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初遇林莫陌
江迪辉骑着自行车在城区漫无目的的逛着,这是他来到h市的第三天了。江迪辉主要是想来寻找寻找创作灵感,顺便来看看他将要生活的城市是个什么样子。高考刚刚结束,他就来到了南方这个繁华的城市,这个到处有着高楼大厦,豪华跑车的大城市。江迪辉喜欢写作,他最大的梦想就是以后能当个语文老师,然后闲暇时候喝喝咖啡写写文章,然后再娶这个不算太漂亮当然也不要太丑的老婆,因为漂亮了,太担心,不漂亮吧,又太伤心。当然最好是有点文学细胞的,这样小两口在床上嘿咻的时候可以顺便探讨一下李清照的诗词,张爱玲的小说,或者三毛的文字。江迪辉一直认为能写文字的女生才算是才女。自从高中认识了王晨晨之后,他就肆无忌惮的喜欢上了才女。有一个志同道合的老婆一块生活是多么的难得,多么的幸福。江迪辉如是想。然后江迪辉就不负众望的喜欢上了我们的王晨晨。可是周星星说的好:原来落花有意随流水,流水无心恋落花。王晨晨虽然没有当面拒绝,可是接下来这句暗示已经说明了一切。
“我的白马王子肯定是个级大帅哥,他会在一个清凉的午后,或者是有微风吹起的黄昏,开着宝马宾利或者保时捷,送上999夺浪漫的玫瑰花。或许他还会幽默的说一句,小姐,我的荣幸。”然后伴随着这句隐晦的拒绝,骑着自行车,又带着痞子气质的江迪辉的梦想,就在那一刹那,肆无忌惮的破灭了。
对于出生在中产家庭父母打工挣钱的江迪辉来说,宝马宾利保时捷简直是个遥不可及的传说。在江迪辉的世界里,也许将来当个普普通通的语文老师,然后每月拿着两三千的薪水,很没心没肺没风没波的生活着。或许这辈子,都不会与什么宝马宾利保时捷的有什么交集。江迪辉一直认为,在心灵受伤的时候,才能写出更好的文字。于是在这个有候鸟飞过有蝉鸣叫的夏天,在这个有大片大片的杨树叶被风吹的飒飒作响的夏天,在这个偶尔有微风掠过,头脑清醒心却莫名奇妙的疼痛的夏天,江迪辉带着伤口,义无反顾的来到了这个遥远的,他将生活四年或者更长时间的城市。
“都说江南姑娘儿美,美里她还透着甜。”江迪辉肆无忌惮的狼吼,浑然不顾路人投来你是白痴的眼神。正当江迪辉沉浸在对江南姑娘短裙的yy中时,一阵尖锐的刹车声传来,江迪辉的嘴角还挂着新鲜的口水,于是下一秒他就像炮弹一样被直直的抛飞了出去。还好从小练习散打高的反应能力让他在最后一刻反应了过来,然后马路上几个翻滚的缓冲,他就这么躺在了路边。“哎吆,那个不长眼睛的啊。”江迪辉感觉全身像散了架般的疼痛,还好体质够强壮,江迪辉感觉自己并没有什么骨折的地方,于是他像小强般的坐了起来。江迪辉正想开口大骂,便看见一个绝色女子从一辆红色跑车里出来,然后径直向他的方向跑来。“我…你…”江迪辉还没说出口,下一秒又看见女子后面追来两辆黑色轿车,然后两个漂亮的飘移,车子停了下来,从车里走出四个黑衣男子,也向这边追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