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民国六十二年
清晨,冷冷的雾气弥漫,淡淡的阳光却透着暖意。唐敬安穿着一件破旧的深褐色大衣,右手提着进口的大红苹果,左手提着一袋鸡肉、猪肝及进口的奶粉,气喘吁吁地赶路。
今年四十五岁的他,一生中从没有像今天这样的兴奋、欢愉过。
他的妻子——妻子,在凌晨平安地生下一女。
他做爸爸了!
尽管手头拮据,他还是花了许多钱,一早走了近三个小时的路,到大镇去买上好的药膳、上好的补品,赶着回来给雪子坐月子。
他一路上嗤嗤傻笑,因思念妻女,不自觉地加快脚步,眼看家就在前方了。
“老唐!老唐!不好了!”邻居老狂奔而来。“你……你的……女儿在河边……被人发现,好像……冻死了。”
女儿死了?他的世界瞬时变成黑暗。
唐敬安疾奔到河边。
冷冽的十二月,女婴溺在河中多时,被人救起时,早已奄奄一息。
是谁这么狠心?他的女儿今早才降临人世,为何撒旦就立刻来取她的命?
他脱下外套,裹住冰冷的女儿,快速冲到医院。
坐在急诊室外的破旧木椅上,他默默、焦急、抑郁地等待着。
这是一所天主教医院,修女来回奔波、忙碌,看着她们黑白交杂的深色服装,唐敬安更觉不安和恐惧。他仰望着斑驳、老旧墙壁上的十字架,一股冲动袭上心头,开始忏悔、祷告:“天父,你慈爱的赐给我一个女儿,请你不要将她带离我的生命,求求你……”
“恭喜你,唐先生,真是奇迹。感谢天父,你的女儿平安无事。”
“感谢上帝。”他敬畏地流下泪来。
“她的身子孱弱,回家后可要好好调养。”医生特别嘱咐一番。
他抱着女儿走过阴湿的小石子路,摸黑回家。
简陋的木屋一片黑暗、宁静。
雪子呢?他感到纳闷。一整天的折腾,他都忘了自己的妻子。
打开半掩的小柴门,扭亮灯泡。“雪子!”他呼唤。
屋内的凌乱使他震惊,仿佛盗贼窃过,而雪子不见踪影。
他在角落发现一张纸条,上面留有她初学的歪斜字迹——
你不是小孩的亲生父亲,这孩子是祸害,我不要她活在世上。
你的钱,我拿了。
雪子
他发狂地把纸撕得破烂,无力地跌坐在椅子上。
好想冲出去好好发泄一番,可是,他再也不是二十来岁的年轻小伙子,只能任由沮丧、绝望啃噬他的心。
孩子的哭声传来,他也不理会,只是张着空洞无神的双眼,茫然地望着前方。
月光悄悄射入木头十字窗内,地上倒映出一个十字架的影像。
他仰天大笑,花了大笔钱买来的女人,竟然背叛他。雪子真是个狠心、无情的女人!
能扼杀自己小孩的母亲,还有良心可言吗?
一夜之间,他显得消瘦、苍老许多。
孩子的哭声愈来愈小、愈来愈沙哑,他知道孩子饿了。
拖着疲累的身子抱起女儿,他又陡然愣住,这小孩不是他亲生的,他为什么要抚养她?
他怨恨上帝,抱怨自己的不幸,于是不假思索地抱着女儿往邻村的天主堂走去。
唐敬安狠心地把孩子放在教堂门口,几番欲转身离去,却又于心不忍,最后只好躲在电线杆后头,偷偷窥视一切。
凌晨四点,修女们在做早祷,听到孩子微弱的哭声,她们疾奔而出,把孩子抱了进去。
刹那间,宛如有把锐剑刺穿他胸口,唐敬安悔恨、懊恼不已。纵使孩子不是他的亲生骨肉,他对她的爱早已根深蒂固。他爱这孩子,她是他唯一亲人,他怎能绝情地弃她而去?
凌晨六点,他去望弥撒,向神父忏悔、告罪。
神父安慰他:“人们有时会栽跟头,但必须藉助天父的爱、天父的话,再次站起来。天父爱世人,它不会弃人于不顾,要有信心、常祈求,遵循神的旨意。”
他领悟的点头,向修女领回自己的女儿,并把她取名为“寒颖”。
在寒冷的河水中仍能生存下去,这是天父的旨意。将会聪颖过人,永远活在天父慈爱的羽翼下。
唐敬安满心感恩的抱着寒颖离去。
没有雪子他一样能活下去,只因寒颖带给他人生的新希望。
民国八十一年台中太平乡
一名坐在轮椅上、头发灰白、面容沧桑的孤独老人,正两眼呆滞的盯着墓碑。
虽是沧桑的老年人,但他昂贵的服饰、擦得雪亮的手杖,以及手上那只价值非凡的钻戒,在在显示他是上流社会人士,拥有显赫的家世。
细雨霏霏,就像老人的心情,有说不出的阴郁与幽暗。
“老爷,是不是要回去休息了?”忠仆老刘低语。
“老刘,我有话对你说。”老人凝视着墓碑,“在我的妻子兆铃面前。”
老刘敬畏地点点头。
“我的生命将尽,”他伤感着,“这是我立的遗嘱。”
老刘接过他递来的信封,面色苍白的看着,“老爷,你这……遗嘱……”他有一丝惊愕。
“只有兆骥是最教我挂心的。我这辈子最对不起的人就是兆铃。”他一脸哀怨,“她生下兆骥,我唯一的儿子,可是我却无法给他一个名正言顺的姓。”老人叹了一口气。
“我一生中拥有三个女人,第一个女人是兆铃,她是我的最爱,可惜为了钱,我负了她,也负了我唯一的儿子。第二个女人为我赢得不少财富,只可惜她不能生育。第三个女人陈花绒精明干练,帮我掌管盛氏集团的一切,只是,一场无情的车祸,使我成为无法生育的男人。”老人痛苦着。
“兆骥是我唯一的命根子,盛家不能绝后。老刘,答应我,好好照顾兆骥,不管如何,兆骥要改姓,纵使盛氏企业将来一蹶不振,盛家倾家荡产,也要让兆骥改姓盛。”他陡然握住忠仆的手,“老刘,兆铃的墓、兆家的山及古厝,以及盛家的后代,都托你照料了。”
“老爷,别这么说,这是您托负给我的重责,我守着少奶奶的墓也将近十年了,心里始终是无怨无悔。”老刘忠心地说,“二十年前,您派我到兆家当长工,为的是保护少奶奶,照顾您的儿子。”他满脸感伤。
“少奶奶终生只爱您一人,她的痴情、她的苦,无人能体会,以致郁郁寡欢,才三十多岁就离开世间。我知道她不爱我,所以我只求躲在角落伴着她,就像现在一样,守着她的墓、守着古厝,就此终老一生,我也心甘情愿。”老刘道出心底的秘密。
“老刘,谢谢你,我和兆铃、兆骥欠你太多了,只有来世再报答。”
大雨滂沱,淋湿他俩,两个真情的男子翘着望着墓碑——他们所挚爱的女人。
民国八十二年
盛氏集团大楼坐落于价值非凡的信义区。
陈花绒伫立窗前,眺望车水马龙的台北市——直到淡霞在远方盘桓,路灯亮起,把街道衬托得熠熠生辉,她才回过神来,霍然手上的纸张撕得烂碎。
她一转身,方才注意到来访的女子尚未离去,盛怒的脸霎时换成笑靥。
“小姐,你说……这是盛董事长生前立的遗嘱?”陈花绒迷人的笑道。
“是的,盛夫人。”王仙仙小心翼翼的。直觉告诉她,眼前这女人十分可怕。
她像一头优雅的母豹,即使把她这头不起眼的小鹿吃了,恐怕也只会舔舔双手,不当一回事。这个比喻太完美了,她自忖。
“你是……”
“我是沈了然律师的秘书王仙仙。是沈律师特地派我来通知您,有关盛董事长生前所立遗嘱的事。”她的心七上八下。
“沈了然?”陈花绒双眼大睁。
“是的,盛董事长生前的一切法律事务,皆由他全权负责。”王仙仙自行详细回答。
“我知道。沈了然,四十岁,日本法律研究所毕业,在台湾是顶尖的名嘴,也是个正直公义的大律师。十多年来,他所经办的案件从未败诉,名气无人可比,也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但是,他孤傲的个性使人敬而远之。”陈花绒一语道出她对沈了然的了解。
“盛夫人真是高明,了不起。”王仙仙赶紧拍马屁,十分讶异于她对自己老板的认识程度。
陈花绒瞅着她,紧抿着唇。“替我约个时间,我要会见沈律师。”
“好的,没问题。我先告辞了。”她轻手轻脚地走到门边。
“等一下,王小姐。”陈花绒唤住这女孩,发光的眼眸斜睨着她,“你能想像你们事务所倒闭的情景吗?”
王仙仙愣了愣,“您说笑了,盛夫人。沈律师财务稳定,事务所不会面临倒闭的。”她机伶地回答。
“喔?”陈花绒一脸诡笑。“再见,王小姐。”
“再见,盛夫人。”
王仙仙走后,陈花绒凝视一地被撕烂的纸片,阴晦的双眼更是深沉。
她忍辱负重了十几年,为的是什么?
就是要得到那一辈子吃喝不完、享用不尽的金银珠宝。可是,盛得胜居然反咬她一口。
他生前亏待她,没想到死后也不让她称心如意,所立的遗嘱竟是如此绝情。
“很好,兆骥,虽然我不知你,但我发誓,将用尽一切手段、一切力量,得到盛得胜那块土地。”她咬牙切齿地望着窗外,回想遗嘱的内容——
第一,如果兆骥改姓盛,将可获得我名下所有的财产,兆骥亦将继任盛氏集团的董事长。
第二,位于T区两千多坪的土地,市价约值十亿,如果兆骥愿意认祖归宗,此地将由陈花绒所有;若兆骥不愿,此地由兆骥继承。
第三,阳明山的别墅……
兆骥不过是个私生子罢了,竟能获得如此庞大的遗产。而她呢?盛得胜啊!做了十六年的夫妻,到头来,她竟比一个逢场作戏生下的野孩子还不如?
倏地,她的双眼充满阴霾。
她二十岁时嫁给盛得胜,当时的他已是六十五岁的老头子,为了钱,她牺牲女人最宝贵的青春,也由一个落魄闭塞的乡野村妇摇身一变而为精明干练、冷若冰霜的贵妇。
盛氏集团自他病重以来,一直由她“垂帘听政”,她只处于幕后,所以许多人只闻其名,不知其人。
也因此,沈了然才幸运的没见着她的面。
沈了然!这么多年来,她都差点忘了这个名字,或许不曾忘记,只是刻意不去想起。
反正“仇”都报过了,何必再互揭疮疤?!
现在最重要的是,遗嘱该如何解决。
事实上,这些年来她不断暗中牟取暴利,再转帐至瑞士银行,盛氏集团早已出现危机。
但这些她都不在乎,毕竟钱才是最重要的,谁希望空有一个头衔,却一无所有呢?所以她宁可让盛氏倒闭,也不惜要得到那块地。
那块位于T区的土地是盛得胜年轻时,有鉴于一些从大陆来台的老荣民无家可归,而购地提供他们在那儿自建自住的。
谁知四十年后的今天,那块土地竟值十亿多。
美国的“兆亿集团”私下频频与她接触,希望收购那块土地,她始终是乐观其成,一心以为,盛得胜死后,这块土地就将会是她的了。
结果呢?
兆骥若不改姓盛,这个私生子将平白拥有这块地,那她多年的心血不都白费了吗?
不!不可以!用尽一切手段、所有力量,她也要得到那块土地的继承权。
陈花绒自嘲的笑了,“可怜沈了然,你的末日快到了。盛得胜,你的遗嘱将会引发仇恨,掀起杀戮战争。”
沈了然律师事务所
唐寒颖一手拿着抹布,一手提着水桶,准备进会议室整理。
刚刚沈老头及律师们开完会,桌面凌乱不堪,她得速速整理干净,否则上课铁定会迟到。
她打开门,赫然见到沈了然静静地坐在办公椅上闭目养神。
她惴惴不安的缓缓拿起杯子,用抹布擦拭桌面,深怕吵醒发他。
职员们都清楚沈了然的脾气,他在失控时尤其吓人,寒颖绷紧神经,心想,若有一丝差错铁定会挨骂。
玻璃细小的碰撞声,还是惊醒了沈了然,面无表情地直视寒颖。
“你明知道我在休息还进来吵我,分明是故意和我过不去。”他不悦的骂道。
“对不起,老板,因为我赶着上课,无法留下来加班。”虽然寒颖低声下气地认错,但沈了然还是瞥见她熠熠发亮的双眼,知道她是个口服心不服的倔强女子。
他有丝讶异,从不知道公司有位这么美的女孩。
只可惜他是个律师,又已过了不惑之龄,赞美女子的词都忘了,只能用“美丽动人”四字来形容眼前的女孩。
“你叫什么名字?来公司多久了?”他好奇的问。
“我叫唐寒颖,来公司已有两年。”
“喔?我怎么从来没见过你?”他疑惑着。
“当然。你是大老板,走路只看前头和上头,不会理会下头的人。”寒颖不卑不亢的回答。
沈了然的脸顿时红了,被一个年轻女孩道出事实,令他不好意思。
“你还在念书?”
“是,我念大学夜间部,中文系。”
“你几岁?”
“二十岁。”对于大老板的质问,寒颖有些心慌。印象中,沈了然是不会对职员做身家调查的。
“你姓唐?”他实在不该再问了,但这女孩让他禁不住好奇。
“是,家父是南京人。”
“你家有些什么人?”
“只有父亲,我没有妈妈。”
沈了然点头。“你妈妈去哪了?”
“老板,对不起,我……上课快迟到了,所以……”寒颖唯唯诺诺地请求道。
自己是怎么了?沈了然木然地自问,这女孩教他迷失?不!不可能!他恢复自然,挺直腰杆,不再说话地迈步离去。
无聊!寒颖望着他的背影暗骂道。老板竟会与她聊天?天真要下红雨了!
她离开公司,骑着那台劲风十五的破旧摩托车,赶着去上课。生活总是紧张忙碌、一成不变,但她心里始终惦着父亲。
父亲的身子大不如前,严重的白内障使他渐渐失去视力。自小与父亲相依为命,她实在无法忍受失去他。
他们父女俩住在一间古老、破旧的平房里,这一带正面临被财团收购的命运。如果房子没了,父亲的身子又不适,他们将何去何从?
寒颖的衣着朴素,常是牛仔裤和白衬衫。她也从未施过脂粉,有的话,顶多擦擦口红而已。
她的打扮和穿着,显然与公司的年轻小姐格格不入。
女同事经常告诫她,她总是一笑置之,说自己只是公司的小妹,而且还是一名学生。
艰困的生活环境使她淡泊名利、保守朴实,不爱慕虚华。可能也是因为如此,她嫌恶金钱,以及自以为是、高高在上的人,沈老板就是一例。
“穷人要有志气。”爸爸常如此告诉她,这也是她的座右铭。
上完课回到家,已是晚上十一点,寒颖把机车停在巷口,摸黑返家。
二十年来,这里伴着成长,有欢乐,也有苦涩。寒颖不禁伤感的想着,如果这里变成了一栋栋的高楼大厦,是否她的童年也将因此失落?
“爸,我回来了。”
父亲在摇椅上睡着了,寒颖知道他在等自己回家。
“你回来了,寒颖。”唐敬安眨眨惺忪的睡眼,摸索依靠物站了起来,“我去热饭。”
“爸,不用了,”她扶住他的身子,“我自己来就好了。”
“不用担心,爸的视力虽然不好,但家里的摆设我都很清楚。”他安慰女儿。“先去洗澡再来吃饭,你累坏了。”
等她洗完澡,唐敬安已热好饭。她边吃边与父亲聊天、谈笑,一天最快乐的时光莫过于此。
寒颖知道自己莽肆,平日并无太多时间陪伴父亲,所以尽管上班、上课一天之后已疲不堪,她仍不忘陪父亲谈天。
“去睡吧!寒颖,明天还要上班呢。”唐敬安提醒她。
“那我扶您回房间。”她扶着父亲进房、躺在床上,并为他盖好被子。
“寒颖,你会怪爸爸吗?”他拉住女儿的手。
“怪?!”寒颖惊愕,“您生我、养我、照顾我,我回报、孝顺都来不及了,怎么会怪您呢?倒是我平日太忙,无法陪您多聊聊,真是对不起,爸爸。”她愧疚不已。
“不,寒颖,爸的意思是……”他停顿了一会。“没事,女儿,快去睡吧!”
“爸爸,晚安……女儿永远爱您。”寒颖握住父亲的手,好一会才关灯离开。
半夜,唐敬安被雨声惊醒,满怀愁思的坐在床上。
能拥有寒颖二十年是他最大的安慰,他已心满意足。
他视寒颖如自己的亲生骨肉,只是内心的罪恶感一直挥之不去,他该如何启齿呢?
“我不是你的亲生父亲,寒颖。”他有勇气这么说吗?他能够摒除私念吗?
求上帝赐给他力量吧!
李佚坐在沙发上,注视着一道精致的铜雕大门。
他一直盯着,直到双眼发酸,抬起手表一看,深夜十一点!
从下午开始,兆骥便将自己关在办公室,谁也不见,身为秘书兼挚友的他,只好认命的在外等待。
整栋办公大楼冷冷清清的,只剩他和躲在办公室里的兆骥,别看他个子高,又是壮硕男子,实际上他可是胆小如鼠。
李佚实在不愿打扰兆骥,但事到如今,不敲门是不行了。
他站起身,在门口停留了两分钟,举起右手又无奈的放下,最后干脆直接开门入内,在黑暗中,他见不着兆骥的身影。
“兆骥。”他轻唤,打开室内的灯光。
兆骥伫立在窗前,玻璃上倒映出他冷峻的脸庞和高大的身躯。他有着宽厚的肩膀和修长的腿,一百八十公分高,十足的运动员身材,全身散发着雄浑的男子气息。
认识他的人都明了他有一项特质——个性冷硬,身上没有一丝温柔存在。
“兆骥,心情好多了吗?”李佚佯装若无其事的问。
兆骥转过身,他的表情总是平静无波,眼神深不可测,动作缓慢而自在但有着一触即发的力量,像是一只蓄势待发的猛狮。
这么优秀的男人,可惜没有女人能与他匹配,他仿佛百兽之王,永远站在世界的顶端。
也因此,他年纪轻轻就成为“兆亿集团”台湾分公司的总裁,睿智、成熟、稳重的气势令人震慑。
此外,他的英姿、风采不知迷煞多少女人,而兆骥却视女性为无物,生活中只有工作、工作……
“我好多了,谢谢你,李佚。”他冷峻的回答。
“是吗?”李佚怀疑。“要不要一起去喝酒、吃宵夜、找女人?”他试图激起兆骥的兴趣。
“我实在没心情。”
“说出来吧!一个人闷着,对身子不好。”
兆骥一脸漠然,“我的仇尚未报,他竟就这样死了。”他审视一篇报导。“小时候,我住在落后的小村,邻居嘲笑我是私生子,是没有爸爸的野孩子。他们对我母亲不谅解,也排斥我,只因我来路不明。所以,我发誓一定要取得那块地,我要证明自己会超越盛得胜,即使我是他不屑承认的私生子,可惜,一切都没用了,他死了。”
兆骥的声音是如此泫然欲泣,可是表情还是一样的“酷”,令李佚差点以为他是在叙述一个无关紧要的故事。
“这么说,你是盛得胜唯一的儿子,也是唯一的继承人。”李佚恍然大悟。
兆骥点头。
空调早已关闭,空气是如此沉闷,兆骥的心却是冰冷的。
“那……如今盛得胜已死,你将如何得到T区那块土地?”李佚关心的问。
“我不知道。我想,盛得胜生前应该有所安排吧!”兆骥道。
“你想了解一下盛得胜的遗嘱吗?毕竟他是你的父亲,而你是他唯一的儿子,只要一切合法,我相信他一定会将大笔遗产留给你。”李佚分析。
“是吗?你想我会在乎吗?”
李佚沉默不语。
半晌,兆骥突然起身,“李佚,我想去旅行。我不在的期间,烦请你照料公司的一切。”
“兆骥,你就这样离开,万一律师或法院找你,怎么办?”
“放心,我根本躲不掉,陈花绒不会这么轻易罢休的,她会找到我的。”他早已看穿这点。
两人聊着,一起搭电梯下楼,走入地下停车场。
“OK!土地呢?你要如何取得?”
“继续收购工作,记住,千万不要让陈花绒知道背后主谋是我。还有,根据内幕消息,那块地将来会有两倍以上的利润,所以无论如何都要得到手。”兆骥叮咛道。
“是,你放心吧!我会HANDLE所有事。”
“你永远是我最好的朋友。”他坐上车子,向李佚挥挥手,准备离去。
“等一下,兆骥。”李佚大叫。
车子霍然停住,李佚跑到车窗旁。“SORRY,要是艾莉丝打电话来,我该怎么说?”李佚是想提醒他别忘了自己的未婚妻。
兆骥思量着,来台多日,他根本忘了艾莉丝这位美国女孩。
艾莉丝是兆亿集团负责人的女儿,一直爱慕着他。
但是兆骥从不曾考虑过感情问题。他知道艾莉丝是位好女孩,美丽又热情,虽然有些骄纵任性,却是个不可多得的好女孩,与她交往,也是一个不可多得的机会。
但他爱她吗?他不愿逼自己去想这个敏感问题。
“告诉她,我回家乡祭拜母亲。”兆骥抛下这句话,扬长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