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当贝多芬再度踏进凌鹰时,她想她全身的细胞一定已经死了一半以上。天降横祸,这绝对是天降横祸!
“这种事怎么可能会发生在我身上!”贝多芬感叹地说着:“这里不是我该来的地方啊!”
和她母亲的意志力对抗赛,她终究是输了,于是,她只好被迫穿着她母亲特地上百货公司新买的黑色裙装──裙子!天啊,这东西她自从高中毕业后就再也没穿过了。踩着两寸高的黑色方头鞋,来到凌鹰。
“贝学妹,真没想到妳的身材这么好!”连国城在看到贝多芬这一身打扮之后,把以前对她的印象整个给推翻掉。“我认识妳这么久,第一次知道妳居然有一双美腿!”
果然是人要衣装。她也不过换套衣服、露出一截小腿,就吸引了在场半数人的全副注意力。
“谢谢你的恭维!”贝多芬皮笑肉不笑地说,心里想的却是等到开学后,她一定要让连国城来当她的对手,让他瞧瞧她不仅有双美腿,同时也有双踢人很痛的腿!
“说实在的,我没想到妳真的会到凌鹰来上班。”
“是啊。”连她自己也没想到。“不过我妈说得好,到大公司来见识、见识也是人生的另一种体验。”她绝对不要让任何人知道,她之所以会来上班,是因为她老妈硬架着她来的。真没想到,老妈都已经五十来岁了,她的臂力不减反增!
“我爸也是这么对我说的。”连国城附和地点点头,然后他又看了贝多芬一眼。“贝学妹,以后我们就算是同事了,妳不介意我叫妳的名字吧?”
“哦,是啊,叫我名字就好了,要不然学长、学妹这样叫来叫去,挺麻烦的。”再忍耐个两个月,到时他就得必恭必敬地喊她一声“教练”。
“那我可不可以像玉苓一样叫妳小芬就好,妳知道的……如果叫妳‘多芬’,有点像是在替某个沐浴乳厂商打广告。”
“我无所谓,方便就好。”贝多芬敷衍地回答。
有件事,她觉得非常奇怪。
男人,是不是只凭外表来判断一个女人的存在价值?好像一个被称之为美女的人,在男人眼中的评价绝对比一个长相平平的女人高上许多。更可笑的是,即使那女人只是个花瓶也无所谓。
不讲别的,就拿连国城对她的态度来说吧。以前,他虽然是很努力的想要请她当跆拳道社的指导教练,但是那时她可不觉得他把她当成“女人”看,了不起就是一个曾经拿过世界冠军的学妹。可现在她穿了裙子、化了妆、穿了有跟的鞋子,他对她的态度就整个改变了,不但学妹不叫,还学起连玉苓叫她“小芬”!
如果男人都是这么一个样,她倒宁愿永远都穿着长裤,别让人当成“美女”,做一个不需要外人──尤其是男人──评价的真实自我。她的身边鲜少有“同伴”以外的异性出现,也就是说,出现在她身边的男人,不是队员,要不然就是亲戚、同学之类的,而他们对她也从没超出过这三种范畴。
她的两个姊姊身高虽然没她那么高,但是也都有一百六十五公分以上,再加上她们善于打扮,身边的追求者未曾间断过。反观同是同一对父母所生的她,二十岁了,到目前为止连个影儿也没有。
她知道自己不丑,可是也没美到哪儿去。既不倾城、也不倾国,当然更没有似水的柔情,再加上自己一身的“本事”,更是乏人问津。
或许是她小说、漫画、电影看多了还是怎么的,她总希望如果有一天她的“Mr.Right”出现时,他之所以爱她,就只因为她就是她,而不是因为她穿着漂漂亮亮的衣服,打扮的像是橱窗里的模特儿,抹着诱人的口红,散发着人工制造的香味。她希望她的“对先生”喜欢的是原本的她、未经加工的她。
唉,只可惜依照她这二十年来的生活经验,要遇上这样的一个男人,难喔!要是哪天她真的想要交个男朋友时,或许她真的得学学班上的某些女同学,做到笑不露齿、立不摇裙这类的淑女,然后每天注意自己穿的衣服是否有搭配到今天的鞋子、这样的穿法会不会太流于俗套……这么才能吸引到男人的青睐。但是这样的自己,让她觉得太虚假了,根本不是原来的自己。
贝多芬心思愈飘愈远,完全没注意到大家投射在她身上不可置信的目光。
连国城注意到她的心不在焉,本着同校的情谊,他轻轻的用手肘推了她几下。贝多芬注意到这个小动作,回过头来看看他,小声地问:
“什么事?”怎么她发呆也有错吗?反正上头的人全都在讲些五四三的东西──这些事情,就好像每回有什么颁奖典礼时,总要邀请一些贵宾上台演讲一样的不必要──她就算不听也无所谓吧。
连国城使了使眼神,要她看看周围。
贝多芬很是合作的扫了四周的人一眼,却意外的发现,怎么每个人都把目光集中在她身上?她低头看看自己,没有什么不妥的地方啊,她身上穿的衣服和其他人穿的没什么两样嘛!而且也没沾到什么番茄酱、还是酱油之类的东西啊。不过话又说回来啦,就算是沾上,她这套衣服可是以黑色为基调,不太可能看得出来嘛。
“贝小姐,”站在讲台上的人突然叫了她的名字,害得贝多芬以为她发呆的事被人发现了,立即将身子坐挺,目光直视讲台。“现在请妳和林秘书到董事长办公室报到。”
贝多芬听到这老头──算老了,鸡皮鹤发的──这么一说,不解地问:
“我们每个人都要到董事长办公室报到吗?”奇了,他们这批工读生有这么重要吗?居然要一个个到董事长室报告。
“不,就只有妳而已。”林瑞方看着这个由聂封云亲自遴选出来的“特助”,亲切的为她解说。“妳未来的工作,董事长会亲自告诉妳的。”
他觉得很有趣的是,过去五年来从没听聂封云说过要帮他找个人来分担他的辛劳,怎么这会儿却弄个连大学都还没毕业的小女孩来当他的助理,同时美其名为“董事长特助”,这其中该不会有他不知道的“奸情”存在吧?
“只有我?”贝多芬不明白地问:“这是为什么?”
和别人不一样,这就表示她即将被人当成特权份子看待,也许有些人不会说些什么,但是她相信这几个同她一起进凌鹰当工读生的人,绝对会有为数不少喜欢嚼舌根的人,而且不管男女都一样。
“这我也不清楚,我想详情董事长应该会对妳说明。”林瑞方圆滑的将问题推给聂封云自己去解决。“好了,我想董事长应该已经到他的办公室了,就麻烦妳跟我走。”
人家都已经这么客气的要她跟着他走,她当然也不好说个不字,毕竟总是要给对方留点面子嘛。
就这么的,贝多芬乖乖地随林瑞方先行离开。
☆☆☆
“哇,贝小姐,妳长得好高啊!”林瑞方虽然不矮,但是现在和贝多芬站在一起,却也只能平视她。“有没有一百八十公分?”瞧她手长、脚长,人又长得瘦瘦的,全身比例也很不错,真是一个非常完美的衣架子。
“没有,一百七十五而已。”不过,她的鞋子倒是超过了五公分,也就是说她目前的身高的确超过一百八十公分。
“以前有没有当过模特儿?”林瑞方感兴趣地问。他猜,也许聂封云就是在某个服装发表会上遇到她。
“没有,我对那个没兴趣。”不是她看不起模特儿的工作,只是她不喜欢在大众面前走来走去的,穿些一般人穿起来根本不能看的衣服。
“哦。”她的回答让林瑞方印象深刻,现在鲜少有女孩能抗拒“模特儿”这三个字的诱惑。“那妳的兴趣是哪方面的?”
“我没什么特别的兴趣。”贝多芬照实回答。“最风雅的兴趣就是陪我朋友去看画展。”看画展是连玉苓的兴趣,不是她的。“因为看完画展之后,我朋友得陪我去看电影,当做是回报。”一个人看画展、看电影的确有些无趣,多个伴也是好。
“嗯,很不错的兴趣。”林瑞方看着面相清秀的贝多芬,心里直纳闷,聂封云是从哪儿认识一个名字特别,就连人也不同于一般女孩子的女人。“我看过妳的履历表,妳说妳的专长是柔道和跆拳道?是黄带、还是红带?”难不成是她家附近的治安特别差,因此她的父母要她学这两样东西好防身用?
“黄带?红带?”贝多芬觉得有被污辱的感觉。“那是我小时候的事。目前我的跆拳道是四段,柔道比较差一点,只有两段。”他要是不提,她也不会说,可是既然他提了,她也没必要隐藏。
“四段!”林瑞方不敢置信地问。“妳真的是四段?”
“我家里有证书,你要是真的想看,下次我可以带来。”贝多芬早就习惯别人这种讶异至极的惊叹号──当然,会发出这种惊叹声的人,当然是对她以前的“丰功伟业”不了解。
“不、不必了,我相信妳就是!”
天啊,他眼前的女孩子居然是个功夫高手……难不成,她是来应征聂封云的贴身保镳的?不过,他记得这种事他们是委派给保全公司去办,怎么这会儿这个保镳居然会出现在他们公司例行的人事任命内?
“我可以请问一下,妳和董事长是怎么认识的?”既然她是聂封云指定的空降部队,那么她一定在某时、某地见过聂封云了。
“怎么认识的……这情况有点复杂,我也不知道怎么回答你的问题。”贝多芬诚实地说:“不过,真要说起源,应该是因为聂封云的那辆骚包车──不、不、不,我的意思是──董事长的爱车才对。”她一时“口误”,将她的顶头上司连名带姓的叫出来,赶紧又补充说明。
她在心里喘了口大气。心想,这大公司的规矩一定多如牛毛,以后她可要三思而后言,要是一不小心讲错了什么话,惹得大老板不开心……她可没忘记她老妈在她来上班前撂下的狠话──妳要是被人给开除了,以后也不必出去工作,等着相亲结婚,在家里带小孩就好了!
唉,她老妈为了要她乖乖的待在凌鹰,真的是无所不用其极啊!
聂封云的骚包车?林瑞方的兴趣及好奇心可以说是完完全全被贝多芬给挑起了。
“哦,妳是指董事长那辆蓝宝坚尼吗?”这辆车应该可以勉强算得上是聂封云的爱车──毕竟,这辆车可是他未来的“爱”妻送他的订情“车”。
“没错,就是那辆车。不过其实也没什么事,是我和我朋友太大惊小怪了点。”贝多芬轻描淡写的将这件事给带过去。“所以啦,我和董事长基本上总共也只见过两次面而已。”一次在停车场,一次在路上。
等等,林瑞方会这么问她,这不就表示那个“陷害”她到凌鹰来的人是聂封云本人?天啊,这家伙真的是吃饱了没事干,有这么多闲工夫来弄这些事情,不如赶紧回去教化那个不守交通规则的人。
“林秘书,你的意思是……我能到凌鹰工作,全是董事长的‘帮忙’?”在说这两个字时,她得用尽全身的自制力,才能防止“咬牙切齿”的动作出现。
“妳不知道?”林瑞方反问。“我以为这事情妳清楚呢。”事实证明,贝多芬和聂封云之间并没有他所想像的“奸情”存在,唉,真是可惜啊!要不然就有好戏可看了。
“我要是知道就好了。”要是她知道,她不论是用逼的、还是用利诱的──不过说起来,这些方法肯定失败就是──不管什么方法,只要能让他收回成命,她都会很乐意去做。
“其实这也无妨,我想董事长会特别破例让妳进凌鹰,一定有他特别的用意。”至于聂封云的用意为何,他这个当下属的当然有必要去臆测上司的心思,要不然他的升官加爵之路可难行得很。“不过,再怎么说,我还是很高兴董事长体谅我的工作辛苦,找个人来帮我。妳说,我们董事长是不是一个非常体贴部下的上司?”
“哦,这是无庸置疑的。”贝多芬忙着陪笑道:“我很高兴能和你一起工作。”高兴?这种会遭天打雷劈的大谎话,她居然也能脸不红、气不喘的说出来!唉,或许是环境使然,让她这个一向只说真话的人也跟着虚假起来。
电梯直达十二楼,林瑞方带着贝多芬参观只有主管阶级才会来的楼层,边走边对她解说这十二楼的配置,譬如说,厕所在哪里、她往后的工作地点在哪里之类的。而贝多芬则是跟在林瑞方的身后猛打呵欠,只希望他能赶快带她去见聂封云,完成所谓的报到程序。
此时此刻,她真是羡慕连国城他们,虽然他们的职称只是个小小的工读生,但是他们可不需要像她一样,成天被上面的头头盯着,要是想摸鱼打混,也不怕被当场活逮──不过,她想这里头会有她这种心态的,大概就只有她这么一个不长进的人吧。
最后,林瑞方在一间有着雕饰的木门前停了下来,木门上还有一对黄铜手把,而不是平常到处可见的喇叭锁,怎么看就是和其它的地方不同,贝多芬猜测,这大概就是聂封云的办公室了。
“好了,这间就是董事长的办公室。”林瑞方是个尽责的导游。“董事长就在里面,等会儿妳向他报到完毕后到我的办公室来,我会先教妳一些简单的电脑使用手续。”说完这话,很有绅士风度的帮她开了门,同时还做了个请进的动作。
贝多芬对他微微的点个头,算是对他体贴的行为道谢。
她走进去后发现,聂封云的办公室没她想像的豪华──她以为他的办公室一定像百货公司一般,有挑高的楼面,也许还挂着一盏水晶灯在天花板上;当然啦,办公室里要不是铺着高级地毯,就是用高级木材铺成的地板……总而言之两个字,就是要有“高贵”──高雅又昂贵──的感觉。
可他的办公室不要说没有水晶灯,就连高级地毯也没有,虽然有一组看起来挺昂贵的沙发,和同一个色系的玻璃茶几,但除了这个,就是一张原木办公桌,和一整个墙面的书柜。书柜里装的也不全是书,有些像是档案夹的东西,在书柜里占了不小的比例。这里的设计还没那天她待的会议室来得美观呢。
然后,贝多芬看到聂封云在成堆档案里埋首工作。
“看来,一个大企业的负责人还真是辛苦。”贝多芬站在门口有感而发地说。
聂封云原本正专心看着前些天才和海亿集团敲定的合作开发案的合约,愈看愈觉得不对劲。合约内容大致上和原先协议的相同,如果不仔细看,是无法发觉出有任何不对劲,但是现在他再看一遍合约内容时,却发觉里头有些词意模糊的地带。也就是说,如果一旦出了任何问题,那么将会有许多不利于凌鹰的部分,看来,他绝对有必要找律师团的人好好商量一番。
就在他准备打内线要林瑞方帮他和律师团的人安排会面时间,好谈谈这件事时,却发现贝多芬出现在门口。
“小芬,”看到她的出现,他这才晓得今天就是那群菁英工读生报到的日子。“妳先坐一会儿,我现在有点事。”
贝多芬很是识相的没问原因,直接照他的话做,乖乖地坐在沙发上。
“Jerry,尽快请张律师过来一趟,要他顺便把和海亿的合约书拿过来,我有点事要和他谈谈。”聂封云下了这个命令后,从原木办公桌后走了出来,接着就坐在贝多芬身旁。“好久不见,最近好吗?”
“好久?”贝多芬不解地看着他。“不久啊,才几天而已。”她记得前两天才“巧遇”过他而已嘛。
“那妳有没有听过度日如年?”不知道为什么,聂封云一见到贝多芬,心情就变得特别轻松,就连讲话也跟着轻浮起来,完全没有他平常沉稳、严肃的模样。“我倒觉得这几天没见到妳,就好像好久没见着妳了。对了,妳怎么没打电话给我?”他明明记得他已经把电话号码给她。
“我没事打电话给你干什么?”贝多芬口气中带着不耐,同时随着他一寸寸靠近,她一寸寸的往反方向移动。“还有,‘董事长’,我今天是来向你报到的。”她特别强调董事长那三个字。
聂封云察觉到她的退却,不过没有明白的点破,他只是更加的得寸进尺,直接贴坐在她身边,想看看她会有什么反应。
“私底下不必这么正式,叫我的名字就好了。”
贝多芬对他的贴近是敢怒而不敢言,毕竟他除了坐得“比较”近以外,倒也没什么踰矩的行为,因此她只好假装若无其事的站起来,走到对面的沙发上坐下。
“我想,我还是叫你董事长就好了,再怎么说你也是我的顶头上司。”想到这儿她就有气,不过她可不想惹是生非,她只希望能平安无事的混完这两个月。
“那怎么可以,我们两个关系非比寻常,这么叫似乎是太生疏了点。”他故意语带暧昧地说着。
“我们什么时候关系非比寻常来了?”贝多芬生气地指出事实。“我们也才不过见了两次面。”第一次见面对他还没什么反感,第二次开始,这家伙的行为便有点不检点,而现在,他居然当着她的面睁眼说瞎话!
“可是妳不觉得两次都是非常的特别吗?”
一次是差点害他对不起列祖列宗,另一次则是两人共度早餐,虽然还有第三者在场。一般来说,如果他同他任何一个朋友说,他和某个女人共度了早餐,那他们直接的认定便是,他和某个女人有了非常美好的一夜,然后隔天起床共享美好的一餐。也就是说,这事要是说出来,不明白前因后果的人,都会以为他们两个一定是有了某种特别的关系。
“我不觉得。”她只觉得很倒楣。“还有,董事长,我实在不明白为什么你会让我到贵公司来上班?如果可以的话,麻烦请告诉我原因。”她除了第一次见面时,差点让他绝子绝孙外,另外的那一次,她还请了他一杯豆浆,如今他却恩将仇报,居然设计她到他的公司来上班。
如果说只有这样也就罢了,竟然在所有人面前要林秘书将她带上董事长办公室,直接向他报到,这岂不是告诉所有人她有“特权”吗?
“原因?”这个原因连聂封云自个儿也不是非常清楚,只是每回见到她总有放松神经心情愉快的效果,如果说他能每天都见到她,他想,这一定是件非常不错的事。基于这个“原因”,他决定一定得让贝多芬到他身边工作才是。“如果我说我想天天见到妳,妳觉得这个原因如何?”
“很好笑!”她觉得一定是上回在停车场里他差点被她踢到,再加上事后又得知她对他的爱车有不怀好意的念头,所以打算趁着她是他的员工的时候,好好的“照顾”她!“你以为我会相信吗?”
今天,如果她是个大美女的话,这话她也许还会信个五分;但是像他这种有钱人,天下美女看过不知凡几,怎么可能把目光焦点放在她身上?她妈是没给她生个绝顶聪明的脑袋,但是她至少还具备有普通的逻辑推理能力,以及不欺骗自我的自知之明。
“为什么不?”聂封云认真地说:“这种事我又何必说谎?再说,我的秘书工作效率一向很好,如果他真的需要人来分担他的工作,我相信他自己会主动向人事部要求。”果然没有错,一看到她在他身边,不但让他心情愉快,还有种难以言喻的充实感,就像现在一样!
“那请问你哦,你花钱找我来上班,就是为了叫我每天坐在这里八小时,好让你有好心情上班?”那她的功用岂不和花瓶没两样?真这样的话,他为什么不直接去买个漂亮的花瓶摆在办公室里不就得了?再说,真要分等级,她顶多也只能算得上是个“玻璃瓶”,还高攀不上“花”字辈。
“如果妳要这么做,我也不反对。”聂封云很认真地考虑她的提议。
“那你的意思是不是,就算我带个枕头来这里睡上八个小时,等时间到了再提着枕头回家,这样也算‘上班’?”
“不必这么麻烦,那道门后面是我的临时卧房,妳要是想睡到里头去就可以了,不必硬窝在这沙发上。”
“不会吧,我真的什么事都不用做?”贝多芬长这么大,还不知道这世界上有这种工作的存在。“只要坐在这里陪你上班?”她是有听过“伴读”、“伴游”这类的工作,但是她没听过上班也要人“伴”的。
“没错。”聂封云直截了当的回答她。“妳要做的就这么多,如果说妳想帮忙的话,我不会反对。”
“你不是为了整我,所以才找我来上班的?”在林瑞方告诉她,是聂封云让她成了凌鹰的新进人员后,她一直以为他是想趁机整她,所以才让她进来的。
“看来,妳对我有颇探的误会。没关系,以后我们多的是见面的时间,妳会慢慢了解我的。”
了解他?不、不、不,她想他们最好还是保持在彼此不了解的状态下最好。
☆☆☆
过了一整个礼拜无所事事的上班生涯,贝多芬每天八点半准时到聂封云的办公室报到之后,她便可以做自己的事。不论是躺在那张看来价值不菲的沙发上看漫画,到林瑞方的秘书办公室打打电动玩具,甚至是上网找人哈啦,全都没问题。其实,她真正见到聂封云的时间并不多,因为他要不是忙着开会,要不然就是有事外出,真正在办公室的时间并不多。
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只要聂封云一不在,她就算溜到他的专属休息室里睡大头觉也没人会管她,她在凌鹰过的日子,可以说是惬意又自在,在加上强而有力的空调系统,她一点都不觉得现在是热得可以要人命的夏天。
这一天,贝多芬还是照常搭电梯上了十二楼,打开聂封云办公室的门,却不见聂封云的“芳踪”,她心想,他可能又像前些天一样,直接先去接洽公事完毕后,再到公司来。
她将自己带来的零食、饮料、小说和漫画先放到茶几上,然后脱掉西装外套,解开衬衫上头一个钮釦,让自己的脖子能够正常的转动;虽然她在这里的生活十分悠闲,但是她每天还是得穿着正式的套装上下班。如往常一般,她从聂封云的桌上随手抽起一份早报,看看今天的头条新闻为何。
半小时过后,她已经看过了两份早报,因此决定上林瑞方那里去串串门子,聊聊天也好。
“早啊,林秘书。”经过这几天的相处,她和林瑞方也算得上是朋友,因此她拿了包零食过来和他共享。“我这里有一盒小西点,刚好给你配咖啡。”小西点配咖啡,味道应该是最配的了。
“太好了,我才在想下午茶的时候没有点心可配呢。”林瑞方收下贝多芬送过来的小西点。“对了,董事长还没来吗?”
他记得昨晚十一点半时,还接到聂封云询问有关公事的电话,也就是说,他昨晚八成又是通宵工作,因此他要不是还在家里睡觉,就是人在董事长室隔壁的小房间里休息。总而言之,一时三刻之间,他们可以安心的喝上一杯好茶,聊一聊有关聂封云的小小八卦。
“还没,我来的时候没看到他。”她拉了张椅子,坐在林瑞方的办公桌旁边,手上还拿着原味番茄汁。“对了,我来这么久,怎么从没见过董事长的未婚妻啊?”其实也没多久,不过一个礼拜又一天而已。
“喔,王小姐啊……她出国了,应该这两天会回来吧。”林瑞方想起王文忆的脾气,实在弄不懂天下女人这么多,怎么聂封云谁不好挑,偏偏挑上王文忆!“我想,我要是妳,我宁可不要见到她。”他对她实在没什么好评价。
“为什么?”贝多芬的兴趣完全被林瑞方给挑起了。
“她啊……”一提起王文忆,林瑞方就有满肚子气。“我不喜欢讲人是非,可是提到她,我就……我就……有气!”
“林秘书冷静点,别激动!”贝多芬见状,连忙去帮他倒了杯开水,要他喝水降降火气。
“小芬,等哪天妳自己遇到后,妳就可以了解我的感觉了。”林瑞方接过茶杯,喝了口水润润喉。“小芬,我问妳,妳进来这几天,董事长有没有要妳倒茶给他过?”
“没有。”因为聂封云都很自动的将她冰在小冰箱里的饮料拿出来喝。
“是啦,我来凌鹰也有七年的时间,从来没有任何一个人要我像个小妹倒茶──但是,王小姐第一次来的时候,居然就要我倒茶给她喝!更可恶的是,连句道谢也没有。”
“就这样?”贝多芬认为这是林瑞方太过大惊小怪了,也不过就是帮人倒了杯茶,而对方忘了道谢而已嘛。
“小芬,妳不了解那种感觉!”林瑞方也不是刚出社会的热血青年,动不动就会被人惹得发起脾气,他今年已经三十岁了,看的人、事、物之多,绝对不在少数,但是有办法在几句话里就让他彻底讨厌某人,王文忆是第一个做到的人。“她那种脾气……唉,反正等妳自己遇到就晓得了。”林瑞方叹了口气。“要是等哪天她真成了董事长夫人,我们这些当人属下的可就辛苦了。”
“怎么?她会干预朝政不成?”
就像历史上一些外戚篡权一样,将一些忠心不二的良臣给诛杀殆尽?要是将这戏码搬到凌鹰来,不就是董事长夫人利用后门管道,将她的娘家亲戚全都弄到凌鹰来上班,到最后凌鹰公司的实权反而落到聂封云的未婚妻家里去了!嗯……如果事情真照这样发展的话,林瑞方以后的确辛苦!
“岂止,她目中无人的样子,简直像是凌鹰就是她家旗下的子公司!”林瑞方气就是气这点。论集团财势和政商关系,王文忆家的海亿集团和凌鹰根本无法相比,她凭什么在他们这些高级主管面前摆出一副老板架子。
“哦,这么说,她是气焰高张的女人喽?”由林瑞方的说法来看,聂封云的未婚妻不怎么得民心。“奇怪,有修养的大家闺秀不是很多吗?怎么董事长谁不好选,偏偏选到她?难不成她美得让男人见着第一眼后,就会忘了今夕是何夕吗?”
要是有这么美的女人,她倒想见见。
“唉,还不都是海亿的老板硬说什么聂、王两家要是结成亲戚,不但两大集团都各有好处,而且在市场还能造成更强的影响力,在合作案各方面也更好商量了。”
林瑞方觉得要是凌鹰和海亿真的联姻之后,凌鹰很有可能会被海亿给拖垮。虽然海亿在台湾算是前十大企业之一,但是最近他们的经营策略一直处于扩张状态,面对经济不景气,也不晓得修改经营策略,要是再这么下去,如果经济大前景不转变,海亿肯定会爆发财务危机。而那时要是凌鹰和海亿的联婚已定的话,依照中国人传统的认定观念,外界一定也会对凌鹰的财务起疑,到时凌鹰就算没事,也会变成有事。
“难不成董事长就是为了这个原因和王小姐订婚?”不会吧,她不觉得聂封云像是这样的人啊?虽说他有时候和她说话时,有些轻浮外加不检点,但是他可是个很努力工作的人,而且她也不觉得他像是个嫌贫爱富的人。
“这不是董事长决定的,而是老董事长做的决定,我们董事长只是没反对而已。”但也不表示赞同就是。
“可是,他们不是订婚了吗?”要是聂封云不同意的话,那么那位王小姐又是怎么成了他的未婚妻?
“什么订婚,他们只是口头上的承诺,连仪式都还没举行过。”要是凌鹰和海亿两家真的决定联姻,早就上报纸的头条了。
“口头承诺?那为什么我当记者的二姊告诉我,董事长那辆蓝宝坚尼是那位王小姐送给董事长的订情之物?”
“订情物?”林瑞方听到这说法不禁哈哈大笑。“没错,这东西就是那个王小姐送的订情物──不过很不幸的,这辆车董事长不要说是开它了,他连碰都没碰过它。”
“那辆车可是贵得跟什么似的,他真的连碰也没碰过?”要是她是男人,有这种名贵跑车的话,她肯定会开这车到处跑。“而且,有点见识的人都应该知道这车价值不菲,如果说董事长和女人约会、还是想泡女人的时候,这车不就发挥了最佳功能了?”
“小芬,看来妳还不了解我们那个把工作当情人的上司。”林瑞方摇摇头。“自从董事长接掌凌鹰这几年来,我还没看过他和哪个女人有过非公事以外的约会。”一个能把办公室当成自己家住的男人,他对工作的兴趣应该是凌驾其它所有的事。“就是因为这个原因,老董事长才会帮他安排了这门婚事。”他猜想,聂封云之所以没有直接拒绝,很可能是真的认为和海亿联姻,能为凌鹰带来某些利基点。不过,今非昔比啊!
“这怎么可能!”贝多芬才不信这个聂封云过的是类似清教徒般“守身如玉”的日子。“林秘书,你该不会是为了维护董事长的名誉,所以才故意这么说的吧?拜托,如果我是完全不知道他本性的人,也许我会同意你的话,但是,很不幸的,我并不是不知情的人。”
“哦?”林瑞方听她这么一说,兴致全来了。若说起聂封云的本性,全公司有谁最了解?他林瑞方要是认了第二,绝对没有人敢称第一。如今,贝多芬却持完全相反的意见,这其中一定有什么内情在。“那么妳说董事长的本性是如何?”
“色!”贝多芬想了想然后这么说:“不过,他也是挺努力工作啦,虽然有时候还是有点……”她实在不想说出聂封云对她毛手毛脚的经过。
说也奇怪,她对聂封云加诸在她身上的“性骚扰”,居然不会起反感,还有点习惯成自然,再也见怪不怪。她奇怪的不是她的“习惯”,而是这行为要是换成别人,她恐怕早就大开杀戒,将对方的肋骨打断两、三根也说不一定,可是对着聂封云,她要不是相应不理,便是被他激得面红耳赤、神智不清,到最后变成有些语无伦次……怪了,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是吗?”林瑞方明白如果想要知道更多,就绝对不能露出一副猴急样,在这种时候更要泰然自若,和平常闲聊时的态度相同。“妳可不可以举例说明啊?”
今天她既然会说聂封云性本“色”,那么一定是她看到或得知他的某些举动,才让她有这种结论。该不会是聂封云对她犯色心了?
“举例……”在这一个礼拜下来,例子已经多到不胜枚举了,不过让她印象最深的,还是第二次见面时他所说的那段话。“有一次他居然对我说,要亲自展现他本为男儿身的证据给我看!还说如果我看了之后还有质疑,甚至可以直接用手摸。”男生和女生除了“那个”地方大大不同外,还会有什么地方是能证明他本男儿身的证据?
“他真的这么说!”天啊,大新闻!天大的新闻!林瑞方双眼圆瞪地说:“这真的是聂封云──也就是我们董事长说的?”
“不是他还有谁!”
“小芬,妳想董事长会不会是对妳情有独锺,所以才这么说的?”他这个当秘书的竟不知道聂封云有这么热情、奔放的一刻!“妳晓得的,有时候男人嘛,总是会对他们心仪的女人有些异于平常的言行出现。”
“不可能!”贝多芬根本不觉得有这种可能性存在。“林秘书,你觉得我美吗?”这个问题,她也时常问自己,但是得到的答案,总是“中等美女”四个字。也就是说,她不很美、但也不很丑,了不起就是比别人高了点。
“美的定义人人不同。”不说别的,在他林瑞方的心目中,所谓的美女至少要达到前凸后翘,发质要柔顺、轻柔,皮肤要吹弹可破……基本上,能达到这几点,就算她的五官平得和画出来的没两样,他还是会觉得对方是个美女。“妳觉得那些走国际服装秀的模特儿美吗?”如果光就五官来说,有些还真的是美女一个,但是她们全部瘦得只剩皮包骨,从侧面看,简直和竹竿没什么两样。
“有些很美,其他的……很高吧。”贝多芬就她的感觉如是回答。
“是啦,可是有些人就认为那些身高高的人很美、很有魅力,这妳要怎么解释?”林瑞方喝了口开水。“我的答案是,各花入各眼,就算全世界只有一个人觉得妳美,那么妳也是一个美女。其实平心而论,依妳的条件来说,妳也算得上是个美人了。”
再稍微注重一下化妆、衣着,肯定其它楼层的男职员一定会想尽理由到十二楼来办点事情。到时候,从不为女人心烦的聂封云,恐怕要破天荒的紧张起来了。
想到这里,林瑞方不自觉的心情好了起来,就算昨儿个晚上聂封云烦他烦到半夜一点,让他今天极度的缺乏睡眠,他也无所谓。
“真的?你是第二个这么说的。”第一个当然是生她的母亲。不过有人称赞自个儿美,当然是很让人高兴的事。
“妳想不想变得更美?”林瑞方怂恿着。“成为所有人目光的焦点?”
“变美听起来挺不错的。”不管是任何人,当然都希望自己能变得美一点,这是无庸置疑的。“不过,成为目光的焦点就免了──我喜欢我现在的样子。”
“小芬,妳先听我说。要是妳在路上看到一个美女,妳不会想回头多看她一眼吗?”
“那她也得是个超级大美女才有可能。”
“是啊,要是妳成为一个超级大美女,那么不就很自然而然的成为所有人目光的焦点了。”林瑞方很是兴奋地说。
“超级大美女?我?”她指着自己,直觉的认为他是在开玩笑。“不可能啦!”
“小芬,妳相信我──妳绝对可以的!”他认识不少女人,在人前几乎个个都是别人口中的大美女,但是一旦她们卸完妆,换上最普通的衣服后,简直就是换了个人似的。他相信贝多芬只要稍加妆扮,绝对能成为一名绝色。
“真的?”她半信半疑地问:“你没在和我开玩笑?”
“相信我,我绝对是认真的!”他甚至已经可以预见十二楼将成为凌鹰所有男职员最想拜访的场所。“今天下班后有空吧?”
“要做什么吗?”
“下班后妳就知道了!”林瑞方故作神秘地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