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节 科学界的欺诈行为
谈到诺贝尔奖和肿瘤发生理论,你那著名的尚未公开的第二次实验情况如何?关于第一次与斯塔福一起做的实验,至今没有写出完整的论文,是何原因?那个实验有种令人不愉快的挥发性的气味,我承认很轻微,但是我敏感的嗅觉还不至于感觉不出某些东西的腥臭。如果它玷污了你的肿瘤发生理论,那将是很令人惋惜的事情,这种理论不仅本身貌似合理,而且是一个真正具有大智慧的力作。此外:
我要求斯塔福接手大桥的工作时,他最初拒绝了。我再三追问,才了解到,原来在你公开宣布之前,始终没有告诉他关于第二次实验的事。这难道就是你不善于保密的例证吗?你竟然还鲁莽地暗示我去向你的学生请教关于这方面的优秀品质。倘若是我,我肯定会向自己喜欢的博士后吹嘘这样的消息,尤其是我决定亲自动手去做实验的话。其实,你为什么非要亲自去做呢?向我们证明你仍然在实验室里面工作,而我们其他人现在只是坐在办公室里纸上谈兵。既然第一次实验早已经证明了这一点,为什么还要做第二次实验呢?难道获得诺贝尔奖的第一次实验还有什么不妥贴的地方吗?如果是这样,那么,那个实验是谁做的?当大桥最终成功地完成第三次尝试的时候,谁在我的实验室里面?无可否认,大桥亲口告诉我闪烁计数器校准的事,可你我都很清楚试图挽回面子的种种表现。他那么说也许只是为了掩饰前两次斯塔福不在场时的失败。目前,我不想多事,也不想深究,因为我尚不能肯定我这里是否真有事。从你的来信中得知,你错过了今年1月31日的截止日期。我原谅你这一失误(我相信这是一次疏忽),我之所以原谅你,主要是因为在你们获奖之后,今年在癌症研究方面获得诺贝尔奖的机会很小。不过,明年,后年,再往后……
我的要求如下。今年11月,你把提名表寄给我,就是那张上角写着"严格保密"字样,开头是"我们,作为诺贝尔奖评审委员会的成员,荣幸地邀请您递送建议……"的那张表格。为了我们两人方便起见,我会把整个表格填好,然后寄给你,请你签字。然后,你再把签好名的表格寄还给我。我再附上我的自传和其他支持材料,一并寄到斯德哥尔摩去。我很清楚那张表上说明,提名候选人的人既不能透露他的提名也不得向被提名的人泄漏提名信息。我们都知道,很少有人遵守这项规定。
杰里-斯塔福在他的诺贝尔演讲中声称我们证实了他的实验,不过,对于所有相关的人来说,幸运的是,我们的文章仍然没有发表。我刚从杂志社把大桥的文章撤了回来,相信你听了一定不会感到震惊的。你不必担心,这件事办得很低调。我只是对编辑说我们要核对几个要点。归根结底,小心谨慎一些总不会有错。我们将把这篇文章耽搁一些时间--比方说,在你今年11月21日,把那把摇椅送给我作为我65岁生日礼物之前。我们实验室正在操办一场盛大的舞会,你定然会收到一份请柬,届时请与你的音乐玩伴一起光临。
诚挚的
库尔特
又及:重新阅读这封信的时候,我突然意识到我忘记谈及你的实验已经得到验证。虽然斯塔福的头上漂浮着淡淡的云朵(你定能轻而易举地驱散),我建议我们暂且不要去理会。其实不用着急,毕竟,像斯塔福一样,你早已在诺贝尔演讲中介绍了你的研究成果。
后记
科学界有几种欺诈行为,很少有人知道,除非是熟知就里的内行。……这些行为可以分类,冠以欺骗、造假、修正数据和篡改资料之名。……他们(我们这些从事科学研究的人)可以确信:他们所发现的每一个事实,他们所完成的每一项好的实验,都会立即被人重复、论证和评说。
--查尔斯-巴比奇(CharlesBabbage,1830年)
在科学研究中公然的欺诈很罕见。此外,在科学上,也不可能有完美的犯罪,没有永久无法侦破的谋杀,因为没有限制法令,人们可以一直追究下去。凡是重大课题,或迟或早,其实验都会被重复,其理论必定会受到其他人的检验论证。尽管如此,本书描述的并不是一个黑白分明的问题,它描述的是一个比较灰色的领域,我们科学家在这个领域有时候会自觉或者不自觉地迷失。
原创科学--托马斯-库恩称之为"范式科学"--通常都涉及构想一个假说,这一假说必须能够通过实验证实。这种假说在提出来的时候,往往看上去非常完美,显而易见,我们因此认为肯定正确无误。我们会设计一项实验去证实它;结果似乎也支持我们的设想。我说的是似乎。有时候,会有一些不一致的数据显示出来:8点中有2点不在一条直线上,7个实验中有一个疑点不能成立。我们把它归咎于实验的易变性,或者统计学上的偏差。这些是科学上不可避免的情况。于是,我们发表了经过处理的结果。论文引起了轰动,同事和竞争对手竞相重复我们的研究,用其他方法去测试验证。"正常的科学"占了上风,我们的范式在圣殿里赢得了一席之地。
假如我们的洞察力深邃,我们的推理无懈可击,那么修改数据从道德上来说又该如何解释呢?150年前,英国数学家查尔斯-巴比奇注意到这种行为,他严厉谴责了这种不轨行为。当然这种现象由来已久:孟德尔肯定这么做过,艾萨克-牛顿爵士也可能做过,毫无疑问,弗朗西斯-培根本人,也曾以超越真实的眼光,修饰过他的数据资料。可我们的合作者,我们的学生如何呢?他们因此受到感染了吗?我们是否由于无视榜样的作用而加倍玷污我们所信奉的原则?科学是对于真理孜孜不断的追求,科学界也是一个社会团体,有自己约定俗成的规矩,有自身的社会合同契约。科学精英这种职业上的越轨行为会对科学文化造成什么样的危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