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去年的中国情人节—也就是七夕夜,她最在乎的那个人并没有准时来赴约。
其实精确来说,那个浑球是直接放她鸽子,在电话里狠狠甩了她。
而那个让她伤心又失态的地方,正是那间她评价为他妈的贵又天杀难吃的刘记台式餐馆。
见鬼的台式,她孙蓓蓓这辈子没吃过这麽难吃的台菜……嗯,好吧,也许当时她的心情是很糟,但也不至於糟到让她想把整桌菜拿去喂狗—
那一夜,天气很好、能见度佳,在光害严重的纽约市难得能够看见星星。
孙蓓蓓上网找了一些资料,也参考了不少知名美食部落客的文章,最後,她决定在刘记餐馆订下一桌七菜一汤的台式合菜,作为情人节的浪漫晚餐。
会订下这一桌台菜是有原因的。
她的男友—李斯特.瑞察德是道地的美国人,他俩交往了半年多,对方整天嚷嚷着想多了解她的国家、了解她的文化背景、了解她的家乡美食。
多麽贴心的男人。
於是她特地选在中国情人节的这一夜,花了大把银子,订下了在中国城里颇具知名的台菜餐馆;接着,她盛装打扮,在下午五点三十分的时候,来到刘记餐馆的门口。
然後她拿出行动电话,既期待又兴奋地拨出了李斯特的号码。
是的,这一整个计划都是秘密,为的就是要给对方一个大惊喜。李斯特不知道今夜是七夕,当然也不知道这天是中国的情人节。
终於,电话响了六声之後,接通了。
「嗨,亲爱的,你现在在哪里?」她笑得宛如一朵夜来香。
李斯特的嗓音听来就和平常一样热情如焰、甜而不腻,「哦,Honey,你打来得正好,我才正想去找你。」
她一听,心花怒放,原来世上真的有心有灵犀这回事,「真的?你找我干麽?」
「是这样的,这几天我想了很久,我觉得我们应该坐下来好好谈一谈。」
啊?坐下来好好谈一谈?怎麽这句话听起来好像有点不太对劲?
「谈一谈是……什麽意思?」她问。
难道他想邀她同居?还是—他打算向她求婚?不、不可能的,这太疯狂了,她甚至连大学都还没毕业啊!
然而就在她脑子塞满幻想的时候,李斯特却在弹指间把她的想像给击碎。
「我觉得你不适合我。」
一句话,她就这样出局了。
瞬间,她的脑袋一片空白,耳里再也听不到人潮车流的喧嚣。之後的事她不太记得,不记得李斯特又罗嗦解释了什麽、不记得何时挂了电话。
恋情没了,但,饭还是得吃。尤其是她钱都付了,还付了不少。
所以她仍是踏进了刘记餐馆。
偏偏今夜是七夕,餐馆内座无虚席,而且双双成对,闪得不得了。她独坐在一桌四人座上,格外显得突兀。
饭菜陆续送了上来,她举筷夹菜尝了一口,差点飙骂三字经,当下只想把那些美食部落客通通拖出来毒打一顿。
她压下脾气,摸摸鼻子,认栽了,顶多当自己在街头被抢了钱吧。
然而老天爷今夜对她的考验却还没结束。
大概她一脸就是孤独单身的寂寞样,不出十分钟,有个刚进门的客人,大概是找不到其他座位,便一屁股在她对面的空位上坐了下来,完全无视她的存在。
这让她更加恼火。
她忍不住抬眼打量了一下对面的男人。他一头黑发,五官英挺锐利,有一对清澈透明的褐色眼珠子。她猜他应该有亚洲人的血统,因为他那粗犷的脸庞,隐约带有一丝东方人特有的娟秀之气。
若非是在这种近距离下端详对方的五官,她大概也不会发现吧。
不过,很遗憾的是,就算对面坐的男人再美、再俊,也无法浇熄她此刻满腔的烈焰怒火。
她看什麽都不顺眼。
例如,男人点了肉丝炒饭、鲜炒高丽菜苗、招牌凤梨虾球。恰巧这三道菜她都有点,偏偏男人吃得津津有味,她却觉得食难下咽。
那是一种「全天下都与她作对」的挫折感。
她被甩了,旁边的成双成对几乎闪瞎她;她想好好地吃一顿饭,可不仅饭菜难吃,还有人跑来并桌;而这桌难吃到令她几乎想哭的食物—看看四周围,简直全纽约市的人都把它捧成天菜。
这到底是怎麽回事?
「Jesus!」她受不了了,重重地放下筷子,忍不住脱口抱怨,「难道全纽约市只有我觉得这菜很难吃吗?」
男人的动作顿了一下,但却没有被她突如其来的举动给吓到,他只是淡淡地轻牵了唇角,然後若无其事地继续吃他碗里的饭菜。
孙蓓蓓不知道他在笑什麽,但她知道那笑容并不是认同。
「你觉得好吃?」她嗤笑了声,打从心底觉得不可思议,「我告诉你,这不叫台菜,这根本是侮辱台菜!我随便煮的家常菜都比桌上这几盘还要好吃几十倍,真不懂你们这些人,何必花大把银子来吃这种骗钱的东西!」
男人仍然闻风不动。
「你是听不懂英文吗?」她皱了眉,最後偷偷翻了个白眼,开始莫名唠叨了起来,「好吧,你是观光客,又是一个被观光游记骗来的人,那至少还比我好,我在这里住了快四年,居然还会相信那些美食文,我真是—」
「你太吵了。」
突然,男人以标准的美式英文打断了她的话,「就算我听不懂英文,我也不应该忍受你的噪音。」
孙蓓蓓先是愣住,而後瞪大眼,不可置信地看着他,「哦,真是不好意思,嫌我吵?你知不知道你屁股下面坐的是我今晚的订位?」
「我知道。」男人答得理所当然。
反倒是孙蓓蓓,完全没料到他会是这样的反应。
「什……你知道?你既然知道居然还故意……」
男人一笑,道:「因为我也知道你今晚邀约的对象不会来了。」
她听了,震住。
半晌,她回过神来,眼神里满是警戒,「为什麽你会知道这种事?」
对方总算抬起头,迎向她的目光,这是他俩第一次四目相对。
男人不以为意地伸出拇指点了门外一下,道:「刚才你站在那儿讲电话,电话里说了什麽,光看你的表情就猜得出来。」
「你—」她脸一热,「你偷听」
「不,我只看了你一眼而已。」
「所以你就走进来、占我座位,只为提醒我说『嘿,我知道你被甩』?你觉得这很有趣吗?」如果手边有杯水的话,她一定会往他脸上泼。
岂料,男人竟笑了出来。
「不错,你的想像力很好。」
一听,她深呼吸,隐约觉得自己就要失控。搞不好待会儿她真的会拿虾球丢他也说不定。
念头至此,她已经拿起自己的包包,背在右肩上,一副准备闪人的姿态。
「要不要我叫人来替你打包带走?」男人突然问道。
「不必!」
这麽难吃的东西她也不想打包了,哪怕它再贵也一样。
「你觉得好吃,你就一起吃下去好了,撑死你这浑蛋!」她几乎是咬牙切齿地咒骂出这一句。
事後,过了很久很久,孙蓓蓓才知道,原来那一夜,刘记餐馆的门外站了十几名他手底下的小弟。
她以为那一天她是倒霉透顶,但事後想起来,她应该是幸运到了极点,才没被拖去灌水泥吧……
在她被甩了之後,她的同乡好友—苏丽珣的爱情却是越发甜蜜。
哦、不不……别误会,她绝不是忌妒对方爱情学业两得意,而是担心丽珣挑男人的眼光比她还糟糕。
她很讨厌麦可.豪登这个人。
讲白一点,他连丽珣的一根脚指头都配不上。
她俩从国小就认识了,而她们是完全不同类型的人,不管是长相、个性、行事作风,还是家庭背景。
丽珣来自一个富裕的家庭,父亲是开工厂的,早期在经济起飞的时候赚了不少,之後又转至东南亚设厂、再加上房地产投资,虽然称不上豪门,但家里真的是挺有钱的。
自己则完全相反。
在她有记忆以来,扶养她的就只有阿嬷一个人。每次当她问起父母的事情,阿嬷总是笑一笑,叫她不要问太多,因为知道了也不会比较快乐。
没有爸妈这件事情让她在国小吃了不少苦头。
她被欺负、被嘲笑,而且没有人愿意为她挺身而出,阿嬷年纪大了,她也不想拿这件事情去让老人家烦心。
直到国小三年级的时候,班上来了一个转学生—那个人正是苏丽珣。
丽珣长得清秀可爱,再加上她那富裕的身家,瞬间就成了班上最受欢迎的人物。自己被欺负那麽久,早就不爱社交了,但这个傻里傻气的转学生却一天到晚黏着她。
她一开始不以为然,心里想着:反正等到这家伙知道她是班上的箭靶之後,一定立刻转移阵营、加入欺负她的行列。
然而令人意外的是,丽珣不但没有加入敌方阵营,反倒还为她挺身而出,不但替她骂退了那些只会以多欺少的死小孩,在知道了她家贫穷,还会三不五时从家里带点心给她。
这样的情义相挺,一路持续了很久很久,甚至两人都升上国中,读了不同学校,丽珣仍然是处处照顾着她。
打从那时候开始,孙蓓蓓就下定了决心。她告诉自己,长大後一定要成为比丽珣更了不起的人,然後换她来保护那个活像脆弱的洋娃娃,却又愿意挺身护在她前方的傻小妞。
「我看到了,丽珣。」
正因为孙蓓蓓对自己发誓要保护对方,所以她才摊牌说亮话,「我亲眼看到你拿一大叠现金给那个无赖。」
「唉唷,蓓蓓,那又没什麽,就只是资助他朋友的汽车修理事业而已,没什麽大不了啦。」苏丽珣手一摊,拿起马克杯,离开了沙发直往厨房走。
孙蓓蓓沉默了几秒,跟了上去。
她太了解丽珣了,每当她开始焦虑躁动、不停转移阵地的时候,那就是一种心虚的表现。
「哦?是吗?真的没什麽吗?那你为什麽要逃避我的问题?」
「我哪有逃避?我只是想倒杯水而已。」转身,苏丽珣努力挤出一抹若无其事的笑容。
然而看在孙蓓蓓的眼里,她只看见一双飘忽不安的眼神。
「丽珣,」她深呼吸,更正确来说应该是叹气,「你听我说,麦可只是在利用你、骗你掏钱出来,那男人本就不爱你。」
「吼,你又来了,」苏丽珣仰天哀嚎,转身面向流理台,将马克杯扔进洗碗槽里,「我真的搞不懂,你为什麽就是不相信麦可?」
「你要我相信那个混混?」她冷笑了一声,口吻里满是嘲弄,「好啊,那我们来算算看,打从你跟他开始交往的这两年来,他从你这里挖了多少钱了?嗯?有没有五万美金?这还只是我看到的,私底下你拿给他的呢?」
「蓓蓓……」
苏丽珣低下头,疲惫地抹着脸,「我现在真的不想跟你讨论这个……我刚才已经说了,那是投资他朋友开的汽修厂,他也说了会有两成的红利,你不要老是把麦可想得那麽混蛋—」
「丽珣!」孙蓓蓓近乎崩溃地吼道:「你别再护着他了!旁观者清,OK?我知道麦可是什麽样的咖、我也知道他私底下都在搞什麽鬼。我拜托你、求求你清醒一点好吗?」
「那你自己又清醒到哪里去?」对方突然转身,开始反击。
「先前跟你一起厮混的那个李斯特,他就很完美吗?哈、哈,我告诉你,我没你想得那麽笨,该知道的事情我还是知道的,就只有你自己装瞎摆烂、不愿意承认而已。」
孙蓓蓓心一寒。
「……你这话是什麽意思?」
「Comeon,你是真的不知道还是选择性失明?」
「把话说清楚!」
「你们交往之後还不到三个月,他就背着你到处乱搞,你居然不知道?」苏丽珣冷笑,继续咬着她的痛处,「如果你想知道的话,我可以告诉你名单有哪些。哦,对了,上次你去沙龙剪头发,你要他先上来公寓这里等你,你知道他对我说了什麽吗?」
孙蓓蓓不确定自己想不想知道答案,但是对方很快就破梗了。
「那个下流胚居然对我说:『嘿,你是我喜欢的菜,蓓蓓大概还要再两个小时才会回来,我们或许可以趁这个时候……嗯,你知道的,找点乐子』。」
她宛如被巨雷轰顶。
瞬间,四周的声音抽远,她完全没听见丽珣後来又说了什麽,她只知道,自己曾经崇拜、迷恋的大学学长,居然背着她四处勾引女人,而其中一朵野花还是她最好的朋友……
「为什麽不告诉我?」她回过神来,冷冷地看着苏丽珣,对方却一副当她在说笑话的样子。
「告诉你?告诉你说李斯特在家里勾引我?你疯了吗?你那时候还在热恋期,怎麽可能会相信我的话。」
「我信啊!我一直都相信你!」
「哦,所以是我的错喽?」苏丽珣指着自己的胸口。
「我不是这个意思……」孙蓓蓓烦躁地以手爬过前额的头发,「天啊,我到底要怎麽说你才会听,我答应过你爸妈,要在纽约好好照顾你的,但是你现在却……」
「蓓蓓,我成年了,OK?你是我的朋友,不是我的褓母,也不要每天都表现得像是我老母一样,行吗?」
只有老母才会天天挑剔女儿的男友。
说完话,苏丽珣臭着一张脸回房了,整夜没再出来过。
而孙蓓蓓很後悔,但後悔的不是打开天窗说亮话这件事,而是三年前造成这景况的决定。
「你要去纽约念大学?」
她俩读的都是公立高中,升学率名列前茅的那种学校,苏丽珣的成绩向来普普通通,但是孙蓓蓓不一样,她有经济压力,必须依赖奖学金来生存,所以她一直都很拚命。
「对啊,我爸叫我去的。」
放寒假前一天放学,苏丽珣约了她去吃火锅,照惯例通常都是苏丽珣买单,否则以她一小时九十元的打工钱来看,她死也舍不得吃涮涮锅。
「为什麽突然叫你去纽约读大学?」
苏丽珣耸耸肩,把肉片丢到沸腾的火锅里,「大概觉得出国念书就像是去镀金吧,我也没多问。」
「所以你真的要去?」
「不然能怎麽办?我说不去的话,他一定又会疲劳轰炸我。」
这倒是。孙蓓蓓笑了一笑,举筷夹了锅里的白菜,脑袋里想的却是电影里的纽约市。她其实还满羡慕的,「出国留学」这四个字不是她这种穷学生能够高攀,但她更难过的是她即将少了一个挚友……
「你要一起去吗?」
突然,苏丽珣的话打断了她的思绪。
「啊?」她回神,一脸错愕,「你说去纽约念大学?怎麽可能,我哪来那麽多钱啊……」
「拚全额奖学金啊。」苏丽珣说得理所当然,「反正你最会的就是读书,不是吗?可以去试试看吧?」
那一句话,像是从乌云缝间洒下来的一道曙光。
孙蓓蓓真的去拚拿全额奖学金的名额,而且也被她拚到了。
出发前,苏丽珣的父亲本来想出资让她们两个租一间还不错的公寓,但她看到租金之後,吓到差点心脏病。
虽然明知道那是苏父租给女儿住的,她只是「顺便」住进去而已,但那感觉还是很奇怪,就像是寄人篱下还要求住豪宅的意思一样;苏丽珣也帮腔,说了一堆什麽「住太好会让人懒散」、「大学生太享受会没有上进心」等等之类莫名其妙的理由,想让苏父改变主意。
最後,她们租了这间位在曼哈顿下城区、屋龄超过四十年的老公寓;隔间是两房一厅两卫加厨房,租金仍是不太便宜,但比起先前那间小豪宅,至少便宜了一半以上—这,就是孙蓓蓓後悔的地方。
如果当初顺着苏父的意思、住到比较高级的地段,苏丽珣就不会有机会认识住在楼下那个瘪三。
麦可.豪登的外表完全符合帅到掉渣这四个字的水准,苏丽珣很快就被他给征服了,但是孙蓓蓓知道,这个男人的骨子里根本烂到长蛆。
她常常在西区目睹麦可.豪登躲在车上与人交易。她怀疑他在贩毒或是买毒;她也劝过苏丽珣,说她值得更好的男人,但苏丽珣爱惨了那个金发帅哥,怎麽劝也劝不动。
每当她提起这件事,最常出现的结果就是双方不愉快收场。
当然啦,她和苏丽珣不会真的闹翻,通常隔天就会像没事般一样地重修旧好、聊天、逛街、开玩笑。
只不过对孙蓓蓓来说,麦可.豪登这个男人就像是颗不定时炸弹,苏丽珣与他交往的每一天都像在玩俄罗斯轮盘一样—可能逃过一劫,也可能就这麽Bye了。
果然,人不会永远幸运。
二月天,春节假期的前一周。当然,中国春节不干老美的事,於是她俩必须向学校请假,才能飞回台湾陪苏家两老过年。
出发前一晚,她俩已经收拾好了行李,正准备早早上床睡觉,搭乘隔天上午八点半的航班。
然後,事情就这麽发生了。
孙蓓蓓还记得,当时她刚刷完牙,苏丽珣还在看电视,她说了一句「早点睡,明天还要早起」之後,大门突然被人踹开。
她俩吓得惊声尖叫,四个彪形大汉闯了进来,完全无视一旁的自己,就直接把苏丽珣扛了起来带走。
离去前,对方恶狠狠地呛了一句,「敢报警的话,这女人就等着被分屍丢进绞肉机里。」
她只能眼睁睁看着苏丽珣被掳走,整个人吓得瘫软在沙发旁,两眼茫然,半晌回不了神。
刚才那是恶梦吗?丽珣被绑走了?丽珣真的被绑走了吗?
天哪,这不是恶梦。
孙蓓蓓终於面对了现实,那不是梦,丽珣被一票看起来像是黑帮的恶煞给带走了。她本想拿起电话报案,却又害怕报了案之後,对方真的会把苏丽珣给杀了分屍。
於是她开始在房里踱步,然後死瞪着那支电话。
直到麦可.豪登的脸孔浮出她的脑海。
「他妈的,一定是那浑蛋惹出了什麽麻烦!」
理出了头绪,孙蓓蓓抓了钥匙就往楼下去找人算帐。
但,楼下更惨。
麦可.豪登的公寓大门开敞着,他趴在地上,被人打得鼻青脸肿、头破血流,早已经奄奄一息。
孙蓓蓓替他叫了救护车。
好不容易在急诊室等到他清醒,他却一副不怎麽担心苏丽珣的样子,反倒是很害怕那些人又找来揍他,直嚷着他要出院、他必须避避风头。
孙蓓蓓真的觉得很不可思议。
当她说「丽珣被几个看起来像黑帮的人带走了」的时候,得到的回应居然是—
「我的天、我的天哪,如果找不回那批货的话,我就死定了,他们一定会杀了我……我该怎麽办?不行,我一定要躲起来,我一定要离开纽约。」
他从头到尾没提过苏丽珣的名字。
出院之後,麦可.豪登隔天就消失不见了,再也没接过电话。
孙蓓蓓无计可施,只好硬着头皮跑去询问他身边的朋友,才知道他把一批黑手党交给他转卖的海洛因给搞丢了;他声称是被人抢劫,但对方认定是他私吞,於是先打断他的手脚当作教训,之後再绑走他的马子,威胁他在时限之前把货品交回,否则就等着收屍。
听到这里,孙蓓蓓就觉得完蛋了。
那些蠢货不知道麦可根本不爱丽珣吗?绑她有什麽用处,他早就自己先落跑了。
「不行,我要报警处理。」她对麦可的朋友撂下这句话。
「我建议你别这麽做,报警只会惹毛他们而已。如果你想拿你朋友的命来开玩笑的话,那你报警吧。」整窝的嘻哈痞子一脸幸灾乐祸的看着她。
「不然你有什麽高见?」她问。
其中一个墨西哥裔的男人打量了她半晌,才道:「你可以去西区打听一个叫作卡罗.曼契尼的人,如果你见得到他的话,他可能会告诉你一些事。」
「卡罗.曼契尼?」她在心里记下了,「他是谁?」
对方耸耸肩,一副就是「你这外行人」的嘴脸。
於是她回自己的公寓,先是打通电话回台湾给苏丽珣的父母,谎称学校不给假,所以无法回去过年;接着,她花了三天在曼哈顿西区到处打听,期间付出很多心力、也付了不少情报费,最後,她向一名华人买到了那张字条。
大年初三,晚上七点。中国城,刘记,CarloMancini。
字条上只有简单几个字。
然後她见到了传说中的卡罗.曼契尼。这时候她才知道,原来半年前她曾经怒言相向、破口大骂的男人,居然是黑手党家族里的高阶干部。
「哦,Shit……」
得知这个事实的瞬间,她突然惊觉,自己就是那个玩俄罗斯轮盘唯一吃到子弹的倒霉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