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晚上九点钟。
高煜轩刚刚下班,十四个小时的超时工作,让他的身心都处于疲惫状态。
一年前,台北的总公司在台北市郊收购了一片数万坪的土地,做为台北二馆的预定地。
兴建工程在上个月公开招标,共计有「荣华营造」、「长源工程」以及「龙扬建设」三家厂商参与投标。
最后由老字号的龙扬建设经第五次减价,以二十亿八千六百万元最低标得标。
他刚刚才和龙扬建设派过来的代表,在两造律师的陪同下,草拟好了合约的内容。
他现在累得只想好好洗个澡,然后直接倒在床上,痛痛快快地睡他个三天三夜。
他的车渐驶近十字路口,十字路口左转不到五百公尺,就是他温暖的小窝……但愈逼近十字路口,紧握着方向盘的大手就愈显得迟疑。
要不要去找她呢?
终于,他将方向盘转向右边,往另一个方向驶去。
最后,宝蓝色的跑车在一栋小木屋前方的停车格内停下。
高煜轩下了车,首先映入眼帘的仍是那块令人发噱的招牌——想不起来。
店内的灯光昏暗,只有吧台处尚余一盏晕黄的小灯还亮着,门口则悬挂着休息的牌子。
他沿着行人道,走近了吧台右侧的窗户,凭藉着暗淡的光线,瞅见了里头的人影。
他敲了敲玻璃,引起里头人儿的注意。
原本专注于手边事物的秀颜缓缓地转向他的方向,在瞧清了玻璃窗后那张熟悉的俊颜,立时漾起了欣喜的笑意。
「你怎么会来?」可柔翩然地来到了门边,打开了上头的锁。
「我……」有些话到了唇边,却不晓得该怎么开口,高煜轩转了个念头,轻笑道:「你第一次出来打工,我怕你给人家惹麻烦,所以特地来看看你工作的情况,怎么样?你还习惯吗?」
可柔开始打工也好些天了,这段日子来,她谨守承诺,一下了课就到这儿来报到,忙碌于端茶送水的工作中。
店里打烊之后,就是可柔恶补烤蛋糕这门手艺的时刻了,她不厌其烦地向恬恬讨教烤蛋糕该注意的事项,完全是个认真求知的好学生。
也因此,她常常一个不小心就忘了时间,到真正踏出店门口,往往已经是十一、二点的事了。
由于回家的时间太晚,她也不好意思再去叨扰煜轩,她知道他最近很忙,睡眠严重不足,所以她下班之后,都直接回到自己的住处,免得扰他清眠。
只是这么一来,可就苦了她自个儿了。
她真的好想念他!
「还好啦!」她傻呼呼地笑笑。
他们聊得正高兴的时候,一道女声半途插入。
「高先生你好,我是可柔的老板,敝姓许。」恬恬落落大方地朝煜轩伸出友谊的手。
「你好。」他回握了一下她的柔荑,遂问道:「可柔在这里做事要你多担待了。」
「哪里!」他说话的口气,俨然将可柔当成了家人一般,恬恬察觉了这一点,却识趣地没有说破,只笑笑地道:「可柔她很能帮忙的。」
「你听见了没有?我很能帮忙的。」可柔邀功似地道。
「听见了!」他用力捏了一下她小巧的鼻尖。
两人旁若无人地打情骂俏,让恬恬觉得自己像一颗亮度超强的电灯泡。
她尴尬地轻咳了两声,道:「我今天有事,要早点回去,门窗我都检查过了,你离开的时候记得把大门上锁就可以了。」
她这人很识相的!
「好。」可柔不但没异议,还巴不得她快点走,省得碍事。
恬恬朝高煜轩微微地颔首后,背起了随身的小皮包,在经过可柔的身旁时,她轻声地道:「我不打扰你们的两人世界了,好好地把握机会呀!」
可柔满面潮红地推了恬恬一把。「少三八了你,要滚快滚!」
有人害羞了喔!恬恬窃笑地离开。
偌大的店内,终于只剩下他们两个人。
转个身,可柔取出了才抹好奶油的心型蛋糕,「你今天有口福了,我刚学会做蛋糕,既然你来了,就让你先试吃看看吧!」
高煜轩不禁戒慎恐惧,「你说这话的意思,该不会是指……我是第一个试吃你的蛋糕的人?」
好歹他平日待她也算是不错,她不会这么残忍地对待他吧?
「正是!」很遗憾的,她给了一个肯定的答案。
「这里附近有医院吗?」不知道急救来不来得及?
还是先叫好救护车吧!
「没礼貌!」她气鼓了双颊,「大不了拉肚子而已,哪有到送医院这么严重?」
真是败给她了!连这种没志气的话,也能说得这么理直气壮。
「要不先来瓶胃散吧?」预防胜于治疗。
「胃散没有!老鼠药倒还有一点,你要不要加点儿来提提味?」她冷笑。
「不用,谢谢你的好意。」他敬谢不敏。
眼看是难逃此劫了,他收起玩笑的心情,举起叉子切下了一小块蛋糕送进嘴里,没说什么,跟着又重复了几回相同的动作。
眼看着一大半的蛋糕都进了他的胃袋,仍然没能听到他的半句评语。
「怎么样?好不好吃?」她既期待又怕受伤害。
「先给我一杯水。」他要求道。
「好。」她奔向吧台,再回来时,手上多了一杯水。
她将水杯递向他。
他灌了一口,冲淡口中的余味,很不放心地问道:「你没有偷偷地把自己做的蛋糕摆在店里头卖吧?」
「那当然!」她红着脸,小小声地补了一句,「我只为我喜欢的人做蛋糕。」
心跳加速到两百,她佯装若无其事的模样,偷偷地观察他的一举一动。
「那还好。」他松了口气。
就这样?没了?他是不是没听清楚?
高煜轩淡然的反应不禁气煞了满心期待的可柔。「好什么好?你还没告诉我,蛋糕到底好不好吃?」
说得太白怕吓跑他,讲得太含蓄,他又好像没听懂,她到底该怎么办才好?
他像个美食家似的评论道:「这个蛋糕已经不能单纯地用好不好吃来论断了,因为它实在是太特别了。」
「怎么个特别法?」
「首先,它的味道打破了奶油蛋糕给人的刻板印象,不再是那种甜到令人发腻的滋味,而是一种非常具有个人风格的独特风味。」
「那到底是什么味道?」废话一堆。
「也就是说……」他吞吞吐吐的。
「什么?」她直视着他。
「也就是说……它是……咸的。」他公布答案。
咽下第一口蛋糕的刹那,他有种哀伤的感觉,舌头告诉他——是盐,原来是她加了盐。
那味道真是咸到让他想喷泪。
「咸的?」她不敢置信地瞠大了眼睛,「怎么可能?」
难道、难道……她把盐跟糖给弄混了?不会吧……
「你瞪着我干嘛?我也不希望它是咸的。」他很无辜地道。
可柔收敛起锐利的目光,退而求其次地道:「那口感呢?口感总没问题吧?」
撇去味道不谈,它至少嚼起来像蛋糕吧?
「至于它的口感,则是第二个与众不同的地方,突破了蛋糕一成不变的绵细口感,一举融和了台湾传统与西洋文化两者的特色,继而创造出另一番崭新的纪元。」他继续拐弯抹角。
「结论。」她忍不住拍了桌子,「我要知道结论是什么。」
「这个结论就是……」他盯着她,突然问了个风马牛不相干的问题。「你吃过拜拜用的发糕吧?」
「你指的是过年拜拜用的那种吗?」
「对,就是那种,你吃过吗?」
「好像吃过几次吧!」她不太确定。
「这个蛋糕的口感尝起来就很类似发糕。」
「所以这个蛋糕对你而言……其实是一个抹了奶油的咸发糕。」真是个令人提不起劲的结论。
好想死掉!
「你形容得十分贴切。」他忍笑。
「哪里,真是谢谢你的夸奖!」她要笑不笑地瘫在桌上,整个人颓废不已。
失策呀!
她实在不该因为见到他一时高兴,就急着拿这个失败的作品出来现的,现在可好了,让他知道她烤蛋糕的技术这么烂,他下次哪还敢吃她亲手做的蛋糕呀?
想起来就没力!
看着只剩下一半的蛋糕,她不禁要问:「既然它那么难吃,为什么你还吃了那么多呢?」
该不会是骗她的吧?这样打击她的信心,很不道德喔!
「因为这是你头一回做的蛋糕,不管好不好吃,都得捧个人场才行,要不然你下回就没信心再试了,那不是很可惜吗?」
实话要照实说,这样她才有进步的可能,但该给的鼓励也不能少,免得她又想半途而废。
只是难为他了,之前他一直不敢停叉,就是怕自己只要一停下来,就再也咽不下去了。
真的是好可怕的味道。
「这么说的话,我下次如果再做蛋糕,你也会吃啰?」她小声地低问着。
「如果可能的话,请尽量做正常口味的。」他还是比较习惯甜的蛋糕,至于咸的嘛……
还是偶尔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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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三的午后。
咖啡厅公休,可柔下午没课,由于她住的地方没有厨房,所以她事先知会了高煜轩,表示要借他家的厨房。
现在可柔正照着恬恬写给她的食谱,按部就班地准备做蛋糕的材料。
「乳玛琳七十克、低筋面粉一百五十克、牛奶三十克、无盐奶油一百一十克、蛋四个、糖一百二十克、泡打粉四分之一小匙、兰姆酒少许、香草精少许……」
有了上回的教训,这次她还特别检查了白糖的外包装,确定它的确是糖,不是盐后,才开始前置作业。
首先她将软化的奶油放进钢盆里,再拌入乳玛琳和糖一起打松,正打算将蛋逐个加进时,电话响了。
她放下钢盆,抹净双手,走到客厅接起电话。「喂,你好,这里是高煜轩的家,他现在不在家,有事请留话。」
彼端扬起了一阵轻笑,「你接电话的方式,好像电话答录机!」
这吊儿郎当的声音、不挖苦人会死的语调,除了高煜轩本人,还会有谁?
想当初她还真被他那张扑克脸给骗了,以为他是个「不轻易跟狗开玩笑」的人,直到完全认识他之后,才知道他那张嘴可毒得咧!
「有本小姐当你的免费接线生,你该偷笑了,还嫌?」她没好气地道。「你没事打电话回来干嘛?」
「我有一份资料落在家里了,等会儿有位同事会过去拿,你先帮我找出来,省得他粗手粗脚地乱翻一通。我的文件就放在……」
他告诉可柔物品的所在位置,她进房找了会儿,在他指示的地方,找到了一个牛皮纸袋。
「是不是一个牛皮纸袋装着的?」她拿在手里掂掂重量,感觉还挺沉的。
「对,你待会儿连袋子一起交给他就可以了。」他道。
「嗯,我知道了。」她应道。
「那就麻烦你了。」他准备收线,临时想到了件事,又补充道:「对了,我那位同事有点疯疯癫癫的,喜欢胡说八道,你把东西交给他就好,尽量不要搭理他。」
「那不跟你一个样吗?」她调侃。「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物以类聚?」
「喂!」他不高兴地沉下声,「这算人身攻击了吧?」
「我只是实话实说而已。」隔着一具电话,她才不怕他咧!
那头传来了他和别人谈话的声音,窸窸窣窣的,她听的不很清楚。
「不跟你瞎扯了,我还有事要忙。」他道。
「你晚上会早一点回来吗?」她抢在他收线之前问。
「恐怕没有办法。」他为难地道。
「你最近好忙喔!简直跟我爸有得拚,不过我爸忙是因为他管很多人,这还说得过去,可是为什么你连当个警卫也能这么忙呢?」她想不通。
「对呀,为什么呢?哈哈……」他干笑,企图打混过去。
「是不是你的主管欺压你,强迫你超时工作?如果是的话,我们可以去劳委会告发他。」
「没那回事,你不要胡思乱想。真的不能再跟你聊下去了,我要挂电话了,拜拜。」他匆匆地收了线。
「喂、喂……」她喊了几声。
彼端传来了嘟嘟声。
真的挂断了呀?怎么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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叮咚、叮咚。
门铃响起,可柔放下了手边的事情,跑去开门,随着门扉缓缓开启,一个高大的男子出现在她的面前。
「你是煜轩的同事吧?」她率先问道。
不知是不是错觉,她觉得这人的长相跟高煜轩有几分神似。
「同事?」男子的眉头微微皱了下,随即道:「勉强可以这么说吧!小妹妹,只有你一个人在家吗?」
「是呀!」可柔点点头。
「真没趣!」男子失望地撇撇唇,「我还以为那小子藏了什么美女在家里,还千叮万嘱的,要我别乱讲话,结果咧……一个小孩子!?」男子的语气中充满嫌恶。
「什么小孩子,我今年就满十九岁了!」没礼貌的鲁男子。
「你有十九岁呀?」男子惊奇道:「我以为你才国中毕业。」
长得真矮!
「……」可柔不禁无言,一百五十多一点的身高,再加上一张天生的娃娃脸,她的确是常常被误认是高中生。
但是长得矮又不是她的错,她也是千百个不愿意呀!
「但就算你不是国中生也没有用,十九岁的国家幼苗一样不在那家伙的狩猎名单之内。」他看了她一眼,又是摇头、又是叹气。「还以为这回能跟姑妈报个喜讯,顺便讨点甜头,结果……」
他再看她一眼,接着又是一声长叹,「唉——」
现在是怎样?她很见不得人吗?
这人果然很讨厌,难怪高煜轩叫她别理他。可是……
「你说十九岁的女孩不在『那家伙』的狩猎名单之内,请问『那家伙』指的是……高煜轩吗?」
「难道我们还有共同认识的人吗?」男子反问道。
如果他没记错,今天好像是他们第一次见面吧?
「你刚刚好像有提到姑妈两个字,你是高煜轩的亲戚?」她续问。
「是的,我是煜轩的表哥,敝姓陈,单名一个郁,很高兴认识你。」男子微微躬身。
真的吗?光凭他刚刚的态度,实在很难令人相信,他很高兴认识她。
分明只是客套话。
「我姓展,展可柔,你叫我可柔就行了。」可柔不想跟他计较这种小事,因为她有更重要的事情要知道,「既然你说你是高煜轩的表哥,那你一定知道他为什么不喜欢年纪小一点的女孩子。」
陈郁很好心地开导道:「可爱的展妹妹,我请问你一下,如果你是个男人,你会放着性感火辣的美女不追,跑去陪那种发育还未完全,甚至不确定还会不会继续发育下去的干扁四季豆玩扮家家酒吗?」
干扁四季豆!?
这家伙的嘴巴真的好坏,简直比高煜轩还毒上百倍!
「不会。」她低头看看自己的前胸。
幸好她胸前还有点肉。
「这不就对了,倒楣一点的,还会被人说成恋童癖,多划不来呀!」好处还没捞到半点,就已经被周围的猪朋狗友损到重伤。
话聊到这儿,他摸摸下巴,像想起什么。
他道:「不过这话说起来,那小子从以前就一直很有小女生的缘,最辉煌的一次,有好几个漂亮的高中女生同时倒追过他,不过统统被他拒绝了。」
「为什么?」她惊问。
陈郁神神秘秘地弯身配合她的高度,低语地道:「我偷偷地告诉你一个秘密,你千万不要告诉他,这话是我说的。」
长舌一族的都知道,这句话绝对是在道人是非之前,都必先讲在前头的经典台辞。
可柔配合地点点头,「我知道,你就快说吧,我保证绝对不会跟别人说,这件事是你告诉我的。」
每一个听八卦的人,刚开始都会这么承诺,可是奇怪的很,八卦的主角到最后,都一定会知道出卖他的人是谁,这也是个亘古不变的定律。
陈郁压低了声音。「其实那小子从国中的时候,就长成这副德性了。」
「什么?」她的小嘴讶异地张成了O字型。
也就是说,当他还「应该」是个生嫩可爱的国中生时,那张脸就长得像快三十岁的老头了!?
真惨!
「所以可想而知,他这一路走来,情路该是何等艰辛呀!」他都不禁要为自家兄弟掬起一把同情的泪水了。
「怎么说?」可柔听得正入迷。
「打从高中和第一个同龄女朋友交往开始,他就被『老牛吃嫩草』的流言蜚语困扰着。」这也算是一种另类的「童年阴影」。
陈郁续道:「每当学校好不容易放假,他陪女朋友出去玩,总是被无聊的路人调侃,一整天的好心情,就这样化为乌有。」
「然后呢?他跟第一任的女朋友就这么散了?」
「对呀,你说冤不冤呀?如果真的年龄差很多也就认了,可他们两个明明同龄。所以日子久了,他就再也不碰任何年龄低于二十四岁的雌性动物了。」
这……闻言,展可柔无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