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第六章

杰克?拉索离开图书馆的时候心情不错。和黛西小姐争辩是一件有趣的事,她会发火,会脸红,但决不会让步。她让他想起生前住在希尔斯伯勒的贝西姑婆。他的许多暑假都是在姑婆家里度过的。贝西姑婆也是个刻板拘谨的女人,但却十分欢迎这个调皮的侄孙来希尔斯伯勒过暑假。

那时候他也曾讨厌过希尔斯伯勒。在这安静的小城呆一个夏天,实在太没劲了。但是,后来他渐渐习惯并喜欢起贝西姑婆和在小城度过的时光。父母的意见是,离开芝加哥对他有好处,他会发现另一个世界。他们果然说对了。

一开始,他闷得发慌,想家想得都要掉眼泪了。他只是个十岁的孩子,远离父母,远离伙伴,远离熟悉的一切。贝西姑婆总共就调出四个电视频道,四个频道还看什么电视呀!一到下午,她就坐在电视机前,一边织毛衣,一边看她喜欢的电视连续剧。周日,她要去两次教堂;周一洗床单;周二拖地板;周四买菜,因为周四是特价日。想知道时间根本不需要看钟,只要看看贝西姑婆在做什么就清楚了。

夏天这里总是很热。老天,真是热得要命。贝西姑婆家没有装空调。她从来不相信这类玩意儿。她每个卧室都有一台排风扇,她还有一台可移动的电扇,哪里用得上就放在哪里。她的纱窗成天敞开著,屋里总是有风。

但是,熬过了想家的日子后,他渐渐发现了小城镇的妙处。他喜欢黄昏的时候躺倒在散发著香甜气息的草地上,喜欢在黑夜里看四处飞舞的萤火虫。贝西姑婆叫它们小亮虫子。他还在姑婆的小菜园里帮忙,品尝了新摘蔬菜的美妙滋味,还学会了做几道拿手菜。慢慢地,他和邻居家的几个男孩熟悉了起来,很多个炎热的下午,他们都在一起打棒球和橄榄球。他还学会了钓鱼和打猎,是他一个新朋友的父亲教的。就这样,十岁到十五岁的六个暑假,成了他记忆里最开心的时光。

也可以说,他从来没有真正融入希尔斯伯勒的生活,因为他只是来过过暑假,除了邻居家的几个男孩子外,并不认识其他同龄人。几年前,他来希尔斯伯勒定居,只碰到过一个还认识他的人。十五岁之后,他就不来贝西姑婆家过暑假了,工作以后,也只是偶尔在休假的时候来看看,呆的时间都很短。再说,大家都成家立业了,各忙各的,彼此都无暇联络。

贝西姑婆活到了九十一岁。她三年前去世的时候,把老房子留给了他。这令他既意外又感动。他没怎么考虑就决定从纽约搬来希尔斯伯勒。那时候,他在纽约警察局里逐年高升,但他刚离了婚,已经厌倦了纽约员警的紧张和繁忙。特警组的工作的确刺激好玩,但有较高的危险系数,这是妻子和他离婚的一个原因。这虽不是最主要的原因,但他也不得不承的,妻子对此的顾虑是有道理的。做员警的妻子并不容易,哪里危险丈夫就往哪里冲,妻子看了自然要担惊受怕。他二十一岁开始在芝加哥当员警,然后再到纽约,已经三十六岁了。眼下是找个安稳工作,休息一下的时候了。

决定之后,他先后几次来希尔斯伯勒,接手房子,再看看有什么地方需要装修,此外还试探性地投了几份简历。很快,他就被叫去面试警察局长的职位,双方都非常满意,于是就签约了。之后,他正式向纽约警察局提出辞职(去一个不知名的小城市当警察局长,免不了自我嘲笑一番),收拾好东西,搬来了南方。在这里,他有三十个属下,和原来的人马相比简直可笑,但他还是觉得自己的选择是正确的。

的确,这里的工作轻松悠闲,要处理的事情不多,但他还是想全力保护他的第二故乡。妈的,他甚至喜欢上了这里的市议会。上一次的会议,他居然成了众矢之的,有一半的市民极力反对市政府在中心广场附近安装红绿灯的提案。一个九千人的城镇居然只有一个红绿灯,实在太滑稽了,可照那些市民的说法,一装红绿灯,就会违反《人权法案》里的十条修改条款。要是按杰克的意思,市中心和中小学校附近统统都要安装红绿灯。希尔斯伯勒实在是跟不上时代了,他叫它梅贝瑞,不是没有道理。它曾经是个安静美丽的小城,但随著越来越多的人移居到这里来,交通已经越来越拥挤了。他不希望等汽车轧死了小学生,人们才醒悟过来,意识到多安几个红绿灯是必要的。到那个时候,就太晚了。

他走进办公室的时候,秘书伊娃?费伊?斯托里正在打电话。但她还是抬手示意他停下,递上一杯咖啡和一叠粉红色的留言条。「谢谢。」他一边啜著咖啡,一边接著往办公室里走。他怎么也想不明白伊娃?费伊是如何准确掌握他进办公室的时间的。每天,不管他几点钟进办公室,伊娃都会准备好一杯热气腾腾、刚冲好的咖啡等著他。可能她让人在他的停车位上装了电线,这样车停下的时候,她桌下的电铃就会响。他打算找一天故意把车停在街上,看看她到底是卧底。她是前任局长的秘书,他继续聘用了她。到目前为止,彼此对这样的合作都很满意。

有个电话是马绍尔县的一个探长打来的。他来了希尔斯伯勒以后,他们才熟悉起来的。杰克把其他的留言放在一边,首先拨通了纸条上的号码。

「彼得森。」

「出了什么事?」杰克知道不用自报家门。就算彼得森没有来电显示,自己的口音也很容易被听出来。

「嘿,杰克。听著,我们这里有一具无名女尸,挺年轻的,可能是墨西哥人。是昨天晚上几个小孩子发现的。」

杰克靠向椅背。希尔斯伯勒的失踪记录中没有符合这个特征的。首先,他们这里西班牙裔的移民就不多,再说,这几个月里,城里根本就没有人失踪。「还有呢?」

「目前为止。,还没有其他线索。雨水冲掉了所有的痕迹。查不出明显的死因。没有伤口,没有勒痕,头部没有淤青块,什么也没有。」

「药物过量。」

「嗯,我也这么想。我现在担心的是最近迷奸案在亨茨维尔和伯明罕有所抬头。」

「你认为她被强奸过?」

「蒙哥马利的验尸报告没有出来,还不能肯定。但我猜八成是的。她穿了件连衣裙,但没有内衣。我看跟几个月前亨茨维尔的那一起很像——」

「对,我记得。的确很像。」

他们都沉默了。给女人喝下GHB,让她失去知觉,就可以和她性交,但是很少有人傻到用同样的方法再干一遍。问题是,GHB他妈的很容易弄到手。它是一种洗涤溶剂。年轻人也用,因为它可以带来生理上的刺激,健美运动员就常常用它。见鬼的是,许多女人醒来之后都忘了发生过什么,和谁在一起,只有身体上留下了性交的痕迹,所以找到强奸犯的可能性很小。况且,被强奸之后到警察局报案的女性更是少之又少,警方就更加难查了。

「你看我能做点什么吗?」他打破了沉默。彼得森找他总有个理由,不会只是来告诉他案情。杰克如果看了案情报告,也会知道的。

「我不知道你们希尔斯伯勒有没有GHB的案子。」

「据我所知没有,我们市是禁酒的。」GHB一般在酒吧里交易,拿酒做幌子,再合适不过了。希尔斯伯勒城里没有酒吧,自然,他们也没有由RUFFIES或GHB引发的约会强奸案。也许,迟早会有人服用过量而中毒身亡,或者某个健美运动员因服用GHB进监狱,但目前他的小城还是风平浪静的。这并不说明在希尔斯伯勒没有人用,只能说服用的人都还幸运,还没有人中毒。

「可我还是不明白你的意思。」他说。

「你有没有去过附近的酒AM7我是说下班以后。」

(1)Ruffles:一种安眠镇静剂,副作用有肌肉松弛,健忘,大量与酒精服用可致命。

「老兄,我这么忙,又一把年纪了,还去那种地方啊?」

「哥们,去那种地方,什么年纪都行。你还是找一家去逛逛,查查那些身份不明的人。我说,你来这里没多久,去斯科茨伯勒、麦迪森县找找乐子,你在希尔斯伯勒以外办案就没什么线了。平时没事,去夜总会、酒吧逛逛,听听大家都在说什么,特别要注意看有没有人往女人的杯子里放药。记著,要穿便衣去。」

「去玩玩,还一个人?」杰克打趣道。

「哥们,我看这样最好。千万别穿警服。你单身,社会交往广泛,去那种地方有什么不合适的?你在夜总会很可能会注意到或者听到一些线索,这是办案需要嘛。上面也不会说.什么。」

「看来是长期蹲点了。」

「算是吧。该死的,我最讨厌在我们县看到女人的尸体。我这边会发动关系网,搜查嫌疑犯。可那群混蛋还是会去酒吧的。我们需要一个前锋,混到敌人内部去,我觉得你是最合适的人选。」

「我们最好不要惊动DEA(1),说不定会打乱他们的计画。」

「让他们滚一边去吧,」彼得森快活地说。

杰克也笑了,这样安排的确不错。他的舞技还行,踩到对方的脚的情况几乎没有。操,在酒吧里呆著也不会受什么伤。他擅长的是剿灭敌人,而不是跟麻醉剂打交道,但他已经清楚该怎么做了。「这件事还有谁知道?」

(1)DEA:美国的禁药取缔机构。

「什么事?」彼得森转眼就装聋作哑了。

「我看你也说不出附近有什么好酒吧。」

「你知道,我个人是没什么经验,但我听说斯科茨伯勒的热翼酒吧有点动静。你可以去麦迪森县的水牛夜总会和亨茨维尔的锯末城夜总会看看。如果你真有兴趣,我下次再告诉你几个。」

「给我列一份详细的。」杰克说完挂了电话。

他靠在椅子上,眯著眼睛思考著整个计画。没有什么统一的指令,他这边是单枪匹马一个人。妈的,连个计画都算不上,只是一个能看到什么就看到什么的破任务。当然,真碰到情况还要用耳朵听。其实,长期以来的训练早就教会了他在紧急关头随机应变。

他感觉到血管里肾上腺素的膨胀,他的心已经迫不及待地要去行动了。他自己都没有意识到,自己是多么渴望这次的行动。这不是一起绑架案,也不是武装对峙,但也是人命关天的大事。不断有女人被强奸,还有人死于过量的GHB,要是有一天他抓到那个下毒的王八蛋,就把他的卵蛋狠狠钉在墙上。

那天晚上,黛西犹豫不决地敲响了陶德?劳伦斯家的前门。门本身就是一件艺术品,上面镶著华丽的蓝色玻璃格子,与百叶窗相得益彰,点缀著的墨绿色细条纹,让人联想起森林。宽敞的门廊里摆著的几盆植物,更增添了几分绿意。那玻璃格子在黑暗中闪著光,仿佛刚刚被醋擦亮过。两盏古色古香的青铜吊灯悬挂在大门两侧,散发出柔和的光线,温馨地迎接著客人的光临。

透过玻璃,她看到一个模糊的人影走来了,接著,门打开了,陶德?劳伦斯本人微笑著出现在她面前。「嘿,黛西,你好吗?进来吧。」他退回去,示意她进去。「我好像很长时间没见到你了。我现在也不常去图书馆。在亨茨维尔开了店以后,我把所有的时间都花在那上面了。」

陶德总有办法让人觉得你是他最好的朋友。其实,黛西和他的交往并不深,但他的随和多少缓解了她的紧张。他是个身材纤瘦,衣著整洁的男人,穿著一条浅咖啡色的斜纹裤,上身是一件钱布雷绸的平纹衬衫,袖口卷起。他大概有五英尺十一英寸高,头发和眼睛都是棕色的,轻松地微笑著。自然而然地,你也会对他报以同样的微笑。

「生意好,总是要忙一点嘛。」她说,跟著他走进会客厅。他示意她坐在松软的花布长沙发上,她坐下了。

「那倒是,」他可怜巴巴地笑著。「我的空闲时间都花在拍卖会上了。大多晚上,我看见的都是些垃圾和赝品,但偶尔也会看到好东西。有一天晚上,我花了不到一百块钱就买到了一个手绘的东方屏风,第二天卖了三千块。我有个客户就喜欢这种风格的古董。」

「能把真货和赝品区分开来,还真的要好眼力呢。」她接茬,「要学好几年吧。」

他耸耸肩。「我总是这里挑一点,那里挑一点。我喜欢旧家俱,所以会特别注意。」他双手撑腰,头侧向一边,打量她。通常这样的注视,总是会让她感到坐立不安,但陶德的注视不一样,他的眼睛闪著光,仿佛在说,嘿,这难道不好玩吗?「那么,你是想换个新造型,是吗?」

「一个全新的造型,」黛西老实承认。「我现在是一团糟,不知道怎么办。我买了一些化妆品,试了一下。但我看那些使用说明都是骗人的,化出来难看得要死。」

他大笑起来。「其实,里面是有些骗人的把戏。」

「我想也是。」她咕哝著,想到就来气。难道化妆品公司把正确的使用方法公诸于众,就那么费事吗?

「最主要的是实践,慢慢学会不要用得太多就行了。」他做了一个无所谓的手势。「化妆其实很容易。不用一个小时你就能学会。你还打算做什么其他的改变?」

想到得把自己的不足之处一一列出,她觉得自己的脸在发烫。看在上帝的分上,它们难道还不够明显吗?「还有头发。我准备让威尔玛给我挑染一下。」

「老天,不行!」他大叫起来,大惊失色的样子。

黛西叹了口气。「你的反应和我家里人的反应简直一样一模。」

「听她们的没错,」他建议道。「她们是明白人。威尔玛早就跟不上潮流了,她也不懂新出的药水。我都怀疑她四十年前拿到美发执照之后有没有去看过发型秀。在亨茨维尔和查塔努加,都有不错的发型师,他们不会弄伤你的头皮。」

黛西的脑海里浮现出自己秃顶的样子,她不禁一颤。陶德挑起一束她的头发,用指尖触摸。「你的头发不错,」他说。「虽然看不出什么发型,但它们很健康。」

「它没有什么样子。」既然已经说了,她决定不能放过哪怕最微小的缺陷。

「问题不大。剪掉一点会好很多。我们还有不少神奇的产品能让头发有型,你可以想怎么弄就怎么弄。把它染成淡色,也很靓啊。」他仔细打量她。「不要挑染。我觉得你应该染成金黄色。」

「金……金黄色?」她尖叫起来。她怎么也想像不出自己金色头发的样子。连自己挑染了头发的样子都很难想出。

「没什么可怕的,」他说。「造型师可以给你染上深浅不一的颜色,这样看上去会很自然。」

对于一个连一次性染发液都没有用过的女人来说,让她把头发染成深浅不一的金黄色,简直比送一个人上月球还要难。「要……要花多长时间染啊?」

「哦,我想得几个小时。你的头发要染两次。」

「为什么?」

「先要把你头发本身的色素去掉,然后再把金黄色一缕一缕地涂上去。」

嗯,听上去还有点道理。她还不能确定自己敢不敢如此大动干戈,但那也不失为一种选择。「我会考虑考虑的。」她犹豫不决。

「再好好想想,」他说,「还有什么?」

她叹了口气。「我的衣服。我不知道该怎么穿。」

他看著她穿的裙子和罩衫。下班后,她一到家就把裤子换了下来,她再也不愿时时担心别人是否在看自己的屁股。「说实话,你……」他慢吞吞地说。「很遗憾,衣服的确穿得不好。」她的脸红了。他笑了起来。「不要紧。」他好心安慰她,伸出手扶她站起来。「你只是从来没有学过如何把自己打扮得漂亮。其实你很有潜力。」

「我有吗?」

「你当然有。」他用手指划了慢慢地。」

她照他说的转了一圈。个转圈的动作。「转一圈。」

「你的身材不错,」他说。「你得把它展示出来,不要总是把它藏在老里老气的衣服里。你皮肤非常好,还有一口漂亮整齐的牙齿。我喜欢你那双特别的眼睛。但我打赌,你一直害怕别人看出你两只眼睛颜色不同,对不对?」

她更加害羞了。小时候,两只颜色不同的眼睛,让她产生了很强的自卑感。她总是躲得远远的,生怕别人发现它们。「拜托,你把它们用起来。」陶德说。「它们多么特别,多么与众不同啊。你又不是一只眼睛棕色,一只眼睛蓝色,那样就有一点奇怪了。况且,这种情况从基因遗传上来看好像也不可能。你不是那种倾国倾城的美人,但是打扮出来一定会很好看,很舒服的。」

「这就是我想要的,」她说。「倾国倾城我自己也受不了。」

「我听说那样就是一种负担了,」他微笑地看著她。「卫生间里的光线最合适。看看你敢不敢进我的化妆间。走吧,我们开始转型的第一步。」

黛西从自己的手提包里拽出一个小包。「我带了化妆品。」

「我来看看你都有些什么。」他接过小包,打开。还好,他没有发出「啧啧」的不满,但她看得出来他是好不容易才忍住的。「刚开始用用它们还凑合。」他宽容地说。他领著她穿过卧室,走向卫生间。如果说黛西在来之前还不能确定陶德的性倾向,那么,他的卧室给了她一个肯定。卧室的家俱是华丽的齐本德尔风格(1),宽大的四柱床上挂著优雅的帏帐。房间周围还摆放著茂盛的盆栽植物。她的卧室有这一半漂亮就好了。

天啊,他连卫生间也装修得十分考究。基调是绿色和白色,中间点缀著桃色和灰蓝色。她突然意识到自己是第一次进男人的卫生间。看到一个寻常的坐便器时,她还稍稍有点失望,当然,他没有必要在墙上弄个小便器。就算装了一个,也会破坏整个卫生间的风格。

「对不起,我这儿没有梳妆椅,」他说,依然微笑著。「男人从不坐著刮胡子。」

她从来就没有想过这个问题。但他说的没错,这又是一件男人站著干的事。

「好,先把你的头发都弄到后面去,别挡著脸。你有没有束发带什么的?」

她摇摇头。

「那就把它弄到耳朵后面去,把额头上的头发弄开。」

她照他说的做了。这时,自卑心理又回来作怪了。她觉得手指不听使唤起来,连最简单的把头发掖到耳朵后面的动作都做不好。她琢磨,如果现在要去什么地方,她肯定会把自己绊个跟头。

(1)齐本德尔风格:1754年起在英国流行的家俱风格。其特征是坚实、笨重,不同于崇尚纤巧、浮华的洛可哥风格。

他的梳妆橱是嵌在墙里的。他打开抽屉,拿出个盒子。盒子足足有十英寸宽,五英寸深。他弹开按钮,打开盖子,出来许多小盘子。各式各样的小刷子、唇膏、给眼睛和脸颊上妆的粉底,整齐地各就各位。「我的天啊,」她感叹著。「你的行头比沃尔玛里的还多呀。」

他笑了。「过奖了。这个盒子倒是有些年月了。我在百老汇呆过一阵,在那里,就得上一层又一层的妆,要不然强光打到你身上的时候,你的脸就会像鬼一样惨白惨白的。」

「好像很好玩。我从没去过纽约。我的生活一直很单调。」

「是很好玩。」

「那你为什么回来了呢?」

「那里到底不是家,」他轻描淡写地说。「再说,我妈妈身体不好,得有人照顾她。人生就是这样:小时候,他们照顾你,他们老了你要照顾他们。」

「这就是家庭。」她笑了,想到自己的家就在身边。

「没错。好了,」他的语调变得活泼起来。「我们开始吧。」

不到一个小时,黛西就兴冲冲地瞅著镜子里的自己。她惊讶地微微张开了嘴。噢,镜子里的自己并不是一个十足的美人胚子,但自信、靓丽,惹人喜爱。人们会注意到她,最重要的是男人会注意她。

化妆过程并非始终惬意。一开始,陶德就建议她把眉毛拔掉:「亲爱的,你不用学琼?克劳福德。她有条眉毛长了三英寸长,她还给它起了个名,叫奥斯卡什么的。」但是,谢天谢地,他也没有整出贝蒂?大卫斯(1)的眼睛。而只是用镊子把她几撮不整齐的眉毛修剪了一下。

接下来,他把化妆步骤一一演示给她看,还好,不是很复杂。关键就是不要用得过量,手里要时刻拿著一块纸巾或者棉签修补涂坏了的地方,擦掉多余的脂粉。涂睫毛膏也不是什么难事了,只要她用一块纸巾,在涂之前,把刷子上多余的部分吸掉,就万事大吉了。

「都是些异教徒!」她一边瞧著镜子里乌黑靓丽的睫毛,一边嘀咕。再也没有小毛毛虫在上面了。

「你说什么?」

「我是说做睫毛膏的人。他们都是些异教徒。他们为什么就不知道告诉你,在涂之前要把刷子上的吸掉一部分呢?」

「亲爱的,他们已经很好心地叫人们不要弄进眼睛,不要吃到嘴里。我想他们是觉得真要用睫毛膏的人都懂这个道理,不用再说了。」

好吧,她是真的要用,她也学会了。

「我会了。」她盯著镜子里的自己,不知不觉地说。她的脸颊光滑、亮泽,微微地泛著红色。大大的眼睛显得有些神秘,嘴唇丰满、湿润。化成这样一点都不难。

「亲爱的,你当然会的。没什么难的,就是多练,颜色不要涂得太多。现在,我们得设计个风格出来了。你喜欢哪一种?清纯女孩、千金小姐还是性感小猫?陶德站在门前,愉快地向黛西挥手告别。他的脸上永远挂著微笑。虽然他之前就认识她,但这是第一次和她谈这么久。他挺喜欢她的。他没想到,黛西在这个年纪还如此可爱幼稚。他喜欢黛西的单纯、活泼和诚实,而且她的身体充满著活力,丝毫没有衰老的痕迹。她根本不知道怎么打扮自己,但是,谢天谢地,他知道怎么做。一旦把她打扮出来,就必然会惹人注目的。

他走到电话前,拨了个号码。对方一接通电话他就开了口:「我这儿有个人选,黛西?迈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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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男季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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