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第三章

今天席明嘉没有来上课。

早上范文森去接她时,席家弟弟席明远告诉他,席明嘉今天请假。他看着右手边的空位,觉得有点失落。下课后,他去找陈晓珍。

“请问,班长今天为什么没来上课?”

“喔,她感冒了。”杏子压低声音又朝他靠近。“不过是不是真感冒就不知道了。”

感冒还有真假之分吗?范文森不明白,他想再开口问明白,一个女声插进来。

“范文森。”是王佩茹。“今天席明嘉没来,我帮你复习功课好不好?”

“你有时间吗?”

“我可以利用午休时间帮你复习啊。”

午休时间?他的午休时间都是交给董致谦帮他复习电脑,所以虽然她有时间,但是他没有时间配合。

“对不起,午休时间致谦要帮我复习程式语言。”他说。

“你告诉他你今天休息嘛,我帮你复习中会。”有一个女生也自告奋勇。

“不要啦!你午休时间空出来,我帮你复习英文。”另一个女同学也来凑热闹。

“我帮你复习数学吧,数学比较重要,下礼拜要小考耶!”富有同学爱的女同学又多一个。

“唉!你们很讨厌耶!是我先说的。”王佩茹不满地抗议。

“这种事又不是先到先赢。”凑热闹的女同学不服气。

“对呀!”有同学爱的女同学也赞成。

几个女生开始争论,到底谁有权使用范文森的午休时间。范文森在一旁看得心惊胆跳。这就是席明嘉说的“受欢迎”吗?他本来不明白,现在已经可以完全了解了。

原来这种为小事吵破头的场景就叫“受欢迎”啊……那他宁愿不要。

“范文森。”王佩茹不愧是几个女生中最聪明的,马上发觉这样的争吵很无意义。“你说,你午休到底要复习哪一科?”

“对呀,你说好了,你是想复习英文,还是数学?”

“数学好啦,下礼拜就要小考了耶!”

望着一张张咄咄逼人的脸,范文森觉得好为难。拒绝了这个,就对不起那个,他谁都不想拒绝,怕她们会受伤害,问题是——他午休得复习程式语言,根本没空啊!

“别吵了!”左右为难之际,救星出现了!董致谦实在看不过去了。“范文森午休没空,他要复习程式语言,晚上也约好了,他要来我家算数学。”

“你干嘛把他看得牢牢的?又不是他妈。”王佩茹第一个发难。

“对呀!对呀!”其他女同学跟着附和。

“无聊!”董致谦没有理她们,上课钟适巧响起。“走,我们回去吧!”

董致谦拉着范文森回座位,众女同学虽然不满,也只能乖乖回座位坐好。

“谢谢你。”范文森松口气。如果董致谦没出现,他可真的麻烦大了。

“小意思。下次别理她们就好。”

范文森还想说什么,国文老师已经走进教室,他只好闭嘴专心上课。

下午社团活动结束,他整理好书包,准备和董致谦一起走。

“拜啦!”周宇伦去等公车。

董致谦和范文森一起去取车。

“这就是你的车?”董致谦吹了一声口哨。“挺酷的耶!BMW735i1,不少钱吧?”

“对不起,这车是借来的,所以我不知道价格。”

“可以和你打个商量吗?”坐进车子后,董致谦问。

“请说。”范文森发动车子上路。

“有空的时候,可以教我开车吗?”他明年就满十八岁了,希望能一满十八岁就拿到驾照。

“好啊。”范文森答得爽快。

董致谦家住在五期重划区,新市政府附近,距离学校有点远,到董家时,已经是晚餐时刻了。

“我回来了。”董致谦进门喊了一声。

“回来了,今天比较早哦!”董母张君红从厨房走出来。

“嗯,是我同学送我回来的。”董致谦侧身介绍。“妈,这是我同学范文森;这是我妈。范文森要到我们家来作功课。”

“董伯母好。”范文森礼貌地问好。

“你好。”张君红没料到儿子会带同学回来,她匆匆点个头,又转身进厨房。

范文森看着张君红匆匆消失的背影,有点无措。他想,是不是自己做错什么或说错什么了?

“走吧,我们到我房间去。”董致谦对范文森招手,范文森跟着他上三楼。“随便坐。”

“谢谢。”范文森在书桌前坐下。“伯母是不是不喜欢我?”

“会吗?”董致谦想起刚刚母亲转身离去的画面。“喔,不是的,我妈不是不喜欢你,她只是不习惯面对陌生人,你别放在心上。”

“原来如此。”范文森点点头。

“快到晚餐时间了,你要不要在我家先吃晚饭,我们再复习数学?”

范文森想一下。“那就打扰了。”

“走吧!”董致谦又带范文森下楼。他们进厨房时,张君红正在炒最后一道菜。

“妈,我来帮忙。”

董致谦帮忙把菜端到餐桌上,范文森也帮着把碗筷摆好。一切就绪,董家的男主人董立伟也下班回来了。

“门口那辆车是谁的?”董立伟下班回来,看到自家门外停了一辆BMW,觉得奇怪。他应该没有开这款车的朋友。“是我同学的,爸。这是我同学范文森,他来我们家作功课。”董致谦照例介绍。

“董伯伯好。”范文森有礼地招呼。

董立伟点点头。“作完功课要回去了吗?”

“没有,我们才刚回来,想先吃饭再作功课。”董致谦回答。

“这样啊!”董立伟笑笑。“君红,阿谦的同学要在家里吃饭,饭够不够?”

“应该够。”张君红端出最后一道菜。“可以吃了。”

“来,坐下来,开动了。”董立伟招呼着。“希望我们家的菜合你的胃口。”

“我不挑嘴,而且伯母的手艺很好,这些菜看起来都很好吃。”范文森说。

张君红抬起头看了范文森一眼,随即又低下头帮大家盛饭。

饭桌上,张君红的话不多,董家父子倒是满能聊的,生活琐事、国家大事,范文森听得津津有味;有时张君红会插一两句话,但是她声音不大,所以有时范文森怀疑是自己的幻听,或许张君红根本没开口过。

用完晚餐,董立伟帮忙老婆收拾餐桌;董致谦和范文森则回楼上复习下礼拜要考的数学。

“你确定伯母真的不是讨厌我吗?”范文森又问了一次。

晚餐时刻,应该是一家人团圆的开心时刻,但是在饭桌上,张君红的表情与其说不开心,倒不如用愁眉轻锁更恰当。整个用餐过程中,她没有笑过,所以范文森怀疑,是不是自己这个不速之客打扰了他们一家团聚的用餐时刻,所以张君红不高兴了。

“没事的,我妈不开心不是因为你,她本来就是这样的。”

“本来就这样?”范文森不懂。

“告诉你也没关系,我妈患有忧郁症,十几年了,刚开始还满严重的,但在这几年的心理谘商和药物治疗之下,这几年已经好很多了,不过就老爱皱个眉头。我爸就常说,我妈这是在忧国忧民。”说到最后,董致谦还哈哈一笑。

“伯父还挺幽默的。”

“嗯,我爸在保险公司工作,上过不少谈话技巧的课,我妈病犯又心情低落的时候,我爸就会想办法逗她开心。”

“你父母感情真好。”范文森的语气里有羡慕。

“夫妻嘛!”

董致谦笑笑,拿出数学课本开始帮范文森复习。

复习一段落后,他问范文森:“我这样讲你懂吗!”

“嗯!你的讲法好像比班长的容易了解。”

“喔,你觉得班长这个人怎么样?”董致谦突然冒出一个问句。

“我觉得她人很好。”她是他到这里后,第一个认识的人。

“那你喜欢她吗?”董致谦又问。

“喜欢哪!你不喜欢她吗?”范文森跟着反问。

“我……也喜欢。”董致谦说得有点不好意思。“不过,是同学之间的喜欢,不是男女之间那种。”

“我也是啊。”范文森笑笑。

“对了,我觉得为了班长好,你最好和她保持一点距离。”

“什么意思?”

“班上那些女生就是嫉妒她和你走得近。虽然你们并没有什么,可是她们并不那么想,因为她们喜欢你,所以不会对你怎么样,可是班长就不同了,她就变成她们攻讦的对象了。”

“是这样的吗?”范文森终于明白,原来那些举动就是喜欢的表现。

在美国,他从来没遇过这种情形。他在纽约长大,纽约人的作风是直来直往、干脆而不拖泥带水,男女游戏也如此,如果喜欢一个人,会让对方知道,而不是以攻击另一个人来做暗示。难怪!难怪班长会对他说,“这里是台湾,不是美国”。

“如果你了解了,那就好好想想该怎么做吧。”董致谦这样说。

一年一度的校庆来临,为期两天的校庆里有各式庆祝活动,园游会、运动会、展览、演讲、舞会和演唱会,学校里人来人往热闹非凡!

范文森第一次参加这种活动,觉得开心又有趣,他去看了每一场比赛和展览,也参加了演唱会,有的真的很有意思,有的则有些无趣,而无趣的又占多数,但他仍然兴致勃勃地拉着席明嘉和董致谦整个校园到处逛。

起先他是和董致谦、周宇伦一起的,他们去看了篮球赛、排球赛,还下场参加拔河,比赛结果他们班第三名。然后他要再找他们去看卡拉OK比赛,但董致谦说他得去拍校庆的相片,无法奉陪;周宇伦也说他累毙了,他又打篮球又拔河,所以要去图书馆吹冷气兼休息。

因此范文森只好改找席明嘉、林惠美和陈晓珍去看展览,登山社、摄影社、话剧社、国乐社……有什么看什么,宁滥勿缺。

和范文森站在一起,席明嘉心里其实还是有些矛盾。请假那天,她在家里想了很多,她并不是感冒,只是前一夜哭得太厉害,所以一早起来两眼便肿得跟核桃似,加上又长出两颗大痘子,让她自觉无颜见人,所以才请假。

她原本想不要再帮范文森复习功课,也不再搭他的车上下课了,自己还是勤劳一点,早起搭公车去。可是决定之后想想,又觉得自己这样做太势利了,好像有过河拆桥的嫌疑。

仔细想想,她并没有做错什么,而范文森就更无辜了,他只是很想把书读好,也很认真地做完她交代的每一项作业,虽然字写得还是很丑,但是他每天都有进步,如果因为这样而使他失去学习的机会,那不是太可惜了吗?

况且范文森曾经说过,就算她不以复习功课做交换,他一样愿意接送她上下学,而她却因为王佩茹的莫名醋劲而打算放弃他,实在是太没有原则了!她应该和范文森看齐,就算没有范文森接送上下学,她也愿意帮他复习功课,这才叫义气才是。

所以第二天他来接她上学时,她已做好心理建设,大大方方地坐上他的车,就当前天的事没发生过一样。可是一到学校,和范文森一起走进教室,接触到王佩茹锐利的眼光时,她好不容易培养起来的勇气一下子就逃走了—所以她现在才会觉得矛盾。

“接下来你们想要参观什么?”范文森问。

“还要看啊?”杏子翻着白眼。“你看一早上了,不累呀?我可是脚根酸、肚子也很饿了耶!”

“不好意思,我没注意到。”范文森看看手表,已经快十二点了。“这样吧,为了谢谢你们陪我,中午我请客好吗?”“好呀!好呀!”有人请客,怎么会不好。

“那你们想吃什么?”

“我们去后门吃好不好?”

“好,走吧。”

三个女生七嘴八舌地开始讨论,炒饭、锅烧意面、排骨饭……最后决定吃沙茶猪肉烩饭配现榨果汁。

在学校后门这家挂着机车行招牌的小吃店中餐时刻生意总是很好,校庆期间人来人往,生意更是好!他们四个人都点了沙茶猪肉烩饭,等了十几分钟才盼到香喷喷的烩饭,饥肠辘辘吃起来更觉得美味可口。

“你在干嘛?”林惠美问席明嘉。

“我不喜欢吃洋葱。”席明嘉仔细地将烩饭里的洋葱一根根挑到盘子边。

“你好浪费。”杏子骂道。

“我帮你吃好吗?”范文森说。

“好啊!”席明嘉马上把盘子里的洋葱全拨到范文森的盘子里。

看着两人的动作,杏子又说话了:“你们两个这样,难怪王佩茹要误会,换成是我,也觉得你们有问题。”

“拜托,洋葱而已,是你说浪费的,不然你帮我吃啊?”

“我才不要。”杏子摇摇头。她虽然肚子饿,也不讨厌吃洋葱,可是烩饭料多、分量又实在,她只吃一半胃就饱了八分,哪还有空去帮她吃洋葱。“这样好了,为了避免嫌疑,剩下的这些,你也帮我吃吧!”

杏子把剩下的饭全拨到范文森的盘子里;范文森没想到她说到做到,为她突来的举动愣了一下。

“喂!人家又没有说好,你怎么就把饭全倒过去啦?”

“没关系,我还吃得下。”范文森笑笑,一口一口地把盘里的饭全吃光。

吃完饭,付完帐,一行四人又买了果汁,边喝边走回学校。

回到学校,范文森还想去看美术社的画展,女生想去逛园游会,少数服从多数,他们只好一起去逛园游会。

边看边逛、边逛边吃,范文森看着刚刚嚷着吃太饱的陈晓珍,吃完黑轮又吃甜不辣、喝绿茶配热狗,然后又在烤玉米的摊子前停下来……

“你们女生真厉害,刚刚饭吃不完,现在又能吃热狗、啃玉米。”范文森不得不佩服她。

“你不知道女孩子跟牛一样有四个胃吗?正餐、点心、零食,是分开放的。”杏子接过烤玉米,一边啃一边说。

“我们去玩射飞镖好不好?”席明嘉问。

“好啊!”

付过点券,接过飞镖,席明嘉认真地瞄准气球发镖,但是没啥准头,连射了几支都没中,非常懊恼。

“哎呀!你技术怎么这么烂?”林惠美不客气地取笑她。

“是气球太小,不是我的技术烂。”没错,都是气球不好,太小又距离太开,绝对不关她技术的问题。

“我来试试吧。”范文森自告奋勇。

“你行吗?”席明嘉对他好像没啥信心。“如果没射中,要赔我点券哦!”

“好。”范文森笑笑,接过剩下的飞镖,第一支就命中目标,气球应镖“砰”的一声破掉。

“哇!”三个女生同时发出惊呼声,接下来几支飞镖也都镖无虚发,一一命中目标。

“唉!你挺厉害的嘛!”杏子拍拍范文森的肩。

“对呀!”林惠美附和。

“哪里,只是运气好。”范文森笑得有点不好意思。

“唉!再来一次,这次你教我。”席明嘉不相信她射不中。

“好啊。”范文森掏出身上的点券。

“范文森!”又是王佩茹,她跑到范文森身边。“你在这里玩,为什么不去我们班的摊位帮忙?”

“摊位上人手不够吗?”他还以为他不是贩卖组的,所以不用去帮忙。

为了这次的校庆,班上分成几人一小组,有采买组、布置组、贩卖组、比赛组等等,范文森是布置组的,他们班卖大肠包香肠和饮料,写好价目表、布置好摊位、摆好桌椅,就没他的事了。不过他也帮了采买组的忙,董致谦和席明嘉他们是属采贸组的,他帮他们载那些园游会要卖的东西到会场,因为全班只有他是有车阶级。

“够是够,可是人多好办事啊。走吧!”王佩茹不由分说地拉了范文森就跑。

“喂!哪有人这样的?”杏子用手肘推着席明嘉:“你不去把他抢回来吗?”

“抢什么啊!他又不是我的,而且他那么大的人了,他不去,谁能勉强他?”席明嘉鼓起脸颊,心里老大不高兴。

“我觉得范文森什么都好,就是这点没主见不好,人家叫他做什么,他都好,他字典里到底有没有‘不好’这两个字啊?”林惠美问。

“一定没有。”杏子很肯定。“嘉嘉,你要小心,有这种男朋友,你不只要和他谈恋爱,连带地还要和他周围一大票的女生谈恋爱。”

“你在讲什么啊!”席明嘉瞪着杏子。

“我是在帮你做情势分析,好让你有心理准备嘛!”

“不用啦,你自己留着用吧!”想到要和一大票女生一起谈恋爱,席明嘉就觉得头皮发麻,再想到那票女生里还包括王佩茹……她就浑身起鸡皮疙瘩。

看着不远处班上的摊位,席明嘉开始为范文森默哀,他这一入虎穴,恐怕是尸骨无存了。活该,谁教他没主见呢?

“我们继续吧!”席明嘉左手拉着杏子、右手勾着林惠美,继续逛下去。

下午五点,园游会近尾声,她们才回班上的摊位,看有什么需要帮忙的。

她们到时,康乐已经去交点券,摊子整理得差不多、垃圾也倒了,一些烤架器具也收好了,只剩桌椅还没拿去还。

“对不起,你们再等等,我把桌椅还回去,就可以载你们回家了。”范文森看到她们来,随即交代。

“我们还没要走啊。”杏子说。

“对呀,我们要留下来参加舞会。”林惠美也跟着说。

范文森看向席明嘉,她点点头。“你不参加吗?”

“对不起,我忘了晚上还有舞会。”范文森恍然记起。“舞会是几点开始?”

“六点半,应该会开到九点多吧,去年好像快到十点才结束。你不参加吗?”席明嘉又问一次。

“对不起,我晚上有事。”范文森抱歉地看着席明嘉。

“原来他也是会说不好的嘛!”杏子在席明嘉耳边小声地说。

席明嘉瞪了杏子一眼。“没关系,你有事就先走吧。”

“可是这样就没人送你们回家了。”

“我们可以自己坐车回去。”

“不好,女孩子晚上自己坐车不太安全。”范文森想了一下。“我看这样好了,舞会结束你们要走时打电话给我,我再来接你们。”

“好体贴哦!”杏子又来咬席明嘉的耳朵。

席明嘉把杏子推开。“这样太麻烦了。”

“不麻烦。你提前半小时打电话给我,这样你们就不用等太久了。”

“好啦!你就让他来接我们嘛,跳完舞很累,还要等公车更累,万一等不到还得坐计程车,我不要坐计程车。”林惠美说,她向来对计程车司机赶着投胎似的开车法没好感。

“那好吧,你把电话给我。”席明嘉也很容易妥协的。

范文森抄了一组电话号码给她。席明嘉一看,长长一串十几个数字,他到底是要叫她打到哪里啊?

“你这个号码有没有抄错啊?”

“我看看。”杏子凑过头来。“哇!这么多码?这是哪里的电话啊?”

“我的电话。”范文森从口袋里掏出一支小巧轻薄的行动电话。这是他在美国时用的,来台湾后大部分在上课,就比较少用了。

“行动电话也才十个数字而已,你这里不止十个耶!”杏子又说。

“喂!”席明嘉把范文森拉到一旁小小声问:“这个号码该不是打到美国的国际电话吧?”

“对呀,你好聪明。”范文森笑笑。

“拜托!国际电话费很贵的耶!”亏他还笑,一点常识都没有。

“对喔。”范文森又想了想。“那不然我电话借你,到时你用我的电话打这个号码给我。”他又抄了另一组号码给她,一样是十几个数字的国际码加行动电话号码。“这是我朋友的电话,电话接通后,你说找Vincent就行了。”

席明嘉收下电话,范文森才离开;范文森一离开,杏子又来席明嘉的身边转转转的。

“干嘛?”席明嘉被杏子瞧得浑身不自在。“他只是借我电话而已。”

“我什么都没说哦,”杏子笑得无辜,拉过林惠美。“走,我们去吃饭吧。”

十二月三日,这天席明嘉觉得很累,只写了一小段日记。

晚上,舞会快结束时打电话给范文森,那个电话号码是一个女生的手机的,当她说“hello”时,我吓一大跳,心也跳得好快。

不知道这个女生是谁?听她叫范文森来听电话,那个语气好亲密……

校庆隔天补假,但是席明嘉还是在早上七点准时起床。

没办法,今天是星期一,生理时钟告诉她要起床上学,所以时间到她就睁开眼睛了。

“这么早?”席妈妈看着一早下楼来的女儿。“不是说很累吗?怎么不多睡点?”

“时间到就自己醒来了嘛!”席明嘉坐到餐桌前,拿起馒头配豆浆啃。

“既然醒了,等一下换衣服一起到店里帮忙好了。”席妈妈说。

“啊?不要啦!”席明嘉撒着娇。“人家只是早起而已,又没有说不累,而且我下午还要去看画展。”

“看什么画展?”席母可好奇了。她女儿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有气质了?

“学校规定的作业啦。我们美术鉴赏的老师规定这学期要去欣赏一场艺术活动,画展啦、音乐会都可以,看完后要交一篇心得报告。”

本来她是想去文化中心随便看场免费的画展,然后再随便胡诌篇三千字的报告交差——不是她随便哦,本来嘛,这种充堂的科目大家都是随便应付应付就算了。

不过她突然改变想法了,虽然只是充堂的科目,但也是必修,分数一样照算,既然照算,她就不能马虎,因为她决定要和王佩茹比个高下了。

她气不过嘛!这几天王佩茹都当她是隐形人,故意和她唱反调,根本不把她这个班长放在眼里,昨天还当着她的面抢走范文森!既然王佩茹做得这么绝,那她也不必给她留什么面子了,她要更加用功,每科成绩都要比王佩茹好;以王佩茹最在意的成绩来比个高下,让她知道,她席明嘉也不是好欺负的。

既然决定了,一分钱一分货,下足本才会有好成绩,她决定要去国立资产文化保存研究中心看VictorVanMorrison的画展,这几天报纸上报导得沸沸扬扬,她是不晓得这个外国人是什么来头,但是看报纸上写的“当代最伟大的画家”、“跨世纪巨献”、“世纪末最后一次震撼”……这些耸动的标题,她就知道,选这个准没错。

“妈!这几天的报纸呢?还没丢吧?”既然要看画展,就得先作功课,而最快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把这几天的报纸看一下。

“客厅的桌子底下找找,应该还没丢。”席母回答。

席明嘉拿着馒头和豆浆到客厅,把桌底下的报纸全翻出来,果然找到很多关于这次画展的报导,大略看过一遍后,她有了几点结论:

第一点,这个画家很有钱。因为他随便一幅画就要台币好几百万;虽然很贵,但是收藏家还是趋之若骛。

第二点,这个画家是同性恋。今年年初死于爱滋病,享年四十岁,因为是同性恋,所以没有结婚、也没有小孩,不过他收养了一个小男孩;但是据说这个小男孩不是养子,而是他的秘密情人。

第三点,这个画展是为纪念画家而办。展出的画作由画家的家属和收藏家共同提供,将会在全世界三十几个国家巡回展出。

第四点,这个画展的保险金额创下国内同类展览的新高。不过详细金额,主办单位和承保公司并不愿透露。

第五点,这个画展由亚洲为起点。首站是新加坡,然后是香港,台湾是第三站,再来是日本;台湾的展期是两个月,预计参观人数会超过两百万人次。

“两百万?”席明嘉不禁咋舌。

她拿出电子计算机,假设一张门票一百元,两百万张门票就是两亿耶!她家的牛肉面一碗也不过七十元,两亿的话……要卖2,857,143碗耶!席家面馆开业五十年也没卖出这么多碗,所以席明嘉最后的结论是:主办单位赚翻了!

不过席明嘉从报上得不到的结论是,为什么这么有名的画家,会在台南举行画展而不是在台北呢?

其实那也不关她的事,他爱在台北办也行,不过能在台南办那更好!在台南办,她才有画展可以看,有画展可以看,才有报告可以交;有报告可以交,才有好分数可以拿;有好分数拿,才能气死王佩茹……哇!多棒!

今天正巧是画展开幕第一天,上午举行开幕典礼和酒会,下午一点半开始开放入场。

吃过中饭后,席明嘉戴上安全帽,骑着摩托车到民生绿园旁的国立文化资产保存研究中心。

国立文化资产保存研究中心是由旧市政府改建而成,建筑本身就是古迹,是楝古色古香的白色仿欧式建筑,除了文化资产保存研究之外,也会举办一些展览。

整修开放后的第一场展览就是VictorVanMorrison的画展。

席明嘉骑着摩托车在研究中心外绕圈子,想找一个停车位,突然发现写着贵宾专用的停车场上停着一辆很眼熟的车子。

“这不是范文森的车吗?”她盯着那辆墨绿色的BMW。台南有钱人多,双巾名车满街跑,不过非黑即白,所以墨绿色的BMW很好认。“不会吧,他也来看画展?”

慕名来看画展的人很多,离开展还有半小时,售票处排了一长排的人,席明嘉排了一会队才买到票,学生票一张还要一百五十元,害她觉得有点心疼。

买好票她拿了一份简介排队等入场,入场后,里头黑压压的一片都是参观者。

“这样怎么看啊?”席明嘉咕哝着。早知道就不要今天来了,白花了一百五十元。

整修后的旧市府,原来一间间的办公室就是现成的展览厅,依VictorVanMorrison各个不同阶段的风格而有不同的主题呈现,有油画、有素描,也有炭笔草稿。她在万头钻动中,跟着人群在画前缓缓移动。

这么多人,就算范文森有来,她想遇见他,恐怕也不太容易……她想。

“班长?”

一个疑惑的声音在席明嘉身后响起,席明嘉回过头。

不就是范文森吗?她眨着微愣的眼。

他对她微微一笑,然后把她拉出以龟速移动的人群。

“果然是你。”他正要走,看到人群里一个熟悉的背影,才又走回来。

“你干嘛穿得这么正式呀?”席明嘉打量着他一身西装笔挺,头发往后脑勺梳拢、脚上的皮鞋也亮晶晶的,活似要去参加什么国宴。

“很奇怪吗?”范文森低头看着自己一身行头,他也是第一次做这种打扮。

“不会。”她摇摇头。其实他穿这样挺好看的。

他的身材高,身形又挺,穿起这种正式西服,把他的人衬得更英挺,简直是帅气逼人,但是和穿着T恤、牛仔裤,脚上随便套双球鞋的她站在一起,感觉就像两个世界的人。

“来看画展?”范文森问。

废话!花一百五十元进来,不看画展,难道看你吗?席明嘉在心里叨念着,不明白自己怎么突然浮躁起来。

“我帮你做导览好吗?”范文森又问。

“你懂画吗?”席明嘉怀疑,什么都要人教的他也有能教她的东西吗?

“嗯!懂一点,我也很喜欢画画。”范文森又笑。“来吧!”

他牵着她的手回第一展览室,站在距人群一小段距离的地方开始为她介绍。

他介绍得很详细,令她有些讶异!他果真是懂画的,对画家、画风和各个时期的代表作都了若指掌。

“……所以,VictorVanMorrison的画简单来说,可分为五个时期,第一个时期杂乱卷曲的笔法,显然是受到梵谷的影响,事实上梵谷也是他最欣赏的画家。这个时期的代表作是‘呼叫上帝’,画里的空间感和张力堪称完美,不过这幅画并不在展出行列,要到日本才会展出,因为收藏者是个日本人,他希望画只在本国展出。”

席明嘉白了范文森一眼,没有展出的画也介绍得这么高兴,害她也听得很高兴。

“我们再到下一个展览厅吧!”范文森拉着席明嘉要走,转身时却不小心撞到人。“对不起,我太不小心了。”

“没关系。”

“咦?您不是董伯母吗?”范文森发现,被他撞到的人正是董致谦的妈妈。

张君红皱眉看着眼前的年轻人,似曾相识的脸庞,不过她不认得。

“您忘记了吗?我是致谦的同学,前几天还在您家打扰了一顿晚饭。”

张君红想起来了。“你是阿谦的同学。”

“对!”范文森笑得开心。“您也来看画展?”

“嗯。”张君红微微点个头。未结婚前她在国中教美术,婚后则在家专心当家庭主妇,但是对艺术的爱好并没有改变,所以对这类展览她从不错过。

“那请和我们一起参观好吗!”范文森问。“这位也是我和致谦的同学,我们班的班长。”

“董妈妈好,我叫席明嘉,和我们一起参观嘛,范文森解说得很详细哦!”

张君红看着热情邀约的两人,想拒绝又觉不好意思,终于点了头。

“致谦没陪伯母一起来吗?”范文森边走边问。

“他在家睡觉。”张君红小声回答。

“还在睡呀?也不怕睡多了变成猪。”席明嘉说完才发现在长辈面前失言,她吐吐舌头,觉得不好意思。

“没关系。”张君红没有生气,反倒轻轻笑了。

他们三个继续参观,范文森是主讲,席明嘉认真听、张君红看得仔细;有时张君红会插一两句话,有问题、也有解说。

“这幅画是第五个时期的代表作,叫‘杂交派对’,是备受争议的惊世之作,因为和Morrison以往的画风截然不同,这些人物的曲线和造型像被囚禁千年般的歪斜,画面对比也充满不协调感,但是却释放出非常骇人的能量,有人说这是因为Morrison画这幅画时正是他开始爱滋病发的时候,面对人生重大的转折,所以才能画出这样极端的作品。”范文森详细解说。

席明嘉左看右看,也看不出哪有什么骇人的能量,她只觉得画面乱糟糟的一团,怎么看都像蜘蛛精打狐狸精,看来她果真没有艺术细胞。

“咦?这幅画的签名好像和之前看的都不一样。”外行的看热闹,席明嘉只对画上最值钱的部分感兴趣,之前画作上的签名签的都是全名,只有这一幅是签缩写。

“这一幅画是个分界点,从这幅画后,Morrison的签名全是缩写。”张君红小声地补充解释。

“哦,那这一幅就是在‘杂交派对’之前画的喽!”席明嘉指着另一幅画。

全黑的画布上以白色的油彩龙飞凤舞地签了一个巨大的签名,整幅画就是一个签名。

“嗯,而且这张画是非卖品,画名就叫‘巨大的签名’。”范文森笑着说。“这是Morrison的玩笑之作,他认为大家买他的画并不是因为画本身,而是为了他的签名,所以他干脆画了一幅签名,先在画布上刷上一层黑色油彩,再用白色油彩签上一个巨大的签名。”

“原来这个黑色是画上去的啊,我还以为画布本来就是黑色的呢!技术不错嘛,画得这么细致,如果不当画家也可以改行当油漆匠了。”

范文森看着席明嘉,眼底写着惊讶。

“怎么?开个玩笑也不行啊?”席明嘉被他看得有点心虚。

“对不起,我不是那个意思,只是有点讶异,没想到你和我开了同一个玩笑。”这就叫默契吧?他也曾这样开玩笑地说:如果当不成画家,至少还可以当油漆匠。

“这就叫英雄所见略同。”席明嘉对范文森露齿一笑。

“呃……我们继续看下一幅画吧!”范文森的脸微微泛红。

他们继续往下参观,范文森的时间控制得当,刚好赶在参观时间结束前把所有画整个浏览完一遍。

“你们要直接回家吗?我送你们。”范文森问。

“不用了,我先生会来接我。”张君红说。算算时间,董立伟已下班了,该快到了吧。

“我也有骑车来。”

“那我先走了。”张君红谢过席明嘉和范文森的陪伴,转身道别。

“你也要走了吗?”范文森问。

“嗯。”席明嘉点个头,随即又叫了一声:“糟了!我忘了要买一本参观指南,怎么办?门已经关了。”

“我刚刚的解说不清楚吗?”

“很清楚啊!可是画那么多,人家回到家就忘了,所以才要买本指南,有图片又有文字解说才不会忘嘛!”

范文森没辙地笑笑。“跟我来吧。”

“去哪里?”

“跟我来就是。”

范文森带着她来到入口处,警卫一看到他就帮他开门;他带着她又走进展览场,绕过展览区,往办公室走去。

“这里写着禁止进入耶!”席明嘉拉着范文森的手,指着门口的牌子。

“没关系的,我有通行证。”范文森又对她笑。

推开门,走进办公室,一个约莫三十多岁,高姚美艳、金发碧眼的女子马上朝他们走过来。

“Vincent?你不是回去了吗?”女子以英语问。

“对不起,我同学想要一本参观指南,可以吗?”范文森也以英文回答。

“当然可以。”女子笑笑,回身取来一本参观指南递给席明嘉。

“谢谢。”席明嘉接过书,却觉得莫名其妙。

“这是我的朋友Sophie,这次画展的工作人员之一。昨天你打的电话就是她的。”看出她的疑惑,范文森主动解答。

“哦!”听完他的解释,席明嘉心里有种释怀。

“我后天飞日本,明天一起晚餐?有些事和你商量。”Sophie对范文森说。

“好,不过晚点,八点好吗?”

“好,八点。你来接我。”

范文森点点头。“谢谢你的书,我们先走了。”

他对Sophie挥挥手,和席明嘉一起离开。

他们在门口分手,席明嘉骑着摩托车,飞快地细回家,回到家,趁着记忆还很鲜明,她打开电脑,先在脑中回想画展中范文森详细的解说,稍事整理,开始动手打下——

VictorVanMorrison画展观后感:

翻开西洋美术史,自文艺复兴以来,出现了许多伟大的画家和丰富多样的画派,达文西、拉斐尔、高更、夏卡尔、马谛斯、达利等等;写实派、印象派、野兽派、超现实主义、魔幻风格、普普艺术……

每个时代都有其代表风格,每个风格都有其代表性的画家,而三十世纪末的代表就是迷乱主义的VictorVanMorrison。

VictorVanMorrison被喻为自毕卡索以降最伟大、最成功的画家。伟大是因为他的画,风格与意境都令人震撼和赞叹;成功是他和毕卡索一样,是少数能在生前即享有盛名的画家。

画家是一种寂寞的行业,在才能读全世界认同之前,只能算是对艺术热情的疯子,所以梵谷在精神病院里度过余生、莫内也终身穷困不得志,只有毕卡索和VictorVanMorrison在活着时就享有盛名和财富,画作广被世人喜爱和收藏,在生前就享尽荣华富贵和世人的掌声;在死后身价更是水涨船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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