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第二章

后来,程思婕发现,她常常有股冲动,想学酷酷的郎老板大吼「闭嘴」。

比如说,出席「精英会」的时候。

精英会,顾名思义,号称去参加的都是精英;说穿了,也就只是一群同学、朋友找机会一起吃吃喝喝、聊聊天的聚会罢了。

因为成员都是国外回来的,所以交谈的主要语言是英文;这就够让人心浮气躁了,加上堂而皇之自称是精英,言谈举止间,傲气逼人而来。

程思婕本来并不属于这一群;毕竟她家境只是小康,除了出国读书的两年之外,也没有常用英文的习惯,所以参加聚会时,总是浑身不自在。

既然如此,又为何要来呢?

原因很简单,就是输人不输阵。

这是逞强。没错,谁叫她的前男友是个所谓的名人,从交往之初,周遭朋友都在看好戏,看她哪一天会被甩掉,又要上演一出现代「花系列」,为大家的生活增添一些话题、笑料与情趣。

这群旁观者回国度假或工作时的聚会,程思婕若不美艳光鲜登场的话,躲起来哭、试图自杀、自残毁容、狂吃变成大胖子或厌食变成骷髅头……五花八门的传言就会立刻出现,随风吹散。

所以好强如她,虽然觉得这聚会很蠢,自己也蠢,但收到通知时,还是会认真打扮,亮丽登场。

就像为了今晚,她还特别买了漂亮昂贵的名牌当季新鞋,搭配好衣服和皮包,精心化了妆才赴会。

新鞋的宿命就是咬脚,当她站在富丽堂皇的饭店套房里,手持一杯红酒,饿得肚子咕咕叫,脚痛得快要站不住时……脸上还要维持一个矜持的微笑,心里却已经学郎老板大吼过不知道多少次的「闭嘴」或「shutup」了。

满场飞舞的,都是流利的英文。男的帅、女的美,天之骄子们交流着最近又去了哪度假,工作所需飞了哪些城市,赚了多少钱,买了什么跑车,谁和谁在一起,谁和谁又分手了……好几年下来,场景从国外移到国内,人物跟话题却几乎没变。

这就是所谓的「精英」吗?

「嗨!思婕,妳也来啦?」高亢的招呼声在她身后响起,程思婕立刻头皮一麻。这就是今晚最不想遇到、也最不想见的人──她前男友的表妹。

不过,她可不会胆怯脱逃。她一向正面迎战,绝不退缩。

此时,「表妹」正用所谓很「洋派」、很夸张的语气,不怀好意地招呼着。「我以为啊,妳转变口味,现在都改吃路边摊了呢。」

被这尖嗓子一喊,他们周遭的人都竖起耳朵,眼睛里燃烧起八卦的火焰。

有好戏!好戏要上场了!

程思婕缓缓转身。

先好整以暇啜了一口红酒。

「是啊。如果妳像看电影、逛街、喝茶一样都乖乖跟着我的话,妳已经吃到超好吃的台湾名菜了。可惜……」程思婕不慌不忙,语带惋惜。

「妳什么意思?!妳是说我都死赖着妳吗?拜托,谁要妳带啊!」表妹的脑筋并不是太灵光,三两下就被气得直跳脚。「我是看在我表哥的份上……他人真的很好,跟妳分手以后,还会关心妳耶!」

人这么好,为什么会劈腿?劈腿就算了,还谎言不断、恶意隐瞒,厚颜无耻地继续让她打理杂务、支付必要的支出?程思婕很想翻白眼。

「那就请妳转告妳表哥,我现在过得很好;也请代为问候他与他的新欢,祝他们百年好合,白头到老,才不辜负我的成全,不是吗?」

清脆俐落的话声刚结束,周遭看热闹的气氛,更像是火上加了油,越发火热。

大家都知道程思婕一向强悍,没想到跟男友分手后丝毫没有可怜样,这段话说得真是一针见血,大胆到吓人。

某表妹已经气得满脸通红,口不择言了。「他们一定会!他的新女友又漂亮又温柔,什么都比妳好!选对象当然要越选越好,哪像妳,现在沦落到跟地摊老板混在一起!」

「是小吃店,不是地摊。」程思婕不慌不忙地纠正。

「管妳是什么!反正,跟妳很配啦!」护兄心切的表妹,眼看程思婕毫无退让的打算,反而不敢恋战,撂下狠话之后就跑了,落荒而逃。

向来都是这样,恶人还需恶人治。

程思婕使命达成,女王般地环顾一圈,然后,踩着优雅而矜持的步伐,穿越眼睁睁看着她的人们,神色自若地走出了水晶灯下,这个华丽又嘈杂的世界。

望着她高傲的背影,谁也想不到,五分钟之后,她会一个人在饭店对面的小公园独坐。长椅上,只见她弯腰把脸埋在手里,全身无力,连头都抬不起来。

刚刚的对峙,其实已经耗去她所有的元神。

真是累死了……

脚步声接近,有人慢慢走过来。然后,爽朗的取笑声响起:「这样就不行了?真没用,我以为妳已经百毒不侵了呢。」

「妳有来啊?刚没看到妳。」听嗓音就知道,是老朋友罗可茵,所以程思婕根本没抬头,闷闷地招呼。

罗可茵和她,大概是最不精英的精英会成员吧。不过,至少程思婕的外表还努力武装过,罗可茵就完全不在乎了。照惯例只穿着简单的衬衫跟长裤,连皮包都没带,潇洒得要命。

健康阳光、带点帅气的女子,此刻正一脸好笑地望着好友。

「妳没看到我?我可是从头到尾都把妳跟『表妹』的唇枪舌剑看在眼里呢。」罗可茵在她身旁坐下,拍拍她的肩,忍着笑说:「妳把人家讲得脸色发白,逃之夭夭,应该要很得意才是,怎么出来就变成这样?」

「跟那种人吵嘴吵赢了,也没什么好得意的。」程思婕重重叹了一口气。「可茵,我是不是很幼稚?」

罗可茵很有个性的浓眉皱了皱,故作苦思状。「我该说实话吗?」

「妳真的是来安慰我的吗?!」程思婕气得动手搥她。

「当然不是。我只是在里面待得气闷而已。」罗可茵有点无奈。

「这么勉强,那妳干嘛来?前几天问妳,妳明明说不会来的啊。」看着好友无可奈何的表情,程思婕恍然大悟。「又是妳们公主拖妳来作伴?」

「别那样叫她,妳知道湘柔不是那种人。」

「她不是才怪。」说到这位共同的朋友「公主」赵湘柔,本来如泄气皮球似的程思婕立刻又有精神了,一双美丽闪亮的眼睛瞪得大大的。「全世界都知道她最爱占妳便宜了,偏偏妳这人又忠厚老实兼好拗……干嘛忍耐啊?我帮妳去教训她。」

「妳省省吧。」罗可茵噗哧一笑。「一天到晚要教训人,妳累不累啊?」

这也是她们为什么能成为好友的原因。程思婕看似时尚亮丽,但其实骨子里就是个侠女投胎,特爱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对于看不顺眼的人或事,一定会出口或出手教训。得罪过不少人是真的,但也为她赢得了不少坚定的友谊──比如特地出来关心的罗可茵。

「那个女人就是欠教训……」精英会里面,欠教训的女人实在太多了。

「一个晚上教训一个女人够了,妳今晚把Jacky的表妹电得金光闪闪,配额已经用完,下次请早。」罗可茵笑着起身,还拉她一把。「刚刚里面的什么鬼米其林大厨做的点心根本不够我塞牙缝。走,我们去吃点东西吧。」

程思婕偏头,怀疑地看了看好友。「妳想吃什么?」

好友笑得更开心了,眼中闪烁着有点贼的光芒。

「当然是要吃『好吃的台湾名菜』。」罗可茵还故意引用程思婕之前说过的话。「如果是帅哥煮的,更好。」

「罗可茵!」被取笑的程思婕顿足,死都不肯前进,却硬是被拖走。

「走吧,别害羞了,我已经好奇很久,今晚一定要好好瞻仰一下这位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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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个忙碌的周末夜。

郎敬予其实已经很累了,但客人如流水般的来了又来,即使有帮手,也忙到没时间休息。正在挥汗料理时,突然,他觉得周遭的空气有了微妙的改变。

人声车声还是嘈杂纷扰,但,就是有一种很难解释的感觉,让他敏锐地发现,某人来了。

果然,一抬头就看见了「某人」。今天她身边还带着朋友,不是上次那个骄纵蛮横的ABC女,而是一个打扮素净中带点英气的女生。

两人往这边走来,程思婕脚步有点不稳,走得高高低低的。

待走近了,郎敬予才发现,程思婕今天非常漂亮。贴身的小洋装显露出她姣好的身材,看起来很昂贵的配件与皮包在她身上一点也不突兀;加上微乱的妩媚长发、精致的妆容……完全就是个千金小姐。

不过千金小姐丝毫没有架子,到他面前,还没开口招呼,就先给了他一个毫不保留的笑容。

那笑容,该怎么说呢……说美得像花未免太俗气,在郎敬予看来,最恰当的形容,就像是在燠热的夏夜里,吹来一阵带有淡淡茉莉香味的凉风。

「嗨。」她的招呼很简单,笑意盈盈。

郎敬予的回应也很简单,嘴角一扯。「老样子?」

「嗯。」点头。

就这样,她心满意足地拉着朋友走到老位子坐下,像小孩子一样,满心欢喜地期待着热腾腾的美食上桌。

快手快脚料理好她吃惯的面、汤以及招待的小菜,郎敬予端过去时,她还起身要来帮忙拿;结果站不稳,还差点跌倒。

「妳坐吧。怎么回事?」

「鞋子……」程思婕不太好意思地吐吐舌,又闭口了。

她的高跟鞋美而无用,忍了一个晚上下来,现在根本像是酷刑折磨。郎敬予只是看了一眼,没多说。

炒面香,芋头排骨更是好吃,而旁观者罗可茵除了吃,也免不了细细观察;越看,她唇际的笑意就越明显。

「可茵,妳笑什么?」有人发娇嗔了。

「没什么啊,只是觉得很好吃而已。」罗可茵故意说。

这个老板,还真不是普通人物。身材、气质、长相……都称得上优质。尤其和程思婕的互动,那种无法形容的默契……硬要说是老板与熟客也是可以啦!但看着身旁好友甜蜜的笑意,罗可茵心头可是雪亮。

「真的很好吃吧?我就说嘛,某些笨蛋是不会了解的,还是妳识货。」程思婕得意得很,好像东西是她煮的一样。

「哪里。比不上妳识货。」罗可茵凑过去,压低声音:「老板是好货,难怪妳一天到晚跑来吃东西,我看根本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说完,有人又被搥了。罗可茵毫不在乎地大笑起来,而程思婕的脸红了,不知道是不好意思,还是被热气蒸的。

「怎么了?」好货老板端了盘招待的小菜过来,往桌上一搁,顺手拉过椅子坐下,熟稔得像是天经地义。

「没事,不用管她。」她瞪了罗可茵一眼。罗可茵举手作投降状。

「晚上出去玩吗?打扮得很漂亮。」他们已经进步到闲聊的程度了。郎敬予拿了根烟,不过依然没抽,闲闲地问。

程思婕笑得更甜,只因为他注意到她的打扮了。

而旁观者看在眼里,又是感慨,又是担心。罗可茵深知好友的个性。长了一张聪明脸孔,有时却笨得可以,尤其是喜欢上一个人的时候,更像是瞎了似的,勇往直前到令人捏一把冷汗的程度。

从上一次恋情失败至今,也快满两年了。相较于之前的消沉丧气,程思婕能重新恢复精神、甜美的笑容能重现,当然是很好的事。

但,对象为什么是小吃店老板呢?

不是说面摊老板有什么不好,只是……

「老板,请教一下,你在这边开店做生意,很久了吗?」罗可茵决定要尽一点朋友的职责,探听探听。

郎敬予没料到这个笑笑的朋友开口如此直接,愣了愣,随即扯起嘴角。「不算久,但也有几个月了。」

「是吗?!才几个月?我以为很久了呢。」结果是程思婕大吃一惊。这儿不是卖芋头排骨的老店吗?

罗可茵暗自摇头。就知道她一定毫无概念。

「那……开小吃店,很辛苦吧?」

开店当然辛苦,实在无法想象娇娇女如程思婕,可以从美商银行下班之后,换下昂贵的套装,卷起衣袖来帮忙卖小吃。

呃,是不是想太多了?罗可茵在心里暗笑自己的多虑。

「还好。也没打算做长期。」郎敬予凉凉地说,轻描淡写地抛下炸弹一枚。「这不是我的店。我白天工作很忙,这一阵子只是帮人照顾而已。」

此言一出,两名女性都呆掉了。

「你只是来帮忙的?那手艺怎么会这么好?!」程思婕的提问一点重点也没有。

「你白天有工作?」旁观者清,罗可茵的问题比较有建设性。

「很奇怪吗?」郎敬予还是笑笑的,没有多解释,起身离开。

望着老板帅气的背影越走越远,程思婕忍不住喃喃自语:「太夸张了,当副业也这么认真,还做得这么好。」

语气中的崇拜之意,清楚到令人无法忽视。

「思婕。」好友用异常正经的口气打断她,让程思婕诧异回头。

两人对看几秒后,程思婕越来越困惑了,大眼睛眨了眨。「怎么了?妳表情好严肃喔。面不好吃?排骨汤不合妳胃口?」

「不要管汤了。那不是重点。」罗可茵简直想叹气。真的,她这个好友完全在状况外,或者该说,又要开始发病了。

这种病,简单来说,就是「一栽进去就变瞎子」症候群。光看她一直跟着人家背影转的眼神也知道,这位小姐,已经又快掉进去了。

「那重点是什么?帮我划一下。」虚心请教。

「妳跟郎老板……妳……你们……」话到口边,罗可茵斟酌着,不知道该从何问起。「好吧,妳有什么打算?」

照理说,程思婕应该大笑三声,然后俐落反问:「来吃消夜而已,要有什么打算?」那事情就好办。

不过,她却开始结巴,脸蛋还泛起可疑的红晕。「我、我只是……我没有……」

罗可茵还是叹气了。「思婕,妳确定要跟这小吃店老板交往吗?」

程思婕安静了下来,专注地望着好友。夜色中,她的脸蛋精致而亮丽,乌黑的眼眸流露一丝不解。

「他刚刚说,这不是他的店。」半晌,程思婕才回答。「而且就算是,那又怎么样?谁规定小吃店老板不能当朋友的?」

完了!这句话一出现,罗可茵就知道情况不妙。

当初这位小姐被花花公子狂追的时候,面对众人的好心劝告,也是一脸诧异地反问:「花心又怎样,我们只是谈得来的朋友,这样不行吗?」

然后,看看结果是什么!

「思婕,妳听我说。这个老板,我觉得他──」不死心的罗可茵正要开口,却被再度出现的帅气身影给打断,只好硬生生把话吞回去。

从隔壁店家回来的郎敬予,闲闲晃了过来,把手上的夜市名牌──红白塑胶提袋交给程思婕之后,转身又走开了。

从那淡然的表情中,罗可茵完全看不出这位郎老板在想什么,又有什么反应。

程思婕要跟这么深沉的男人交手……呃,情况不妙。

「这是什么?」笑着问的程思婕一打开袋子,脸上的笑意就更深了,简直像看到什么珍贵的宝贝、价昂的名牌限量品一样,眼睛都亮了起来。

她从袋子里拿出──二十块一双的塑胶拖鞋。

他注意到了!

注意到她的脚快残废,注意到她整晚都走不稳、站不久,只为了脚上那双已经名列凶器排行榜前几名的高跟鞋!

轻描淡写的贴心,像是冬夜里的热汤,让人由内而外暖起来。

喜孜孜脱下昂贵精致的高跟鞋,程思婕毫不犹豫地套上红色塑胶拖鞋。抬起头,给了他一个感激的微笑。

笑容那么甜,让身旁好友忍不住又再度长长叹了口气。

看来……大势已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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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咦?小姐还没来?」

最近几天,这句话已经成了胖胖纪老板过来串门子时的惯常招呼语。

闻言,郎敬予也照惯例装作没听见,自顾自继续做他的事──不,不是蒸排骨或炒面,也不是切菜,而是翻阅桌上的杂志,一面闲闲抽着烟。

平心而论,他并不是俊美到抢眼的帅哥,但浑身上下充满一股自在笃定的气质,让他与众不同了起来。

「倒是你,又不用你帮忙了,还来作什么?」胖老板拉把椅子,在他身旁坐下,顺手拈了一块桌上盘子里的豆干,大方偷吃。「嗯,卤得还不错。我看你妹夫一个人照顾得来啊,你应该可以放心了吧?」

「没什么不放心的,这本来就是他们的店。」郎敬予凉凉地说。

「那奇怪了!既然很放心,你干嘛还每天来坐镇、监督?」

「我不是来监督。」

胖老板套出真心话,大乐之余,立刻做出恍然大悟的样子。「那真的就是来等小姐的喽?早说嘛。」

郎敬予拒绝作答。

这家卖芋头排骨的老店,本来跟他没什么关系,而是他妹夫家开的。但当妹夫的父亲住院开刀、妹妹又怀孕快要临盆时,求助无门,大舅子郎敬予只好出面帮忙。

结果这一帮,就帮了四个多月。白天工作,晚上来接手小吃店,让妹夫可以回家照顾老小。直到妹妹平安生下小孩,早就坐完了月子,妹夫父亲的伤口也完全恢复之后,才把担子从郎敬予肩上接回去。

「没看过这么疼妹妹的,你自己工作都那么忙了,晚上还来加这种辛苦班。」胖老板收起戏谑的神色,语重心长地劝说着:「你爸走了之后,就看你拚命赚钱,根本没休息过,人又不是机器。阿郎,你也要三十了,该为自己打算打算了吧?别老是顾着家人,反而忘了自己。」

郎敬予听是听见了,但是不回应,低头径自看杂志。

胖老板叹气。「你这脾气从小就这样,真不知道是好还是不好。大家老邻居了,没什么好抱怨的;不过如果要追小姐,喏,比如那个程小姐,你就不能继续这么闷下去,这样不会成功啦。」

「人家怎么可能看上我。」有点反应了,嘴角微微扯起,是个自嘲的弧度。

这反应很耐人寻味。居然不是撇清或否认,而是说人家不见得会看上他……

机不可失。胖老板抓住郎敬予的手臂,很认真地说:「这很难说。阿郎,你想想看,如果今天性别对调,你是面摊西施,她是事业有成的白领,每天为了你来吃面的话,那结局一定是很赞的啦,就是电视上演的那种好看的爱情戏啦!」

「可惜,我不是面摊西施。」

「比喻而已嘛。」胖老板勉励道:「你又不是没有工作,而且还做得有声有色,绝对配得上人家。」

郎敬予还是摇头。「太娇了。我身边这样的女人还不够多吗?」

说完,他起身准备离开。不管是不是在等人,都已经这么晚,他也该回去了。

把握机会?郎敬予笑了笑。美丽精致的艺术品通常都要小心摆在展示区,连碰都碰不得,纯欣赏就好,根本不能想太多。

何况几天前程思婕带朋友来那次,光看她朋友打量、评估的眼神,后来还对着程思婕耳提面命,谆谆教诲训话的样子,猜也猜得出来是在讲什么。

那之后,程思婕就没出现了。

失望吗?确实有一点。但郎敬予很快就清醒。他根本没有时间、精神去应付另一个千金小姐。毕竟,像他自己说的,他身边这样的女人还不够多吗?他母亲、他妹妹……都是啊。

「要回去了?」妹夫正在低头料理客人点的菜,斯文的脸被热气蒸得红红的,一面客气招呼着大舅子。

郎敬予沉默地看着妹夫。若不是因为这男人非常疼老婆,郎敬予当初绝不会同意自己的妹妹嫁给一个家里开小吃店的平凡男子。

「大哥,我把你的东西都收好了。」妹夫用下巴示意要他看旁边的两个大袋子,不太好意思地笑笑。「这些都是你惯用的厨具。连锅子都让你自己带过来,真是麻烦你。这段时间谢谢你了。」

「反正放家里也没人用。你要不要留着?」郎敬予问。

「不用了,谢谢。我用自己的比较顺手。」妹夫又尴尬地看了他一眼。「而且东西堆太多、太杂,小芬会生气。」

郎敬芬是个只会发号施令的无用元帅,意见很多,行动力却是零。也多亏他妹夫脾气好,百般容忍。

事到如今,除了开店这点辛苦了一些以外,郎敬予不得不承认,他妹妹能嫁到这老公,真算是运气好;换成一般的男人或小开,大概早就已经吵架吵到翻天了。

不再多逗留,他提起袋子,准备离去。这几天看下来,妹夫一个人加上白天雇来帮忙的小妹,应该忙得过来,他可以放心了。从此之后,可以专心自己的工作,晚上回家就看看书、看看电视、跑个步、休息……

是,通通是自己一个人,但,那又怎么样?

正待举步,却又习惯性地抬头望了一下。

而胖老板正对他猛偏头、挥手,外带挤眉弄眼、歪嘴使眼色。若不是老板胖到中风了,就是在叫他看──看什么呢?

看夜色中,一个娉婷的身影,正往这边走来。

还是一样套装、高跟鞋,浑身上下散发着粉领贵族的时尚气息。

她远远看见他,脸上那带点疏离的表情就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能融化人般的甜美笑意,彷佛看见他是全世界最开心的事,忍也忍不住地想笑。

一瞬间,什么都不见了。恼人的现实、两人之间的差距、她的个性、他的处境……通通都淡成了背景。

郎敬予第一次发现,原来心跳猛然加快的感觉是很刺激的,好像在搭云霄飞车;等着她走近开口的这几秒,就有着彷佛爬上最高点,即将要加速往下猛坠的窒息感。

「嗨。」招呼好简单,以甜甜的笑意相佐。

郎敬予也扯起嘴角笑了笑,没有说话。

「你有帮手啊?是新找的?以前都没见过。」她好奇地望了望。

「不,我才是他的帮手。」定了定神,郎敬予淡淡开口。「而我已经帮完了,从明天起,我不用来了。」

程思婕眨着眼,一时之间,好像无法消化这几句话的意思。

「你说,明天起,你不会在这里了?」

朗敬予点头。

「那……那怎么办?」她茫然地问。

此刻的她,突然变成像单纯的小女孩,一点也没有平日精英俐落的模样。

她真的愣住了。没想到出差几天回来,居然风云变色。本来满怀欣喜地来吃面,把好友罗可茵的分析跟告诫都抛在脑后,没想到居然是这样的「惊喜」等着她。

「没怎么办。」郎敬予耸耸肩。「以后就是换成这位老板帮妳煮东西吃。他叫宗德,这店传到他已经是第四代了,手艺很好,妳会喜欢的。」

「可是……那就不是你煮给我吃的了。」她的茫然神色令人心软。「你现在就要走了?」

沉吟片刻,郎敬予还是硬着心肠,点了点头。

迟早要走的,何必再多生枝节?只不过是一碗芋头排骨汤、一盘面而已,谁煮都一样吧?

「对啦对啦,他现在要把东西拿上车,小姐,妳帮他一下嘛。」眼看就快没戏唱了,郎敬予很可能就这样走掉,胖老板本来在一旁拉长耳朵偷听的,听得心急如焚,终于听不下去,一个箭步过来要力挽狂澜。

只见五短身材的胖老板很敏捷地随手从旁边袋子里抽出一支锅铲,塞到程思婕手中。「就这个,妳帮他拿吧。」

好几双眼睛盯着那轻若鸿毛的锅铲。此刻,锅铲的身价却重如泰山。

究竟,老是爱耍酷的郎敬予会有什么反应?而被大家当女神般远远仰慕着的程思婕,又会怎么做?

夜色中,炖好的排骨汤、面食、卤味的香气轻轻飘送,小吃街一如往常地人来人往,谈笑聊天的话声搭配着背景的车声,是个很平常的场景。

终于,有人开口了。

「那……」是程思婕,她小心翼翼地举着锅铲,对郎敬予说:「我帮你,好吗?」

望着她白嫩玉手,郎敬予微微皱着眉,有点无可奈何的样子。

「来吧。我车子停在外围,要走一段路。」终于,他让步了,轻松提起两大袋,转身领她走。

程思婕连忙跟上,手中依然紧紧握着那救命的锅铲。

「你家……往哪个方向?如果顺路的话,可不可以送我……」在他身后,她小小声追问。话虽然没说完,其中包含的含蓄期待,却清清楚楚。

晚风轻拂而过,其中彷佛有谁的叹息声,几不可闻。

可能是身后众人的赞叹声吧。从背影看,真是郎才女貌,一对壁人哪。

这么好的机会,郎敬予若不懂得打蛇随棍上,那真是呆呆呆……呆到极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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淑女好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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