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房间呈圆形,直径约十丈,高达四丈余的穹庐,由无数根长短不一的直杆相互勾搭而成;接头处用牛筋绳绑紧,然后在外面铺扎毡墙。
地上铺设了色彩华美的巨型地毡,正前方有高出地面的床榻,四面围着重迭的丝绸帐幕;榻上也铺设了厚厚的毛毡,放置了各类卧具;床两侧有彩漆箱柜,进门右侧是储放食物和炊具的木架,左侧是放置马具、兵器和其它用品的地方。
她的陪嫁物品,也有不少被运进来陈设在四周,显示着这里将是她目前的「寝宫」。
解忧边走边看,不时抚摸墙壁上、地上和床上的精美毛毡,再仰头看看留有天窗的屋顶,对这种独特的建筑大感神奇,不由发出赞叹。「哇,乌孙人的住房真的很特别,我好喜欢!」
「那样很好,因为我们逐水草而居,住的都是这种易拆迁搬动的房屋。」回答她的不是侍女,而是翁归靡。
对他的出现,解忧并不感到吃惊。
她轻拍「墙壁」,对站在门口的翁归靡说道:「这毡房,真的很美,当初细君的《黄鹄歌》传回去时,我并不懂『穹庐为室毡为墙』的涵义,此刻才知她的描述很准确。只不过这样的房屋,冬天能抗寒吗?」
「冬天我们会迁往较暖和的地方,并在毡房内加添火炉。」翁归靡解释。「与公主的故乡比,草原的冬天更寒冷,但适应后公主会发现,它并没有那么可怕。」
适应?他的话似乎暗示着什么,解忧谨慎的响应。「一个人的生活习惯突然被改变,是很难马上适应的,那需要时间,也许是很长的时间。」
「是的,但每一种习惯都是逐渐养成的,只要以积极的态度去面对那些突来的改变,就能很快适应,并让生活变得快乐而有趣。」
「大禄是在提醒解忧,要尽快适应这种改变吗?」
翁归靡在心里为她的聪慧喝采,表情却没有丝毫改变,只有凝视着她的目光,柔和而温暖。「公主已经在适应了,不需要臣下提醒。」
「大禄好像对我很有信心。」回望着对方,解忧的心在雀跃。
「是的。」
笑容在她脸上漾开。「谢谢大禄,我很需要鼓励。」
他回她一个温暖的微笑。「不必谢,只要开口,公主随时可以得到。」
【第二章】
深夜,按照乌孙人的婚礼习俗,盛大的迎亲仪式,在特克斯城东面的祭台前举行,那里是喀拉峻草原的中心。
出门前,解忧依循汉家女儿出嫁的习俗,洁手洗面、更换新衣,佩戴皇帝赐予的金玉首饰。
尽管这是她的大日子,但她没有出嫁的喜悦,也没有做新娘的忐忑,因为她知道,由于新郎缺席,今夜只是汉、乌两国交接新娘、签订婚书的仪式。
然而,当她在使节、译长和护兵、侍女们的陪伴下来到祭台,看到黑压压的人群、猎猎作响的彩旗,和熊熊燃烧的篝火时,仍被这盛大场面给震住。
翁归靡挺立在祭台前的篝火边,在他身旁围绕着乌孙国的王公长老,和来自匈奴、龟兹、大宛、康居、车师等邻国的使者。
一看到解忧走近,人群就自动分开。
翁归靡双手托着一根以红柳木为柄,用细牛皮编制的马鞭迎向她;他先将马鞭贴在额头,再送到她面前。「公主,请接受此马鞭作为吾王的定情物。」
听到他的话,解忧大吃一惊,虽然她知道乌孙人举行婚礼时,新婚夫妇要交换信物,但绝没想到这礼物可以来自另一个人之手,因此身不由己地后退一步,疾言问道:「这不是该由大王来做吗?」
翁归靡看出她的疑虑和排斥,忙解释道:「吾王有事无法亲自前来,特令臣下代替吾王行礼。公主不必多虑,这只是一个仪式而已。」
一边的长老们和译长,也纷纷向她说明,在迁徙频繁的乌孙国,兄弟间互相代娶妻看家,是很平常的事,希望她能够谅解。
陪伴她的汉朝使节也对她说,这确实是草原部落常见的婚娶方式。
尽管明白这是他们的风俗,但解忧仍觉得难以接受。「如果我与大禄行婚礼,那我嫁的人究竟是谁?」
翁归靡咧嘴一笑。「自然是吾王军须靡,臣下只不过是他的代理人而已。如果公主配合,我们就能早点结束这累人的仪式,享受美味和狂欢了。」
他言辞间透露出他也不乐意扮演此角色,这让解忧稍感安心。尽管对他很有好感,而他的声音和笑容也具有安抚人心的力量,但她不希望嫁错人。
在翁归靡又一次的暗示下,解忧接过马鞭,模仿他的做法,将长鞭梢绕在鞭杆上插入腰间,再让侍女取来在长安时按汉使要求制作的礼物──一个用红线绣着奔牛图案的皮革箭囊,双手递给他。「这是我亲手缝制的,希望大王喜欢。」
翁归靡双手接过,先看了看那代表着国王军须靡所属红牛部落的红色奔牛图,然后将它贴在胸口,大声说:「吾王一定喜欢!」
随着他的动作,一片欢呼声,震天动地的响起。
翁归靡将箭囊交给随从,托着解忧的手肘带她转向篝火,面对火焰,在一排装点着牛角,雕刻着鹰、狼、大雁等的石柱前跪下。
一个萨满法师,站在火与石柱间用乌孙语大声朗诵祷文;尽管听不懂,但她知道乌孙人信奉萨满教,认为火是万物之源,因此重大典礼中必要行祭祀拜火之礼。
当法师的诵读结束后,翁归靡在王公长老、异国贵宾及族人们的见证下,代表国王签下了婚书,和新的联盟协议,并与送亲的汉使交换了盟约。
随后,他扶起解忧,向她要来自己刚刚送给她的马鞭,再取出自己的马鞭,然后转向人群,将这两条马鞭,交叉着插在他们前方的草地上。
顿时,四十八个身上绑着红、白、蓝三色彩旗的男子,吹响了牛角号。
嘹亮的号声与欢乐的歌声,混合成雄壮的乐曲响彻云霄,久久回荡在草原上,开启了这个不眠的狂欢之夜。
解忧惊讶地看到,当翁归靡插下马鞭时,不仅号角响起,就连本来围在他们身边的人们也都纷纷退开;甚至侍女和汉朝使节等,都在长老和乌孙侍者的簇拥下,退至十步之外的篝火边。
「这两条马鞭,有什么特殊意义吗?」她惊奇地问。
翁归靡带她至篝火边,早已铺设好的座席前双双落座。「插马鞭是乌孙人定情的习俗,表示马鞭主人从此要生活在一起,别人不可干涉。这有点像汉人成亲时的夫妻对拜,喝交杯酒──」
正说着,两个女子举着盛满食物和酒的大盘,来到他们面前,请他们享用。
翁归靡端起食盘上的酒碗,对解忧说:「我们不喝交杯酒,只饮大碗烈酒、吃大块羊肉。今夜,臣下饮下这碗酒,以示对吾王与公主的祝贺和敬意。」
说完,他双手举酒,一口气将碗中的酒饮尽,侧转空碗向四周的人群举了举,在人们的欢呼声、笑声和号角声中放下碗。「是否饮此烈酒,公主可随意选择,但不能不吃肉,否则她们不会离开。」
解忧看那两个手捧食盘的女子,见她们面带笑容,充满期待地看着她,她明白翁归靡没有骗她,因此不服输的举起另外一碗酒,大大地饮了一口。
本来她想学翁归靡的样子,将整碗酒喝光以表诚意,没料到那酒远比故乡的酒烈;才入口,嗓子眼便彷佛被火烧灼似的,害她咳出了泪水。
「公主,快吃肉。」翁归靡的声音响在耳畔,手里的酒碗被取走的同时,一块热呼呼、香喷喷的羊肉,被送到解忧嘴边。
来不及擦拭悬挂在眼睫毛上的泪水,她抓过羊肉塞进嘴里。
吞下几口羊肉后,她终于缓过气来,发现自己正用手抓肉吃,而除了翁归靡,还有很多双眼睛注视着她,于是不好意思地说:「你们的酒太烈,我喝不了,可你们的羊肉味道很美、很好吃,我可以多吃一点吗?」
「当然可以。」听到她的话,翁归靡心头一悸,忙转过身,对那两个送食物的女子说了几句话。
两个女人高兴地响应,然后将食盘放在他们面前的木台上,笑着退开了。
因听不懂他们的语言,也不懂他们的风俗,解忧不禁问道:「你们说什么?」
「我告诉她们,公主说羊肉很好吃,她们很高兴,因为那是她们煮的。」
「确实很好吃。」解忧赞美着又取了一块肉,但这次她没有用手去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