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 太残忍了
陈煜一脸平静,等到牛忙等人灰头土脸的从垃圾桶里挣扎着爬出来,原本俊雅的脸蛋抹过一份冷酷,轻描淡写道:“回去记得给你们主子抱个信,就说有些人并不是他们惹得起的,而我陈煜,恰好是一个
轻描淡写的语气,却有着一股异常的自信,当看到这个一脸阳光笑意的男孩离开,原本呆在原地的牛虻等人才重重舒了一口气。
摸了摸衣衫,后背已经湿透了。
见识过这个男孩的强大,才知道对方那一脸阳光笑意掩藏下的自信,陈煜离开以后,朝人民路方向走了过去,他不想惹这种麻烦,并不是他怕什么,而是对于这样的虾米角色,实在没有踩的价值。
太低俗了。
不过好像自己更俗。
陈煜自嘲的笑了笑,十几分钟以后,他来到了位于人民路的花园别墅区,几年前,陈平在这里买下了一套别墅,说是为儿子以后娶媳妇提前准备的,不过这对夫妇住在这里的机会并不多,他们还是习惯乡下的生活,所以陈煜回来,因为学校的关系,暂时就住在了这里。
不过十年不见,很显然孙贵凤也舍不得自己的儿子,平日里,她便住在这里照顾着自己儿子的生活,陈煜也知道想劝是劝不了的,索性就享受着这份伟大的母爱。
走到一棵梧桐树下,陈煜朝着空气打了一个手势,一个身影鬼魅般的出现在他的跟前,这是一个年轻的女人,看起来柔柔弱弱的模样,眸子里透露出的那股冷漠,直指人心,她朝着陈煜打了几个手势,陈煜点点头,一脸若无其事的朝自家别墅的方向走了过去。
……
上海,黄浦区的国盛大厦,这里是国盛电器的总部,总裁办公室,许晴一身得体的穿着,虽然已经年过三十,可是那保养非常得体的模样倒不像是三十岁的女人,尤其他身上那种上位者的气质更是显得出类拔萃,看了看手腕上的手表,劳斯丹顿的,估摸着时间差不多也该下班了,幽幽叹息了一口气,带着无比的落寂,站了起来。
如今说她是上海滩最有钱的女人,这话并不算过分。
早在十年前,当陈煜创业搞出国盛电器这个品牌时,许晴也有股份,而陈煜占据了股份,如今虽说北方的家电零售市场牢牢被国美掌控着,可是国盛电器根据陈煜最初定下的策略,经过十年的展,也顺利占领了南方的市场,这么大的市场,每年带来的利润可想而知,绝对是一笔天文的数字。
作为国盛电器除去陈煜唯一的股东,许晴的资产也可想而知,更别说她也跟着陈煜投资了股票等多个领域,不得不承认当年还是个小屁孩的陈煜的眼光,投资的那些行业绝对都是暴利的行业,这些年的积累,陈煜手中握有的资源绝对可以跟世界上任何一个财团媲美。
许晴走出办公室,国盛电器总部的工作人员一脸敬畏,不敢抬头正视这个公司身份最为尊贵的女人,有几个工作人员朝许晴问好,许晴也只是点了点头,表情中既没有那种刻意流露出的示好,也没有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漠,当她走出楼梯,身后的工作人员明显松了一口气,不知道这个至今独身的女人什么时候会遇到值得去爱的男人。
不过想必能推倒这女人的男人,也不会是那种一般的虾米角色吧。
如今作为这么一家大型集团的总裁,许晴的一出一行,自然都有着公司的安保人员保护,踏上那辆银白色的宝马,前后各有两辆车随行,许晴控制着方向盘,将车停在了路边,思绪却早已漂到了不知何方。
她停下了车,那几辆车自然也在前后停下了,小心翼翼保护着犹如女神一般的女人。
不知道为何,许晴想到了当年那个喜欢调戏她的小屁孩,那个遥远的影子,如今却是越来越清晰,她年过三十还没有找到合适的对象,家里那个哥哥也试图给她介绍了一些公子哥,都是如今上海滩最炙手可热的年轻才俊们,可是在他们身上,许晴找不到一丝爱情的感觉。
跟她工作的态度一样,许晴也是个对爱情极其严肃的一个女人,所以年过三十的她至今仍是个处女在这个处女堪比动物园大猩猩的年代,根本就是一件很难想像的事情,摇了摇头,嘴角抹过一份酸涩的笑容,家里父母催她早日结婚也不是一两次了,难道,这辈子就要随便找个男人嫁了出去?
此刻距离这辆车不远的一个偏僻的角落,一个脸上有着刀疤的男人一脸阴沉,手里拿着对讲机,低声道:“目标已经到九点钟方向~~~等下抓住那个女人,狠狠敲诈上~~~”
话未说完,似乎感觉到身后有什么庞然大物。
他扭过了头,瞬间,他的瞳孔猛然收缩。
一个看起来身高约莫门上稀疏可怜的短,拥有着铁塔一般的身躯很有压迫力的青年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他的跟前,原以为被人识破阴谋的刀疤男看清楚了来人,不禁松了一口气,这绝对是个傻子,在刀疤男看来就是如此,青年的脸上也始终流露出那种憨憨在刀疤男眼里绝对是个‘痴呆型’般的笑意,属于放在人群堆立马被众人唾弃的虾米角色,刀疤男人喉咙蠕动了几下,正欲开口斥责几句。
轰。
势如奔雷的一拳。
快如闪电的一拳。
这是很多国术大师挑不出任何毛病的一拳,力道、度、爆力都是无可挑剔,刀疤男人觉察到危险来临,那一拳已经到了他的跟前,伴随着清脆响亮骨折的一声脆响,刀疤男人甚至来不及惨叫一声,已经直挺挺的倒下,憨厚青年摸着脑门上那不多的几根头,一脸为难的表情,似乎想到什么很难让人接受的事情,在一旁瓮声瓮气道:“太残忍了。我觉得还是狗蛋这个名字比较好,鲨鱼的风格不适合我。”
像这样的麻烦,这个月,憨厚青年这已经是第九次悄悄解决了。
释一下那个歌的问题,当初看《庆余年》的时候,对于范闲同学在金殿之上一口喷出上百诗觉得很爽,回过头来就觉得重生的都市文弄那么一两歌出来实在很小气,所以我干脆一口气来了几十,至于曲子问题可以解释,我说过主角重生前喜欢吹箫,记住那么几十曲子很容易,不过开始写时也确实有考虑不周的地方,谢谢你们的意见。
关于笔记本电脑那个,我是犯了个很小白的错误,不过并不影响剧情,以后有时间我会修改。
请继续支持本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