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第一章

一路从边关赶回京城,这一次犯境的不过是几个小国,因为冬日临近,本意只是要劫掠一番,却不知端木霄这尊煞神正好坐镇边疆,一战之下便一败涂地,而端木霄犹觉打的不过瘾,到底追著打了三个月,将那几个小国给灭了,这才得意洋洋的班师回朝。

御书房中,端木霄例行公事的和皇帝打了个招呼,便大摇大摆的回府去了。一直到他的背影消失,笑容满面的皇帝才卸下了面具,冷著脸色不发一言。他面前的一个太监小心走上前去,陪著笑道:“恭喜皇上贺喜皇上,大玥国的版图又扩大了,自古这开疆拓土……哎哟……”

那太监不等说完,便被云隆踢了一个跟头,听他冷笑道:“开疆拓土?这有什么好恭贺的,开的是朕的疆朕的土吗?还不都是他端木霄的。”话音未落,他一把抄起桌上杯子狠狠摔了出去,杯子砸在门框上,“硄当”一声落下来,一地的残渣。

云隆又恨恨的冷哼了几声,一甩袖子,迳自回后宫。

※※※※※

端木霄自然不知道在皇宫书房里发生的这起故事,他也根本不把云隆放在眼里。回到自己府中,痛痛快快的沐浴了一番,正享受著几个丫鬟轮流的按摩捶打,便听外面一个恭敬的声音道:“回王爷,如今已是深秋了,各地的租子都已经上缴,唯有清平县的刁民们,催了三四次还没凑上半数的钱粮……”

一语未完,就听一个有若黄莺出谷的声音道:“你是新来的吧?为这种事情烦王爷。那钱粮交不上来,是你的事情,你若没有手段,便让总管换个有手段的,王爷若成天忙你们这些鸡毛蒜皮的事,累也累死了。”随著话音,一名绝美的女子款款从内堂步出,凌厉的眼神只是轻轻一瞟,就让那跪在外面的小管事汗流浃背。

“芳华,也不必这样动气。”身后传来懒懒的声音,芳华连忙欠身后退,面对著那张让人目眩神迷的帅气面孔,露出一个恰到好处的迷人笑容。却见藤椅中的男子缓缓起身,伸了个懒腰后方沉吟道:“清平县?如果本王没记错的话,那里还有我们的一处庄子吧?”

“是是是王爷,那里有一处庄子,周围的千亩良田都是咱们的,分租给那些佃户们,就是那些混账可恶,不念著王爷的恩情,竟偷懒耍滑,还想混赖租子……”

端木霄微一抬手,那小管事就不敢再说下去。偷眼觑著,却见端木霄露出一丝微笑,喃喃道:“果然是那里啊,啧啧,这么多年我都忘了,在那里还有一位故人呢,嗯,怎么著也有将近二十年了吧,当年的小团子,也不知有没有磨平了那些棱角。倒真该过去看看了。”

“吩咐下去,三日后启程前往清平县,本王要到庄子里住几日,顺便去看看那些刁民还想耍些什么手段。”端木霄一声令下,立刻便有几人答应著,接著就各自去忙碌了。他却仍躺回藤椅中闭目养神。当眼睛闭起的那一刻,脑海中有一团模糊的小小影子,跟在幼年的他身后叫著:“大坏蛋,别跑,把我的书还给我,你还跑,还跑,我让你跑……”

不自觉的伸出手摸了摸后脑,那里早已经没有了任何伤痕,但当年被小石子砸中的痛楚,却似乎在这一刻重新泛了上来。回忆如潮水般无法休止,记忆中,那个只有五岁的小糯米团子,即便是被他的父亲逼著跪倒在自己面前,却仍是昂著头,不屈的瞪著自己。

缓缓叹了口气,端木霄的童年,是在无尽的习文学武生涯中度过的,这样的岁月,注定他没有伙伴和朋友,甚至没有一个正常的童年。在这一片空白中,那个只相处了三天的肉肉小男孩,便是他童年中唯一的玩伴,虽然在那个小男孩的眼里,那根本不叫玩,只能叫欺负和反抗。

他已经记不住小肉球的名字,但自己给他起的那个绰号“糯米团子”,却是清楚的记到如今。如果抛开双方的性别,那个孩子还真可算得上自己唯一的青梅竹马。

※※※※※

带著悠闲的心情,端木霄来到了位于清平县的梅源山庄,远远的便看见那庄子旁边的小小茅屋仍然存在。一向冷硬的心禁不住一暖,暗道那个小肉球,如今也该有二十二三岁了吧,也不知有没有娶妻,嗯,说不定儿女都有几个了呢,这见面礼还真得预备上一份儿。就不知道他再见到我时,是不是还会保持著幼年时的棱角,应该……是不会了吧。这样想著,心中竟然微微的升起一丝失落感觉。

很快的到了门前,端木霄翻身下马,庄子的大门早已敞开,上百仆人罗列在那里齐声参见,但他却毫不在意。一挥手打断了众人,凝神细听,便听见从旁边的那个小小院落里,传来一阵琅琅的读书声,好像是几个孩子正在朗读。

“旁边这是干什么的?”端木霄眉头一皱,心中忍不住的升起失望感觉。

“回王爷的话,是一个小小的私塾,搜罗了几个穷人家的孩子,天天教著这些诗词什么的。”庄子里的总管罗二急忙上前回答,又殷勤道:“论理,这不过是民居,不该在咱们庄子旁边的,早该拆了,只因上一回老相爷和王爷来的时候,也没命拆,他又和咱们秋毫不犯,所以才容他们到如今,但现在王爷既来了,便不能容他们这样吵闹下去,小人这就去命他们搬走,明儿就把这房子拆了吧。”

民居的确是不能够和贵族的庄园府邸并排的,这是大玥国的规矩,那管家说的也没错。但端木霄想了想,却摇头道:“算了,本王不过在这里住几天而已,何苦让他们流离失所,由著去吧,何况这庄子如此之大,读书声哪里就传过来了。”一边说著,就进了屋,后面那管家谀辞如潮,他却浑不在意。

在精致的卧房里睡了一小觉,醒来时天便暗了,芳华来请示晚饭,端木霄便道:“既是来了乡下,倒是弄一些乡野的风味吃吃还好。”话音落,绝美的女子含笑答应,转身出去张罗了,这里端木霄无所事事,便信步来到院子里,又渐渐的走出了大门。

大门前有两棵两人合抱的大榕树,他想起小时候就是在这里,糯米团子因为自己去掏鸟窝而从地上拿小石子丢过来,想一想,他和糯米团子的三天互动时光中,这满地的小石子竟然成了最寻常的武器。一念及此,忍不住微笑起来,忽听身后一阵欢笑声,接著「吱呀”声响,他转回身一看,就见几个孩子从茅屋的大门里冲了出来,好奇看了自己几眼,便都欢叫著跑向别处了。

“你们这些小猴子,慢点儿,别摔著。”一把清朗柔和中带著焦急关切的声音响起,如同秋风轻轻掠过芦荡,听著就让人感觉那么舒服惬意,接著一个青色的身影急急步出,看了端木霄一眼,便挪开目光,只向孩子们跑走的方向张望。

只是一眼而已,端木霄便愣在了那里。

端木霄也算是文武全才的人了,旧日诗中描写美人的诗句例如倾城倾国国色天香之类的,他也看过许多,然而都不足以道出他对眼前青年的感觉。或者可以说,用美人来形容面前这个青年并不合适,细看下去,他并没有精致美艳的五官,然而当你见到他,你还是会情不自禁的在心里叫一声:美人啊,真是美人。

那青年身材纤细修长,穿一袭青色布衣长衫,就如同是幽谷里长成的一杆挺拔翠碧的竹。细长的黛眉,带著温暖笑意的狭长凤眼,小巧的鼻梁,薄薄抿成一线的朱唇。青丝如瀑般披在背上,胸前两缕柔和的长发随风轻轻荡著。他站在那里张望著,姿势沉静而从容,仿若带了江南的三秋烟雨,淡雅清新中透著一股子隽永的柔媚。

端木霄终于明白,这个青年的容貌或许并不能算上乘,然而他周身上下,却难得的都是恰到好处,配上那举手投足间的从容,处处都透出一股飘逸淡雅的气质,原来真正的绝代风华,便应是形容这样人的。

小孩子跑得快,转眼就不见踪影了,那看上去是先生的美人方转过身来,凤眼轻轻一瞟,便在端木霄的身上溜了一圈,然后他轻轻的哼了一声,转身就向茅屋走去。

端木霄贵为中原王,什么样的绝代佳人没有看过,连那些进贡的邻国都知道把最美的歌女舞妓送到他府上去,然后才轮得到云隆。因此他也算得上是看遍花丛了,寻常名花也难入他的眼,更别提要他失态,那份自小就锻炼出来的定力,不要说美人,就算是泰山在他面前崩塌,也休想让他改动一下颜色。

然而面对这不知名的先生,只是被他那双凤眼一瞟,然后再轻轻的一瞪,唇边冷哼出一声,几个不经意般的动作而已,就让端木霄酥了半边的身子,眼看那青年便要进入茅屋院中,他想也不想的急步上前,朗声笑道:“兄台慢走,本王要向兄台打听一件事情。”

那青年停下脚步,却不回头,冷冷道:“王爷莫要自降身份,草民一介布衣,如何敢与王爷称兄道弟。”

端木霄也不以为意,读书人么,总是有那么一份高傲的。他微微一笑,快步来到美人先生面前,咳了一声方道:“那个,请问兄台是何时搬入此处居住的?这屋子的前主人又搬到哪里去了?”嘿嘿,这个借口很不错啊,既成功的搭了讪,又能问出糯米团子的下落,岂不是一举两得。

却不料那青年瞬间瞪大了水汪汪的狭长凤眼,一个动作便摇落无限风情。端木霄以为是自己透露的资讯太少,连忙又加上一句道:“哦,他家的小孩有个绰号叫做糯米团子,小小的肉肉的,不过长大后,可能这个绰号没人叫了,具体他叫什么名字,我也不知道。”

意料之外,美人先生不但没有表现出回忆的表情,反而磨了几下牙齿,小小白白的拳头握了又松松了又握,那本应该是表达愤怒的动作却把端木霄的心都看痒痒了,这样倔强冷淡不畏强权的美人他不是没见过,但和眼前的青年一比,便都落了下乘,难怪唐明皇有了杨贵妃后便六宫粉黛无颜色了,原来真的有了中意的人,其他的人再美,也不过与粪土无异,而这个不知名的美人,就是莫名的对他胃口。

青年磨了几下牙齿,似乎终于压抑了心中愤怒,唇角忽然扯出一丝冷笑,凤眼看向别方,充分表达了他的蔑视,然后他朗声道:“王爷真是贵人多忘事,既然你不知我的名字,那我今天就告诉你,草民姓凤名竹字知意,至于那个不入流的绰号,也只有王爷这样的人叫过,今日若王爷不提起,草民都已经忘了。”

噗!!!

端木霄清楚听见自己心中吐血三升的声音,他瞪大了眼,惊诧的看向名叫凤竹的美人,从来都是稳如磐石的手指颤颤指向对方,好半天才终于憋出来一句话:“不……不是吧?你是……是那个糯米团子?”眼睛再上下溜了一圈,眼前的青年身材修长挺拔,哪里还有一点儿能让人联想到团子这种东西的地方。

凤竹紧紧咬了咬下唇,不理端木霄放肆惊讶的目光,扭头就走,下一刻,胳膊被人一把拉住,他听见那可恨的声音响起:“别……别啊,那个……故人相逢,这是……这是人生一大乐事,糯米……哦,不是……是小竹你怎么能如此冷漠对待我呢。”因为心中的波涛还没有平复,这一番话说的结结巴巴,又有些语无伦次。

“故人?”凤竹冷笑了一声,拽了一下袖子,没拽动,也是,他是个读书人,而端木霄却是沙场百战的王爷,比力气,一百个凤竹也是白给。他又气又恨,转回头瞪著端木霄道:“草民高攀不起王爷这样的故人,还请王爷自重。”一边说著,见端木霄不但不放手,反而笑嘻嘻的凑了上来,那神情就和小时候他捉弄自己时如出一辙。

旧恨涌上心头,美丽凤眼轻轻向那双绣著云纹锦绣的靴子瞟了一眼,然后趁著对方凑上前近身相对的时候,他毫不犹豫的狠狠一脚踩下,虽然力气比不上端木霄,但这一脚是凤竹挟恨踩下,用尽了他所有的力气,所以杀伤力还是很可观的。

端木霄“嗷”一声狼叫,抱著那只惨遭无妄之灾的脚就蹦了起来,一边可怜巴巴的看向凤竹,还不等开口说话,就听见冰冷的声音恶狠狠警告自己道:“你应该知道我不是好欺负的,所以别来惹我。”随著话音落下,那两扇木门也“啪”的一声在端木霄眼前合上,给了他一个结结实实的闭门羹。

端木霄无语看著那两扇木门,心想糯米团子平时就这样关门吗?那这两扇门能坚持工作到现在,还真是太不容易了。因为茅屋低矮,所以院墙很低,端木霄长得又十分高大,一抬眼,便能看见凤竹的身影从院子走进家门,很快的便消失在视线中。

脚上还火辣辣的痛著,但端木霄却是十分的欢喜,没想到他的糯米团子竟然长成了这样出色的美人儿,而且性子还一点儿都没变,岁月没有压弯他的脊背,也没有磨平他的棱角,对于已经多少年都没有听过一句逆耳话的他来说,这实在是件值得庆幸的事情。

不过他也十分苦恼,糯米团子的性子何止是没变啊,简直就是变本加厉了,那棱角似乎也更尖锐,今天刚一见面,自己的脚趾头就差点儿被他踩断了,这若是日后想进一步发展关系,是不是连脑袋都能被他踩进肚子里去啊。抱著这样复杂的心情,他张望了那小小的茅屋半晌,这才一瘸一拐的回到自己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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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状元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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