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从此,我们灵犀相通地寻找相见的机会,我们从来不预先约定下一次的会面;也许,为的是有些羞涩,或是,要一切发生得更自然。每当我们有过“偶然”聚在一起的散步,不管是半个钟头或者一个钟头,便心满意足地分开了。第二天,我会想起什么时候他要到信箱处取信,他会记得我什么时候要上图书馆;就在这些地方我们又碰面了,像两股小水流,愉快地流聚在一起。渐渐的,他到信箱处徘徊的次数更多了;而我呢,也似乎和图书馆的大门结了不解缘。进一步,我们在一起共享简单的午膳,拣拾着每一刻的休息时间和每一小时的控课。再到了筹划共度整个的下午,或是整个的假日了。
这一个星期日的午后,水越领我到了郊外。我听得那琮琮铮铮的泉声,高兴得手舞足蹈起来了。透明的水帘从悬岩上面挂下来,激起银白色的水花,平流过无数白色的卵石。成群的黑色小鱼在水中游,世上没有比它们更加自由自在的;但是,小鱼是不是这么想?我也不想变成鱼。我跪在水旁,影子照在水面上。背后有古树,枝叶茂密的遮住开始为虐的阳光,水面上望到的天空,是摇移不定、斑斑点点的。我的手能及的地方,有一方突起的石块,水流越过向下倾泻成一片晶莹的小瀑布。我想象自己是一个高大无比的巨人,左手在对面山峰上拔起一棵松树,右手在天空中捉得一朵白云。白云像堆积的肥皂沫,我笑了;伸手到水里,轻轻地划划,想冲去那“肥皂沫”。如果我真是个巨人,这小水流将无法容纳我的一个大拇指,更无缘欣赏这片小瀑布。小瀑布安静地流,什么也不理会的样子;用食指向它一戳,冰凉的水分成两半,拿开指头一切又恢复常态。如果我只有蚂蚁般大小,眼前的瀑布岂不比尼亚加拉的还有雄伟?我又笑了,因为我看见面前正有好些黑蚂蚁,在小土堆上面跑,和闹市里的人们同样的忙碌和拥挤。
“怎么,你和小鱼们的谈话,还没有结束吗?”坐在树下的水越开口了。
“这次不是小黑鱼了,也许,蚂蚁哩!”
“天哪!女人们一定是那么善变的,连你也不例外吗?”
我笑着不理会,因为,另外一些景象吸引住我了。我看见那些黑蚂蚁,抬着一只死苍蝇,在土堆上面跑。半路里杀出一阵黄蚂蚁,截劫了黑蚂蚁,双方打起来了。我常听人说蚂蚁好斗,但总不相信,这时见它们打得难解难分,不觉惊奇极了。看看有些蚂蚁堕入水中,在水面拼命地挣扎着,和落在水里的人一样。我不知道它们的感觉是不是也同落在水里的人,但看它们那样的奋力求生,不觉失声呼喊起来道:
“水越,快来呀,我的同伴快要淹死了。”
“你的同伴?”他走来水旁,讶异的问。
“你看,它们!”我指住水面上浮动着六只足的蚂蚁。
他笑着摘下一片树叶,把它们一一救起,然后说:
“你的同伴没事了,只怕我的同伴需要一位精神科的医生了。”
“你看这些蚂蚁,在自相残杀,为了这只死苍蝇。”
“你得记住这是它们最美好的粮食。”
“是的,当我们人类争权夺利的时候,就像这些蚂蚁;宇宙看了恶心,我们自己不知道。”
他一本正经的闭上眼睛,嘴里念念有词道:
“愿上帝保佑我们人类,从今以后,别害我们的宇宙恶心。愿上帝保佑蚂蚁,从今以后,别害它们的宇宙——凌净华小姐——恶心。阿门!”
我大笑,直笑得觉着自己已经饿了,便走到树底下打开食物筐,想选些什么来吃。但是,先扯得一小角面包,捏碎了,丢给那些战后疲乏不堪的“勇士”们。
“你真是名副其实的‘蚂蚁的宇宙’了。”他笑着说,“现在,它们抢的是面包屑,你是不是不再恶心了呢?”
“得了,你误会我的意思了,饿了要吃,有躯壳的谁免得了?”
“那就是了。”他已脱去鞋袜,赤足走入水中,踏断我的“尼亚加拉大瀑布”,说道,“就看这水,冷到我的骨髓里。”
“我们人类原也是可怜的。”我若有所悟地说。
“是的,和你的同伴并没有两样。”
“我的同伴?”我一时倒莫名其妙了。
“嗯,那些六只足的小爬虫。”
“好!”我拍着手,“我的同伴也需要一位精神科的医生了。”
这时他起劲地踏水,这头踏到那头,那头又踏到这头。我脱着鞋子,边掩着口笑了一笑;看他那样踏法,在宿舍里徘徊岂不更好?我把袜子也脱去了,畏畏缩缩地把脚放在草地上;地上有砂粒,脚底怪痒痒的。刚要走入水里,才记起忘了一件事,连忙缩着脚趾走回头,在食物筐中取出两只卤鸭腿,这才正式下了水。这里的水,手试并不冷,双脚浸着,却像冰冻般的。湍急的水流越过脚背,又是一种痒痒法。我好容易踏过一块鳗鱼背脊般的滑溜溜的长石,前面这块又冒起一顶尖帽儿。我不敢学水越,若无其事地踏在水底泥土上。虽然这儿并没有蛇,我可有点儿不放心,如果一尾鳝鱼之类的走路不带眼睛,就难说我的神经能够帮忙到什么程度。想到这里,觉得两腿发软,似乎就有什么要向我的脚上撞着来;这使我不知道怎样前进,也不知道如何撤退了。水越在我脸孔上读到我的困难,伸手出来笑着说道:
“一副灵活的脑子上配上一双最笨拙的脚,老天爷永远是最公平的!”
这句话是我发狠起来,自然谢绝了他的手。奇怪的是,这尖帽儿给我脚底的刺激也不过那样。这样我更有了信心,放大胆只管一脚又一脚的踩出去。我走得很成功,笑着夸耀道:
“哼,瞧我吧!不相信我不会在这儿跳芭蕾哩!”
芭蕾舞自然不会跳,但我却一心一意地吃起鸭腿来。这鸭腿的滋味非常好,可是有点太咸。我边叫水越接去他的,便咬住一条筋,用力地手底一拉,没想到脚下是块虚石,整个身子向前倾去,正是这时候,来接鸭腿的他接上我,我一筹莫展地扑在他的胸口上。一只鸭腿落下去,我那一只插入他的领口里,我正要放声笑,忽觉得胸口被猛压,连呼吸也几乎舒不出来了;只是那一刹那,他放开了我。我敌不住他那深邃而又凝注的目光,心里有气却只能蹶着嘴巴望到水里去。
鸭腿在那儿,塞在石缝里。最糟的还是他的白领子,一大块酱褐色的油渍。我把手帕弄湿了,讪讪地伸手递给他,说:
“你的鸭腿掉了。”
“我饿了,怎么办?”
“有面包。”
“面包我不要。”
“那就对不起了。”
“想吃你。”
“呸!我又不是死苍蝇!”我笑着,避开他的注视,连续地踏过好几块石,爬上干燥的高处坐定。双脚悬空,水淋淋的踢呀踢的,眼前有垂杨,一条条长满绿叶的柔枝在我眼前摇来摆去。我伸手摘下一片嫩叶,投入水中,看它在水面上旋了几个圈儿,流去了。
水越跟了来,倚在我身旁。我记起那块小手帕,便问道:
“我的手绢儿呢?”
“在这里。”他拍拍胸前的口袋。
“该还我了。”
“我要留着。”
“可不行的。”
“鸭腿还我,再把手绢儿还你。”他一撇嘴,模样儿刁顽极了。
“无赖,今天你变了,怎么尽做无赖的事!”
“我的血液里本来就有无赖的成分,是你不觉察。”
“可怕,可怕,请你离开我!”
“但是,我体内善良的成分更多。如果有一天你会写小说,会把我写成一个十全十美的人;每一个念头,每一番行为,都是圣洁无比的。其实每一个人心里都有两队小兵:一队向善的,一队向恶的,它们常常打仗。善的一队实力强,便是善人,譬如我;恶的一队常常胜,便是恶人,譬如你!”
我用心的听了半天,觉得他的话很有道理,谁知他最后又开我的玩笑;便赌气登上那高地绕个大圈,向大树那儿跑去。
他站在水里只是笑,慢条斯理地走上来,坐在我身边,慢条斯理地擦脚穿鞋袜。
“走开,不要坐在我这个恶人身旁。”我说。
“这一刻,我是个恶人,你是个善人了。”
“什么都在你的一张嘴里。”我说着,边把吃不完的鸭腿用纸卷好,塞在食物筐的一角。拿起一个苹果,揩干净后,放进嘴里咬一口。
“本来是的,只有你相信,什么便都是真的。”说着他接去食物筐,看了半天,什么也不要;只拿起我吃剩的鸭腿,剥去纸头,便往口里送。我想阻止,已经来不及了。
我忍不住偷笑,看它把那鸭腿吃得干干净净的,用纸包好那根骨,塞在食物筐里。然后拿出一瓶橘子水,打开盖子递给我。我举起手中的苹果,他自对着吸管吸起来了。
“嘴里太咸了吧?”我笑着问。
“就是咸得好,如果鸭腿不咸,橘子水的味道会好到这般程度吗?”
“去你的,我不再听你的俏皮话了。”我笑着拿起毛巾和鞋袜,又到水旁去。洗了一会儿手,玩了一会儿瀑布,然后再洗脚,把袜子和鞋子穿上。
太阳光开始温柔得如慈母的眼睛,风也开始紧了。水越靠在树干上,怔怔地望着天边出神哩。那绺永远不知道合群的发又落了下来,勾在广阔的前额上。我忽然担心起来,如果让他单独留在这里,森林里的仙女们一定会来把他团团围住了。
“你在想什么?”我跑回他身旁问。
“什么也不想。”他垂下眼皮答。
“你心里有件事。”
“我的母亲要来看我。”
“这是件值得高兴的事。”
“我不知道为了什么,每次看到她的时候总觉得不自在,好像她会提醒我许多不愉快的事。”
“过去的已经过去了。现在她要来看你,就表示她多么关怀你。”
“她——她来信说有件重要的事要和我商量,同时……”
“同时什么?”
他不答,低下头去。我知道不好再问,又跑到水旁,平俯着身子,双手泡在水里,望着动荡的水波,想着他告诉我的童年时一桩桩悲苦的事……一只鸟在树上突发出一连串的怪鸣,我想到他的祖母,那个性情乖戾的老夫人,坐在黑暗的房中,象个女巫坐在黑林里。叫声像深夜的猫头鹰,笑起来啧啧啧啧的。有一次,他到她房中拿了一个橘子,她执着扫帚追出来,他奔逃,摔了一跤;爬起来,挂着满脸的血再跑。他的父亲自杀后,他的祖母便疯了,三年以后死去……
水里伸来一只手,纠缠上我的手。我转过脸去,他那受尽苦难煎磨的眼睛温柔地望着我;那一缕根深的忧郁,正伴着脉脉之情,向无穷尽的地带伸展来。我捉住水面上的一条枯干的枝桠,顽皮地打着水。凝着的影子全乱了。
“净华。”
“嗯?”
“原谅我,净华。”
“原谅你什么?”
“我常常会——抑制不住自己。其实和你在一起时,总是很快乐的。”
“你的一切都很好。”
“都是你好,净华。有时候我想生命真是奇妙,也许我看到态度可怕的女人了,现在,该轮着看到你。可是我又会怀疑我是不是真的能够这样幸福,想你本来是一个安琪儿,可能会随时离开我飞去。”
“不要这样说,水越。第一,我并没有翅膀;其次,可怕的女人心中也有向善的小兵,可爱的女人心中也有向恶的小兵,这是刚才你自己说的话。”
他笑了,说:“亏你还记得,我说完也就忘了哩!”
“也许这就是你常常感觉苦恼的原因,应该忘记的往事老不会忘记,应该记住的道理又说过便忘了。是不是?你说?”
他一翻身,仰躺在草地上,双手垫在脑后,挺直的鼻子上有好几点水,是我打水时候溅上的。我笑着又打了一下水,他的脸上发上全湿了。
他掏出白色手帕揩着脸,边说道:“你还不曾答复我你会不会离开我飞去!”
“你还不曾答复我那是不是你苦恼的原因!”
“我很难答复你。”
“我也很难答复你。”我故意学他的口气。
他把手帕盖在脸上,动也不动的。我唤他,不应。再唤他,答道:
“我死了。”
“死了还会说话?”我笑起来。
“我的灵魂在说话。”
我忽然怕起来,嚷道:
“不要说这样的话,水越!”
他把手帕取开。问道:
“你怕死吗?”
“不,我不怕死,每一个人都得死,‘死’是和‘生’一样自然的事。但是,我不喜欢一个人轻易的谈到‘死’,这和战士在战场上怕死同样的教人不舒服。”
“说说看,‘死’是怎样的自然,我亲爱的哲学家?”他聚精会神地望着我。与其说他喜欢听我说的话,倒不如说他爱看我说话时的神情。
“好,我说,死——”我把尾音拉得很长,他笑了。我也笑着接下说:“只是象冬天来了,树叶从树上枯干了落下来一样的自然。”
“嗯,还有呢?”
“从这一个世界到另一个世界的一种方法。这和从另一个世界到这一个世界来并没有什么大不同,只不过我们称那一次做‘生’罢了。”
“很简洁!”他笑着点一点头,“你相信人死后还有来生或者灵魂这一类的事吗?”
“这自然是个难下结论的问题罗,象所有不可知的事一样。但是看万物周而复始的现象:冬尽了春来,花谢了再开。说我们的生命完结了有复续的方法,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的。但是,我们实在不必多花精神想着来生和灵魂的有无,就是千年万年,能给我们掌握着的也只有‘现在’。过去的永远过去了,将来的永远让你等待。有的人留恋过去,有的人憧憬将来,结果什么也没有了。”
他坐了起来说:“净华,我看你将来毕业后最好去当教员,句句话都可以编入教科书里。”
“你说我的话都要不得?”
“哪里!你的话太要得了!只可惜,差了一些‘人气’。”
“人气?”
“对了,‘人气’也可以说是‘痴气’。比方说,我们硬是会留恋,憧憬;还有,许许多多的各种各式的情感。”
“你说我没有人气?”
“如果说你已经摆脱去‘人气’,我怕还够不上资格。”
“不要以为我和你一样心里有那么多拖泥带水的情感,昨天,今天,明天;去生,今生,来生。我愿做那流水,只静静地流。任凭狂风,暴雨;流东,流西;何处来,何处去。”我简直相信自己是个高人。
“如果你是那流水,那当中会有盈千累万的气泡。生气的泡!”
“见你得鬼!”我大嚷一声挥起双拳,不曾落到他身上,已被他接住了。
星期六的大清早,王眉贞到我家里来,我们约好一路到学校去。夜间落过一阵大雨,庭院中的小池涨满了,淹了低洼的地带一窝一窝的水。她登在竹篱门旁的一块砖头上,张开喉咙喊起来。我从窗口探望出去,看见她穿着一身嫩黄色的衣裙,头上系一条同颜色的缎结,脚上已换上一双簇新的白皮鞋哩!我喜看人们穿白色皮鞋的洁净相,另一面也就是告诉我,可爱的夏天切切实实地来到了。我不以为蝉鸣那样的难忍受,如果它们能够稍稍的通融一下,在突然停止以前,给我们的耳朵有个调剂的机会。
“凌净华呀!凌净华呀!凌净华呀!”
王眉贞的呼唤声并不比蝉鸣高明多少,我一面答应着对她挥挥手,一面回身尽快地接好一拉就断的鞋带。我这一双换过三回底的黑皮鞋真是“任重道远”,略带灰色地鞋面象的白发,怎么好的染料都不会又治本的功用。这使我想起水越地那双黑色胶底的皮鞋,他说他比我大一岁,我想,他的鞋子也该管我的鞋子叫妹妹的。
我正在笑,听见祖母问道:
“小华,今天中午你还得在学校里吃午饭,是吗?”
“是嘛,奶奶,我昨晚上不久跟您说过了吗?”
“你知道在图书馆里用功我很高兴,可是,也别过分了,仔细累坏了身体。你说,几点钟回来呀?”
“六点钟以前,天还没黒\哩。好吗?”我的脸上有些热,避开老人家的视线,拿起笔记簿和书本,离开房间,三步并作两步的下楼了。
阳光照得每一窝的水亮晶晶地扑面一阵芬芳的气息,原来墙角边的几棵杏花全开了。王眉贞嚷着要几朵,我高兴地兜了手帕便掐,一时便有了十几朵。她嚷着还有多谢,眼看一块小手帕都不住了,这才住了手。
我们骑在脚踏车上,杏花在胸前小口袋里发出一阵阵甜蜜蜜的香味,心里真是说不出的高兴。
“今天你打扮得真好看,眉贞。”
“谁还会比得上你好看?两颗眼睛比太阳还要亮,全身都发放出光芒来。”
“又来了,我说的是实在话。”
“王八蛋说的才是不实在的话!”
“奇怪,什么时候你学会请‘王八蛋’出场了?”
“什么时候?”她噗哧一声笑出来了,“你不问我倒还不大觉得,自然你不会注意张若白现在变得什么样儿的,大约我听多了他的开口王八蛋,闭口小乌龟,不知不觉地跟上了。”
“你应该去跟秦同强的口头禅,才是有道理,怎么跟上他的?”
“你自己可也有得跟了,别尽说我了。”她说着,绯红的色彩在脸上散开来。
“我?我才不会跟上谁的。如果别人跟我,我也不欣赏。”
“那么水越便是最有资格的了!不是吗?”
“那也很难说。”我笑着故意这样说,边把眼睛看到老远。那边有一辆火车,正沿着铁轨迤逦地行驶。每天王眉贞和我骑脚踏车上学或是回家,总爱多花时间绕外围的路;环境既静僻,又可以多说一些心腹话。
“你是说水越还是得跟你,是不是?我早就这样想,同学们也都这样想。无论如何,他能把月里嫦娥请到凡间来,也就本领够大了。”
“同学们想些什么?”
“你难道不知道有人注意你?男同学也好,女同学也好,都向我打听消息。哼!我真差些没让陈元珍噜嗦得发了疯。她自己问了不够,还要周心秀来检察官样的盘问我。她们说:‘凌净华不是和张若白打得火热吗?怎么又去——呃,惹上水越呢?’”(后来王眉贞说出实话,说当时她们用的字眼是“勾搭”,她说不出口,给换上“惹”字。)
我哼了一声。王眉贞又说道:
“我看,陈元珍如果不是在单恋着水越,便是他的旧情人。”
“旧情人吗?让他回到她那儿去好了!”
“看你就急得这般模样的!”她笑得合不拢嘴,“陈元珍哪里比得上你,水越又没瞎了眼。”
“你说她是他的旧情人吗?”
“我是在问你呀!”
“如果我爱上一个人,便永远不会变心。如果水越曾经爱过她,现在又移到我身上来,我便不希罕。”
我们的脚踏车轮压在一堆砂砾上,把我们颠得像簸箕里的谷粒。
“我看,她对他就象张若白对你。”她忽然很有把握似的说。
“你从哪里看出来的?”我连忙问。
“有天我用扑克牌替他们两个人算命,一模一样的。”
我气恼地瞪了她一眼,骂她一声见她的鬼,再也不听她饶舌了。
她大约又在作着伸舌头之类的怪模样,我已不理她,只管用劲踩车。她落后了两三丈,却又追着上来。
“喂,凌净华呀!告诉你一件事,昨天晚上秦同强向我求婚哩!”
这是个大消息了,我心里一动,但还是不答腔。
“你说,我可以答应他吗?”
“滑稽!”我忍不住笑出来,“这是你自己的心才能答复地问题呀!”
“好,你笑了。”她点点头像有心事般地说,“自然这是我的心才能答复的问题,我的心告诉我说:‘王眉贞,我看你就是接受这个铿铛锵吧!’”
我向来没听到她用这样的口吻说到秦同强。她的对于他,在我看来也都是无懈可击的。但这句话似乎有些弦外之音,我不觉惊奇起来了。
“我知道自己最清楚,也知道秦同强对我是最合适不过的。我信上帝,他也信上帝;我爱朋友和热闹,他也爱朋友和热闹。但是,每一个人都会有一个梦,不管多么的不合情理、愚昧和幼稚,王八蛋知道当你明白过来时所领受的滋味。”
“你不会梦着一个骑白马的王子跑来把你载去吧?”我笑着说,“还有,请你以后别再用张若白的‘王八蛋’好吗?”
“哼,如果你不再提这个人,我真忘了告诉你那天他装的是什么鬼腔。那是星期四的午后,我到图书馆去,看见他和林斌坐在一起看书。我走过去,林斌对我打招呼。他呢,头也不抬地看书哩!我看见她们面前有本‘古文观止’,便随手拿起来翻了翻。林斌问怎么许久没看见我和你在一起,我说等我回头和你在一起时,一定打个电报给他,他笑了。你猜张若白怎么样,板着脸向桌上一看,握着拳头在桌子上一敲说道:‘哪个王八蛋把我的古文观止拿去了?’”
“这就是我说的这个人里面缺少了些什么,你一向都不相信。”
“我原谅他这时情绪不好,却不该拿我这无辜的人做出气筒。”
我原想搬一些“修养”、“胸襟”、“得失”、“磊落”等等的大道理来演说一番。一因王眉贞最恨我说这类的话,二因自己也搞不灵清到底哪一说才算是对症下药,第三觉得话说多了,还蛮吃力的,便就不响了。但我是说了一句:
“我一向并不曾玩弄他的情感,如果我向他表示过好感,说不定他就拿刀杀我哩。”
“那也不会那么严重,你总爱夸大其辞的。”她大不以为然的作白眼,又开始保护张若白了。
学校的大门已经不远,王眉贞又记起一件事,说“小老板”王一川又有新花样,要请我们今天晚上去他家看一部“最名贵”的电影;他要亲自驾驶轿车来接我们。当然我们没有去的道理,因想起和我许久不曾一道看电影,何不借此躲避那有“牛皮糖”劲儿的人?注意打定,约好会面的时间和地点。进了校门,王眉贞的脚踏车朝右侧一条水泥路上踩着去;我便直向女生休息室下面的停车角落里来了。
我把车子锁好,脱下头上的大草帽,系在把手上。藤筐里取出书本,返身出来,却看见王一川迎面来了。他穿着一件十分刺目的红黄大格子的上衣,咧着嘴,摇摆着脑袋嚷道:
“早啊!蜜斯凌!”
“早。”我答着,心想:可真是冤家路窄了。
他开门见山的便说晚上要来接我们到他家里去。我因为刚才既和王眉贞商量好抵御的妙计,便不把这事放在心上了。没想到这又遇上他,听他左一句右一句晚上准六十驾小轿车来接,简直越听越慌了。忙乱里记起祖母早上说再过几天便是姨婆的生日,便骗他今天是姨婆的七十大寿,如果不是有门必修科要测验,我还得请假半天哩。但是在这个自我第一的人的心眼里,只有他那“伟大的”宴会才算重要的。几十个的“你知道”,几十个“我按时来接你”和“你一点能过来”;再加上点数不尽的摇头摆脑,难怪王眉贞,我也要一手抚胸紧闭上眼睛了。
一路上我用细碎而急促的步伐在人群中钻着,他一只跟到钟楼下六十七号教室的门口。看见黄教授从那扇门进去了,才停住脚步。临退却还朝我打手势,伸开一只手,又加进一个大拇指,指指他自己的鼻子,双手作着扶住方向盘的姿势,选中了两下,又指一指我,再一阵的摇头摆脑,猛一个向后转,谢谢天,去了。我舒了一口气,取出笔记簿和钢笔,会神地听起课来。
最后的一节课也上完了,我走到图书馆右侧草坪上的一棵大松树下。隔了大约两三分钟,才看见水越从那边忙匆匆地赶来了。每一次,我总满心喜悦地看他由远向我走着来:那颀长的身材,宽阔的肩膀,挺直而略细的腰和稳健的腿,一步带给我一分的欢欣。这时他近了,我向里一缩,把露在外面的一对眼睛,也藏到树后去。
他立在大树的前面,白衬衫的袖口挽着,露出肌肉强健的臂膀;领口也敞开,添了些粗犷的意味;双手插在腰间,很轻松也很笃定。见他绕这边来,我忙闪过那边,他掉回头来遇我,我又两步跃回原来的所在。
“出来吧,这棵树上有只大蚂蚁窝哩!”
我缓缓地露出半只眼睛,又霍地一下缩进去。
他无可奈何地笑了笑,象个成年的人无法应付一个淘气的小孩子。
“别捉迷藏了。我有位客人在宿舍里等着,现在不能和你一道去吃饭,怎么办呢?”
我真不知道自己怎样看重和他在一起共度的时光,如果不是他这句话给我的失望告诉我。霎时,我觉得袋里的杏花和这一大片美丽的阳光,都是多余的了,更不用说还有心绪继续捉迷藏。
“那人是我的舅舅,我母亲要他来的,我不能不抽出时间陪他。”他小心翼翼地解释。
“没有人教你不要陪他。”我的眼睛看住地面。
“那么,对不起你了,现在,你是不是回家去呢?”
我微得几乎等于零的点一下头。
“晚上六点钟我来接你,我们去看电影怎么样?”
“不,我已经和别人约好看电影了。”我故意不告诉他和我相约的人是王眉贞。
“嗯。”他沉吟着,许是也不大觉得好受,“你——想个法子取消他的,好吗?”
“不,为什么你会比别人来得重要呢?再说,我已经答应了人家,也无法再找到他了。”
“唔!”他在喉咙里响一声。“那么,明天下午一时半,我在你家门口等候你,好吗?”
“明天我很忙,一点时间也没有!”我再接再厉的赌气。
“随便你,反正我等着。从明天午后一时半等到后天早上一时半,总会等得到的吧?”他说得很俏皮,好象已有百分之百的应付我这个孩子脾气的人的自信了。
我拉长脸孔睨了他一眼,他的视线不曾离开我的脸;这一来脚底加足了气力,跨大步直向停放脚踏车的所在去。仅仅走了七八步,背后的他唤住我:
“可以告诉我晚上约你看电影的人是谁吗?”
“我的舅舅!”
我推着脚踏车走,心里兀自好笑。转脸望回去,他还站在那儿呆呆地望我哩!便一脚踩上脚蹬,一脚在地面上踏几下,腿一扬来一个男子式的上车法,一阵风似的冲出校门了。
在路上我心里盘算着回家怎样告诉祖母我又取消了上图书馆的计划。不久便到了这近来很少走着的热闹街道上。
“嗨,蜜斯凌,好啊?”
我掉头一看,一辆发亮的跑车上翘着一只瘦屁股;往下来,一件白底上印着大红色金鱼的香港衫;再向上,一张和人猿可以乱真的脸,正咧着两派特白的牙齿向我笑,圆溜溜的眼睛嵌在布满细纹的皮肤中,比鼻子隆得更高的厚嘴唇占去全脸的一半,笑起来遮不住一颗牙,闭起来正有无穷尽的延展性。
我正是记不出这人是谁,左边也赶上来一辆脚踏车,一左一右把我象三明治夹心样的夹在当中。
“好啊,蜜斯凌。”这面皮黝黑的人说话了。
这个人我认得,是和水越还有陈元珍中学时同学的陈吉,也就是上学期上三民主义时,坐在我右侧的人。水越告诉我他和他并不接近,就像我们在中小学时代,并不一定和全班的人都十分接近一样。我想起在中小学(尤其是小学)时的交朋友真是奇妙,真没有一些准儿,好像并没有经过自己的一番选择,只是在某些机遇下,也许就是我们中国人所说的“缘”吧,谁和谁便成了莫逆好友。自然不会和成年人那般的,全看对方能给自己多少利益,才设法和他结交的事发生罗!拿王眉贞和我来说,就为了当时个子长得差不多,小学里排位子相邻的缘故。我们彼此借用橡皮和铅笔,她分给我偷藏在书桌里面的炒蚕豆,我告诉她书本上疑难的词句。有一回,同因迟到被罚站角落,一同偷偷地堕泪,共用我的一块涂满黑墨的手帕;我们不挂虑有谁患了砂眼的毛病,我们的友谊的基石也就奠定了。
“蜜斯凌,怎么好久没遇到你打这条路走呀?”那个人猿问了。
“你应该问蜜斯凌,今天吹的是什么风,把她刮到愚园路上来。”陈吉微笑着说。
我淡淡地说这都是课程表给我的安排。
“不见得吧!”陈吉还在笑。
“那你是知道得很清楚的了,是吗陈吉?”人猿问。
“我哪里知道得清楚,只有蜜斯凌自己心里才清楚。”
人猿耸耸肩,露出一副迷惘的怪嘴脸。那嘟着的厚嘴唇,活像一朵鸡冠花;我忽然有伸手把它一拉的念头,看来可以拉出两尺长,然后弹回去,一定很好玩。
一辆十轮大卡车风驰电掣般驶过,陈吉的车子向内闪,人猿却不往里让,留一条狭缝给我,好像我是个囚犯,又像考我的驾驶执照。
“明天晚上蜜斯凌到我家吃晚饭好吗?我预备好些软片,好好的为你拍一些照。”人猿说。
糟糕,又是这一套。我又没有敏捷的应对才能,只好先抓一句明天“交关忙”做挡箭牌,想起来又怕他“雨天顺延”,嗫嚅着说我的祖母不赞成我晚上在外面吃晚饭,除非她和我一道去。
“不见得吧,王一川告诉我今晚你就要到他家里吃晚饭,并没有说也请你的祖老太太,而且你百分之两百的答应了。”
“百分之两百!”陈吉笑着摇摇头。
“那是王一川的话,我只好由他说。事实上,我是百分之三百的谢绝了他,信不信由你。”我说。
“但是,我的妹妹说,你已经答应她要到我们家里来的。”人猿说。
他的妹妹?哪一个女同学使他的妹妹呢?我想,我不妨侧面打听一下,也许可以助我记起他是谁和谁是他的妹妹来。侧面的方法当然先从他是那一系的着手。我也依稀记起,总是相隔好久的时候了,我曾在这条路上遇到这只“人猿”好几次。他也曾和我说一些话,自然都是教我听过便忘了的。这时我心里想:教育系多的是女同学,政治系多的是男同学;再看他这副闲散模样,应该不是主修理化的一流,如果我说他是政治系的,说对的成分总在五成以上。
“我记得你是主修政治的,是吗?”
“政治?”他的眼睛睁得惊人,额上的纹路一口气的挤到头顶去。“我是教育系的呀。而且,加上这一次,我告诉过你四次了!”
“糟糕,我的记性太坏了。”我不能不笑起来。
“这不是记性的问题,”他煞有人样地感叹着说,“这是Impression的问题。譬如你,谁还要向你打听主修的是那一系?自然喽,因为你是英文系的,说起来和雷一般的响!”闷声不想的陈吉这时笑着开口道:
“你老兄的大名比德?李还会差吗?有一次我听一个新同学把你误当作黄金发、碧眼睛的大教授哩。”
李比德从我肩膀旁向陈吉吆喝过去,声调中带着七分真实的自满,三分虚假的愠意。我记起谁是他的妹妹来了,那个脖子长得可以和长颈鹿媲美的李梅丽。每一次王眉贞看见她扬着长脖子远远走过,便告诉我说:
“看,丽美丽,美丽丽来了。”
“事实上,它们兄妹俩都是属于动物园里的。”她又添了一句。
我很缺德的心里好笑。李比德又说:“我的妹妹说,你只肯到有钱的同学家里去,我们家里你一定不肯来。但是,我的家也一点不含糊呀,不信你来看一看。”
“刚才你不是说梅丽告诉你,我已经答应到你们家里去吗?”
他的眼皮眨了眨,说:“梅丽说这是同学们告诉她的,后来和你谈过,你答应了,我还骂她轻信人胡说,而且我知道你向来是一诺千金的。”
“梅丽并没有邀请我到你们家去,我们最少有半个月以上不曾见过面了。”
“那么我这就诚心诚意地恭请你来,够了吧?我再说一遍,我们的家真是第一等的阔绰和讲究,不相信你来看一看。”
“我相信你们家一定是‘第一等的阔绰和讲究’,但是就因为这原因我不愿意去,你想我还有更好的证明,说我不一定爱去有钱同学的家吗?”
陈吉又笑了。李比德板着脸,活跃的“花纹”全都冻结了。
街道上挤满各种各式的车子,像一条涨满了水的沟道,我们不能不跟着前面的车子亦步亦趋的。看看被拥到一个十字路口,李比德一声再见也不说的自己转弯去了。
“你知道谁在说你最爱去有钱的同学家里吗?”陈吉问。
我摇摇头。
“陈元珍呀!我想你应该知道她在同学们面前,说了不少关于你的话。”
我觉得很奇怪,陈元珍为什么说我爱去有钱同学的家?我向来没去过哪儿,只为王眉贞的关系去过秦同强家几次。王眉贞的家取过若干次,那是不算他们所说的“阔绰”和“讲究”的喽!
“我想那是李梅丽或者李比德传错了她的话,她的原意不是那样,她是说你最爱结交有钱的男同学,像王一川,张若白,现在是水越。”
水越是个有钱人家的子弟?我真做梦也没有想到,他和我同领学校的清寒奖学金,省吃、俭用,一身陈旧的衣服,我正为我们同是一对能够吃苦的人而骄傲哩。
“水越的家是宁波的首富,他的父亲生前拥有银行茶行等等的。据说他母亲嫁给他父亲,便是为了爱钱。”
“这也是陈元珍说的话吗?不见得她不是拿自己的心事忖度别人吧!”
“谁知道呢?当时同学们背地里都那么说,说水越父亲的自杀,也因为他母亲的缘故。”
我心想这也许是可能的事,水越虽然从来不说他的母亲怎么不好,但从他偶然透露出的言词和表情中,我可以想到他的母亲或做过使人不能够忍耐的事。
“水越都没有告诉你这些吗?”他含笑望我一眼问。
“你和陈元珍都是从初中起便同班的吗?”我不想回答他问我的问题。
“不,我和陈元珍都是高中的时候才进那学校的。陈元珍本来高我们一班,她的堂弟陈元光和我们同班,后来陈元珍留一级,和我们同班;但是有人说,她的留级为的是想和水越在一起。”他又笑了。
“我不相信有人自愿留级的。”
“不相信?陈元珍这人真是不惜工本地追求水越哩!也许我不能一口咬定谁追谁,因为我根本是个局外人。只记得当时班上演话剧,原先拍定他们两个人扮演男女主角,排演了几天,水越给学校记了一次大过,话剧也停了。”
我不想问他那为的是什么原因,大约他也不一定说得出;如果说得出,也不过是以讹传讹的吧。我最不喜欢听任说别人的长短,因为没有一个人能够确切知道本身以外的人的衷情的。但是,为什么呢?我听了他这泛泛的一句话,竟觉得有些不自在哩!我又想到那日在学校里看见陈元珍和人亲吻的事,想借此安慰自己,她已经又一个“资深”的男朋友,同时证明大家所说的不过是谣言。但是只怕陈元珍心中认为和男同学接一个吻是无关紧要的,这是她一向的作风;他甚至以为我也和她一样的随便,由王一川换到张若白,再换到水越,和换新衣一样的有趣。
“说一句老实话,陈元珍这个人真是可怕极了,那时候全班的同学没有人看见她不头疼。那天我在李比德家里,听李梅丽‘转播’一遍她批评你的话,真是替你抱不平。但是有什么办法呢?你们女的好像天生一张嘴用来饶舌和骂人的。啊,对不起,我没有说你也在内,我是说……”
我笑说我并不介意他的话,我也是女的,却不想偏袒自己。但我相信女人并不是生来这样的,只因为环境的关系,环境限制了女人的天地,连带影响了她们的心。
“我想女人的脑子好像也是很有限的。”
“不!那也是因为环境使她们不必把脑子全部拿出来应用的缘故。”
“也许有一天这世界上会来一个大改变。”他笑着说。
“变什么?”
“女人把脑子全部用出来,然后竞选大总统,和男人们五十对五十,如果不超过男人的话。”
我说我不以为女人做了大总统便和男人争得平等。为了天赋的本能和体质的关系,男性和女性各有不同的任务;就像花朵和树叶,各有不同的任务来维护树木的生长。做一个好的大总统是一支燃得亮亮的蜡烛,做一个好主妇也是一支燃得亮亮的蜡烛;世界上每个人记住守着自己的岗位做一支发亮的蜡烛,这世界上便没有黑暗的地方了。
“你说了这半天的话还是等于零。”他摇头笑着说,“女人仍旧做主妇,她们的主要工作还是找男人,她们的天地还是有限制的,她们的心和脑也同样的不必发展;陈元珍仍旧说着凌净华的坏话。”
我只好也以一笑作结了,看他对我挥手向另一条路上去。前面已是“张站”,我想起“小乌龟”和“王八蛋”。上天怎样助我不要伤害任何一个人的心!
晚上和王眉贞分手后,回到家里,已经将近十时了。祖母还不曾睡去,穿一套米黄色的薄绸旧睡衣,在房间里走来走去。大白蜷伏在她用力搁脚的红木矮凳上,睡得舒服极了。十烛光的电灯泡使房中充满了暗红色的光,但我仍旧看得很清楚墙上挂着的,父亲和母亲最近寄来的照片。父亲瘦了点,但笑得很开心。祖母说,这为的他走上一条他觉得最有意义的路途的缘故。
“生命是有限的,孩子,一千年也同短暂的一场梦。知道把握住每一分从你指间溜去的光阴,使之成为有益人类的力量,你便是一个智慧者。”
我的确曾花不少的时间,来思索父亲的毅然抛弃一切,去到荒僻地区兴学的决心。他变卖了所有的财产,甚至祖母和母亲的首饰,办了那所连铅笔和纸张都由他供给的小学。当然,他的志愿在进一步的兴办中学和大学,但这不是一朝一夕能够成功的事。那时候,祖母很慷慨,母亲却暗地里落了好几滴眼泪,她执住我的手说:
“小华,我不是舍不得那些身外之物,只是我想,有天你结婚的时候,不能手上连一枚钻戒都没有。”
“妈,我觉得爸爸是对的,只有我想到他的助人义举,会比戴在手上十枚世界上最大的钻石戒指,更觉得光荣的。”
“你真是你们凌家的骨肉,孩子。”母亲破涕为笑的轻拍着我的面颊。
这样,奠定了我们今天节衣缩食的生涯。祖母和我用力维持日子的,只是这分租出五分之三的两层楼房的租金。这十烛光的电灯泡,也就在这捉襟见肘的预算里。
“奶奶,我什么也不在乎,只是房间李灯光太暗不能看书,晚上的时间不是都不能用了吗?”
“孩子,晚上多看书本伤眼睛,白天有足够的日光给你用,留着用脑的事情晚上做吧。应该让你用脑子的事可真不少哩!”
好吧,我总算听祖母的话,在天黑的时候尽量用脑子。虽然我白天,但没有晚上想的多。我很少想到好看的衣服和舒适的生活,或是——或是,真能使我向往的一些事。但我不能否认,当我的心晦暗得和房中的灯光不相上下的时候,不能不用来权当一服安眠剂;这算不算水越所说的“痴气”或是“人气”呢?我又笑起来了。
我的父亲是一位不为世人所称道的平凡的人,他不曾在政治舞台上露过头角,也不曾引用过哪一位名人伟人的隽语,但他的思想言行,无一不落在仁者哲者的途轨上。他离弃了养尊处优的生涯,厕身渔夫渔妇的天地。他学会了打渔,母亲学会了结网;年小的渔人学会用毛笔写出:忠、孝、仁、爱,和礼、义、廉、耻,满额皱纹的父亲笑了。
“教育愈普及,则社会愈光明,人们愈不自私,愈知道以爱他人为念,天国的门不打自开。”这是父亲最近家信中的一句话。但是,他和母亲住在一所泥土地的潮湿小木屋中,母亲的风湿症越来越厉害了;那儿没有好医生,医药也很缺乏,父亲常在夜间起来为她捶背按摩。想到这里,这满脸笑容但是瘦癯的面貌在我眼中模糊了。
“小华,电影好看吗?”祖母坐在床沿问。
“唔,不错,音乐好得很,舞也跳得不错。”我漫应着,迅速的举手一抹眼角的泪,走入盥洗室里去。
“洗好脸,唤多宝给你端稀饭我留些熏鱼,还有一些咸菜,都是你喜欢的。”
“不了,奶奶,眉贞请我吃了一碗面。”
“什么?又让她请你?老让她花钱,不好意思吧。”
我不说已把身上的钱为她买了软糕。如果说王眉贞和我从不计较钱,又怕她说我占了别人便宜自然会说风凉话。便一声不响地接过多宝姊手中的一壶热水,开始洗脸净手了。
“小姐,晚上你出去后,有两个男学生还有一个女学生来找你哩!”多宝姊长着一双不胜好奇的三角眼悄声说。
“是吗?”
“大约六点钟的时候吧。我本来不想惊动老太太,但是那个丑八怪拼命地按那大红色汽车的喇叭,被她听见了。那丑八怪说和你约好的,和我缠个不休,我说:‘出去了就是出去了。’那个女的坐在车里不动,一身大红色的衣服真考究。但是,没什么好,”她的鼻子嗤了一声,“一身的白肉,哼,现在的年轻人!”
我知道男的是王一川,女的不是周心秀就是陈元珍。对了,就是陈元珍,周心秀这两天感冒生病了。
“还有一个真是斯文哟,长得又真漂亮。”她笑逐颜开地说,“有礼貌,说话轻轻的,还知道叫我多宝姊。”
我也笑了,想水越为了我说的明日也没有空这句话,便以为我和“舅舅”一同看电影的话也是赌气的,所以也按时来接我了。
“后来呢?”我笑着问她。
“后来那丑八怪把他一拉上了那大红色的汽车,他们一路去了。”她说着,大手掌在我胳膊上捏一下,留下五条黑指印在上面,去了。
我不笑了,想着水越和陈元珍、王一川一路去的事,边把肥皂涂上脸,肥皂水渗进眼中,好一阵的疼;挤牙膏的时候,又多挤出将近两寸。好容易用水冲净了臂上的油渍和煤污,又见多宝姊摇摆着她那肥硕的身子回来了。
“小姐,我把稀饭热好了。今天的熏鱼真好,都是你上次嚷着要吃的。”
我说我已经吃了一碗猪肝面,她翻着眼睛嘴里咕哝了好几句,我没有仔细听,但知道准又在批派面的不是,因为她一向最恨面食的。接着她看到挂在磁盆旁的牙膏,嚷起来道:
“你看,糟蹋了这么多的牙膏,牙膏是给你刷牙用的,可不是给你玩的呀!哟!衬衫上几时溅上这么一大滴的酱油呀?上次姨婆给你那件粉红色的新毛衣,一穿出去就把襟上弄个洞。现在,唉,唉,脱下来,脱下来,不马上洗干净,还怕洗不掉哩!”说罢,不由分说的两只大黑手伸近来,把我的白衬衫口子全解开,猪猡剥皮般的把它剥了去。口里还在唠叨:“看你今年二十岁了,一点也不像个大人样”。
“我二十岁了,你还这样的脱我的衣服。”我也咕嘟着,忙取件睡衣披上身。
“随便你几多岁,在我眼里总是个小娃儿。记得你刚生下来的时候,小脸孔红生生的,哪一天我手上不是你的屎呀尿呀的!”
多宝姊来我们凌家整整五十一年了,自然看我出声,看我长大。她没有结婚,对祖母一篇忠诚,看我们的家如同她的家。虽然靠近两百磅的身子好像啤酒桶,据她自己说,年轻的她一根长辫子乌油油的,天天都插上一朵鲜花。印花的绸衫裤,腰身只一搦,不比我的大多少。当我七八岁的时候,有回她带我到邻家看新娘子。我问她:
“多宝姊,为什么邻家姊姊要出嫁呢?”
“每一个女孩子都要出嫁的呀!”
“为什么你就不出嫁呢?”
她眨了一会眼儿,说:“我吗?因为我想做个童贞女。”
“童贞女有什么好呢?”
“童贞女能辟邪,只要我在的地方,什么妖魔鬼怪都不敢走近来。”
“为什么邻家姊姊不想做童贞女呢?”
“她吗?因为她想出嫁。”
“出嫁有什么好呢?”
她的嘴巴张了半天,说:“小姐,别再问了,再问妖怪要来了。”
“妖怪不是不敢走近来吗?因为你是个童贞女呀!”
她咂了一下嘴,见那面又各卖糖山楂的,说道:
“别说了,小姐,我买串糖山楂给你吃。”
糖山楂吃后,并不能使我再也不想起她的“童贞女”。有时候我想她的话很对,虽然我无法证实她究竟“辟”过多少“邪”;因为据她说,妖魔鬼怪都是来无影去无踪的。但她那大门板样的身子,最低限度能“辟”去我;我最爱在就餐以前溜入厨房拈一些什么放进口中,只有她双手插腰站在厨房门口,小狡猾的我也就无法得逞。她皱起一双破牙刷样的眉毛嚷道:
“小姐,你这是打哪儿学来的馋嘴相?记得你祖父在世的时候,家里的规矩不知道有多大。吃饭的时候,你祖父的筷子没有动,什么人敢抢先?那时候,厨房里说少也有十来个厨子粗工的,你这么一个娇小姐,敢挤在他们汗臭的身旁用指头抓肉吃?”
多宝姊肚子里全装的陈年的派头和故事,好像也唯有说到祖父当年的一切,才使她寂寞的眼中发出生命的喜悦的光辉。但是,当祖母谈到往事时,她似乎便有些不自在;也从来没敢在老人家面前翘起大拇指,说出她那千篇一律的开场白:“记得你祖父在世的时候哪!”
我回到祖母房中的时候,老人家正盘坐床中诵念佛号。她是一位佛教徒,但从来不对人孳孽做教婆语,也没有排斥过其他的宗教,更不是以祈求尘俗的福泽作为信教的目的。她每日早晚都要念佛,说这是消除烦恼,安定心神的好方法。她也教多宝姊念佛,多宝姊念佛的时候比祖母多得一项功效,平时看不见的东西看见了,听不到的声音听到了。比起祖母的微垂双眼,她总是一眼闭一眼开,大白、老鼠、蚊子、苍蝇,也就是这时候最难逃过她的关。她平时最听不清竹篱门旁挂着的那只小铃铛,虽然我们的竹篱门从来不加锁,客来时总是把铃铛拉几下;多宝姊往往念不满一串念珠的佛,便会跳起脚来说:
“唷,有客来了。”
祖母把念珠放在床头茶几上。我捧着软糕走近她的床沿,打开纸盒,取出一块糯米枣泥馅儿的糕,请她尝一尝。
她笑着摇摇头,说:“这早晚了,吃你一口,可得挨一夜的胃疼了。”
“没有的事,你就吃吃看,疼了算我的。”
“淘气!小孩子家不知道人老了是什么样儿的。等你六七十岁的时候,看还敢强嘴不?”
“人家巴巴的给您带回来,这么香,这么软,您就一口也不尝尝。”我说着,把那糕放入自己口中,拍拍手上的白粉,一头滚进祖母的怀里,偎在她的腿膝上。
“得,人老了,不中用了,就是胃不疼,也怕呕酸水哩!留着明儿高兴吧!”她搂住我的头,抚摸得我的面颊怪痒痒的。“晚上玩得高兴吗?”
“唔。”
“你把我给你的钱省下买软糕?”
我点点头,闭着眼睛只自咀嚼着。
“我不赞成你这么做,眉贞也不是有钱的,怎么可以让她天天请你?”
“天天请?”我睁开眼睛,“这是两个月来她第一次请我的呀!”
再一想,糟,我不是把每次水越请我吃饭的人情都退到王眉贞身上吗?
祖母的手还在抚摸我的面颊,粗糙的手底触着就像磨砂纸。
“晚上你出去后,有两个男孩子来找你。先来的一个自己驾着汽车,说和你约好了的。”
我闭着眼睛嚼软糕。
“他叫什么名字?”
软糕黏糊糊的,我吞下一半,含糊地答道:
“姓王名一川。”
“哪里人。”
“没问过,您不是常常说,大家同站在这地球上便尽够了,分什么国籍,省籍,大同乡,小同乡的?”
她笑了,接着手掌转移阵地到我的臂膀上:“他的父亲做什么的?”
“大概是各实业家,什么董事长总经理这一类。”
“很有钱?”
“唔,有一所工厂,两座洋楼,三辆小汽车,四个姨太太,五个女儿,六个儿子,七个孙女,八个孙子,九个头衔,十个手指头!”
“哪里学来这般油嘴的?”她打了我一下,“他的儿子可不会有十一个手指头吧!”
“当然没有。”我笑着说。
“我知道当然没有,不然的话你不会这样高兴,成天的想到他时就忍不住笑起来了。”
我羞得大叫一声,双脚乱跺,一翻身,把脸藏到她的腿里去。
“唷!快把我的老骨头压断了呀!”她双手一推,我趁势躺在她身旁。
“现在张开眼睛,我们好好的说会儿话。”
“您说好了,话是用耳朵听的,和眼睛没有关系。”
老人家的嘴巴“吧”的一声,反正我看不见她脸上的表情,由她从父亲和母亲不在这儿,她应该对我负双倍的责任说起;到批评我空具伶牙俐齿,事实上既属“痴情”,又欠观察力为止,十五分钟的时间过去了。
“恋爱的路是斜陡的,像——像——”
“像滑梯。”我代她想出来。
“就是滑梯吧。一经开始,便一溜到底,止不住脚的。虽然你现在不能把他带回来给我看,但是据你说,他家里很有钱,父亲又有四个姨太太。我不是说有钱人家的子弟便一定不成器,也不是要任意批评别人的家事,但是……”
“奶奶,”我打断她的话,“和我常在一起的不是这一个。”
“不是这个是哪个?”
“是晚上来的另外一个。”
“另外一个?”
“另外一个。”
“他叫什么名字呀?”可怜的祖母只好从头来。
我制造了一个呵欠,遮掩着忍不住又浮上来的笑。说:
“我困了,奶奶,明天早上,让我详详细细、从头至尾的报告一遍给您听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