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光仙子
一上飞机,我就后悔了,整整一年我为升学问题烦恼:港大、海外,海外、港大。
终于选中了温哥华,考上哥伦比亚的建筑系,一直以来,都彷佛心愿已偿,十分满足
的样子,但心里却害怕。怕离乡别井,怕人生地疏,怕学业艰苦。
送飞机时母亲红了双眼,我还能够谈笑风生地安慰她,姊姊塞给我一大叠中文报
章杂志,说道:「下次看就得上唐人街买了。」我听了心中打一个大突,唐人街!天
啊,我要离开家了。
飞机滑翔,升上启德机场的上空,我苍白着脸──应该留在香港的,龙床不及自
家的狗窦,治安尽管坏,交通尽管塞,木屋再多,空气再坏也还是我的家,真是的──
毫不讳言,我是娇生惯养的独生子,二十年来要风得风,要雨得雨,放假除了打
网球,就只会周游列国,不事生产,也许这也是父母鼓励我上温哥华的原因,我吞一
口涎沫,大不了回去。
回去?这是件大事,我回不去,男儿志在四方,自古有这个压力。回去度假自然
是可以的,但放弃学业?张家盟,张家盟,我跟自己说:你可要放出勇气来!
到了温哥华三个月,入了学,一切都彷佛已上轨道,我的心去仍然烦躁。整整六
年,我要留在这里整整六年。
晚上做梦一直看到咪咪的笑脸,我天天写信给她,隔三天一个长途电话,甚至叫
她也一起来温哥华。咪咪是一个好女孩子,她劝导我:「过了这段过渡时期便会好
的......你会习惯温哥华的山明水秀……」
山明水秀!整个埠像小镇:洁净、空旷,怡人,清秀,可是这一切与我无关,我
想回家。
我想念听惯的电台,常去的戏院:还有女朋友、最主要是咪咪,一切一切。
后来咪咪生气了,她拒听我电话。
也许她是对的,这里十多万华人都习惯了,为什么独独我在呻吟呢?
大学设备这么好,银行里家中寄来的存款这么充足,即使寂寞一点又何妨?堂堂
男子汉大丈夫,竟怕起寂寞来,说出去像什么呢?还想见人吗?
放学后我开始往啤酒馆里泡,那里很热闹,也有点温馨,是单身汉的好去处。
酒馆里华人很多,有学生,有自认是功夫老师的一群,也有唐人街餐馆的侍役。
我通常自斟自饮,找朋友难,我在香港时的合群作风不复见矣。
六年。
每当我想到六年二千多个日子,那种感觉像坐牢,不消说,功课在低潮心情影响
之下,只能攀到平平程度。
渐渐我学会了照顾自己:洗衣服到自助洗衣场,买矿泉水回宿舍喝,不爱吃饭堂
便找中国茶楼,头发长了找同学剪一剪。
在这里,大部份人都是网球好手,我自认是球场英雄也无用武之地,香港的白马
王子顿时变了贩夫走卒,我非常替自己不值,然而也只好在怨声载道中沉淀下来。
那日回校,发觉所做模型被同学剔去一角,非常愤怒,大发脾气,取起球拍,将
其它模型全部打烂,同学哗然,要通报教授,我豁出去,冲出课室,坐在园中,用手
掩住睑,自觉已经失去控制,我怕自己精神崩溃。
「啧啧啧。」
我没有松开手。
有人在我身边坐下,「啧啧啧。」
我抬起头来,看到一个女郎,褐色的皮肤,明亮的眼睛,头发挽一条马尾,穿条
白色的裙子,蹲在我身边,注视我,脸上一派不以为然的表情。
她年纪约有三十出头,微笑的眼角有细细皱纹,我却并没因此感动,我问她:「
你是谁?」没好气地。
「别问我是谁,」她操流利英语,「先问你自己为什么因小事大发雷霆。」
「他们搞坏我的模型。」
「你把他们的模型也破坏无遗,他们也交不了功课。」
「记我大过,把我逐出学校好了。」我说。
「如果这是你所愿,你干吗不干脆退学呢?」她诧异地问。
我掩往脸,「我不敢。」
「嘿!」她冷笑一声。
「你是谁?请勿骚扰我。」
「你叫张家盟,是不是?」她哄我,「来,我帮忙想个法子,你别气馁。」
「我不要想法子。」
她笑,「你把心事告诉我,我帮你去修补那些模型。」
「你懂?」我看她一眼。
「你是高材生,你可以教我呀,」她耸耸肩,「两个臭皮匠,或许可以凑成半个
诸葛亮。」
「你到底是谁?」我怀疑。
她眨眨眼,「神仙娘娘。」
我笑。
我与她到饭堂喝了杯咖啡,忽然之间,我把多月来的怨气全部对她诉说,她默默
聆听,很好耐心。
「对了,」我想起来,「你叫什么名字?」
「极光仙子。」她笑。
「见鬼。」我咕哝。
「来,闯祸胚,快来收拾残局。」她把我拉进课室。
老实说,此刻我已深深为我的鲁莽而后悔。
「怎么收拾?」我绝望的问。
「拿出你的万能胶水来。」她很有信心。
只见她这里动动,那里动动,一晃眼就收拾好一具,并且作出若干改动,使之比
原来的设计更加完美。
我目停口呆,不甘示弱,也快快修理,不到一会儿就将七八具模型修补好。
看表,原来已是晚上七时半,这几个小时,过得好快。
「喂,你倒底是谁?」
「如果你感激我,以后就请你好好控制你自己。」
「喂,你也是本校的学生吧?」我说:「可能还高我几年,老老实实的告诉我。」
「嗯,」她笑,「真相你迟早会知道。」
那天晚上我送她回家,她深深叮咛,叫我不要自暴自弃。
那晚我第一次看到温哥华的星空竟如此美丽。
星期六我出去放了一整天的风帆,回来晒得通红,同学们在宿舍等我,「多谢」
我为他们修补模型,我更加惭愧了,只是讪笑。
同学们都说修补部份做得最好,他们连忙把蓝图也改良了。
我心中想念极光仙子。
星期日躺在宿舍的小床上思念她,星期一我就会出去打听她的下落,纵使温哥华
有十万华人,寻找这么出色的一个才女,不是难事。
星期一上午有课,我以最轻松的步伐走进课室,我忽然发觉自己对建筑系有兴趣。
时间到了,一个女郎走进来,同学们向她行注目礼──咦,极光仙子!
她开口:「我叫美莲翁,你们的一级客座讲师,今天走马上任,请各位多多合
作。」
我立刻有被骗的感觉,岂有此理。天下的女人没一个是好人,信然。
我非常生气不悦,决定不睬她。
下课后她笑咪咪的走过来,我没好气的说:「咱们地位高低有别,你别来跟我说
话。」
「你这个人脾气比小妞还别扭,」她不在乎,「我索性迁就你到底。」
「你这个人是从哪里跑出来的?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华人在外,应当守望相助。」
「好一项大道理。」我冷笑。
「你可以当我是朋友。」
「你在哥大签了合同?」我问。
「你没留心听书,我不是讲明自己是客串的吗?」
「以后呢?」
「七级课之后打回原形,回到史宾沙事务所去做帮工。」她说。
「你可有男友/情人/丈夫?」
「都曾经有过,我去年离的婚。」她脸上忽然出现一丝沧桑。
「多么可惜。」我说。
她又恢复明朗,「你呢,你仿佛快乐得多了,我请你到码头吃海鲜去。」
「太好了。」
「咦,不是说地位有别,不理睬我吗?」她故作诧异状。
她成熟懂事、知情识趣、又具学问,我们很快成为好朋友,我仍然嬉称她极光仙
子,伊比我大七岁,别具风韵,到我发觉一日不见她精神陷入恍然若失的情况中,事
情已经太迟了。
我堕入爱河。
生活忽然多姿多采,周末我们往公园一坐老半天,看蓝天白云,喂雀鸟吃面包,
有时到海滩畅泳,有时往百老汇看电影,唐人街吃茶,一切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娱乐,
剎那间都趣味无穷。
我的人生观突然改变,对功课努力不懈,给咪咪的信,由三日一封改为一月一封,
不再抱怨,行在路上吹口哨,每个征像,都证明我在恋爱。
放学后我去接美莲下班,她会做一个沙律与我共享,她是一个好厨师。
有一天我跟她说:「我爱你。」
她听了一怔。
我问:「你不相信?」
「我相信我相信,」她连忙说:「你们廿来岁的男孩子惯在爱河中游来游去,根
本无意擦干身子。」
「喂!」我大力抗议。
「不要紧,终于有一天,你会见到你理想的伴侣,为她,你会上岸安憩。」
我问:「你呢?你可愿意与我共享这份安宁?」
她笑出来:「我好做你的妈了。」
「听听这是什么腔调?」我说:「见你对我一见钟情,才下了那么大的劲来讨好
我,嘿,如今见我对你倾心,你又把话反过来说了。」
美莲笑得前仰后合。
我悻悻然,「我不管,我爱你是爱定了。」
可是她约会的不止是我一个人,她把我当作好友,毫无疑问,但巧妙地与我维持
一定的距离,她并没有引我入歧途,她是一个正经人,我只是她的好兄弟。
我一直觉得事情会有所改进,她会把我俩年龄差距问题消弭解决。
当我看到那个风度翩翩的中年人自她公寓中走出来时,我自觉多月来的希望成了
泡影。
她还为我们介绍。那中年人姓关,两鬓微白,极有风度,称我为「小朋友」,但
我对他有说不出的厌恶。
美莲事后责备我欠缺礼貌:「人家是温哥华华人建筑师中最出名的一个,你对他
没一点尊敬。」
我不服气,「我知道,那又有什么稀奇,将来我不但要比他出名,我甚至要比亚
瑟艾历逊更出名。」
「好极好极。」美莲语气有点讽刺。
我气极,「我也知道姓关的最近离的婚,有五个孩子,你打定心思去做继母好
了!」
「你这个小子含血喷人,」她恼,「你无端端喝这个飞醋干什么?」
「我爱你。」
「去你的。」
「美莲!你老老实实说,你可爱我?」
「我不可能爱你。」
「你不能爱我,还是不爱我?」
「我呸!我哪有空跟你在文字上头歪缠,不爱你就是不爱你,我一向把你当小弟
弟。」
我说:「那你为什么常与我见面?」
「朋友间天天见面,也稀疏平常呀,你发什么疯?」她责问:「如果你觉得不见
面好些,倒不如不见。」
「这话是你说的!」我怪叫起来。
「你这小子,我不跟你说了,给你缠得头痛。」
我冲出她的公寓,彷佛觉得自己的心在滴血。
我一定要赌这口气,她不来向我道歉,我就不去见她,管她跟哪个老油条一起走,
她若吃了亏,也没有人会同情她,她活该。
回到宿舍,狂灌了一顿啤酒,心里略为平静,她如此疼我,一定不会与我绝交。
我的估计错误。
美莲一连失踪两个礼拜,我心如热锅上的蚂蚁,她却与姓关的进进出出。
我终于投降,跑到她公寓门前去等。
那夜天气罕见的温暖,我心特别烦躁,我买了半打罐装啤酒搁在身边,一直喝。
等姓关的老头送她回来时,我已经半醉,见到她俩我一语不发,扑上去对牢关老
头一记左钩拳,把他打得后退三步。
他不甘示弱,好家伙,站稳之后还击,我左眼着了一下,顿时痛入心肺,嚎叫起
来,金星乱冒,跌倒在地,后脑撞在地上,立刻昏迷过去。
临消失知觉之前,我听见美莲呼唤我的声音。
醒来的时候,我连眼睛都睁不开,痛的感觉如毒箭般贯通了我的心。
美莲就在我面前,我大声呻吟,「发生了什么事?」
她说:「你打了人。」板着脸。
「明明我捱了揍,至少我伤得比那个人重。」
「吓坏人,差点把你送进医院。」她转身走开。
「我的眼睛可是瞎了?」我尖声问。
她自厨房出来,将一块湿漉漉的东西搭在我眼睛上。
「那是什么?」我问。
「本来是我的晚餐,」她没好气的答:「八安士上好的鞑靼牛排。」
「能吸得了淤血吗?」我问。
「你少噜嗦,」她说:「再烦我就把你赶出去。」
「那老头怎么了?」我问。
美莲睁圆了双眼,我不敢再作声。
她对我说:「小老弟,我想我们该好好的谈一谈。」
我将脸埋在沙发垫子内,不出声。
当我「眼疾」痊愈的时候,美莲对我益发冷淡了。
天气转凉,枫叶开始转红,我们在一起,曾经有过好时光。
为了她,我连暑假都未曾还乡。咪咪的信充满讶异:「……我以为一到六月三十
号你便会扑回家,谁知你竟没有回来,你不是恨恶温哥华吗?」
在我生日那天,美莲约我在温哥华酒店的森林厅吃饭,那是个好地方。
我知道她有一篇演辞要说。
果然,酒过三巡,她开始了,先清一清喉咙,她说:「家盟……」
我很紧张,幸亏我一向具听天由命的格局,眼睁睁的看牢她,听她发挥意见。
「家盟,从头到尾,你误会了。」
「我误会了吗?」我轻轻问:「我是那样的一个蠢小子吗?我不见得会胡乱爱上
比我大的女人,我并不需要母爱。」
她词穷。
「……不外是你后悔了,」我说:「因为社会的压力,你不想与一个少年恋爱,
你的潇洒是表面的……我原谅你,人不能单为恋爱而活。」
她沉默。
「美莲,其实我俩大有可为,你何必为这七年的年龄差距而耿耿于怀?」
她双眼微红,「你不是我,你不明白。」
我叹口气。「你是怕将来,是不是?将来当我三十五岁的时候,你已是老太婆
了……女人就这样,专门担心虚无飘渺的事情,你应该好好把握现在。」
她说:「我要与关订婚了。」
「那老头子已有五个儿女,他不愁寂寞,你何必去插上一脚?要结婚,也不急于
一时,慢慢挑个合衬的人物。」
她一怔,「你忽然长大了,家盟。」
「是的,我也这么觉得,因你的缘故,我忽然长大了。」
她说:「我要与你说的话,到此为止。」美莲说。
「喂,极光仙子,笑一笑,今天是我生日。」
她哭了。
我把她搂在怀里。一个女人总是一个女人。
那天以后,她尽量避开我,我染上了吸烟的恶癖。我真的长人了,并没有自暴自
弃,仍然努力功课,课余也参加同学间的聚会,随时可以结识大把女孩子,但总有点
曾经沧海难为水的感觉。
我在给咪咪的信中提及翁美莲,咪咪很了解。她写道:「我与你之间始终有青梅
竹马,兄弟姊妹的感情存在,真正的男女间恋情似乎有别于此,你不必对我有责任感,
我很乐意做你们的好妹子。」
我感动,谁说这世上没有红颜知己?
我将信影印给美莲,我加一句:「年轻的人也可以有成熟的态度。」
信如石沉入海。
如果她嫁给老关,那么我注定要受失恋之苦。
树叶落得光光的,我缩在暖气宿舍中看电视,有一套安东尼柏斯与英格烈褒曼主
演的旧片,改编自沙岗的同名小说「你喜欢勃拉姆斯吗」,女主角因自觉比男主角年
长,始终提不起勇气跟他走,我观了此剧非常有共呜,有苦说不出,深深的抽着烟。
我知道美莲是矛盾的,这是她的抉择时分,我不应去骚扰她,但终于拨了一个电
话过去。
她居然在家。
「好吗?」我苦涩地问。
她开头没把我的声音认出来,后来觉察到,又呆了一呆,电话中一片死寂。
「家盟?」
「是我。」
她松一口气,「你好吗?」
「托福,过得不坏。」
「快到冬天了,寒衣取出来没有?
「全部堆在一块,无所谓取不取出。」
「假期有没有打算回家?」
「想到纽约去。」
「我以为你很想回家。」
「回去又要回来,更多思念,无谓。」
「尽说些不相干的话。」
「纽约是个好城市。」
「是的,文化大都会,比较热闹,温哥华与之相比,益发像个小镇。」
「可是你不会愿意长住纽约吧?」
「更加不相干了。」
「当然不,我开始有点爱上温哥华了,公园中每一支图腾木都有感情。」
她静默。
「一切都会习惯的。」我说。
她说:「是的。」
「改天再聊吧,有空拨个电话来。」
她连忙说:「喂喂喂──」
「什么事?」
「你功课没事吧?」
「考了第一。」
「恭喜。」
「谢谢。」
「改天再聊。」
「好。」我放下话筒,我一定要抢先比她收线,免得听到那残酷的「叮」一声。
原本我想问的是:你与老关如何了?甩掉他没有?你到底回不回头?你还否认爱
我?有没有看到电视上的长片?
到头来一句也说不出口,她的声音听起来很温和很平静,不像有创伤的样子,而
我,我自己何尝不是?本想邀她同往纽约……她不会肯的,她太注重名誉,自离婚后
她视男人如蛇蝎,专门就跟老头子来往。也许我对她的了解还不够。
她始终没有与我联络!我独自上纽约玩了一个冬假,五彩缤纷的大都会令我目不
暇给,心旷神怡,但是心中始终挂住美莲。她是我的极光仙子。
那一天当我独自坐在校园内要抱头痛哭的时候,她头上戴着光环般出现,搭救我
脱离困境,但不是因为这个我才爱她,她原本是个可爱的女人。
在纽约我们家有亲戚,忙着帮我安排节目,其中当然有女孩子参予。
在她个口中,我是那个「孤独、具气质、漂亮的建筑系学生」。
我仍然怀念美莲。我不是说,我们应当不顾一切地恋爱,但现在两个人都独身,
有什么顾忌?她偏偏要诸多留难,为我这个假期添多了一点闲愁。
纽约之旅结束,我留了胡髭回温哥华,最怕听到有关美莲的婚讯。
一出机场我叫了出租车回宿舍,天气寒冷,呼出白气,这是我温哥华第一个冬天,
时间过得真快,说不定有一天要离去的时候,我会不习惯。
宿舍大门有辆小小的汽车在等候,车内坐一个女郎,像极了美莲。
我苦笑,夜有所梦,日有所思,我不行了,我。
我提起行李进宿舍,那女郎却下车叫我:「家盟。」
我看清楚了,「美莲!」真是她。
她披散着长发,穿件厚大衣,面孔冻得通红。
「美莲。」
她张张嘴唇,说不出话。
「你在车上坐了多久了?冻僵你!」
伊不答,「家盟。」她伸出手来。
我一把将她拉过来,抱在怀中。
美莲不出声,像一只受伤的小动物般伏在我胸前,动也不动。
比我大七年,我感慨的想,简直一点作用都没有嘛。既然如此,她何必耿耿于怀。
我俩订婚之前,通知了父母亲,把照片也寄了去。我并没有着意告诉他们,美莲
比我大多少。这是细节,重要的是,我们相爱。
懂事而可爱的咪咪写信来恭贺我们。
至于关老头(好,好,其实他也并不是那么老),他送了很得体名贵的礼物给我
俩。
我承认不是每个故事都有我们这么愉快的结局,但是我们也曾苦恼过,美莲为此
不知道忍受过多少个失眠的晚上。
她一直自卑,怕有一天有人会走上前来跟她说:「张太太,你丈夫像是你的儿
子。」
而事实上人家觉得我们两人很相配,谁比谁大压根儿看不出来。况且我们活着是
为自己,不是为别人。
决定在毕业后结婚,这是美莲说的,她要考验这一段感情……不理她,女人善变,
说不定过一两年她会催我结婚,这简直是一定的事──她在半年前还说要跟我断绝来
往呢,不必理她。
至于我,我现在简直不想离开这块地方了,我的所爱在哪里,心也在哪里。
呵哈,极光仙子,她自称是极光仙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