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故事开始之前
好久不见!
时间总是过得很快,一晃眼,大半年又过去了。
这个夏天很长,假很长,是个轻松愉快的夏天──除了心里一直惦记著手上这本稿子以外,好不容易把故事完成了,心里却莫名逃避著写序,就这么搁著过了好几个礼拜!
一直想写一本纪念第一爱犬麦克的书──麦克是只帅得没话说的白色狐狸犬,看过的人都会同意我的说法。
(没错啦,就是封面那只帅狗啦!很帅吧?呵……)
麦克出生不到一个月就到了我们家,十几个年头过去,陪著我们从小到大,在某年的秋天跟我们永别。
那种无限心疼的感觉,有过相同经验的人都知道。到现在只要想到麦克,眼泪还是不由自主地立即夺眶而出,心口仍然有隐约的痛楚。我一直很想念它。
书里头的「丫麦」就是麦克,它总是跟著我,我在哪里它就在哪里。当它年老嗜睡、耳不聪目不明时,仍然如此;我移动时尽量不惊醒它,但只能骗得了它短短几分钟,不久就看到它突然惊醒、挣扎站起,步伐蹒跚地到处找人,让人不舍。
除了麦克以外,书里的狗狗都是真实狗狗的化身:
「小玉」是邻居的狗狗小玉;「火腿」是我家既老实又爱吃的独眼龙Cookie(小名小酷);还记得它吗?它是前年夏天妹妹收养的流浪狗;「加菲」有部分来自我家的另一只狗狗Steven的写照,Steven慵懒的动作真的像猫咪;它很喜欢抱抱,不抱它,它可是会伸出狗爪子抗议呢。
除了狗狗以外,故事里头也有一个真实的人物喔~「她」是我的好朋友,猜猜看,里头没几个人物,一定猜得出来的。
这本书断断续续写了一年多,常常写著写著就脱轨了,内容全是狗狗的宝贝事迹,「人」都被我忘光了,只好重头再来;试了一次又一次,最後都变成「狗」书,已经记不清删掉多少版本了。
直到跟朋友打赌,不想输了赌注,只好硬著头皮定案,赶在期限完成,终於终於出现了决定版。最高兴的可能是母亲大人,她一直很关心我到底写完了没。即便如此,在期限日完稿後,还是不断三心二意的更改最後的结局,最後决定让丫麦(故事里麦克的化身)永远快乐地活在书里,如同麦克永远活在我心里。
狗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交朋友是件慎重的事,要考虑清楚哦──一旦你决定了与狗狗做朋友,请千万不要遗弃它们,请做它们一辈子的朋友!
朋友不分贵贱、不分血统种类,请多多考虑各地的动物协会、流浪动物之家,那里有很多朋友等著大家哦。
朋友都说我是「狗奴才」,满心欢喜且心甘情愿的「狗奴才」。
英谚曰:Youdonotownadog,thedogownsyou.
我还能说什麽呢?(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