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圣诞节无声无息地过去,转眼逼近元旦,又是一年即将结束,不知道这一年在记忆的长河里能留下多少痕迹。
他乘坐的飞机昨天上午就到了北京机场。所以昨天晚上当安眠药也失效的时候,我又忍不住喝了个酩酊大醉。
早晨起床喝了杯凉水,就开始打扫,先归置东西,再拿抹布把桌椅柜子摆设饰品整个擦一遍,最后拖地。
屋子大了就是不好,拖一遍地就够受的,我扔下墩布伸了伸腰,感觉有点头晕出虚汗,从冰箱里拿了一块巧克力含上,抬眼看已经过了中午,怪不得饥肠辘辘。我稍坐了一下,等着头晕过去,就准备出去吃东西,却听见电话响了。
通常和朋友联系都是手机,几乎没有人知道这个电话。我的心狂跳起来,冲过去拿起电话,太过激动,在听到对方的声音时,竟呆了片刻才醒过味来。
“对不起,您打错了。”
我颓然放下电话,轻轻的卡达声在寂静的房间里显得分外清晰,心中某个执拗的信念突然动摇了,悲怆的情绪抓住了我。
他不会回来了,我知道。
闭上眼躺了一会儿,起来打开音响,再把床单被罩撤下来,连同脏衣服都塞进洗衣机,放水,哗哗的水声伴着激昂的音乐,屋里一反这段日子的死气沉沉,显得生机盎然。
深深吸气,再吐出,好受点了,再洗个舒服的热水澡就更好了。
我一边放热水,一边站在浴缸里冲洗头发,突然觉得眼前一阵发白,金光闪耀,什么也看不清,我身子一歪抓住身侧的扶手,闭上眼等了一会儿,只觉意识和力气都在迅速流失。糟糕,我努力睁开眼去关水龙头,眼前却又一黑,砰的一声摔倒在浴缸里。
失去意识只是一瞬间,头撞在浴缸上的时候我感觉到疼,然后就处在半梦半醒之间。我知道热水淋在胸前,又溅到脸上,也知道身下的水一点点增多,没过了身体,渐渐到了颈部,却连睁眼的力气都没有。
水到了下巴,我模模糊糊地想,他买这么大的浴缸,就没想到会淹死人?这个时候其实并没有意识到死亡的迫近。
我以为到了生死关头,人都会发挥出最大的潜能,到时候一定能自救。之前也一直为此积蓄力量。水到了嘴唇的时候,我想是时候了,勉力抬起一只脚去关水管开关,却忘了身下是光滑的浴缸,也忘了水是有浮力的。
脚一抬起,我惊恐地发现上身不听使唤地向下滑,直至灭顶,才真切的体会到恐惧。
上头热水还在哗哗地淋,浴室外音乐沸腾,我的世界陷入黑暗,找不到支点,绵延不绝的痛苦和恐惧从胸口直达四肢百骸,一霎那就好似一千年。
人说临近死亡的时候会想很多事情,我的脑子却完全空白,深沉的绝望中似乎听到电话在响,他的声音恍惚着传来,是电话录音,又哪个该死的家伙打错了,我想,然后是一片空茫。
我是在寒冷和痛苦中醒来的,身下是冰冷的水,似乎有一把大锤狠狠砸我的胸口,然后身体翻转,胃部被紧紧勒住,我不由自主地呕吐,也真正清醒了。
我看到白亮的灯光,热气蒸腾的空气,从浴缸里漫出来流了一地的水,勒得我几乎无法呼吸却不停颤抖的手臂,和——朝思暮想的容颜。
很久以后我都清楚地记得当时的情形,他头上脸上的水滴,刮破的上衣,以及因跪在地上而湿透的长裤,声嘶力竭的摇滚乐中,他凶恶地骂,发狠地抱我,我知道那是恐惧。
“石斌……石斌……石斌……”
我几乎是虔诚地唤他的名字,声音从不确定的虚幻,到恍如隔世的激动,再到无法控制的哽咽。
“……我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别走……”
“没事了,”他说:“只要你好好的怎么都行……”
这句话让我的泪决堤,哭得不能自己。
恐惧和激动渐渐平息,他把我安置好,关掉震耳的音响,打电话叫医生,换下湿衣服,开始收拾一地的狼藉,一连串的动作利落而流畅,只是不再说话,也不再看我。
“石斌,给我叫点吃的行吗?”
他看了我一眼,拿起电话,拨号。
“等等,”我有些艰涩地开口:“我要你上次买的寿司。”
他一僵,时间似乎停顿了,我突然觉得冷嗖嗖的,悄悄往被子里缩了缩才开口:“玻璃板下面有订餐电话,我前几天去那里吃过。”
医生来了,溺水的原因不言自明,失眠、宿醉加上饥饿和疲劳,被热水激发才会晕倒。医生的建议很简单,吃饭、睡觉、休息,最主要还是要保持愉快的心情。
我点头称是,他沉默地送走医生。
寿司也送来了,我的手颤抖地拿不住,他终于看不过去,拿起一个塞进我嘴里,粗鲁的动作和不耐的表情似乎又恢复了从前的他,我的眼眶发酸,叹息着说了一句:“石斌,我死了你该怎么办啊?”
他竖起粗黑的眉毛,嘴里嘀咕着不知骂了句什么,又把一个寿司塞进我嘴里:“我正乐不得呢,你死了我正好可以找别人。”
就是说,如果我不死,他就不会去找别人,嘴里满满的,我鼓着腮帮子有些费劲地笑。以前怎么没发现他暴躁下的温柔,原来不止他听不懂我的话,我也没有用心去听他的。
这一次我要用全部的心去听。
“石斌,你不拿椅子砸我,我就告诉你心里的话。”
他咬牙容忍了我的讥讽,问:“什么?”
我微笑着说:“就是——你真他妈的浑蛋。”
“你说什么?”他把饭盒一扔,一把揪住我的胸口:“我是浑蛋,你他妈的是什么?顾瞻林,你还真有脸,要死要活的吓唬谁呀你——”
我没有挣扎,只拉住他的手,找到掌心那一道长长的伤疤,轻轻摩挲,心痛的感觉弥漫开来,口气却很硬:“就吓唬你,你这样对我,我就是死也不让你安心。”
“我怎样对你,嗯?你还好意思说,你他妈的怎么对我的……”
他终于爆发了,方才的冷凝沉默变为全然的愤懑和激动,压抑了一个多月的激愤和痛心如岩浆喷发。他来回踱步,连说带骂,想到哪儿是哪儿,说到激动处还会哐哐地砸桌子踢门。
这才是最真实的情绪,他恨,他愤,他伤了心。
我感动之余几乎要叹气了,这个人在我面前根本不懂得保护自己。
从他掺杂不清,没什么条理的话里,我整理出想了解的情况。
那天他怕我睡过头不吃午饭,专门抽时间买了寿司回来,却看到那一幕,他认出那辆车正是醉酒那天送我回来的车,认出那个人是曾经在宴会上有过一面之缘,又曾在小区门口遇到的人,联想到我那段日子三天两头闹分手,他认定我背叛,另结新欢,他愤怒的想杀人,而那张照片却让他知道原是旧爱。
吴迪说,“我曾沾沾自喜地以为在他的感情世界里只有我……有好半天我的头脑一片空白,然后以前不曾留心的疑点都串了起来。”
就是这样,所有的疑点串起来,一切都明晰了。
爱人的心里真的有一个人,在他之前。什么一见钟情,什么不知道为什么会喜欢上男人,什么暗恋,什么爱他,都是供人取乐的谎言。十年梦觉,原来只是他人的代替品,甚至信手拈来的玩物,这一认知让他的愤怒变成心灰,坚固的信念沦丧成厌弃和自厌。
不得不说他的认知几近真实,但是只要抓住一点差池,我就能把一切推翻,也必须推翻。
“干出这种事,你倒一幅受委屈的样子,他妈的,我真想一脚踹死你。”
发泄般的倾诉过后,他抬脚踢我身下的床垫,床垫平移了足有两尺,我好容易才稳住没掉下去,凉凉地说:“真倒霉,我怎么爱上个二百五,也不听我说,凭自己瞎猜就盖棺定论,我要真死了到阎王老子哪儿也得喊冤。”
他愤愤地看我半晌,努力压制情绪说:“好,我听你说,”搬了把椅子往床边一顿:“我看你还能说出花儿来。”
“谁也说不出花儿来。”我迎视他的眼:“告诉我,石斌,你相信我爱你吗?如果不信那就没什么可说的了,你想走就走,想留就留,想让我走也行,从今以后我不会出现在你面前。”
“闭嘴,到这阵儿你还说这些屁话,你不出现在我面前还不是一样把我折腾个够,今天的事儿我可不想再经历一次,我——”
他突然抱住我,狠狠地压在胸口,粗嘎的声音说:“你知不知道我被你吓死了。”
水汽一下子涌到眼底,我硬生生忍住,颤抖着声音问:“不是恨我,不想见我吗?为什么回来?”
“废话,你都快死了我能好受吗?当时我就觉得胸口闷得慌,好像听见你的声音,我想不理,鬼使神差的还是打电话了,手机没人接,没办法就试着打这里,结果听到音乐,知道你在。”
原来世间真的有某种神奇的力量,即使没有音乐,他也一样会回来看看吧?
我按下答录机,在那句“石斌,我睡不着”后,是他暴躁焦灼的声音,一共六通。
所以大冬天,他没穿大衣就跑回来了。
笨啊,以前怎么会以为他不在乎,是我太自我了,而且自私、自卑、自恋,一直以来只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我的心和外界没有交流。
父亲根深蒂固的失望,母亲与生俱来的清淡,肖畅浑然天成的理性,生命中最重要的三个人我却无力改变和撼动分豪,少年的热情和冲动终成冰封的火,没有了燃烧的机会。
直到遇到他,发现自己能轻易牵动他的情绪,掌控他的喜怒,于是像小孩子第一次找到趁手的玩具般窃喜,当发现他也能轻易牵动我的情绪,掌控我的喜怒之后才知道忧心。
爱上了想要的必然更多,可是游戏的心如何能担得起真挚的感情,越在乎就越害怕,越爱他就越没有把握,一次一次的试探,到最后连我也不知道到底是想证明他的感情,还是想探知某个可供我借题发挥的过错。
潜意识里我希望他犯错,就像衣服脏的人受不了别人穿得干净一样,但是我的精神洁癖又不能容忍错误。他又何尝不是,在感情上他的洁癖尤甚于我。
这一点我看得很清楚,从逻辑上讲,这是悖论,若以博弈而论,恰似囚徒的困境,坚守还有赢得可能,一旦招供必然是两败的结局。
不能让他认为我有错,否则纵然在一起,也终究会成为心里打不开的结,有时候好了的伤疤也会疼。这一刻我感觉是老天垂怜,才有今天的事。
“我爱你,真的,相信我。”
我声音颤抖,双目含泪,殷切地看着他。
天可怜见,让他再信我一次,从今以后我们之间再没有谎言。
他还在看着答录机,按下去又听了一遍。
石斌,我睡不着……
他震动了一下,再倒回去听了一遍,定定看着我:“这个电话什么时候打的?”
我没有回答,只是固执地问:“信我吗?”
他终于点头,脱了毛衣躺进被窝里抱住我:“其实我后来回来过,到家发现你的东西都不见了,保安说早晨的时候有个男的来接你,我一气之下就定票出差了。”
“那是我哥。”
“你哥?你什么时候有哥,我怎么不知道?”
“别激动,听我说。”
先入为主的概念很重要,所谓疑人偷斧,如果不信,说什么做什么都能挑出毛病,所以我才会不厌其烦地让他相信我。
我开始娓娓道来,我的话清晰无比,条理分明,也尽量——简洁,言多必失,就象没有绝对的真诚,天底下也没有绝对的坦白,人都有保护自己的本能,我必须有所保留。
能够调查出来的百分之百讲真话,保留的是无法考证的心情。
譬如,我动情地诉说肖畅如何的好,以前如何照顾我,却把和他的感情说成是并非实质爱情也没有身体结合的,混合了崇拜和亲情的懵懂,离开北京就烟消云散。十年间只见过一次,是他家出事后的慰问。至于重逢之后,我刻意强调他和柳、吴之间的感情纠葛,无形中撇清了自己。
那些事半小时就说完了,其后的时间,我说起十年的心绪,第一次见面的害怕,其后的欣赏和爱慕,被拒绝的痛苦,突然转折的难以置信和欣喜若狂,以及对他重视赚钱甚于我的不满,他的粗心和忽略带给我的痛苦……
真真假假,假假真真,最后连我自己也分不清了,甚至觉得事情本来就是那样的。
这期间,他一声不吭,既没有追问也没有为自己辩解,以至于说完的时候心里有些揣揣。
“就这些?”他问,我点头,他说:“明白了,以后我不在家时不许洗澡。”
“你一出差就一个月,那样我还不臭死。”
“少没心没肺,从你搬过来我出过长差吗,都让你气的。”说着说着他忽然笑了,拍拍我的脸:“怨我呢是吧?小样儿的,乖乖睡一觉,晚上回来搞你。”说着我嘴上啄了一下,乐颠颠地起来穿衣服。
什么人哪,我直想翻白眼,想我絮絮叨叨说了两个小时,把自己都感动得一塌糊涂,居然只换来这么一句。
这一刻所有的愧疚和感慨都不见了,我气哼哼地嘟囔:“怎么没把你气死?”
“你说什么?”他打开柜子拿出大衣。
“没什么,你干嘛去?”
“还用问,当然是买吃的喂你这只猪,看你瘦成什么了,摸着都硌手。”
他回头瞪我,一幅嫌恶的表情。
虽然的确瘦了几斤,可是有那么夸张吗?我反唇相讥:“你不也瘦了?”
“我那是锻炼的结果,嘿嘿,不也是为你好吗?”他嬉皮笑脸地凑过来:“被压的时候,你会比较不累。”
天,这种人——我真的翻白眼了:“你脑子里就没点别的了?”
“有啊,”他理直气壮:“我在想家里还有没有套儿,需不需要顺道买点儿?”
我踹他一脚的心都有,挤了半天没说出话,他倒大笑起来,自顾自笑了一会儿,问:“说真的,你晚上行不行?我可是憋坏了。”
憋死你个王八蛋,晚上有你好看的。
我挑起眉笑了笑:“有什么不行的,你行我就行。”
他高兴得用力抱我亲我,硬硬的胡茬刺得我脸生疼,看他一时半会儿亲不完,我只好催促:“快去,我饿了。”
“我回来给你看好东西。”
他屁颠儿屁颠儿地去了,我摸摸刺痛的脸,心道:穷紧张什么呀,这种人除了我谁要?
※※※
那天他带回来的是个水晶做的石榴,大如鹅卵,流光溢彩,非常精致。
这是他第一次送给我像样的礼物,我想,那一个多月,他的心里也必定经历了某种历程,是我所不知道的,也不想知道,两个人之间适当的有点距离也不是坏事。
就象我的解释简洁也好,详尽也好,他全盘接受,一句也没有追问和确定,没有疑问是不可能的,是他的心里早就有了决定吧,他这个人,决定的事情就不会犹豫。
不管怎么样,他回来了,这就足够了。
只是,石榴,石榴,不知道他懂不懂其中的意思。
愣了一会儿,我才想起来问他为什么买这个,他说出差时看到就买了,我说你那时不是恨死我了,干嘛买东西给我。
他恼羞成怒:“管呢你,我就爱买,我有钱没地儿花。别废话,你要不要?不要我给别人了。”
“要,我能不要吗?只要是你的东西我都要。”
“这还差不多。”他得意地笑:“喂,我的屁你要吗?正想放呢,要的话给你留着。”
“你不一直在放吗?”
“妈的,敢骂我,看我不废了你个小样儿的。”
结果那天晚上忘了给他好看,就被攻城略地,恣意享用个够。当然我也很享受,但只在第一次,大概身体虚,我早早就不行了,半睡半醒地由着他搞。终于完事后他睡着了,我却怎么也不能睡实,一晚上老醒,醒来睁来眼看看他然后接着睡,一会儿又醒,再看看他,再接着睡。凌晨的时候,又醒了,还没睁眼就觉得有一只手在我脸上。
很轻的,熟悉的手指划划我的眉毛,刮刮我的鼻子,摸摸我的脸,再捋捋我的头发……有点痒,我忍不住动了动,他似乎笑了一声,收回手不再碰我,却没离开,我也没动,听他喃喃的声音带着笑意说:“你早晨的样子最可爱,小猪一样……晚上最可恨,动不动就不好好睡觉……白天嘛,白天让人又爱又恨……怪事儿,这张脸看了十年怎么也还看不烦啊……是不是给我下咒了,还是上辈子欠你的……他妈的,又到点了……猪,以后什么话都要跟我说,我会好好待你的……来,亲一下……嗯,还是算了,睡吧。”
门砰地一响,我起身,傻傻地坐了好久,弯下腰把头扎在被子里笑的上气不接下气。
天啊,看来以后我要早点醒。
几个月后,肖畅走了,这次是一家人一起走的,公司交给了国内的朋友。
他终于把肖叔叔从里面弄出来,然后办出国,很多人听说后都很惊讶,说怎么可能,肖家还有什么后台吗?
我知道没有,就象当初吴迪那句,把人性捏在手心里玩儿,明着说我,其实心里想的是肖畅。
他玩儿的是人性,所以能把不可能变成可能,这也表明他对人性彻底失望,有时候温柔就等同于冷漠,好怕他的心底再也没有真诚,但是这已经不是我能管的了。
不久吴迪结婚了,新郎不是柳克己,而是一个没权没势的普通人,我相信她找到了自己的幸福。
柳克己依然游戏花丛,除了这一点,他其实很有能力,公司在同行业数得上号,曾被评为当年的北京市十大杰出青年,而且他是个很有义气的人,朋友有什么事找到他,都竭诚帮忙,所以一直前呼后拥,人缘极好。
听说肖畅走的时候他们都去送了,我仍然没去,但是之前我们见过一面,当时我曾想让石斌一起去,他说:“算了吧,那个人不会想见我的,你去就行了。不过,不许喝酒,别回来太晚,还有,把那张破照片还他,咱不要这纪念。”
那天的见面就象普通朋友的闲聊,在分别的时候他说:“其实我这次回来只为两件事,一是我爸,第二是你,所以小弟,你一定要比任何人都幸福,否则我会后悔死的。”
我不知道他的后悔指得是当年的放弃还是如今的放手,只是郑重地点了点头,象哥们儿一样抱了抱,而那张照片我趁他不注意时放进了他的口袋。
回到家我对石斌说:“怎么办?我现在就开始想肖哥了。”
他拧着眉毛运气一样连哼了三声才说:“狗东西,你就气我吧,气死了看你怎么办?”
我叹息着抱住他的腰:“我爱你。”
“知道了。”
他依然粗声粗气,我又好气又好笑:“让你说句同样的话就这么难?你不是天不怕地不怕吗?”
他笑了:“想听是吧?”
“想。”
“嘿嘿,我就不说,怎么着吧你?”
我能怎么着啊,只能在清晨迷迷糊糊的时候偷听,虽然不是每天都会有,但是偶尔他还是会说那三个字的,然后在后面加上一句:“我就不说,让你天天想办法勾我说才有意思……”
这人啊,真是无聊当有趣。
此后不久,我们的事情曝光了。我妈无所谓,我爸有些顽固,但是好在他对我一向不抱太大希望,又有我妈劝着,倒也没什么。而他的父母却坚决不能接受,那些日子他压力很大,脾气也很大,有时候看到我跟没事儿人似的就生气,但却始终没有让他的父母骚扰到我。
他的父母毕竟是高级知识分子,虽然好面子却很明理,思想相对来说比较开明,闹了半年多,各种方法都试过都没用,也就渐渐撒手不管,只跟他言明,永远不想看见我。
正好我也不想见他们,倒也省心。
后来范绰问我,怎么能长时间忍受石斌这样的人,我淡淡说:“习惯了。”
他似乎释然了:“原来不是爱情,只是习惯。”似乎这样更容易让他接受。
我笑:“你不觉得习惯是爱情的更高境界吗?”
他不理解,我也无意解释。
爱情久了就会变成习惯,绚烂归于平淡,某些东西沉淀,某些东西融入,当然也有某些东西被放弃,我认为这不是退步,而是更高境界。
当爱情成为习惯,抱着他才觉得理所当然,亲吻他就像吃饭喝水,在他面前可以肆无忌惮,什么羞耻矜持都抛到九霄云外,相濡以沫,相伴相依,谁能说磨合之后的爱情不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