自动呈现在眼前。

于是安仲明确认每张照片都有清楚的拍到女子的脸,并且拨了通电话,要征信社去调查花彩玺这三年来的去向,若那女子确实是花彩玺的话,他就能将这个消息呈上去给老板大人啦。

联络好一切后,安仲明又看了树下那个女子一眼,心底升起一股罪恶感。

“我说花小姐,你可别怪我把你的行踪透露给老板知道,谁教你当初一声不响的跑掉,害我家老板变成大怪兽,天天虐待我们这些可怜的员工,甚至到现在我还不能跟我的小亲亲结婚,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你可别怨我啊!”

被罪恶感给激起的同情心,差点让安仲明心软,但他可不想再活在每天都工作到不知今夕是何夕的可怕日子,于是他只能祈求上帝能谅解他的自私,再带着歉意的看了眼那女子,才踩下油门离去。

瞪着躺在桌面上的牛皮纸袋,里头的文件已经被取出,蓝眸微微眯起,男人神色阴鸷的瞪着照片里笑得灿烂的女子。

锐利的双眸扫向站在办公桌旁的安仲明,他冷冷的开口,“你什么时候发现她的?”

“上礼拜四,去签合约的路上碰巧遇到的。”

萨森。莫特森视线回到照片上,笑靥如花的女子,跟记忆中那张倔强且忧愁的小脸有些许的差异,似乎快乐很多。

原来她是带着坚定的决心离开他的世界,走得那么坚决且不留痕迹,让他一个人在回忆中载浮载沉。

他以为她会很乐意与他共度接下来的每一天,但当她毫不犹豫的离去时,他才发现一切是他想得太美好。

安仲明曾告诉他,他太轻忽一个女人的决心有多强烈,若是让她伤透了心,要让她回头绝对不是件简单的事情。

当他自以为是的提出将交易延续下去,她激烈的反抗与拒绝,确实有让他大男人的心态被看扁,于是他霸道的不愿听她的话,态意的欺侮她,甚至不曾对她说过一句温情的话。

她的离去对他造成不小的震撼,曾经以为在丽莎背叛他以后,不会再为任何女人跳动的心,竟然自有意识似的,一再渴望花彩玺的归来。

这也是第一次,他期待着已经离去的女人能够再回头。

“我看到花小姐好像过得很开心,她现在住在乡下,跟一位老奶奶住在一起,每天都在老奶奶开的毛线专卖店里帮忙,日子过得还挺不错的……”

安仲明偷偷瞧了眼老板神色复杂的脸庞,忍不住碎碎念了几句,暗示他最好放过花彩玺,别再去纠缠人家。

唉!他的心态也真矛盾,明明是他把花彩玺这些年来的资料挖出来给老板,为的就是能够有假期可以跟他的宝贝结婚,但心底却又对花彩玺有浓浓的歉疚。

其实当初他听到老板跟花彩玺有一腿时,他也吓了一跳,以为花彩玺也是拜金的女人,但在她悄悄离去以后,他才从喝醉酒的老板嘴里得知,她竟然是为了守护双亲留给她的房子,不得不委屈自己成为老板的情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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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面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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