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第二十四章

喝一口忘川的水,便能忘却前生的事,再世为人。可是忘川水,或者孟婆汤都一样,一样的难尝。我仍旧记忆着对沈浩的思念,却又揉混着对沈自扬新滋的情苗。

偶尔入行天宫,再焚香祝祷,看见青烟袅绕上入天厅,我的心却是什麽也不敢再问求。不问,不问,就算神明许我探问,我宁愿什麽都求都问,只有这件事,绝不相信。

关於爱情这件事,锁藏在那两枚半月竺中,有着我太多的来解和心事。它们始终不能阴阳契合,因为我始终不曾会竺祝求。

感情的事,推托付於天地,推托赖给神明,便能理出幸福的相守吗?不是我不相信神仙的垂怜,只是一想起ECHO的悲与愁,我宁愿、宁愿自己尽尝这苦果,只希望,真到无可奈何的那时候,谁也不要被伤害。我知道难!沈自扬尽管那样说,我又如何真正忍心看他受折磨!然而,我却真怕,真怕有一天,我真的会辜负了他——

过尽千帆皆不是,斜埠脉脉水悠悠。

可是这日子,我依样的过,不说悲愁。辛弃疾早巳作古百千年,还提什麽“爱上层楼”!我但愿这日子,无伤无忧。

而我终是投能好好快乐地替ECHO活上这一遭。我诚心地祈祷过,可是,终究——

上西洋文学史课的先生问大家:“你们班上有人叫ECHO吗?”

“有。”坐在前排的人回头看我,然後大声说。

先生继续说:“我就知道一定有。奇怪!你们怎麽会喜欢这个名字!ECHO不是人哪!你们知不知道?”

“老师,”木木调皮问:“ECHO不是人,那是什麽?”

先生瞄了她一眼,说:“你这样问,表示你不用功。以前西洋文学概论课没念过希腊罗马神话吗?”

木木“西概”低空掠过,难怪她搞不清关於ECHO和水仙。她扮了—个鬼脸,转过头,小声问我ECHO究竟属什麽?

“属什麽?精灵或女神吧!”我说,锁紧了眉头。

爱上纳西苏斯不是她的错,可是她却尝透了苦果。值什吗?傻瓜!直到变成水仙了,纳西苏斯还是不知道她的存在,根本不知道有她!

我不要!我不要这种痛苦的爱恋——

“那一位叫ECHO的?”先生在台上问。

大家都把眼光转向我。

“是你吧?你叫ECHO是吧?後面那位同学?”这先生真可爱,课都上到维多利亚时期的文学诗作了,还在记挂着希腊罗马时代那些老掉牙的传奇神话。

我站起来,自己了怀晓得为什麽突如而来一股冲动,我说:

“不!老师,我不叫ECHO,我叫苏宝惜。”

同学以为我在开玩笑,哄堂大笑。木木悄悄对我竖起大拇指,笑着说:

“这招厉害。”

先生尴尬地乾笑两声说:“这位同学真幽默。安静,现在请翻到……”

下课铃响了,刺耳得很。到了大学,什麽都变得不一样,上下课间再也听不到悠扬的钟声,铃声却老是尖锐刺耳地无时不想刺穿人的脑膜。

先生走出教室时,回头看了一眼,我抬头,恰好碰上他的视线。先生友爱地朝我微笑,才转头走入通道。先生是很好的,可是他不该提起ECHO的事。我再也无法替ECHO追寻守住她一直企求不到的恋情和幸福。

可是大家还是叫我ECHO。我颓丧地漫打着校园中盛放的杜鹃。

“别这样,”木木说:“花草何辜!大家叫习惯了,一时改不了口嘛!再说,ECHO这名字很好听啊!你有什麽不满?”

我打下一朵落英粉红,说:“苏宝惜这个名字不是更好听吗?让人听了就宝贝怜惜——”

我突然一呆,这话是谁说过的?

木木在一旁笑弯了腰。

“宝贝怜惜?对谁啊?你?拜托吧!看你一副孤乖怪僻又凶戾,不挨你脸色就、错了,谁还敢来疼你!”

“林靖英!”我捡起杜鹃,插在地头上。“你未免太尖酸刻薄了吧?”

她不察我这个举动,兀自比手画脚,兴奋个不停。一路走下来,十个闪身而过,倒有八个都好奇地看着她。她倒得意,自我陶醉地说:

“不知道我什麽时候开始变得这麽有魅力了,每个人走过去,都还不舍地回头看我。”

“你美哦!”我把她拉到商店镶嵌在骑楼壁面的镜子前。“仔细看吧!看清楚你的‘魅力’究竟在那里!”

她看清了自己究竟“美”在那里後,拔下红花,哇哇叫,闹着要插到我头上。我当然不肯依,左闪右躲,笑着四处躲避。她硬是不肯放弃,一直追着。骑楼人来人往的,我一个闪避不及,终是让她把花插在发鬓,同时闪射时,不小心往後退移时撞到了人。

对方按住我的肩膀,及时扶住我,又帮我把鬓旁的花拿下,顺势拨理我飞乱的长发。

木木在旁边看呆了,这陌生人太明目张胆了!当街调戏良家妇女!

那人柔和地叫我一声“宝”,我转过身,微笑着,算是回答。

其实在他双手按住我肩膀的那瞬间,我就知道是他了。大概唯有沈自扬这双修长的手,才按传得出那种燃烧般的炙热。我转头向木木介绍沈自扬,木木偷偷地跟我说:

“你男朋友好帅!”

这下极其羡慕和遗憾。

总是这样,每个女孩子看到了沈自扬,总难免有同样的反应,羡慕站在他身旁的女人,遗憾自己在他眼光凝视之外。其实也不见得会就此迷恋上他,可是那种反应就很自然的出现,大概是贺尔蒙作祟的关系。

长得太漂亮也是一种负担吧!总有那麽多人喜欢着,甚至,根本不了解你是怎么样的一个人,就莫名地喜欢、莫名地痴狂。

其实木木的男朋友更帅、年轻、飞扬。可是她还是被沈自扬不经意流露出的成熟感性迷惑住,还有他全身那一股说不出的气质味道。真的,谁都愿意为这样的男人痴狂。

送木木上车以后,沈自扬牵着我的手说:

“来!随便走走!”

像母鸡带小鸡,他牵着我,朝着来时路,混入人群中。

他始终牵着我的手,跟着人潮浪逐到电影院门口。他还是紧紧牵着我,一只手掏出皮夹,困难地取出钱买票。

“放开手不就好了。”我低声说。

他不放,还是握得紧紧的。戏院有所谓的情侣座,缩近了我们之间的距离,他始终将我的手合握在掌中,依恋不舍。我由他掌中触到了那份炽热,不由得想起他过去对我种种的温柔。

我执起他的手,轻轻移到唇间。黑暗中看不清他的神情,只是双唇间修长的手,微微地在颤抖。

散场后步入街头,夜色凄迷,霓虹闪烁,他还是紧紧牵系着我的手。我心中沁溢满腔柔情,像五月微风拂过。

走到十字路口,酒红的灯影高高亮着。我们伫立在街头,旁边一对男女也停了脚步。

“大苏!”穿着一件粉红色迷你裙,露出一双修长笔直漂亮美腿的女孩出声叫我。

我侧过脸,绿意一脸惊奇,正看着我。

“大苏,好巧!在这里碰到!”她又叫我一声,注意到我身边的沈自扬,和我们紧握的双手——她的眼神毫不掩饰地停留在上头。

“你好!”她点头向沈自扬打招呼:“你大概不记得我了;我和大苏是高中同学,你教过的。”

沈自扬微笑回礼,却仍没有放开手的意思。

“介绍你认识一个人。”她接着说,亲热地挽着身旁男孩的手臂:“我男朋友,李立得。”

绿意笑咪咪的,看起来很幸福快乐。李立得打扮倒是中规中矩,气质是好,感觉上却总觉得和绿意光鲜时髦的外形不甚搭调,一点也不符合绿意常说的所谓深度内涵的“假想形像图”。到现在,想起当年那李世群,想起绿意解释分析所谓深度内涵时的自得自满——青春,真的就这麽过去了。

禄鹰亮了,我们方向不同,绿意再朝a招招争,挽着李立得飒密地走远了。

“宝!”

沈自揭低声唤我,我如梦初醒,眼前的天空,染墨般深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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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病呻吟的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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