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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8年,英格兰。

“泰勒·惠特利,你瞪着大眼看什么看?”

梅根·彭沃西语气相当严厉,她对此人从没有好脸色。她转过头,不屑地看着他,好似自己根本无法忍受像他这种类型的家伙。事实上,却并非如此,她从心底里喜欢这位泰勒·惠特利。

泰勒·惠特利潇洒俊逸,招人喜欢,飘柔的金发,稍微涂抹点发油即可成型。连鬓的络腮胡修剪整齐,短短的胡须爬满厚实有力的下巴,深蓝色的眼睛中透出帅气。他个子算不上特别高,但当姑娘们抬头仰视他,也得伸长可怜的脖子。他的身材纤细,好在不属于手无缚鸡之力的那种人。27岁的他,前途光明,这还没算上他从母亲那几继承的大笔遗产。

有一点是梅根·彭沃西坚信不疑的,即泰勒·惠特利肯定是个好丈夫。然而不该的是,她与自己最要好的朋友蒂法尼·罗伯兹同时遇见了泰勒。要不是蒂法尼·罗伯兹抢先表明了对他的爱意,她说不定早已心许了。

这就是蒂法尼·罗伯兹当时的原话:“我已经爱上他了,梅格。”两位姑娘谈话从来不绕弯子,最少她们之间的关系已经到了这种程度,谁也不会为对方的坦率感到惊愕,那天蒂法尼讲话时感情激动,根本没注意对方是否在听她讲话:“他的确相当有魅力,当他冲我微笑时,我从来没有感到如此……如此……哦,该死,这种感觉……我简直无法形容,但是我发誓,我都快高兴死了!”

“肯定是你的紧身胸衣勒得太紧了,”梅根风趣地说,“最少,你得束松些,呼吸需要空间,难道你就不知………”

“哦,请别打岔!”蒂法尼亦笑出声,“我是十分认真的。梅格,我怎样做才能赢得他的好感呢?”

梅根仅比她大5个月,便被她认为无所不知无所不晓一般。

实际上,她对这种特殊话题也近乎一无所知,尽管她不愿意承认这一事实。总之,凡是男人都千方百计地想吸引她的注意。然而,令他们沮丧的是,她从来没有做出任何轻浮举止来勾引他们。两年来,她与周围地区的每位适龄男子都接触过,最后却得出这种结论:她虽然长得清秀漂亮,但是她满头的红发却是本地区最丑的。红头发显得凶猛。明艳,还发出锈铜色般的亮光。这种身体特征是她从父亲那儿得到的唯一遗传。

梅根只好泛泛地为好友出谋划策说:“稍许微笑一下,表现出你的存在即可。他是不会放过机会的。”

他果然没放过机会。泰勒在见到蒂法尼后不到两个月,他便屈尊向她求婚。他们的婚礼定在她的18岁生日,眼下所剩的时间大约还不到3个月,当然,对这位子爵来说,操办婚礼不可能简单草率。他们可能在“伦敦节”高峰期间大肆操办。

梅根由衷地为朋友高兴,她认为泰勒是个极为优秀的青年。

正因为如此,她才总是与他作对。这对未婚情侣对她的做法颇感意外,夏日的星期天,阳光明媚,梅根陪着他们到教堂去,实际上,让泰勒惊愕不解的是,她为什么从一开始就与自己过不去,总是刺激他,他可是从没做过任何对不起她的事。好在蒂法尼见怪不怪。即使是后者,也是在后来才了解到梅根这么做的良苦用心。

蒂法尼非常满意梅根的做法。梅根决心让泰勒觉得自己是个凶悍泼辣的姑娘,因为只要对蒂法尼有兴趣的青年小伙儿,最终都会理所当然地爱上梅根。倒不是因为蒂法尼长得不漂亮,因为可以说她相当迷人。她那头金色的卷发,那双深蓝色的眼睛都极具吸引力。但是她的丽容还是不会给她带来机会,因为与梅根那沉鱼落雁之美相比,毕竟显得相形见绌。所以,从一开始,梅根便做出决定,确保泰勒不要偏离目标,尤其不能让他向自己进攻。

梅根的诡异战略持续了相当长的时间,最后泰勒也习以为常了。他不再脸红、结结巴巴地道歉了,因为心直口快的梅根事事都会挑刺,发难。他现在已经学会了反击,而且逐渐运用纯熟了。

当年泰勒是在蒂法尼家认识这两位姑娘的。这时,马匹拉着马车从那儿出来。泰勒用鞭尖猛抽疾奔的栗色马,正眼都不瞧一下梅根,反唇相讥说:“喂,我瞪眼看狗屁,彭沃西小姐,绝对在看狗屁。”

蒂法尼为此结巴起来,泰勒以前反击时没那么歹毒。梅根被这话噎得秀面通红,扭过身去,这样,泰勒无从知道自己的话有多么的伤人。

蒂法尼没有抱怨泰勒,世上龌龊事不少,但是做龌龊事的男人从不感到龌龊。不,这是蒂法尼的过失,因为长期以来,她没有出面阻止梅根。她那毫无道理的道理便是她还有一点私心:如果泰勒了解到梅根的为人,他可能会像其它男人一样失去抵抗力,因为她妩媚的一笑,会搞得他们情乱神迷。

现在她已经十拿九稳了,她敢肯定泰勒已经爱上了她。如果她现在还抓不住他,那么就是他们之间大不般配。她应该找梅根好好谈谈,在听完牧师的布道之后,还是在这之前,总之要赶在这伤害的副作用消失之前,趁梅根还没有气得发疯的时候。蒂法尼相当担心,因为梅根很少生气,但是一旦怒极攻心,会气成什么样子自己也无法估计。

本教区的教堂座落在蒂戴尔村村边,当他们赶到时,蒂法尼找到了说话的机会。泰勒走在她们前面,赶去问候奥费莉姬夫人与她的三位女儿。在附近地区,就数韦奇伍德伯爵夫人奥费莉姬的头衔极高。在这绅士不多的土地上,她算得上是头面人物。甚至连梅根,也不可避免地感到奥费莉姬伯爵夫人的存在。梅根利用种种机会,做出种种姿态,期望能够得到该夫人的注意。因为伯爵夫人是这个教区的主宰,人人都希望得到她的邀请。梅根这时做的任何事,目的都是为了得到她的一份邀请。

梅根跟在泰勒后面,亦打算去问候伯爵夫人。蒂法尼只好拉住梅根,她有话要与梅根讲。然而,梅根不耐烦的表情并不是说她没有听到朋友的话。她想抢在谈话之前先去问安。

“我希望你别再提马车里的事,蒂法尼。”

“我绝对要提的,”蒂法尼果敢地回答说,“我明白你的苦心,梅根。正因为如此,我才更喜欢你。我敢肯定,当我们的爱情刚开始荫发时,你这种做法起了相当大的作用。现在,我认为自己已经能够把握泰勒了,纵使你那深沉的明眸盈盈笑意,也不会令他拜倒在你的石榴裙下。”

梅根眨着眼睛,本能地发出姑娘般清脆的笑声,随后她紧紧拉着朋友,说:“我知道你说得对。老是与身边的男人顶撞,我想这都快成为我的恶习了!”

“那么,从今天起,改掉这个恶习吧!”

她嫣然一笑:“好吧!要是我开始与他友好相处,他可能会认为我这个人有毛病,你信不信?”

“我想,他会敏感地建议我中断与你的往来,以逃避你的魅力。”

梅根深蓝色的眼睛一睁,随后又瞇起来:“他搞什么鬼,以前他也说过这话?”

“还不止一次!在他面前,你努力地表现出自己的劣行,他产生这种看法自然无可指责,你说对吗?只是令他困惑不解的是,我们为什么会是那么好的朋友?因为在他眼里,你我的脾气是那么的不同。”

“他知道得还不少嘛,”梅根尖着嗓子说,“你我穿的连裆裤,交情深到同呼吸共命运的地步。”这时,她咬咬嘴唇,再也无法掩饰对自己的担心。“你们结婚后,他不致于一直抱着对我的成见吧?”

“你知道,他绝不是不讲道理的人,”蒂法尼让她放心他说,“假使他执意如此,也没有丝毫关系。恐怕你此生永远无法摆脱我这位朋友了,彭沃西小姐。”

梅根笑了。那微笑带着两个笑靥,展示出另一种秀美。那美丽的脸庞洋溢出温暖、开朗。憨鞠可爱的神态。甚至连蒂法尼也为之再说不出话来,尽管她经常见到这种清丽脱尘的微笑。她每次都滋生出特别的感受,这笑容是送给她的。显然,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东西能够比得上她这位最亲密的女友,教堂院子里有不少绅士,他们不停地看着梅根。这灿烂的一笑迷住在场的众绅士,他们无所顾忌地投来目光,搞得她们无法交谈。有几位绅士甚至心存期望,跃跃欲试,决心向本教区国色大香的美人求爱。

蒂法尼讲出重修旧好的心意后,伸手挽住梅根的胳膊,带着她朝教堂门走去。泰勒仍旧在那儿与萨克雷家的母女四人交谈着。她不禁绽颜一笑,耳语说:“我今天真有运气,梅格。我刚刚获知,在你我长期盼望的邀请书上,最终会写上我们的名字。

你穿上这件蓝府绸新衣会显得美丽无比。即使是面容枯瘦的奥夫人,也不能不为之大为动容。”

“你真的这么认为?”梅根问,面露希望。

蒂法尼希望那该死的邀请书不要在朋友心目中占太大的比重,然而事实正好相反。实际上,德文郡的每个人之所以想参加伯爵夫人的舞会,似乎并不是非要结识伯爵夫人,从几英里以外的地方赶来也不是专为跳舞,而是因为在她的舞会上始终能遇到一些有意思的新朋友。当然,这仅仅是与会者的一部份目的。对一个姑娘来说,真正的目的还是与其它姑娘一样,希望来此寻找梦中的情人,以圆罗曼蒂克之梦。因为在熟悉的绅士中,她们没有找到意中人。

这仍旧不是梅根的主要目的,因为她想在短短的几个月内,获得参与“伦敦节”的机会,她希望在那个时候遇上心目中的白马王子。不,韦奇伍德伯爵夫人辛辛苦苦干了几年,其目的便是要让受到她家邀请的人能够感到某种“殊荣”。她的贵宾名单从来没有终结,这就意味着总有一天会写上你的名字。不然后果就大大的不妙了,你此刻不是麻烦缠身,就是家中闹出了丑闻。

邀请书虽不是人人都能得到,但是本教区内的显赫家族已经收到她的第二轮邀请了,甚至蒂法尼家也收到过一次。是她父母前去赴会的。在这点上,她没有表现出对梅根的忠心不二,为此她总觉得挺对不起朋友的。这是秘密,她从来没给梅根讲过。要是梅根知道有这次邀请,她会更加失望的。眼下,她已经失望得再经不起失望了。

她们曾经坚信:伯爵夫人的邀请只不过要等到梅根年满18周岁之后。但是从生日后算起,又过去两个月了,梅根的父亲虽然贵为乡绅,但是也与女儿一样,仍旧被人遗忘了。

蒂法尼紧紧地挽着梅根的手臂,权作对朋友的回答。与此同时,她暗中祈祷自己别造成朋友的希望值太高,否则这份希望又会再度破灭。多亏了泰勒,她能在一个多月后,首次获得与伯爵夫人面对面讲话的机会。或许只需要提醒一下奥费莉妞夫人,别忘了梅根·彭沃西是她的近邻……

“下星期六,惠特利先生,”说这话时,奥费莉姬夫人看到两个姑娘R向她走来,“只是40来人的小聚会,别忘了带上你那可爱的未婚妻。”

伯爵夫人冲着蒂法尼笑了笑,同时打量了梅根好一阵。随后,她转身走进教堂,没理睬她们。

这种伤害是故意的,赤裸裸的。她的小女儿,艾丽丝?萨克雷,17岁,甚至发出吃吃的傻笑,尾随母亲而去。好在她的另两个女儿,阿格尼丝与爱妮几乎没流露出恶意般的窃喜。

蒂法尼先是一阵惊愕,随之是一阵气愤。她们忒是无理?谁不知道,梅根与蒂法尼是最要好的朋友。梅根是蒂法尼与泰勒的伙伴,她陪着他们去过好些地方。萨克雷家的人似乎存心要表现出这种蔑视,并且一直等待着时机,以期达到最佳的效果。这就微妙地表明,梅根所期盼的邀请书在近期内根本没门儿。蒂法尼恐怕已经猜出其中的溪跷。正是因为梅根长得太漂亮了,所以不能让她在那种场合亮相。要知道她养着三个不太漂亮的女儿还待字闺中呢!

泰勒清了清嗓子,惊醒了傻愣在那儿的两位姑娘。蒂法尼最终注视着梅根,发现她被萨克雷家母女的羞辱气得发疯,其程度远非蒂法尼可以想象的。梅根的面色苍白得就像她帽子上的白色飘带一样。泪水浸泡着她那大大的蓝眼睛,随时都可能滴落下来,尽管她这时努力地控制着自己。蒂法尼为朋友感到揪心,也为她的境遇感到相当气愤,她气恼自己为何那么渺小,无法给朋友以强有力支持。

她紧拉着她的手,将泪眼迷人的梅根拉近身边。

“为什么?”梅根低声问。

蒂法尼相当生气,直截了当他说:“该死的,还不是因为你长得太漂亮了!她想打发自己的黄脸女儿出嫁,自然容不下你。

如果附近有你,就没有男人们肯看她们一眼。”

“但是,怎么可以这样……这样……”

“自私?小心眼?绝对是,梅格,但是……”

“别说了,蒂弗。说真的,我需要单独呆会儿……”

她没来得及说完话,便骤然离开。“梅根,等等,”蒂法尼大声招呼,但是梅根没停下来。她在离开教堂的院子前,甚至跑了起来。因为她再也抑制不住眼泪。波科克先生从她身边走过时,递给她一条手绢。但是她甚至连看都没看他一眼,后者注视着她的背影,目送着她匆忙走进小巷,逃离教堂。

“我认为,我们应该赶快去追,因为从这儿到萨顿庄园还有一英里多路。”泰勒指出说。

“这并不是我为什么要去追的理由,”蒂法尼心不在焉他说。

此时她脚下一绊,停了下来,她在网兜里找手绢时,注意力都放在梅根身上,随后她继续追上去。

“我以前与她走路总保持着这段距离。”

蒂法尼终于转身盯着他,他的表情激怒了她。“你似乎不该因此而幸灾乐祸,泰勒·惠特利。那讨厌的女人不该这么恶劣地待她。”

“请允许我表示不同意见……”

“不,我不允许。从今后,你会发现她身上有许多闪光点。

可以告诉你,她以前对你的确极不友好。但是那是有原因的,她不想让你爱上她。她之所以这么做,是为了成全我的爱情。她知道我多么想嫁给你,如果你的兴趣放在她身上,我可能会受到伤害。这并不是她想见到的局面。”

“可是我根本无法容忍这种姑娘,”他抗议他说。

“你第一次见到她时,有这种感觉吗?”蒂法尼反问道。

“哦,没有!但是你总不致于说这是‘故意的’吧!”

“就是故意的。如果你想就此生气的话,那就气我吧。因为在此以前,我原本可以阻止她的。但是,我……我估计我仍然存有那么点私心,怕你发现了真相。要知道,她的确是个特别温柔体贴的姑娘……”

“也是个被宠坏的、任性的姑娘。”

“只有一点点任性,她父亲喜欢她那样。她爸爸是个绅士,亲切友善、慷慨大方。其实我偶尔也会这般任性,泰勒。”

“是的,但是在你身上,我发现这种脾气更讨人喜欢。”

“我应该谢谢你。但是你是否理解梅根进退两难的处境?有好些男人都特别关注她,泰勒。她对待你的那种态度是她唯一的防卫手段,她要阻止那些心怀不轨的小伙儿们。”

“可是,亲爱的,我可不想娶这种德性的女子为妻。向上帝保证,绝不。”他似乎一想到这些,就显得惊恐不已。“这女子需要嫁个身强体壮的男人,这男人不仅不能有性格,甚至还不会吃醋。我的朋友如果人人都爱我妻子,我能受得了吗?当然,一,二个我还是可以接受的。”接着,他微笑地补充说,“但是如果人人都那样,唉,我可就太悲哀了。…“听你这话,你好似对她再不抱希望啦!当然,如果风流艳事牵涉到自己的妻子都不吃醋,还算什么男人?”

“说得对!我认为,如果男人根本不在乎自己妻子的恋情何在,他就不会吃醋了。不过,女人始终应该清白自守,让男人放心。”

有一点,蒂法尼仍旧不放心:“要是因种种原因女人最终吃起醋来时,该怎么办?男人做事能让女人放心吗?”

“当然放心,他娶了她就要负责!”

“要是还没有迎娶呢?”。蒂法尼间。

泰勒不解地眨着眼睛。这时,她拍拍裙脚,傲慢地走向马车,他几乎是一蹦而起,连忙追上去。

“我的意思换个话题,好吗?”他不自然他说。

“请告诉我,泰勒,我们……”

“当然不,”他坚持说,“你朋友的情况格外特殊,蒂法尼,因为她这个人就格外特殊,当然,这并不是说我觉得你不特殊。

你可能明白我的意思。对我们来说,不能作简单的比较。”

“好吧,泰勒,我原谅你。”

“我应该谢谢你。”

“你又在吃东西啦?”蒂法尼悄然地飘进饭厅。

彭沃西家的男管家,克雷布斯也出现在她身后,满面不快。

当然,他赶来仅仅是为了关门。他的行动历来迟缓,不到门前总赶不上蒂法尼,尽管长期以来他本该刻尽职守。自从蒂法尼与梅根相识以后,他对覆行自己的职责很快地变得松懈了,但是,这并不表明他不尊重蒂法尼。

每当她来到这几时,喜欢捉弄人的克雷布斯总是带领她从不同的大门入内。他这么做是与蒂法尼开玩笑,后者也挺喜欢这样玩。由于她经常走庄园后面,绕行到马厩后墙跟,所以他不可能发现她的到来。如果克雷布斯有幸地见到她前来,他可能猛地冲进厨房的人口去堵她。但是,她则选择从画室的落地窗潜入,如果他在画室内守株待兔,他立即可以听到她那骗人的高叫声:

“室内有人吗?”随后,她从屋后绕回到前面的楼梯。有一回,当他获悉她要来时,他将三扇大门全都大大地打开,在客厅的楼下等着。蒂法尼无论走哪扇大门,都可能遇到他。然而,她那天却翻餐厅的窗户进来。那次失利后,克雷布斯两周没与她交谈。

梅根也希望罗伯茨家的男管家也能与她玩类似的游戏。可是,他是个亲切慈祥的老人,每当她突然出现在他的管辖领地时,他只会冲着她笑,向她问安,根本不会与她开任何玩笑。

她先用餐巾挡住呵欠,随后将餐巾扔到餐桌,“现在,是我今天第一次用餐,尽管我吃得够多的了。”

“好啦,接着喝你的茶吧。”蒂法尼来到她身边坐下来,“我要一只杯子,你我二人一道品茗,好吗?”她好似不为梅根的话所动,旁若无人地继续说,“你是说,这是你的第一餐饭,你知道现在几点了?”

梅根耸耸肩,往杯子里添了些茶,递给蒂法尼。后者往茶里加了相同数量的糖。这样一来,使不存在共饮一杯的问题了,因为梅根喝茶是不放糖的。这点习性,双方都清楚,在相识11年后的今天,两人似乎一下子陌生起来。克雷布斯仿佛早有预感,秆忙回到厨房,让科拉送来一只杯子。

科拉是厨师的女儿,一个可爱的姑娘。她穿着紧身时髦的服装,为保持妖媚身段的曲线,她勒得好辛苦。由于紧身上衣绷得大紧,结果造成总是呼吸不畅。她的服装款式简单,仍旧突出裙衬与长裙摆,这种标准款式长期以来一直颇为流行,尽管几年前衬架裙早已过时。由于女佣们想出用极为便宜的布料,缝制出与主妇们款式一样的服装,搞得后者叫苦不迭。打杂女工甚至在干活几时,也穿着拖地的长裙。她们简单地打个结,下摆扫不着地就行了,她们干完活下班后,又再行解开。

梅根等着,一直到科拉行过屈膝礼离开房间后,才对蒂法尼承认说:“我睡过头了。”

这“算是”坦白交待吗?她知道梅根从不贪睡。“怎么回事,这是你生平中的第二次睡过头吧?对第一次的遭遇,我能够理解,因为当时我们在庄园里,几乎整夜不敢人睡,害怕见到比肯老爷的鬼魂。在庄园的废墟的房子里有鬼魂游荡,据说就是他在作祟,太失望啦……”她忽然停下话头,似乎想起了什么,同情地间:“昨夜不好过吧?”

“一言难尽。”梅根承认说。

“倒霉,要知道我昨天就留下来陪你。但是我认为你这个人疯得很,哪里还会再失眠?”

梅根嫣然一笑:“越生气晚上越能睡,你也这样认为。”

“哦,总比失眠强。”

“你不相信我,蒂法尼,我说的是真话。”梅根回答说。

“哦……啊……嗯……”蒂法尼实事求是他讲,“我估计在我离开后,你的情绪更糟,对吗?”

“也没什么。”

随着时间的推移,梅根的眼泪也流干了。昨天,蒂法尼不想坐马车,她陪着梅根在乡间的车道上走着,让泰勒暗中保持距离跟着。她们要讲悄悄话。蒂法尼没有意识到梅根早已不再顾影自怜。梅根当时特别生气,气得要死。为了让她高兴起来,蒂法尼建议她们杀回去,面对面地与奥夫人大吵一台。梅根放弃了,她认为这样做不太好。其实蒂法尼一开始便不那么认真,自然认为没必要将伯爵夫人搞得声名狼藉,否则会招致特别的报复。

令她高兴的是,梅根并没有因此而怨天尤人,她的确被气疯了,但这反而有益于健康,梅根只在气自己,因为这事从一开始,就没希望,任何努力都不行。可是她却在上面浪费了全部的时间与精力。她真想变作十足的傻子。蒂法尼也特别想变成傻子,这样便可以对未来的现实视而不见,那个黄脸婆子伤人时也忒歹毒了,完全没有必要。

“我知道,我本不该照你说的做!”蒂法尼感叹地说,“你让我‘回家去’,你说‘我很好’,你还说‘对于这种羞辱’我以前好象是经历过的。……”

梅根略略笑了:“哦,这倒是千真万确。”

“我真不明白,在这件事情上你怎么还笑得出来?”

到这大为止,有一事令蒂法尼始终耿耿于怀:随着梅根越来越出落得像出水芙蓉,少年时代的女伴相继中断了来往。理由十分简单,别的人站在梅根身边,会自惭形秽,感到自己太普通,太没魅力。这是她们无法容忍的现实。她们中有些人已经在公开场合羞侮过她。近来,这种小心眼愈演愈烈。不难想象,她们的仇恨之源便是梅根的天生丽质。

梅根也说不清道不明,自己怎么笑得出来,朋友与你作对,这是很伤心的事,往往让人久久难以释怀。表面上看,似乎烟消云散。然而再遇到类似事情时,还会再度受创。韦奇伍德伯爵夫人昨天的行为肯定就属于这种因妒生恨的表现。

“笑比哭好,你不这样认为吗?”梅根一边说着,一边盯着剩下的香肠。她拿起这根香肠,画圈般地搅着碟子中的一块火腿。

蒂法尼开始说:“上帝啊,说得对,说得太对了!你想谈谈吗?”

二人都知道,这时话题已经转到谈论以往朋友的伤害行为,而不是现在。

“往事不堪回首!当然这次例外,每当我回想起几年前我们那些好笑的事情时,我几乎感到对不起她们,因为她们已经忘了其中的乐趣了。”

“既然你提起过去,我还是有感受的。自从她们开始孤立我们后,个个全变成讨厌的东西。再一想,我从来没有对不起她们。”

梅根绽颜笑了,偷瞟一眼说:“我也有同感,但是你我好似在谈论愉快的过去。”

沉闷的话题就这么坦率地讲出来,二人银铃般地笑了。蒂法尼连忙转换话题说:“这么晚才吃饭,说明你早上没有外出骑马。

因此,你整天都一脸晦气。”

一般讲来,梅根的心情总是秋高气爽的。早早地与乡绅爸爸共进早餐,先花半小时来骑马,她的马叫作“安布罗斯先生”,随后再花半小时来喂马。由于他们只有四匹马,所以只雇了一个马夫。但是喂养“安布罗斯先生”的那份享受与惬意,她是绝不会与马夫共享的。梅根甚至喜欢亲自动手。马夫如果了解梅根到马厩中走走的习惯,便不难猜出梅根对马的喜欢达到什么程度。

“我早骑过马了,”梅根盯着香肠,补充说,“在昨天晚上。”

“你没骑!”

“凌晨骑了大约两小时。”

“你没有骑马!”

梅根瞥了一眼,急欲解释说:“我肯定骑了,蒂法尼,我发誓我骑过马,我几乎快被逼疯了!”

“你是否带着男仆?”

“我哪有心情叫醒他们!”

“梅根!”

“好啦,没人看见我,”说这话时,梅根采取守势。因为她后来已经意识到了,年轻姑娘半夜三更半夜骑马外出会引起多少流言蜚语。“为了爱护‘安布罗斯先生’,我骑着马一直在大路奔跑。昨晚天太黑,没出什么问题。回来后,我直接睡觉去了。”

蒂法尼一直盯着她,梅根补充说,“骑马总比睡觉强吧。当我在村子与大道之间跑到第三个来回时……”

“第三个来回!”

“我在大道上总共骑了五个来回。对了,我始终没有离开那该死的大道。‘安布罗斯先生’与我一样兴致勃勃,纵蹄急驰。”

蒂法尼转动着眼睛。

“正如我刚才讲的那样,”梅根回到刚才的话题,“在跑第三个来回时,我准确地设想出我未来的奋斗目标。只有那样,才能让奥费莉姬·萨克雷俯首称臣。我以后做事就围绕着这个方针。”

蒂法尼顿时警觉起来。

“你别打算刺激她,好吗?”

“为什么不呢?”梅根嫣然一笑,随后得意地补充说,“我将修建一座比她房子还大两倍的府邪,我要成为本地区地位最显赫的新贵妇,我要将她晾在一旁。”

“哦,可是你怎么做得到呢?”

“很简单,我嫁给公爵就行了。”

“哦,这恐怕还行。你脑袋里想的是哪位公爵呢?”

“当然是罗思斯顿,”梅根宣布说,“他是我知道的唯一的公爵。”

蒂法尼坐起身,将自己的名字与这个公爵拴在一起,只有梅根的脑袋里才能生出这种怪念头。蒂法尼不禁担扰起来,因为梅根这时可能是认真的。

“我们根本不‘了解’他。你可能还想得起,当年,我们与他祖母一起喝茶时,他还没到谢灵·克罗斯。由于你父亲认识继承了亡夫产业的老公爵夫人,我们才有机会去他的庄园。你父亲当时想买匹马送你,作为你12岁的生日礼物。他借口咨询如何买马,给她去了一封信。”

“然而,也是命运使然,她邀我们到公爵的马厩内选一匹。”

是命运使然吗?那儿养着数百头马。能搞到其中一匹作乘骑,已经相当开心了。

梅根倾身耳语:“他们在谢灵·克罗斯‘养’了这么多马,所以她卖掉其中一匹有什么不高兴的?”随后,她往后一仰,补充说,“我们已经有了共同点,都喜欢马。”

“我们?你与公爵?上帝啊,梅格,在这问题上,你‘真的’不是认真的,对吗?”

“绝对是认真的。”梅根绽颜笑了,神情亢奋,“只需想想,蒂弗,教堂前忽然驶来一辆漂亮的马车,车上装备着武器,武器上烙有罗思斯顿公爵的纹章。那时,伯爵夫人率领着她那些嫁不出去的女儿们站在那儿,翘首以盼。接着,你一步一步地走出马车,最好还有个英俊的小伙子搀着。当然,那时候的我会表现出大度和宽容,邀请伯爵夫人玩上整整一天,甚至将我的丈夫,公爵介绍给她。接着,我将友好地假意看不见她惊愕的表情,她的嘴都会张得圆圆的。”

“将来有可能这样,”蒂法尼笑出声来。这鬼念头够逗了,搞得她好一阵儿都回不过神来。“啊,这种惩罚十分到位。”她做戏般地叹口气,“要是那样就好啦!”

“会是那样的,”梅根平静地回答说,“我说总会有这一天的。”

蒂法尼惊愕地看到梅根脸上浮现出执拗。“哦,等等。在这问题上,我们至少应该现实些。如果你要追求门第,我们一定为你找个优秀的子爵。甚至连伯爵都是完全可能的。是的,嫁个伯爵,足以让你拉平与奥夫人的身份。别冲着我摇头,该死的!”

“蒂法尼,如果我为门第而降低标准,那也该是个大人物。”

“那也不能降低标准。”

“我已经决定降低标准了。我越考虑,越喜欢这个主意,作一个公爵夫人。”

蒂法尼哼了哼:“我为什么要在这儿做恶人呢?好啦,梅根,实话告诉你。以你的条件,你完全可以在别处找个怕爵……”

“也可以是第四代世袭男爵。”

“不管怎么说,你父亲不过是本地区的普通乡绅。而公爵只要愿意,他可以与王室联姻。他怎么会娶你这种小家碧玉?”

“罗思斯顿公爵会的,为什么不呢?”梅根固执他说,“他之富有,是想象不出来的。他无论做什么,都取得了辉煌的成就。

所以,他即使要娶妻,也不会讲究门当户对。如果他愿意,他可以为爱而结合。贵为公爵的他完全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我的条件正好,是可以接受的人。当然,他的条件大大的优于乡绅家的小家碧玉。但是他会介意这些吗?他会爱上我的,我提醒你,爱是盲目的。这其中的道理,你会不明白?我这张脸蛋漂亮得让人诅咒,它除了带给我灾难外,目前还没有任何东西。所以,我决心已下,就是要靠这张脸蛋去征服一个公爵。”

这些话透着许多辛酸与苦楚,蒂法尼特别细心地问:“你怎么办呢?”

“如果你不爱他,怎么办?”

“我当然会爱的。”

“要是你达不到目的又怎么办,梅格?如果他这人十分可怕,也就是说他并不可爱,又该怎么办?”

“他不会那样,因为他是个公爵!”

蒂法尼几乎被她这份古怪的执着逗笑了。“当你见到他的时候,你获知他是个白痴,他只会给你带来不幸,你又当如何?你还想嫁他吗?”

在经过长时间的沉默过后,梅根说:“不。”

“感谢上帝,”蒂法尼叹了口气,自言自语说。她现在感到又踩到坚实的地面了,接着说,“你知道,他很可能是个丑鬼。”

“当年,客厅女仆悄悄告诉过我们,说他相当英俊,你想不起啦?”

“女仆千方百计地想给我们留下一个深刻的印象。”

“我们当时已经心诚悦服了,没有必要再加深我们的印象吧!”

“那是另一码事。你不可能‘真’想生活在那种宫殿里吧?”

“你在开玩笑?”梅根连说话都感到喘不过气来,“谢灵·克罗斯庄园是想象中最漂亮的房子。”

“不是房子,而是阴森森的坟墓,占地广达6英亩。在我们这个地区,你这间房屋已经不算小了,但是面积仍旧比不上他的马厩!”

“我知道,那儿十分宽大。”梅根憧憬他说。

“宽大?在那些房子里,每天都可能有人找不到出路而死在里面!”蒂法尼夸张他说。

两人目光碰到一起,忽然大笑起来。

“迷路而死,你真会开玩笑,蒂弗。”

“哦,无论如何,这让人放心不下。”她们两人又咯咯地笑。

随后,蒂法尼最终让步说:“好吧,我虽然认为要嫁给一个公爵的确是可望不可及的,但是你这人除外。你的确那么肯定吗,梅根?”

“当然,安布罗斯·圣·詹姆斯的单身日子已经没几天啦!”

“上帝啊,”蒂法尼都快说不出话来,“我忘了你就是用这个名字为你的马命名的。”

梅根眨眨眼,“我正是这么做的。”

两人再次大笑起来,但是这次则被打断了。克雷布斯这时打开门,宣布说尊敬的泰勒·惠特利到了。梅根向他投去欢迎的微笑,“早上好,泰勒。你今天好似并不那么精神抖擞。如果你给我点时间来戴帽子,我们就可以走啦。”

她从他身边飘然而过,他甚至连恭维话都讲不出来了,她那嫣然一笑,惊得他发楞。蒂法尼躲在茶杯后偷偷地窃笑,让她感到愉快,惊讶的是,未婚夫在自己的好友面前那般失态竟然没引起她的丝毫醋意。

她温和地指出说:“如果你不想再与她斗嘴,你应该表现好些,泰勒。”

他紧紧地咬住嘴唇,将手塞进兜里,皱着眉说:“上帝啊,我并不羡慕那位能赢得她芳心的男人,真的,我不羡慕。”

“她已经心有所属,所以我们希望她的心上人能够赢得她的芳心,将她娶回家。”

泰勒满腹疑虑地扬扬眉:“不过就是从昨天到今天,我似乎感到若有所失。”

“什么都没有失去,你肯定不愿做对不起公爵的事吧?”

“办这事得小心谨慎,布朗先生。上帝啊,要是弗雷迪亲眼见到这些,他可能会笑得前仰后合。”

莫蒂默?布朗站在自己的角度上,再度不满地看了一眼这高大的男人。自从他们离开肯特后,他满耳灌满了对方种种抱怨声。好在早有人告诫过他,抱怨是少不了要听的。

“如果你还带着一匹马,我建议你还是不走的好。”

“你是否听说过我要虐待你,‘凯撒’?”德夫林与自己的马交谈起来。“凯撒”是他的马名。

德夫林牵着这匹骏马走,莫蒂默则露出欲杀之而后快的表情,随后鼻子一哼,权作同意。已经是既成事实,他只好继续施压说:“我们现在只有一事可做,夜行昼伏,杰弗里先生。在白天,你会遇见许多人,许多人也会看见你,这儿的人都可能感到好奇,像你这种样子的人为什么会有如此优秀的骏马?你来这儿的目的是隐匿形迹,而不是哗众取宠。”

“我想,你来这儿的目的就是死死地纠缠我。”德夫林反驳说,“这儿前不着村后不见店,路上连鬼都没一个,难道你没有注意到?”

“刚才是没有,现在却有了,难道你的眼瞎得像笨猪一样?”

德夫林忽略了有辆四轮马车刚刚出现。此时,他骤然停下来,表情可怕地盯着莫蒂默,他那6﹒3英尺高的身材,壮实得令人生畏,绝对能产生某种威慑的效果。但是选莫蒂默来作这年轻人的随从,并不是因为他事事毕恭毕敬。正好相反,他认识一人,那是德夫林唯一不敢轻视的。再说,他可以直接从这位人物那儿获得指令。所以,莫蒂默有着某种优势,当然是在特定的时间内。

“我们得知,乡绅的家离大路不太远,”莫蒂默合情合理地分析说,“我们到那儿,也住不了多久。接着,你就可以骑着这骏马回家啦。至于你此时的头衔,请记住你仅仅是个马夫……”

“马夫,布朗先生,”德夫林果断地打断话头,“一匹骏马的饲养人兼骑师。对,还是个骑师。这可是个响亮的头衔……”

“但是,你难道不知道这首要之事……”

“那是你需要考虑的,你很快会发现我不会自欺欺人。”

“这是为什么……”

“这正是为什么我答应你这讨厌的家伙随行。如果我必须住在马厩里,在这个马厩中就是我说了算,否则干脆现在就放弃这个大胆的计划。”

莫蒂默虽然敢张嘴争辩,但是他在这点上相当明白,顶嘴不会有任何好处。所以,他简单地点点头,转头发出不可忽略的告诫。

“那马车朝着我们这里驶来,上面坐的极可能是本地的乡绅。

将你的帽子拉下来,掩藏……”

“好啦,别再说了,布朗,”德夫林打断话头,其忍耐显然达至极限。“我们都来到了世界的边缘。要是这些乡巴佬还能认出我,我把这破靴子吃到肚里,而不是穿在脚上。”

“至少你得做出点没精打采的样子,行吗?”

“不,”这个字掷地有声,“上帝作证,我还得走路,破衣烂衫飘搭在肩上,靴子褴楼得都不值了。布朗先生,你在冒汗!

记住,我不想再做任何讨厌的让步,就是不答应。”

“是在冒汗,还不是因为你穿着那件高级的鬼衬衫,”莫蒂默不敢大声,含糊他说,“这正好标明……”

“什么?”

“没什么,杰弗里先生,绝对没什么,”莫蒂默说,“如果我们这次尝试失败,我们应该分清责任,对吗?”

“实际上,你我都明白是谁的责任。”

这正是令人担忧之处。

路上行人沿着蒂戴尔村的大路来来往往,甚至有人不骑马,而是在前牵着马。这种现象倒也常见,不同的是,今天走在大道上的是匹骏马。

梅根早就注意到这是一匹黑色纯种马,接着泰勒移步走到近前观察:“上帝啊,你可见过如此神骏的种马?”

蒂法尼与梅根挺逗地对视一眼。泰勒真没有记性,甚至忘记了身边还有姑娘。否则,那“种马”一词也不会随口说出。对方越走越近,那黑马健美身段在当时来说,可谓完美无暇。事实上,他们中没有任何人见到过如此骏逸的马。

梅根喜欢马,她此时的心情如果没有泰勒强烈,也差不多。

如果她有这匹骏马,不仅在本教区,甚至在整个德文郡地区,她都会骄傲得像公主一样。她的“安布罗斯先生”也会相形见绌,可是她没有因此而嫉恨此马。这马的确太神俊了。她想象出骑着它的样子,熟练的骑师可以发挥出它的速度。有人认为种马不宜女士,实际这是不公平的。这匹马太出色了,梅根喜欢得如同自己的一样。她异想天开地想求父亲将它买下。她想得到的东西只要合理,她父亲总会满足的。但是,她不得不打消这种念头,她乎可以肯定:哪怕是出天价,该马的主人也不会卖它。如果这种马属于她,“它”肯定都不会同意。

泰勒停下车,她几乎没有感觉到。除非这时将这马牵到她面前,让她欣赏个够。她的目光紧紧盯在那马身上。她逐渐站起身,极想走近些。蒂法尼笑了,耳语说“捡点些”,她才醒悟过来,意识到这份失态,一个女孩子是不能走得太近,要想仔细端详别人的马匹,无论如何需要征得主人的同意。她这时转过身来,想征求那个人的意见。后者牵着马僵,见到清丽脱尘的她时,愣得忘了自己的骏马。

他站在那儿,汗洋洋。脏兮兮的。然而在她眼里,这人是她见过的最英俊的男子。她也不考虑合适不合适,便将目光向他投去,那贪婪的神情恰似打量那种马一般。来人高高的个子,宽肩,身段优美协调,轮廓分明,浑身上下透着令人眩目的魅力。

他慢慢抬起手,摘下帽子,这时,她甚至觉得这手也相当漂亮,那极为蓬乱的头发也特别优秀,黑得像沥青一样。随后,对方那双美得最令人惊叹的蓝眼睛中出现她的影子。她忽然意识到他正在注视她。

那眼睛给她带来一阵震撼,她因此才意识到自己在做什么,连忙将目光移开,多亏她帽子的宽边,挡住了那人的目光,也掩饰了她羞臊的脸色。她甚至都无法相信自己刚才怎么那样。她能想出的唯一借口,便是她极为欣赏这匹骏马,因为她发现该马的品种相当优秀……但是,她那样地盯着陌生人看,是断难找到借口的。她从来没有这么看过男人,她十分清楚自己刚才盯着那位先生看的方式极为不妥。

他的相貌已经深烙在她的脑海之中,从那副尊容上看,他虽说穿得十分寒磅,他甚至连绅士们必备的颈巾也没有,但是举止则显得漫不经心,他好似见惯了他们这些人一样。感谢上帝,幸好他不是绅士。最少她希望他不是绅士,否则她的失态就会变成闲言碎语,传到她的朋友耳里。这些流言蜚语可能成为小酒馆里的话题,她能忍受这点吗?不,她忍受不了。上帝啊,她着了什么魔?

真够幸运,蒂法尼没看到这些,泰勒的注意力也全在这马身上,他早听说过有这种血统的马,还能说什么呢,梅根想不出来,她想离开那儿。她决不想再将目光投向那家伙,后者显然体察到她的失态。

“要是我能买下它就好啦,”那深沉的声音中透着为难的语调。

“马主是谁?”泰勒想知道。

“乡绅彭沃西将成为这种马的新主人,这可是值得骄做的!”

梅根在东看西看后,又被那家伙的英俊外表所吸引,更有甚的是,两人的目光碰到了一起。真可怕,她几乎是忘了对方身份卑微。

事情原来这样,她好一阵才缓过神来,急促他说:“我不相信。如果有这事,我父亲怎么不告诉我?”

“你父亲是谁,他懂什么?”

“乡绅彭沃西。”

这回轮到他好长时间无话可说,随后,他微微地一撇那圆润的嘴唇:“哦,是吗,我至今也搞不懂,他决定建种马场与你有什么关系。”

在多数情况下,这绝对是事实,然而,她的情况则截然不同,因为她父亲知道她极想得到一匹好马,看来,父亲打算用更恰当的方式来说这事,他不能像那家伙一样嘛,后者在说“种马”一词时,好似有种快感。讲这话总显得有些粗鲁,即使是泰勒听到了这个“词”时,也不自然地走开了,他甚至忘了自己刚才也讲过这话。

那双蓝眼睛仍然盯着梅根,那直率的目光搞得她神情慌张。

既然她再次注视着他,他干脆也盯着她,那行为就似她刚才的做法一样。她可以肯定他说,这是故意的,绝对是针锋相对的。面对在场的这一小伙人,只要他不挑明说这是在报复,她便无话可说,他的报复肯定不是微笑,而是更加恶劣的羞侮。这种挑衅行为岂是绅士的举止。这也表明了他的出身,时间稍稍一长,他便露出了缺乏高贵血统的本性,除非他认为对方欢迎他那种目光。

上帝啊,谁让她先有这种行为呢?他有理由这么认为。

“你一个人前来送马。”梅根脱口问,“送过马后,你会离开吗?”

她的语调中透着某种期待,蒂法尼听到这话后斜眼瞧着她。

那站在地上的男子注意到这点,他在极短时间内似乎有些迷惘。

随后,他绽颜笑了,他笑起来也是一付凶相。梅根连忙打起精神,理智地起了戒心。

“我是养马人,小姐,之所以由我送马,原因就是除我之外,别人都无法驾驭它。你可以想得出,如果此马得不到相应的照料,这马的前主人是不会放心的,对吗?再说,我还是骑师,所以我这个人相当有价值。你可能知道,我在这方面颇有经验,因为我能够像对待女人一样照料它;用温柔的手抚摸整个马身,需要时这手也能变得坚硬有力。当它焦躁不安时,就得重重地拍打它的屁股。”

德夫林讲些什么疯话,他自己都不明白,他只想探看她的秀脸是否会羞得发红,就像她那可怕的红头发一样,几个人的脸色都没有羞红,但是这张脸红了。

这家伙旁若无人,口沫横飞地开始侃侃而谈,德夫林如果做不到这点,他也就不是德夫林了。那位金发女郎听到他的胡说八道时,脸上流露出天真的垂询之色,他再没说下去。谁指望举止差劲的养马人能说出什么?

乡绅的女儿气得发昏,她不加任何掩饰他说:“赶车吧,泰勒。我保证,不等他住下来,我便解雇他。”

泰勒一勒疆绳,赶动了马车。这时,年轻绅士的回答传到了德夫林的耳里:“听他那话,我敢肯定,他没有恶意。最少,这不像是侮辱。”

“他就会干这鬼事!”

“姑娘说得对,”待马车走远后,两人对视一眼,莫蒂默对身旁的德夫林说。

“说话婉转些,好吗?”

莫蒂默顿时为之脸红。“这么说,我说话不婉转。我以前从没见过像她那样的姑娘。你说话倒是婉转,但是你却失去了那妙趣横生的语言。你又找什么借口呢?那位就是乡绅的女儿,而乡绅甚至不知道我们是他请到马厩中的宾客,或者说他不知道他已经买了一匹顶尖的好马。如果那年轻绅士立即送她回家,她再埋怨父亲的行为,又怎么办呢?”

德夫林皱着眉头,因为他当时做事时,没有考虑到自己,但是他自我安慰他说:“所以,我们得来个小比赛,看谁先到乡绅家。你想知道谁是赢家吗?”

“啊,这个办法妙极,保证急得这位小姐上窜下跳。为什么你一见到她,便搞得她下不了台呢?”

“我想是性格如此吧。”

“谁有性格?你不过是个养马人。要想让人了解自己,你还得靠做成这笔交易才行,否则你无法赖在乡绅家。如果没有这层关系,你便是街头流浪汉。”

德夫林忽然笑了:“我认为,要是我真的养成了流浪汉的德性,我就会更加安全,至少在这优美的小村附近。”

“更加安全吗?”

“那还用说,”德夫林回答说。看到莫蒂默还没有明白自己的意思,他又补充说,“你可能是对的,布朗先生。我不能再用那风趣机智的语言,不能再用了。”

“她‘属于’那种紧盯着看的‘东西’吗?”

“如果你喜欢上这厚脸皮的红发姑娘呢?”

莫蒂默鼻子一哼:“我认为,你不可能喜欢上她。”

“感谢上帝,你说得真对。如果我喜欢她,我这份苦可能就白受了。你知道,布朗先生,我倾向于这种看法,在这偏僻遥远的地方,我只能过我们自己的日子。”

“我希望这并不意味着你成心要与这位小姐斗着玩。”

“斗着玩?肯定,你难道没意识到,我刚才已经宣战了!”

阿诺德·彭沃西手上拿着书信,从信笺上抬头看,长时间地打量着德夫林。他第三次打开信,再次阅读起来。他那棕色的眼睛透着温和、友善。必须按别人的要求去做,这虽然令他心中不快,但是他的目光仍旧是友好的。

那姑娘一点也不像她父亲。后者从书桌后站起身,接过德夫林递过的书信,德夫林这时觉得自己高大得像巨魔一般。乡绅属于矮子之列,他甚至比自己的女儿还矮一、二英寸,圆胖得像只结实的水桶。鉴于德夫林对女人紧身胸衣的了解——他对脱这类胸衣有种快感——他可以斗胆地猜测,彭沃西小姐为了保持苗条的身材,保持细腰,肯定勒得相当紧。

小姐?他不认识。她可能出嫁了。她肯定到了出嫁的年龄。

今天,她可能与丈夫在一起。对此,德夫林不想多问。

“为什么让我将你藏在我的马厩里,信里没有讲。”乡绅忽然说。

德夫林经过认真斟酌后,最终选择了直接回答:“有位朋友想敲碎我的脑袋。”

那浓密的红眉有一边扬起来:“你是说你的某位朋友?”

德夫林点点头:“就目前而言,还是我最好的朋友。当然,这是个误会,但是他这个人顽冥不化,就是悟不透其中溪跷。所以,如果我需要隐居一段时间,这对所有人来说,都是最佳的做法。”

“我明白了,”乡绅没再说下去,转头又看起信来。

他们父女之间唯一的共同之处便是头发,当然乡绅的头发没有女儿的红铜色秀发那么靓丽,他的头发随着年代的推移而褪色,自然有了灰斑。他还长有雀斑,其中大部份都爬上鼻梁与脸颊,可以想象,他本可以夸张地蓄留起胡须,来掩盖一些斑点,但是他没这样做。

德夫林想知道她是否也有雀斑。她那乳白的,柔软的脸颊上是不该有雀斑的。

她到底叫什么名字?

他才不会开口问呢!

绅士只得再次通读全信,花了很长的时间。德夫林早已心不在焉,他的思绪已经飞回到灰尘滚滚的路上,他竭力地寻找着借口,以便为他的愚蠢行为进行开脱。

莫蒂默告诉过他,在四轮马车驶近时要拉下帽子,他本可以照办的。不过他还是低垂双目,做出一付毕恭毕敬,逆来顺受的样子。他一直在想着她,并且一想到她就很高兴,然而现在,他不得不承认:他更喜欢从远处看她,而不是仰着头,看着居高临下的她。面对这长着花容月貌的美人,人人都需要时间来适应,才不致表现得太过傻乎乎的。他当时那种惊讶,连下巴都掉下来了。好在她与她的同伴都没有注意到这种表情。他们三人的注意力全都投向“凯撒”,德夫林才有时间收拢嘴巴,他那份愣劲,甚至在别人再次提问后,他才听清楚了。

“凯撒”通常能创造轰动效应,其实德夫林也有这种条件。

然而由于“凯撒”的存在而彻底忽略了他,这对他来说还属首次,特别对方还是女性。上帝啦,他被搞得心烦意乱。后来,她的注意力大多地转移到他身上,反来复去地打量着他,好象他就是一匹纯种骏马,其血统之纯,在她眼里与“凯撤”一样。一方面说,被别人这般盯着看,他明显感到一种强烈的侮辱,自己好像成了拍卖品,等着开始叫价一般。另一方面讲,他为自己滋生出强烈的欲望所惊愕。

就此事而言,德夫林是极少经历过的。他可能是个占有欲极强的男人,所以他打量着她们时,表现出特别的悠闲,特别的从容不迫,故而这种欲望通常都能得到特别的满足。在他的记忆之中,只要是女人,无论年长还是年幼,只要受到他的关注,总会显得相当主动。作为被追捧的目标,男人自然有受宠若惊的感觉,事实上也的确如此。

那红发姑娘却对他没兴趣,自然没人追捧他。但是这并没有解释他为何会做出这种反应。他因此受到伤害,也为此感到惊愕。然而不管她如何打算,她的做法岂止用不体面可以形容的。

为了教训她,他采用了针锋相对的方式,也大胆地仔细逼视着她。然而事与愿违,她那优美的轮廓,凸起的乳房,纤细的腰身,反而看得他小腹发热,连极为擅长的连珠妙语也讲不出来。

能谈论她吗?

有人给德夫林送来椅子,后者实在有些坐如针毡。他听着,书房门外传来的每一种声音都令他心生希冀,他想知道她是否回来了。她是否会冲进她父亲的房间,如她威胁时说的一样,要求解雇德夫林?凭她那头红发,他都很容易想到,她这种姑娘肯定性格莽撞,做事冲动,缺少思维,但是充满激情……

德夫林抑制住期盼之情,他不能留在这儿。他之所以同意到乡下来,就是考虑到他需要正常的休息,将操心与烦恼丢到一边,他可以将这段时间看作是休假。譬如说,追求宁静与松驰。

但是在他的假期中如果出现了这么一位佳人,他就无法展望前景了,这时,他的神经处在极度不安与敏感之中,眼巴巴地期待着她的回来,真是荒诞之极。他本该找个地方隐姓埋名才对。即使她认为自己是被她吓跑的,也算不上什么嘛?

德夫林的脑子里再度浮现出那双棕色眼睛,她的眼睛像夜空般碧蓝,并非一点也不友好。

“信中提到这种马是作为你留在此地的借口。但是这马相当昂贵,我买得起吗?”乡绅开口问。

德夫林叹了口气,暗自庆幸自己终于可以不再胡思乱想了:

“不,先生,‘凯撒’属于非卖物。你应该这样说,你是在别人的要求下,才买下此马的。”

彭沃西懮心地皱皱眉:“我不十分擅长说话,语言在特别微妙的时候,是很难达意的。”

“我们大家都遇到过这种问题,”德夫林心中这般想,颇感好笑。他随后说:“你完全不必要对这样安排感到不自在。我仅仅是同意你暂时拥有‘凯撒’,以报答你的好意。这就是说在我离开之前,此马属于你的。这种君子协议,你满意吗?”

“这么说我现在是此马的主人?我之所以要这样问,是因为我不愿意说谎。”

“你这种讲法绝对是事实,先生。”

乡绅神情松驰下来,微笑说:“我的梅根不会吃惊才怪呢?”

德夫林情不自禁地问:“梅根?”

“我女儿,”乡绅回答说,“她特别喜欢好马。这个女儿,就是喜欢特别神骏的好马。她自己的马………”

“我觉得有必要告诉你,先生,我已经与贵千金有过口角,尽管我怎么也想不出为了什么。她会讨厌我的,虽然我很少在姑娘心目中造成这种印象。”

乡绅看到德夫林这种神情,不禁笑了:“说得对,我也不相信你会是那种人。”

“有必要给她讲清楚,我与‘凯撒’是捆在一起的。这样就不存在被解雇之懮了。”

“她那么不喜欢你?”

“我有这种感觉。”

“好,既然你与马捆在一起,当然就无解雇之懮。我刚才买下了这马,就等于雇用了你,也就不能解雇你,对吗?”乡绅的眉毛拧在一起,他似乎显得不大有把握。随后,他接着说,“首先必须承认的是,我已经将她宠坏了,你知道。我好象不能对她说不,在这件事情上,我只好不理会她了。”说完,他又低头看信。

这种回答相当明确了,然而,德夫林仍旧紧追不舍地问:

“先生,你是否接受这种安排?”

“绝对接受,杰弗里先生,〞乡绅微笑了,“乐意之至。”

“我需要指出的是,这事应该在绝对信任的情况下才行得通,对吗?哪怕是你的家庭成员也不应该知道我留在这儿的真正原因。”

“没必要有此担心,家中只有我与梅根。”

“她没出嫁?”德夫林本该早些时候发誓,决不问这种问题,〞我想说的是,你是否有女婿?后者可能会问马场里怎么突然多了一个人……”

“她还没出嫁,不过我认为不会拖得太久,呢,你是说马场?

那不是说我还要买更多的马啦?”

“少量的母马,你的意思是拖不了多久?她订婚啦?”

“什么?”

“你的女儿。”

乡绅的眉毛拧起来,显然很难同时回答两个话题:“我女儿还没订婚,我听说……不,不,我敢肯定她还没找到意中人。如果她有了,她会告诉我的,你看呢?”

德夫林正“希望”谈论这种话题。“是的,肯定如此。”

“你遇到过她,请注意,她是个漂亮的姑娘,对吗?她很快要将社交圈于扩大到伦敦,不,到那儿之后,我希望婚事不要耽搁得太久。”

梅根·彭沃西去伦敦?德夫林的额头当时蹩在一起,尽管他自己不知道。

“那些母马,先生,”德夫林简短他说,“在我逗留期间,它们也是属于你的,就像这匹‘凯撒’一样。但是,你不需要亲自操办具体事宜,搞马场,起步花不了多少时间。当然,还是要比我打算在此逗留的时间长些,我们只需要考虑做些表面文章就行了,你明白吗?甚至不需要饲养,将母马赶来这儿,让人相信此事就行了。”

“一个马场,”乡绅沉思着,哺哺地摇着头:“你知道,这事从没有酝酿过。梅根也会吃惊的。”

她已经吃惊了,德夫林想起来。事实上,她不相信这些。这事似乎一开始便令她心生敌意,所以他被迫承诺由他全权负责,自始至终办理此事。一个马场,不管是真是假,都与她无关。这事得由他来告诉她。这样一来,乡绅的女儿便没有理由阻止父亲雇佣新养马人了。要确保此事成功,德夫林总会有办法的。

他站起身:“如果你没有其它问题,我告辞了。”

“欢迎你住在客房里。”

“谢谢,先生,那会破坏我留在这儿的理由。我还是保持下人的身份为好,总不能以客卿的身份在这儿下苦力吧,当然,我那位朋友正好希望我这样,他也就能够找到我了。”

“好吧,如果你需要什么,只需告诉克雷布斯先生就行了。

他是我的管家,由他负责落实此事……”

“父亲,我……”

她没有像德夫林想象的那样闯进来,而是没打招呼,悄悄地走进来,显然,她不希望德夫林仍旧留在这儿,因为她看到他时,身体挺直,好在投向他的目光中没有凶狠,但是她的嘴却紧紧地闭着。德夫林顿时感到不安,她看着他的方式少了许多他期待中的渴望,但是他的身体因她而再次出现躁动,她则没有做出任何轻浮的举止。

“你回来得挺早嘛,亲爱的,”乡绅说,“我相信你已经见过德夫林·杰弗里啦。”

“是的,我见过他。”好在她还是将“不幸的是”一词含在嘴里没有讲出来,“对不起,打断了你们的谈话,父亲。我需要与你私下谈谈,可以吗?”

“当然可以,”乡绅同意了,“杰弗里先生不正往外走嘛!”

“正往外走?”她打量着德夫林。“还是从哪儿来回哪儿去吧!”

她的声音中再次表现出她的敌意。同以往一样,这容易让人心生不满。“别扯那么远,彭沃西小姐,我还要去安顿呢!”

“你可以去客厅里等着。”她为他打开门,执拗地回答说,“因为我几乎敢肯定,几分钟后,我父亲便会再次找你谈话。”

“我会吗?”乡绅说?

德夫林向她走去,投去温柔的微笑:“请使出浑身解数,〞当他走近她时,亲切他说出这活,那声音只有她能听到。“我等着,让你亲自告诉我去马厩的路怎么走。”

她的表情相当明确,她会告诉他从前门滚出去的走法,或者什么也不说。书房门在德夫林身后很快关上,他差点放声大笑起来。他被打发到那间几乎是空旷的客厅里,看着彭沃西的管家走来走去,后者用询问的目光注视着他。

“我要等,”德夫林宣布说。听到这话时,友善的仆人指着门前与大厅之间的一条长凳请他坐下。德夫林自信地笑了,“没必要,克雷布斯先生,我保证等不了多久。”他不打算挪动脚步。

如果可能的话,他不想失去机会,偷听隔壁书房里的大声的对话。

梅根在门关上的一瞬间,飞旋般地回来,倚着父亲的书桌间:“要搞养马场?”

“你不喜欢这个打算?”

“妙极啦,父亲。你为什么不早说呢?”

“来个惊喜。”

对他回答问题的方式,梅根没有注意:“来个惊喜,好吧。

只有我这种傻瓜才会如此惊喜。”

由于考虑到女儿的语言缺乏女性化,乡绅从不给梅根布置任务。应该讲,她说话还是谨慎的,不会在男女混杂时使用有色的语言。但是她却能当场学会那些东西。这就是他女儿,有时令他感到惊愕,他甚至希望他亲爱的妻子还能活着!她可以见到他们优秀的女儿。不幸的是,在梅根年满3岁后不久,她便去世了。

“那种马大概花了不少钱吧厂梅根继续说,她想起了‘凯撒’,旁敲侧击地问,“它真的属于你啦?”

“现在是的。”

“你真打算养它?”

“我买它就是为了养它。但是需要时间。”他谨慎他说。

“是的,我知道,你不能养这匹种马来配老母马吧!我们应该买些最好的……”

“已经买了些,很快就要运到。相信我,购这批马价钱相当便宜。”

“啊,你真好!马厩扩大后,你是否还有打算呢?”

“等马厩扩大后。”乡绅低声地重复说。

“那些马应该训练,我可以协助你,尤其是饲养那匹种马。

啊,我恨不得马上骑上它。”

“现在,梅根……”

“是现在,父亲,”她打断他的惊愕,“你清楚,没什么可担心的。我会小心的,我会在没有人看见的地方骑。”

她更加肯定地侃侃而谈,德夫林则在门外咬牙切齿。她想骑‘凯撒’?没门儿,然而,要是她提出解雇自己呢?

书房内,乡绅最终打断女儿谈话:“我还得问杰弗里。”

“什么?!”

“他懂马性,懂马的脾气。此马大概不能骑。总之,我买此马不是用来骑的。”

梅根盯着他父亲,好一阵沉默,她随后高叫起来:“倒霉,为什么不能骑?我才不去求他呢?这种人,不适合担当这么重要的位置,父亲,你还不如随便找一个……”

“他早说过你不喜欢他,你不想想为什么?如果你问我那家伙的长相,他可英俊得要死。”

“也是个粗鲁得要死的家伙。”

“他是上边推荐来的,亲爱的,来头‘非常大’。”

“即使女王推荐他,我也不在乎……”

“闭上你的鸟嘴,”乡绅不满他说。

“他举止傲慢,咄咄逼人,我想解雇他。”

“不可以。”

“当然可以,他从那儿来,打发他回去就是了。找个人来代替他能有多难?如果你不愿意,我负责操办此事。”

“你不能这样,女儿,我是不会解雇他的,顺其自然吧!”

“父亲,”她祭起撒娇的法宝,这种做法通常能够奏效。

“现在不行。杰弗里先生是与马捆在一起的,这是卖马的条件。如果让他走,也留不住那种马。”

“太荒唐了!”

乡绅耸耸肩:“没办法。卖马人希望这纯种马能够得到最好的照料。他信任杰弗里先生,委托他专门负责。”

“老天,你不知道他多么傲慢。原来他‘知道’自己没有被炒就鱼之懮。”

“我倒认为他相当可爱。他熟悉马,熟悉养马人所具备的一切知识﹒但是,〞乡绅的语调变得担忧起来,“我不会解雇他,梅根,但是他如果做出不可饶恕的事情……”

“不,不,没什么特别的,”她当即打消他的顾虑说,“我只是……不喜欢他。就像他说的那样。”

“他不是贵宾,”父亲指出说,“你好象不应该老让他在客厅里等着吧,你可能不想见他那种人。”

“既然他明确地与我们住在了一起,估计就算某种礼遇吧。”

她绕过书桌,吻了吻父亲,向他表明自己并不非常失望。但是,她的确失望了。她一想到德夫林·杰弗里就在附近,那焦躁之情就似他当时的感受一样,“为什么”买下这匹优秀的纯种马,就得接受雇佣他的条件呢?如果该马没有附加条件……

梅根从书房门出来,关上门,直接跑向那人。实际上,她脑子里也有这人,她早忘了自己曾让他在客厅里等着。

她本能地用手拉了拉他那高级细软的白衬衫,她的手指上感到对方的肌肉在颤动。当然这是偶然触摸到的,这不恰当的举止搞得她脸颊发烧。她向后一跳,动作相当迅速,没料到正好踩着自己的长裙裙据。裙撑顿时被拉下来,差点令她完全失去平衡。

她裙后的鞋带很快松开了,德夫林·杰弗里不禁大笑起来。

“偶而也有女人拜倒在我的脚下,但是都不是为了逃避我。”

“毫无疑问,你那粗俗的含沙射影,肯定会气死她们的。”梅根还没等抬起头,便反唇相讥。

她希望自己不要生气,与这种人不宜过份亲近。的确,他长得潇洒飘逸,英俊逼人,她都为之气紧。那双眼睛,上帝啊,美丽得可爱,纯蓝,还长着一头乌黑亮丽的头发。

足足在半分钟之后,两人几乎同时意识到自己一直在凝视对方。梅根首先将目光掉转开,那秀脸烧得比任何时候都历害,所以她没有注意到德夫林的双颊也是悠红一片。

“她们要是气死了,绝对不是因为这种含沙射影。再说,我也很少影射别人。我这人更讲究直截了当,彭沃西小姐,直接切人到事情的实质。我还需要再加说明吗?”

“不用!”

“太糟啦!你这时艳如桃花,似乎更美了。”

他这小丑暗指她脸红发烧。他似乎为自己制造的效果颇为开心,她勇敢地抬起头,向他投去厌恶的目光。他那份表情,一副胜利者的姿态,最少也是沾沾自喜的。当她意识到什么时,在他爱慕的目光下,她的脸色再次发红起来。

“哦,你终于恢复了记忆,”他几乎是愉快他说,“你输了,现在是你做点什么的时候了。”

“做点什么?”

“送我出去,将马厩在哪儿指给我,这就是我留在这儿期待的结果。”

他这话似乎特别不中听,尤其是对异性,他想知道的位置好似不是建筑物,而是她肉体的某处。

“我们的马厩大约在树林那边,很容易看见,就在房子后面,憨包都找得到,所以我想你也行。”

“我早该知道你这人真扫兴。”

“我并不觉得我们有过赌约。”她生硬地回答说。

“你不觉得?如果你要离开,你可以简单地带我认认门就行了。你拒绝接受挑战,我也没话说,反正我是赢家。”

“既然如此,我敢肯定,你是凭借着对合同条款的荒唐曲解,才达到了骗人的目的。”

“我可以说‘既然我明确地与你们捆在一起’,你就应该敢作敢当地接受失败。”

这话好耳熟,令人生疑。未了,梅根气急败坏地问:“你在门外愉听?”

他假意地冲她鞠鞠躬:“为了在这个世界生存,有些手段原本是可以用的。”

她咬牙切齿他说:“面对如此卑鄙龌龊的人,我们还能有指望吗?”

他眉头惊愕地倒竖起来,她肯定这是假装的。因为他的嘴唇已经失去笑意。“我正在努力地堕落,但是本人认为,我目前尚没达到那种水平。”

她没有认真去琢磨那话的意思,她竭力想做的事,便是绕过他身边回屋。然而他移动身体,仍旧挡住她的退路。

“那么现在就证明一下,好吗?”说着,他的手臂忽然抬起,在墙边搂住她的脖子,将她逼到角落,令她不得不听他那沙哑的耳语。“现在只有你我二人。你喜欢用手抚摸我吗?就像你的目光一样,从头摸到脚?”

她受侮般地尖叫起来。但是声音不大,这也表明了她在此事上的感受。接着,她从他的右臂下闪避而出,向客厅深处的楼梯跑去。

她听到身后传来他的朗笑声与嘲笑声:“现在,不再有卑鄙龌龊了。哦,亲爱的梅格,你就没有注意到差别吗?”

她停了下来,觉得他们之间还是保持一定的距离安全些。她转过身,狠狠他说:“至于你的粗俗的行为与你早期的粗鲁语言,如果你想了解其问有无差别,我可以告诉你,没有,绝对没有!”

“好啊,就讨论行为吧!彭沃西小姐,无论用目光还是用手抚摸男人,只要你这么做了,男人身上都会产生相同的生理反应。”

“流氓!”

“被宠坏的丫头片子,”他反唇相讥。随后他嘲弄般地点点头,相信自己又赢了一局。梅根格外气恼,真想追上去,狠揍他一顿。但是她还是克制自己为好。要是他再次与自己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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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中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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