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最后的玫瑰

第三部 最后的玫瑰

方太初并不是一个老学究,这样大气磅礴的名字容易引起误会。

实则上太初是一个女孩子,而且是个美丽的女孩子,我认识她时她十七岁,大学一年生,是我低班同学。

她有一个乳名,叫小玫瑰,呵小玫瑰比较适合她得多,洋同学都喜欢叫她玫瑰,而她本人,我应该怎样形容她呢,她本人就似一朵半透明、初初含苞欲放的粉红色玫瑰花。

除了长得美,她是一个温柔随和的人,性格很完美,功课也好,乐意帮助人,最主要的是,她非常有理智,办事一丝不乱,纹路清楚,男女老幼,没有不喜欢她的。

她在纽约出生,但不喜欢纽约这地方,她说她有乡下人的本质,不好大城市,因此随父亲搬到加州圣荷西读大学,我便结识了她。

在新生会上,我请教她的芳名。

她说:“我没有英文名字,中文名叫方太初。”

“呵,这么特别的名字。”

她微笑,“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我祖父是基督徒。”

她这么美,却一点没有骄矜之色,我马上喜欢了她。

我说:“我叫周棠华,建筑系五年生。”

她侧侧头,“我大舅舅也是建筑师,在香港有公司。”

“香港的建筑师都很发财。”我说。

她哈哈的笑,“你们男人就挂着发财。”神情娇慵。

她穿一条紫红色皮牛仔裤,一件丝绒线织的七彩毛衣,时下大学最流行的那种服饰,脸上一点化妆也没有。

太初的长发挽在脑后,随便用橡筋束住,气质之佳,无以名之,百分之一百的艺术家,不愧是美术系的高材生。

她约会男朋友很多,但私生活并不滥,男孩子不但喜欢她,也尊重她,这是最重要的。

圣荷西的气候好,适宜外出写生,我有一辆开起来轰隆轰隆的七手旧车,有空便约她出去兜风。

她不一定有空,我得排队轮她的时间,但谁会介意呢,等她是值得的。

我与她说过,纽约是发展艺术的好地方。

她更正我道:“纽约是艺术家扬名的好地方。”

随即她又说:“有些人爱出名,有些人不爱。”

她还那么年轻,但说话头头是道。许多美貌女子活在一团雾中,以为眼睛鼻子长得稍佳,便可以一辈子无往而不利。

方太初却十分精明,她将自己生活打理得很好,所以跟她略熟之后,会觉得她外表像玫瑰,而内心像一棵树。

太初的画是前拉菲尔派,并没有什么风格,技巧是一流的,但在彩色摄影发明之后,这种画毫无价值可言。

她说:“我个人的享受,我喜欢这种画。”

开头我并没有兴起追求她的意思,与其他的男生展开争夺是很浪费时间的,我的功课那么紧张,实在没有可能做这一类事——

建筑系第一年收百余个学生,六年直升毕业的只十来个人。长期流落异乡的滋味有什么好受,我想返家。

是太初先接近我的,渐渐我在图书馆及啤酒馆常常遇见她。

太初总是抛下其他人来与我攀谈,我再笨也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不由得受宠若惊,感动之余,轻而易举的爱上了她。

相信我,爱上太初并不是太难的事。

一个人爱上另外一个人的因素是很多的,太初具有许多优点,她甚至连一般女孩子的小性子都难得使一次,略为发起小脾气来,像撒娇,很少叫我下不了台。

许是因为圣荷西的原因吧,在简单纯朴的地方,人们也变得简单纯朴起来,我们的感情进展得细水长流,愉快明媚,这样的恋爱,简直是享受,有否羡煞旁人我不知道,但我一生人中,心情从未像此刻这么愉快。

太初实在太可爱。

复活节我们到黄石公园露营,开心了一个星期,这家伙,文的她行,武的她也能,我们在茫茫野地中生火煮咖啡炒鸡蛋,在冰凉的溪水中洗澡洗头发,夜间躺在睡袋中仰看满天的星斗。

神仙还不及我们快活,神仙有什么好?

太初很少说到她家的事,认识她近一年,我知道她父母已经离婚,她跟父亲住,方老先生(其实也不算老,四十八岁)经济情形并不算太好,在一间银行做了廿多年也未见升职,可是他也并不辞职,不知为什么,他老给我一种潦倒的感觉,我与他吃过两次饭,他喜欢喝酒,在美国一般人能喝到什么好酒?老抱着一瓶三星拔兰地。身上的西装很皱,领带歪歪,一看就知道他已经放弃了,精神萎靡。

因太初的缘故,我对他很温和。

太初爱她的父亲,也容忍她的父亲。

方老唯一的生机,就是太初。两人相依为命,怕已经长远。

我问太初,“你母亲为何离开他?”

“她嫌他穷。”太初气鼓鼓地说。

恐怕没有这样简单吧,我莞尔,但凡像方协文这样的丈夫,多数愿意相信妻子离开他,是因为他穷。

因贪慕虚荣是女人最大的毛病,不得世人同情,于是他胜利了。

我没出声,太初爱她的父亲,我呢,我总得爱屋及乌。

太初十八岁生日那天,我将父亲送我的金表转送于她。

她不肯接受,说太名贵,且我留着有纪念价值。

我说:“买别的礼物,我亦买得起,什么胸针项炼戒指之类,但街上买得回来的东西,未免轻率,如你不肯收下这个金表,那我就难过得很了。”

她马上把金表系在腰上,我觉得咱俩有“大事已定”的预兆。

太初说:“来,帮我到邮局去,将这个包裹退回去。”

“什么包裹?这么大包。”

她不响。

我看包裹纸,一边念寄件人的姓名地址:“黄玫瑰,香港落阳道三号。”我问:“谁?”

太初不答。

“为什么要退回去?”

太初不响。

“我是你男朋友不是?”我笑问:“喂,方太初,说话呀。”

她叹口气,细细声说:“这个人嘛,就是我那母亲。”

“你母亲?叫黄玫瑰?呵,我明白了,所以你叫小玫瑰!是这样的缘故吗?”

太初抱起包裹。

“你一点好奇心都没有?”我问:“打开看看。”

“爸爸叫我立刻退回去。”她说。

“又不是翩多拉的箱子,”我说:“既然是你母亲寄来的,至少打开来看看。”

“过去十年她不知寄了多少东西来,爸都叫我退回去,我从没看过。”

“随你。上代的恩怨不该留到下一代。”我替她捧起包裹。

她犹豫。

“也好,”她说,“你帮我拆开看看。”

我七手八脚拆开,盒子里是一件长长的白纱衣,我抖开一看,两人都呆住。

太初叹道:“衣裳竟可以做到这种地步,这简直是一件艺术品。”

盒子中尚配着一双粉红色缎鞋。

“是不是你的号码?”我问。

“五号,正是,她怎么晓得的?”

“看看,这里还有一封信,写给你。”

太初忍不住,拆开来看,是一张美丽的生日卡,里面密密麻麻的写着字。

太初一边看一边嘴里默默的念,我坐在一边观察她的神情,这张卡片写得很多,她的双眼渐渐红了,终于她放下那封信,将头靠在椅背上,呆呆看着天花板。

她低声说道:“棠哥哥,让我试试那件裙子。”

我把裙子交给她。

她到房间去换了衣服出来。

我“哗”地一声。她恍然凌波仙子一般,纱衣是柔软的,细细的腰,低胸,领口一连串绉折,半透明料子上,另有一点点白色芝麻点。

“太好看了。”我惊叹。

她踏上高跟鞋,转一个圈,“这么漂亮的裙子,穿到什么地方去?去白宫吃饭也不必这样打扮。”

“你母亲很爱你。”我说。

她撩起裙子坐在椅子上,“买件漂亮裙子寄来就好算爱我?过去十年,她在什么地方?”

“我喜欢这件衣服,我们搭飞机到纽约去吃饭,别浪费这裙子。”

太初笑,“别乌搅,”她说:“我把它脱下退回去。”

我看看裙子上的牌子:妮娜莉兹。“你母亲很有钱?”

“并不见得,”太初说:“我外公并不是什么船王,爸说她很虚荣,一辈子的精力都花在吃喝玩乐上。”

我摊摊手,“那他为什么娶她呢?是被她骗吗?”

太初将衣服折好,放回盒子里,一边说:“你少讽刺我们。”

我说:“她嫁你父亲多久?”

“十年。从二十一到三十岁。”

“一个女人最好的日子,”我说:“即使你父亲是被骗,也很值得。我可以肯定你母亲是一个美妇人,因为你长得不像你父亲。”

太初很懊恼,“你像其他的人一样,都不喜欢我爸。”

“太初,那毕竟是上一代的事了,若果我是你,为礼貌起见,也该写一封回信。”

她不响。

“你不知道她的事,不外是从你父亲处得来的资料,我觉得离婚是双方的事,跳探戈需要两个人,你又不是不知道。”

太初说:“清官也判不了这样的事。”

“她还是你母亲。”我说。

太初发嗔,“你这个人,死活要理人家的家事。”

“人家?”我不以为然,“这不是人家,她将来是我的岳母。”

“岳母?谁答应嫁你?”她笑,“走罢,邮局下午休息。”

“是,遵命,我可升官了,观音兵现在升做观音将军。”

“你好不噜苏。”她推我。

毕业后我俩就订婚了。

我向太初求婚那日,她问我,“你考虑清楚了?外头有很多漂亮的女孩子,都乐意戴你的戒指。”

“你也考虑清楚了?”我问:“以你这么漂亮的女孩子——”

“呵废话,”她笑说:“外头有些什么货色,我早就知道。”

“呵我是垃圾堆中最好的一个?”我激一激她。

她叹一口气,“我不知道啊,但是我年纪已经老大了,不嫁还待几时?”

“太初,”我摇头,“我真服了你,连说话都不够你说。”

她凝视我,“你会照顾我、爱护我,是不是?”

“我若没有那样打算,何必开口向你求婚呢?”

“说得也是,”她微笑,“老寿星原本不必找砒霜吃。”

“你父母会不会喜欢我?”她忽然又问。

“不会不会,他们会如歹毒的皇后待白雪公主般待你。你若害怕,不如不嫁。”

“我若祈望自你处得到一点安慰,简直是痴心妄想。”她白了我一眼。

爸妈自然是喜欢太初的。

他们的信中表露了无限欢欣之情,对太初的美貌非常诧异,他们写:“什么——我们未来的媳妇简直比最美丽的女明星还长得好,怎么会有如此漂亮的女孩子,普通生活照片还这么突出,真人想必更为美丽……”

太初看了信笑,“见了真人,他们必然大大失望。”

我端详太初,“中国人很奇怪,他们审美眼光是依照西洋漂准而行的,大眼睛小嘴巴高鼻子白皮肤的便算美,你倒恰恰合这些标准,但外国女郎谁没有这样的条件?所以你被埋没了这些年,回香港罢,保证满街有人向你搭讪的。”

“我才不要回香港,”她笑,“爸说那地方最罪恶不过。”

岳丈大人灌输给女儿的常识真是惊人,惊人的偏见。

我欲纠正他,又怕太初不高兴——“你跟其他的人一样,都不喜欢我父亲。”所以三缄其口。

香港是一个很可爱的地方,将来我是要回去的,这些事慢慢才与太初争论不迟。她是一个非常纯真的女子,容易说话。

父母完全同意我们的婚事,父亲因生意忙,不能来参加我们订婚,寄了两张来回飞机票来,叫我们返家一次。

太初很犹豫,因她尚末毕业,假期很短,又怕她父亲不让她走这一趟。

我说得很明白,我决不做她不悦的事情,倘若她不回去,我也不回去。

她感动了,真是个好女孩子。

方老先生捧着劣质拔兰地的杯子,沉吟半晌,不作答。

太初恳切地看着她父亲那张失意潦倒的脸,老实说,我绝对被太初感动,因此也对方老刮目相看,一个男人若得到他女儿大量的爱,他就不是一个简单的父亲,他必然有他可取之处的。

他缓缓的说:“你跟棠华去吧,你快做他家的人,自然要听他们的话,他们疼你才会邀你回去。”

我很高兴。

“棠华,”他苦涩的说:“你要好好的照顾我这个女儿。”

“爸,”太初说:“你这什么话呢?我们去两个星期就回来的,我才不要离开你。”她过去搂着父亲的肩膀。

方老的眼睛润湿了,他说:“是,我真有个好女儿。”

太初说:“爸,棠哥哥说过的,若果我不回香港,他也不回去。”

“呵,”岳丈大人又说:“我还有个好女婿。”

太初说:“爸,你好好保重身体。”

“我省得,我又不是孩子。”他抚着太初的长发。“你自己当心,说话之前看看棠华面色,香港不比圣荷西,太率直人家见怪的。”

“是,爸爸。”

我好性子地陪笑。方老先生恐怕就是个一事无成的失败者,彻底地失败倒也好,偏偏他又成功过一次,娶了个非凡的妻子,而她在与他共度十年的光阴后又离开他,使他以后的日子过得像僵尸般。

可怜的男子。

然而即使如此,他还不至于自私到不给予女儿自由,我非常感激他的。

我们获得他同意后,心头放下一块大石,我与他之间有了新谅解。

“爸,”我说:“你也要好好的照顾自己。”

他露出一丝笑容,说道:“棠华,很好,你很好。”

太初后来跟我说:她一见她父亲那个落魄样,就忍不住恨她的母亲了。

身为他们的女儿,她那样说是对的。可是一个女人不能因那个男人可怜而陪他一生,她可怜他,谁可怜她?

太初不会明白这一点,对于她,方协文再沦落再不争气,也还是她钟爱的父亲。我爱太初,也爱她这点痴情。

太初左眼角下有一颗小小的瘢痕,这是她整张脸上唯一的缺憾美,像一粒麻子。跟她说话的时候,我习惯指一指那颗白斑。

她说:“这从前是一颗痣。”

“从前是一颗痣?现在怎么没有了?”我诧异地问。

“爸说是泪痣,泪痣不是好现象,故此找医生给我褪掉了。”

真迷信。

我说:“假如是痣,迷死好多人,”我吐吐舌头,“幸亏褪掉了它。”

太初说:“你的真面目在订婚后益发露出来了,真不知道是否该嫁你。”

“你不会找到一个比我更好的男人,我对你是忠贞不二的。”我马上反驳。

我们回到香港,母亲见了太初,眉开眼笑,“真人比照片还好看。”她频频说。据说老年人喜欢漂亮的媳妇,果然。太初被赞得难为情,但喜气洋洋的笑。

我们就住在父母家中,太初真是合作,天天一早起身,帮母亲打点家事,又陪她去买菜,多年来母亲都习惯进菜市场,太初对于泥泞的街市深表兴趣,母亲无端得了个好伴,乐得飞飞的。

父亲跟亲戚说:“这个女孩子,简直完美得找不到缺点,相貌好还是其次,性格才善良温驯呢,真是咱们福气。”他不知道太初很有点牛脾气,她是那种一生人只发三次脾气的女人,一发不可收拾,所以我最怕她。

果然不出所料,她不喜欢香港,很小的时候,她来过一次,然而没有记忆。现在旧地重临,只觉地方狭小,人头涌涌,完全是一种兵荒马乱的感觉,星期日中午的广东茶楼,尤其使她不解——“这么多人挤在那里付钞票等吃东西。”她笑。

我对她呵护备至,她如孩子般纯真率直,母亲待她如珠如宝,所以她这几天假期过得非常愉快,又吃得多,我恐吓她,叫她当心变成一个小胖子。

一直都很好,直到一个上午。

当时太初照例陪母亲到小菜场去,父亲在公司,家中只有我与老佣人。

我刚起床,在那里喂金鱼,电话铃响了。

我去接听。

那边是一个男人的声音,略为焦急,却不失彬彬有礼。他问:“请问府上有否一位方太初小姐?”

因为态度实在太好了,所以我答:“有的,她是我未婚妻,请问找她有什么事?她此刻不在家。”

“哦,你是周棠华君?”

“是,”我很奇怪,“哪一位?”

“恕我叫你名字,棠华,我是小玫瑰的舅舅黄振华。”

“哦,舅舅。”我出乎意料之外,颇为高兴。

“舅舅,”他哈哈地笑。“叫得好。”

黄振华说:“棠华,小玫瑰糊涂,你也陪着她糊涂?俗云见舅如见娘,你们俩偷偷订了婚不告诉我们黄家已是一桩罪,来到香港居然若无其事过门不入,又是一桩罪,”他哈哈笑,“你还不滚出来见见娘舅?”

他是那么爽朗、愉快、干脆,自有一股魅力,令我立刻陪笑道:“舅舅,这真是——”

“将功赎罪,还不将我地址电话写下?今夜八点,我车子到府上来接令尊令堂一起吃顿饭,请他们千万拨时间给我,通知得匆忙,要请他们加倍原谅。”

“是。”

“你这小子——”他忽然叹一口气。

“对不起,舅舅。”我有点惶然。

“我明白你的处境,这自然不是你的主意,方协文自然将黄家的人形容得十恶不赦,生人勿近,你耳濡目染,当然站在他们那一边,告诉你,没那种事,你不看僧面也看佛面,今天晚上见。”

“是。”我又说。

他搁了电话。

啊,这就是太初的大舅舅?但听声音,如见其人,完全一副长袖善舞,八面玲珑的样子,把每个人都能应付得密不通风,哄得舒服熨贴。这样的人才,在香港生活得如鱼得水,是必然的事。我向往一瞻他的风采。

太初与母亲回来,我把她拉到一角,告诉她这件事。

太初张大了嘴,“他们怎么知道我来了香港?”

“纸包不住火,”我挤挤眼睛:“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太初说道:“我不去,我不要见到黄家的人。”

她又说:“你不是不知道我与母亲他们一家人没有来往,你是怎么答应他邀请的?”她恼怒。

我苦笑,“我也不知道,他的声音具一种魔力,我乖乖地一连串地说是是是。”

太初既好气又好笑,“你呀,你比我还没有用。”

“基本上我觉得外甥女与未见面的舅舅反面成仇是一件荒谬的事,你身体内流着黄家一半的血液,既然避不过他们,索性去见一见他们也好。”

“我不要见到母亲。”她细细声说。我叹口气,“真傻。”

“你跟黄振华说,我不要见到母亲。”她倔强的说。

“好好,我同他说,”我拍着她肩膀。

太初拥抱着我,“呵棠哥哥,你如果娶别人,就不会有这种为难之处了。”

“这算什么话?”我喃喃说:“到这种地步了,叫我上哪儿找别人去?”

太初破涕为笑。

我马上拨电话到黄振华建筑工程事务所。我向他说明,太初不愿见到母亲。

我说:“心理上她有障碍,让她先见了舅舅舅母比较好。”

“说得也是,”黄振华沉吟一下,“好,一于照办。对了,听说你这小子念的也是建筑。”

“是。”我答。

“不要再回到穷乡僻壤去了,留下来吧,”他非常诚恳,“我们慢慢再谈这个问题,今天晚上见。”

不知道为什么,我再一次被他感动,如果别人说这样俗不可耐的话,我头一个起反感,可是自他嘴巴中说出来,又不同味道。

我跟母亲说到今夜的宴会,她大大诧异,“太初的舅舅是黄振华?这黄某是大名鼎鼎的一个人,连我这种足不出户的老太婆都晓得,他是两局里的议员,什么大学里的名誉校董。”

“是吗?”我笑了,“你们俩老是否要按品大妆见客?”

黄振华的车子来得非常准时,司机上来按铃,我们四口子下得楼来,但见一个风度翩翩的中年人站在一辆黑色的宾利房车旁,见到我们立刻迎上来。

“周先生周太太,”他紧紧与我爹握手,“这一定是棠华了——”一边又跟我打招呼。

他将太初自我背后拉出来,“小玫瑰,你忘了舅舅了?”一把拥在怀里。

一连串的大动作看得我们眼睛花,这个人,我想,他要是有机会在大观园里,也就是另一个王熙凤。

敷衍客套完毕,大伙上了车子,车内先坐着一位太太,约四十来岁,雍容清雅,向我们不卑不亢的打招呼。

这一定是黄太太了,我喝一声采,比起她来,黄振华活脱脱变成一个满身油俗的商人。

她像是知道我在想什么,一双眼睛含笑地向我望来,我顿时脸红。

太初紧紧靠在我身边,握着我的手。

一路上黄振华那客套捧场之辞流水滔滔似的自他口中倾囊而出,我听得呆了,与太初面面相觑,但很明显,我们家那两老直情与黄振华有相见恨晚的感觉,非常投机。

我偷偷向黄太太看一眼,她顽皮的向我们眨眨眼,我与太初都笑了。

太初在我耳畔说:“我喜欢这位舅母。”

我捏捏太初的手,表示安慰。

请客的地方金碧辉煌,是吃中菜的好去处。

我到这个时候才看清楚黄振华的长相,他非常英俊,头发有七成白,但看上去反添一种威严,身材保养得极佳,显然是经常运动的结果,他精力充沛,热情好客。

他叫了一桌的好菜,不停的与我们谈我们熟悉与喜欢的题材,他真是一流的外交交际人材,风趣得恰到好处,谈笑风生,对任何事都了如指掌:财经、政治、艺术、各地名胜、什么拔兰地最醇、哪种唱机最原声、游艇多大最适宜,诸如此类。

我自然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活在我们这样的社会中,光有学问是不管用的,清高得不可攀地步,于大众有什么益处?黄振华才是社会的栋梁支柱。

但是他太太,呵黄太太真是风流人物,长长的头发挽一个低髻,耳上配精致的钻饰,脸上的化妆浓淡得宜,态度温柔可亲。

她轻轻为我们布菜,“多吃一点竹笋炖鸡,很鲜味。”

或是,“他真吵,别去理他,你们管你们喝汤。”“他”指的自然是黄振华。

菜实在美味,我从没吃过那么好的中国菜。酒也好,从不知有那么香的拔兰地,我颇有乐不思蜀的感觉——不想回美国小镇的穷乡僻壤去了。在香港住多好,在近海滩处,譬如说,石澳,置一幢白色的平房,过静寂的生活,闲时跟黄振华这样的亲友出来热闹喧哗吃喝,岂不是妙得很。

到最后,黄振华送我一只手表作见面礼,我大方的戴上了。

大初也喝了一点酒,精神比较松弛,她一张脸红卜卜地,益发像朵玫瑰花。

黄振华说:“真像我妹妹,唉,外甥女儿都那么大了,眨眼间的事而已。”

黄太太端详太初,她说:“像是像,可是……”她侧侧头,“并不是一个模子的,太初是她自己。”

太初十分高兴。

“可是,”黄太太指指太初眼角,“你那颗痣呢?”

太初答:“因是眼泪痣,故此除掉了。”

黄太太若有所思,点点头。

散席走到门口,黄振华遇到朋友。

他跟人家说:“你记得小玫瑰?家敏,你瞧,她长那么大了,订了婚了。”

那个叫“家敏”的男人抱着一个小孩,闻言朝太初看来,眼睛就定在太初身上不动了。

他身边尚有三四个粉妆玉琢的孩子,可爱得无比,他说:“佣人请假,老婆与我只好带孩子出来吃饭。振华,你替我约个日子,我们一家请小玫瑰。”

“好好,”黄振华一半是酒意,另一半是兴奋,“棠华,这事你去安排了,我们原班人马。”

黄太太劝,“别站在门口了,改天再聚吧。”黄振华又再度拥抱太初,之后总算放走我们了。

我累极。

太初则骇笑,“我怎么会有那样的一个舅舅?”

我说:“香港的人杰。”

“他们真有钱,穿的吃的全是最好的,刚才一顿饭吃掉六千元!一千多美金哪,简直是我一学期的开销。”

太初大惑不解,“做生意也不能这样富有啊。”

“别理他们,”我笑,“也许你舅舅刚械劫了银行。”

“还要吃下去?我怕肚子受不了。”太初说:“下一顿饭我不去了。”

我倒认为这种宴会蛮有趣的,增加点见闻没有什么不妥,我想我血液中属香港的遗传因子已经发作了。

太初说:“舅舅已是这样,我母亲不知是个如何不堪的人物,定是那种张了嘴合不拢如录音机般不断说话的女人。”

“你不欣赏黄振华?我是欣赏的。”

“嘿,”太初说:“还有他的朋友,盯着我看,仿佛我头上出了角的样子。”

“你长得漂亮嘛。”

“太没礼貌。”

“顾及礼貌便大失眼福,鱼与熊掌不可兼得。”

太初啐我,“你与我舅舅两人简直可以搭档唱相声。”

“人家可是都记得你呢,”我说:“小玫瑰的确非同凡响。”

“我可不记得人家。”她说。

“你不想见你母亲?”我问。

“不想。”

“真不想?”我问。

“真讨厌,你拷问我还是怎么地?”她反问我。

第二天黄振华约了我出去详谈,在他办公室里,他跟我坦白的说,希望我留下来,也希望太初留下来。

我也很坦白,明人眼前不打暗话,我说:“可是太初的父亲很寂寞,而你们这儿……又不愁不热闹。”

“你怎么知道小玫瑰的母亲不寂寞?”黄振华反问。

“我想当然而已。”我说。

“她很想念小玫瑰。”黄振华说。

我心想,那么想念她,何苦当年撇下她。

黄振华微笑,“我知道你想什么,当年她撇下小玫瑰,实有不得已的苦衷,是一个动人的故事,你或许不相信,但我妹妹并不像我,她是个至情至性的人,而我在感情上也并没有她那么伟大,事实在感情上,我是失败者,我妻子曾经一度离开我,经过九牛二虎之力复合,天天侍候她眼睛鼻子做人,不知有多痛苦。”

他真没把我当外人。

“你会喜欢你岳母,”黄振华说:“她是一个十分美丽的女人。”

我心又想:四十岁的女人,再美也是老太婆一名,能够抛下稚龄的女儿不理的女人,美极有限。在感情方面,我绝对站在太初这一边,于情理方面,我则赞成太初见一见她的母亲。

我说:“我与太初是要回美国的。”

黄振华沉默。

“你很久没有见过我岳父了吧?”我说:“他很潦倒,我相信我们应该给予他最伟大的同情。”

黄振华说:“我完全反对,从头到尾,我对方协文这人有浓厚的偏见,所以我不便开口。这样吧,我能否请求你们延长留港的时间?”

“我与太初商量,”我说。

黄振华诧异。“棠华,你对太初真好,事事以她为重,我自问就办不到,难怪我太太说我一点不懂得爱情。”

“爱情不是学问,不用学习,”我微笑,“若果爱一个人,几乎内心,难以遮掩,自然而然以她为重,这是种本能,不费吹灰之力。”

黄振华一呆,叹了口气。

隔一会儿他说:“我想你知道一下她的近况。”

“好的,请说,我会转告太初。”

“她五年前又再婚了。”

我心想:有什么稀奇。她那样的女人。

“丈夫是罗德庆爵士,年龄比我略大,但与她很相配,生活也很美满。我们这一代很幸运,健康与外貌都比实际年龄为轻,见了你岳母,你恐怕不相信她能做你岳母。”

脸上多刷几层粉,充年轻也是有的。

“历年来她寄给小玫瑰的信件包裹不计其数,全数被退了回来,相信你也知道。”

几件漂亮衣裳就顶得过母爱?

黄振华笑:“你这小子,你在频频腹诽你岳母是不是?”

我脸红,什么都瞒不过这个八面玲珑的人。

他说:“回香港来结婚,你周家只有你一个儿子。咱们周黄两府大事庆祝一下,多么热闹。”

我说:“我岳父会觉得被冷落,他也就这么一个女儿。”

“好,”黄振华拍我的肩膀,“周棠华,你是个有性格有宗旨的男人,小玫瑰眼光比她母亲好。”

他仍然对我岳父有偏见。

这整件事我是局外人,我很清楚其中的矛盾。黄振华无论在才智学问方面,都是一流人物,我岳父是个迟钝的老实人,两人的资质相差数十光年,毫无交通。可怜的岳父,他一生最大的不幸,便是认识了他的妻子,如果他娶的是与他一般安份守己的平凡女子,他早已享尽天伦之乐。

“现在罗爵士请你们到他家去吃饭,去与不去,随便你们。”

我沉吟半晌,“我们去。”我一直认为太初没理由不见母亲。

“那么今晚八点有车子来接你们。”他说。

“我尽量说服太初。”我说。

太初很不高兴,她埋怨我在这种事上往往自作主张。

我陪笑道:“你舅舅还说我事事以你为重呢。”

“又一大堆人,又一大堆菜。”她轻轻说。

“那一大堆人都是你至亲骨肉,有我在,也有你喜欢的舅母。”

她拍拍胸口,“大舅母真是我的定心丸。”

说得一点也没错,黄太太非常认真,补了一个电话:与太初说了一阵话,叫她安心赴宴。

太初仍然不安。她说她心中根本没有母亲这个人,“母亲”对她来说,只是名义上的事儿而已。

但是好奇心炽热的太初,已有十多年没见过母亲,故此还是决定赴宴。

“——她嫁了别人。”太初感喟,“罗德庆是什么人呢?一个有钱的老男人吧,可供她挥霍的,而我父亲没有钞票。她还有什么资格做我母亲呢?”

我结好领带。“可幸你不必靠她生活。”

太初微笑,“可幸我在感情生活上也不必靠她,我有你,也有爸爸。”

“她是个寂寞的女人,”我承认黄振华的看法,“不被倚赖的人,真是寂寞的人。”

黄振华的车子把我们接到石澳。

太初诧异地问:“这也是香港?多么不同啊。”

黄太太说:“这里比法属利维拉还漂亮。”

太初说:“我从没去过欧洲。”

黄太太有一丝诧异,随即微笑,“欧洲其实早已被游俗了。”

我说:“将来我与太初去那里蜜月,太初,是不是?”

太初甜甜的朝我笑。

黄振华不悦说:“你母亲有所别墅在‘碧蓝海角’,而你居然没去过利维拉。”

太初即刻说:“她的,是她的,我管我。”

黄振华笑着咆哮,“你们这两个家伙,少在我面前对答如流。”

我俩握着手大笑,气氛顿时松弛下来。

罗宅是一所白色的平房,正是我心目中的房子。

大门内全是影树,红花落在青石板的小路上,黄色碎叶纷纷如细雨。

网球场、腰子型泳池。四只黑色格力狗向我们迎上来。

太初轻轻非议,“香港有一家人八口一张床,她做过些什么,配有如此排场?”

“嘘——”我说。

黄太太侧侧头,向我微笑,她永远洞悉一切。

黄振华与主人寒暄。

罗爵士穿一套深色灯芯绒西装,头发全白,双目炯炯有神,额角长着寿斑,约有六十出头了。雍容华贵,姿态比黄振华高出数段,他含蓄得恰到好处,非常客气,但并不与任何人过份接近。

太初很直率的问:“我‘母亲’呢?”

罗爵士对太初自然是另眼相看的,温柔的答:“亲爱的,你母亲因要见你,非常紧张,不知道该穿什么衣服,她立即就出来。”

太初轻轻冷笑一声。

我们坐在美奂美伦的客厅中,喝上好的中国茶。

门铃一响,另外有客人来了。

黄太太为我们介绍,“你们其实已经见过,这位是溥家敏。”

溥家敏英俊得不知像哪个电影明星,风度翩翩,他皱着眉头,带着心事似走过来,目光似上次般逗留在太初身上便滞留不动。

太初不自在,别转了脸。

黄家上下的亲友一个个都像童话故事里的人,我叹口气,上帝待他们未免太厚,既有财又有貌,更有内容,难怪我岳父成了外来的异客,受到排挤。

而太初,太初绝对是黄家的一份子,虽然她从来没去过欧洲,虽然十多年来跟着一个寒酸的父亲生活,但她的气质不变,脸上一股倨傲纯洁的颜色,使她身处这种场合而毫无怯容。

“玫瑰呢?”黄太太问:“还没出来?”

黄振华说:“家敏,过来喝杯威士忌。”

黄太太又问:“快开饭了吧?这个厨师听说是新请的,手艺如何呢?”

溥家敏心事重重,不出声,喝着闷酒。

大家很快归于沉默。

罗爵士跟太初说:“我知道你与你母亲之间有点误会,可否容她解释?”

我们身后传来一声咳嗽,“叫各位久等了,对不起。”

我第一个转过身子去,看见一个女子站在走廊尽头娉婷地急步走过来,环珮玎珰地有点匆忙。

我呆住了。

她并没有什么仪态,也没有怎么打扮,神情还很紧张,握着双手。

这女子年纪也断不轻了,穿很普通样式的一件黑衣服,唯一特色是一条配玉的腰带。

但她的美貌是不能形容的!她的脸简直发出柔和晶莹的光辉,一双眼睛如黑玉般深奥,身材纤弱苗条,整个人如从工笔仕女图中踏出来,她便是太初的母亲?

我本来并不相信天下有美女这回事。太初的漂亮只令我觉得和煦舒适,但这位女子的美是令人惊心动魄,不能自已的,我忽然有种恐惧,说不出话来。

可是她比我们还紧张,她并没有如小说中与女儿失散的妇女般扑过来拥抱痛哭,她只是结结巴巴的问:“是太初吗?是棠华吗?”如一个稚龄少女般羞怯,声音中却一丝做作都没有,最自然纯真不过。

我看得出太初在过去十五年内建立起来的敌意在那一刹那完全融解了。

“是母亲吧”。太初温和的说。

“是,是。”她母亲略为镇定。

罗爵士过来说:“大家坐下慢慢谈谈。”

太初始终没有过去拥抱她的母亲。

她称母亲为“罗太太”。诚然,她不折不扣是罗太太,但自红楼梦贾宝玉之后,鲜有人称自己母亲为“太太”的,太初如此别出心裁,倒出乎我意料之外。

我活了这么大还第一次遭遇如此戏剧化的场合,不知如何,居然应付自如,想必是因为太初的缘故,而我同时也第一次发觉,太初有泰山崩于前而不动于色的本事。

我竟小觑了这小妞。

饭后我们喝茶闲谈。

罗太太说:“你们说太初很像我……”

太初忙说:“我哪敢像太太!”好家伙,由“罗太太”简称变“太太”了,“一半也及不上。”

黄振华说:“我看是母亲不及女儿一半才真,你们看看,太初多么冷静智慧?才二十岁呢,你母亲一辈子都像一团云。”

“太太”也不分辩,好性子地笑。

我简直不相信我的眼睛,她是我岳母?她看上去直情不过如太初的大姊姊,她示意我走近长窗一角说话。

她轻轻跟我说:“你与太初明年就打算结婚了吧?”“是的。”

“我并不赞成女孩子早婚,”她极其温柔,“因为我本人早婚失败,有个戒心。但我相信你们会幸福,棠华,因为你是一个出色的男孩子,我不会相人,但我大哥振华对你击节称赞,他错不了。”她的语气是那么柔弱倚赖,我马上发觉了。

女人的温柔艺术在今时今日早已失传,略为迁就,咱们做男人已应感激上帝,时代女性冲锋陷阵的本事绝对比我们高超,她们与我们一般地硬绷绷,真刀真枪地上阵拚个你死我活,事实也不允我们这一代从来得不到这种享受,而在罗太太身上,我才明白一个女人,具有女人的韵味是多么可爱动人。

她忽然悲哀起来,“可是我有什么资格做太初的母亲呢?我有什么资格开口说话呢?我不配呢。”

我岳父把她形容成一个俗艳的,虚荣的、泼辣的女人,真是不实不尽。他与她是两个世界里的人,她应该得到目前的男人,一个全心全意、有能力有资格照顾她的男人。

我又不敢说岳父错,这整件事是一个悲剧。

“你会好好照顾太初吧?”她问。

“我会。”我略为犹疑,“但是我们不能长期留在香港。”

“我可不敢要求你们陪我,”她很忧郁,“但大哥说你最好留在香港。”

我点点头,我明白,以我的专业,跟着长袖善舞的黄振华,凭罗爵士的关系,若干年后,不难成为第二个黄振华。

我转头,发觉溥家敏正与太初在谈天,太初脸色慎重,因此可知谈话必有内容。

我忍不住问:“那个英俊的男人是谁?”

她答:“呵,那是溥家敏,我们家的老朋友,将来,我告诉你。”

黄太太走过来,问道:“很紧张吧,岳母见女婿。”她笑了。

“真不相信,儿女已可以结婚了。”罗太太感喟地答。

“你这一生人,玫瑰,传奇过传奇,应该有人写篇小说,叫做玫瑰的传奇吧。”黄太太笑道。

“我还算玫瑰呢,”她说:“老太婆还顶着个这样的名字,死不要脸,太初才是玫瑰。”

但她仍然这么美丽,精致尖削的下巴一点不肯变形,眼角的细纹不外是种风情,四十岁的人了,她是夏天那朵最后的深色的玫瑰,眼看要凋零了,花瓣中开出深黄的花蕊,她眼角多一颗闪动的眼泪痣。

那天回家,我不能成寐。

我与太初整夜坐在露台谈论她的母亲。

“她是那么美丽,”太初太息说:“美得超乎我想像,而且她已经四十岁了,你能否想像她二十岁或三十岁的样子?”

“我自然知道。”我说:“颠倒众生。”

“说得很对,”她说:“她那种恐怖的美丽,真是……一个人怎么会美到这种地步?本来我也以为舅母长得好,但比起她,简直不是那回事。呵,太超乎我想像力了,我整个人晕眩。”

“最令人吃不消的是她并不自觉她的美丽,呜呼,于是她的美又添增三成,你有没有发觉她走路都没有信心,彷徨无依,常被地毯角绊着?”

“有。”太初低下头来。

“你眼角原本那颗痣,跟你母亲的痣长得一模一样吧?”我问。

“我现在明白了,父亲让我到医院去把痣除掉,是不想看到我太像母亲。”太初摸摸眼角。

“你那可怜的父亲。”我说。

“今后叫我怎么安慰他呢,我再也不能帮着他憎恨罗太太。”

“那个叫溥家敏的人,他跟你说什么?”

“他说我长得像罗太太。”

“不止这么多吧。”

“他告诉我,罗太太抛下我不理的原因。”

“他是外人,他怎么知道?”

“因为罗太太为他的哥哥而放弃我。”

“他哥哥是谁?”

“去世了。”

“我没听懂。”

“很简单的故事:两夫妻闹婚变,因孩子的抚养权而僵持着,女方与一个患癌症的律师发生了感情,为了那剩余的三个月时光,她放弃女儿离婚去跟那个垂死的人。”

“那女方是罗太太?”我震惊问:“男方是溥家敏的哥哥?”

“以前的罗太太。”太初点点头。

“呵,这么荡气回肠?”我说:“现在还有这种故事?”

“是。父亲一直没告诉我。”太初说:“溥家敏告诉我,后来父亲居于报复,说什么都不肯让罗太太见我,本可告到法庭,但罗太太又怕孩子受刺激。这些话,原本我都不会相信,但不知为什么,一见了罗太太,我全无保留的相信了。”

“你可生你父亲的气?”

“不会不会,我原谅他,得到过又失去罗太太那样的女人,一辈子也就完了。”

一个人的一辈子,其实是多么脆弱短暂。

我问:“溥家敏还跟你说什么?”

“他说他有六个孩子。”太初微笑,“四男两女。”

“我的天!”我也笑,“这么多孩子。”

“是呀,现在都不流行生那么多了,他说其中一对女儿是双胞胎,失去预算,可见原本他打算生五个,那也实在是大家庭,但他说他们两夫妻原本打算生九个呢,医生劝阻,这才停止,溥先生说,他大哥生前的愿望是希望多子侄。”

我哑然,过一阵子说:“那溥先生的兄长,想必是位超然的人物了。”

“溥先生说他大哥真是十全十美的一个人哪。”

我不悦,“你相信罗太太也就罢了,怎么连陌生人也相信起来?”

太初讪讪的,“我没有想到罗太太有那么多的男朋友。”

“你要学她吗?”

“我几时有那么说过?”太初瞪起眼睛。

我立刻投降。

“鸟儿都出来了,”她说:“天亮了。”

“闹市中什么鸟?那是隔壁养的两只八哥。”我说。

“棠哥哥,我还是觉得圣荷西好,那边的生活,多么安逸平静,这边这样复杂,我应付不了。”

“是,我也喜欢平实的生活,我们很快就回去。”

“男儿志在四方,你不是不知道,回圣荷西找工作,一生也不过比我父亲略好一点,你会满足?要不就干脆现时开始在香港打天下,三五载之后烦腻了,回圣荷西休息。”

我有一丝丝惧意,太初把我心底的意思完全看出来。

“棠哥哥,我是很了解你的,你是一个有野心的人,不比父亲,倘若你要留下来,不必为我浪费时间,我回去继续读书,陪着爸过日子。”

我说:“我不要听这种话,我不要听。”

太初笑。

“我陪你回去再说吧。”

“随便你吧,我要睡了,跟妈妈说,我今天不去市场。”这个太初,她叫我妈为“妈妈”,自己的妈妈是“罗太太”,我真正服贴了。

妈妈安排早餐出来,只我一人吃。

我告诉她太初在床上。她老人家深深疼爱太初,并不会见怪。

但是太初坚决要回美国。

她予我自由,但如果我生命中少了她,那种自由,是什么样的自由呢?

可怕。

之后黄家约我们一连串宴会,都被太初推掉了。她依然故我,做着她的方太初——一个来港度假的女学生。她对于升官发财这一些事,丝毫不感兴趣,真是正牌艺术家。

太初对她舅母是青眼有加的,她肯跟舅母去吃茶。

黄太太并不是黄振华的说客。

她只是简洁的说:“香港的人,不论男女,都想往上爬,难得你们两人出污泥而不染。”

我喝一口茶,笑说:“往上爬?爬到什么地方去?人们并不见得那么上进,他们的向上不外是弄钱,舅母,原谅我的口气。”

黄太太说:“你说得很对。”

太初说:“我要钱来无用,我什么都有。”她看我一眼,“不知他对荣华富贵的看法如何。”

我笑,“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我的看法与你一样。”

太初白我一眼:“真无耻,舅母别信他这八个字,这是他惯技,一点诚意也无,说了等于白说。”

我恐吓她,“你少在舅母面前诋毁我,回家家法伺候你。”

“舅母你听听这是什么话。”

黄太太叹口气,“这是打情骂俏话。”

太初的面孔忽然就红了。

她舅母微笑说道:“你们俩,很好呀,真是一对,我很替你们高兴。”

太初说:“跟这种人白头偕老,未必得了什么好处去。”她瞟我,“不过没他呢,日子又闷,不知怎么过。”

“彼此彼此。”

“你们结婚时要回来。”舅母说。

“知道。”

“几时结婚?”

“明年,”我说:“我打算这时回去找工作,半年后略有积蓄,便可以结婚,起码要找一间公寓,买套西装,跑一次欧洲。”我向太初挤挤眼。

黄太太微微点着头。

“我穷,”我耸耸肩,“太初是有得苦了,将来生了孩子,她得趁喂奶粉的空档画画。”

太初说:“你再说这种话,我就逼你回香港来赚钱兼立万儿。”

“怕怕,”我立刻举手投降,“千万不要呀。”

我与太初最爱混日子过。

“你们决定回去了?”她舅母问。

太初说:“是,棠哥哥也赞成。”

黄太太笑道:“你舅舅恐怕会失望呢。”

黄振华诚然失望了。他发了许多牢骚,说我在浪费时间——年轻的时候不为事业打好基础,老了就后悔。

“你以为你是专业人士又如何?”他说:“什么人都分九等。到美国去做工,十年也积蓄不到一只手表。”他叹气。

黄太太碰碰他的手肘,“人各有志,振华。”

我不作声,黄振华说得自然有理,我不是不知道,这是我十载难逢的机会,我只是舍不得太初。

“当年溥家敏何尝不以为可以往加拿大隐姓埋名的过活?三年之后,闷出鸟来,还不是搬回香港住了,我告诉你,香港这地方,住住是要上瘾的,自然有它的好处,否则这么多人挤在这里干吗?”

“去去就回来。”黄太太说。

黄振华说:“棠华,我不会亏待你,你说服太初回来,我给你准备一张合同,起薪三十万一年,借钱给你买房子成家。”他拍拍我的肩膊。

我们还是登上了飞机。旅程上我很沉默,我在思考黄振华给我的条件。

如果不是为了太初,他可不会待我这么好——刚毕业,什么功夫都没有把握,人才不见得出众,说话也不怎么玲珑,值三十万?

太初说:“你有心事。”

我不否认。

她轻轻说:“我知道你在想什么。”

我紧紧握住她的手。

“我们不要靠别人,”她说:“我们靠自己,没有必要去沾别人的光。”

“是。”我说。

方老先生在机场等我们,他特地剃了头,换上亲衬衫,那件衬衫刚刚拆开穿上,还有折痕,也不先熨一熨平,看上去难为情相,但他已经尽了他的力了。

太初对他父亲的爱是无限量的,她上前去拥抱他。

方老憨憨的笑,“你们回来了。”

我也与他拥抱。

他端详太初,“你更漂亮了,怎么,见到你母亲了吧?”

太初愕然,看着我。

“是的。”我代答:“见到了。”

方老说:“我早知他们有法子,真神通广大,”他问太初,“你觉得她如何?”

“很漂亮。”太初说:“爸爸,我们到什么地方吃顿晚饭?”她不愿多说。

我明白她的心情。

方老先生沉默下来,他的背弯着,头发斑白,神情又萎靡了,我同情地搀扶着他。

我们吃了一顿颇为丰富的晚餐,然后太初说疲倦,要回宿舍,我送了她回去,再送方老先生,他邀我进他的公寓小坐,我觉得疲倦,但还是应允了。

他取出酒,斟了一杯自饮。我知道他想与我说几句话。

方老问我:“太初的母亲,她好吧?”

我说:“很好,”这可怜的男人。

“她仍然是那么美?”他嗫嚅的问。

“是。”我说。

“玫瑰……”他陷入沉思中,嘴角挂一个微笑,想是记起从前甜蜜的往事,一片惘然的神色,思想飞到老远。这个可怜的男人。

“爸,”我按住他的手,“别想太多。”

他跟我说:“棠华,我实在不应恨她,她给了我一生中最好的日子。”

“是,爸,我明白你指什么。”我有说不出的难过。

“她凭什么跟我一辈子?你说,她有什么理由跟我一辈子?她与我共度的十年,每天我只需穿上衣服上班,一切不必操心,衬衫裤子给我熨得笔挺,连口袋中的杂物都替我腾出来放在替换的干净衣服内。钱不够用,她以私蓄搭够,屋子一尘不染,饭菜煮得香喷喷,小玫瑰她亲手带大,我没有福气,棠华,是我没有福气。”

我轻轻拍着他的肩膀。

“那九年零三个半月,我过的是帝王都比不上的适意生活,只有那三千个日子我是真正活着的。现在我想通了,黄振华说得对,我还想怎么样?许多人连一日也未曾活过,”他干笑数声,“我是个平庸的人,廿年来我尽心尽力的工作,但我并没有获得更好的机会升职,人们不喜欢我,他们嫌弃我,以前我有玫瑰,我不怕,失去了玫瑰,我便失去了一切。”

“爸,你还有太初,你还有我。”

“是呵。”他脸上泛起一阵红光,“是,我还有你们。”

“爸,你休息吧。”我很疲倦,“你也该睡了。”

“好,好。”他还不肯放开我。

我知道为什么大家都不喜欢方老先生。他从来不顾及别人的需要,从来不替别人着想,妻子跟着他的时候,他也没有什么图报的打算,浑浑噩噩地享福,而妻子离开他之后,他也不做什么,糊里糊涂的过了。就像今夜,我已经坐了十多小时飞机,累得不亦乐乎,他却没想到这一点,巴不得我陪他谈个通宵。

人倦了脾气就急躁,我匆匆向他告别,驾车回家。

洗了澡倒在床上,马上呼呼入睡。

清晨我听得电话铃响了又响,却没有力气去取过话筒。

电话铃声终于停了。

我翻一个身继续睡。

过没一会儿,门铃大作,夹着大力急促的敲门。

我无法不起床去开门。门外站着惊惶的太初,一额一头的汗,她拉着我尖声问:“你为什么不听电话?爸爸在医院里!”

我顿时吓醒了。“医院?”我忙抓起牛仔裤套上,“怎么会?我昨夜与他分手时还好端端的。”

“他心脏病发作,倒在地上,房东发觉,把他送进医院,我已去看过他,医生把他当作急症处理,不准探访,棠哥哥——棠哥哥——”她大哭起来。

我一语不发,与她赶到医院去。

这是太初最需要我的时刻。

她父亲于当天下午心脏病逝世,享年四十九岁。

大初哭得双眼红肿,伤心欲绝。

我把消息报告香港那边。黄家电报电话络绎不绝的来到催我携太初回港。

但是太初悲伤得根本连说都不会说,天天抱着她父亲的遗物伤神。

对于黄家的势利,我亦十分反感,现在太初返港已成定局,何必逼人急在一时间动身?她爸的尸骨未寒。

太初整个人消瘦下来,晚上睡得坏,白天吃得少。

她内疚在她父亲有生之年没有抽更多的时间出来陪他。

四十九岁。无论如何,谁都得承认这人是英年而逝,但方老先生活着的时候不论外表与内心,都已像一个五十九岁的老人。

他早就死了。

在他妻子离开他的那一日,他就死了。

黄家派来的第一个说客是溥家敏。

溥家敏与黄家有莫大的渊缘,这我知道。

我对溥没有反感,他温文有礼,英俊风流,而且他的态度好。

来到我们这里,他说明来意,便坐在客厅中出任说客。显然他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只不过忠人之托,只好跑了来坐着。

他跟我说:“罗太太叫我来的……她叫太初别太难过。”

太初问:“她自己为什么不来?”

“她……不方便来。”

“我知道,”太初含泪说:“她看不起他,她看不起他!可是他已经死了呀。”

“不不不,”溥家敏分辩,“没有这样的事,太初,她并不是这样的人,你们误会了,她要来,又怕你们不欢迎,她天天等你们的消息,你们又没有唤她一声。”

溥家敏说:“罗太太的脾气是这样,过去的事便过去了,并不是薄情寡义,对方协文,对溥家明,她都是一贯的态度,你不能误解她,太初,尤其是你不能。”

我叹口气。

这溥家敏一表人材,说起话来有时却夹缠不清,像个恋爱中的女郎。

太初打发他,“你请回吧,我可以动身时自然会动身。”

他凝视太初,“我在这里陪你。”声音很轻。我不由得生气了,“这里有我。”

“多个人也好,葬礼还没举行,多个人帮手也好。”他说。

太初犹豫了,她终于点点头。

我感觉到溥家敏对太初有特殊的感情,也许是为了她母亲的缘故,爱屋及乌。但是,他太目中无我,可恶。

“我住在喜来顿酒店。”他说:“你们可以随时找我。”

我说:“反正你每天早上九点总会来这里报到。”

溥家敏没有理会我语气中的讽刺,他温柔地对太初说:“我明白你的心情,当我大哥去世的时候,我也只有一种感觉:我巴不得跟了他去。”

太初听到这话,如遇到知己,抬头看着他。

他嘲弄地说下去,“能够跟去倒也好,这就少了数十年的烦恼。”

我愕然,像他那样的人也有烦恼,世上百分之九十的人都该买条绳子来自我了断。

“但我还是活下来了。”溥家敏说。

溥家敏说:“活得健康,活得高兴,也就是报答了你父亲的养育之恩,你想想看,如果他知道你这么伤心、消极、精神不振,他会怎么样?”

他真会说话,那张嘴,树上的鸟儿都骗得下来。

果然,太初精神一振,全神贯注地聆听。

“我会每天来看你,”他说:“你要当心身体。”

“是是是。”太初感激说。

他拍拍她的手。

我有种不祥的预感。

我问溥家敏:“溥太太没有来嘛?”

他微笑,“她要照顾孩子。”

太初问:“溥先生有几个孩子?”

有心思管闲事了,由此可知心情是好点了,这溥家敏几句浮滑的场面话生了奇效。

他答:“目前六个孩子,四男两女。”

太初睁大眼睛,“这么多!”

“多吗?并不多,咱们上一代都有五六个孩子,孩子们有生存的权利,不必担心他们的将来,如今的父母为了自己自由,逃避责任,只肯生一两个……”

“人口太挤了。”太初说。

我没有插嘴,因我觉得给太初一个轻松的谈话机会,也是好的。

“当然,我只是说:有资格生养的父母,可以多多生养,”他欠欠身,“我不是指每个人,世上总能为聪明人腾出空间。”太狂妄了。

太初问:“溥先生认为自己是聪明人吗?”问得好。

溥家敏微笑,“我为聪明误一生。”

太初困惑了。

我咳嗽一声,“喝杯咖啡好吗?”

太初没答,他先答:“我要一杯黑咖啡。”

岂有此理,他当我是侍役?是后生?

太初说:“我来做。”我与她挤到小厨房去做蒸馏咖啡。

太初教训我:“你怎么对他不客气?”

“他是老几?我干吗要对他客气?”

“话不是这么说。”

我冷笑一声,“我现在才知道岳父的心情,但我比他坚强,我会斗争到底。”

“你这说的是什么话?神经病!”太初白我一眼。

溥家敏探头进来,“我能帮忙吗?”

“这儿没你的事!”我忽然露出不满。

他一怔,太初白我一眼。她端出咖啡。

“改天我想替小玫瑰拍一点照片,”溥家敏说:“罗太太老想要小玫瑰的照片。我第一次见你,你才那么半丁点儿大。”他看着太初,“可是那天我在饭店外碰见你,真是弄糊涂了,我还以为你是罗太太,可是罗太太有什么理由这么年轻?”他声音确实有点迷茫。

太初问:“真那么像?”

“如果你眼角下多颗痣,更像。”

太初摸一摸眼角的小瘢痕。

他们约定了星期六去拍照。

我知道我应当跟着去看他们照相,但格于一种骄傲,我没有那么做。男女之间最重要是一个“信”字,如果我不相信太初,咱们这一段就不乐观,只有千年做贼的,哪有千年防贼的。

话虽然说得如此漂亮,心中却不是滋味,这个温文儒雅的中年男人令我倒翻了五味架,真是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光他一个人已经够麻烦了,没到一星期,太初她舅母也到了。

黄太太为人再可爱,我也没好气。

我说:“太初,早知你娘家人多兼烦气,咱们两个人的事又作别论。”

说了出口又害怕她会随口应我一句:现在作别论也还来得及,于是心惊肉跳地看着她。

太初自然知道我心中想什么,她岂有不知道之理,这个聪明玲珑的女孩子!她既好气的又好笑地睨着我,却又放我一马,不作答,呵可爱的太初。

葬礼举行的那天,太初的舅母穿了套黑衣服,手里捧一大束花,仪态端庄肃穆,溥家敏站她身边,太初开头抱怨她母亲没有出现,后来看见棺木就饮泣不止。

牧师以呆板和煦的职业语调读诗篇第二十三篇:“耶和华是我的牧者,我心不致缺乏……。”

溥家敏掏出手绢要递给太初,我故意趋前一步,挤开他,把手搭在太初肩上。

“……我虽经过死荫的幽谷,也不致害怕,你的杖你的竿,都领导我……”

礼成后我们撒上泥土与花,太初伏在我肩膀上哭。

黄太太什么都不说,陪着我们回家。

晚上太初先睡,溥家敏回酒店,就剩我与黄太太,我做了咖啡与她一起对饮。

她说:“你不必担心溥家敏。”

我脸马上就红了,这个明察秋毫的太太。

她说下去,“家敏神情是有点恍惚,他有点糊涂,”黄太太的声调很感慨,“他跟我说:

以为小玫瑰就是玫瑰。”

“太初才不像她母亲。”我抗议。

“你不喜欢罗太太?”黄太太说。

我不出声。我倒不是不喜欢罗太太,那么美丽的女人……

“你是嫌罗太太命中的男人太多?”

我面孔又红了。

“你这孩子,好一块古老石山。”黄太太叹息。

我轻轻说:“正经人从一而终。”

“你瞧我可是一个正经人?”黄太太问。

“自然。”我由衷地说。

她微笑:“我也结过两次婚。”

“我不相信!”我下巴跌了出来。

“我还拿这种事来唬你不成?”她说:“棠华,事情不临到你自己头上,你不明白,因此就不谅解,你与太初都太年轻,只知道黑是黑,白是白,却不知道这两种颜色当中,还夹着许许多多深深浅浅的灰色,你们太武断了。”

“无论如何,黄太太你最好对溥家敏说一声,叫他别枉费心机,罗太太与她女儿是两个人。”

黄太太点点头,“诚然,太初是一个精明的女孩子,她不见得肯为感情付出偌大的代价,感谢上帝。”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太初很爱我。”

“自然。”

“我不明白你刚才那句话,爱情是免费的,根本不需要代价,爱情是愉快的——凭什么人们认为要生要死的才是爱情?晚上睡不着也已经够受罪了。”

黄太太微笑,“这又是一个新的理论。”

“当时机成熟的时候,太初自然会跟我回香港。”

“太初已答应回香港。”

“谁说的?”我跳起来。

“家敏说的。”

我心中如被利刀刺了一下,“他说的,他是怎么知道的?”明知故问。

“自然是太初答应他的。”

“几时的事?”我双手发冷,胃部绞痛,额角发汗,所有的血一下子涌到头上。

“大概是这一两天吧。”

“可是……”我的声音有点呜咽,“可是她从来没向我提过,可是……”

“棠华,你们男人都有这个毛病,她有什么事,她自己会得决定,迟些告诉你,你也不必气成这样。”

我不是气,我只是彷徨,以往太初有什么事都与我商量,芝麻绿豆到剪一吋头发,都要问过我,现在连这等大事她也当我没到,由此可知我在她心目中的地位已经降到什么程度了。

我自问一向信心十足,是个情绪稳定的人,现在也不得不承认乱了步骤。

我吸进一口新鲜空气,尽量镇静。

他们要我乱,我就偏偏不乱,我不要步方老先生的后尘,我才不。

我知道黄太太可以觉察到我这种倔强。

“刚才是你说的,棠华,恋爱要愉快,不是打仗,应是娱乐。”

我苦笑,“但是我有点发觉真相了,不管它是什么,决不是轻松事儿。”

黄太太拍打我背部,用力颇大,一下一下的安慰传过来。黄太太是那种使人忍不住要拥抱她的女人。

第二天,我见到太初时间间问她什么时候回香港,肚子里的气相等于五百吨黄色炸药,脸上还得作一派不在乎状。

苦过“弟弟”。

现在如有什么人来访问我,问及我有关恋爱,我就答以一个“苦”字。

太初沉吟着说:“本来我挂着父亲在这里一个人寂寞,现在他已经不在了,我何必留在这里……”

我提醒她:“你还没有毕业。”

“舅舅说可以转到香港的大学。”

“第九流。”

“咦,棠哥哥,你不是挺喜欢香港?”

“我现在改变了主意了。”

“我也是为了你才答应舅母的,我想你父母在香港,我又与他们处得来,而且舅舅说得对,男人做事业要把握机缘,做建筑这一行,最好发展地之一便是香港,舅舅说现在还有得做,你又蠢蠢欲动,我想到一举数得,便答应下来。”

我的气消了一半,“是吗?是为我吗?”

“你怎么了你?”她说。

大势已去,我帮着太初收拾行李,替她打包寄回香港,她很舍得,大部份东西送的送,丢的丢,对她来说,唯一宝贵的便是她自己的作品,那一大批画。

我却忽然婆婆妈妈起来,连当年咱们在佛罗列达沙滩拣的一大盒贝壳都要带在身边——如果太初变了心,那么保留这些也是好的——我深深为自己悲哀起来。

我快变成个拣破烂的了,在杂物堆中徘徊,回忆。

一到香港,人生旅程便发展到新的阶段,大家都不再是从前那个人,转变是好是歹,谁也不晓得。人类对未知数的恐惧最大,转变也是一种未知,对太初来说,这项未知不会太坏。

黄家上下会来不及地照顾她呵护她,以便弥补过去十余年来的不足。而对我——

而对我来说,他们对太初的爱会分薄太初对我的注意力,但事情要是真是这么坏,我又可以名正言顺的不回去,事实上父母也想我同他们团聚,而且我学会了本事不去施展身手捞番一笔,也太对不起合家上下。

于是我们离开了圣荷西。

太初将住在她自己的小公寓内,她执意不肯搬进罗宅,黄家的人对她千依百顺,便在山上的新建筑内挑一层小公寓,替她装修。太初一回香港便做了业主。

那层房子是溥家敏负责设计的,他是个中好手,白色与米色的装修正是太初喜爱的,甚至连书桌上的笔架都准备好了,楼下两个车位内泊着一辆小房车与一辆小跑车。

衣柜一打开,里面挂着密密麻麻的四季衣裳,雕花的瓷囊挂在衣架侧,内盛干花瓣,传出种草药的清香。

有钱的确好办事,但黄家为太初下的心思,又不止花钱那么简单,这一切一切加在一起,都表露了他们对太初的爱。

我浩叹,如今我势孤力单,要应付黄家谈何容易,当年罗太太一回到香港,不也就住了下来?

太初那幢“小公寓”也还比我父母住的地方要大,三间房间打通成曲尺型的宽大睡房,一架檀香木的古董屏风内隔开了小型书房。

太初见了这阵仗便连声道谢,显然她是被感动了,我也很感动,他们对太初,确确实实是下了功夫的。

我没有进黄振华的写字楼办公。我打算考公务局的职位。

黄振华着意劝我,一番话把我说得俯首无言。

他说:“我知道,你要表示你的事业与妻子的娘家无关,诚然,气节是重要的,男子汉大丈夫不得不避这种忌讳,但是棠华,请你记住,香港是一个走在时代尖端的商业社会,你若是不值三十万年薪,任凭你是我黄振华老子,我也不会付你这个数字,我只认得才华,不认得人,你别以为三十万折了美金,即使扣了税还是笔大数目,足够你在小镇舒适地生活,告诉你,在香港,这笔薪水约莫刚刚够你一个人略为宽裕的开销,养妻活儿还谈不上,你当然希望家人过得舒服,这里的生活程度就有那么高,不信你去问问溥家敏一家八口连两个女佣人的开销是什么价钱,我们生活在一个真实的世界里,不得不顾及这些事。你放心替我做事,我要是单为亲戚颜面便拉了你进公司,我做不到今天的事业。”

我有什么理由不相信他?他骗我有什么好处?于是我顺理成章地进了黄氏建筑公司。

太初的生活因顺利而感慨良多。

她跟我说:“原来不劳而获是这么快乐的一件事,舅母连钟点女佣都替我用好了,每星期来三次,我要什么就有什么,茶来伸手,饭来开口,而且他们又不来烦我,连太太都没有叫我去陪她或是什么的。呜,我想这种日子过久了简直大告不妙,人会变懒精的,”她笑,“舅母连香皂都买好了搁在那里,都是狄奥的,我忽儿变成了千金小姐了。”

“回来一个月都没跑步,昨天下楼运动,才跑半个圈,肺都险点儿炸了,唉,这便是好食懒做的结果。”太初说道。

但是这个好环境使太初有大量的机会施展她的才华,她几乎天天作画,作品改了作风,从写实转为抽象。她喜欢在露台上光线充足的地方画,日日都练习好几个小时。

在这两个月中,我内心极其矛盾,一方面庆幸她终于找到了温暖的巢窝,另一方面又担心这种转变会把我们之间的距离越拉越远。

我看到的只是前车之辙,岳父临终的郁郁寡欢,他提到玫瑰的时候,那种苍白茫然的微笑,惆怅旧欢如梦的无奈。

而玫瑰住在白色的平房里,一身锦衣,仍然迷醉着每一个见过她的人。

呵生活的悲怆才是最大的痛楚,没有任何开脱借口的痛苦,感情受创伤的不幸人,谁不情愿爆发一场战争,有个扔炸弹的机会,杀与被杀,都落得痛痛快快,好过历久受折磨。

我当然没有到那个地步,可是有时候也在床上辗转反侧,为我与太初的前途担心。

他们正在筹备太初的画展,忙着在大会堂租场子,找广告公司设计场刊,几乎连花牌都要订下了。

我觉得份外的寂寞。

太初的社交圈子越来越广阔,一大班无聊的俊男钉在她身后,什么牙医生、大律师、建筑师,闹哄哄的金童玉女,每周末去滑水跳舞。

我若不跟着去呢,更加幼稚地造成与她之间的裂痕,跟着去呢,闷得要死,劝太初也不要去呢,又没这个勇气。

凭什么我剥夺太初自由的乐趣?我又不是那种乡下女人,嫁了得体的丈夫,却因她本人出不了大场面,来不及的禁止丈夫往上爬,把他的水准扯低来迁就她的无能。

不不,我还有这份自信与骄傲,我不会把太初拘禁在我自己的环境里,是以我痛苦了。

母亲劝我,“她已经是你的人了,不如早日结婚。”

我烦恼的说:“结婚有什么用?那些男人,又不是不知道她有未婚夫,一点都不忌讳,还不是如蜜蜂见了花似的围住她,香港这个无法无天的地方,人人都不择手段,他妈的!还不是看中了太初的母亲是罗德庆爵士夫人,她舅舅是黄振华绅士,不要脸。”

母亲说:“你想他们还懂得‘君子不夺人之所好’?结了婚到底好些。”

“妈妈,男子汉大丈夫,要以婚书来约束爱人的心……太悲哀了,现代的女人都不肯这么低威呢。”

“你若爱她,就不必争这口气,”母亲:“我与你一起上门求婚去。”

“向谁求婚?”

“罗太太她母亲呀。”

妈妈把家中烂铜烂铁都拣了出来,研究如何重镶过,变成套首饰送给太初做新娘时穿戴。

我忽然暴躁起来,“妈妈,谢谢你,别烦了,再搞也搞不过人家,人家钻石翡翠一箩筐一箩筐的呢!”

妈妈听了这话气得眼睛红了,“我管人家如何?子勿责娘亲,狗不嫌家贫!”

我立刻懊悔,“妈妈,原谅我,妈——”

“你糊涂了你!咱们几时要跟人家比?太初喜欢的是你的人,咱们也不过略尽心意而已,你却这样的来损你母亲!”

她老人家气得走进卧室,半日不跟我说话。

我倒在沙发上。

沉吟半晌,我反覆地思想,唉,命中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做人要豁达一点。

我与母亲上罗家谈论婚事,得到上宾的待遇,罗太太亲自做了点心招待我们。

母亲见了罗太太,一怔,坦白开朗的说:“罗太太,真不相信咱们是亲家,你看上去像是太初的大姐姐。”

罗太太整个脸都涨红,嗫嚅的说:“我也没知道为老不尊是个什么意思。”

母亲连忙笑道:“罗太太,我岂敢是那个意思!”

平时并不见得精明的母亲,比起罗太太,也显得能说会道,由此可见罗太太的怯弱。据黄振华说:她只有在感情的道路上百折不挠,其余世事一窍不通,是个大糊涂。

当日她穿一件白色凯斯咪丝毛衣,一条墨绿丝绒长裤,戴一套翡翠首饰,皮肤是象牙白的,四十岁的女人还有这许多美丽……我呆视她。

母亲说:“罗太太,我这次来拜访你,是想谈谈咱们孩子的婚事。”

“啊,他们几时结婚?”罗太太问。

母亲忍不住又笑,连她都呵护地说:“罗太太,就是这件事想请示你呀。”

“我?”罗太太一怔,“本来我是不赞成太初这么早结婚的,但棠华是这么好的孩子……你们拿主意好了。”

“当然要太初本人同意……太初自然是千情万愿……我是个不负责任的母亲,我能说什么呢?”她低下头。

我激动的说:“罗太太,你口口声声说自己不负责任,可是比起那些似是而非,满以为把孩子带大便是立了汗马功劳,于是诸多需索的那种母亲是胜过多多了。”

罗太太仍没有抬起头来,“当初我为了自己的快乐,而没有顾及太初的幸福……我并非后悔,但对太初我有太深的内疚。”

母亲没听懂,五十岁的母亲根本不知道在感情中翻觔斗的痛苦。

她说:“罗太太,那么我们与太初商量婚期就是了。”

罗太太说:“有了日子,记得告诉我。”

“那自然。”母亲爽快的说:“罗太太,岂有不告诉你之理。”

罗太太轻轻与我说:“棠华,你不放心太初?”

我脸红。

罗太太又轻轻说:“有缘份的人,总能在一起,棠华,你别太担心。”听了这样体己的话,我忽然哽咽起来。

我说:“以前我与太初天天见面,送她上学放学,现在简直如陌路人一般,轮队等她的时间,有时到她公寓坐着,也不得安宁,几百个电话打了来找她,我很彷徨……”

罗太太默默的,在想安慰话儿叫我放心。

母亲知趣地坐在一角翻阅杂志。

“此刻工作又忙,我不能分心——”有时候难受得像要炸开来,巴不得娶个平凡的普通的女孩子,结了婚算数,日子久了,生下孩子,多多少少有点感情,生活得宁静不一定是不幸福。

“这真是气话……”罗太太轻轻笑,“太初怎能不爱你呢?她一切以你为重,你也太欠信心了。”

我说:“太太,你不必安慰我了。”

“咄!你瞧我安慰过谁,你这孩子!”

“我不是孩子,我早已大学毕业,我是个成年人。”

“你这个口气,像当年的溥家敏。”她莞尔。

“谁要像溥家敏!”我赌气,“我不要像他!”

“好,不像不像。”太太哄着我。

我觉得自己活脱脱的似个孩子,作不得声。

“棠华,你别多心了,活活折磨自己,又是何苦来。”罗太太的手搭在我肩膀上,手心的皮肤是滑腻的。

我在此刻也发觉太初并不像她母亲,她们是两个人,容貌上的相若并不代表什么。

我说:“我要送母亲回家了。”

“你时常来,这个家根本就是你们的家,你们老是对我见外,”她略带抱怨地说:“下星期我生日,你俩又好借故不来了。”

“我们并不知道有这回事。”我意外。

“黄振华明明通知你们了,”她笑,“难道他忘了?”

“我们一定来。”我说。

“记得振作一点。”

“是。”我感激地说道。

回家途中,母亲说:“你去敲定太初,快快结婚,省得夜长梦多了。”

我心中想,但愿太初有她母亲十分之一的温柔就好了,这个女孩子的性格,掷地有金石之声。

当夜太初在我们家晚饭,母亲说到我们的婚事,太初并没有推辞,我心中略为好过。

“那么现在可以着手办事,”母亲兴致勃勃,“先找房子,置家具,订酒席——”

我笑,“不必来全套吧?干脆旅行结婚好了。”

父亲问:“不请客?我怎么向人交代?”

太初掩嘴笑。

“除非媳妇儿不爱见客,”母亲悻悻然,“否则娶了这么漂亮的一个人,不叫亲友开开眼,岂非惨过锦衣夜行?棠华,这件事轮不到你开口。”

“喂喂喂,”我心花怒放,“可是在这件事里,我是新郎官呀。”

父亲问:“太初,你介意吗?”

“呵,我不介意,高兴还来不及呢,这样热闹一番多好。”

“那么你们去旅行结婚,回来补请喜酒。”父亲说。

“可是我没钱。”我说。

“你老子我有就行啦!”父亲眯起眼睛,呵呵呵笑。

我那颗悬在半空的心,又暂时纳入胸膛内。

太初还是爱我的。

母亲抽空白我一眼,仿佛在说:你多烦忧了。

父亲问:“打算什么时候去旅行?”

太初说:“春季吧,他们都说春季在欧洲是一流的美丽,现在就太冷了。”

母亲说:“依我看,不妨再早一点。”

父亲打圆场道:“春天也不算迟,就这样决定吧,春天棠华有假期。”

母亲也只好点点头。

我握紧太初的手。春天,多么漫长的等待,还有一百零几天。

我说:“我着手找房子。”

送太初回家,她做咖啡给我喝。

我问:“太太下星期生日请客,你知道了吗?”

“知道。”

“谁跟你说的?”

“溥家敏。”

“为什么不告诉我呢?”

“我不想去,不见得你会一个人去。”

“为什么不去?我好久没与你参加这种场合了。”

“棠哥哥,你怎么不替我想想,这场合多尴尬——自己的母亲跟陌生男人双双出现主持大局……我受不了。”

“你也太狷介了。”

“是,我学了我父亲的小家子气,好了吧?”

“你怎么跟我吵?”

“棠哥哥,你根本不了解我,人家溥家敏反而很明白……”

“溥家敏溥家敏,我看最近你心中除了溥家敏,再也没有第二个人,你是我的未婚妻,你也可以替我设想一下,我听你嘴里老提着旁的男人名字,有什么滋味?”

太初气得跳起来,这时候门铃一响,太初跑去应门,门外站着的正是溥家敏。

好小子!把这儿当他自己的家了,动不动走上门来,连电话通知都没有。

我顿时火遮了眼,猪油蒙了心,眼睛睁得铜铃般大,对着他咆哮:“你敢缠住我老婆,你有完没完?溥家敏,你失心疯了!你追不到她的母亲,你阴魂不散,想来追她?我告诉你,我周棠华活着一日,你休想!”

溥家敏不理我,他转头问太初:“小玫瑰,他喝醉了?”

太初脸色铁青,她说:“周棠华,你给我走!”

“你赶我走?”我嚎叫。

“你少出丑,回家清醒了,再说话。”太初如斩钉截铁般干脆。

我如万箭穿心似凄凉,指着太初说:“你,你——”

太初凉薄的问我,“你到底算文疯还是武疯?”

我一步步退出门去,溥家敏想来替我开门,我出一记左钩拳,把他打得撞在墙上,鼻子冒出鲜血,我恶毒地咒他:“杀掉你、我杀你的日子还有哩!”

我在太初的尖叫中冲下楼去。

风一吹就后悔,连心都凉了,我太沉不住气,在这种关口,功亏一篑,说出来也没人同情。是,我恨溥家敏,但何必让他知道,这一拳把我自己的底子全打了出来:我的恐惧,我的自卑,我的幼稚。

我与太初就要结婚了,何苦为这种小事平白翻起风浪。我不想回家,到一间王老五啤酒馆去喝啤酒,一进门就遇见熟人,大家坐在同一桌。开始时我喝闷酒,听他们说及工作及前途问题。

张三发牢骚,“一般人以为咱们专业人士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其实有苦说不出,局里起薪点才七千三百元,真是啼笑皆非。”

李四说:“若不懂得长袖善舞,一辈子出不了头,屈居人下,白白浪费了大学六年的心血。”

王五说:“周棠华没有这个烦恼,幸运之神是跟定了他了,人家一出道就年薪三十万,老板即是妻舅,嘿,那种风光还用说吗?朝中无人莫做官……”

他们数人用鼻子发音说话,酸溜溜,听得我很不是劲,喝完一瓶啤酒,我就走了。

回到家,我决定第二天便辞职,一个月期通知黄振华,我另谋高就去,七千三百元就七千三百元,不见得我周棠华,就从此不能娶妻生子。

下了狠心,一转侧,也就睡着了。

第二天醒来,昨夜不愉快的事,忘了一半,阳光明媚地回到公司,觉得深宵三时半的决定在第二天十点半简直不起作用,刚想打电话叫太初原宥,却有公事绊住了。

两位同事在文件上与我起了争执。

我已经忍着气解释,岂不知其中一个忽然急急说:“跟老周争什么?未开口胜败已分,人家皇亲国戚——”

另一位急急推他一下,又白他一眼,像是叫他学乖住嘴。

我顿时呆住了,一阵心酸,差点急出眼泪来,一辈子都没有受过这种委曲。

啊,原来人们都这么看我吗?

原来我真受了黄家的恩泽——原来我是一文不值的一个人。

我气噎住,过半晌,想必脸色已经变了,那两位同事一声不响,害怕地看着我,我站起来,取起外套,一言不发,转头就离开了办公室了。

我并没有再回去。

我在街上游荡完毕,买了一份南华早报,在聘人广告一栏中寻找工作。

回到家中,我点起一支烟,搬出古老打字机,匆匆打了几封信寄出去。我的心在滴血,我必须要坚强起来,我告诉自己,不是为爱我的人,而是为恨我的人。

傍晚时分,有电话找我。

是黄振华。“你这小子,工作做了一半,坐下不管,开小差到什么地方去了?听说你打了溥家敏是不是?”

我抓住听筒,不想说话。

溥家敏可以告将官里去,我宁愿受罪。

黄振华问:“喂,喂,你还在那边吗?”

“我正式向你辞职,黄先生。”

“你拿这要胁我?”

“不不,没这种事,我只是向你辞职。”

“辞职也要一个月通知!”他恼怒的说。

我勇敢地说:“我明天回来,从明天起计算,一个月内辞职。”

“是因打了溥家敏?”他笑问。

“我不想多说了。”

“好,明天见。”他重重放下电话。

我要自己出去打天下,等到稍有眉目,才娶太初过门,若果一辈子当个小公务员,那就做光棍好了,没有本事,娶什么老婆。

我侧身躺在床上,脸枕在一只手臂上,真希望太初打个电话来,只要她给我机会,我愿意向她认错。当年我们在大学宿舍,每个周末,都这样子温存,不是看书,就是听音乐,从来没曾吵过一句嘴,那时的太初,是我的太初,我鼻子渐渐发酸,心内绞痛,眼睛发红,冒起泪水,我把脸埋在手臂弯中。

母亲敲门:“电话,棠华。”

我用袖子抹了抹眼泪,去取起听筒。

母亲看我一眼,欲语还休,摇摇头走开。

那边问:“喂?”

是太初的声音。

“太初——”我如获救星般。

她笑,“我不是太初,棠华——”

“你当然是太初,太初,”我气急败坏,“太初!”

“我是罗太太。”

“是太太!”我呆住了。

“是。”她轻笑,声音在电话中听来跟太初一模一样,分不出彼此的。

我作不了声。

“你干吗打溥家敏?”她还是笑。

“全世界人都拥着溥家敏!”我一发不可收拾,“如果我可以再做一次,我愿意补多一拳,我吃官司好了,太太,他到底是什么人?非亲非故,为什么老找我麻烦?我受够了这个人,我不要看见他,绝对不要!”我挥拳,异常激动。

罗太太静静说:“你妒忌了。”

“不是,太太,你听我说,我不是妒忌,你们都夹在一起欺侮我,你们霸占了太初全部时间,联合起来对付我,想我知难而退,”我大声说:“但我决不退缩!”

我说完了,隔了几秒钟,听见罗太太在电话那一边鼓掌,“好,说得好。”她称赞。

这么美的女人居然这么具幽默感,我的脸红了。

“你总得帮帮我,太太。”

“我不帮你帮谁呢,然而你出手伤人,太过理亏,君子动口不动手呵。”

“总比那些卑鄙小人暗箭伤人的好。”

“嗳,谁是卑鄙小人啊?”她轻轻的问。

罗太太真是,几句话,我的怒气便给丢到天不吐去了,只是作不得声。

“你过来,我请你吃饭。”她说:“你不能老把我们当仇人。”

我不响。

“我开车来接你吧,”她仿佛在那边轻轻顿足,“罢罢罢,我半小时后到你家。”她挂了电话。

我就像吃了一帖十全大补剂似的,个个毛孔都舒服熨贴起来,过去那些日子里受的怨气,竟也不算得什么了,凡事有个出头的人才好,现在罗太太把这件事揽在身上,我还有什么不放心的?

我穿好衣服在楼下等罗太太,她非常准时,开一辆白色日本小车子,来到门口停下。

我迎上去。

她侧侧头,斜斜向我看一眼。

我坐在她身边。

她轻轻抢白我,“看样子你要把黄家的亲友全揍一顿才高兴?”

我响也不敢响,俯首无言。

“你向你舅舅辞了职?”罗太太问。

我委曲地说:“是,是,我不想借伊的荫头,同事说我是皇亲国戚,我要凭真本事打真军。”

罗太太叹口气:“人家说什么,你就信什么?你自己一点主意也没有?我说你像头驴子,你信不信?”

“信。”我据实说,她说的话那还有什么商榷余地。

她忍不住笑出来。

罗太太今天又穿一件黑衣裳,料子柔软服贴,腰间都是皱折,也不知是什么名牌子。脖子上一串指尖大圆润的金珠,那晶莹的光晕微微反映在她脸上,她那象牙白的皮肤益发洁净美丽,头发挽在脑后,发髻上插着一把梳子,精光闪闪。钻石镶成一朵花的模样,如此俗的饰物,戴在她头上,忽然十分华贵好看,罗太太真有化腐朽为神奇的力量。

罗太太都这种年纪了,尚有这般容貌,难怪溥家敏要死心不息地在她身边幽灵似的出没,企图在太初的身上寻觅她母亲的过去。

然而罗太太最大的万有引力尚不是她的美貌,而是她的温柔。

她对我说:“你别急躁,我带你到我自己的家去,请你吃饭,你有什么话,可以慢慢对我说。”

“你自己的家?”

“是,我自己有一幢老房子,”她颇为得意,“是老得几乎要塌下来那种,三千多呎大小,隔壁盖大厦,想连我这边也买下来,我不肯,留着它,有时想逃避一下,享受清静,便去住上一、两天。”

我纳罕,难道那白色的平房还不够清静吗,难道旧房子拆了不能再找一层新屋子?她有非常稚气的单轨道思想,直情如一个孩子般。

她将车子驶上半山,停在一条横路上,我抬头一看,面前是幢战前盖的洋房,宽大的露台,紫藤花低低地攀出露台,垂下来,还有一种白色红芯不知名的花,夹杂其中,露台上挂着黄旧的竹帘,银色的钩子挽起帘子一半,在微风中摇晃,啊,整个露台像张爱玲小说中的布景,忽然有人探头出来,是一个白上衣梳长辫子的女佣人,她听到车声引身出来看,这不便是阿小的化身?

我顿时乐开了怀,烦恼丢在脑后。

罗太太笑咪咪地问:“我这个地方,是不是好?”

我一叠声,“好,好。”

我跟她上楼,她解说:“一共三户人家,我是业主,楼下两户都住老人家,儿女在外国,他们也乐得在这儿享清福。”

佣人替我们开了门,屋内天花板很高,低低垂着古董水晶灯与一些字画,老式丝绒沙发,一张配搭相宜的波斯地毯,一只大花瓶内插着大丛黄玫瑰。呵,玫瑰花并没有老。

我马上跑去坐在沙发上,摊开了手臂,舒出一大口气,这地方有股特别的味道,远离尘嚣的。

女佣人倒出一杯茶给我。

罗太太对我说:“到书房来,你有什么委曲,尽管告诉我。”

委曲,委曲?呵,是委曲。

那间书房非常宽大,一体酸枝家具,一只青花大瓷盆中放着新鲜佛手,冒出清香,一角是全套最好的音响设备与一叠叠的线装书,真是别致的对比。

罗太太忙说:“书不是我的。”

她开了音乐。我注意到墙上架子放着一只小提琴。

“在这书房内,我度过一生人最愉快的时光。”她说。

“是吗?”

“嗯。”她说:“这原是我父亲的书房,后来传给黄振华,自他又轮到我。”

我点点头。

那甜蜜的回忆,是溥家敏的大哥带给她的吗?我想问而不敢问。

“好了,棠华,你可以说话了,究竟是怎么回事,到底为何辞职,为啥打人,你说一说。”

我想了一想,答:“我信心不足,想霸占太初独归自用,又没有那种胆量,因此心中矛盾。”

罗太太瞟我一眼,笑了,“你肯这么说,证明你是个聪明孩子,还有得救。”

我说:“我怕,我会失去太初。”

“失去的东西,其实从来未曾真正的属于你,也不必惋惜。”

“可是我与太初在美国的时候——”我心头一阵牵动,说不下去。

“那段时间已经过去,留为回忆,好好珍惜。”

我低下头。

“是不是得不到的东西一定是最好的?”罗太太问。

我绝望地问:“太太,可是我真要失去她了?”

“她不是已经跟你们议定婚期了吗?”

“明年春天还有一大段日子,溥家敏又天天出现在她面前,我倒是不怕那些同年龄小子,我缺乏的他们不一定有,但是溥家敏已经有六个孩子,他竟如此……他妻子也不管管他。”

“妻子怎么管得了丈夫的心?”罗太太浅浅笑,“棠华,你也太天真了。”

“他是不是追求太初?”

“是的。”

“太初的反应如何呢?”

“我不知道。”

我心急如焚,“太太,你总应该看得出来的。”

她叹口气,“我最不懂得鉴貌辨色,什么人对我好,我也不知道,你也许不相信,我是很糊涂的,这种事上头,你舅母最精明,你要是不能豁达地等事情明朗化,最好是在她身上寻找蛛丝马迹。”

我说:“你没有失去过,不知道失去的痛苦。”

“我没有失去过?”罗太太苦笑。

“呵,对不起,太太。”我忽然想起溥家的大少爷。

“我失去太多太多,”她叹口气,“十七岁我第一次失去爱人。”

我吃一惊,我并不知道这回事。

“他娶了别人,抛弃了我,”罗太太低下头看着自己的手,“以后我没有见过他。”

“什么?”我不相信耳朵,“舍弃了你,娶了别人,以后你没有见过他?你不会再见到他了,他早已后悔至死了。”

“你也会讲这样浮滑的话?”她又笑了。

可是我实在是由衷的。

“不过我得到的也很多,”罗太太说:“德庆对我多好,我们相处得极愉快,足以抵得那失去的,况且我们为失去的痛心,不外是因为不甘心离开那最好的东西,至亲爱的人……我老是把事情反过来想,既然得到过,已值得庆幸了,有些人一辈子也未曾经历过呢。”

“太太,你真豁达乐观。”

“溥家明说的,我们应该细数我们目前所得到拥有的一切,棠华,最宝贵的生命。”

我握着自己双手,“太太,与你一席话,胜读十年书。”

“下星期我生日,如果太初不来,你来吧,我保证你一到,她也跟着来。”

“是,太太。”

女佣人走进来,“太太,开饭了。”

小菜精致清淡,出乎意料,罗太太吃得很多,一点不像时下摩登女性,喝茶都不敢加糖,巴不得活活饿死殉道——爱美之道。

罗太太最自然不过,她的一切都是天赋的,没有一丝做作矫情,这样的人,即使不是长得万分美貌,也讨人喜欢。

饭后她的化妆有点糊,她也不去补粉,与我在露台上喝龙井茶。

我指着露台上那种小巧有红蕊的花,不经意的问:“这是什么花呢?”

“这嘛,”她笑一笑,“这花叫作‘滴血的心’。”

我立刻呆住了。

那白花,花瓣上圆下尖,裹在一起,真像一颗小小的、洁白的心,花蕊吐出尖端,血红的似一滴血。

我们的心,都有过滴血的时候,伤口或许好了,但是疤痕长留。

罗太太这屋里一切,都是为做梦的人所设,那些曾经流过泪、伤过心,失去过、有回忆、有感情的人,来到这里,宾至如归,因为这屋子的女主人,是最最至情至性的一个女人。

我深深的感动,不能自已。

“我送你回去。”她放下茶杯,“听我的话,做人无论如何要开朗。”

“是,太太。”

“明天还上班吧?”

我点点头,叹口气,“不幸明天太阳依旧升上来,花儿照样的开,周棠华还是要上班。”

“找到更好的工作才辞职不妨。”她笑一笑说。

她把我送回家。

一连六日,我循规蹈矩地上下班,不发一语,太初不给我电话,我也不打去。

周末是太太生日,我决定独自赴会。

星期六上午太太亲自提醒我,叫我早点去,说下午已经有人搓麻将了。我到花店去搜购黄玫瑰,一共四打,捧在手中上门去。

罗太太亲自来替我开门,“谢谢,谢谢”,她满脸笑容的接过了花,拍拍我肩膀,招呼我进屋。

一进客厅,发觉茶几、饭桌、地上,满满堆着的都是黄玫瑰花,我显然并不是别出心裁的一个人,加上我买来的四打花,恐怕连浴室都要客满了。

溥家敏还没到,我只见到他六个安琪儿似的孩子,他妻子也在,这是我第一次见她,溥太太是个得体的淑女,六个儿女依偎在她身边,使她有慈母的圣洁与光辉。

在这间屋子里聚会的,都是上上人物。

罗德庆爵士穿一套深灰条子西装,温和地站在一边笑。

太太的打扮出乎意料鲜艳,紫红丝绒裙子,两只袖子上嵌着缎子的花朵,一双同色麖皮鞋,大钻石耳环。

黄太太对我笑说:“我这个小姑的穿戴,比全世界的名雌都毫不逊色。”用手肘碰碰我腰部,挤着眼睛。

黄振华过来说:“人齐了?咱们有歌唱表演。”

我不安的说:“太初还没到。”

话还没说完,门铃一响,男仆去应门,进来的便是太初与溥家敏,他显然是去接她的。

我则转了脸,溥家敏也不避讳一下,他妻子孩子都在此地呢,心中又不快起来。

黄振华眉开眼笑,“过来过来,大家听我们歌颂寿星婆。”

他去把溥家的孩子排成一行,舞动着手臂作指挥状,孩子们先是小声咯咯的笑,然后张口开始唱:

“太阳下山明天照样爬上来

花儿谢了明年还是照样的开

我的青春小鸟一去不回来

我的青春小鸟一去不回来”

声音清脆甜蜜、歌词幽默活泼,唱毕还齐齐一鞠躬,笑得我们软成一堆,连太初都忍不住放松了紧绷的脸,罗爵士则摇头大笑。

我从没有听过有人敢以这样的一首歌去贺女人的生日,我只觉别出心裁,这一家人可爱到巅峰。

气氛马上松弛下来。

太太叠声说:“你们就会糟蹋我,连我生日也不放过我。”

在一片喧闹声中,我避到游泳池边去坐着。

泳池的水面上浮着一片片黄叶,别有风情。

一只手搭在我的肩膀上,我抬起头来,看到罗太太的脸,雪白的皮肤上一颗眼泪似的蓝痣。她说:“你孤独头似的坐在这里干什么?”

“避开溥家敏,见了他巴不得把他扼死。”我咬牙切齿地说。

太太还想说话,罗爵士来唤她,老先生虽然一头白发,却是风度翩翩,言语又庄谐并重,与咱们并无代沟。

太太转头跟他说:“小两口在闹意见呢,芝麻绿豆的事儿化得天那么大。”

罗爵士说:“他们有的是时间,有什么关系?我与你却得连耍花枪的功夫都省下来,谁让我们认识得迟?”

太太仰起头笑,她的下巴还是那么精致。

罗爵士说:“让他留在此处思想他那维特的烦恼吧。”

他们离去。我苦笑,躺在帆布床上,闭上眼睛。

一阵轻盈的高跟鞋声,在鹅卵石小路上传来,我认得出这脚步声,“太太。”我轻轻说。

回答是一声冷笑。

这声音纵然相似,也不是太太,太太不会冷笑,这是太初。

该死的太初,倘若她也像她母亲,任凭丈夫指使,岂不是好!我睁开一只眼睛,果然是太初站在我面前,即使是嘴扁扁,她还是那么美丽。

“这下子你还叫她‘太太’,过一阵子,就好升级叫她为玫瑰了!我且问你,你日日夜夜缠住我母亲干什么呢?”

我一愕。我缠住太太?

“你不要脸!”太初啐我。

我连忙打开另一只眼睛,莫名其妙的看着她。

我还来不及回答,她一转身走掉了。

喂,喂,这是怎么一回事?

局势简直千变万化,事情怎么变成这样了?

在以后的时间内,太初不再与我说话,我们像捉迷藏似的在人群中躲来躲去。

我抓得住她便说一句:“人家溥太太就在这里,你也不检点一些的。”

她恨恨的跳脚,“你瞎说些什么?”

我报她以冷笑,溜开了。

隔了一会儿她又会闪到我身边说:“你不过是希望我会让你搓圆17扁,告诉你,不可以!”

我立刻反唇相稽:“你已经变得青面獠牙,你照照镜子去。”

太初的眼睛差些没放出飞箭射杀我。

我们要斗到几时呢?我躲进书房去。

在那里,溥太太带着大女儿在弹琴,一下没一下,那曲子叫“如果爱你是错了”:

“如果爱你是错了

我才不要做对

如果生命中没有你

我情愿走上错误的道路一生……”

在长窗的掩映下,与感情应没相干的太太与小女孩竟然在奏这样的一首歌,呵说不出的浪漫与凄艳。

我依偎在门旁,轻轻咳嗽一声。

她俩转头来,一式秀丽的鹅蛋脸,母女非常相似,她们的美是没有侵犯性的、温和的,跟太初的美不一样。

溥太太站起身来招呼我。

那女孩独自弹下去:

“妈妈说这件事真是羞耻简直是不名誉

只要我有你在身边我可不管人们说什么

如果爱上你是错了

我才不要做对

我不要做对

如果那意思是晚上独自睡觉

我不要我不要做对……”

小女孩弹得那么流丽,我怔住了。

“美丽的曲子,是不是?”溥太太轻轻问。

我点点头。

“她父亲教会她。”溥太太说。

我苦笑。呵。

小女孩自琴椅上跳下,摆动着浅蓝色的纱衣,自长窗走到花园去玩了。

溥太太轻轻说:“爱情是可怕的瘟疫,是不是?”

我点点头。

“我是一个平凡的女人。”她的声音低不可闻,“我只知道爱也是恒久忍耐。”

小女孩在花园外叫妈妈,招手喊她,溥太太应着出去了。

我心中万分苦涩。

她显然完全知道发生什么事,然而又怎样呢?

我坐在钢琴面前。

良久,我学着弹刚才的歌,叮叮咚咚。

可是太初冷笑着探头进来,骂我,“不要脸,居然搞到琴韵寄心声。”

我弹起来,“你才不要脸,搞得人家夫妻反目。”

太初咬牙切齿,“好,周棠华,你嚼蛆来欺侮我,爸在的时候你敢?”

我骂她,“你爸没了,你的良知也没了。”

她眼睛都红了,“我不要再见你,周棠华,我以后都不要再见你了。”

“好得很,咱们就这么办。”我下了狠劲。

她转头走。

没一会见黄振华走进来,“棠华,你跟太初吵什么?婚期都订下了,还吵架?”

我脸色铁青,“那婚期怕得取消了。”

“棠华,你这小子——你们到底搞什么鬼呢?”

“你是不会明白的,舅舅。”

“是,我诚然不明白,他妈的!”黄振华忽然骂了一句粗口,“你们这群人,废寝忘餐地搞恋爱,正经的事情全荒废了,就我一个是俗人,死活挂住盘生意——”

黄太太瞪他一眼,“你在骂谁呀你?人来疯。”

黄振华马上收声,噤如寒蝉,我忍不住摇头,舅舅何尝不怕舅母,他以为他自己是爱情免疫者,其实何尝不为爱情牺牲良多。

我取了外套,跟太太道别。

“你怎么不吃晚饭?”太太问:“有你爱吃的八宝鸭子。”

“我头痛,最近身体各部份都发痛。”我埋怨。

“呵,”太太很同情,“怕是水土不服呢,棠华。”

黄振华冷笑:“别心痛就好了。”

我喃喃说:“心绞痛。”滴血的心。

太太说:“那么早点回家休息。”

黄振华说:“你听他的,他哪里是累。”

我恨舅舅不给我一个下台的机会,再加心情不安,一下子就上车回去了。

回到家,母亲一副严阵以待的样子,她说她有话跟我说。

我挤出一个笑容,“家法伺候?”

“你疯了你,棠华?”她厉声问。

“我没有疯,母亲大人,你有话慢慢说。”我分辩,“没有人会承认自己是疯子。”

“你在追求你的丈母娘?”母亲的声音尖得可怕。

我益发诧异,“你从哪里听来的谣言?”

“你不用理,只说是不是真的。”

“啊母亲,自然不是真的,她再美也还是我的丈母娘,这误会从何而起?”

母亲说:“我不是不相信你,儿子,可是你也总听过曾参杀人的故事。”

“是谁要害我?你告诉我,这故事是怎么传出来的。”我大力在桌上拍一下,令得茶壶茶杯全跳起来,“我必不放过他。”

“你就避避锋头,别跟那美丽的罗太太单独进进出出的,好不好?难怪最近太初都不来了,想必……”

“你别搞错,太初来不来是另外一件事,”我铁青着脸,“她变了,她根本没心思与我结婚,眼前有更好的,她就——”

“你乱说!”一个女子的声音自房内传出来。

太初!

她扑出来,可不就是太初。

“你怎么来了,你应该在舞会里呀。”我说。

我说:“你益发能干了,你连奇门遁甲都学会了。”

“我若不来,岂不是让你在妈妈面前用话诟了我?”

我冷笑,“我明白了,说我追太太那谣言,是你传出来的。”

“胡说,”太初涨红了脸。

“住嘴!”老妈暴喝一声。

我与太初停了嘴。

“太令我失望了,太经不起考验了,未婚夫妻一天到晚吵架,你们累不累?”

我不出声,在母亲面前,我总是给足面子她的。

“不过,”老太太忽然和颜悦色起来,“你们两个人肯一起赶到我面前来分辩,这证明你们心中还是放不下,是好现象。”

这句话说到我心坎里去。放不下,岂止放不下!我斜眼看太初,她小脸煞白,饶是如此,侧面的线条还是美丽得像一尊雕像。

我叹口气。

我说:“你这话从何说起?我怎么会跑去追求丈母娘?我难道不想活了?这根本是一场误会,我看有人不想我们生活得太愉快倒是真。”

“那么你又相信我跟溥家敏有噜苏?”太初发话。

“他追求你是实,你没有拒绝他也是真,我有冤枉你吗?”我怒火暴升。

“他是我们家亲友,我如何视他是陌路人?”太初抢白我。

我冷笑,“倒是我不讲道理了?”

“根本就是。”

“溥家敏与你黄家非亲非故,他有妻子,你没有见到溥太太痛苦的表情?你不觉得溥某对你倾心?”

“不但不忌讳,你还间接鼓励他,这笔账怎么算?”我说。

“所以说你根本不明白!”太初说:“我要是避开他,更加令人疑心。”

“哈哈哈,”我皮笑肉不笑,“我从未听过比这更好笑的笑话。”

太初说:“你笑死了算了。”

老妈说:“太初,我只有这么一个儿子,也只有你这么一个媳妇,你们互相别诅咒了好不好?”

“你从此刻就不准再见溥家敏。”

“我不让你见太太行不行?”她反问。

“太太是我岳母,咱们一家人,溥家敏算老几,他也来轧一脚?”我把声音提高。

房门一打开,黄振华太太推门出来。

我吓得张大了嘴巴,“我的天,我的睡房变了乾坤袋,里面还躲着多少个人?”

黄太太说:“我出现了,你就该收口了,”她和蔼的说:“还吵什么呢?”

“舅母,”太初扑过去说:“他这么糊涂——”

“再糊涂……谁叫你爱他呢?”

太初没有声,过了一会儿,她忽然说:“咱们在圣荷西的时候,非常快乐,从来没有这么复杂的事,现在他怪我,溥家敏怪我,溥太太也怪我,妈妈也不高兴,我变了猪八戒照镜子,怎么照都不是人,我不喜欢香港。”

“太初!我们回去吧,我不要年薪三十万了,我不要成为第二个黄振华,我没有这种天份,”我激动地说:“太初,倘若赚得全世界,而失去了你,还有什么意义呢?”

“我完全应付不来这里的生活,棠哥哥,你跟妈妈说一声,我们回去吧。”太初说。

我们的手又紧紧握在一起。

妈妈眼睛濡湿,点点头,“好,结了婚你们马上走,做外国人去,只要是快乐就好,十亿中国人不见得不能少你们两个。”

“妈妈,”我说:“我与太初都是普通人,我俩经不起试炼,不要说搁在旷野四十天,四天我们就完蛋了,请你原谅我们,我在港耽搁下去,只怕我们两人没好结果。”

“得了得了,”妈妈说:“我看这半年来你们俩也受够了,各人瘦了三十磅。”她掏出手帕来抹眼泪。

太初说:“真对不起,妈妈。”

“你自己的妈妈呢?”老妈问。

太初脸色有点僵,不回答。

黄太太在一边说:“她旁骛甚多,不打紧的,又是个时常走动的人,她要见太初,自然见得到。只是太初——你舍得香港这一切繁华?”她摊摊手。

“我不舍得,”太初老老实实的说:“我喜欢夏天坐船出海,我喜欢这些舞会,我也爱穿美丽的衣裳,戴精致的首饰,但比起这些,棠哥哥更为重要,我跟他呕气的这些日子里,并不开怀,我不争气,舅母,我无法成为香港上流社会的名媛,我应付不来,我觉得我有更重要的事要做,像回去念满学分毕业,像跟棠哥哥结婚,住在一间大屋子里,养五个孩子,每个孩子养一只猫,舅母,我想我像爸爸,我永远不会成为第二朵玫瑰花,我想我是一株树。”

大家都呆呆的听着。

我的房门慢慢推开,出来的竟是溥家敏。

我想问:“房里到底还有谁?”但一切已不重要了,我已明白太初的心,最重要是她不变的心。

太初说:“每件事都要付出代价,天下没有白白得来的东西,在太太这里,我的代价是失去自己与失去棠哥哥,失去其中一件都不可以,何况是两件,不,我不能同时没有棠哥哥又没有自己。”

太初挺了挺胸膛,“我们回美国,这里留给太太,她适合这里。”

舅母抬头看见溥家敏,轻轻跟他说:“你明白了吧,我跟你说过,太初是她自己,太初不是玫瑰的影子。”

溥家敏脸色苍白,失魂落魄的站在一角。

舅母说:“家敏,你现在清楚了吧?”

溥家敏低下了头。看到那么英俊的男人,脸上有那么憔悴的表情,真叫人难过。我再比我自己刻薄十倍,也说不出讽刺的话。

太初开口:“我也想这么说,其实溥太太是最适合你的人——”

黄太太朝太初丢一个眼色,太初不出声了。

溥家敏的脸转过去,并不出声,隔了很久很久,我们都难过的看着他,他把头转过来,轻轻说:“诸位,我想我要回去了。”

黄太太说:“我与你同走。”

他俩打开门就走了。

我与太初紧紧的拥抱在一起,也顾不得那么多,就当老妈的脸,表示亲密。

我低声说:“许多人把恋爱、同居、结婚分为三桩事来进行,各有各的对象,但太初,我们是幸运的,我们又恋爱又同居又结婚。”

太初依偎在我胸前。

“最主要的是,”我说:“我们承认自己是弱者,何必要试炼自己?我们情愿活在氧气箱中一辈子,”我问太初:“是不是?”

过没多久我们就结婚了。

婚是在香港结的,太初穿着糖衣娃娃似的礼服,雪白的纱一层一层,头上戴钻石小皇冠,低胸,胸脯上挂一串拇指大的珍珠项炼,真怕珠宝压得她透不过气来。

然而她是那么美丽,娶妻若此,夫复何求。

给她一支魔杖,她就是卡通神话中的仙子。

一到注册处,人人的目光降在她身上,不能转移,目瞪口呆。

父母笑得心花怒放,两老挤眉弄眼,无限的得意。

可是当我丈母娘出现的时候,呵,大家的心神都被她慑住,不能动。

她不过是穿着一件月白色的丝棉旗袍与一件同色貂皮外套,脸上有股凝重的光辉,她依靠在罗爵士身边,眼睛却朝我们。

我们都爱她,就当她是件至美的艺术品,心中并无亵渎之意。

我倾心地看着太太,这个伟大的女人,美了这么些年,还不肯罢休,轰轰烈烈的要美下去——怎么办呢?

这似乎不是我们的难题。

黄振华兴高采烈地发着牢骚,“好了,太初的画展下个月开了,是没问题,可是画家本人却不在香港,有没有更别出心裁的事?”

隔一会儿:“如今的年轻人太懂得享受,根本不想竞争与接受挑战。”

又说:“记者们都闻风而来……”

观礼的人都有数十个,都挤在一间宣誓室中,热闹非凡。

好不容易签了名,满头大汗的挤出注册处,黄振华说:“预备了一个小小的茶会,劳驾你们移一移玉步。”

我与太初面面相觑,只得登了车,“跟”着去。

那个“小小的茶会”,客人有五百名以上,衣香鬓影,太初换了准备好的衣裳,偷偷告诉我:“我很累。”

我连忙警告她:“你可不准问‘完了没有’,据说宣统皇帝坐龙廷的时候,一直说累,太监安慰他说:‘快了快了,完了完了。’清朝可不就完了?你当心你嘴巴。”

太初弯下腰笑。

我吻她的脸,这太初,是大学时期的太初,我的太初。

等到客人满意地离去,咱们真是筋疲力尽。

太初拉着“可宜”的裙子就往椅子一坐,脚搁茶几上。

我看到她鞋子,跳起来,“球鞋!原来你一直穿着球鞋?”

“不行啊!”她叫,“我的脚如穿高跟鞋站那么久,简直会跛掉。”她呼呼的笑。

我过去呵她的痒,两人倒成一堆。

黄太太见到,叹气说:“一万八千元一件衣裳,就那么泡了汤。”

我扶太初起来,出力一拉,袖子上“撕”地一声,不见一半,我们又笑。

黄太太笑说:“啐,啐,回去圣荷西穿球衣球鞋吧。”她实在是替我们庆幸。

可是溥家敏呢,一整天都没见到溥家敏。

“他没有来。”黄太太轻描淡写的带过。

啊溥家敏真是千古伤心人。

因为心情太好的缘故,我怜爱我的仇敌。

“他怎么了?”我问道。

黄太太微笑,“每个人活在世界上,总有一个宗旨,否则如何过了一个沉闷的日子又一个沉闷的日子,有些人只为卑微地养妻活儿,有些人为升官发财,而溥家敏呢,他为追求一段虚无缥缈的感情,你们为他难过吗?不必,他不知道在这里面得到多少痛苦的快感,这简直是他唯一的享受,放心吧。”

黄太太简直是一具分析感情的电脑,什么事经她一解释,马上水落石出,我开始了解到黄振华的痛苦。

太初是最适中的,她性格在她母亲与舅母之间。做女人,能够糊涂的时候,不妨糊涂一点,靠自己双手打仗的时候,又不妨精明点,只有太初具这个本事。谁能想像黄玫瑰有朝一日坐写字间呢?又有谁相信黄振华夫人肯一心一意靠丈夫呢?但太初真的允文允武。

得到太初,真是我毕生的幸运。

回到美国,我们住三藩市,我找到一份普通但舒服的工作,太初继续念书,课余为我煮饭洗衣服。

我常常告诉她,“你看你的福气多好,老公赚钱你读书,多少洋妞得赚了钱来供老公读书呢。”

太初会笑,然后说:“多谢指教,多谢指教。”

黄振华先生自香港叫秘书速记,写了一封长达五张纸的信来,主要是告诉我们,太初那个画展如何成功,有一个神秘的客人,买了她十张画之多。

我扁扁嘴说:“有什么神秘?这人八成是溥家敏,买了画回去,饭厅挂一张,厕所挂一张……哼!”

太初抿着嘴笑,一双眼睛在我的脸上溜来溜去。

我恼羞成怒,咆哮道:“快到厨房去做饭,肚子饿了。”

太初很会做人,一溜烟的进厨房去了。

我不好意思,连忙跟进厨房,搭讪地说:“近来菜式益发做得好了,是照这本烹饪书做的吗?唔……南施鲁菜谱……”我忽然歉意起来,“从但丁加毕利奥罗昔蒂的画册到南施鲁的菜谱,太初……”

太初转头过来,瞪着她那美丽的大眼睛,“但丁加毕利奥罗昔蒂?那是什么东西,一种意大利新家俬?好难念的名字!”

噢太初。

我们在厨房内拥抱良久。

我们的故事到此为止,也应该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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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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