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真是一个……庸俗、粗野又简陋的地方!
置身在这个不管是高度、长度、宽度,都只能勉勉强强算是房间、却被这座碉堡的主人当成是款待宾客的大厅里,两名风尘仆仆、初次到访的男子心中的感觉是错愕兼大失所望的。两名访客中年纪较轻的那位,是一名不论从任何角度欣赏,都能让人双眼一亮的美少年;他的肤色白皙,五官相当古典精致;棕色的剑眉均匀地横卧在饱满的前额,眉毛底下镶嵌著一双紫罗兰色的眼睛,秀丽挺直鼻梁下的两片薄唇,拥有夏日蔷薇绽放时特有的柔美色泽。
一头浓密、暗紫色的发丝梳理得十分整齐,颈项上系著皮围巾、身上穿著最昂贵的紫貂皮袍,脚上则穿著黑得发亮的皮靴。
美少年紫色的眼珠子一转,将目光移到了大厅的摆设,注意到长桌并没有遵循一般主从、尊卑的排成T字型,只是将几张粗糙长桌并排于中央,而且一眼就看得出那些长桌是从附近森林随便砍下的橡木所制作的。
真下知这碉堡的主人在想什么,或许,他是一个连最基本礼仪都不懂的野蛮人吧!少年暗自猜测著,眼眸盈起了淡淡的轻蔑。
跟著,少年又将目光移向了大厅的其他地方,他注意到墙上虽然挂满了饰物和帏幔、地上也铺了地毯,但无论是帏幔上刺绣图案的精致度,抑或是脚下所踏的地毯的质料,都是极其粗糙、俗气的。
“嘿!”看到这里,少年再也无法掩饰心中的轻视,直接冷笑了一声。
“……王子殿下,请您多包容、多忍耐一下。”坐在少年右边的一名中年男子急忙出声提醒,深怕自己的主子得罪了这里的主人。
“我又没说话,你紧张什么?”少年淡淡的挑高一道眉,显然对男子的小心翼翼相当不以为然。
“这里毕竟是乡下,不管是环境,还是人、事、物都无法和宫廷相比,但王子殿下……请您一定得牢牢记住,今天我们来这里是来结盟、不是来结仇的。”
“放心,我不会失礼的。”少年挥挥手,干脆闭上眼睛来个眼不见为净。
男子看到主子眉目间露出淡淡的不悦后,不再多说什么,无声地轻叹一口气,不知道该怎么让年轻的爱德华王子了解,并体认到自己所背负的重责大任。
坐在他身边的这位美少年,名叫爱德华·圣奥尔斯,年仅十九岁,是法蓝丝王国的王子,也是目前国内有资格角逐王位的人选之一。
法蓝丝王国位于大陆的西方,与在东南方建国的格兰国,并列为目前大陆上最具影响力的两个国家。
数百年来,法蓝丝与格兰两国多半以联姻、结盟的方式维持表面的和平,但随著新一任的格兰国王——亨利五世继位之后,他大力提升军备、扩充武力,开始以领土划分、商业竞争等等问题制造事端,意图扩增领域、并吞法蓝丝国,成为中古大陆唯一的霸主。
目前执掌法蓝丝王国的查里士四世,已经是一名六十多岁、宛如风中残烛的老人,他既无法领军与格兰强大的军队对抗,更没有为自己的王朝留下继承人。
由于查里士四世并没有嫡系继承者,欲角逐王位者一共分为三派,一派拥戴国王同父异母的弟弟菲利普亲王,另外一派则拥戴国王的侄子爱德华王子,面对这两派系,宫廷的大臣与贵族们各自选边站,在私底下阴谋算计、暗自较劲。
最后一派想争夺法蓝丝王位者,是格兰国的新王亨利五世。由于两国联姻的关系,他是查里上四世的外甥,挟著血缘和强大武力为后盾的双重优势下,亨利五世对于法蓝丝国王位的取得,更有一种势在必得的霸气。
菲利普亲王从来不曾掩饰自己对王位的渴望,多年来不断派出杀手暗杀爱德华王子,虽然从未成功,他却也不曾死心。
年前,查里士四世的身体更加衰弱了,这让菲利普亲王的行径更为嚣张,他先是掳走了大臣、贵族们都信赖尊敬的爱德华王子的导师——肯诺比,更与邻国的诺曼地大公园签约结盟,打算一举夺下王位宝座。
为此,拥戴爱德华王子的大臣们感到不安了,如果再不采取适当行动,只怕爱德华王子再无登基称王的机会了。
为了和菲利普亲王抗衡,他们需要更强、更有力量的盟友,经过大臣们一番讨论后,他们将结盟的目标锁定了近两年内快速崛起、被称为“黄金圣兽”的男人身上。
这个被称为黄金圣兽的男人,带领著以他为首的军团,以不到三年的时间逐渐统合了国内东南部的乡间领地。若是能获得这个男人的帮助,爱德华王子在国内的势力不单可以向南扩充,也可阻断南方的诺曼地大公国领军北上、与菲利普亲王联合的危机。
基于这层层的考量,忠心耿耿的大臣温布顿伯爵遂带著一队人马,亲自陪同爱德华王子前来拜访,打算与这名传奇的男子结盟。
虽说背负著家臣、贵族们的期许和盼望,但年仅十九岁、自小在宫廷过著优渥生活的爱德华王子,不但对继承王位这件事意兴阑珊,对自身的处境更没有什么危机感或是彻底的领悟,倘若今日不是他最尊敬的肯诺比祭司被掳,或许王子殿下连走这一趟都不愿意。
“对了,你说的那个什么黄金……什么圣兽的家伙到底存下存在?该下会是吟游诗人创造出来的人物吧?”爱德华王子睁开眼睛,疑惑地询问身旁一脸凝重的温布顿伯爵。
呆坐在这间简陋的大厅已经将近三十分钟了,却不见半个人出现。
“王子殿下,稍安勿躁。”温布顿伯爵轻声安抚。
自从他们一行人穿过森林、进入“奥尔良”,亦即黄金圣兽的领域之后,就遇上了在边界巡逻的黄金圣兽的骑士团,经确定爱德华王子等人的身份后,这才领著他们来到碉堡,还先安排随行的队伍在碉堡外扎营,之后才邀请温布顿伯爵和爱德华王子进入碉堡。
算算时间,他们坐在这里也已经好一段时间了,但碉堡的主人非但没出现,就连差遣碉堡里的仆人前来服侍的动作也没有,爱德华王子哪里受过这种待遇,俊美高雅的脸上已经凝满了冰霜。
真是差劲!爱德华王子在心中嘀咕。不管是碉堡的外观、或是这个所谓“大厅”的简陋空间,还有那个尚未见面就故意怠慢贵宾的主人。
就在这个时候,远远传来了脚步声,温布顿伯爵立刻端正坐姿,打算给未来的盟友留下好印象。
不一会儿,连结大厅与后方房间的木门被人推开了,从里面走出两名骑士打扮的年轻男子,他们身上的衣服十分朴实:紧身衣、有扣子的皮裘,宽皮带、深色长裤,还有毛皮早已磨损过头的长靴。
“欢迎光临‘奥尔良’。”黑头发的骑士友善地朝温布顿伯爵伸出手,他的身材高大结实,粗犷的脸上有几道零星的伤疤。“我是洛蒙·卡特。”
“很荣幸认识您,您就是……那位传说中的大人吗?”温布顿伯爵有礼貌的询问。这个叫洛蒙的男人,不论长相或体格,看起来都像是一名骁勇善战的骑士。
“我?!”黑发男子一愣,随即朗声大笑,摇头对温布顿伯爵说道。“你误会了,我不是你认为的那个人,我是‘黄金圣兽骑士团’的副队长。”
“是我失礼了,那么,这位是……”温布顿伯爵将目光移向黑发骑士身旁那位身材修长清瘦、相貌十分斯文的男子。
“我是凯恩·金,也是骑士团的一员。”棕色头发的斯文男子没让温布顿伯爵多问,直接表明身份。
“幸会、幸会。”温布顿伯爵脸上虽然挂著微笑,心中还是难免感到失望。不知究竟是黄金圣兽此时不在碉堡,还是他并不想见他们呢?
“容我向两位介绍,这位是爱德华·圣奥尔斯王子,我是约翰·温布顿伯爵。”温布顿作简单的自我介绍。
温布顿伯爵在介绍的时候,两名男子同时将目光转到爱德华王子的身上,后者微微一笑,咧出一抹足以倾倒众生的笑靥,看起来既像天使一样纯真,又具有国王般的尊贵。
“哗!好漂亮的小王子,简直比小妞还俏!”黑发的洛蒙扫了一眼不管是外貌、打扮都相当尊贵精致的爱德华,忍不住吹了一声口哨。
爱德华玉瓮般的脸上虽然无动于衷,但心中已经忍不住咒骂:果然是生长在乡下地方的粗俗家伙!自己俊美尊贵的容貌,在宫廷中足以让贵妇、千金们脸红心跳,同时也是诗人、画家拿来创作的灵感泉源,而这个乡间野蛮人居然用“小妞”这种不入流的字眼来形容,真是粗俗!
“洛蒙,注意你的用词,要是吓坏了这位‘贵客’,你可得遭殃了。”站在洛蒙旁边的凯恩似笑非笑地开口。这个叫凯恩的男人说话的语调虽然斯文,但不知道为什么,爱德华总觉得他看向自己的目光隐隐有一股敌意。
自己认识这个人吗?爱德华不由得挑高一道眉。不!不可能,即使这个叫凯恩的人是这碉堡内长相最干净斯文的,但怎么看也是来自乡间的穷骑士,或许这辈子都没到过宫廷,根本不可能有机会见面的。
“……请问,我可以和这里的主人见一面吗?”温布顿伯爵再次开口,直接提出请求。
“温布顿伯爵,你别著急,碉堡的主人知道你们来了,也很期待和爱德华王子见面。”洛蒙开口,见温布顿伯爵露出诧异的表情时,他微笑著继续说道:“即便这里是乡下地方,国内外发生的事情我们也并不是一无所知,如果不是碉堡的主人愿意见你们,又怎么会让你们一行人顺利踏入奥尔良呢?”
“再说,碉堡的主人十分敬重肯诺比祭司,他日前遭劫的事情,我们也都听说了。”凯恩补充说明。
温布顿伯爵听到这里,总算是松了一口气。这么说……黄金圣兽早就知道他们的来意,而且愿意支持爱德华王子喽?!
“至于详细的情形,还是让碉堡的主人与爱德华王子单独详谈吧!”洛蒙再次开口。“温布顿伯爵,你赶了好几天的路一定累了,让我带你到后面的客房休息吧!”
“多谢你的好意,但是我……”温布顿伯爵想婉拒,再怎么说也不放心让年纪轻、历练又浅的爱德华王子与人单独会面。
“温布顿伯爵,请放心,不会有事的。”较为沉默的凯恩向前一步倾下身,刻意以一种能让爱德华听得清清楚楚的音量,在温布顿伯爵耳边说道:“不把小鹰从悬崖推下去,它又怎么学会展翅飞翔?这场谈判关乎爱德华王子重要的未来,如果连最基本的“结交盟军”这件事,小王子都没自信单独面对,那么未来的计划也不必多谈了,不是吗?”
说完后,凯恩还刻意往爱德华的方向看了一眼。“温布顿,你先下去休息。”爱德华接受了对方的挑战,直接下达命令。“既然是为我爱德华·圣奥尔斯找盟军,我当然可以单独见他一面。”
“但是……”温布顿实在不放心。明明是这么刻意的挑衅,但爱德华王子却上当了,他真的有能耐和对方谈判吗?
“你不用多说了。”爱德华瞪了温布顿伯爵一眼,像是要表明自己决心似的坐下,双手环胸,不再多说什么。
“温布顿伯爵,请。”洛蒙做出邀请的手势。
“我也可以保证,您最重要的王子殿下绝对不会有事的。”凯恩也保证道。
“那……麻烦两位了。”温布顿伯爵开口道谢,跟在洛蒙与凯恩的后面,从大厅的另外一扇门离开了。
五分钟……十分钟……二十分钟过去了,那个据说“很期待和自己见面”的家伙却始终没出现。
那家伙到底懂不懂礼貌?打从他踏入这座碉堡后,大厅壁炉的火没生起,美酒、佳肴一项也没有,连最基本的清水都没有端上一杯。反而是温布顿可以到客房休息,连随行前来的护卫队,也早在他们进入碉堡前,就已经扎营休息了,现在说不定全都吃饱睡熟了,就只有他像个笨蛋一样,坐在这个又冷又一无所有的大厅里,等著一个根本不打算出现的乡间野蛮人!
“可恶!”爱德华王子忍无可忍地起身,就算身上穿著最高等的皮裘,也逐渐难以抵挡夜里从碉堡建筑缝隙窜人的冷风。
咕噜咕噜……肚子响起怪异的声音,让爱德华疑惑地皱起两道眉,新奇地将双手放置在下腹的位置。连在这里空等的一小时计算起来,他已经整整六个小时没吃东西了,这在他年轻的生命中,几乎是不曾发生过的事情。
自小生长在宫廷,再加上王子尊贵的身份,他从来不需要担心食物这种小事,任何时候都会有仆役奉上料理好的美食、美酒,有时候甚至不用开口,厨娘还会主动端上新研发的佳肴,邀请他第一个品尝。
“原来肚子饿的时候,会发出这种奇怪的声音啊……”爱德华喃喃自语。说实在的这声音还真不好听,更是不合身份。若是让向来仰慕自己的诗人、贵夫人们听见这奇怪的声音居然是由他肚子发出来的,只怕会吓坏了吧!
“哈哈!”光是想到那个画面,爱德华忍下住笑了。
就在这个时候,坐在大厅里的爱德华,突然感觉到某种专注凝望的目光……从小到大,不管是毫无保留的赞赏、爱慕崇拜的痴迷,抑或是躲在角落、隐藏著千言万语的暗恋目光,都是爱德华再熟悉下过的,毕竟他还没遇过会对自己俊美容貌无动于衷的人。
但此刻,在大厅某处窥探的目光,却是自己从来下曾感受过的,不是赞赏、爱慕,也不是痴迷,更不是暗恋,而是一种仿佛可以将他看透的犀利目光,爱德华不太会形容这种感觉,总觉得,自己有种赤身露体在雪地里,又像是成为被猛兽盯上的猎物一样的奇异感觉。
“什么人?!”爱德华一点也不喜欢这种感觉,猛然站起转过身,对著空无一人的大厅喊道。
大厅里静悄悄的,除了偶尔自缝隙钻入的咻咻冷风声外,爱德华没有听到其他的声音,更别说会有人出声回应了。
“奇怪?难道是错觉?!”爱德华疑惑地皱眉,跟著摇摇头自我解嘲,心想这一定是自己神经紧张产生的错觉吧。
“闷死了,到底要我在这里等多久啊?”爱德华再次坐下,无聊地瞪视著墙上的某一点。
如果不是肯诺比被抓、己方却没有足够的武力和堂叔菲利普亲王对抗,说什么他绝对下会来到这个乡下地方,试图和一个陌生人结盟!
什么王位、国家继承权的,爱德华从来都不在乎,他只想回到从前在宫廷里无忧无虑的生活,每天陪著贵夫人、淑女们赏花、一起听吟游诗人唱诗作画,聊些风花雪月的故事,或是每天早上按时到肯诺比那里上课学习,那时候的日子过得多么惬意自在啊!殿下,艾萨克已经不在了,你再也不能任性,必须开始学习怎么保护自己了。
五年前的某一天,当肯诺比祭司开口说出这样的话之后,他过去所有自由自在、逍遥快乐的日子就结束了。
原本每天可以陪伴他的肯诺比,为了祈求他的安危、搬进了任何人都不能进入的高塔神殿内修行,每个月只能抽出短短的几个小时会客,但即便是短暂的聚会,也几乎被大臣、贵族们占据了所有的时间,让他根本没法子和肯诺比好好说话。
不单是如此,过去自己喜欢的吟诗、赏歌的时间也被缩减了大半,改而学习骑马、练剑、射击等等这些据说可以在必要时候保命的无聊课程。
而这一切的改变,都只因为艾萨克不在了……至今,爱德华依然想不透,为什么自己的生活会因为一个“贴身侍卫”不存在了,就必须全盘改变?不过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贴身侍卫,有什么特别的?只要再训练就有了,不是吗?
艾萨克。自己有多久没想起这个名字了?!爱德华王子只手托著下巴,美丽的紫色眼睛微微眯起,陷入过去的回忆之中……即使刻意不去想起这个人,但他的容貌却清晰地烙印在自己的脑海里面;及肩的金色发丝,高大修长的完美身躯、结实精壮的战士体魄,除此之外,他还拥有宛如天神亲手雕刻出的俊美面孔,那是一张和自己所仰慕憧憬的那个男人一模一样的面孔……艾萨克和那个人唯一不同的地方就是眼睛了,他仰慕的那个人,拥有一双比晴空还要湛蓝、比海洋还要深邃的美丽眼睛,而艾萨克,则有一双诡异、透著野兽光芒的金色眼睛。
爱德华实在无法忍受艾萨克和那个人拥有一模一样的脸孔,所以五年前的那个晚上,他毫不犹豫地将艾萨克赶走,命令他永远消失在自己的眼前。
那天晚上发生的事情谁也不知道,就连肯诺比都小心地隐瞒住,虽然说,他总觉得肯诺比似乎猜出了什么,但是只要自己矢口否认,连肯诺比也不能说什么,只能和其他人一样,认定艾萨克离奇的失踪了。
“啧!怎么会突然想起那家伙呢?”爱德华恼怒地挥挥手,试图挥走脑海中不愉快的回忆。
这全都是碉堡主人的错,如果不是他迟迟不出现,自己又怎么会有机会呆坐在这里想起根本不愿意记得的人呢!
既然对方下打算现身,那么本殿下放下身段自己去找他,这样总可以吧!至少也好过像雕像一样坐在这里等人吧!
作出决定后,爱德华毫下犹豫地起身,当他转身欲往大厅后方、连接后面房间的木门移动时,他突然听到了一阵低沉、宛如野兽在夜里低鸣的声音。
“?谁!”爱德华警觉地转身,循声瞪著大厅左侧那个阴阴暗暗、非常不起眼的角落。
爱德华的眼睛眯起,好半晌后才确定那里有一个人,那应该是个男人没错,穿著能够完全融入夜色里的黑衣,也不知道他站在那里多久了。
“你是谁?躲在那里干什么?”爱德华不客气地问道。对于这种鬼鬼祟祟躲在黑暗中的人充满了警觉心。
爱德华的喝声,让原本倚靠在墙边的男子有了动作,他缓缓站直了身子,然后开始移动了。
爱德华从对方逐渐自黑暗中走出的身影,判断出这是一个身材相当高大的男子,不过由于大厅实在太暗了,那个人又刻意穿了一身黑,除了得知这点之外,根本看下清楚对方的长相。
“达、达、达……”长腿下的皮靴踩在地上的声音,在夜里听起来格外清晰,随著脚步声越来越接近,那人也越来越靠近了。
终于,男子的形象逐渐被爱德华身后的烛灯从下到上、慢慢地映照了出来;黑色的皮靴、黑色的长裤、黑色紧身衣、黑色的兽皮短袍,披散在肩膀上的金色头发……还有即使在黑暗中,依然能透著神秘光晕的金色眼睛!
“艾萨克?!”爱德华倒退两步,吃惊地喊出对方的名字。
高大的男子完全自黑暗脱离,露出一张轮廓分明、充满男子气概的英俊面孔,一双金色的眼睛在忽暗忽明的烛火映照下,就像是有两簇火焰在眼中跳跃闪动一样。
拥有金色眼瞳的男子目光如炬,视线始终没有离开爱德华的脸上,在他那张犹如上帝精心雕刻出的俊美脸孔上,勾起了一抹冰冷、宛如兽一般的残酷笑痕。
“久违了,爱德华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