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理论还是实践
对于正统的马克思主义者或马列主义者来说,无产阶级毛主义似乎明显地反对理论。其运动从计划实施方面来看毫无具体性可言(如:它与共产主义者和社会主义者的共同计划或托洛茨基主义者的过渡计划是无可比之处);它不认为马克思主义或马列主义理论的核心是神圣的;而且,它相信在群众支持的实际行动中比在任何理论文本中能够学到更多的东西。除了实践高于文本理论——这也是毛本人在《实践论》一文中提出的——还有三种信念构成了无产阶级左派运动的轴心。
l.反对等级制度
对于无产阶级左派的毛主义分子来说,反对等级制度有双重内容。从革命运动本身的角度出发,无产阶级左派毛主义分子确信列宁提倡的党的民主集中制等级形式是精英主义者的形式,会从结构上把自我指定的先锋队从群众中割裂出来。在他们看来,这样的一个党注定以一种高度指导的方式接近群众,它会带着先进的理论武器来,以用来建立一个指导者的资格。虽然毛试图把民主集中制的党与他的群众路线结合起来,但无产阶级左派毛主义分子感到必须作出一个选择。至少,在中国历史的某一时期,在文化大革命时期,毛在实践中得出了类似的结论。对等级制度的党的拒绝与无产阶级左派毛主义分子的任务是联系在一起的,他们要在很有限的时间范围内开展他们的运动。等级制度意味着长期不变,至少是想永远保持。这是摆在社会主义“阶段”理论面前的根本困难,因为这种理论假定受控制的、有时间限制的等级结构会继续下去。“无产阶级左派毛主义分子的运动被认为是对群众的一种暂时的帮助。这些毛主义分子认同卢梭的观点:等级制度造成固定化,固定化的结构不可避免地加剧了他们自己的集团意志与广大群众的普遍意志之间的矛盾。
等级制度也被看作是资本主义维持对人民群众控制的方式。在产业工厂内,等级制度是加于工人的一种纪律形式。职业的等级分类制度旨在让一些工人相信,他们比别人能干,比别人聪明,报以应该高一些,地位也应该高一些。它不仅被用来分化法国本地的工人阶级,也被用来推行种族主义。阿拉伯和非洲黑人移民工人被认为天生低下,只能聚集在划分阶梯的底部。
无产阶级左派毛主义分子赞同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观点:人类异化的根源在于劳动的分工。但是,无产阶级左派毛主义分子也有一个盲点,这就是关于劳动的性别分工问题。恩格斯对这一问题尤其敏感。其次,无产阶级左派毛主义分子的分析接近于推翻等级、劳动分工和科技等概念。例如,无产阶级左派毛主义分子费利浦·奥利维埃写道:“在车间与‘权威’斗争就是与资本主义等级制度作斗争,尤其是与其诡计之一的‘科技’作斗争”。马克思把科学技术视为一种从劳动分工的危害中使人性获得解放成为可能的一种现象,而无产阶级左派毛主义分子至少含蓄地认为科学技术、劳动分工和等级制度是必然联系着的事物——如果不从同一的角度来看不是同一事物的话——它们是不平等和异化的基础。这一分析与某些早期乌托邦作家如傅立叶或当代反科技的作家如雅克·伊鲁尔(JacquesEllul)和西奥多·罗扎克的分析更为接近,其接近程度超过了我所知道的任何其他马克思主义组织的分析。
2.斗争的构成
无产阶级左派毛主义分子毫无顾忌地拒绝了一种清楚的阶级分析。当他们谈论群众的时候,他们说的是全体受资本主义剥削的人。当他们付诸行动的时候,他们与任何反对资本主义制度剥削的人都站在一起。
与阶级对阶级、一分为二的分析最早的分裂,产生于共产主义(马列)青年联合会对1968年反对设置路障的立场所作的自我批评。共产主义(马列)青年联合会的立场是,在工人投入斗争之前,一切都毫无意义。从共产主义(马列)青年联合会分离出来的无产阶级左派毛主义的创造人,不得不修正他们的做法,即放弃自解放运动以来最激烈的巴黎街战,实际上,1968年工人是由学生和青年人带动起来的。
这里的教训是,任何站起来反抗的人都必须得到支持。他们完全忘掉了马克思对流氓无产者的不信任,特别在移民和现有体制下似乎没有什么前途的反叛青年中招募人员进行组织活动。后者的活动范围是街道而不是工厂。但革命活动不能局限于任何一个单一的领域。无产阶级左派毛主义分子支持农民设置路障,把农产品倾倒在城市街道上,以抗议资本主义共同市场政策对他们的压榨。商店店主也加入了他们的行列,他们一起并肩战斗——尽管他们的支持者萨特批评说这次斗争的内容不是进步的。他们支持布列塔尼和奥辛塔尼分裂主义者的民族主义的斗争。对于无产阶级左派毛主义分子而言,问题不是一个人所属的阶级和所从事的职业,问题是:“这个团体投入战斗了吗?”他们相信战斗是意识得以体现的地方。一个团体或一类人在斗争面前不是“进步的”这一事实,对他们并不意味着他们不会通过反资本主义的斗争而学到更多的东西。
相反,如果他们支持资本主义制度,那么即使那些人是靠工薪生活,薪水微薄,也只能是敌人。无产阶级左派毛主义分子完全不同意共产党和法国总工会的批评:在殴打工厂安全人员、地铁警察或正规警察的过程中,他们实际上是在打击工人。一个等级制度的毛主义组织指责他们不加分别甚至攻击下级监工,对此他们同样无动于衷。对于无产阶级左派毛主义分子来讲,任何身穿象征监工身份的白色罩衣的人,都是等级控制体系的同谋,都应该是合法的斗争对象。谁都不应该成为警察或老板。以生产过程中人们所起的作用为基础的阶级对阶级的分析,因而让位于一种围绕着是统治制度的同谋还是反对统治制度的分析。
3.斗争的性质特征
虽然无产阶级左派毛主义分子实际上支持一切在统治制度下感到受剥削的人的斗争,并不管他们的实际阶级地位如何,但仍有两个定性的标准用以判断某些斗争何以比另一些先进。
标准之一是非法性。尊重法律的约束代表着向资产阶级资本主义的国家投降,而不用消耗国家的任何费用。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党,以及劳工联盟的荒路被认为是使统治制度的合法化。他们接受并遵守资产阶级资本主义的统治,他们同谋的身份为他们提供了一件合法的外衣。
无产阶级左派毛主义分子跳出这一馅饼的推一道路就是拒绝按照现有规则来进行游戏,不断地超越法律的范围。非法的行动打破了围绕既有标准进行竞争的伪装,公开迫使政府展现它的压迫性。因而以非法活动为中心的对抗,对那些确实看不到资本主义制度压迫本质的人是一种教训;不能让资本主义进行统治而不受到任何挑战。
标准之二是创造性。无产阶级左派毛主义分子回顾了大学里的某些职业,特别是巴黎美术学校,它们被作为解放和创造性工作的范例。被动的职业被认为于革命思想的扩展没有帮助而被拒之门外。在这种情形下——这在1968年削减工厂职业当中得到说明——时间对政府有利,也有利于被看作反革命力量的共产党和法国总工会。但是像美术学校里那样主动的创造性的职业(在美术学校曾创立了独立自治委员会,生产出革命的艺术作品),被视为是工厂和其他工作场所里的职业原型,这些职业场所里的生产关系必须加以改变。这里人们会想到,“真理与公平委员会”是一个由无产阶级左派毛主义分子建立的组织,但它并未超越资产阶级合法性的界限。毋宁说,这些委员会的作用是揭露资产阶级法律制度本身的虚伪和自相矛盾。有趣的是这一点是福柯指出的,他的批评根据是,委员会的形式(法官们围坐在一张桌子旁)毫无创造性,完全是资产阶级法庭的翻版。另外很有趣的是,无产阶级左派毛主义分子用很传统的列宁主义的话——在社会主义斗争中,资产阶级国家的某些形式不得不被用来反对它——为这一形式进行辩护。虽然运动在很大程度上是受到非列宁主义者的激发,但它并*完全是无政府主义的,在受到明显非马克思主义观点的挑战时,它仍然会运用更列宁主义的逻辑为自己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