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幸好有你的麻烦可以收拾,不然生活那么无聊,漫漫长日才难熬呢。」五个月的同居生活可以培养出很多默契,也可以彻底了解对方的言行,只要有心。
因此他证明出,她是他第一眼见到的那个女生,一个不矫揉造作、其实可爱的女人,喜欢她,理所当然。
「阿尚。」她的额头碰上他的额头,她爱上当他的哈巴狗。「怎样?」他揺揺头,磨蹭着她的额,对于肢体亲昵这回事,他们已经习惯。
「我最近在想一件事。」
「什么事?」
「能够嫁给你,是件非常非常棒的事」
「所以心动了吗?」他开玩笑的问。
「嗯,很心动。」她郑重点头。「那么你还愿意娶我吗?」问完,她没等他的答案人先不好意思地笑了,身子一歪,仰躺在他的双腿上,由下往上看着他的下巴。
这段日子,她对他的背影着迷、对他专注工作的神情着迷、对他温柔的眼神着迷……现在,也对他性感的下巴感到着迷。
伸出食指,她轻画他的下巴,刺刺的、痒痒的,她咯咯笑着。
他握住她的手,收在胸口,那颗心跳得又沉又重,速度却快得可以媲美他慢跑过后。
缓缓张开掌心,她用手心倾听,倾听他的心音,理解了他的答案,她笑,笑得眉弯眼弯,笑得幸福洋溢,她说:「阿尚,我们以结婚为前提交往吧。」
【第四章】
都市里,过年的气氛很谈,从小到大,李薇对于过年,除了放假和压岁钱之外,没什么太大概念,当然,他们也会全家聚在一起吃饭,可全家吃饭并不算特殊,所以……过年,也就这样喽。
所以今年、有阿尚在的这一年,她体验了一回真正的农历新年。
阿尚先带着她一起大扫除。虽然她能做的事不多,但是一面抹窗户,一面和阿尚说笑玩闹的感觉很棒,他在窗户外面对她做鬼脸,她在窗户里面朝着他的脸喷淸洁剂,笑闹一阵后,她用手指在玻璃上画爱心,而他伸出手掌,覆在爱心上方。
他们隔着玻璃接吻,没有温度,却都绯红了脸。
她洗地板,洗得满地都是水,害他一进屋差点摔得四脚朝天,可她不羞愧,因为知道他会说:「没关系,你已经做得很好了。」她整理厨房,摔盘、掉筷子,还让几个咖啡杯对阿尚依依不舍说再见。
她晒床单,把晒衣架弄坏,她倒垃圾,连垃圾桶一起丢掉。
她做这么一大堆坏事,他没有发半点脾气,顶多是用那种又宠溺、又无奈的眼光看着她,然后笑了笑,把嘟起嘴巴的她揽进怀里,再说一遍没关系。
除夕前两天,两人一起整理院子,李薇拿着水管边洗边玩,池塘还设洗干净,两人己全身上下湿成一片,幸好那天天气回暖,整理完后,他们并肩躺在院子里,接受阳光洗礼她说:「我从来没有大扫除过。」
他回答,「我相信。」
然后她说:「可是我爱上做家事的感觉。」她没有说出口的话是:我喜欢和你一起做家事。
她高举五指,任阳光从指缝间泄下,一道两道光芒刷下,在她脸颊画上金黄光圈,也照着她刘海上的水滴,闪闪发光。
她眯眯眼、转头,冲着他笑,而他偏着头,看着她干净澄澈的笑脸,傻了。他想,无论经过多少年,他都会记得这样一张容颜。
「看到了吗?」她碰着他的肩膀说。
「看到什么?」阿尚凑近她,脸颊贴在她脸颊旁。
「世界上最耀眼的戒指。」她并拢五指,阳光在她指缝间被缩小,射出璀璨光芒,仿佛戴了只最昂贵的戒指。
他看见了,也伸出五指并调整位置,让光芒也落在无名指上。
今天,他们在对表之后,同时戴上他们的对戒,如果戒指的目的是为了圈住一个人,那么他们的心,己早早被彼此牢系。
隔天,阿尚带她去办年货。
她不贪吃的,可年货大街里人挤人,她还是从第一摊试吃到最后一摊,或许他以为,她喜欢大街上的热闹气氛,却不知道,她真正喜欢的是被他牢牢握住手、被他紧紧环住肩,好像她真的在他的保护范围内。
当然,她更喜欢的是,他动不动就问:「喜欢吗?喜欢就买。_1然后掏出腰包,那样的纵容、那样的宠爱,好像她真的是他结发一生的妻子。
她终于明白,为什么大嫂愿意为大哥,做牛做马,那是因为大哥总有办法让大嫂倍感受宠。女人要的不多,真的,只要一份被疼爱的感觉。同一天晚上,他用调理机教她做年糕。
她这才晓得,原来把两种米泡上三、四个钟头,加入糖和水放入调理机,打上一分钟后倒入容器里,用电锅蒸熟,最后就会变成年糕。原来她最喜欢的碗糕一点也不难做,一样泡米、打成米浆,再放入肉、蛋、香菇料蒸熟就行。
她看着他像个魔法师似的,优雅地,一样一样变出只有市场才看得到的美食,在爱上大扫除之后,她爱上下厨。
年糕躺着接受洗礼时,阿尚带她上纲,从网站上找到许多她爱吃食物的食谱,他承诺,一星期教她做一道菜,那么跟了他一辈子后,她会成为手艺高超的五星级名厨。
一辈子在同居五个月之后,她开始想到和他过一辈子。
笑,甜甜的,像谁不小心捅破蜂巢似的,流出了一点一点的蜂糖蜜汁……紧接着,除夕来临,他们热热闹闹的忙起来了。
他们一大早起来先拜拜,她忙得很高兴,像小孩子似的,笑脸不曾停歇。
「为什么除夕要拜拜啊?」她像问题宝宝,追着阿尚问东问西。
「这是为了感谢天地,在过去一年庇佑我们平安。」
「真的有神在庇佑人们吗?」
「我想……有的。」
不然祂们不会把生气的小薇送到他身边,让他们有机会一起生活,一起快乐、一起幸福着,他和台北虽然称不上格格不入,但总是异乡游子,过去五个月,因为这间精心装潢的房子里有她,终于让他有了家的感觉。
他拿起香,带着她走到香案旁,高举三炷香,满心感激。
李薇装模作样跟着他做了,可是不知道他念什么,侧过头,等着他解释。
「我在谢谢老天,让我生活过得很平顺。」
「平顺不是基本配备吗?你为什么不求祂让你中大乐透头奖?」她不懂,拜神不是为了赋予好运吗?他怎不祈求,光是感谢。
「我已经得到比大乐透头奖更好的礼物了。」他接过她手中的香,一根一根插在祭祖的食物上。
「什么礼物啊?」她好奇极了,最近没听他说收到礼物啊。
就是她、李薇!但他转开头,不满足她的好奇心。
「是什么嘛?上个月那笔大生意吗?它的收益会比大乐透更多吗?」阿尚把香插好,弯下腰,捏了捏她的脸颊说:「世界上有许多东西比金钱更美好。」她想了想,好吧,这点她同意。
她靠到他肩上,撒娇问:「比金钱美好的项目里面,有我吗?」他笑着拍拍她的头,没回答。
他性格和顺、温柔,但不像别的男人,会把甜言蜜语挂在嘴上,哄得女人心花怒放,他也不做浪漫事、不制造意外浪漫,那次在电话里唱歌,是唯一一次的误打误撞。
她皱皱鼻子,找到他的缺点。
阿尚问:「要不要一起贴春联?」
很好,他找到一项新游戏,转移她的注意力。
「我们又没有买春联。」李薇闷声说。
「春联要自己写比较有诚意。」
自己写?现在什么世纪了,还有人自己写春联?她的疑问还没出口,就看见阿尚走到书桌边,找出成套的毛笔和不知几时裁好的红纸,摊开。
当流畅的毛笔字从他手下书写而成,她看得目瞪口呆,读中文系的人不是她吗?他到底是受什么教育长大的啊?一个会电脑又会写书法的男人,她肯定是捡到宝了。
「你在家里都做什么休闲娱乐?」她楞楞的问。
「你和我同住一个屋檐下那么久,还不知道吗?」以前不说,现在他最大的娱乐就是帮她收拾残局,看着她又尴尬、又害羞的表情,他就满心乐。
「是知道啊,可是你……在我没搬进来之前,你是不是一有空就写写毛笔字、画画山水、弹弹古筝、刺刺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