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第十章

现在,她真的找别的男人试尝大肠滋味,如果他知道,会不会哭?

应该不会吧,如果今天这一幕是最终结局,那么就算不是他一手策划出来,也是他推波助澜而来,他有什么资格哭?

宋立杨把大肠咽下去了,但那个表情好像他刚刚吞下的不是大肠而是蟑螂,他把筷子往桌面上一摆,将椅子往后挪几寸,远离卤大肠飘散出来的气味。

媺华觑他一眼,「不喜欢就吐出来,干么硬吞?」

「美女亲手喂的,我能吐?」他横她一眼。

她笑开怀,恶意问:「不好吃吗?」

「臭。」

「不觉得越嚼越香?」

「我只觉得越嚼越想吐。」

「难道天底下的男生,都真的不喜欢大肠?」

「对。」他回答得十分笃定,没有商量空间。

「好吧,下次碰到不喜欢的食物,不管喂你的女人多漂亮,都不要因为对方的美色而委屈自己。走吧!」她放下筷子,结完帐走出小吃店。

他还坐在原地,愣愣地看着她的背影。

她的动作很优雅、她的笑容很柔和,她的口气没有在车子上时挑衅,这明明是好现象,可不知道为什么,他在她身上看见哀愁。

他离开座位快步追上前,走到她旁边问:「你饿不饿,我请你吃麦当劳。」

「我不饿,而且宋妈妈的麦当劳肯定比外面的好吃健康。」她偏过头对他灿烂一笑,这是这个晚上第一个发自真心的笑容。

对上这样的笑靥,宋立杨的心情松快,他走在她身旁一面四处张望一面问:「你住在这里很久了?」

「嗯,六年。」

她低头数着自己的手指头,一二三四五六,六年,她可以从小一念到毕业,从儿童进入青春期,人生最多也不过十几个六年,她却花掉一整个六年来守候一段没有结局的初恋。

「从大学时就开始住?」他看着她的头顶,猜测她突如其来的忧郁。

「对,没搬离开过。」她深吸一口气,再抬头时脸上依然挂着笑。

但宋立杨看得出来她的笑容里已然失却真意,并且添入播播哀戚。「对这里这么有感情?」

「六年,又不是六个月,感情是一定有的。」

「可是这里离MATCHLESS有点远,为什么不搬?」每天把大量时间耗在交通上,不划算。

「离开的话,我会担心。」

「担心什么?」

「担心一个老朋友找不到我。」

她以为他要回答,「你白痴哦,有电话、E-mall、Line,现在又不是中古世纪,脸书都可以把多年失联的朋友给联系起来,怕什么?」

所以她又补上两句,「我怕他和你一样,忘记过去、忘记我……」

他垂下眉头,说得既现实却也真实——

「如果他已经记不得你,怎么还会记得这个地方,恐怕他不是遗忘而是放手。」

在二世祖的陪伴下,媺华回到租屋处,关上门旋身,在灯火乍亮那刻,她有片刻怔忡。

为什么不搬家?她用立杨的话自问。

她已经离开学生时期遥远,他再不会突然出现,不会两手支着后脑杓躺在她的床上冲着她微笑,更不会坐在她身边一笔一笔替她画考试重点,不会轻轻把她拥在怀里说:「别担心,什么事都交给我,你只要当个无忧无虎的小公主就行。」

这大概是她始终无法放手过去的原因,在她的记忆里只要有他的影子在,她便有受宠的甜蜜感。

只要是女人就会想要当小公主,就会想窝在男人怀里,任外头天大的风雨也打不到自己,但不是每个女人都有足够的幸运,有个愿意为她承担责任的好男人。

曾经,她有一个,但后来一不小心遗失了。

她拼命找不断找,那段日子只要有无名男尸出现,她就会怀疑是不是她的男人,她不知道他去了哪里,不知道为什么他的信誓旦旦会消失不见,她假设、猜想、怀疑,她甚至替他编造藉口,可是已经四年了……她还能够等多久?

最近,这样的等待让她倍感心力交瘁,她害怕等不到尽头,害怕等来一个悲剧,她鼓舞自己坚持的女人会迈向成功路径,但是她也明白在爱情里面这并非正确定律。

媺华揉揉发酸的肩膀,放下包包垂头丧气地走进浴室。

水流哗啦哗啦,她闭上眼睛,感受水柱打在肌肤上的微刺,眼泪不知不觉滑下,今天晚上,她特别想念他……

洗过澡,她坐到桌子前面打开电脑,打开雅虎信箱点入最熟悉的那个帐号,她盯住电脑萤幕下方的数字等待,等待十二点过后,日期更新,她在上头打下一串字。

立勋,生日快乐。

四年了,我没放弃过等待,我必须相信你会回来,否则生命就会变得灰白空洞……

她经常给杜立勋写信,写心情、写工作、写烦恼也写快乐。

自从他离开之后,电话不通、手机不通,只有E-mall能够传递,但它真的把她的心情传过去了吗?

不知道,因为她不曾接到任何的回覆。

而她也从一天一封信,变成一星期或者更久才写一封,字数也从动辄两三千字变成寥寥数语。

因为得不到回应,让她觉得自己是在对空气喃喃自语。

好几次,她恼怒地对自己破口大骂——不要写了,你以为自己是网路作家啊?

然而更多的时候,她写完信,默默潸然泪下。

她问过自己千百遍,为什么他要这样对待她?他可以不喜欢她,他有权利对她提议分手,但他不可以莫名其妙消失啊,害得她时时问自己,到底她是哪里做错?

突地,一个赌气,她把上面三行字删除,然后飞快敲打键盘。

她告诉杜立勋自己今天做了什么,她钜细靡遗地形容了二世祖,她甚至夸大他的俊美、他的温柔和体贴,她打字打得飞快,有许多感觉根本来不及体会便已经化成字体出现在电脑萤幕上。

接着她没再多看一遍,咬牙,把信寄出去、关机!

然,在萤幕出现一片漆黑后,她盯住反射出自己五官的黑暗萤幕,咚!豆大泪水落在键盘上。

她咬牙,暗骂自己一声白痴!

对,就是白痴,否则她怎么会以为用一个陌生男人就能激得了立勋出现,怎么会以为四年不见面的男人,还会为她心生嫉妒?

她是白痴,真真切切、童叟无欺的白痴。

推开椅子,媺华躺到床上,沐浴乳播播的香气传进鼻间,疲惫地闭上眼睛,她告诉自己——会的,等她写信的间隔从一星期变成一个月、半年、一年……她的心再不会受他控制,她将要见异思迁,到时,她的爱情也会跟着时过境迁。

都已经说过要见异思迁、时过境迁的,媺华还是忍不住在上班途中,在85度C买了个六寸蛋糕摆进茶水间的冰箱里。

因为今天是杜立勋的生日。

杜立勋是个确立目标后便会排除万难,使命必达的男人,所以不管他有没有钱,企管系的学长姐学弟妹们都相信他将来会变成大富翁,他不会赚22K,他会在三十岁之前成为主管,五十岁变身为企业大老。

媺华插上蜡烛,看着跳跃的烛火,他已经二十八岁了,还有两年时间完成大家眼中困难重重的任务。

拔掉蜡烛,她没切蛋糕,而是拿着叉子一口一口把六寸蛋糕给塞进肚子。

那年他过生日,她买蛋糕在租屋处等他,他忙得乱七八糟,出现时已经凌晨一点钟,他敲开她家大门,看见她嘴边沾满奶油,他侧身歪过头,发现桌上的六寸蛋糕剩下没几口。

不是她的错,是他爽约,她心底知道不应该抱怨为生存而忙碌的男人,但是身为女朋友如果连为这种事耍点小脾气的权利都没有,那女朋友这三个字未免有些可悲。

他进屋接过她手中的叉子,笑着把剩下的蛋糕吃光光,然后捧起她的脸说:「谢谢你为我过生日。」

「我本来想把蛋糕丢掉的。」她重申一句,彰显自己的怒气。

他却揉揉她的头发,笑得眉眼眯眯地说:「我很高兴你是吃掉不是丢掉,勤俭持家的好女人很难找,却让我选到了,我敢预测我们以后一定会存很多钱,让我们的儿子当富二代。」

他俯下身舔去她嘴边的奶油,然后吻了她。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他身上的薄荷味,他的吻很干净、很清新,有黑人牙膏的味道,即使他们嘴里还拌着鲜奶油……她喜欢他的吻,一如喜欢他这个人,她乐意接受他的吻也很乐意回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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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恶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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