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王平一开门就闻到满室饭菜香。
“咦!奇怪,今天爸怎么会有工夫煮饭?”因为现在她的父亲正在赶稿,最近只要她的父亲开始进行新的作品,常常是不分昼夜,忘了煮饭这件事。懒惰的她晚餐都是靠泡面过活,因此她常戏称自己为统一食品公司的幕后老板。
她走到厨房去一探究竟,或许是妈大发慈悲下厨弄饭?
“安安!怎么是你?”
一个身材壮硕的年轻男子,身上系着一件玫瑰花样的粉红色围裙,背对着王平,正在炒菜。他听到王平惊讶的呼声,满脸无奈地回过头说:“老姊,我跟你说过多少次了,拜托不要再叫我──安安了,我都已经这么大了,要是给人听到了,会被笑死的。”
“对不起啦!我一时忘了。”王平对她的弟弟王安拱拱手表示歉意。
王安是台中中兴大学兽医系大四的学生,平常难得回家,放假的时候都在动物医院实习。
“你怎么忽然跑回来了?是不是被退学了?”她揶揄说。
王安把炒好的菜盛在盘里,抱怨地说:“你真看不起我,亏我还千里迢迢地跑回家弄饭给你吃。”
“你少来了!”她用力拍了下王安的臀部说:“还不从实招来!”
“姊!”王安叫了一声,边揉着屁股说:“你有暴力倾向啊?打这么用力!”
“你还不说,小心我再揍你。”说着举手作势要再揍他。
王安伸手阻挡。“我说,我说,你不要这么冲动好不好?”唉──他叹口气自怨自艾地说:“都是我这张俊脸惹的祸。”
他这么一说,王平心里的疑问就全解开了。她虽然常糗王安,但只要提到相貌,连自认长得不错的她也只能乖乖地闭上嘴,因为王安的长相实在令她无话可说,甘拜下风。
王安遗传到父母双方的精华。性格的浓眉,高挺的鼻梁,还有壮硕的身材是得自父亲王浩;明亮中透着神秘的双眼是得自母亲罗玲。
小的时候王安长得更是唇红齿白的,他跟王平初上幼儿园时,老师们都以为他们俩是姊妹;直到有一次到水上乐园去远足,王安大胆地露了“三点”,幼儿园的老师才察觉原来他是男儿身。
现在以他一百八十八公分的身高,当然不会再被误认为女生,但是却引来了许多的仰慕者,对于这些仰慕者,王安一律以礼相待,不像有的男人一受欢迎就变得高傲无礼,看轻女人。也因为这样女人更加崇拜王安,追求他的花招更是无奇不有,王安还是尽量婉转地拒绝,绝不会恶言相向。有的时候他实在受不了,也只是逃离学校,让对方冷却一下热情。
这一次看来又出现了大胆主动的追求者了!王平真想不透,为何有的女人能凭男人外表的长相,就神魂颠倒、死赖活缠?又为何她在世上活了二十六年却从没遇过能让她稍微感觉到“冲动”的男人?
她仔细瞧瞧王安,除了长得较“赏心悦目”以外,实在看不出来自己的弟弟比普通男人多了些什么特质,能让女人看了他以后就一见钟情?她实在看不出来──
“老姊,你干嘛一直盯着我看?”王安被她看得不自在,避过她把刚才炒好的菜端到饭厅去。
“我在想你怎么老是遇到这种事?”王平跟在他后面说。
“或许是因为大学生活太无聊了,她们没事找事做,把骚扰我的私生活当成课外娱乐活动吧!”他无奈地回答。
“可怜的安安──”王平开口安慰王安。
“姊,拜托你!又来了!别叫我──”
“对不起,我又忘了。其实这里又没别人,叫一下有什么关系?”
“我不喜欢人家叫我──”
“安安!”罗玲手捧着保温杯从书房出来,意外看见儿子回来了,不禁喊了一声。“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妈!我今天中午回来的,我看你跟爸都关在书房里赶稿,所以就没惊动你们,自己出去吃中饭,顺便买菜回来做晚饭。”
罗玲这才注意到饭桌上摆着热腾腾的菜。写稿写了一天什么都没吃,现在看到了食物才发现饿扁了,当下把儿子为何突然回家的疑问放在一边,先解决民生问题,她招呼王平去叫她爸爸出来吃饭。
王平想想,她也有遗传到母亲的地方,就是──吃饭至上,有什么事吃完饭再说也不迟。
等到饱餐一顿之后,罗玲才又把注意焦点转回王安的身上。
“儿子,你还没告诉我,今天怎么有空回来?”
王平抢着回答:“他又被女人给吓到了!”
“咦──真的吗?身为王家男人怎么可以这么没用!”父亲王浩开口了。
“爸,你别听姊乱说,我绝对不会辱没我们王家男人的威名,区区女人算得了什么?”
罗玲跟女儿王平听了不愁反笑,而且是大声地笑。
说到王家男人的威名,那可真的是与众不同,这件事说来话长──话说王平的爷爷王钧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娶了东村的姑娘林秋桂之后,就注定了王家后代男人与众不同的命运。
王钧跟林秋桂成亲之后才知道自己娶的妻子是一位思想前进,超越当时社会风气一大截的女性。她要求男女平等,女人不能做的事,男人也不能做;反之男人能做的,没有道理规定女人不能做。
在旧式时代男尊女卑的家庭中成长的王钧,初时也不能接受,结果小俩口闹翻了,要不是婚后不久林秋桂就怀孕了,他们一定是离婚收场。后来林秋桂一气之下跑回娘家去了。
按照当时的观念“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嫁出门的女儿搬回娘家住是不受欢迎的,王钧笃定以为他的岳父林远志会先把妻子骂一顿再送回王家;果然林秋桂回娘家不久,他的岳父就来了,王钧正得意自己猜想正确,想不到他岳父一看见他,劈头就狠狠地骂他一顿。他岳父还主动要求离婚,说是提防以后王钧这个混球再欺负自己的宝贝女儿。
王钧听了岳父的提议后傻了眼了,怎么会有这样的岳父呢?
这都怪王钧结婚时没有打听清楚,在东村他岳父林远志宠女儿是出了名的。
林远志早年丧妻,膝下只有林秋桂这么一个女儿,多少长辈劝他再娶,都被林远志拒绝了,他说谁也不能取代他爱妻的地位,或许就是因为他深爱已过世的妻子,所以对长得跟母亲非当神似的林秋桂疼爱得不得了,只要林秋桂开口,绝对是有求必应。
林秋桂并没有因为父亲的溺爱就变得骄纵蛮横,只是受过高等教育的她,实在不愿遵循传统社会加诸于女性的不合理要求,她不想爬到男人头上,她只是要求男女平等,只要她的丈夫王钧赞同她、支持她,她也会报以同样的支持与赞同。可惜王钧不能了解,他担心亲友的耻笑,他担心小小的让步会让妻子变得更加强悍,他担心主权沦落……但他也不愿意跟他的妻子离婚。王钧告诉自己这只是因为她怀着王家的骨肉。
两口子就在双方的僵持下,一天一天的过去了,直到林秋桂分挽──
王钧接到了岳父的通知,匆匆赶到东村林家,看到筋疲力竭、憔悴失色的林秋桂,因为难产而正在痛苦嘶喊时,他才发现自己在乎她的程度,当时他只顾着表达悔意,求取妻子的原谅,竟脱口说出──以后所有的事都听她的──这句话,林秋桂忍着痛,再确定一次不是她听错了,就在王钧再次保证下,王浩──王平的爸爸──出生了。
以后的日子,王钧真的遵守诺言,对林秋桂的话言听计从。王浩也在父亲的身教、母亲的言教之下,养成了男女平权,以及如果男女发生争执以女人说的话为准的观念,他也在自己的婚姻生活中,彻底地执行了这项准则──王浩从不跟罗玲炒架,因为女人最后都是对的。
不用说,有了王浩的示范演出之后,王平和王安当然是“女权至上”、“男人能,女人也能”这些信条的忠实拥护者。
“妈、大姊,你们不要笑了!我刚说的没错呀,我们王家的男人本来就是不把女人放在眼里的。”王安嚷着。
“安安,你怎么这样说?给奶奶听到了非把你赶出家门不可。”王浩听了儿子的话以后,紧张得不得了。
罗玲跟王平听了他们父子的话更是笑个不停。
“爸,我话还没说完,你紧张什么嘛?”王安笑着继续说:“我们王家的男人向来不把女人放在眼里,因为我们把女人放在心里、捧在手里。”
王安的话得到了罗玲跟王平的鼓掌,她们早就晓得王安是开玩笑的了,只有王浩个性老实一时反应不过来怎么儿子的话前后差这么多?
罗玲勉强止住笑,对王浩说:“安安是故意开玩笑的,你别当真。”罗玲知道她老公的思考方式跟常人不一样,普通的笑话在他脑中转了几圈之后就变成了奇妙难解的谜题。这也是王浩所写的推理小说受读者欢迎的原因,因为他的思考逻辑完全超乎常人。
王平伸伸腰站起来,搂着还在为王安前后矛盾的话伤脑筋的王浩说:“爸,你别再想了,快告诉我,你写到哪里了?凶手出现了吗?”她故意提起他正在写的稿子来使他分心。
果然达到了效果。王浩脸上马上出现了兴奋的神情说:“凶手快出现了,再过几天就能完稿了。”说完话,他别具深意地瞄了太太一眼。
罗玲一看他的神情,马上抬高下巴说:“你不要得意得太早,我的小说也快近尾声了,肯定比你早一天完成。”
王浩听了,立刻站了起来,就他的书房走去,嘴里念着:“我得加油,我不要再煮饭了。”
王平和王安笑得合不拢嘴。“妈,你跟爸又打赌了?”王安问。
王平替罗玲回答说:“他们现在每个月都赌一次,输的都是爸。”
“可怜的老爸!”王安摇着头半开玩笑地说。
“你应该说可怜的老姊!爸做饭的速度你是领教过了,有的时候我实在等不及,只好自力救济──吃泡面,你知道吗?”王平不满地说,好歹她也算得上是半个受害者。
由于王家提倡男女平等,因此罗玲跟王浩结婚以后两人一直是平均分担家事。但两人都不喜欢料理三餐,于是就有了一个奇怪的赌约──以两人每个月固定的写作速度为赌,输的人就得负责做一个月的饭。第一次王浩不幸输了,他安慰自己还有下次可以扳回一城,没想到第二个月他又输了,第三个月他也输了。他终于了解“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这句话背后的意义──“壤的开始是失败的一半”。
其实王浩之所以会输得这么惨,他做饭的方法得负一半的责任。
他是学科学的,因此他按照食谱做饭时,完全按照书上所写的介量、步骤、温度跟时间,多一公克、少一公克;多一分钟、少一分钟;都是不能忍受的错误。所以他做一顿饭至少要花三个小时的时间,你说他怎么有时间专心写作?当然永远是他太太先完成。
王浩也曾想过取消这个赌约,无奈老婆大人坚持继续,所以王浩一连煮了十六年的饭,直到王安上了中学接手负责煮饭以后,他才得到免刑。
后来王安到台中念大学以后,就由王平跟父母轮流,只是大家都懒,常常借故开溜,因此家里一直是有一顿没一顿的,罗玲受不了这样,就又邀王浩打赌,王浩爽快地答应了,因为他想一雪前耻,只是历史又重演了──他又输了!
王平知道她爸为了挽回颓势,日夜加紧赶工,希望能胜过妈妈。但看他们双方的神情,似乎妈妈比较有把握,看来老爸又要煮一个月的饭了!
“妈,你真的快写完了吗?”她问。
“没错,这是上一本小说‘破碎的事’的续集,所以写得比较顺手。”罗玲压低声音说:“其实,我刚刚已经写完了;我不告诉你爸,是怕他太早失望。”
“老妈,你真坏,欺负爸!”王安替父亲抱不平。
罗玲转向女儿寻求支持:“阿平,你替妈说句公道话,我哪里有欺负他!”
王平答非所问地说:“妈,你书里的女主角小曼,是不是真的没死?”
她忽然想起今天白天遇到的那个怪人,他那么关心小曼的生死,就好象小曼是他的亲人一样。如果她母亲临时改变主意,他一定又会像上次一样躲在楼梯间哭泣,那像什么话?
罗玲觉得奇怪。“你怎么突然关心起我的小说来了?”
“是呀!姊,你从来不看妈写的小说,怎么会记得女主角的名字?”
王平一脸无奈,只好把在饭店遇到的那个超级书迷的事全说出来。
“阿平,你确定他是个男的吗?”罗玲兴奋地问,因为她的书迷全是女性,这还是她第一次听说有男人是她的忠实读者。
王安关心的是:“为了见妈一面,他真的愿意给你十两黄金?”
“我想他大概是个男的吧。他真的说明天要带十两黄金到饭店来给我。”她一次回答他们两人的问题。
“你不能收人家的黄金。”
“姊,你收了他的黄金后,别忘了我哦!”
罗玲跟儿子王安抢着提供意见。
“你们不必说了,我本来就不打算收他的黄金,我也不打算介绍他认识妈。”
罗玲跟王安又抢着发言,最后又是罗玲先说:
“那怎么行!他那么有诚意,我看你带他回来,我想见见他。”
“依我看,既然妈想见见他,姊你就带他回来,这样子就可以名正言顺地收下黄金十两了。”
“你们两个在干嘛?他可能是个神经有问题的人耶!要不然他怎么会喜欢看这种言情小说?”王平觉得她弟弟跟妈妈都疯了。
“你说这话是什么意思?你妈写得小说这么奇怪吗?为什么他看我的小说就是神经病?”罗玲觉得大受污辱,她要为作家的尊严一战。
“妈,你误会我的意思了,你写的小说本本畅销,怎么会奇……”
“还是你觉得我的长相会吓到他,所以不介绍我们认识?”罗玲不听她的辩解,接着又问道。
“不是的,每个人都夸你看起来像二十岁的小姐,他要是看到你,一定以为你是我妹妹。”王平为了保命,说起谎话来,脸不红气不喘。倒是王安在一旁把头埋在沙发垫里愉笑。
“那你就把他带回家来给我看看。”罗玲下了命令。
王平只能说:“遵命!母亲大人。”反正他是她妈的书迷,到时候出了问题,不关她的事,实在没有必要再坚持下去。
“安安啊!你什么时候回台中?”罗玲问像驼鸟一样埋在沙发里的儿子。
王安克制笑意抬起头来。“下个礼拜一早上。动物医院现在人手不够,我不能请太多天假。”
“好,那就决定这个礼拜天好了。”她吩咐王平:“你请他礼拜天到我们家来吃晚饭。我让你爸爸做顿好吃的请他,顺便帮安安补一补。”
“一切都听你的。”王平无所谓地答应了。
“那我现在就去告诉你爸,让他预先计划一下要做什么菜。”
“妈,等一下!”王平想起来,她还没回答刚才的问题。“你还没告诉我小曼是活是死?”
罗玲回过头来微微一笑说:“当然没死,我怎么能让我的忠实书迷失望呢?”
※※※
隔天中午,王平抱着姑且一试的心情到一楼餐厅等那个不知名的怪男人,顺便解决中饭。
她看看表,都已经快一点了他还没来。八成他改变主意了,换做是她,她也绝对不会花十几万就为了看一下崇拜的偶像;不过话说回来,王平长这么大,还没崇拜过任何偶像。
唉!不等了。她刚要站起来去付帐,正好看到那个怪人提着公事箱匆忙地跑来,他一发现她的行踪之后,露出如释重负的表情,远远地就朝她挥手,面带微笑地走过来。
“对……不起,我来晚了!”丁尔强满怀歉意略带结巴地说。
今天丁尔强没代替丁杰中来饭店开会,因为他已经找到了王平,不需要再找借口到饭店来寻人了,所以他随便找了一个里由告诉丁杰中今天他不能代替他参加会议。只是他没想到从他的公司到这里要花这么长的时间,所以他迟到了。
“没关系。”既然他来了,她得对他作一番人身调查才行。“我还不知道,你贵姓大名?”
“你……你……不知道我的名字?我已经给你名片了,你忘了吗?”
“名片?哦!我想起来了,在楼梯间对不对?”
“对对对──”丁尔强直点头。
“可是我把你的名片丢了。”当时王平只随便瞄了一眼就把名片丢了,印象中只记得他是在珠宝公司工作,其它的资料是一片空白。
“没……没关系!这是我的名片,请多多指教。”丁尔强慎重地站起来鞠躬。
王平这次仔细地看了看名片。
瑞士卡帝雅珠宝公司──台湾分公司代表丁尔强
她好奇地问他:“你为什么常跑我们饭店?你有客户住在这里吗?”
“……不……不是的,我是代替我堂哥来参加工商年会的。”
“哦!难怪那天我会在十四楼看到你。”
提到那天的事,丁尔强的脸马上红了。
王平注意到他的窘态,就转移话题:“丁先生,罗玲已经决定要见你了。”
“……真……真的!太感激你了!”他马上打开公事箱拿出十两重的金块摆在桌上,推到王平面前说:“这是十两重的金块,请你收下。”
哇!他真的带来了!王平望着黄澄澄的金块,心中交战着──
到底该不该接受……最后良心战胜!这种不义之财,还是不要收的好。
王平对丁尔强摇摇头:“我不能收你的金子的。”
“为……为……为什么?”他不懂。莫非是她改变主意,想要卡帝雅的珠宝?
“不为什么,只因为罗玲是我妈,她叫我不能收你的钱,因为你是她的忠实读者。”王平简单地解释她的理由。
“你……你是罗玲的女儿?”丁尔强仔细打量王平,试着想象他仰慕已久的大作家的容貌。
“你看我没用,我长得像爸爸。”王平对他急切的动作感到无趣。
丁尔强心想她长得这么有女人味,怎么可能像她爸爸。“那我什么时候可以跟罗玲见面?”
“我妈请你这个礼拜天到我家来吃晚饭。”不等他反应,她又说:“你有没有纸笔,我告诉你我家的地址跟电话。”
他如梦初醒,急速地从公事箱里取出记事本来,正襟危坐地说:“我……我预备好了,请说。”
王平把地址电话告诉丁尔强以后,就想离开了;一动身,又被丁尔强给留住了。
“王……小姐,礼拜天我需要带什么东西过去吗?”
她怎么晓得他要带什么?“我妈的书吧!如果你要她签名的话。”
“不……不……是这个,我是指我需要预备一道菜还是甜点吗?”
王平怪异地看着他半晌,才说:“不必呀!你只要带你自己来就足够了。我们要请你吃饭,你忘了吗?”
丁尔强看得出来,王平觉得他的问题很奇怪。他慎重地向王平解释:“这是欧美的习惯,到朋友家吃饭时,一定要带点吃的喝的。我在欧洲住了十几年,所以习惯了他们的生活习惯。”
原来他是在欧洲长大的,难怪说起话来怪里怪气的。
“我们现在是在台湾,你没听过“入境随俗”这句话吗?”不待丁尔强回答,王平已经走了。
丁尔强望着她渐走渐远的背影。“她真是奇怪的女孩……罗玲也跟她一样吗?”
在他的想象里,罗玲一定是一位温柔婉约的女士,总是用敏感诗意的眼神来看待俗世,在她的生活中除了浪漫还是浪漫,就像她书中所描写的女主角一般。
他等不及礼拜天了!
※※※
当天下午丁尔强在工作室里工作时,接到了丁杰中的电话。
“尔强,礼拜天晚上你有没有空?”
“大哥,有什么事吗?”
“嗯──秀秀请我们过去吃晚饭。”古秀秀是丁杰中从小一起长大的邻居,丁杰中被他父亲送出国念书以后,两人就失去了联络,一直到他再度回台湾工作,偶然遇见了她,才又有了来往。古秀秀知道他跟丁尔强两个单身汉从不开伙,所以常常请他们过去吃饭。
“我正在赶两个设计稿,大哥你自己去吧!”丁尔强找了个借口婉拒。
“这不太好吧?秀秀是请我们两个人一起去,我看还是打电话告诉她,我们不能去好了。”
“她不会介意的,你们两个是青梅竹马,我只是“第三者”,少了我她才高兴呢!”丁尔强跟古秀秀虽然不是很熟,但他看得出来古秀秀对他大哥有好感,这次正好帮他们制造机会。
“你胡说什么,我跟她只是邻居。”丁杰中涩声道。古秀秀跟尔强在一起的时候总是笑得特别开心,不像平常对他的态度。丁杰中明知她是为了尔强才请他们吃晚饭的,他还是接受她的邀请,只因为不愿放弃跟她相处的机会。
“你真的不能去?”丁杰中不愿放弃。
“嗯,除了赶稿以外,我还跟朋友约好去她家吃饭。”
“不能改天吗?”
“她是一位有名的作家,这是难得的机会。”
“那我就不勉强你了。只好打电话推掉秀秀的约了。”
“大哥,你自己去就好,不要再打电话给秀秀了,她是一片好意,我们怎么可以两个都不去?”
“可是──”
“别可是了,你别告诉我,像你这种有健美先生体魄的大男人,会怕秀秀那样的小女人!”丁尔强的脑海里出现──身材娇小的秀秀挥着皮鞭骑在魁梧的丁杰中身上,任意地驱使他前进后退──他差点爆笑出声。
“你不要对我用激将法,我本来就怕她。你别看她个子小,小的时候可是凶巴巴的母老虎,我家附近的男孩子没有一个没被她修理过的。”
“哦──”丁尔强拉长语气说:“我懂了,难怪你每次跟她讲话都结结巴巴的。”
“你别笑我,有一天你也会这样的。”丁杰中记得他爸丁武雄说过,他们丁家的男人在自已的意中人面前,总会变得结巴,当初他爸追他妈的时候也是这样。就连现在也是如此,只要丁武雄想对老婆说点亲昵的话,嘴巴马上变得不听使唤。
丁尔强自信地说:“我不可能像你这样子的。”他没注意到自己跟王平讲话时就是跟丁杰中一样。
“随便你怎么说。”丁杰中不跟他继续辩下去,他问:“珠宝展的事情,进行得怎么样?”
自从丁尔强认识王平以后,他就对公司目前实施的广告行销失去了信心。在欧洲无人不知的品牌,在台湾竟然有人连听都没听过!因此他决定办一个珠宝展,来提高卡帝雅公司的知名度。
“还算顺利,瑞士总公司已经答应提供有两百多年历史的英、法皇室珍藏品,再加上卡帝雅现代饰品系列,展出的件数已经足够。目前最重要的是场地的问题,这些珠宝价值非凡,安全的问题是最大的考量。”丁尔强对珠宝展的策划,经验丰富。
“要找合适的场地应该不是什么大问题。依“卡帝雅”的名气,愿意提供场地配合的公司应该很多。我帮你先把风声放出去,自然会有人主动跟你接洽。”
“那就麻烦大哥了。”
“你放心,包在我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