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第三章

野日凤,你书都念到哪儿去了?再怎么说,你都欠了他一句道谢,更要为方才待他无礼又粗鲁的行为道歉……

“呃……姑娘?”丹白不明白她为何脑袋微垂地杵在那儿动都不动,他困惑地浏览她全身上下,不自觉地把焦点全黏在那白皙半裸的胸前,顿时觉得老大一口气提不上来也压不下去,乾脆赶紧转动眼光看向一旁的地上。

“你……呃!没事的话我就要先走一步了,告辞!”语毕的同时身影已如疾风似地卷出佛堂。

野日凤错愕地抬起头,只来得及看见一袂白色的衣角,才正准备开口致谢的菱唇半张,过了好一会儿才能阖上,一双莹莹水眸微微激红。

就这样?她又是孤独一个人的了……

野日风告诫自己,这没什么好哭的,却又矛盾地抬于拭去眼角的泪水。

逃过一劫的惊魂未定让她倍觉身为女性的柔软脆弱,希望不管是谁都好,可以在她身畔多陪一会儿……

“呃……姑娘?”

或许老天爷不只是长了眼,连耳朵也长了出来。

野日风才刚流下两行清泪,那道白色的身影又姗姗然地踅步到她面前。

泪眼一顿,野日凤愣愣的视线由下往上逆瞧,一直瞧到对方那张有些憨直的俊美脸孔。

“我……呃!姑娘,你还要不要哭啊?”丹白原本已经踏出佛寺了,但灵敏过人的听觉偏偏飘人了一丝很轻、很细,泪水滑过脸颊的静音……他发誓他真的听见了!

然后,原本要施展轻功的身形停摆了,丹白发现自己好像不应该把这个静静哭泣的姑娘留在这里不管,而双脚却比他发现得更早,非常主动地凋转方向往回走。

野日风来不及收起泪水,看见那人竟去而复返地站在自己面前时,不禁老羞成怒,一脚用力跺着地面,用一张自己从未表现过,更从未想像过的气红脸孔对着他大声叫问:“你回来做什么?”

嗄?不能回来喔?

“那我走了。”摸摸鼻头,丹白也没动怒,只觉得她责骂的态度真是莫名其妙。

“慢着!”野日风见他真的居然又掉头欲举步,第二次叫问:“谁准你走了?”

耶?摸摸鼻头,丹白再转身走了回来。

一个口令一个动作。野日凤开始怀疑眼前站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条狗儿!这么乖!

“你……请问恩人叫什么名字?”狐疑感散了,泪也流下了,莫名其妙的气也没了,野日风重抬平素一派的严肃冷静,板着端正的面容,以不疾不徐的语调问着。

“我叫丹白啦!”哇!这个姑娘真是恐怖啊!丹白想着。

刚刚她失去冷静,坏脾气扭人耳朵的模样像极了他那已经出嫁,性子又火又强的大姊,这也就算了,怎么现下面容一整,活脱脱成了不苟言笑的大哥翻版呢?

她真的好恐怖啊!

在暗暗咋舌时,丹白却没深思出,既然知道恐怖,怎么不拔腿就逃,反而留下来给人间口供,而且态度还乖得连任何刑具都免了呢?

“原来是丹公子……”丹?那神秘传说中的氏族吗?“在下姓野,名日凤,是此城中水玉馆馆主。”

“什么?你、你就是那个姓野的水玉馆馆主吗?”丹白兴奋得叫了起来,并赶紧从腰际拿出那一卷的羊皮纸。“这个这个,我在找这个,请问水玉馆有没有卖呢?”

【第二章】

“珀魂玉”!莹莹水眸才一触及那蜻蜓眼珠链的款式,野日凤便认了出来。

这个叫丹白的男人为什么要找“珀魂玉”?她还以为这串只传嫡子的野氏传家之宝,该是个不对外公开的秘密。

“我啊!走了好长一段路才走到京城,别人告诉我你们野家是制作水玉的翘楚,而你又恰好是水玉馆馆主,所以我就问你哕!”丹白一脸盼望地比比羊皮纸。“如何?你们有在卖吗?多少钱一串啊?”

他以为这是大量生产、批发的东西?

“对不住!此乃家传之宝,不对外出售。”野日凤老实回答。

“珀魂玉”是爹亲亲手交予她的承袭之物,先不论其价格为何,光是其意义便非凡无比。

“珀魂玉”是野氏一个流传下来的逆亲故事见证……某一位族长逆伦地与其相妹恋,深知不可能结合的妹子在痛苦中自杀,痴心的兄长不顾轮回地将她的三魂七魄收到“珀魂玉”中长随左右,至死方休。

尔后,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珀魂玉”使成为订许白首的信物,皆由族长佩戴终身。

野日风则是前所未有的破例!只因野氏从未有过女子当家,但野滔尽却因极偏爱大夫人,坚持将长女扶上当家宝座。

所幸野日风不负爹亲重望,作风、手腕、生意眼光与头

脑……更重要的是一手冶炼水玉的好技术,尽得父亲真传,也才能在父母七年前双双身故后,以十六岁之姿挑起沉重的大任,将水玉馆经营得更加风光,杜绝众人悠悠之口。

不过,由于身为女子的关系,尽管野滔尽将“珀魂玉”传给了女儿,却下了但书……只能让女婿佩戴!

因为野家曾有过一位女性祖先,擅自配戴上“珀魂玉”后,不出三日便疯狂而亡的惨事;反之,只要是男子佩戴上“珀魂玉”,便能庇佑野家泽被财富,吃穿不愁。

想当然耳,野日风自是将“珀魂玉”好生养起来供着,怎可能会出售于外人呢?

“嗄?不卖的吗?”丹白一副不能理解的状态。“可是……可是不行呀!大哥正等着我带回去说……怎么办……”他烦恼地抱头蹲下,抓扯着黑发,表情紧张、失望、难过。

大哥派给他的第一件差事他都办不好,一年之后,拿什么脸回丹天谷见人啊?

如果按照平素聪慧的野日风,她早就该快快再三言谢后并自行离去,哪里晓得双脚却生了自我意识地又走了回去。

然后,某道灵光在她脑海中一闪!非常大胆且异想天开的……

野日风重重地抿了抿菱唇,莹莹水眸透出属于商人的计算光芒,骨碌碌地在丹白身上徘徊不去,灵光逐渐在脑海中盘旋成评估可行的念头,令她更是构思得浑身兴奋轻颤不已。

有何不可呢?

反正“珀魂玉”传子不传女,她既不能佩戴,却又有权处理……

“丹公子,”有求于人,口气自然得低下世,野日风努力地挤出一张笑脸。。你……真的那么想得到‘珀魂玉’吗?”“听说了没?”“听说了听说了!”“这真是天大的事儿啊!日子选在什么时候?”“就今日午后!”

“什么?这么快?今日是什么黄道吉日吗?”

“那倒不是,不过择日不如撞日,野家小姐年纪也不小了,喜事自是愈赶紧办一办愈好。”

人海夹道街头,一边忙着看热闹,一边忙着交头接耳,看着大红花轿、彩球结带,一路在敲敲打打的乐声中往野家大宅前进。“这夫家是哪里人土?有听说是京城的哪户人家吗?”“没人知道呢!”“好像是由城外人赘的。”“什么?入赘……”“驾!”

蓦地,一骑黑色的快马打断了所有三公六婆的声音,而快马上的男人更是阴森着一张俊美无畴的脸,教人光是见了,大气都不敢喘一下。

直到那骑快马过去,三公六婆才各个像找得到空气呼吸似的,小心翼翼地伸长脖子,想要将视线放得更远、更清楚些。

“呵!是野家的少爷。”

“这下可有好戏瞧了。”

“他该不会是特地前来,为他的妹子送嫁的吧?”有人呆呆地问了这么一句。

“为他妹子送嫁?”看那杀气十足的气势,不如说是为他妹子送葬还差不多!

全京城里,人人都知道这一代的野家兄妹水火不相融,不睦更不和,甚至严重到他们的爹亲和大娘过世后,长子立即和亲生娘亲的二夫人搬了出去,自行开了琉琳馆。

近来谣传更盛,野夜龙打算以兄长如父的姿态强迫妹子嫁给他所杉C选的城外人,好进一步接收水玉馆。

在这种情形之下,野日凤又火速成亲,嫁给一个众人全不知晓来历的陌生男人……

众人陷入苦思中不过一眨眼光景,然后心里全都产生了。大事不好了”却又等待看好戏的亢奋感。

咚咚咚咚!无数的脚步声争先恐后地响起。这绝对不是逃难,而是深怕错过好戏的赶场!

鞭炮噼哩啪啦,一左一右的喜婆及一群丫头们挽扶簇拥着凤冠霞帔、红云盖顶的新嫁娘下喜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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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情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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