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这一年,刁明十六岁,刁家二主应上官家的邀请,带着他来到锦琊城的上官家做客。
向上官老爷及夫人拜完礼后,刁明闲来没事,便到庭园里逛逛。
清风徐抚,暮春的气息凉爽怡人。
上官家世代为书香世家,府邸庭园不若由商晋爵的刁家来得富丽堂皇,但却多了一分文士的风雅,和儒人的气息,步行其中,处处可见主人依儒道风格设列的园景。
数条潺潺小溪流向人造湖泊,湖中大石宛若一座气势磅礴的高山,侧边布排小石小木,一看即知隐喻庄子的“秋水”。
“天下之水,莫大于海,万川归之……自以比形于天地,而受气于阴阳,吾在于天地之间,犹小石小木之在大山也……”他喃喃默诵。
“啊——”
骤然间,一声惊叫划破庭园中的恬静。
“救命啊!快来人哪!”稚嫩的嗓音充满着惊惶。
二话不说,刁明立即拔足往声源飞奔而去,赫然看见一名小女孩站在湖边。
咦?那不是上官家的大小姐上官桃夭吗?搞什么鬼,她好端端的鬼叫啥救命,害他以为有机会可以英雄救美,真是的。
桃夭听到奔来的足音,匆匆回头一瞥,指着湖中喊道:“快!快救它!”
朝她指的方向看去,他见到一只正在水中浮沉挣扎的小狗。
刁明傻眼,随即叹了一口气。唉!有道是“虽不中,亦不远矣”,既然不能英雄救美,那英雄救狗多少沾上一点英雄的边哪!况且“救狗一命,胜造五级”浮屠。
想着,他奋勇跃身下水,健若蛟龙的快速游向那只小狗。
“快点!它沉下去了啦!”桃夭站在岸边焦急的哭叫。
他潜入水里,捞起失去意识的小狗浮出水面,游回岸边放下它。
桃夭连忙跑过去,抱起动也不动的小狗使力摇晃,“拜托,别死,快点醒醒啊!”
被粗鲁的摇来晃去的小狗,吐出几口水,终于张开眼睛,它发出虚弱的呜咽声,仿佛说着,“谢谢你救了我,以后你就是我的主人了。”
“呜……太好了,幸好你没死,真的太好了……呜呜……”她抱着小狗呜呜哭了起来。
阳光下,由她目眶滚下的大颗泪珠儿剔透闪耀,莹灿恍若水晶。
刁明全身湿答答的蹲在她身畔,瞅着她泪湿的小脸。她水嫩得近乎透明的皮肤,会不会一掐就掐出水来?
想着,他抬手往她粉颊上掐去。
女人的脸都这么柔软吗?好嫩、好好摸。
她格开他的手,没空理会他,继续对小狗嘤嘤啜泣的叮咛道:“以后要小心点,不可以再掉进水里了,知不知道?吓死我了……”
他不是已经救回这只狗了,她还哭个啥劲儿?刁明全然无法理解,只觉得女人真奇怪,明明就好好的,为何要哭得像山洪爆发。
有人说女人是水做的,难道就是为了要哭,所以才必须用水来做吗?过了片刻,见她始终没正眼瞧他,径自抱着小狗哭,他终于忍不住开口,“小妖女,要哭,先向我说声谢谢之后,再继续哭也不迟。”
小妖女?
桃夭一顿,止住眼泪,转头用水汪汪的眸子瞪着他。
“是你,臭刁明!”
刚刚因为太慌张,所以才没看清楚,来的人竟然是她的死对头!
“上官大小姐,我姓刁,不姓臭,你前面多加了一个没必要的字。快点说谢谢,我等着听。”刁明用小指掏了掏耳朵,手掌围着耳朵凑近她。
“哼!谁要向你说谢谢。”她撇开头,抬手抹掉脸上的残泪。
她的确应该向他道谢,可是要她这么做,等于是要她向他低头一样,还不如死了算了,尤其是看到他那自以为了不起的臭德行,想要她将那两字说出口,简直比登天还难。
“好吧!不说就算了。”他一把将小狗从她怀里抓过来,站起身作势要将它丢人湖里。
“你干什么?!”桃夭跳起来,又惊又怒地拽住他的手。
“既然没人感激,那我何必冒着生命危险救它?”刁明手抖了一下,佯装一副要将小狗丢出去的样子,但其实手掌牢牢捉着它,绝不会让它再度成为落水狗。
“你好卑鄙,竟敢威胁我!”她气极的紧攀住他的手臂,生怕他真的把狗丢出去,凭她对他的恶劣印象,她认定这个家伙任何坏事都做得出来。
“我就是威胁你怎样?不高兴咬我啊!”刁明无赖地对她咧嘴一笑,整齐的牙齿在阳光下格外洁白闪亮,虽年纪轻轻,但活脱脱已是个相当英俊的少年郎。
“你以为我不敢吗?”桃夭美目一瞪,当真张嘴咬他的手。
“哇!你还真的咬呀!”他哇哇大叫,紧急抽出自己的手。
“快点放下它,不然我咬死你!”她恐吓道,张大红艳艳的小嘴,准备再用牙齿攻击他。
“你真是蛮不讲理耶!”
“你才蛮不讲理。”话落,桃夭张嘴又要咬。
“哪!还你,算我怕了你行吧?”他忙将狗塞回她手上。别看她的牙齿像可爱的小贝壳,咬起来还真的粉痛哩!
“这还差不多。”她如获至宝般的抱着小狗,“尸尸,我告诉你喔!这个人最讨厌了,我们别和他好。”
“你叫它湿湿?”刁明抬了抬剑眉,“那么请问大小姐,等它干了之后你要叫它什么?干干吗?”
“笨蛋,谁跟你湿湿干干,是尸尸啦!尸体的尸,它刚刚差点变成尸体,所以才叫尸尸。”
“尸尸?这是什么怪名字。”刁明嗤之以鼻,“要嘛!就该取个像『飞天神犬』或『狗雄』,狗中英雄,这种名字才对,听起来多威风。”
“英雄个屁啦!还狗熊咧,听起来像孬种。”桃夭也嘲笑回去。
“啧!女孩子家说话这么难听,又屁又孬种的,要是被你爹听见,当心他罚你。”
“屁啦、屁啦、屁啦!”她故意唱反调的多骂几声。
“好多屁,臭死了,臭死了。”刁明捏着鼻子挥挥手。
“臭死你最好,反正我就是要叫它尸尸。”
“它是我救起来的,所以我要叫它狗雄。”刁明也不肯退让。
“尸尸!”
“狗雄!”
“我说尸尸啦!”她跺着小脚叫道。
“我说狗雄啦!”他故意学她跺脚的样子。
嘻,真好玩!
两人因狗的名字拌起嘴来,争论不休。
小狗安静地转着头,一下子看桃夭、一下子看刁明、一下子看桃夭、一下子又看刁明……好累,脖子转得好酸。
它不明白,为何这两人要为它的名字吵得口水乱喷?
“汪汪……”尸尸也好、狗雄也好,我只是一只三个月大的小狗狗,有那么严重吗?
“尸尸,不准你替他说话,我一定要叫你尸尸,谁都不能改变!”桃夭绝不妥协的喝道。
好凶喔!我只不过是希望你们不要吵了呗!小狗委屈的缩了缩脖子,不敢再吭半声。
刁明双手抱胸的睐她。心里道,她坚持要取那种怪名字,根本就是为了反对他而反对。
“你一定是因为自己的名字很好笑,所以才给这只可怜的小狗也取个很好笑的名字吧!桃夭桃夭逃之天天,你怎么还不赶快夹着尾巴逃之夭夭?”他嘲弄道,仗着高她两个头,居高临下的睥睨她。
桃夭火冒三丈。她最讨厌别人拿她的名字开玩笑,都怪爹啦!取名字干吗非要出自诗经,大费周章取出来又难听,何不干脆叫她木瓜算了?
“你的名字才好笑,刁明刁民大胆刁民。”她反击,说着还放下小狗,卷袖、撩裙的朝他打去,“本小姐今天要不把你这个大胆刁民打得逃之夭夭,我上官桃夭四个字就倒过来写!”
“喂!你怎么可以动手打人?”刁明跳开一大步抗议。
“我就是打你,怎样?我不只打你,还要踢你。我踢、我打、我踢、我打……”她的粉拳、粉腿如雨直下。
“嘿!打不到,打不到。”他没还手,净是左闪右躲的跑给她追,逗着她玩,惹得她更生气。
嘻嘻嘻,太好玩了!
刁明心里不由得想道,说不定他有被虐狂,否则被她追着打,他竟然会觉得很好玩?!
“臭刁明!你给我站住!”桃夭气得非打到他才肯罢休。
“啦啦啦——还是打不到,你的名字要变成夭桃官上了,哈哈哈……”他嚣张得意的仰天大笑,此时,猛地一记扫帚“扫”到他俊脸上,把他的笑声扫断。
“哼,看你还笑个屁!”桃夭一手拿扫帚,一手叉腰的怒视他,样儿泼辣而娇俏。
“喂,你怎么可以拿武器?”刁明捂着俊挺的鼻梁抗议。
“你管我,看招!”她挥舞着顺手抓来的扫帚追打他,“大胆刁民,有种就别跑!”
“我又不是呆子,站着给你这个小妖女打好玩。”刁明边跑边叫,可仍逃不过在后穷追不舍的扫帚,“嗳!我是肉做的,打了会痛耶!”
“臭刁明,我警告你,不准再叫我小妖女!”桃夭更生气,用扫帚柄当剑的戳他。
他反手捉住帚柄,拉下脸正经的道:“小妖女,我也警告你,不准在我的名字前加一个臭字,还有,不准再用扫帚打我!”
他的话才刚说完,桃夭就抽回帚柄,又往他的俊脸伺候过去,“我就是要用扫帚打你,谁教你要叫我小妖女。”
刁明连忙像青蛙似的往后弹跳,不让扫帚再凌虐他的脸,“叫你不要打,反而打得更用力,而且哪里不截,净截本少爷英俊无匹的脸。”
桃夭哪肯停手?她把他的话当耳边风,犹是对他穷追猛打。
“你这个泼辣的小妖女,快住手,我真的要生气!”
“哼哼,生气就生气,来啊!谁怕谁!”她不畏惧的挑衅道。
“可恶的臭丫头,老虎不发威,倒给你看成病猫了。”刁明也火了,顺手也捉来一支扫帚和她对打起来。
“看我的无敌扫把斩!”
“看我的劈天扫把剑!”
只见两人扫帚来、扫帚往的缠打不休。
不远处的一座凉亭内,双方父母见两个孩子在庭园里打闹,不由得会心的相视一笑。
多年来,他们已见惯了这一幕,在父母们的眼中,两个孩子活似一对吵吵闹闹的小冤家。
“这两个孩子果然如祖爷爷说的,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刁父意味深长的捻须道。
“是啊!相公,看来也只有桃夭制得住明儿了。”刁母点头附和。
“真惭愧,小女无教,让两位见笑了。”上官父说,神情却毫无惭愧之色,只有掩不住的疼宠与骄傲。
“哪里,是小儿失礼才对。上官兄,在下有个不情之请,请务必将令嫒许配给小儿。”
“承蒙刁兄不弃,能与刁家结亲,是上官家的荣幸与福气。”
“既然如此,我看咱们两家的姻缘就这么定了吧!”上官母亦十分赞成这门亲事。
桃夭的脾气从小就倔,有时还真怕她嫁不出去,趁早定了婚,趁早安了心。
况且桃夭是刁明接生的,两人又是从小相识的青梅竹马,加之两户家世渊源深长又门当户对,真可说是天作之合呵!
于是双方父母就此约定,当桃夭年满十六、刁明年满二十时,刁家必遵循古制六礼,纳采备聘,以五花大轿至上官家迎娶桃夭过门。
两个被父母牵了姻缘线的孩子,犹未知情的追赶打闹,惊起花丛采蜜的蜂蝶翩翩乱飞,将宁谧的庭园缀得缤纷热闹。
“小妖女!小妖女!”
“臭刁明!臭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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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飞逝,岁月如梭,六年后的某一个夜晚。
天上,半满的月娘高悬,仿佛似笑非笑的俯瞰多彩人间;而地上,亦有一群人正遥望万家灯火通明的秀琅城。
“老大,你确定真的要这么做吗?”冷面刀疤的性格男铁枝再问一次。
“多此一问,即已来此,岂有空手而回之理?”斯斯文文却满脑子鬼主意的胡芦潇洒摇着纸扇,扇面横七竖八写着“物美价廉”四个大字。
“就是说,不然老子土匪当假的啊!”头顶光滑无毛、身形肥胖的同花和尚应和。
“同花叔,你说错了,我们不是土匪,是劫富济贫的侠盗才对啦!”年纪尚轻的小顺子义正辞严的更正他。
“笨顺子,贼就是贼,盗就是盗,哪有分义的、恶的?劫富济贫只是个冠冕堂皇的借口,天底下谁会那么笨,把辛辛苦苦抢来的钱无条件分给别人花?”胡芦乘势来个机会教育。
“你们会吗?”小顺子转头问其他人。
铁枝不置可否,其他兄弟都一致摇头。
“废话,当然不会!”同花拍着肥肚腩回道,“老子当的是土匪不是恩主,要是把钱都分给别人花,哪来的钱买酒肉补这个大肚桶?”
“老大,我们真的是土匪吗?就像胡芦哥和同花叔说的那样?”小顺子疑惑的转头问向一身黑衣、脸戴齐天大圣面具的老大。
“刁明!”胡芦突然暴吼一声。
所有人皆莫名其妙的看向他。找死啊!不懂他在发什么神经,居然敢直呼老大的名讳!
胡芦摇头晃脑着,“在众兄弟的心目中,老大神武盖世、英俊非凡,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
“闭嘴啦!胡芦,都什么时候了,你还念啥子破鸟诗!”同花骂道。他最受不了胡芦没事就爱要文腔,摆明欺他不识字。
“余岂言破鸟诗乎?其为千古之名句,不懂欣赏者,乃真俗人也。”胡芦存心用之乎者也激他。
“闭上你的臭葫芦嘴,否则老子一拳送你到地下,去和那些孔子、孟子、乌鱼子的,吟诗作对个够!”
“吾只曾闻孔夫子、孟夫子也,何来乌鱼子乎?”
“找死!”同花暴怒的提起禅杖要打他。
“君子找活不找死。”胡芦“刷!”一声收起纸扇,也摆出架式,与他一阵瞎搅和。
“安静!”保持沉默的刁明终于出声了。
众人立时噤口,严阵以待他的命令。
“大家上!”刁明一声令下,带着一众兄弟直捣目标--
秀琅城宁国候府,也就是刁府。
没错!刁府,就是他出生与扶养他长大成人的地方,他的家。
一群盗贼明日张胆的策马驰骋过秀琅城大街,马蹄轰隆若奔雷,城民连忙躲进家中将大门关上。
当刁明率众冲进刁府后,刁府的人完全没有反抗,眼睁睁看着他们把所有能搬的、看起来值钱的,除了人之外的东西全搬走。
刁明曾严禁他们“抢人”,违者鞭打一百下马鞭后逐出山寨,更不可留在秀琅城内,否则后果自行负责。
“大少……不,大当家的,这里有个价值不菲的花瓶,你们赶快抢走吧!”老管家刁福指着一只放在墙角的大花瓶呼道。
同花闻言,当仁不让的跑过去,抱起几乎与他同等硕大的花瓶,喜孜孜的离去。
“福伯,那支花瓶你不是说要扔了吗?”一个小丫鬟小声问道。
“嘘!小声点儿。”刁福低斥,“他们要就顺便给他们好了,反正那么重我也搬不动。”
“哦!原来如此,福伯真聪明。”小丫鬟恍然大悟,也指着堆在另一边墙角的杂物,叫卖似的喊道:“各位土匪大哥,这里也有一堆价值连城的宝物,你们快来抢啊!”
“哗!”的一声,那堆东西,两三下便被人抢得清洁溜溜了。
“由于刁府的人配合度极高,众匪们抢得异常顺利,抢得是有匪自梁山来,不亦乐乎……”闲闲站在一边的胡芦,风姿绰约的看着忙得不可开交的一伙人,嘴巴也跟着描述起来。
“乎你个鸟头啦!还不快抢!”同花对胡芦叫骂道。
这回胡芦没回嘴,马上拿下挂在墙壁上的轴画,卷起来猛往怀里塞,抢得比谁都凶。
抢完后,一行人嚣张的骑马当街又呼啸而过,等到嚣声过后,城民才敢开门探头观望。
“这些小毛贼真是要不得,三天两头就来这么一次,吵死人了。”一名白发苍苍的老婆婆抱怨道。
“婆婆,您别抱怨了,咱要他们来抢咱们家,他们还看不上眼,不肯来抢呢!”媳妇说道。
“怪了,土匪不抢百姓,抢谁?”
“呵!咱们这个秀琅城的土匪是很怪没错,他不抢百姓,专抢他自个儿的家当。”
秀琅城的人民与官兵对刁明一众都睁只眼、闭只眼,有时就算光天化日来抢,也只装装样子的玩个官兵捉强盗,大伙儿早都习惯了,若不小心被抢或被马踢翻东西,只要向刁大财主索赔就好了。
有的人甚至故意叫他们来抢,这样才可以索讨比被抢的东西价值更多的钱,算起来还可能小赚一笔呢!
而且,他们的老大还当真会把“抢”来的钱财,拿去帮助穷苦无依的人家,例如城东的罗寡妇,她上有两个重病公婆、下有五个孩子要养,若不是他,她们一家子早就饿死了。
为了感谢他慷慨的救助之恩,罗家为他立了一只长生牌,每天早晚三炷香的供在祖宗牌位旁。
也因此,秀琅城的人和猪头山,现在已经改成“梁山泊”的土匪们和睦共处,相安无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