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终究是平民难敌权贵,阿捧被带走,而这些人白吃白喝惯了,恐怕没人敢向他们要钱,所以他们没付钱的习惯,拍拍屁股就走人了。
连一块钱都没有付,店里一天没收入,还人人士气颓丧,气氛超差,今天赔了夫人又折兵。
这让于灵飞气得跳脚,诅咒了切以刑跟那个拿白扇的公子。自以为很有男子气概的混蛋,最好是不举。
最好连那八王爷也一样不举!就算得到阿捧,也碰不了他。
他气愤的恶骂一通,尤其是那个助纣为虐的切以刑,他臭骂了半个时辰之久,实在是没词了才稍停。风嫋这才怯生生的道:“切将军不会做坏事的,他是京城里最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这些雏儿简直要气死他,风嫋这样讲也就罢了,站在他旁边的人也一起点头,个个点头如捣蒜,倒显得他是个说人坏话的坏人。
“他个性刚强,严以律己,是个了不起的人。”
“他当日拒绝老板的时候,大家还觉得大快人心。”有人嘴快说了出来,随即掩了嘴。
于灵飞不在乎,因为桃红并不算好人,而他这个附在桃红身上重生的人,自然也得承受之前的罪过,他没那么小心眼记这些事。
瞧当初白扇贵公子不阻止底下人强暴绿竹,不就是因为知道桃红是个一切用钱可以摆平的人。
那个切落合一副自己脱光了,他还嫌脏的表情更是清楚鲜明,仿佛他肮脏得用整个世间的水来洗,都洗不干净。
更别说切以刑脱下裤头时不甘不愿的模样,仿佛碰他就像碰到病毒一样。于灵飞咬牙切齿,最好自己是病毒,毒死他这个混蛋。
算了,不想了!
反正他又不是来这里谈恋爱的,他将这些雏儿训拣得能独当一面,不再以色侍人的活下去,他就要想办法回现代去。
为什么他要这么做?不是他有正义感,而是他是自小吃过苦的,自己还懂反抗,靠着自己活到现在,可这群美貌柔弱的雏儿,却连外界加诸于他们的不平,都不懂得反抗,他看了就不忍心呀。
闲没几日,底下的人不必他交代,已经越来越上手,大家勤快又开心的分工合作,可能他们也真的不是那么想陪客吧,所以更尽心尽力想守住这家店。
阿捧的事没人再提,可能怕提了,让他想起自己的无力,徒增伤心,所以大家都说好了不提。
而那个无聊又讨人厌的寒酷男差了个仆役过来,就在他耳边讲了一句话,他牙齿磨了三圈,最终长叹一声。
他服了他,打从心底服了。
这寒酷男不愧是当将军的人才,相当懂得攻心为上!他一定读过《孙子兵法》,至少是看过《孙子传记》,唉。
他换下店服,穿了件桃红衣服中比较没那么夸张的,跟底下人交代一声。“我到将军府去,有事去那里找我。”
那句仆役讲的,宛如神奇魔法般的句子就是——明珠生的小狗好像快要死了。
这话对不爱狗的人来说没用,但对他这爱狗人士而言,简直是催命符、佛祖神旨,怎能眼睁睁看五只可爱的小狗死掉,他不甘不愿的进了将军府大门,让那仆役领着他到明珠的狗屋去,切以刑正在那里等他。
“雏儿很多都当产婆,你也应该知道如何让小狗喝奶吧?快点,爷等你好久了。”
这狂傲口气,讲得他多纡尊降贵。
没人要你等啦!哼,哪边凉快哪边站去!
唉,这又是雏儿的原罪了,从碰到这个自大狂兼寒酷男后,他叹气的时间多了起来,还得加上扁嘴的时间。
雏儿是怎样?
懂的东西一定要包山包海,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吗?若是他这么厉害,就去当军师了,何必在这受他凌虐。
不过他想不通,这京城里没兽医了吗?他干么一定要找他这个连冒牌产婆都称不上的前妓院老板过来。
上回是因为明珠产子紧急,他可以理解,现在他应该有时间可以请别人才是。
但寒酷男双臂抱胸,一副就在等他解决事情的自大模样,他决定少费唇舌,以免气死自己。
他蹲了下来,明珠好像生产耗费太多力气,也有可能是它本身体质的关系,分泌的奶水不太够,小狗们因为吃不饱,一直咬着它的乳头,咬得都红肿、见血了。
“真可怜,这么蠢的事也要找我来。”
基本常识都不懂,有些猫狗若是还小便被抱离父母身边,就要人工喂奶。
“有没有牛奶、羊奶,去拿一点来。”
切以刑一声令下,没多久就有人捧了两大碗来,他拿板子隔开明珠和它的孩子,不让小狗们再去侵扰它的睡眠,然后拿了碗里的奶喂小狗,这下明珠便有时间休息。
那小狗没喝过羊奶,闻了好一会,一只舔了,另一只才开始舔,后来五只围在碗边舔食,吃饱了,肚子就鼓起来,才软绵绵的一趴就睡了。
他帮明珠抹了些药,它好像很累,张眼没多久又闭上。
就这样,他必须每天都到将军府报告,要不然切以刑会一直派人来啰嗦,说什么明珠要死了,或是小狗好像生病了。
天天一个花样,简直要逼疯他这爱狗人士,搞得他每天一早就要来,晚上还得等切以刑回府后,亲自说明今天的状况才能走。
是怎样?他是他老板,叫他每天上将军府打卡上班吗?薪水是什么?只有这寒酷男的冷嘲热讽,做人做到这种地步,他真的觉得自己命贱呀。
值得高兴的是狗儿相当可爱,让他每日也挺期待到将军府的,不过不知为何,平常很少见到狗,他后来问了下,才知要养狗当宠物,一定要腰缠万贯,要不然也要是达官贵人,一般人是养不起的。
所以要看狗,只好来将军府被人使唤!
第六章.代打狗保母
那青色缈衣薄薄透透,连底下的亵衣也一样,稍微弯腰,就能看见亵衣贴着白皙肌肤。
裹在绸裤中的修长双腿,呈现出笔直的腿形,让人幻想若那双细足缠在男人的腰上会有多放荡,而那形状美好的玉足脱了靴鞋后,就像雪凝成般的白皙清透,教人想要放进嘴里,咬咬看是不是真的,还是白雪铸成的。
他手里抱着一只狗,旁边围着四只狗,就连明珠也安心的睡在他的身后,他那开心无邪的笑容让他心口一热,热流直往身下窜去。
切以刑今日提早赶了回来,不意会目睹清凉又火辣的一幕。怪了,他前几天选了个貌美的丫头进房服侍,为什么下腹又像有把火在烧?总觉得近来气血特别容易上涌,尤其是看了桃红这娇艳诱人,自己却浑然不知的青涩模样,他就口千舌燥。
明明对方是名闻遐迩的名妓,不知被多少男人睡过,之前他一见他就厌恶,现在则是一天没看到他,便觉得浑身不对劲。
大概是察觉他来了,小狗往他直钻了过来。小狗们也相当喜欢他,个个都摇首摆尾,他蹲下来,按例每只都摸了一回,以示公平。
“诶,你回来啦!”
他那口气好像是仆役买菜回来,自己该生气的,但是最近忽然发现,他好像对他生不了气,眼睛直盯着他赤裸的玉足看。
干脆直接上了他吧,这样欲擒故纵,他血气方刚的身体会受不了,只要上过他之后,这莫名其妙的烦躁应该就会止息才对,就像他对落合讲的,男人发泄了,心情舒爽了,也就海阔天空了。
“把狗放下,你过来。”
“好、好,伟大的将军,你说什么就是什么。”
他那没大没小的语气,相当令他气愤,但是听久了,又觉得有点淘气可爱,让人又爱又恨。
他站离他一只手臂远,每次都是这般遥远的距离,从来没有一次改变过,一般女人或雏儿不是都想挨在他身边服侍吗?他怎么一副想站得离他越远越好,最好碰不到、听不见、摸不了、看不到。
“这里沾了稻草。”
切以刑跨前一步。既然嫌远,他就把距离拉近。
他眼也不眨的将对方胸部上的稻草绐拔掉,不过他选的位还有些坏心,那亵衣很透,乳首隐隐在光线下显出形状,他的拇指就按在上方,然后把稻草拔掉。
就见那家伙脸上一红,虽没表现出慌张,却往后退了一步,眼神开始游移,让他觉得他好像初尝情爱的天真少女一样,逗得他心痒痒的,驱动的心像大浪拍岸般,怦怦作响,直些天已经响得好比热水滚沸般热呼呼的了。
明明已经被许多男人睡过,为什么他还有那种纯真的风情,让他体内的血气又往下窜了。
还是二话不说的上了吧,要不然他一天到晚老想对他这样、那样,光说不练,不是男子汉大丈夫的作风。
“你这色狼,到底要干什么?”
于灵飞飙了狠话。偷摸他的乳头,这在现代算是性骚扰,可以揪着他上警局,水果日报来个大特写,然后倾家荡产的支付他精神赔偿,这色狼真不知羞耻。
而切以刑心里的想法,跟他截然不同。
说自己是色狼?他若是一只发情的狼的话,早就二话不说扑上他,先饱餐一顿再说。
“哼,替你拿掉稻草,不说感谢,反倒骂我色狼。”
他回得完全脸不红气不喘,摸他胸口,是给他面子啊!切以刑一点都不觉得自己有做错。
“拿稻草就拿稻草,干么摸人家那里一下。”他据理力争。
还没说完,一只小狗两脚着地,碰着干灵飞的腿,他蹲下来,它反倒往他两腿间钻,于灵飞拍它脑袋一记,骂道:“别淘气。”
干得好!切以刑暗暗赞道。桃红虽然没春光外泄,但薄透的绸裤因为蹲下更贴身,轮廓尽显,竟比赤裸更加诱人,他几乎可以闻到那幽秘部位飘出一阵让人失魄的幽香,鼻子忍不住的动了两下。
“出去吧,你浑身都是稻草,还有一股尿味。”
“不小心沾到了。”于灵飞问问手臂。还真的沾了狗尿,看来是小狗的。
“洗完身子再回去,以免别人说我将军府把你弄得尿骚不堪。”
也是,一身尿味走在路上,他自己也觉得别扭。于灵飞一想别的事,就忘了继续质问他,仆役搬了浴桶加水,切以刑不知去哪里弄来一套衣衫,放在柜上,要让他换穿。
他实在该感谢他的好意,但他说不出来的原因是,仆役都倒满热水,那男人还大刺刺的坐在床铺上,一副要洗澡的人是他,而不是他于灵飞。
“将军大人,能否移驾?”他没好气的指着门口。
“这是我的房间,我干么移驾,而且你羞什么,你的身体我又不是没看过,像只白斩鸡一样,没啥趣昧的。”
说完这些杀千刀的话后,他又说了一段该被五马分尸的话来。“更何况看过你身体的男人成千上百,你现在假羞怯、装清纯,也太晚了吧,京城里没睡过你的人,数数,也没剩几个吧。”
于灵飞咬牙切齿。他娘的,他不洗总可以了吧。
干么连洗个澡体都要被别人损,更何况他也没义务被他这么糟蹋,他来这里是不支薪的帮他,他倒真的把他当成他将军府的佣人使唤。
古代的将军有多伟大,他不知道;他有多受欢迎,他也不知道;但是这男的对他而言,百分百是个讨厌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