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第二十一章

那个懒人廖筱鱼,有佣人伺候的大小姐,竟然……去帮佣?

以前,她可是有阿姨伺候三餐、打扫家里,她住在尊爵山庄。她……方利泽忽感到如坐针毡,他胜利了,但筱鱼……却落魄了。

散会后,江紫薇徒步到巷口,拦计程车回去。

一辆跑车在她面前停下,车窗降下,方利泽对她笑。

「上车?」

江紫薇撤过脸去,不看他。

方利泽凑身过来,看着车窗外的她。「很冷,车里有暖气。」

「今天不冷。」方利泽哈哈笑。「上车吧,嘴唇都紫了。放心,我不跟乔安贵说,OK?」

「也好,我有话说。」江紫薇上车。「你今天太过分了。」

「嗯哼。」

「你故意让安贵难堪,让我丢脸。我希望你开心了,心里平衡了。」江紫薇硬咽,黯然啜泣。「没错……那时我对不起你,可是你又何必在这么多年后跟我们计较?反正你都这么成功了方利泽凝视这年少时代,热烈爱过的女人。

她比以前更美了,乔安贵把她照顾得很好。

全身用的穿的都是名牌,还做了水晶指甲。

「你有在上班吗?」她愣住,回避他视线。

方利泽笑了。「也是,有人宠着,何必辛辛苦苦去工作?」她没反驳,尴尬低头,默默啜泣,那么脆弱无助。这下,反倒是方利泽难受起来了。「哭什么?欺负乔安贵,让你这么难过?」当初就不见你为我哭,唉。

「因为你真的很过分。」

「乔安贵有那么好吗?只是靠家里的富二代,家族事业垮了,他也会跟着完蛋。我不一样,我有的一切全是靠自己拼来的。现在证明了你当初的选择错得离谱。」

「证明这个又怎样?我跟安贵就要结婚了。」

「但还没结,不是吗?」他目光炽热看着她。她抬脸,既愕然又心慌。

方利泽莫测高深一笑,发动汽车,载着紫薇,驰向远方。

今晚太爽了,舍不得睡。

午夜,方利泽躺在床上,津津有味地回忆。同学们的羡慕、乔安贵的愤慨,还有紫薇懊恼却又顺从地坐在他车内,最后下车时,还主动给他电话。

「我希望当不成情人,至少,不要是仇人。还是朋友?」她含着泪光说。

是朋友。

方利泽打开手机,看着她的电话号码。

他微笑,看着吧,属于他的,他会要回来。

深吸口气,爽够了,他睡下。

但……怎么辗转反侧?怎么苦苦挣扎?

好一阵后,他咒骂一声,掀被坐起,扒抓头发。

可恶!

可恶啊!

只有一样让他不

今晚一切都很完美,就如同他在脑中演练过N遍的情况,一切都非常完美啊,廖筱鱼怎么可以缺席?怎么可以错过他的胜利夜?

廖筱鱼……怎么可以活得那么惨?

害他……害他受到良心谴责!

方利泽推开窗,冷风瞬间灌入房间,骤然将他冷透。他不去揽被子,也不披外套,任由刺骨的冷风,寒沁自己。

望着暗夜,他想逃避的丑事,偏还清楚晾在脑海里。

他人生中的污点,可耻的事。不管事业多风光,赚多少钱,那桩丑事就像毒蝎,藏在他心房里。

随时间过去,不但没消失,反而更毒更顽强,时不时,在他独处时,螫他一下,毒痛他。

他绝口不提,存心隐藏,讽刺是,事却异常清晰起来。

他当然记得,为了让妈妈出院,他干了什么好事。

他当然记得,他如何拼命想成为被人宭重的对象,那天却偷了筱鱼家的钱,然后连自己都瞧不起自己。

那晚,他曾在滚烫的热泪里,衷心希望自己从世上消失,活得狼狈如狗屎,死掉算了。

他也就这么一次,干下见不得人的勾当。尽管说,筱鱼都没发现,也无人知晓。但心里,始终有疙瘩。

我下流,且不完美。我太可耻,太卑鄙。

想到当初如何斥责偷窃筱鱼家刀叉的阿姨,原来,他跟她一样卑鄙。

因此有段时间,他甚至恨起廖筱鱼,恨她这样可亲,又这样糊涂,让他好容易就偷了钱。可是,正因如此,占她便宜,更令他不能原谅自己。

每想起此事,他羞惭啊。

而今,在铺着昂贵暖被的大床铺,方利泽看着屋外,漆黑中,有一株茄苳树默然无语立在街旁。方利泽仿佛又见到,那回深夜山路里,雾气弥漫,也是这样的冷冬时,他从医院搭计程车赶上山筱鱼蹲在他抛锚的破机车前,冻得唇色发紫,但仍顽固坚守,像只忠心的犬,等候主人归来。然后,她冻到失神的眼睛,在看到他出现时骤然亮起,她面上闪现的不是愤怒,而是欢喜。

即使,被他晾在野地那么久了,她还对他笑呢。

仿佛不管他有多可恶,只要最后肯出现,她就开心了。

那时,他第一次觉得,廖筱鱼很美。

他以为,廖筱鱼永远都会很好地在这世上某处,过着优渥富裕的生活。

怎么睡不着了,方利泽下床,来到客厅,倒杯威士忌,在沙发坐下。

他拿起茶几上的柿子,用水果刀慢条斯理地去皮,握着这饱满的柿子,想起某事,笑出来。某个秋天夜晚,他在廖家第一次吃到大闸蟹。

那天很刺激,回忆涌上心头——

那时秋天,在廖家的晚餐,汤锅里有两只螃蟹。

「竟然连螃蟹都有得吃!」他赚到了!

「秋天当然有螃蟹。」筱鱼说。

「螃蟹是口香糖吗?」知不知道螃蟹多贵?大小姐。方利泽挟来螃蟹,动手支解,很快干掉一只,看筱鱼没去动剩下那只螃蟹。

「你不吃?」

「戴牙套啃这个很麻烦。」如果你良心发现帮我拆蟹脚剔蟹壳,剜出蟹肉给我吃,我会爱你一万年,她脸红红望着方利泽。

方利泽挟了螃蟹。「那我吃掉。」继续消灭,一口都没留,就让她眼巴巴看。没关系。

筱鱼微笑,欣赏他豪迈吃相。虽然一口都没留给她,但看着他的吃相,真有男人味啊。他吃得津津有味,她就像自己也吃到了。

在偌大客厅,一盏黄灯下的餐桌前,她看他大快朵颐。她觉得好幸福、好踏实,拿起水果盘里片好的柿子,叉了一片。

「你喜不喜欢吃柿子?我跟你说,秋天的柿子最好吃了。」

「少害我了。」方利泽冷哼。

「嗄?」

「没听过吗?螃蟹跟柿子一起吃会中毒。」

「会吗?」

蛋白质会凝固

「因为蟹肉有丰富蛋白质,柿子有大量鞣酸,两种掺在一起会……产生不良反应。

让胃部很难消化,所以吃螃蟹又吃柿子会恶心、呕吐或拉肚子。」

「是吗?」筱鱼笑了。「你好聪明喔,连这都知道。」

「还有——」他指着桌上的大鱼。「廖筱鱼,你知道这是什么动物吗?」

「不知道欸。」

「这是「猪」。」

「番?」

「不是番,念獾,喜欢的「欢」。犬字边的獾。」

「是喔,我都叫它「大鱼」,我们感情很好。」

「獾」是一种牙齿超利的动物,甚至可以咬断铁橇。」

「购?难怪我喜欢它,我牙齿超烂的。」

「连它是什么动物都不知道,还敢说喜欢它?」

「呵呵,你真厉害,你懂的真多。」

「我比你强的原因是我有旺盛的「求知欲」。」

「我也有。」

「是,你有,有旺盛的「食欲」。」

「哈哈哈哈哈。」

「只有求知欲是不够的,」方利泽看着柿子,又说:「还要经过缜密的考证,才不会只是得到以讹传讹的错误资讯。」

「出,这样喔。」

方利泽得意道:「像螃蟹跟柿子不能一起吃这件事,有待考证。我们人要有独立思考跟判断的能力,一定要求证,才能相信。可惜一般大众没有求知欲,都不求证就信了。」

「那你求证过了吗?柿子跟螃蟹到底能不能一起吃?」

「不知道,我也很想知道,不过因为我还满爱惜生命——」

「你弄蟹肉给我吃,我们来看看这件事是不是真的。」

「你敢试?」

「你不是好想知道?」

「我确实是……那个……求知若渴。」

「那快弄给我,今天让你知道真相。」

「你确定?你真的敢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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