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会去学校跳脚,一定是不认同那名学生被记过的理由。」他点头,道:「爷爷奶奶坚持孙子那不是骂,是他的口头禅。」
「口头禅?」她一脸荒谬。「爷爷奶奶一定很宠孙子。」
「应该是。他们坚持他们的孙子不是骂人,怎么沟通都听不进,一定要我们把处罚取消。」
「后来呢?真取消了?」他似是无奈,长叹口气。「我们主任比较……怎么说呢,感觉是息事宁人的态度,所以最后让那学生以爱校服务来抵过。」
「我觉得,人都是有脾气的,偶尔真的很生气,爆粗口这个倒可以接受,但若挂在嘴边说是太夸张了,而且,才只是国中生。」
「嗯。那孩子相当夸张,尤其几次在课堂上辱骂老师,这一点是我难以接受的;所以导师送到我这边,依旧规劝不听时,就是记过处分,只是我没想到会惊动学生的爷爷奶奶来到学校。」
「为什么不坚持立场?让家长知道,孩子就是错了,错了就该接受惩罚,否则其他同学有样学样,日后会更难管教的。」她表情极严肃,好似她才是生教组长,更似为他抱不平。
他心窝一阵暖,喰着淡淡的笑意,他道:「因为担心真闹上媒体,本来单纯的事情会变得很麻烦。你也知道现在许多报导往往是不经证实的,甚至都只是记者们的天马行空和看图说故事,主任也不想届时学校跑来一堆记者,影响其他学生上课,也影响校誉。」
「所以你也妥协了?」
他耸肩,笑得无奈。「没有办法。不过我有警告过,再犯就不是一支小过,而是大过了。」
「你常常处理类似的事吗?」
「嗯,国中时期的孩子对许多事似懂非懂,又急着长大,叛逆心重,服从性较低,稍一不如意,就有争执,然后演变成打架,我就得去处理,找导师、找家长,要让学生写行为省思单,有时候打架的好像已经没事了,我还在忙。」他神色无奈,她不禁问:「你喜欢这个工作吗?」
「坦白讲,不喜欢。是个吃力不讨好的工作。」
「那……」她想了想,问:「可以不接这个工作吗?你可以单纯带体育班,当你的田径教练就好啊,这样也不用每天那么早起站校门,冬天好冷,夏天七点多也很热了。」
「可以不接,但我若退下来,也没人愿意接,最后就是丢给代课老师。」
「给代课老师不是更好吗?」她把摊开的相本压在胸上,看着上方那张俊脸,道:「代课老师平时的课应该不多吧,接组长的工作不是更好?」
「代课老师通常半年或一年一聘,时间到了可能就走人,以往的例子就是八月份来接了,来年六月就离开,演变成没有交接,那么新接的那一位根本不知道自己有哪些业务,得自己去摸索,等摸到差不多熟悉了,聘约时间也到了。如此反复下来,影响最大的还是学生。因为代课老师常是新进人员,没有任何经验,所以他们不大明白自己该做什么,学生管教方面就会出现问题。」
「你当初怎么会想接?」毕竟是个不讨好的工作。
「校长找我说了很久,那时有几个班级特别多状况,导师和当时的组长都管不动,其中也包含体育班;我不希望大家把体育班的孩子定位在爱闹事、头脑简单上,所以考虑后就接了下他们。」
林方笙笑一声,徐声说:「刚开始真痛苦,每天有处理不完的情况,遇上有理说不淸的家长也很头痛,但就当是人生的一种磨练,一年也就撑过了。本来想退下来,不过没有老师愿意接,学校打算又丢给新进的代课老师,我觉得这样不是办法,因为那几个班级秩序好转许多,特别是体育班,要是再回到让新进老师管理,恐怕我那一年的辛苦就白费了。」
「是啊。」他语声低柔,面庞沉静,却动人心魄。
路嘉遥忍不住侧身单手揽住他的腰,脸埋进他的肚腹间。
他好笑地摸着她露出来的耳垂。「这是……跟我撒娇?」她点头,应了声。「嗯。觉得……更喜欢你了。」
「我很高兴听见你这么说。」
「跟你说,我在红灯前听到你们学校广播找你时,有一种很奇妙的感觉。」她声音闷闷的,却软得像裹了蜜。
「什么感觉?」他垂眸,仍仅能看见她侧颜,他抚摸她发丝,静待下文。
「觉得……很骄傲。很想跟隔壁的骑士说:嘿,听见没?广播说的那位林组长是我的男人。」说完,很不好意思地又把脸埋得更深。
那广播的男老师说:「训导处报告!请生教组林组长、生教组林组长,林方笙组长,听到广播时,请您马上回训导处。报告完毕!」
仅只这样,如此普通平凡的广播却让她心情沸腾,无来由地感到愉快、甜蜜。她不明白这样的感受为何而生,想来也觉自己莫名其妙,但爱情本就没什么道理,所滋生的情绪或许也不会有道理可言。
就是爱他,就是觉得他令她感到骄傲!这不就是爱情最莫名其妙、也最动人之处?
林方笙只是笑,心头柔软。以前,以为对婚姻负责,那便是完整的感情了,这刻才知,婚姻之间,不仅只有责任,美好的结合、适当的情话、温馨的关怀和体贴,皆能令感情加温。
曾经以为恋爱时已把情说过、把爱表示过,那么婚后便能专心于事业;现在才知,再稳定的关系,若缺乏互动,也难恒久。滚沸的热汤,忘了保温,只有冷却。
「哪一个是你们主任?这里面有吧?」路嘉遥忽翻身回来,举起相本问。
「我看看……」接过相本,他翻了翻,指着其中一张。
「这一个。」她拿过相本,仔细看了看。「果然长得就是怕事的样子。」闻言,他莞尔。
「这个……」她发现了什么,问:「这是你吗?」
他看一眼,低应一声:「是。」
「你手中那把枪,是什么枪?我以前每次跑步,听到那个枪声,都会顿好几秒,很怕它突然在我耳边炸开。」是理仁运动会的照片。
大概是老师们的制服,相片里,多位都穿着和他一样的天空蓝POLO短衫,下半身多数是搭牛仔裤或工作长裤,他配的是米白色工作长裤,脚下一双慢跑鞋,看着淸爽干系。
他戴着棒球帽和太阳眼镜,站在跑道边,胸前垂挂哨子,高举的右手心握着一把短枪。
「那是发令枪。你怕这声音?」
「因为每次都被吓到,老师通常只说预备……然后就要等好久,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发出砰』。」
「还有的人会不小心就偷跑。」
「对对对……真的,等太久就会这样啊……」照片里的他,是侧着镜头的;他太阳眼镜下的表情,可说是没表情,只见得着他高挺的鼻梁,还有抿起的薄唇;可她觉得这样子的他就是非常好看,英气勃勃。
「那是有的老师为了训练专注力,才刻意拉长时间。正常比赛来说,通常喊预备后,没几秒钟就会鸣呛。」
「嗯……」她下意识应声,其实没怎么听,只是看着照片里的他。「你每次都负责鸣枪吗?」
「不一定。每年不大一样,看学校怎么安排。今年的运动会,你可以来看。」
「真的?」她移开相本,看着他。
他黑眸渗笑,点头应声:「真的。」
路嘉遥不再有话,只看着他。她觉得,他和其他运动员给她的感觉不一样,可能是他五官俊秀,眉目温朗,皮肤也不大黑,看上去就是很干净、很舒服;当然她更深信,是因为喜欢这个男人,所以怎么看他,他就是好看。知道她在看他,他也不闪不避,光明正大低着脸,让她看个够。
她笑了笑,抬手摸上他脸颊,又顺着滑至他下巴,在他稍显粗糙的下颚线上来回轻划。
「我看那些运动员的肤色都很深,为什么你不会?每天不是都要晨练,傍晚也要训练的吗?」
「晨练?」林方笙笑。「晨练是学生跑,我只在旁指导监督,我会戴上帽子和穿外套,不大容易变黑,,不过,以前还是代表队时,倒是晒得挺黑,是这几年教学生才白了一点。」
「我看你这张照片,就满白的,好像比现在白?」他低眼看。「应该是光线的关系。这是去年的照片,不比现在白。」
「这张很好看……」她相片摸着摸着,忽问:「能给我吗?」
「好,你要就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