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簿 当爱已成过去

第三簿 当爱已成过去

红玫瑰之后是粉红玫瑰,然后黄玫瑰,香槟色玫瑰,然后橙玫瑰,再然后白玫瑰。徐爱潘从好笑,哈哈大笑到好玩的笑到浅笑,再到微笑。李云许幽默有意思,但她没意思,也就不从那意思中找意思。

她注意到拢聚花梗的缎带的颜色。粉红配粉紫,黄就配绿,橙配青,连包装也用那种浓得不透气的大红大紫纯绿艳橙的颜色,教人看得十分累。

“这个李云许到底在搞什么把戏?”这不纯粹是浪漫了。游利华甩上门,把刚收到的紫红玫瑰丢给徐爱潘。有家有室的人了还这么搞,真教人不痛快。

徐爱潘把花安放进九十九元买来的花瓶。她其实不爱花,只是偏执。因为沈冬青的一句话,那魔性的一句话,不爱花的她,千千万万种,从此便执迷上这一种。

但没听说过玫瑰花有蓝色。十七岁的偏执,二十七岁便落了就剩肉麻。

所以这也变成不能对别人启齿的话。

“搞不懂,他兴致怎么会那样好!你都不理他也没反应,他还送个不停。这些人就是钱多!”游利华悻悻的,好像没事花的是她的钱。

“他在出疹,所以发热病,等烧退了,天下就太平了。”徐爱潘嘴角往两旁勾,还有心情开玩笑。

游利华的话只有一半算正确。李云许光只是送花,既没打电话也没约她,并没有来“理会”她,好让她“不理”他。他也许在等她好奇,等她自己先按捺不住。不管怎样,侵略的还好只是玫瑰花。她就怕他心血来潮,文艺腔的写给她什么诗啊词的。她二十七了,承受不了十六十七的那种浪漫。

“你自己头脑清楚就好。”游利华似乎当真怕她一失足就掉到深渊里去。她丢一本当期的女性杂志在桌上,说:“哪,看到没?这个就是我上回说的那个模特儿。”指著内页一个演绎杂志主题的服装模特儿。模特儿长发又直又黑亮,好像丝缎,懒懒倚著白纱窗。

徐爱潘瞄一眼,说:“很漂亮。”而且年轻,顶多二十出头。

“除了这个,他还有一个老婆。其实现在这种事也没什么了不得了,我也不是道德感多强的人,别人的事,只要不犯到自己门上,碰面了还不是客客气气称呼他一声‘李总经理’。但我们好歹认识这么久了,又住在一块,我有义务警告你,犯不著跟那些小模特儿一样搅这浑水。我也真搞不懂李云许那家伙,女人那么多,他干么来惹你!”

刚好碰上了吧。徐爱潘心里想。

好好地走在路上,一棵苹果树树枝硬是横伸到你面前吊著一颗苹果,想不理它不伸手摘掉它,实在很教人难过,就那么碰上了说!

她抓抓头发。四天没洗头了,头发像咸菜干,痒得要命。电话响,她反射地抓起话筒,没忘了瞥游利华一眼。

“阿潘?”是胡英英。她松口气。

“干么?”

“晚上有没有空?一起去听音乐会。”

“我没空。”

“你天天在家没事干,怎么会没空!又不要你出钱。”

“我就是没空。再说我也不喜欢听音乐,头发又好久没洗,痒死了。”

“脏死了,我天天洗。”

“又没人要天天嗅我的秀发,我干么天天洗。”这实在不是二十七岁女人该有的对话,让人年龄倒退,充满无力感。“我要去洗头了。”不等胡英英再开口,便挂断电话。

“朋友?”游利华问。

“找我听音乐会的。”徐爱潘边说边搔头发。真的痒。本来不觉得,一开始经心,就全侵袭上来了。“真是!谁有那个美国时间去听音乐会。”

“你老是看那种好莱坞电影就有时间。该听听音乐会提升一下内涵改变气质。”

“我要去洗头了。”

徐爱潘掉头走到浴室,“碰”地关上门,不想再听废话。

***

因为对音乐不热中,对舞台剧不感兴趣,对博物馆美术馆不心动,徐爱潘被胡英英数落没艺术气质,游利华也嘲笑她没文化,索性将她绑架到一家艺文中心的小剧场。

导演是留美回来的女前卫艺术家,出国前就专门搞小剧场,特别关注女性议题。这晚的作品不例外的也是有关女性议题的探讨。

灯光一暗,徐爱潘就觉得眼皮沉重起来。布景简单的舞台,单调没有情节的故事,沉默外加留白一堆的氛围,开场十分钟,她忍不住打个呵欠。再撑十分钟,她还记得女角一张白白的脸,坐在舞台正中央,对著观众失神地喃喃自语,好像她妈以前搬个板凳坐在门口外晒太阳,一边扳著手指喃喃数著的情景。

剩下的,她就没有印象了。

散场时,她不敢去看游利华,垂著眼,眼皮还有一种睡得不够餍足的沉重感。

“睡饱了没有?”游利华没打算放过她。“上次听义大利男高音的演唱,你也是这副德行。”

不,有点不一样。那一回她好几次被男高音的高音给震醒。

“所以朽木不可雕,你就不要强雕。”徐爱潘勉强抬起眼。

她看到有人朝她们招手。招得正是时候。

“小游!”适时打断她们的话。

游利华认识的。寒喧十秒钟,聊方才的演出两分钟,然后她们决定转到酒吧去。

“一起去?”游利华转头问她。

徐爱潘忙不迭摇头。“不了。我要回去。”

“好吧,那晚点见。不过,你清醒了吗?认得回去的路?”游利华没有勉强,也没忘再讽刺她。

“放心,真要迷路我会请警察伯伯带我回去。”徐爱潘给她一个卫生眼。

时间不算太晚,她打算坐公车回去。可不晓得是不是因为游利华的乌鸦嘴,找公车站牌时她转错方向,差点迷了路。

拖泥带水回到公寓。门口插了一朵蓝色玫瑰。

她默默拿起玫瑰。笑不出来了。

进去不到五分钟,电话便响起。她知道会是谁,内心挣扎,最终还是被淹溺。

“喂?”还是接起电话。

“收到花了?”

预料中李云许的低沉嗓音。徐爱潘一下子摊坐在地上。

“你在哪里?”她反问。

“你到阳台就能看见我。”

她打开落地窗走到阳台。底下是深深浅浅的黑,这处或那处被或远或近的灯光侵蚀笼罩。她毫不困难就分辨出李云许倚站在车边的身影。

“我一直看著你,你没注意。”

“你在那里多久了?”

“够久了。”

她垂下手举放在墙上,没说话。

“你不问问我是不是专程来的?”

“你是吗?”她觉得口干舌燥起来。下意识舔嘴唇。

“欸。感动吗?”李云许将声音放得轻,像是怕太惊动。

“为什么?”

这个问题太简单,根本不需他回答,她居然还问。

他微笑反问。“你喜欢我送你的玫瑰吗?”

徐爱潘又舔一下嘴唇。“请你以后不要再送花来了,很麻烦的,不好处理。”

“我说过,不喜欢可以丢掉。”

“那样太糟蹋了……”话一出口,她就知道说错了。

“你舍不得?”李云许把声音放得更轻,接近细语。

徐爱潘呼吸紧起来,不敢大力地呼息,怕一出声就泄了底。

“我只是勤俭小器,觉得浪费。”她小心控制音度和音量。

“不浪费,一点都不浪费的。”李云许的声音满是笑意。“人家帝王为博美人一笑,连整个江山都葬送掉了,我才不过送了几把玫瑰,不算什么的。”

唉!他是故意的吧,这么的文艺腔。

“江山不是自己打的,当然可以随便就送掉。”徐爱潘又舔舔发干的嘴唇。

李云许放声笑出来,但笑得轻。黑迷的夜色制造好氛围,不宜太惊动。

“你喜欢我送你的玫瑰对不对?我知道你一定会喜欢。”把话题又转回去,相当有把握。

“我说了!麻烦。”

“麻烦的是花?还是人?嗯?”那一声“嗯”夹著浓浓的鼻音,哼出的气息暧昧,一下子越过界。

想回避,又难回避,徐爱潘闷哼一声,说:“都麻烦。”

“隔这么远当然麻烦。我可以上去吗?”

“不!不可以。”这何需要问。必然的必然。

“那么,你可以下来吗?”

当然不可以。徐爱潘惊奇地叹息。明知道,他还能这般气定神闲说著从容笃定的废话!她要是有他一半的本事就好了。当年也不会一站在沈冬青面前,舌头便打结。当然,即使时移事往,情境和条件完全不一样,实在不可相提并论。她暗恋沈冬青,但李云许可没暗恋她。

“不好意思,时间很晚了,我很累了……”

“你的意思是说你不能下来是不是?”

“是。”他要问那么白,她就回那么白。

“我等了你大半夜,更深露重,挨了不少风寒,你忍心连热茶都不请我喝一杯吗?”声音放得轻放得柔软,磨人过意不去。

徐爱潘下意识屏住气。用喉音说:“不好意思,我不喝茶的,无法招待你。前面路口有家便利商店,你可以去买些饮料。”

李云许叹口气。“阿潘,你怎么这么忍心!”

“最毒妇人心。你知道的。”徐爱潘正经八百回答。

她轻轻按断通话,轻轻走进去,轻轻关上落地窗,无力地蹲坐在冰凉的地板上。青瓷贴的地板泛著一种冷光蓝。

矮几上躺著的蓝玫瑰与她遥遥相望。玫瑰花繁复,蓝颜色冷艳。她起身过去,把玫瑰花丢进垃圾筒。

然后她拿出纸笔,开始给沈冬青写信。

该怎么开头呢?现代人大都不用纸笔写信了。

沈冬青?写下这三个宇,她停下笔,不知该怎么继续。

***

因为一朵蓝玫瑰,徐爱潘好像回到多情轻愁的年岁。

李云许每隔三天就送她一朵蓝玫瑰。一朵。不像其它红橙粉黄,一送一大把的。她也每隔三天写一封信给沈冬青,都像投进了黑洞,一丝光也释放不出来。

“干么这么麻烦?直接去找他不就得了?”又不是不知道对方在哪里,对她的迂回,游利华有点看不过去。

她们一起住了那么久,徐爱潘同她讲天讲地讲人生宇宙外加青菜豆腐卤肉以及炒饭,就是不大提这种人类最原始的欲望的事。搞清楚她居然有那样“愚蠢的缠绵”的往事,不禁小小惊奇一番。但惊奇过后,她就觉得不可思议,也感动不起来。毕竟现在是后太空时代,不是旧石器时代,十七八岁时还可以出出疹发发这种热病,二十七岁还在犯,那就变成瘟疫。

“我知道。”箭一发就收不回来,就只能往前。她还需要一点时间。

“那那个你打算怎么办?”游利华嫌恶地指著插在九十九元花瓶中的蓝玫瑰。

“别忘了,他可是结婚有老婆的。”

每次提到李云许,游利华总是怕她痴呆记忆差,一定都要加上这一截尾巴提醒她,而且口气愈来愈差。

“我知道。但他送不停,我有什么办法?”

“一定是你的态度有问题,反而鼓励他。”

怎么问题变成在她身上?

“你公平一点。这跟我没有关系。”她完全是被动的。

“一开始是跟你没有关系,可现在可难说。有刺激没有反应不会起作用,李云许又不是木头,也不是一天到晚闲著没事干,如果不是你心里有期待,欲拒还迎的,他不会一直送花来。”

说得徐爱潘的脸色一阵红一阵白。照游利华的想法,原来问题全出在她身上。

她闷不吭声,甩头便往外走。

“你要去哪?”游利华回头喊。

“去吃饭。”她脚步没停。

“我那么说,你不高兴了?”

“没有。”她不承认,但停在门口。“但你不必一直提醒我,我没犯罪。”也许游利华没有冤枉她。也许下意识她一直在等,模模糊糊的,等船到桥头自己自然直了,或者一股脑儿沉了。只是,不知道什么时候船会到桥头,而也许下意识里,她一直在牵引。

“你不高兴我也还是要说。你若是跟李云许牵扯下清,损人不利己,对你没有好处。他大爷有理由没理由看上女人看顺眼就想追,你犯不著陪人家一头热。干脆跟他把话说清楚,说一次他不懂,说十次他自然就明白了。”

“你要我跟他怎么讲清楚?说,李总经理,我知道你在打什么主意,我对你没兴趣,别想对我有任何企图?”

游利华挑挑眉,一副“有什么不可”。

“这完全在你的态度。他送你花,你次次都收下,态度一直暧昧不明。你不明白拒绝他,他就认为你也有那个意思。”

为一桩她还没有犯的罪,就来定夺她有没有过,光听就足以累人。

“我去吃饭了。”徐爱潘干脆不辩驳了。套上鞋子,打开门。

“阿潘——”

“碰!”

游利华还要罗嗦,大门迎面撞上,给了她一鼻子灰。

***

青烟袅袅,蜿蜒地攀上已经暗了的天空。中殿空荡荡,几乎没什么人,徐爱潘倚著檐柱,一派局外人的眼光看著胡英英拜天又拜地。

“你杵在那里做什么?”胡英英回头拉她。

“不然要做什么?”只是路过,没事拉她进庙里,她才真不知她要做什么。

“拜拜啊。我老爸常挂在嘴边说‘有拜就有保佑’。三不五时来拜一拜,神明也不好意思不保佑。”

“神明也会不好意思?”虽然怀疑,但想想也有一点道理,徐爱潘还是老实点了六炷香。

“要是你,人家不时朝你拜一拜,你好意思不好意思?”

“你这根本是投机。”而且也不可能求什么就顺遂什么。

“当神的都有大量,不会介意的。”

这是当神的充要条件之一吧。想想,当神明也是很累的,那么多的苦恼要听,那么多的哀怨要消化,那么多的迷津要指引,还有那么多的祈求要实现。

想得几乎恍惚起来。想想,这般发呆似乎对神明大不敬,她连忙收敛心神。

一炉参拜过一炉,手上的香一一丢入香炉。要求神明保佑什么?又能求神明保佑什么?神明保佑人家赚大钱?保佑人家爱情顺遂吗?

“发什么呆?”胡英英朝她肩膀一拍。“你有没有求恩主公保佑你爱情顺遂,找到一个美满的归宿?”

痞子胡英英。徐爱潘翻白眼说:“如果我的对象有老婆,恩主公也会保佑吗?保佑我的感情美满,那不意味另一个女人的家庭完蛋了,你说,神明会犯这样的矛盾吗?”

胡英英老神在在。“真要那样,那不叫‘矛盾’,叫‘缘’。”

“孽缘是吧?”所有的事到胡英英嘴里都有正当的解释,她就帮忙演绎注释。

“我忘了,你以前‘生活与伦理’及‘公民与道德’老是考不及格。”

换胡英英翻白眼。徐爱潘掉头走出去。或许是她太会联想,蜿蜒袅绕的青烟好像鸦片烟。

“阿潘!”胡英英追上她。“你干么!逃难也不用走这么急。”

“我要不走,你搞不好一辈子就杵在那里。”高跟鞋帮大忙,胡英英比她高出半个头,所以她得稍仰头看她。

越过马路,建筑物一排一排,看过去,鬼影幢幢。

“你要去哪?”胡英英拽住她。

“搭车回家。”

“那我呢?”

“你不回家吗?”

“那么早回去,也没事好做。”

“早?都九点半了。”回到家都快十点,然后洗澡什么有的没有的,等能上床睡觉差不多都十一点了。

“反正你没事,干脆到我店里,我煮咖啡给你暍。”胡英英边说边招计程车。

“不行。我要回去,不喝咖啡。”

计程车俐落地停在她们身前,不偏不倚,后车门就正对著她们两个人。胡英英打开车门,绑架似的将徐爱潘挤塞进去。这一招对付徐爱潘最好用。不必讲什么道理。

果然,徐爱潘也只是埋怨罗嗦两句,也就认了。反正就像胡英英说的,她也没什么事好做。

到胡英英的店后,徐爱潘抵死不暍咖啡,只喝煮咖啡的白开水。

“上回被你灌一杯,头痛了一晚上,一整晚没睡觉。”咖啡再香醇,喜欢不来,实在没办法。

“不喝就不喝。你这家伙不仅没艺术气质,又不懂都会文化,老土一个。”不喝就是亵渎,胡英英白眼翻得一点都不留情。

徐爱潘伸手挖耳朵。电话响,她顺手接起来塞给胡英英。

“脏死了!”胡英英用袖子擦擦话筒,唯恐上头黏上她的耳屎。

她低声嘀咕一阵,起码五六分钟,才挂上电话。

“谁打来的?”徐爱潘没事问。

“我先生。以前的。”

“你还跟他有联络?”这才想起来,她一直没问胡英英离婚的原因。

“干么一脸这种表情?又不是‘你死我亡’的仇敌,离了婚就一定要断绝来往——”

“你为什么跟他离婚?”是不必“上纲上线”,但能好来好去大抵就不必离婚了。

“看他不顺眼。”胡英英姿态优雅啜一口咖啡。

“就这样?”

“他也看我不顺眼。”然後又啜第二口。

“现在呢?就不会不顺眼了?”

“好吧。”她放下咖啡。“他跟他公司里某个女人有暧昧,他住在台北另一边的弟弟都知道,只有我不知道。后来我知道了,当然很不爽,大声吵大声闹,气得用指甲抓他。他居然说我泼辣!我火了。看看我,这么美艳年轻又性感,要嫁一百个都行,干么受那种窝囊气,干脆就离了。”

“那你先生呢?就那么答应了?”

“才没有,不干不脆的。说什么他根本没有意思和我离婚,只是逢场作戏,反正还不是那一套。”胡英英赶苍蝇似挥个手,打鼻子哼一声。

“结果呢?”

“结果?不就离了。”

“不是。我是说,你先生和那个女人?你见过那女人吗?”

“见过两次。丑死了。天晓得他跟那女人怎么了。反正我拿到我要的,其它的,管它!”

“都离婚了,他干么还回头找你?”

“鬼才知道!”胡荚英说一句哼一句,悻悻的。

鬼怎么会知道!人就是这样,自己爱藕断丝连,自己搞得不清不楚,却全把事情推在鬼的头上。

徐爱潘一口气把水喝光,晃晃杯子说:“我好像看到一只青面撩牙鬼坐在你的位置上。”

胡英英竖起眉,横眼瞪她。瞪得太狠太急太用力,眼珠圆秃秃,真有几分神似日本能剧面具的母夜叉。

杯里没有开水让她喝一两口遮掩,徐爱潘只好和胡英英大眼瞪小眼。

“再给我一杯水。”她要求。

“自己不会倒!”胡英英还在瞪她。

青面獠牙鬼原来没有母夜叉可怕。

“你别再瞪了行不行?”

“我跟我先生,我是说我前夫,完全没瓜葛了。我才没打算和他重修旧好,是他自己回来找我的!”

“我又没说你要跟他重修旧好。”

“还没有!你表情口气就那么说!”

“就算你跟他合好,也不是什么丢脸的事,你干么那么歇斯底里!”

是啊,她干么激动。胡英英吸吸鼻,撩一下头发,重新端起咖啡。

“好马不吃回头草你知不知道?”咖啡冷了。她皱眉,把它倒掉。

“只要是好吃的草,管它回不回头。”好像在打偈语。“算了!你自己看著办,高兴就好。”

不负责任的态度莫过于如此。高兴就好。管天会不会塌下来,地会不会裂开。

“什么跟什么!”胡英英打她一下。不过是跟离婚的前夫保持来往,倒变成第三者偷情似的。

徐爱潘吃痛,反射的皱眉头。痛应该是大脑和神经的交互作用。十一点多了。

她应该好好睡一觉,让大脑和神经一起关掉。

她打个呵欠,泪腺分泌出水,溢到眼眶,胡英英的脸孔变得朦胧起来。

***

要是依照圣经上的话,没有人做得到的“爱”的境界。标准太笼统。

好比,什么是“不作害羞的事”?

便秘算不算?够丢脸,够让人难以启齿了。当然,她这是有点故意曲解它的意思,但坐在马桶上一小时二十四分钟后,屁股痛得已经裂开,卡在肛门口的拉杂千呼万唤仍不出来,徐爱潘也没办法清醒正确地分析漫窜到脑里的意念。

由肛门口的烧灼感及疼痛度,凭经验,她知道又长了一颗大痔疮。清洗的时候,她伸手去确认,肛门。挂了一颗小肉球,大概有小拇指头那么大。

吃药的时候,电话响不停,她置之不理。不知道是第N瓶的消痔丸了。每次都悲壮得像在吞老鼠屎,但治标不治本,春风吹又生。

电话还在响,执拗得很。游利华又讨人厌地忘记打开答录机。当然,打电话来的那个不知哪位某某,更令人厌弃。

“喂?”她口气很冲。她没办法合拢脚,连坐都无法端端正正,只能斜著一边的屁股小心沾在椅子上。

“你在家啊!干么那么久才接电话?”那么理直气壮和埋怨的口气,只有胡英英才蹦得出来。

“又是你。要干什么?”徐爱潘软软哼一声。

“你怎么了?有气无力的。牙齿疼?”

徐爱潘又咿呀呻吟的哼一声,听起来真的像牙齿疼。

“我便秘,肛门口长了一颗痔疮,痛得坐不住。”

“便秘?你多久没上厕所了?”

“三天还是四天了吧。”

“你这样不行,难怪会便秘。”

“我也知道不行,你这等于在说废话。找我什么事快说吧,我没心情跟你罗嗦。”

“你自己生活习惯不好,便秘长痔疮,干么把气发在我身上?”胡英英不但不同情,还咯咯发笑。

“英英,你再烦,我就把电话挂了哦!”

“好啦!我问你,吃过药了没?”

徐爱潘嗯哼一声。呻吟代替回答。

“消痔丸吗?我看你最好还是去看医生,阿潘。你国中时三不五时就便秘,算是老毛病,不治一治不行的。”

“你要我脱掉裤子,让人家检查我的肛门吗?”

“别说得那么粗俗行不行?!”

“不然你要我怎么说?”可事情就是那么粗俗。要治疗痔疮,不让医师检查她的肛门行吗?

“要去不去随便你,反正痛的是你。”说不通,胡英英便说一些风凉话。“以前在火车上遇到沈冬青那时你也是这样。叫你跟他说话,你像缩头乌龟一样硬是不肯,只敢偷偷地看人家——”

喀喳。徐爱潘烦躁地挂断电话。耐性完全磨尽。

她自以为纯挚深刻且执著的感情,结果和她的痔疮相类比,各次不同的方式不能见人。

所以烂朋友就像胡英英那样,瞧她的梦作得太美太轻飘,就伸出一只脚来搅一搅。

叫她去治疗痔疮?还不如叫她去裸奔算了。

愈想屁股就愈痛,她只有闷头睡觉。由于只能侧著身躺著,睡得辛苦,而且不安稳。但一觉醒来,许是药效发作,肛门口的烧灼感减轻很多。她伸手去摸,小肉球缩了进去,大概只剩两颗米粒那么大。

这时她才有心情想到找东西吃。打开大门,一个穿著某花店背心制服的送货员,戴著棒球帽,一只手捧著一个浅蓝长方形盒子,正举手打算按铃。

“啊!我找徐爱潘小姐。”看见她,冲她一笑,举举手上的盒子。“我送花来的。”长盒里躺著一朵还带著刺的蓝色玫瑰。

又来了。第三十几朵了。李云许每三天就送来这样一朵蓝玫瑰,有时衬托一点满天星,有时这样包装在长礼盒。

她草草签收,捧著盒子发了一会呆。

这已经不仅是文艺腔,跟浪漫也扯不上。冒进她脑海里的字眼是“放长线钓大鱼”。粗俗荒谬的。李云许好像在钓鱼。当然就是她这条笨鱼。

他的耐性也真好。还有,没想到她这么有价值。要让男人花心思多半比让他花钱还难,李云许跟她磨了三个月,似乎可以得嘉奖了。

她没多细想,找了他出来。原本穿件皱衬衫、破牛仔裤,却不甘心在他面前显得那般随便邋遢,便仔细修饰过。

但看到李云许出现那刻,她便后悔了。这么精心修饰做什么?给李云许一个好印象有什么意义?懊悔自己逃不开那虚荣。

“没想到你会找我,好意外。”嘴巴说意外,但李云许的表情一点都不意外。笑得没波澜。

见他那么笑,徐爱潘突然觉得烦躁,沉不住气手指敲著桌面说:

“你到底想做什么?先是送花,接下来呢?你是不是要请我喝咖啡,再来吃顿便饭,顺便看场电影?”

“你怎么知道?我正想请你喝咖啡呢!”李云许又笑。灯光照射,眼里的光闪得好兴味又狡黠。

“我不喝咖啡。”约人总是要有地点。他们就坐在咖啡馆里,面前摆的也是咖啡。

“那么我也不喝。”让她知道他多迁就。

“你到底想怎么样?”徐爱潘瞪他。

“我以为已经很明显了。”李云许居然吐叹口气。“我只是在做一件浪漫的事。你要不要听听我写给你的诗?”

“你在开玩笑,对吧?”拜托!她声音有点抖,按捺不住。

李云许又笑起来。他好像心情挺好,徐爱潘一丝反应都可以引得他发笑。

“是在说笑。我没有写诗的天赋。不过,如果你希望,我可以努力看看。”一句话就具备了所有甜言蜜语的特质。多少个女人,著意的也就这个特别的,只为她一个人的柔情贴心。

徐爱潘忙不迭摇手。“我没那个慧根可以懂诗,请你别考验我的智慧。”

这话这举动惹李云许笑出声。他伸手叠放在她搁在桌子上的手,小心翼翼瞧著她。“我可以加注解,一句一句阐释。”

他这是在试探。徐爱潘头脑十分清楚。她想缩手,目光对上李云许映著薄光显得深沉的注视:心思一岔,一动也不动。

她让他的手叠著她的手;让他的手指在她掌背上轻悄画著圆而成抚摸。她应该把手抽开的,但她没动。也许游利华真的没冤枉她,她欲拒还迎,她暧昧不坚定,她一直给他牵引反应……

咖啡要凉,她终于有了理由抽开手,端起咖啡喝一口。

“为什么蓝的你只送一朵?”不管说什么,都只像在掩饰什么。

李云许如她端起咖啡啜一口,才说:“蓝颜色一朵就够冷艳,一大把太惊心动魄了。”目光受不住;心脏也受不住。

“请你不要再送了。”说话时她低著头,目光连带低垂。

玫瑰花太繁复;感情这种事也太繁复。

“你不喜欢?”他大胆了。伸出手扳起她的脸,很言情的,好让她对看著他。

写言情小说的徐爱潘却不习惯这等言情,全身的白血球在亢动,企图消灭这侵入组织的外来物质。

李云许没呆呆等她回答,一口气喝掉咖啡,起身说:“走吧。”

“啊?!”

他抿嘴微笑起来。“咖啡喝完了,接下来当然是去吃顿便饭,顺便看场电影喽。”

如同数学的方程式,一切因势利导,顺理成章。一切理所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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