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我把日记烧了,全都烧了,以后的我将不再有秘密可言。
看它们焚化,燃起火星,像冥火,最后也都烧成灰。
清晨,我去敲雷耀的门,他醒着。
“端康?”他看着暮蔼里的我,眯起眼睛,“是端康吗?”
我背着阳,面目模糊不清,我靠着门边,我不再走近。
“我走了。”我说。
“什么?去哪?”他问。
我同样也看不清他,真是奇怪,我一直以为我的心清楚就足够,但心也会被自己的眼睛骗倒,实在无能为力。
“我不回来了。”我磨蹭,我低声,我退后。
“端康!”他几乎要坐起身,他惊讶地、不解地唤我的名。
我知道他站不起来,也追不过来,这,就是我们之间的距离,只能远望即止。
这,就可以了。
“端康,我做错什么了?你过来,你跟我说清楚。”
这个美丽傲慢的人在向我招手,只要我前进一步,我就可以得到幸福,虽然只是假象,但毕竟也是幸福;这么多年了,我要的,我唯一要的,今天就能够实现,这是多么幸福的事情,睡着了也会笑醒的;他就要承认我,他就要给我保证,他再也不会离开我,太好了。
我叹了声气,很长很长,好象叹尽心中所有愤懑与委屈。
叹完后,我抓住他的门边,我给他合上——
“雷耀,我的爱已经被你磨透了。”
我把他的门合上。我看着他,一个遥远美好的梦,拉上帷幕。
在后来很长一段时间内,我不接触和电影电视有关的任何消息,我还是怕有后遗症,所以蒙昧不清就好了;直到后来有一天,还真的突然见着了——很滑稽的场面,小飞过生日,我和馨兰抱着小飞一起去电影院想找部迪斯尼卡通片看,结果档期上的所有宣传都统统只有获得某某大奖多少多少奖项的某部大片,一家人很自然就兴冲冲买了票去看了,结果果真是一击即中,男主角的外型和演技足可以迷倒下至八岁上至八十岁的所有女性——还好,馨兰边看边笑,说端康你怎么好久没跟他联系了?该不是又吵架了吧?
我说,怎么会?他太忙了,不好意思打扰。
看完后,我们又跑去吃了顿火锅,小飞不能吃辣,眼睛都辣红了,还拼命嚷嚷要妈妈喂萝卜,我估计是幼儿园老师教的那个什么小兔子,白又白的儿歌,实在害我们家长,一顿饭里面,馨兰就顾着照顾这个调皮的小祖宗了。
最后我们散步回家,儿子趴在我背上,睡着了,馨兰托着他的背,一边埋怨他怎么长这么快,衣服袜子又要换新的了。
后来我看电影电视都像正常人一样了。看到他时,也会笑笑,和别人一起酸溜溜地评论一二他的花花世界。
我们的生活就这样平静地过下去。我有些积蓄,足够二十年不用发愁,但馨兰比我有想法,她说我们要为儿子攒钱,让他将来读好大学,最好还能出国,教育投资就是笔不小的数目了,为了不坐吃山空,我们还是各自寻找到了工作:护士与修理工。在多年前,我还没因为那部新锐导演的古怪DV片获得什么冷门的金奖前,我确实是个负责维修车辆的勤快称职的普通工人,而且我自以为我的手艺还不错,在这个小城市里,我们自食其力,满足过活,但因为我和馨兰的时间老是碰不到一起,我还是让馨兰辞了工作,专心带小飞。
馨兰还是跟从前一样,又年轻,又美丽。她煎的蛋饼是整整齐齐的圆,上面总不忘撒上我喜欢的芝麻酱,小飞挑食,不吃葱;她晾在绳上的床单会在风里面飘啊飘,当她收衣服的时候,小飞会一头栽到桶里,做他的游戏,拎他出来,还会哇哇大叫;我们在月亮底下散步,她靠着我的肩,轻轻说话,还是像她做姑娘时的模样。
我终于确确实实把握住了我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