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六章
回到家后的第二天,我在街上看见了汪旭。他攥着他妈妈的衣角,手里拿着一块咬了一半的菠萝,不时的吸一下鼻涕,面无表情的朝过往的路人傻笑着。
下午,我在许叔叔的陪同下来到了区公安分局。民警同志热情的接待了我们,我把有关汪旭的情况全部交代了出来,并且由许叔叔做法人代表起诉了汪旭的爸爸。
公安局迅立案展开调查,在王叔的配合下案情很快就水落石出了,我跟汪旭爸同时被拘捕,我的父母也得以平安归来。
几天后,法院开庭公审此案,我意识到将要面临一场严苛的审判。
在法庭上,我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最终,我以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我和律师商议后表示对判决结果无异议。
审判长宣读判决书的时候,我看见我妈坐在听众席上泪流满面。我深深的看了她一眼,接着就被法警押了下去。
走出法庭时,我如释重负,心想,所有的不幸终于结束了。
在十米高墙外,我被移交给了狱警。从此,开始了长达5年的牢狱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