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第二章

她有一张清丽的脸,肌肤白皙无瑕、吹弹可破;她的眼睛大大的,眉毛弯弯的,微笑的样子甜美动人、青春无敌,她还有一头又柔又亮又迷人的长发。

她在照片里头看起来很年轻,像个女大学生一样,或者更小,像个高中女生?

这样的小女生,要他相信她就是眼前小男孩的妈妈,实在很欠缺说服力。

但是,摊在他办公桌上的照片可不只有这么一张而已,正确说法总共有五张,一张女生的独照,一张他年轻时的独照,还有三张他和那女生年轻时的合照,两人姿态亲密,神情愉悦,其中有一张,他还嘟嘴亲了那女生。

李攸目不转睛的瞪着眼前这几张照片,脑袋除了一片空白,还是一片空白。

他想不起照片中的女生,也想不起自己曾经照过这些照片,甚至连照片中的场景位在哪儿,他也没半点印象。

这照片里的人真的是他吗?

不对,他该怀疑的不是照片里的人是不是他,而是这照片的真假才对。

现今科技发达,连复制羊都有了,没道理制造不出几可乱真的几张假照片才对。

至于坐在沙发上,始终沉默的看着他的小男孩嘛……

听说在这个世界上,拥有同一张脸的人总共有三个,也许这小男孩便是世上与他拥有同样长相的其中一人。

然而,他的理智虽然这么想,他的情感却落入一种不受控制的激烈挣扎中,好像想突破理智的包围,冲上前去紧紧地环抱坐在沙发上那个脸上充满孺慕之情的小男孩。

“你今年几岁?”他开口问小男孩。

“九岁。”

换句话说,如果眼前这几张照片是真的,那么照片中的他大概是十年前大学毕业左右时期的他喽?

大学刚毕业……

等一下,李攸怔然的瞪直双眼。他记得大学毕业那一年,他曾发生过车祸,在医院里昏迷了好几个月才醒过来,前一刻记忆的时节还是夏天,在医院里醒来时已是冬天。

他的记忆有将近六个月的时间断层,但因为是昏迷不醒的关系,所以没有记忆也是理所当然的。可问题是,如果那六个月的时间里,他其实并未昏迷呢?

他再度看向照片中春风满面、笑靥如花的女孩,用力的想从脑海里挖出一点关于她的记忆,却毫无所获。

这照片真是合成的吗?如果不是的话;如果那六个月他并未昏迷的话;如果那段时间他真和照片这个女人在一起,并且恋爱,然后还不小心有了爱的结晶的话,那——

“砰!”

一声巨响,办公室的门突然被人用力的打了开来,闯进一只花蝴蝶。花蝴蝶彩衣翩然,随着一道香风,瞬间便飞到紫檀木制的办公桌后,扑进端坐在皮椅上的李攸怀中。

“亲爱的,你到底在忙什么,竟然让我一个人在楼下等这么久。你是不是忘了人家呀?讨厌。”

“对不起,执行长,我试过要阻止,但是彭小姐……”陈秘书站在门边,以一脸难辞其咎的歉然表情说道。

“亲爱的,你这秘书好过份,明知道我是你的女朋友,竟然还挡着人家,不让人家进来找你,还撒谎骗人家说你正在招待客人,这办公室除了你之外,哪来的客人呀?她分明是故意为难我,你要替我做主。”彭萱儿娇柔的偎进李攸怀中,恶人先告状的嘟嚷着,说完还吻了他一记,像是预付谢礼一样。

坐在沙发上,背对着办公室入口的夏寻,因为个头还小,身形完全被椅背遮住了,以至于彭萱儿压根儿就没注意到他。

可是夏寻的目光却在她闯进办公室后,就须臾未从她身上移开,眼睁睁的看着有着一头大鬈发,身材修长却火辣,像电视明星一样漂亮的阿姨走向爸爸,然后坐到他身上,对爸爸又抱又搂又亲的,还叫爸爸亲爱的,说她是爸爸的女朋友。

女朋友?像明星般漂亮的阿姨是爸爸的女朋友?所以爸爸才会说他不认识妈妈,说他不记得妈妈和他这个儿子吗?因为他爱上了别人,不再爱妈妈了。

夏寻突然觉得好失望,还有一种受伤的感觉。他讨厌爸爸,再也不会希望自己也能和其它人一样有爸爸了!

怒气让他瞬间猛然从沙发上跳起来,迅雷不及掩耳的冲到办公桌边,把桌面上自己带来的照片全搜括到手上,转身就跑。

他突如其来的举动,让李攸整个愣住,因太过突然而来不及反应,只能眼睁睁的看他一溜烟冲向门外,这才慢半拍的冲口叫道:“喂!”

小家伙连一秒钟也没有停下来,瞬间从他眼前消失。

李攸想也不想的立刻从椅子上跳起来追人,完全忘了怀里的彭萱儿,让猝不及防的她一屁股跌到地板上去,痛得唉叫出声。

“哎呦!”

她的唉叫声拖住了李攸的步伐,让他不得不先停下来将她从地板上扶起来。

“对不起,没受伤吧?”他心不在焉的问,一心只想去追人。

“我的手好痛,脚好痛,全身都在——”

“陈秘书,你过来照顾她。”不等她话说完,李攸迅速的叫来陈秘书,直接将她丢给陈秘书,转身就往门外跑。

然而即使如此,当他跑到电梯门前时,电梯早已从三十楼降到二十七楼,并持续下降中,而另一部则停在B4,根本是远水救不了近火。

来不及了。

追不上了。

而他甚至连那孩子叫什么名字、家住在哪里都还来不及问。

九岁的小孩,有着和他有如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五官长相,妈妈叫夏青梦,还有那几张真假难辨的照片……

那孩子,该不会真是他的儿子吧?他不由自主的想。

静榳小学。

花了一个多星期的时候,李攸委托的侦探终于查出小男孩所就读的学校。九岁的小男生,不是读小二就是小三,再加上母亲名叫夏青夢,虽然他能给的资料不多,但是正所谓有钱能使鬼推磨,侦探社还是将人给找出来了。

确定侦探社交给他的资料里的照片是那男孩后,他迫不及待的立刻将手中的工作排开,开车南下新竹,来到眼前这间静榳小学门口等人。

可是他怎么也没想到,竟会那天拿给他看的照片里的女孩,那个名叫夏青夢的女说。

只一眼,他便认出她来,这让他震惊不已,因为他完全不晓得自己竟然记得照片里那女孩的长相。

她几乎和照片里一模一样,有着一张白皙清丽的脸,大大的眼睛,弯弯的眉毛和一头柔亮迷人的长头发。

如果那几张照片里的她是十年前的她的话,那么岁月几乎没在她脸上留下半点痕迹,只添增了些许成熟女人的自信韵味。

一阵风吹来,扬起她迷人的长发。她的手不自学的掬握了一下,像是可以感觉到她滑顺强韧的秀发从他手心滑过的感觉,印象异常清楚。

怎么会这样?他是不是电视广告看太多了?

李攸拧起眉头,坐在车里,目不转睛的看着他迎面而来,从他车门前走过,然后走进校门里。

他的蠢蠢欲动,很想下车跟去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她怎么会在这个时间到学校来?但也知道在尚未搞清楚一切事实之前,这样做绝非明智之举。

他深吸一口气,压下蠢蠢欲动的心,将一旁的调查资料从牛皮纸袋里拿出来看。

他还没仔细的看过这些资料,尤其是关于夏青夢那女人的资料。

夏青夢,二十八岁,育有一子,未婚。

职业:童书作家。

作品集有:小寻的眼睛、小寻的希望、小寻的幻想世界、小寻的英雄等书……(儿子夏寻似乎是她所有创作的灵感来源。)

学历高中毕业。

自小父死,母改嫁后便与祖母一起生活,家境清寒,祖母在她高中毕业那年秋天因车祸过世,从此形单影只。十九岁那年夏天产下一子,取名夏寻,父不详。二十三岁出版第一本个人作品,从此专职写作,无交往对象。

短短十行不到的调查资料,却点出了几个大重点,其一就是夏寻真是她十月怀胎所生的孩子;其二则是她生产的年岁完全符合她在照片里的年纪;其三便是夏寻出生在夏天这件事。如果往前推算,孩子受孕的期间正处在他无记忆的那段时间里。

是巧合吗?这世界上真有这么巧的事吗?

可是如果不是巧合的话,为什么他会失去这么重要的一段记忆?

还记得那三张合照的照片,照片里的他笑得是那么的开怀,凝望身边女孩的神情是那么的温柔,还毫不知羞的用相机留下亲吻女孩的照片。

他爱她吧?

如果那些照片全都是真的,那么他当时肯定深爱着那个女孩,会令那女孩怀孕也就不足为奇了。

可恶,他还是没办法接受。

如果自己真的曾经深爱过一个女人,为什么会什么都想不起来,甚至连一点印象都没有呢?真是太可恶了!

另外还有一点让他没办法接受的就是,如果他和这个名叫夏青夢的女人真是真心相爱的话,那这个女人为什么从未来找过他呢?

别说她找不到他,因为连一个小学三年级的孩子都可以找到他上班的地方去了,他若说找不到就太扯了。

所以,如果夏寻真是他的儿子,真是他们两人爱的结晶,为什么过去这么多年来,她始终没来找过他呢?

别说他多疑,因为真的是疑点重重,不是吗?

车内照镜的校门里,走出一道纤细的身影。是她。

李攸看着她一步步的往这方向走来,犹豫不决的挣扎着接下来窨该怎么做比较好。是要先按兵不动,照原先计划从小孩那里着手呢,还是该直接了当、快刀斩乱麻的找她这个当事人问清楚一切?

犹豫间,她已从他车门边走过,眼见就要远离。

他眉一皱,牙一咬,不管了!直接推开车门,跨出车外,扬声唤住前方的纤细身影。

“小姐。”

听见有人叫唤的声音,夏青夢自然而然的停下脚步,回头看向声音的来处,而他的脸,就这样毫无预警的撞进她眼底,让她瞬间因过度震惊而脸上血色尽失。

李攸假装没发现他的异样,直接走到她面前站定,然后假装向她问路。

“小姐,请问你知道附近有间鹏程旅行社在哪里吗?”

夏青夢目不转睛的看着他,完全无法自已的就像被人点住了穴道般动弹不得。

她有多久没靠他这么近,这么近距离的看他了?

大概有九年多,快十年了吧?从他出门去帮她买她想喝的金桔柠檬,就这样一去不回之后。

她还记得那天的天气很冷,天空灰濛濛又阴暗暗的,好象随时都会下起倾盆大雨一样。

那时候他们刚刚确定她怀孕的事,他欣喜若狂的立刻向她求婚,要她嫁给他,她却微笑不语。

从医院回家的路上,他说了一百个嫁给他的好处。只为说服她点头,完全忘了自己身份不明,正在失忆中的事。

没有一个真正确实的身份,他要如何娶她?

不想破坏了当时欢乐的气氛,她没将这实际的问题说出来,始终微笑以对,既不点头也不摇头。可是他的缠功一流,搞得她耳朵想清静一下都难,没办法,她只好想办法转移他的注意力。

“我想喝金桔柠檬。”

她一开口,他果然就停止下来。

“金桔柠檬?”他问她。

“对。”她点头,脸上露出渴望的表情。

“好,我去买,但你得答应我,等我买回来,你就得点头答应嫁给我喔,一言为定。”他咧嘴一笑,迅速的吻了她一下后,不让她抗议随即飞也似的转身离开,然后从此一去不回。

等我回来,你就得点头答应嫁给我喔。

她一直在等,等到外头开始下起大雨,天色愈来愈暗了下来,她不小心累倒在沙发上瞅着了,然后又醒过来,他都没有回来。

雨停了,街灯亮起,夜已笼罩大地,他仍不见踪影。

心急如焚无济于事,踏破铁鞋也找寻不到他。

她在短短的几天便瘦了一圈,接着在事发两个星期后的某一天,她在熟识的人口中听到曾在医院里年岁他的消息,她匆匆赶去,却已经和他成了两个世界的人,咫尺却天涯。

“小姐?”

他的声音唤回了夏青夢的思绪,她深吸一口气,朝他扯唇露出一抹面对陌生人的疏离微笑。

“对不起,你刚才说的是什么旅行社,我没有听清楚,可不可以再说一遍?”她的声音不由自主的较平常沙哑了一些,但是他既已不记得她,也不认识她,自然不会发现。

“鹏程旅行社。”他再说了一次。

“鹏程旅行社吗?”夏青夢轻拧眉头,转头看向周遭。

她不记得附近有这么一间旅行社呀。

“对不起,我不清楚这间旅行社在哪儿,你要不要去问别人?”她说完,歉然的对他点了下头,转身就走。

“等一下。”李攸无法遏制的脱口叫道。

她再度停下脚步,却迟疑了一下,才缓慢地转头看他。

李攸两个大步便走到她身边。

她则下意识的后退了一步,与他拉开距离。

“请问,我们是不是在哪儿见过?”他问她,莫名其妙的没办法接受她明明认得他,却装作不认识的反应。

“没有,你认错人了。”她迅速的说。

“我很少认错人,我们一定在哪里见过。”他坚持的看着她。想不透她到底是怎样的一个女人?都替他生了一个儿子,却可以将儿子的爸爸佯装成陌生人来对待。

“你这种搭讪方式太过老套了。”她冷着脸对他说完这句话,转身就走。

李攸无言以对的僵在原地,看着她的背影愈走愈远。

搭讪?

他的模样看起来,像是会做这种事的人吗?即使真的会,他也不会用这么老土又没有新意的方式跟女人搭讪好吗?

夏青夢。

她真的是夏寻的妈妈,真是曾经与他谈恋爱,爱过他吗?他实在看不出来。其实顺她的意,当作两人从未见过也不错,反正她一点也不像要他负责的模样。他大可以当作这件事从未发生过,继续过一星期前不知有他们这对母子存在的快意生活。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愈想她刚才佯装不认识他,与迫不及待想转身离他愈远愈好的反应,他就俞火大,愈不爽。

他有这么惹人厌吗?

真是超级不爽的!

心还在失速的狂跳,无法平息。

夏青夢一手扶靠在街角的一面墙上,一手按压在狂跳不止的胸口,企图想让自己平静下来,却没办法。

她怎么也没想到会在这里遇见他,那个深埋在她心里十年,爱得极深,却又不敢去想念的男人。

他变得更成熟、稳重了,修长的昂扬之躯有着慑人的气势与威仪,一眼便让人有种绝非池中物的感觉,和十年年前有些孩子气,与外放的桀骜不驯有着很大的差异。然而即使如此,他是他,唯一可以令她既心动又心痛的男人。

对他的爱,从没停止过。

她以为已经停止了,结果却没有。

是谁说过,时间能冲淡一切的?为什么她对他的爱,在经过了漫长的十年,却依然炽热如昔呢?

心跳得好快,脸好热,感觉就像个十七八岁的小女生突然遇见了心仪已久的王子,王子还停下来跟他说话一样的难以抑制兴奋与感动。

她真的是实在太可笑在。

为什么会这么喜欢他,这么爱他呢?他都已经把她完全遗忘了,连一点记忆都不复存在,不是吗?

我们是不是在哪儿见过?

听见他这么问,她真的是不知道该高兴还是该难过。

高兴的是,虽然他失去了与她相爱的记忆,却又隐约好象记得见过她这个人,即使在过了将近十年不见后,仍对她有些许不能确定的记忆。

难过的是,他们曾经那么的相爱,他还向她求过婚,她替他生了个儿子,而且十年如一日般地深爱着他,结果他对她的记忆却只剩下这么一句话:我们是不是在哪儿见过?

心,酸酸的,有种凄楚可悲的感觉。

可是即使如此,她却没办法怪他,也没办法恨他,因为她知道错不在他,一切都是命运使然。

在他失忆的时候拥有他,在他恢复记忆时失去他,也许这就是她的命吧。

至少,她还拥有了他们曾经相爱的记忆,与他们的儿子,不是吗?

想起儿子,夏青夢浑身一僵,迅速地回头看向来路,感觉才稍微平缓下来的心跳,瞬间又加速急促的狂跳了起来。

刚才的事真的只是巧合吗?

她不由自主怀疑的忖度着,怎么会这么巧刚好出现在静榳小学的校门前?他会出现在这里,真像他所说的,纯粹只是要找一间名叫鹏程的旅行社,还是有别的原因?例如为儿子而来?

不,不会的。她迅速摇摇头。他连她是谁都记不起来,又怎么知道自己有个儿子在静榳小学就读,而找到这里来呢?

没错,一定只是个巧合而已,不会有别的人,她实在用不着自己吓自己。

深吸一口气,再慢慢地吐出来,她连续做了三次,才让心跳慢慢地恢复到正常的频率。

一切都只是个巧合而已,夏青夢告诉自己。刚才遇见了一个向她问路的人,而那个人刚巧是她失忆的旧情人,就这样,没别的了。

至于天底下怎会有这么巧的事,其实也没必要太过追根究底。

以地点的而言,它或许真的巧得不可思议,但是一旦加入时间的条件,刚才的巧遇可是他们两分离后的相遇,十年来只发生了这么一次,所以要等下次再发生,可能又得等一个十年。这么一想,就不觉得这个巧合有什么了不起了。

十年呀,时间过得还真快,没想到转眼之间就过了这么久。

现在的他,算算年纪应该是三十二岁吧?正是男人正具价值,最有魅力的黄金时期;而她,一个二十八岁,有着一个九岁大孩子的老女人,怎么想也都不会是他的菜吧。

叹息不由自主的从她口中逸了出来,她却搞不清楚这声叹息到底是为何而来。

她不是早已觉悟自己和他的缘份已尽,接受了两个世界的差异,与咫尺天涯的现实,而彻底放弃希望了吗?为什么还要叹息?

年纪并不是问题,身高也不是距离,他们的问题出在于他忘了她,而他们俩所生活的世界距离太远,中间隔着一道她无法跨越的巨大鸿沟,凭她一己之力,是永远也跨不过的。

叹息声再度响起,这回却多添了抹无奈,以及无止境的凄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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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忆老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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