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林云戈下床去浴室找衣服,衣服已经被楚云音洗干净晾了起来。
“要出门?”楚云音也从沙发上坐了起来,到衣橱里翻衣服,找出条西装裤和亚麻t恤,这是他比较宽松肥大的衣服了。
林云戈闷着头穿衣,毕竟比楚云音高了十公分之多,裤子有些吊角,原本宽松的t恤倒成了紧身衣一般,箍在他身上,勾勒出健美的体形。
“葳葳自杀了。”他说。
“哦。”楚云音应了声,看不出什么表情,“死了?”
“没,被小米他们送到医院了,我去看看。”
“哦,那我也去吧?”
“不,你照顾一下晓晓吧。”
“恩。”
林云戈走了,楚云音关了灯睡觉。
淋漓的鲜血在四周铺染,地板、饭桌、衣橱、连床上都是血,在血液中慢慢跪坐的人影就像慢镜头,摆着极为优雅的姿势,一点一点向地面倾斜,血,刺目的红渐渐变为黑色,苍白的嘴唇颤抖着一个死也不想放弃的名字——“云戈……云戈……云……”
“啊!”楚云音猛然坐了起来,额头上已经冷汗淋淋,心脏在万米长跑之后般急剧的收缩,郁闷,喘不过气……
淡橙的灯光此时看起来犹如幽明鬼火,微风拂动的窗帘后似乎掩藏着什么可怕的精魂,散发着森森寒意,楚云音开始发抖,牙齿发出“咯咯吱吱”的摩擦声。
不怕!不怕!不怕……他在心底一遍遍给自己催眠,最终埋首在双膝中哭泣起来,小小的低低的压抑的哭声,交握的双手,慢慢地上移,食指碰触到明显的疤痕,就像被烈火灼伤一样立即弹跳开去,薄薄的锋锐的利器滑过动脉的感觉从黑夜深处浮起,黑洞一般吞噬了整个人……
“如果死了就好了……”喃喃地低语声在虚浮的空气中飘忽不定,“葳葳,你也是想寻求解脱吧……生而何苦,死而何幸……”
被强烈的光线刺醒的楚云音,刚睁开眼又闭上,他用胳膊压住眼睛,再慢慢睁开,看到眼前放大的天使的面孔:“叔叔,你醒了。”
“晓晓?”猛然间惊醒过来的楚云音从床上坐起身,看看小桌上的闹钟,已经是上午九点多了,“我睡过头了。”
“叔叔,我饿。”林晓眨着明亮的大眼睛看着他说。
“恩,等一下我带你出去吃饭。”浑身酸痛的楚云音实在懒得动锅勺了,他起身去洗刷,林晓亦步亦趋地跟在后面:“叔叔,我的衣服能穿了吗?”
楚云音回头,这才注意林晓光着屁股蛋,他不由失笑,到阳台把早已风干的衣服给他穿上,心想着要把林晓平素换洗的衣服要几件来。
到“老张记”餐馆的时候,早餐时的热潮早已过去,只有稀稀落落几个晚起的家伙在吃饭,看到楚云音过来,老张还离老远就打招呼:“老师早啊,最近难得看到你呢。”
“是啊,在忙,请来两碗稀饭和一些煎铰吧。”
“好来!请稍等!”
两分钟之后热腾腾的饭食端了上来,林晓立即埋头大吃,小小的脸蛋上是浓浓的满足,阳光下看着鲜嫩嫩的儿童笑脸,夜晚死亡的阴翳渐渐在楚云音心头消散了。
“好吃吗?”
“恩,好吃!”林晓冲他猛点头,粘到米粒的脸颊逗笑而可爱。
“晓晓?!”一个柔和的声音轻唤,然后楚云音看到了已经走到面前的女子,一身得体的天蓝套装,称裹着丰满而不夸张的成熟女子线条,盘起的秀发,明亮的眼睛,素淡的接近天然的化妆,典型的都市丽人,干练而优雅。
“阿姨。”林晓的声音有点怯怯的。
“你爸呢?”女子微笑着,那笑容似乎宣战牌,刺的楚云音眼晕。
“不知道。”林晓老实的回答。
“您是?”楚云音微微皱着眉问,他本想微笑,可是实在是连牵扯一下嘴角的力气都没有。
“纪婉秋,云戈的女友,您?”
“楚云音。”楚云音干巴巴地回答,女子可以说是林云戈的女友,可是他不能,他什么也没法说,也无话好说。
“你好!”纪婉秋点头示意,笑容中是冰冷的客气,“昨晚云戈是在你那儿吗?”
“是。”
“昨儿个我们拌嘴了几句,他就孩子般的跑了出来,我只跟到这里,没看到他到底去了哪个房子。”纪婉秋依然笑着,优雅得体的笑,那眼中是对调皮任性的孩子的宽容和溺爱。
“哦。”想想也是,除了这样,在这拥挤嘈杂的贫民区怎么会出现这等宝石般高贵的人呢!
“云戈是个孩子,总是让人放心不下。”似乎很烦恼般的叹口气,只是那叹息中也充满了浓浓的甜蜜。
“我不清楚。”楚云音说,真的,他不了解林云戈,对他而言,林云戈是个永远解不开的迷。
“你们是朋友?”纪婉秋问,眼前清瘦文雅的男子本是她蛮欣赏的类型,她想不到在这种地方还会有这种俊逸的人,不过,男子身上冷淡的气息总让她难以忽略不见,为什么?她自信还是个蛮有魅力的女人。
“不是。”
“那?”纪婉秋平素也没有这样绕嘴,只是对这个男人实在太好奇。
“认识而已。”
“哦。”纪婉秋笑笑,“云戈现在在哪里你知道吗?”
楚云音很想冲口而出说声不知道,可是……“在医院,去看他的一个乐队伙伴。”
“在哪个医院?”
“不知道。”楚云音有些烦了,拉起一直沉闷着一张小脸的林晓,“咱们回家吧。”
“恩!”林晓迫不及待地跟着楚云音向外跑。
“楚先生,如果见到云戈,告诉他我找他好吗?他想要的吉他,我已经给他买了。”
“好,我记下了,再见。”楚云音冲她略微颔首,然后牵着林晓的手转身走了。
纪婉秋看着那个瘦消而挺的笔直的背影,久久的沉吟。
回到家里,林晓嘭一声跳上沙发,边跳脚边喊:“叔叔,我讨厌那个阿姨。”
“为什么?”楚云音笑了。
“不知道,就是讨厌,她总是缠着爸爸,不管我。”
“呵呵。”楚云音轻笑,喜欢上一个有孩子的男人,也算是不错的了,虽然林云戈的魅力绝不是有个孩子就可以抵消分毫。
“晓晓自己玩,也可以打电动,叔叔要工作了。”楚云音拿了瓶果汁给他,然后摸摸他的头说。
“恩,我自己玩。”
楚云音刚坐下,电话便响了,抬头看看表,十点半了。
“喂?”
“中午好!”那端传来轻快的声音。
“你好。”楚云音松了口气,紧张的情绪放松下来。
“被同学唠叨,我干脆提早打个电话。”柳停云说。
“哈哈,何必呢,不打也没关系。”可是听到那个声音,楚云音也不得不承认蛮愉快的。
“今天写作顺利吗?”
“还没动笔。”
“哎呀,你也偷懒了?”
“呵呵,出了点事,耽搁了。”
“什么事?没什么要紧吧?”
“没什么,现在好了。”
“那我就放心了。”
“谢谢!”听得出他真诚的关切,楚云音有点鼻酸。
“谢什么,对了,我们可以离校了,我打算把行李都搬到新校去,明天就到。”
“那好啊,提早安排比开学时忙碌好多了,需要帮忙吗?”
“不用,我老姐给全权负责,呵呵。”
“有姐真幸福。”
“可以把我姐送给你啊。”
“去,贫嘴。”
“哈哈。”
“明天可以约你出来吗?”
“恩……”楚云音犹豫了下,“好吧,如果没意外,你打个电话过来约定时间。”
“好!”柳停云的声音兴奋莫名,“那今天就这样,好好照顾自己哟。”
“知道,bye。”
“b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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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干燥而郁闷,坐在那里总觉得有点不舒服,楚云音想着似乎很久没下雨了,北方多风沙的天气,似乎还听人说今年已刮了几次沙尘暴,也许,有一天,这个城市也将被沙尘覆盖,成为一片沙海,就像几千年前一夜之间就被沙海所吞噬的楼兰古国,只是不知道在那一瞬间能不能和他抱在一起……
“叔叔!叔叔!”直到林晓扯他的衣袖,楚云音才猛然回过神来,手中的笔依然维持着最初的姿势,仍然没着一个字。
“怎么了?”楚云音轻声问,声音仍梦幻一般。
“电话!爸爸的电话,他叫叔叔接。”
“啊?”楚云音愣了一下,看到已拿开话筒的电话,才明白林晓的意思,糟!居然连电话声都没听到!
“喂?云戈?”楚云音坐到了床沿上。
“云音啊,我还以为你不在呢,怎么这么半天才接?”林云戈口气有点冲,似乎急噪不安。
“我……在发呆。”楚云音小声的嗫嚅。
“你呀!”林云戈叹口气,“我刚才给我妈说了,让她先照顾一下晓晓,让晓晓自己到他奶奶家去,你到医院来趟吧。”
“葳葳还没好?”楚云音有些担忧。
“醒了,算了,你过来看看就明白了,快来。”
“好,我马上过去。”
楚云音转身看看正在他腿边磨蹭的林晓,这个孩子像小猫一样爱缠着他,“晓晓,叔叔有点事,要去医院,你自己到奶奶那边去好吗?”
“好,叔叔什么时候回来?”林晓满是期待地问。
“恩,不知道啊,如果没事,很快就回来。”
“我可以再来叔叔这里吗?我不想在奶奶家。”
“好啊,我尽快回来,你从奶奶家拿你经常穿的衣服来好吗?换洗用。”
“恩,我记得了。”林晓很乖的点头。
其实楚云音也知道林晓为什么不愿意到奶奶家去,只有奶奶一个人的家本来是适合照顾小孩子的,偏偏老太太打麻将成痴,饭也不做,房间也不整理,乱糟糟一团,更没空闲照顾林晓了。
楚云音做在公交车上再次叹口气,林晓有那样的爸爸和奶奶,居然还没有变坏,真不知道是造化还是幸运了。
走在静悄悄的医院走廊上,浓烈的苏打水味让在外面烈阳下晒得头晕脑胀的他愈发难过,这样的气味已成了他噩梦般的记忆在脑海中萦绕,挥之不去,总是在夜半人静时化做梦魇侵扰他。
曾几何时,他也在医院中居留,那一个月的时间,几乎把他所有的精神压跨,翻来覆去睡不着的深夜里,恐怖地看着悄悄溜进他病房的精神病患者,掀他的被子,挠他的脚,他凄厉的惨叫惊动整座楼房。
林云戈就在病房外侯着他,半倚在墙上,嘴里叼着根烟,烟没有点燃,在医院,是禁止吸烟的。
“云戈。”楚云音走到他面前,他也在发呆,楚云音有些想笑,今天是怎么了?似乎所有的人都神不守舍的。
“你来了,进来吧。”林云戈抬头看到他,疲惫的眼角松垮了下来。
推开房门,宽敞明亮的病房里躺着三个病号,因为没钱,林云戈他们也不能把一直有自杀倾向的许葳送到加护病房,只能呆在普通房间。
“小米他们已经回去了,守了一夜,累坏了。”林云戈说。
“恩。”楚云音点点头,躺在床上的许葳面色苍白,双眼迷离,空洞的盯着某处,或者哪里也没看,只是无知无识的睁着眼,眼中却看不到任何物体,他的手腕上还打着点滴。
“从醒来就一直这样,谁和他说话也没反应。”林云戈皱紧了双眉。
楚云音看到许葳右边脸颊上的红印,不由低叹口气,怜惜地为他轻轻揉磨:“你打了他。”
“我是想打醒他。”林云戈说。
楚云音的心脏紧锁,回头瞥了林云戈一眼,又转向像个木偶娃娃的许葳:“你以为别人也和我一样吗?你打一下就能回魂?”
“我……你还记着那事啊,我……我不是那个意思。”林云戈死命地挠头,“只是一冲动就……我是着急啊。”
“他为什么自杀你们知道吗?”楚云音淡淡地问。
“不大清楚,这小子平常嘻嘻哈哈的,从不知他有什么心事。”
楚云音再看看许葳那张俊美得令人窒息的脸,什么事情能让他如此厌世呢?
沉没了少许,楚云音对林云戈说:“我看你也很累了,回去休息一下吧,我来看护他。”
“你行吗?和他也不熟。”
“没关系,有时候,一些心事反而对不熟的人才能说出口。”
“好吧,我回去了,晓晓还在家吗?”
“去奶奶家了。”
“哈,好,我正好睡个安生觉。”一想到睡觉就喜滋滋的林云戈回去了,剩下楚云音一个人发呆。
晓晓还在家吗?
他是把他的地方当做家了吗?可以这么想吗?
楚云音摇摇头,摇掉自己一相情愿、自做多情的想法。
本来该告诉他纪婉秋找他的事,可是……说是嫉妒也好,说是自私也好,楚云音就是不愿说,他原谅了自己的任性。
就这样发呆着,时间在无意中流逝了,当护士来换吊瓶时,楚云音才从迷梦中醒来,他是不是该唤醒依然自闭的许葳呢?
握着许葳的手,楚云音放在唇边呵了口气:“还记得我吗?我们见过几次面的,楚云音。”
许葳依然是茫然的表情,楚云音决定弃之不理,继续说:“我不知道你为了什么而想不开,是单纯的厌世,还是因为感情纠葛,或者是生活的压力,不过,生死本就是一线之间的事,如果你死了,我想人们的悲痛也只是一时的事,很快就会遗忘,继续他们多姿多彩的生活,没有谁,可以影响到另一个人也为他生为他死的地步,虽然你傻,别人可不会一样傻,也许你为什么要傻到自杀,别人都不知道理由呢。”
许葳的眼睛定格住,却依然没说话。
“生命如白驹过隙,本就短暂的可怜,如果自己还想提早消灭它……其实,我也不会劝你,因为我和你一样,曾经死过一次,我庆幸自己又活了过来,虽然依然会痛苦,却懂得了珍惜自己,只是单纯感受着活着,已足以抵消任何不堪忍受的东西。”
“活得其乐,死得其所,也许是最好的方式,但是活得其苦,死得所愿,也未尝不好,如果你这次没有被挽回来,我也不会为你太惋惜,可是你被救回了,还是有人在担心你,在为你焦灼,还是活下去吧,最起码把迫使你自杀的事情解决掉,了了心愿再去自杀,呵呵……。”
“你为什么还活着?是因为心愿未了吗?”许葳的眼睛看向了楚云音。
楚云音的心一跳,万幸,他说话了!
“是,也许这个心愿直到我白发苍苍也不得了结,可是我会因为这个心愿而活下去,而不会因为无法得偿所愿就再去自杀,爱使人脆弱,爱也使人坚强,现在我选择后者。”
“你也是因为爱而自杀的么?”许葳的声音飘忽不定。
一个也字就让楚云音明白了:“是,人生自是有情痴吧。”
“不知道被你喜欢的是哪个幸运的女孩。”许葳喃喃地低语。
楚云音哑然,干笑了两声。
“我喜欢的是男人。”许葳转过了头,不再看他,却让楚云音比直逼着他看更加的难受,一句话就像利刃刺在他的心坎上。
怎么?为什么?又是因为如此的缘故?
“我喜欢的是男人……是和我一样的人。”许葳失去意识般一遍遍说着,似乎要故意折磨自己,楚云音知道他这么说会有多么难过,他是刻意想让楚云音嘲笑鄙视他一番。
楚云音不语,他不知道该如何说,更不知该说什么,心底深处一种不安正慢慢升起,再次凝视许葳俊美绝伦的脸庞,想起以前遇到他时,他那双温柔的视线……
“我喜欢他,我爱他,爱到一日不见他就要发疯的地步,可是……他就要和别人结婚了……他拒绝我,明明白白告诉我,他不爱我!”
楚云音连指尖都冰冻了:“你喜欢的是林云戈?!”
许葳用被子掩住面,再没说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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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楚云音回到家时已是晚上七点多钟,乐队的其他三名成员因为和夜总会的签约,晚上必须演出,无法来医院看护,所以等到林云戈睡足睡饱,睡得精神奕奕得回到医院时已是六点半多了,不知是他天生少根筋,还是真的无情到如此地步,别人为他自杀,他却显得悠然而自得,趿拉着拖鞋走来时,楚云音连生气的力气也没了,那双拖鞋还是穿的云音的!
幸好,当林云戈叫许葳吃水果时,许葳坐了起来,不再对外界听而不闻视而不见,吃着林云戈用笨拙的双手削的苹果,许葳苍白的脸色红润了一些,眼睛中仍是浓浓的雾沼,却不再是绝望,楚云音叹了口气,知道许葳已经从鬼门关口回魂过来,所以他交代了林云戈两句就回家了,因为云戈说晓晓还在家等着他煮晚餐。
楚云音在路上不时的叹息,他是不是前世欠了林氏父子的债?所以总是要为他们而劳碌?虽然这是他心甘情愿的,可是人啊……谁不指望得到稍稍的回报呢?他不奢求云戈怎么样,哪怕他只对他说一句喜欢,他也心满意足了。
看到楚云音走进门,欢呼着奔过来的孩子跳入他的胸膛,“叔叔,晓晓做了值日生哦。”
“恩?”一时还没明白他的意思,楚云音抱着他坐到沙发上喘口气,茶几放着一大杯水,又热又渴的楚云音端起来咕咚鼓动一饮而进,普通的白开水此时就像仙水甘泉一般甜美。
“这是爸爸为你冷好的哟,爸爸说你最喜欢回家喝一杯白开水。”林晓从楚云音的腿上跳下来,走到床边:“叔叔看,这是我叠好的毛巾被哦,好不好看?”
果真,原本以为在林云戈睡过之后一定会凌乱不堪的床上铺的平平坦坦,一丝褶皱都没有,虽然毛巾被有些参差不齐,却也是叠了起来,乖乖的放在床尾,那是楚云音平时整理床铺的习惯。
楚云音会心一笑,忍不住走到晓晓面前,一把把他抱起来旋了个圈。
“哇!哈哈!叔叔再来!”笑得银铃一般的孩子有点得意忘形,喜欢上了这个刺激的游戏。
“乖啊,晓晓真乖!”楚云音把他放下来,再旋转他都会晕了,“叔叔给你做好吃的。”
“恩!好!”林晓愉快的答应着,“叔叔,我以后能住在这里吗?和叔叔在一起好开心哦,爸爸也是哦,爸爸也说想和叔叔在一起住呢。”
“真的?”明知小孩子不会撒谎,楚云音还是不能相信自己的耳朵。
“恩!”林晓重重地点头。
楚云音良久无语。
日子继续平淡的过着,看不出有谁曾经在生死边缘挣扎的痕迹,只是楚云音改变了作息规律,每天早起为林晓准备早餐,晚上也尽量早睡,因为就在一间房子里,开着灯会影响孩子的睡眠质量,工作推到了白天做,虽然外面嘈杂了点,可是一想这是为了谁好,楚云音倒也静下了心。
拜这个孩子之赐,楚云音的文章温馨了很多,尤其是散文和小小说,编辑打来电话表示惊讶,但是都喜欢他这种改变,毕竟——幽怨的东西还是没有太大市场,高节奏生活下的人们都喜欢看些愉悦眼睛和心灵的东西,四大悲剧成了经典只适合束之高阁,让学者们研究一下即可,而通俗文学,要的就是看得一个乐,看得一个爽。
因为工作的关系,林云戈经常夜不归宿,而白天却躺在床上呼呼大睡,一张单人床日夜轮班,倒也不显得狭窄,只是,林云戈睡觉会打呼噜,这让一向对环境很苛求的楚云音大为发愁。
其实,外面的噪音远远大过林云戈的呼噜声,楚云音的耳朵里却只有那规律的声音,使他不得不回头看看,确认房间里真的不仅仅是他一个人。
林云戈说来就来说走就走,不知道把这里当做了什么,有时候不说一句话,只是吃东西,睡觉,一堆脏衣服甩在浴室地板上就算了结,下次换上被洗熨的干净有型的衣服时也似觉得理所当然,楚云音恨恨得想把他的衣服烫出个洞来,总是熨斗烫了自己的手指才恍然根本恨不下心。
只有一次,林云戈喝着啤酒半躺在沙发上看电视,楚云音在洗刷碗筷,厨房的门开着,那声音幽幽的传过来,“如果你是个女人,一定是天下最好的女人。”
碗“啪”一声跌落进水槽里,没碎。
大约一周后的中午接到柳停云的电话,约他出去玩,楚云音是言出必行的人,虽然心里不是很乐意,还是答应了,他们约定傍晚在老地方,也就是植物园大门口见面。
不巧,那天是周末,楚云音下午又接到了许葳的电话,希望楚云音陪他到他们工作的夜总会去,他说他是最后一次去那里了,最后一次看他的伙伴们的演出,然后他就打算到外地自费读书去了,以前是乐队的成员,而这次却成了看客,他不喜欢孤单一个人,想有个人陪着,楚云音明白那种感觉,他答应了。
晚上把林晓哄睡了,先到植物园约了柳停云,告诉了柳停云大体情况,他们就一起去了夜总会,许葳就在这家名为“夜巴黎”的夜总会楼门前等着他。
许葳一身黑,黑色紧身t恤,黑色紧身皮裤,勾勒出他因为住院而略微消瘦的修长体形,长长的发用一根黑缎带束在背后,楚云音曾见过他放开头发,狂歌劲舞时的魅力,那时的他在舞台上散发着令人窒息的光芒,而此时的他,却犹如一头收起了利爪的黑豹,幽静却仍带着浓烈的让人无法忽视的魅惑力。
看到楚云音走来,许葳微微一笑,在看到柳停云时却稍微迟疑了下:“你总算来了,我还担心你忙不能来呢,这位是?”
“不忙,就是不放心晓晓才耽搁了点时间,他是我的一位网友,柳停云。”楚云音笑着说。
“柳先生,你好!”许葳向他伸出手。
那只手停滞在三人之间,没有回应,许葳收也不是,不收也不是,含笑的双眼冷冽了下来。
“喂!”楚云音拧一把柳停云的胳膊,“人家给你打招呼呢!”
“啊!好痛!”柳停云被拧得差点跳起来,看了一眼楚云音才回过神来,看到许葳伸到他面前的手,急忙忙握住,力道似乎有点大,许葳双眉皱得更紧了。
“好了,我们进去吧,应该轮到他们了。”许葳很是不悦的从柳停云手中挣脱出来,转身步入大厅。
楚云音瞪了柳停云一眼,悄悄说了句:“你呀!掉魂啦?”
柳停云略微黑红的脸膛变成了紫红,用大手挠挠后脑勺,嘿嘿傻笑:“是惊艳。”
楚云音暗暗摇头,男人啊,怎么都好色到这么没出息的份上?
也难怪,楚云音是个顶多说一句斯文的男子,夸句好听的是清秀,可是是个男人,只要不嘴歪眼斜,只要不痴肥邋遢,只要再爱干净点,只要在装点墨水,都可以说是斯文或者清秀,而能让人惊艳的,毕竟只是像许葳那样的俊美绝伦的人,或者是林云戈那种虽然颓废,却充满让人难以抵御的男子汉味道的人。
而柳停云呢,楚云音暗自想,也是个出类拔萃的男人呢,不,现在还是阳光大男孩,假以时日,他会充满好男人的成熟气息时,会更有魅力。
在幽暗的一角落坐,舞台上是明暗交错的光线闪烁,在暧昧的空间里,不时传来甜腻的却明显带着刻意伪装的女子笑声,这家夜总会兼营色情服务,已是人尽皆知却密而不宣的事情了,至于当局为什么不清查整顿,那就不在小老百姓理解的范围了。
舞台上的乐手在煽情的演奏,楚云音总算理解林云戈为何总是落落寡欢了,在这样的地方追求艺术,是多么奢侈而难以想象的事!
急速的鼓点之后一曲终了,当劲舞的人群渐渐退散,纷纷落座之后,缓慢悠扬的乐曲奏响,林云戈走到了麦克风前:“这是献给‘极光’成员的一首歌,给你的,只是给你的。”
(因为“彩虹”是众所周知的有名乐队,偶不好在抄袭,只好改了个名字“极光”^^)
楚云音看看许葳,他整个身体都绷紧了,就像蓄势待发的弓箭,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着舞台,准确的说是盯着那个人,那个在舞台上只是随意一站就显得光彩照人的林云戈。
楚云音叹口气,心中翻了瓶瓶罐罐,已不知是何种滋味。
而一直看着许葳的柳停云,眼光在舞台和他之间徘徊,目光愈加幽深了。
“极光”乐队有五个人组成,主音吉他是林云戈,乐队的灵魂人物,节奏吉他是许葳,主唱,鼓手是钱小米,很单薄的身材,却打得一手好鼓,贝司手是艾芜,也留得一头长发,染成了棕色,尖尖的下巴,被戏称为美人,键盘手秦歌,高挑的身板,却太过干瘦,竹竿一般,总是阴着后娘一般的脸,让人不敢接近,其实是最好说话的一个人。
现在主唱退了,就由林云戈暂时取代,楚云音有些担心,整天酒辣不忌的人,嗓子情况如何呢?他的担忧很快就被证实为杞人忧天,林云戈的歌声略微沙哑却别具韵味,喧闹的吧厅里渐渐静了下来,被这歌声所魅惑吸引。
“baby,你这次离开,
我想从此也就不回来,
是因我不懂你的存在,
亦或原是场错误的爱。
不见回头慢慢走远,
留下一段难理难解的缘,
风吹过我的脸,我的心田,
吹散记忆中往日每天。
城市街道已是灰黑颜色,
城市街道已是人影婆娑,
每次叶坠落,每盏亮灯火,
都是为孤单应和。
这样走过每一个春夏秋冬,
这样伤感对你讲已然无用,
你的笑我记在心中,
但是你的泪我怎么能懂……”
(这是盗用的歌词,呵呵^^)
“葳葳,你是属于‘极光’的,同样‘极光’也是属于你的,没有了你,‘极光’不再是‘极光’,你走了,我们就解散,各奔东西,如果还珍惜热爱的歌唱事业,如果还想疯狂的让世界为你燃烧,我们欢迎你回来,‘极光’也继续为你而存在,葳葳,这是我们大家的心声,希望你能明白,我们都爱你。”
泪水在眼睛中浮现,黑暗中闪着晶莹的光,当最后一句话落音时,许葳再也控制不了的痛哭失声,用手捂住嘴也阻止不了。
“葳葳,留下吗?”不知何时林云戈已走到他们的圆桌旁。
许葳哭得喘不过气,站起来拼命点头,看到林云戈微笑了,他也想笑一下,可是泪水仍然哗哗流淌,一张俊美的脸扭曲成了一团,林云戈笑着抱住他,拍拍他的肩膀:“回来吧,还是好兄弟!”
吧厅里一片欢腾,为这一幕而兴奋雀跃的人不少,很多都是许葳的忠实歌迷。
乘着混乱,楚云音悄悄地走了出去,那里,不是他该呆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