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第二章

这一声大喊,马上引起山洞里面那两个老人的注意,他们冲出来的速度,一点也看不出来他们是老人。

「闺女啊!怎麽又哭着回家了?是不是前山的大牛又欺侮你?别怕,爹去替你讨回公道。」

陈以玲……不,现在的地安安泪眼模糊的望着眼前猛点头的老人,然後伸出一根手指顶了老人的肩膀一下。

他马上後退几步,差点站不稳。

地老爹惭愧的低下头,不敢迎视妻子的怒视还有宝贝闺女悲愤的泪眼。

「闺女啊!没关系,你爹不行的话,还有你娘呢!想当年我可是村里有名的泼妇呢!」

地老娘的话一点也安慰不了人,这年头会说自己是泼妇的人,肯定不是泼妇,要是真的有这麽厉害的本钱,又怎麽会穷到连屋子都住不起,一家三口挤在山洞里,又不是山顶洞人。

地老娘不但当不了泼妇,甚至遇到比较不熟的人,会害羞得连话都说不清楚,也只有在地老爹和地安安面前会要点狠,其实她根本就是只纸老虎。

见地安安痛哭,两个想要劝人的老夫妻也红了眼眶。

地安安连忙擦擦眼泪,然後露出灿烂得比太阳还要耀眼的笑容,「爹、娘,我没事啦!你们别哭啊!」

「是不是那个坏小子又欺侮你?」地老爹气呼呼的问着。

如果他知道自己好兄弟的儿子会这麽无情无义,当初他绝不会答应这桩婚事。

如今,害得他的宝贝闺女被退婚,名声尽毁,这下子还有哪个好人家会娶她?

「他怎麽可能欺侮得了我?」

虽然她不认为自己有穿越女那样神奇厉害的智慧跟能力,可是再怎麽样,她也当了快三十年的电视儿童,受了九年国民教育外加就读了三年公立高中,最後考上台大农业系。

因为看了《中华小当家》,便迷上了做菜的乐趣,不务正业的跑去学厨艺,最後又觉得美食千万种,学不完,也吃不够,所以她开始了美食之旅,打算每到一个乡镇,就找寻最地道、最美味的小吃美食。

她的父母亲因为感情不好,所以自她有记忆以来,父母亲两人老是爱对打,而且每次打完之後,都还会互呛对方说自己下次一定会打赢。

所以输的人会用心苦练功夫,打赢的人则努力保持实力。

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们不是夫妻,而是练功的对手。

她不懂,为什麽武术世家结婚的对象,一定也要是武术世家呢?

这种门当户对的结果,就是她的家里永远都不会有正方的桌椅,而是一片平坦的榻榻米。

她的外公跟爷爷,怕她会被那对无良的夫妻乱拳打死,所以从小就对她展开了一连串的防护措施。

虽然她不是武术天才,无法真的厉害到十步杀一人,却可以保护自己安全无恙。

也许是她偷吃了家里拜天公的鸡腿,所以惹火了天上的神明,让她在准备前住印度寻找美食的时候,飞机失事了。

当她醒来,就变成了地安安,一个傻了十八年的小傻子。

她本来以为会穿越到可以种田、种果树,养鸡鸭鱼,到世界末日都不用担心没有食物可以吃的朝代。

要是有灵泉就更好了,不但可以越喝越健康,还可以当洗澡水使用,天天洗的话,搞不好身体一些斑点或是疤痕就会消失,然後肌肤似雪,比杨贵妃的华清池还要好用。

这种养颜美容又可以喂饱肚子的事,不是应该在穿越时也要附赠吗?

可是她找遍了全身上下,只找到无数的补钉。

强迫中奖好歹也要附赠个安慰奖什麽的,结果除了她的脑袋瓜有带过来,连身体都直接换一个。

幸好这个身子的主人虽然营养不良,但还算是可爱动人,如果变成像如花那模样,她肯定做鬼也不会饶过负责投胎的单位。

她骂到正爽时,眼前突然一黑,整个人面朝地,昏倒了。

当她醒来之後,鼻子痛得让她说话都像高凌风了。

看着挤在床边,焦急的望着她的老夫妻,那苍老瘦弱又脏兮兮的模样虽然让人觉得像游民,但是被人紧张兮兮的包围着、安慰着、轻哄着,这种滋味前所未有,一时间,眼泪不争气的滚落。

「爹、娘,我肚子饿了。」

地老爹马上跑进灶房,端了一碗还冒着热气的粥给她。

「闺女啊!这是你娘熬了一整个晚上,等你醒来,要让你好好补身体的。」

她看着那碗粥,里面的米不到十颗,顶多算是米汤而已,可是见到地老爹、地老娘对这碗粥猛偷吞口水的模样,她就知道这是这对贫穷夫妻能拿出来最好的食物了。

那十颗小米粒随着热汤进入了她的肚子里,总算让她有点暖意,但是令她感受到更大温暖的,却是她身边这对夫妻。

好吧!

既然来了,也不知道要怎样回去,她也没力气折腾了,那麽,想办法活下去,吃饱饱才是最重要的。

她也会把老天爷强迫送给她的爹娘好好的养胖、养肥,让他们可以尽情享受十几年来都没享受过的女儿孝心。

陈以玲……不,现在她叫做地安安,地安安,加油!

只是後来她并不知道自己会像只竖毛的小猫般张口咬人,更不知道这一咬,就咬出了爱恨情仇,也咬出了不得安宁,更是咬出了一段令人咬牙切齿的孽缘。

如果问她,时光若倒流,她还会张口咬人家大将军吗?

她肯定会大吼着说:如果时光可以倒流,老娘压根儿不想来到这个莫名其妙的世界!

什麽叫做「虎落平阳被犬欺」?

现在这个街头狂奔的场景,就很经典的表达出来。

地老爹、地老娘跑得喘吁吁,满头大汗,还不忘一个拿手帕替地安安擦汗,一个则拿出用竹筒做的水壶给地安安喝水。

「闺女啊!别担心,等那些巡街的捕快巡过一次之後,要到下午的时候才会再来。」地老爹安慰她。

「是啊、是啊!等赚到钱,就给你买肉吃,你看你这麽瘦,这样怎麽嫁人生孩子?」地老娘也跟着说。

地安安满心的感动在听到嫁人生孩子之後,就有点消退了,毕竟她这个身体虽然已经十八岁,也不知道有没有发育完全,至少现在她怎样看,都觉得自己才十四、十五岁的萝莉样。

结果等到他们一家三口又跑回原来的街上想要摆摊的时候,店家出来赶人了。

於是他们只好挪地方。

到了一个布店门口,店家同意让他们摆摊,不过要缴场地费。

先不说还没开市就要先破财,最扯的是租场地费居然要一两银子!

抢钱也不是这样的抢法。

但是抗议无效,谁教那是人家的店面,谁教他们是无牌的摊贩。

地安安气得连话都说不出来,她从小到大,哪曾这样被人赶过?

地老爹、地老娘看着宝贝闺女的黑脸,就觉得又心疼又内疚。

「闺女啊!不然你先跟你娘回家去,爹爹我再继续找地方。」地老爹说道。

「爹,你常常被这样赶来赶去吗?」地安安疑惑的问。

「是啊!不光是我们,还有很多小摊贩也是。」

「没有想过要找个地方固定下来?」

「有啊!但是就像你刚才看到的,有人潮的地点,通常都是那些大店铺,要在他们店的前面摆摊都要缴场地费,可是私自摆摊,官府说会造成街道脏乱,不易管理,还说什麽会造成那些优良店家的权益受损,还有什麽安全问题——」

「爹,不用担心,很快你就可以安安安心心的摆摊做生意,不会再被人赶来赶去了。」地安安打断地老爹的话。

「真的吗?」

「嗯!」

地安安终於知道她那块前未婚夫给的地可以做什麽了。

在不能种植,盖房子又没钱盖的情况下,有一种生意很适合这种场地——

那就是观光夜市。

其他地方有没有观光夜市,她不知道,也不在乎,现在最要紧的,就是改善他们家的生活,不然她就快要发疯了。

有了目标,地安安当然就收拾起浑浑噩噩的心情,努力的回想着印象中的观光夜市是怎样的。

在还没穿越之前,她可是有名的夜市女王。

他们家附近就有个南台湾很有名的花园观光夜市,每次去她都会逛得很过瘾。

事实上,她当初寻找美食最常去的地方,就是各地的观光夜市,那个地方可以说是集合当地风味小吃最完全的地方。

一开始的夜市多为商圈夜市,是一些商圈延长营业时间到深夜,同时也会吸引一些摊贩在路边开张营业,缺点是人多脏乱不美观,流动摊贩不易管理,但好处是会吸引人潮,增加当地商业经济的发展。

一直到了後来,商圈夜市经过了当地政府的设计规画,加以改良,并且融合地方特色吸引观光游客,所以取名为观光夜市。

观光夜市占地约三千坪,约有四百家摊贩……

也许她没有办法搞得这麽盛大,但是在这个晚上太阳下山就没事做,只能无聊生小孩的地方,有个固定的场所可以逛逛,尝尝美食,应该会吸引不少人潮。

有人潮就有钱潮。

嗯!越想越觉得可以试试看。

当然,依她现在没钱又没人脉的情况下,是不可能办得到的,可是观光夜市带来的钱潮,却会影响到当地政府的税收及政绩。

相信没有一个父母官不想拥有一个耀眼的政绩。

在房间里闭关了一整天的地安安涂涂写写了好几遍,终於整理了一份象样的企画书。

也还好地老爹是真的心疼她,明明知道是个傻女儿,居然还给她准备文房四宝,幻想着有一天她也能够像那些养在深闺里的大家闺秀一样,可以提笔写字,吟诗作对。

地安安有点心虚的看着泛黄的纸张上像虫在爬的字,她安慰自己说,没关系,她的钢笔字可是一流的,但毛笔字就……

接着,她闻到空气中传来烤地瓜的甜甜香味——

那是她在後山发现的,当时她还不小心被绊倒,这才看见在一堆杂草的底下居然长满了又大又饱满的地瓜。

黄皮黄肉的样子很像台农五十七号的品种,这种地瓜口感较松软,味道也香甜浓密,最适合拿来烤了。

根据本草纲目的记载,地瓜有补中气、和血、暖胃的功效,古人也把地瓜当主食吃,不但能够补充体力,还可以帮助血液循环,让脾胃变温暖。

更棒的是可以通便秘、去宿瘀,也就是地瓜有丰富的纤维质,吃完之後不但大便会顺畅,对身体更是有帮助。

於是她煮了地瓜粥、地瓜饼,还有黄金地瓜球,满满一桌的地瓜餐,吃得他们一家三口都瘫在椅子上,满足得无法动弹。

「闺女啊!没想到这个什麽地瓜的,这麽好吃。」地老爹摸摸突出来的肚子,感叹的说着。

「对啊!还是我们闺女聪明,亏我们把後山爬得脚都快要断掉了,却对地瓜视而不见,真是暴殄天物。」地老娘的双手也摸摸自己的肚子,一脸满足,就算肚子突出来破坏身材也不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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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穿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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