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叭!
一群年轻学子张扬而至,还闯红灯,惹得汽车驾驶人猛按喇叭示警。
可这群穿着「庄北高中」制服的女学生才不管喇叭声,继续我行我素地向前走。
她们舍弃了学校附近可以闲嗑牙的小店,专程跑到两公里外的咖啡馆来,为什么?大概又是来找她麻烦的吧!
叶可逃不动声色地看着她们推开玻璃门入了店里,其中一位就是老跟她作对的熟面孔。老板不在店里,现在只有三名员工,叶可逃决定正面出击,主动招呼这些来意不善的客人们。
「欢迎光临,请坐。」按照规炬,只要她们不来犯她,她也不犯人。「请问几位要点些什么?」
「热的温红茶。」其中一名同学挑起眉,对着叶可逃吩咐道。
什么叫做热的温红茶?根本是找碴来的。叶可逃暂不跟她们争吵,又问另一位。「请问妳要点些什么?」
「可逃,我们坐了公车特地来捧场,妳是不是应该要有所表示,请我们这些热情的同学吃一顿啊?」
「对啊对啊!妳请客嘛,大方一点,好好感谢我们这群来捧场的同学啊!」一桌六个人同一鼻孔出气,摆明就是来找她揩油的。
叶可逃放下手中记录的笔,敛下眼,道:「好啊,如果妳们喝得下热的温红茶,我请客又何妨呢!」
叶可逃转身走进厨房,不一会儿,端着六杯热的温红茶,再度走回来。
嘿嘿,叶可逃终于也有向她们低头的时候了!料想是不敢得罪她们吧?六个人得意洋洋地准备好好享受她呈上来的贡献品。
「啊!」叶可逃脚跟突然一个蹎踬,餐盘重重一晃,其中两只杯子倒下,红茶很顺势地就浇在其中两位同学的头顶上。「唉呀,糟了,真不好意思啊,我拐到脚了。手跟着就滑掉了,真不好意思啊!妳们也知道,我有摔跤的小毛病,绝不是故意的哟!真是不好意思,有没有怎样?我看还好吧?幸好妳们点的是热的温红茶,烫不死人的,只是会把妳们气到脸蛋烧红、脑袋冒烟而已。」
重重一拍桌,吼声爆起。
「叶可逃!妳——」
「别生气嘛!」
叶可逃立刻微笑以对,诡异的笑脸不仅制止了想介入的同事们,也令那六名存心找碴的学生心生警戒。毕竟,叶可逃闹事的本领比她们高竿多了。
「千万别动手哦,更不能在店里打架,因为我们的咖啡厅跟警方设有联络专线,要是妳们不接受我的道歉而非要动手论输赢的话,到时大伙儿一起进警局可就难看了。」丑话讲在前头。
年纪轻轻的高中生当然不想踏进警察局。被叶可逃这么一威胁,全都不敢妄动了。
剑拔弩张的气氛一触即发,最后的结果是——
「我们走!」带头的女生站起。哼,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今天先认输,下一次会打得叶可逃满地找牙!
「要走啦?小心一点,可别学我一样跌倒了哟!很丢脸的。」叶可逃还亲自拉开玻璃门欢送她们。
气、气……
六张脸蛋气鼓鼓的,无计可施下,她们只能恨恨地先行离开。来日方长,就不信她能继续得意下去!
叶可逃笑容可鞠地目送她们远去。想跟她斗,她自然奉陪到底,只要别在她工作的场合闹事就可以了。
叶可逃正要关上玻璃门返回工作岗位,蓦然,前面的人行道上驶来一辆火红色的重型机车,嚣张的火红吸引了她的注意力,因为在一瞬间,她敏锐地感觉到火红机车的车主很可能是「某个人」。
停车、摘下安全帽的骑士,很快就印证了叶可逃的猜测准确无误。
迷人的安迷日再度出现在她眼前。
是巧合还是故意?他怎么会出现在这个地方?
她才想着,随即,有个身着水蓝色衣装的娇媚女孩突然出现,而且急快地走到安迷日身畔,两个人不知道在嘀咕些什么,态度极为亲昵,不一会儿,两人坐上机车,那名浓妆艳抹的女孩还紧紧搂住安迷日的腰,紧紧地贴靠着他。
轰隆一响,重型机车很快就呼啸而去。
看着这一幕,叶可逃美丽的脸庞慢慢浮现一层寒霜。这就是当初宣告要当她情人的安迷日?
「可逃?」同事唤着站在门口发愣的她。
「唔!」她一震,清醒过来。她刚刚在不开心什么啊?她不是应该忘记安迷日,或是把他当成垃圾踩吗?
「妳没事吧?刚才那几个学生会不会又回头找妳麻烦呀?」同事担忧地问着。刚刚的场面有点恐怖,尤其当叶可逃在发呆时,身上仿佛还不断地散发出一股寒气。
「没事。」叶可逃赶紧关上玻璃门道:「放心吧,我有能力解决她们的。」真正的麻烦是安迷日,这个本该忘记的男人一直占据她的心间,徘徊下去,她被威胁的不安感愈来愈严重了。
「真的没问题吗?」
「相信我!」她保证道。
叮铃!挂在玻璃门上的风铃又响了。
「欢迎光临!」众工作伙伴连忙高声迎客,暂时放下私事,工作去也。
咖啡店外的人车显得相当稀少,叶可逃忙完工作时,已经接近深夜十一点钟。
这就是为什么老板会把薪水调得比一般行情高的主因。
但她喜欢这种付出多少便获取多少酬劳的工作环境,单纯又舒服。
一个月下来,半工半读的她生活过得很顺利,唯一的遗憾大概就是……安迷日。
自那天撞见他与一名娆娇女孩坐上火红机车后,她就没有再看见他,然而他的名字、他的身影、他的宣告,却依然紧紧地盘踞在她心口上,尤其是那双搂住他腰际的藕臂……
气,好气呀!种马不愧为种马,他的女朋友或许都已经排队排到太平洋去了!
在下班的路上,叶可逃忽然一顿,因为眼角瞥见一条黑影闪身过去,而且那抹身影像极了安迷日。
是他吧?她不可能眼花,况且他那不容被忽视的身形太过抢眼了。
叶可逃控制不住自己的脚步,跟了上去。
愈往里头走,巷子愈是狭长,路灯也愈来愈少,前方是黑黑暗暗的。
她应该没有跟丢才对。倒是安迷日躲到这地方来做什么?
「呃?」她的耳朵猛地竖起。
前方转角的阴暗巷子里传来幽幽的娇嫩呻吟。
叶可逃忍不住停下脚步仔细聆听动静。
呃?该不会是……是……
「唔……嗯……」
安迷日正在巷子里做……那档子事?
「……嗯……唔……」
持续不断飘出来的呢哝声传进她的耳膜,一再地证明叶可逃的听力没有问题。
「啊……呃……」喘息声愈来愈大。
「就只……只有这样……」失望的娇弱女嗓开始传出不满,仿佛在指责安迷日不够卖力似的。
「那妳……趴好。」低哑的男声听来好销魂。「唔……很好,妳做得太好了,真好……」
「是、是吗……」女音的娇喘愈来愈大声。
「来,再来,唔……」
呀!叶可逃血脉债张,呆站在原地,怎么也无法动弹,就这么傻傻地让惹火煽情的浪叫入耳,呼吸也跟着愈来愈窘迫。
「我……不想忍耐了。」充满磁性的呢哝低吟又进出。
「啊……」
「……好柔软啊!」
叶可逃觉得自己已经快呼吸不到氧气了。
「不……我会死去、会死去的……啊——」
暗巷里的女声像是在啜泣般地诉说着自己即将兴奋而亡。但……真正会死去的人是她叶可逃才对吧?她怀疑自己会因为呼吸不到新鲜空气而导致窒息身亡!
叶可逃跌退几步,双手捣住胸口,努力努力地想吸取空气。
天哪!安迷日这匹种马果然不负形象,竟敢嚣张地在暗巷里就做出那档子事情,简直是太不可思议了!
他看似华丽的外表果然只是拿来骗人感情用的,他的骨子底是骯脏、污秽的!更可笑的是,这头色狼居然还敢本言不惭地说要担任她的恩人兼情人!
不要脸!
叶可逃正要举起双手捣住耳朵好杜绝会让她心脏病发的吟哦声时,却猛然发现浪叫吟哦似乎已经停止下来,四周空气现在是异常的凝滞。
并且,她好象被锁定住了!
叶可逃倏地抬头,视线果然与安迷日对个正着!他服装整齐,仿佛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哼,动作可真快!
脚步声慢慢接近她。
不一会儿.他距离她只有三公尺之远。
「妳怎么会在这里?」安迷日的磁嗓依然悦耳,只是俊容却隐匿在迷蒙的黑暗之中。他早就知道叶可逃跟随在他身后,这才临时决定直接利用机会让她「增广见闻」,然后再等着欣赏她的反应。
在这种尴尬又诡异的气氛之下,他居然还能够强作镇定?
「她呢?」叶可逃搜寻着被他「欺侮」的女孩,却没有看到任何影子。
「谁?」他反问她。
「你少装蒜,我刚刚听得清清楚楚的。」粉唇微颤。他居然还装出一脸无事的模样?
「什么事情让妳听得清清楚楚的?」他再问。
「你——」他打算装傻到底?「我听见了……听见你跟她……你们……你们两个在……」
「在做什么?」他一脸迷糊。
娇颜倏红,她开不了口去形容暧昧又不堪的场景,尤其他竟是一脸的无辜相。
再次觑看他的身后,确定没有躲藏任何人。难不成……跟他乱来的女生从另一头逃走了?
「妳到底想说什么?又或者,这只是妳不回家念书的借口?三更半夜跑到这种黑不啦叽的巷子来,该不会又想找人打架闹事吧?」
他居然还敢摆出救世主的面貌教训她?
「老是厮混,这是为什么?」安迷日耸耸肩,一副受不了的模样。「算了,是我太过于大惊小怪了,一直以来妳就不爱念书,只会打架闹事,所以三更半夜不回家也没啥好惊讶的。」
他还摆出对她知悉甚详的狂妄姿态不断地嘲讽她?!
「这样下去可不行哟,十七岁的妳未来还有好长一段路得走呢!过来,身为妳的情人,我是该好好调教妳,可不能让妳输掉了人生。」他朝她勾勾手指头。
「安迷日!」她咬牙迸话。这家伙!够了没有?
「干么?又想咬我?」黑眸闪过一抹狡狯,他微笑了。
「不,我不会咬你,我才不会牺牲我的嘴巴去咬你,那只会污辱了我!」她瞪着他。「我现在想做的其实只有一件事情,那就是不要再看见你!我期待永永远远都不要再看见你!你那什么恩人、情人的身分,收回去自己玩吧!」撂完话,她立刻掉头走人,飞也似地跑掉。
安迷日站在原地目送她消失。一会儿过后,他手上出现一台小型录放音机,按下键,喷火的吟哦浪叫重新回荡在暗沉的巷子中。
她要误会是她愚笨,并非他的错。
她撂话下想再看见他也是她亲口所决定的,在尊重女性的前提下,他当然也要无异议地通过才是。
另外,他也没有辜负「爷」的托付。
想当时初见面,他可是很好心地想把摔倒在地上的叶可逃给拉起来,但却被她拒绝了,所以这是叶可逃的问题。
再来,他都牺牲自己的嘴唇要让她亲吻,还花了心思想要制造浪漫的爱情序曲,却一样被她给狠狠拒绝掉了。
双方每次见面时气氛不好也不是他的问题,没热情的是她不是他。
所以两人相遇却不会相爱绝对不是他的错,往后「爷」若要怪罪可不关他的事。
他可是尽心尽力在执行「爷」的托付了。
可是很尽心、很尽力的。是啊,他很尽心尽力的……
四年后
「翁氏企业」总部
翁靖端详眼前的女子,发现她有着一股教人无法移开视线的差缓。对他面言,这感觉是非常熟悉的,尤其在听完子敬形容叶可逃过去的「丰功伟业」后,更惊叹她的性格以及过去居然与「她」如此相似。
又听子敬说,叶可逃曾经在一夕间性情大变,至于原因,至今依然是个谜团。王子敬在得不到答案下自行判断,大概是她不小心吃错了药丸子,所以才学会了「安分」,也才有办法从出名的小太妹变成功课成绩顶尖一流的读书机器,甚至还不可思议地考上台大,并且只用了三年的时间就完成了大学学业。
「我决定录取妳。」
「翁氏企业」的年轻总裁翁靖慎重地道出他的决定。这四年时间是有可能消磨掉她某些尖锐性格,只不过那股强悍的野性绝对还是存在着的。翁靖可以感觉得到,只要正确的时间、正确的地点来临,她那教人眼睛发亮的鲜明性格就将爆发出来!
叶可逃松了口气,毕业后的第一次面试就成功,至少给了她信心。
「谢谢,我会尽力把秘书的工作给做好,不让你失望的。」当她踏进翁靖办公室的第一时间,就知道他在观察她,虽然是不露痕迹的评量。但依她的性格应该早就掉头走人才对,不过她没有,反倒由得翁靖在她身上做评估。不知为何,她对他产生不了敌意,他和暖的目光甚至让她觉得很舒服。
「我相信妳做得到。」翁靖温雅一笑,道:「就算没有子敬的介绍,我也相信只用三年时间就把大学学业完成的妳,必然有着高人一等的本事,能够延揽妳,是我的幸运。」
是的,她仅仅花费三年时间就把大学学业给完成,这个「效率」跌破一缸子人的眼镜。行为向来乖戾,打架闹事本领一流的叶可逃,功课成绩向来都只是普普通通,不知为何却在一夕之间性情大变,把握住高三最后一年卯起来苦读,然后以吓死人的成绩考上台大,又再以三年时间从台大毕业。
会造就地以如此吓人的方式「出人头地」的始作俑者便是安迷日,他就是那颗让她脑神经组织大变的药丸子。她今生今世都忘不了安迷日在暗巷里对她的嘲弄,他耻笑她只会打架闹事、不懂得正经念书!为了报这仇恨,她发了狠地努力用功、充实自己,她要让自己变成闪闪发亮的太阳,然后再以高高在上的姿态踩死自以为是的安迷日!
虽然,这四年来不曾再遇见过他……
「总裁的夸赞会让我无地自容的。」面对翁靖,她很谦虚,也很温和。
「我相信自己的眼光。」翁靖伸出手,含笑道:「欢迎妳成为『翁氏企业』的一员,明天就开始正式上班。」
「是。」她伸手与他交握。
「还有,公司设有员工宿舍,单人房,面积约二十坪大小,环境清幽,住宿也免费,这是公司提供给高级王管使用的福利,妳是我的秘书,有资格登记,如果妳有兴趣的话就到林助理那里申请。」
「是。」如此完美的员工福利,难怪一堆人挤破头也想进入「翁氏企业」。而且据她所知,翁靖这名未婚男子还是「豺狼虎豹」们急欲争食的对象。「那么我先告退了,明天见。」
「明天见。」翁靖道。
踏出「翁氏企业」总部大厅,叶可逃觉得心情愉快极了。一出校门就进入人人幢憬的「翁氏」,她是幸运的,至少她的收入可以增加,往后不仅可以负担自己的生活听需,也能拨出钱财来奉养夫人婆婆。
想到夫人婆婆,就不得不想起「天权老人」这号人物,然后就又继续延伸地想起了安迷日。
呿!
四年不曾见过他,这名字早该被丢进垃圾场焚毁才对,但偏偏该要遗忘的记忆却像是刻丁印似地镌镂在心版上。
总觉得有作践自己的嫌疑。
若要选择男人,也该选择能让自己幸福快乐的对象,然而她却对性情尔雅稳定的男人产生不了任何的波动,心之深处所期待的是致命的毒花现世,她想要的是那种激烈对手,迷恋的是尖锐互扎的爱情。
就像是跟安迷日交手……
「啊!」她怎么又想到他?心一慌,头一甩,想把「安迷日」这三个字拋出脑袋外,哪知高跟鞋却突然一滑!
「哇!」她惨叫一声,当场又跌了个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