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第一章

太阳很大。

林诗皓在床上翻个身,将头往纠结在一起的棉被枕头堆里再埋深一点,任凭大太阳的光热在这两面采光的卧室内如何的剑拔弩张,依旧对她莫可奈何。

时间是星期三上午十一点,而林诗皓是标准的朝九晚五上班女郎;这样的形容似乎略嫌平凡了一点,正确的说法是:林诗皓,职业妇女,任职于“天秤联合律师事务所”,是法律界小有名气、有点热门、应该“很忙”的民事诉讼律师。

床上的人还是没有要醒的意思。

身为一个成功的职业妇女,林诗皓在专业领域的成就自然是不在话下。民事诉讼大半以财务纠纷为主,律师的职责在为自己的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将损害降至最低;林诗皓最厉害的地方在于她能同时为当事人和对方做到这些,创造出“双赢”的局面。因此在她经手过无数案件后,鲜少树敌,多的是往日对立的一方,后来再遇上法律纠纷会主动找上林诗皓。

因为扎实的能力、因为名气,这间林诗皓和律师界朋友合开的“天秤联合律师事务所”在成立不到三年的时间,门庭若市之貌直追任何一家老牌律师楼,而这家事务所的律师平均年龄不超过三十五岁。

好热!

林诗皓滚出枕头棉被堆,手脚并用自动将这些热源推离身畔,大床转眼间出现一个人形凹洞,安眠其中的女人在过程中甚至没有睁开眼睛一下下。

每一段成功的故事免不了都会有个比较艰辛的“前半段”。从小到大努力用功考上最好的学校、最好的科系这都不用说了。进了日后得靠嘴皮子赚钱的法律系,林诗皓也同时很不怕死地将自己逼进以磨练口才闻名的辩论社,从一开始傻楞楞地被狗血淋头地斗死在台上,到能三言两语击溃别人的长篇大论,其中的辛酸血泪史真的只能说“不足为外人道”。出了社会,发现朋友敌人在她工作中产生矛盾,林诗皓当然就心甘情愿地去上“卡内基”……

双赢多半是两难,但是林诗皓做得到,或者该说是她鞭策自己一路做到最好。每天早起赶第一班公车上学、别人休息玩乐的假日,她关在图书馆查一整天资料、难得的休假日里,夹杂在一群半生不熟的学员当中研习人际的迂回曲折……这些经历林诗皓都熬过来了。所以当她累积了雄厚的实力、有能力自己当家作主的时候,她要做的第一件事是──

排给自己一个月的假期。

一年的其它时间里,她辛勤工作、努力挣钱,但是到了这个月──哪一个月不一定,随她高兴──抱歉!请不要跟林诗皓提到“林律师”、“法庭”、“被告”……这些字眼,此时她只是个无业游民,随她要大白天K武侠小说,还是三更半夜穿拖鞋逛大街,没人管得着!

第一年,林诗皓选择了人文荟萃的纽约,找了一堆奇怪有趣的课,在雪地里过足了闲云野鹤的学生瘾。第二年,她坐火车把整个欧洲大陆绕了一遍。而第三年,她还没决定要怎么过这个月就……

一阵断续的抽痛攻击着林诗皓的下腹部,瞬时间她跳下床,如箭一般迅速、确实地射向最近的盥洗室,“碰”一声门已经合上。

快、狠、准的动作,完全看不出这是来自一个一秒钟前还昏睡如死尸的人。

“真是衰到家了!”林诗皓坐在马桶上无力又郁卒地喃喃咒骂着。

没错,秋高气爽、风和日丽的这一天,正是林大律师诗皓小姐本年度假期的第一天,却出了点小小的意外事故。

因为太高兴终于要放大假,前一天晚上林诗皓杀到某大夜市庆祝假期,从蚵仔煎、烤香肠吃到刈包、铁板烧,吃得她满心欢喜,一路打着饱嗝,心满意足地回家。

结果一进家门情况就急转直下,恶心呕吐、腹痛如绞是第一个袭向她的症状,接着是一整个晚上在厕所进出,频率大约是每小时一次,次数她就算不出来了……

吃坏肚子,上吐下泻,急性肠胃炎,死不了。

律师的精准头脑和单身女子的生活经验已经替林诗皓估出了结论。虽不至于犯职业病的想揪出到底昨晚哪一样东西不干净,告死那小生意谋生活的小贩,但是折腾到天亮才合眼,这一脸的晦气也是在所难免的。

而假期的第一天,也就势必要泡汤了。

林诗皓将自己“移”出洗手间,动作之缓慢,只能以“龟”类动物相提并论;流失掉的大量水分、电解质,和严重不足的睡眠,让她没有体力、也没有心情维持正常速度行动。虚弱的乌龟终于还是踱到了床畔,没有任何迟疑地往上倒。

我要休息!我要睡觉!林诗皓闭上眼睛,听从心里的声音。

不行!这样下去是不行的!

大脑中枢直接下命令将眼皮撑开,视觉系统接收着天花板上无意义的几何图案,意识则不理疲倦细胞的抗议,自动开始运作。

肠胃受到重创,以她的居家护理常识,今天理当让吃饭家伙们休息休息,禁食一天。但是从昨晚到现在她已经超过十二个小时没有进食,同时体内水分大量流失,极有可能会引起脱水乃至于休克的现象……

现在她极需补充体内的各式养分──尤其是水!印象中她的冰箱前两天刚进入“真空”状态,本来是计画假期开始才进行补给的……

“唉……”林诗皓挫败地叹一大口气。以上的结论代表的意义很简单,那就是她必须站起来、走出去,离开她舒服的床、温暖的窝,搭几十秒钟的电梯到地面上,在正午的炙阳下走“漫长”的一百公尺,到巷口的便利商店给自己买些含大量水分、电解质,同时又不会刺激肠胃的流质食物。

虽然这段路会折煞、累死人,但却是目前她非做不可的。林诗皓向来以理智作为行动的最高指导原则,所以虽然气力只能维持在“非常龟速”,她还是抓到了床头的近视眼镜戴上,换了条牛仔裤,然后朝她的大门迈进……

采光极佳向来是她对这栋公寓最自豪的地方,但是满眼金星的林诗皓,现在只觉得亮晃晃的室内瞧起来很伤眼睛;头重脚轻又看不清楚东西,她老觉得自己快跌倒了。

总算挪动到门口,也拎好了钱包、蹬好了轻便的室外拖鞋,林诗皓轻轻地转动把手、拉开门,做好心理准备去面对外头崎岖恐怖的现实世界。

奇怪!

林诗皓准许自己花五秒钟去思考一件很荒谬的事。没错,她现在身体很虚弱,眼睛看不太清楚,脑子也算不上很正常,但是──

她家门口怎么会有一堵墙!?

她千真万确地记得,这扇门真的是她平时出入用的,那为什么这会儿外头会多了这厚厚的一堵墙!?林诗皓开始努力、用力、尽力回想,她是不是得罪过什么人,让人家趁她昏睡时在门口建了一堵墙要封死她?怎么办……家里没东西吃她又病恹恹的,大概过不了今天就要称敌人的意了……呜……她才二十九岁,好多事还没玩过,房屋贷款还没缴清,下个月还有好几个案子等着她去处理……

哇咧!她想到哪里去了!?

这么荒唐可笑的剧情怎么会从她的想法里冒出来?可见她的脑部也进入了缺氧状态,意识已经开始失序了,这堵墙就是她的幻觉。对!一定是这样没错,林诗皓支持这个合理合情的假设,而她现在的当务之急就是赶快去买东西回来补充养分。

别管那堵墙了,那只是幻觉,放心地往前走吧!

结果,酷似恐怖片的剧情上演了!墙开始倒退,一个男人的声音传过来:

“你好!我是你楼下的邻居,今天刚搬进来……”

电梯间的微弱灯光下,隐约描绘出一个高大的轮廓──以林诗皓不满一百六的身高,任何超过一七五的人对她来说都算很高──身材不错,看得出满结实的。至于长相……虽然电梯间的灯光并不刺眼,但是满头的星星飞舞实在很难让人瞧清楚任何东西。

“想上来打个招呼,结果正要按电铃,你门就开了。”

齐家轻快地说完话,同时挂出他的招牌迷人微笑,等待这位似乎还没搞清楚状况的小姐回过神来。他今天特别请了一天假忙搬家的事,结果发现单身男子的窝简单得他只花了一个早上就整理妥当。空下来的一个下午他还没决定要做什么,目前进行中的是敦亲睦邻工作。

原来不是墙,是一个人。

“呃,你好。”林诗皓礼貌地回应那堵墙,呃,不对,是那个人;心里在纳闷他的“招呼”要打到什么时候,她急着去挽救自己垂危的生命呢!

齐家也楞了一下。不是他自恋或者说是不要脸,他虽然称不上是外型顶出色的俊男,体格也比不上健美先生的标准,但是完美无缺的礼节和心理咨询的专业背景,他自认待人处世都能让人感受到最好、最舒服的一面,向来在人群中是无往不利,鲜少有人──尤其是女人──在他热力袭人的笑容中还能板着脸的。心理学初入门的一招──同化作用,人多半会因为别人笑而跟着笑,这是人性。

而眼前这位小姐很明显地违反了人性。

齐家习惯性地自省,从刚才到现在,他的动作、表情、站的位置、讲的话……有没有任何不妥的地方?齐家想了又想、再想、重头想、反过来想,没有!他真的没有做错什么事嘛,举止合宜、言行适当,简直可以说是Perfect了!

那为什么这个小姐没一点正面的回应?面无表情也就罢了,还满眼不耐烦又懒得发作的样子。

“呃……以后大家都是邻居,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地方尽管开口不用客气……”

齐家决定,这世上每个人都有“古怪”的权利,而这位小姐则算是很“特殊”的一位。但他还是不放弃再试一次的机会,和善地说。

不过,林诗皓也决定──她的耐心到此为止。

如果今天是一个平常的日子,她很正常地享受着假期的第一天,那么她会很乐意倾听这位新邻居的自我介绍兼废话连篇。但是现在她头昏眼花、手脚发软,肠胃里的毛病还在蠢蠢欲动,再罚她呆站在这里听讲就真的太不人道了。

“呃……事实上,我正准备要出门……”不等他回答,林诗皓先迈开步伐往电梯走去,按亮下行键。

原来人家正要出门,那就不是我个人的因素造成对方的不悦喽!齐家兴高采烈地跟了过去。

不会吧?又来!?林诗皓在心里暗自叫苦。

“我正好也还没吃午餐,不如我们一道走吧。”齐家笑眯眯地提议。

林诗皓不置可否。电梯来了,她抢先一步跨进去,徒劳地想要摆脱这只饶舌鸟。

“我叫齐家,孝顺齐家治国平天下的齐家,还没请教小姐贵姓芳名?”

电梯里的照明比刚才的地方好多了,但是这对林诗皓的视觉没有任何帮助,星星们还是坚决阻扰到底。她多希望听觉也像这样瘫痪掉啊!

“双木林,唐诗三百首的诗,陆皓东的皓。”她挣扎着维持最起码的礼貌。

她老妈说得对,住十二楼的确是太高了。林诗皓望着头顶上缓慢减少的数字,在心里叹一口气。

“……这一带的治安还算不错,生活资源很便利又没有闹区的嘈杂,而且房子都挺有设计性,我很早以前就想在这儿买个窝了……”齐家想,这个时间留在家里的人,不是家庭主妇就是自由业──包括失业──谈工作肯定不恰当,聊聊居住心得,林小姐应该会感兴趣吧?

“喔。”林诗皓心不在焉地应了一声。

说真的,如果不是这沉甸甸的脑袋和翻搅的胃作怪,她想,在这种情况下她一定会笑出来;实在佩服这家伙的毅力和她自己完全不耐烦的耐心。

耶!一楼到了!

“齐先生,很高兴认识你。”礼貌话说完,林诗皓迫不及待地跨出电梯走出大厦,千山我独行去也。

一出大门,林诗皓就后悔了,从强力空调的室内一下冲进秋老虎肆虐的台北街头,暴增的亮度让她原先还依稀可辨四周轮廓的视力全数散乱,直逼烤箱的热度烘得她窒息;她甚至觉得自己的头慢慢在受热膨胀,停止了一个早上的作呕冲动,已直闯咽喉……

不行!不能在这儿!林诗皓硬是逼回一肚子酸水。

不知什么时候,一个影子靠了过来与她并行,魁梧的身躯替她遮去了大半阳光,泛着檀香的清新空气逸入呼吸道,晕眩和恶心的症状霎时减轻不少。

林诗皓侧过头想看清恩人,无奈她的视力只够分辨一口开合的健壮大白牙。

“我刚搬来,不知道这附近有什么好吃的,能不能麻烦你介绍一下?”

是那个齐家!

好吧,好歹人家“无意中”救了你一次,再耍酷下去就显得虚伪矫情了。

“其实……都差不多。”这是她目前有力气讲的最长的一句话。

而且她还得压住那股使劲要上冒的酸意……NO!林诗皓在心里大叫。

“喔,这样啊……”

声音听起来挺失望的,可惜林诗皓也爱莫能助,她自己都泥菩萨过江了。

“那你平常都上哪儿吃饭啊?”齐家一脸期待地望着林诗皓;他觉得这个小姐好像比较肯理他了。

“我……”噢!完了!一切都完了!林诗皓悲哀地想着,眼睛迅速寻获巷道旁的排水沟,瞄准之后冲过去大吐特吐了起来……

齐家的反应,不是只有“震惊”两个字能够形容的。

正午时分,路过台北市某巷弄的行人都满肚子疑惑──

一个当街吐得淅沥哗啦、凄惨无比的女人,和一个站在一旁手足无措、目瞪口呆的男人……

他们到底做了什么啊?

———

林诗皓的身体状况和她处事的明快作风很相像;天生健康的体质加上总是把自己照顾得稳当妥贴的习惯,难得能在她身上萌牙的病根多半来得快去得快,前一天、甚至前一刻可能还缠绵病榻、形销骨立,第二天你就会看她活蹦乱跳的……好吧,没这么夸张,她会精神抖擞、条理分明到完全看不出是一个刚痊愈的病人。

就像现在。

“岚咖啡”坐落在台北市庆城街,店内的格调和布置都挺符合这条兼具悠闲和优雅的小街,也很对林诗皓的味,最重要的是这里离她的窝步行不到五分钟的路程,因而成了她居家、工作之外最常流连的“声色场所”。

美好的秋日午后,狠狠地睡到“自然醒”,又营养均衡地饱餐一顿后,此时林诗皓一身神清气爽,手捧新出炉的时尚杂志,新鲜冰凉的柳橙汁送入口,好不悠哉快活!

“让我猜猜……”一个穿着飘逸、气质古典的长发美女,轻盈地滑入林诗皓对面的座位。“咱们林大律师开始放大假啦?”

问话的是“岚咖啡”的女主人兼林诗皓的好友──陈岚。

“你再这样来去无声下去,迟早有一天会吓到人……”林诗皓咕哝地抬起头迎向面前清丽的脸庞。“没错,我要开始一个月混吃等死的日子啦!”

“怎么今年不打算出国去?”林诗皓三天两头在咖啡店混,气质美人对这位“日理万机”的大律师的习惯行程自然熟悉得不得了。

刚开始,林诗皓还以为陈岚是这家咖啡店请来“坐台”的哩,店里少说有一半以上的男性顾客是为了一睹佳人丰姿而天天上门,可见她那一身出尘脱俗的气质有多么……容易骗死人不偿命!

除了讲话声音柔了一点,走路的样子有点像营养不良外,陈岚的圆滑世故、狡诈机灵,可是沉稳内敛、通情达理的林诗皓望其项背所不及的哩!而这是林诗皓被“骗”了两年多才摸出的底细。

“出国也是耗时耗力耗心又伤荷包的,反正最想去的地方都去过了,今年留在家真正地“休息”一下。”

“一整个月没事做,你不无聊啊?”陈岚看惯了林诗皓忙进忙出,在咖啡馆里边吃晚餐边看诉状的模样,不大相信她能真正闲下来。

“怎么会无聊?”林诗皓大大不以为然。“逛街、看电影、找朋友叙旧聊天、飙歌、喝下午茶、看掉积了一屋子的书、回家看爸妈、找几个好地方玩、学几道菜……”她还意犹未尽要继续往下讲。

“好了,好了,可以了!我知道你不无聊,OK?”陈岚赶忙端起饮料堵住她滔滔不绝的嘴,这才注意到一件事──“怎么不是你最爱的冰拿铁?”林诗皓很少换口味,柳橙汁还是第一次看到她点。

“偶尔喝些健康的东西嘛。”林诗皓耸耸肩。顾及刚刚恢复正常的胃肠,某些刺激性太强的东西,像咖啡,还在她的禁食范围中。

想到胃肠,就会想到她吃坏肚子、想到昨天、想到当着邻居的面在大街上呕吐、想到……

想不下去,实在是太糗了!

那个可怜的家伙……叫什么齐家治国平天下来着?她不但从头到尾没看清他长相,还摆个“屎脸”对着人家,最后还得要人家帮她买当生理食盐水喝的运动饮料。他塞胃片给她时,还一直问她要不要去看医生……

真是个好人、好邻居,该帮他报名好人好事代表……

好……好糢!谦恭自重如她,最忌把自己的麻烦加诸在别人身上,尤其是无理的情绪反应,唉……

她是很想好好跟新邻居说声谢谢啦,但是……

老天保佑最好不要让她遇见他,否则她可能当场羞愧而死!

“喂!林诗皓回魂哦!”十只手指在林诗皓的面前晃了半天,丝毫不见反应,陈岚只得出声叫她。

“呸呸呸!”林诗皓被吓得回过神来。“还没出嫁就咒我死啊?”作势要掐过去。

“出嫁?”陈岚边闪边笑问:“男朋友呢?”

“还没找到。”林诗皓不甚在意地耸肩。

“你不急啊?”陈岚比林诗皓小两岁,已经结婚两年了。

“急什么?”又不是没谈过恋爱,手边也不缺钱,时间都不太够用了。“我比较习惯一个人。”要在她的生活里加进一个男人,她还嫌挤咧!

“不急你叫什么出嫁啊?”陈岚娇嗔。

“随便叫叫不要当真。”林诗皓凉凉地翻过一页杂志。

“恶劣!”陈岚一副受尽欺凌的模样。不一会儿,又兴致勃勃地靠过来。“有没有想过趁这个假期给自己找个伴啊?”

“看看有没有那个缘分喽,不过我大概没空。”林诗皓又翻过一页,模模糊糊地吐出一个不清不楚的答案。

“缘分当然是有,就看你会不会掌握喽。”陈岚的下巴猛点,示意林诗皓往她的右手边看。

林诗皓循着陈岚的指示看过去。隔着两张桌子,有一个西装笔挺的男子目不转睛地往她们这边看,见林诗皓回过头来,还轻轻地颔首致意。

林诗皓也就莫名其妙地跟着点了点头。

“长得不错耶!什么时候认识的?”陈岚兴奋地拉着好友猛问。“人家注意你好久了耶!”

“我又不认识他,我看他是在看你吧?”林诗皓一头雾水地回答她;通常会遇到这种情况的是万人迷陈岚,她可没这种经验。

“拜托!都已经跟你打招呼了还看我。”陈岚实在受不了林诗皓在这方面的粗枝大叶。“你确定你真的不认识他?”

“我真的不认得这个人嘛。”为了求证,林诗皓再转过头去打量一遍。端正的五官带着淡淡的、和煦的笑意,削短的头发,整齐无皱褶的深蓝色西装。整体感觉类似她办公室里每一个男性工作伙伴,但是那张脸她真的是完全没印象啊。

不看还好,这一看,人家站起身往她们这边走来了。

“不认识也没关系,人家要来认识你了!”陈岚嘿嘿一声闪人,自鸣得意地替好友“制造机会”。

“嗨!林小姐,肠胃病好了吧?”说着他人已经到了林诗皓桌前,微微低头有礼地垂询。

这个声音……噢!老天,不会吧!?

“你是……齐家?”

她开始觉得颜面充血、喉咙紧缩,自主神经有指挥她躲到桌子底下的冲动……镇定!镇定!你也只不过……给人家脸色看、当着人家面前呕吐,顺便使唤了人家……天哪!真糟糕!她怎么会做出这些事!?

“老毛病,休息个一天就好了。昨天真是谢谢你了!”她的声音是唯一保持在正常冷静状态的部分。

原来她不认得我!齐家恍然大悟。难怪从刚才跟她打招呼到决定过来问候一下,她都一脸莫名其妙的样子。

他一进咖啡店就看到她了。和昨天没什么两样的打扮,宽大的衬衫、泛白的牛仔裤,黑色塑胶框眼镜、运动凉鞋。唯一明显不同的是,昨天凌乱地披散在肩上的直发,今天整整齐齐地梳好、扎成马尾,露出一脸的清爽自信,迥异于昨日的苍白委靡。

林诗皓算不上漂亮的女孩子,尤其和她身边那位绝色佳人一比,更显得平淡而无味。眼睛不大、鼻子不挺,嘴巴也普通得难以硬套上什么美或丑的形容词,但是整体组合起来,就是有种说不出的效果,让人看了觉得很舒服、很恰当、很适合“她”这个人的味道。

这也是他能一进门就认出她的原因。

“没什么,邻居理当互相帮忙的,你该早点告诉我你肠胃不舒服。”他脸上温煦的笑意丝毫没有改变,语气中甚至有点责备她怎么不找他帮忙的意味。

林诗皓但笑不语。她没有将自己的病痛和初识的人分享的习惯,更没有求助于只讲过两句话的人的习惯;这个男人的过度热心,让她很不习惯。

“我可以坐下来吗?”齐家打破沉默了好几秒的僵局。

“哦!当然!”林诗皓在心里吐了吐舌头;看来齐家有再聊一阵子的打算。虽然她从事的是一个离不开讲话的行业,并不代表私底下她也是个爱讲话的人……唉……

齐家在林诗皓的身畔坐下。不期然,一阵熟悉的檀香味侵入林诗皓呼吸的空气中;与她共事的男性中很多都有擦古龙水的习惯,但是齐家的“男人味”很淡,除非靠得很近,否则真的难以察觉,偏偏──林诗皓发觉自己挺爱闻那味道。

“你的朋友呢?”齐家出声拉回林诗皓的思绪。

“她?”林诗皓往吧台的地方瞄了一眼。“多的是事情可以忙,暂时不会回来了。”

“她是这儿的老板娘?”齐家问道。

“没错。”林诗皓点点头。“你怎么看出来的?”不无惊讶。

“人的气质和店的气质很相近。”齐家看了看林诗皓刚刚瞄的地方。“不过人应该更精明一点。”

聪明!林诗皓第一次见到提到陈岚时不是一脸迷醉的男人,看来在心里预设的“心智年龄”还得帮他再往上加。

即使齐家看出林诗皓眼光里的兴味多出了几分,也聪明地没在他的标准笑容里掺入一点得意。

“这家店很不错,适合喜欢咖啡和喜欢平静的人。”林诗皓浅浅地啜口柳橙汁。

“算是你对新邻居推荐的第一家好店?”

“不。”林诗皓摇头。“算是你迁入新居后发现的第一家好店吧。”她向来不喜欢主导别人的喜好。

“喔,也对。”齐家并不介意她的回避。“在喧嚣的台北市发现这家店,算是一种“惊艳”,尤其对大部分的男性同胞来说。”他一语双关。

“对你不是吗?”

“很不幸,我的工作让我对任何所谓“美女”都很难产生“惊艳”的感觉。”有个性的外表则另当别论。

“整形科医生?”林诗皓直觉联想到“制造”出来的美。

“噢,跟那比起来,我还算幸运一点。”齐家从随身的皮夹里抽出名片递给林诗皓。“我在“都会广告”工作。”

名片上的职衔是“创意总监”,看来来头不小。

“难怪。”林诗皓笑道:“是个看尽美女的行业。”

一个服务生过来替他们倒水,暂时打断了两人的对话。

林诗皓这才有机会近距离好好观察眼前的男子。

他很结实──和她昨天唯一的印象相符,偏深的肤色表示他是个喜欢待在阳光下的人,和坐办公室的公司总经理形象有些出入。他很爱笑,林诗皓好像不记得他有哪一个表情不是带着笑的,而他的笑容里有种像是要把光和热全部散播出去的感觉,和他热情过头的态度有得拼。至于长相……林诗皓第一个想到的形容词是“劳勃瑞福”。

“你呢?你是做什么的?”服务生刚倒完水,齐家迫不及待地开口问;他很想知道什么工作能造就出林诗皓那种难以言喻的独特“气质”。

“我?目前没有职业。”这是实话。

不可能!齐家的直觉告诉他,她可能目前“没事做”,但绝不表示她是个“没有工作”的人。那种自信的眼神和言语中保持距离又不失礼仪的态度,这种娴熟的职场技巧,骗不了人的。

“以前呢?”齐家锲而不舍。

好吧,骗不了他,林诗皓也没有作弄人的喜好。“我是律师。”她老实招认。“休假中。”再加上附注。

“真的?”齐家很惊讶。“不是作家、画家、画商、唱片制作人什么的?”他只看出她的“自我”和“世故”,但是无法想像律师的“善辩”和“手段”也有她的分。

林诗皓轻笑出声,她看起来真的有那种“艺术”气质吗!?“多谢抬举了!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吗?”

“请问。”齐家还在暗自纳闷中。

“你们广告人都是这么犀利、这么坦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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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都是恋爱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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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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