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第二章

凤都首城的醉仙楼里。

凌常风一脸没趣的表情以手拄颚,看着坐在对桌只喝茶不饮酒的宇文仲抱怨。

「我说你也喝点酒吧!这醉仙楼好歹也是咱们这南凤朝里最有名的酒楼,你放着这满楼的美酒佳酿不饮,却只喝茶,实在扫兴。」难得他们同时没有在宫里当值,想说趁着闲暇小酌一番怡情,哪知道固执正经的宇文仲,居然一口酒也不愿喝。

默默的将视线从楼下街景拉回,宇文仲看着好友,表情依旧正经,「若非必要,我一向不饮酒的。」

「不喝酒是无所谓啦!可是我看你连筷子都没动,根本就枉顾了一桌好菜嘛!」虽然此次是由他作东请客,但看请客的东道主什么都没吃,反而让身为客人的他都不好意思大快朵颐了。

看着满桌色香味俱全的佳肴,有炒肝爆肚、海鲜揪片,翡翠豆腐、酱烧肘子,还有醉仙楼的招牌菜「六月红」,这道菜是俗称的烫河蟹,蟹肉鲜嫩,蟹膏香浓,煮熟后用姜末酱油蘸着吃,算是一道很简单却很可口的下酒菜。

知晓好友的关心,宇文仲淡掀薄唇,谨慎地低语:「你知道『波库司』的大使,不久便要来我朝的事吗?」

波库司是邻近南凤皇朝的小国,但人民各个骁勇善战,据闻早年那个国家只是西域海贼们聚集的小城镇,后来慢慢的成为一个独立自主的国家,但因为他们生性好战,所以总免不了会在皇朝的海域外围制造一些零星冲突,而凌常风的爹现正奉命镇守在那儿的海防隘口上。

「知道,怎么了吗?」有他爹把守那些贼子,料想他们也讨不到便宜。

「没什么,只是我朝前几年才发生谋逆之事,实耗国本太剧,元气大伤的结果就是我们必需对这些番外小国一再忍让,怎不让人忧心?」宇文仲唯有在好友面前,才能稍微放下肩上的沉重,身为戒律府的府相,肩上的担子可比单纯维护凤都京畿皇室的安危来得重多了。

凌常风听出宇文仲话中藏话,敛下眉正想出言询问时,却听到同层楼的厢房内传来一阵阵的吵闹声,起初还不以为意,但声音愈吵愈大声,闹到整栋醉仙楼都听得到数人在哀求某人的哭嗓,宇文仲的眉心不自觉地深深折起。

抬眼与凌常风交换了个眼色,便起身往声音处而去,对宇文仲行径纳闷的凌常风,当下也站起身,凑热闹去了。

人还未走近,远远地就瞧见有个年约四十的男子,站着跟一名年轻的女子说话,而他身边的妇人与小孩,则围跪在那名衣着华丽的年轻女子身边,看衣着华丽的女子,脸上不耐的神情,像是被那名男子烦得受不了,才想离开厢房往楼下结帐,却又被男子拉住,不让她离开。

只听见那中年男子,一迭连声的哀求着:「钱医仙、钱神仙、钱姑奶奶,我求妳大发慈悲救我这条小命,妳瞧我还有一家老小要养,拜托妳救救我吧!」

光听这声唤,大多数的人顿时明白那位年轻女子的来历。

原来她就是人称「妙手医仙」的钱大夫啊!

众人喃喃,谁也想不到,名满天下的医仙,竟然会是位稚气未脱的年轻女子!

对于众人的耳语与异样目光,钱爱晶早练就视若无睹的本事,她冷冷地瞥了眼只会叫妻小跪下求她伸出援手,自个儿却死撑着大老板面子的男人,水眸里净是轻鄙。

「李老板,我还是那句老话,要想救你这条狗命,你就散尽家财来换吧!」话落,她忍不住的狠瞪眼前男子一眼。

这个男人就是当初她爹病危时,还拿着厚厚一迭追讨药款单子的药铺老板,当年娘也是跪求他多宽限时日,却遭他耻笑拒绝,逼得娘只好将身边仅存的陪嫁饰品典当偿还欠款,之后就再也筹不出钱买米粮,让爹在临终前,除了要饱受身体上的病痛折磨外,就连稀粥也喝不上几碗就病殁了。

想不到当年意气风发的他,如今也有求她的一天,真是老天有眼啊!

「那……要不然妳也留亩薄田给我吧?总不能让我一家老小,都跟着我喝西北风。」李老板企图以悲情攻势软化钱爱晶,但──

水眸朝他抛出一记寡情的目光,语气更是冰冷,「你要喝西北风,还是当叫化子都是你的事,与我无关。」当年他怎么对待他们一家的,如今她便如数奉还。

听到钱爱晶如此冷酷无情的话,围观的群众立时爆出零星的碎语,所说的多是指责钱爱晶太没医德了,但钱爱晶丝毫不在乎,还以冷漠的眼神环视周遭,正当她想公布李老板的过往的恶行时,宇文仲却排开人群,以严峻的语气对上钱爱晶了。

「钱姑娘,或许妳的医术真的很高明,可是妳的医德却实在叫人难以恭维。」如此医病关系不对等的恶劣行径,叫他想漠视都难。

宇文仲的话,获得多数群众的小声附和,但碍于钱爱晶理所当然的倔傲态度,还有她那响当当的名声,多数人仍是选择沉默。

见有人出声指责,钱爱晶凉薄的抬眼,见到是前两日在绪王爷府里见过的男人,她心里有数此人若不是达官显贵,便是皇亲国戚。

静待对方走近身前,钱爱晶这才保持有礼的态度轻问:「上回在绪王爷府匆匆一晤,还不知道如何称呼呢?」

宇文仲看着她,双手背负身后,目光炯炯有神,嗓音沉稳地回答:「御剑司宇文仲。」

名号一出,众人皆露出惊讶的眼神。

全国上下,无人不知御剑司之名,是当今圣上为了赞扬宇文仲的超凡剑术,特别赐予他的职名,意即他的御剑之能,堪称凤朝之最,后来这个称号,随着宇文仲入主凤朝的最高权力机关──戒律府当职,原本他是任戒律府府相之职,但因御剑司之名太过响亮,反而盖过了他的府相之名,因此就连民间百姓也以「御剑司」之名谈颂,而不唤其府相。

没想到今天醉仙楼这么热闹,竟然一下子跑来两位大人物,这时大家的目光有志一同的放在凌常风身上,彷佛也认定他的身分不凡,但是凌常风没打算出风头,嘴角紧抿,打定主意今天纯作壁上观。

知道他的身分后,钱爱晶动了动眼梢,以毫不畏惧的目光回视,「原来是御剑司大人,就不知道大人对我有什么指教?」别说是戒律府府相了,当年她在为先帝治病时,眼皮子也不曾抖过,她就不信宇文仲能拿她怎么样?

「指教不敢,只是对姑娘以生命为代价,收取高额的治疗金不能苟同。」这种牟取暴利的行径,简直跟路上抢劫的盗匪没两样。

早就听多类似的批评,钱爱晶撇唇,一副理所当然的模样,「我用精湛确实的医术,换取高额的酬庸,有什么不对?你想指责我诊金药价随口开,可是你有没有想过,这是一笔愿打愿挨的买卖,我并没有强迫任何人接受我的价码,换言之,想请我出诊,就必需心甘情愿地接受我开的价码才行。」

对于看尽世态炎凉的钱爱晶而言,从来就不觉得自己的道德观有什么问题,对她来说,那些贪官奸商才是真正危害世人的存在,就像眼前死不放下面子的李老板就是一例。

「就算是如此,须知法理之外尚有人情,更何况妳身为大夫,不是更该视病患的经济程度,来索取妳应得的诊金报酬吗?妳这样漫天开价,病人无力支付高额的费用,而致使病情延误,轻则留下后遗症,重则枉送一命,妳这种行径,跟杀人犯有什么不同?就算在律法上妳无罪,但能逃过良心的谴责吗?」

当年她替先帝看诊,开出的那种天价诊金,根本就是动摇国本的其中要素之一,只恨当年他人不在首城,无法阻止那种荒唐事发生,如今亲见此事,他自然不能再放任不管。

「御剑司大人此言差矣,如果病人付不起我所开出的价码,大可去找其它索费较为低廉的大夫看诊,又何必执着于我这个天生死爱钱,没有看到大把银两就不会看诊的恶医呢?」她早知道自己的名声有多臭。

在她妙手神医的美名下,其实还有另一个死爱钱的恶医名号。

「对于旁人的耳语,妳真的全然不在乎吗?」宇文仲静静地凝视着她,不明白她何以如此诋毁自己?

宇文仲的轻蔑眼神像根利刺,扎疼她的心房,但她刻意忽略,眼神随即转媚,仰起下颔,唇畔漾起一抹笑花,态度显得漫不经心。

「旁人说的那些话全是实情,我为什么要在乎?况且,我也从不觉得自己有什么错?」爱钱有什么不对?虽然世人皆道铜臭,但却没有人可以视它为无物,即便钱市侩得让人厌恶,却是无钱万万不能。

深邃的黑眸注意到她唇角逸出轻狎的笑,但她的眼里却没有笑意,宇文仲的语调和缓了些,「钱姑娘,到底要怎么做,才能导正妳那偏差的想法?」

看着他沉静安定的黑眸,不知怎地,竟让一向抱持唯钱主义的钱爱晶,感觉自己一直以来的信仰,似乎被什么柔软的东西给触碰了一下,她顿时觉得有些微的心慌,但又力持外表的镇定,出言反讥:「御剑司大人,到底要怎么做,才能让你放弃你那自以为是的正义?」

他认为的正义不是她的正义。

想她当年先后丧亲,又逢洪水饥荒之祸,一个年仅五岁的小女孩,独自一人在外漂泊流浪,忍受饥寒交迫,受人欺凌打压,最后在机缘巧合下,被一名医术精湛的老者收留。为了学习医术,她咬牙苦撑过老者非比寻常的严苛考验,才终于获得老者的肯定,将毕生的医术传授给她。她如今的成就,可是她用血泪换来的,她怎么能因为他简单的几句话,就推翻支撑她多年的想法与认知?

她永远不会忘记娘生前说过的那句话:这年头光靠良心,是吃不饱的。

这是她的信仰,没必要为了谁而放弃。

迎视那双毫不退让的水眸,宇文仲那双一向波澜不兴的黑眸,透着几许思量,「妳还是坚持如此?」

水眸绽放坚定的光芒,她笃定而无愧的回答:「我又没有错,为何不能坚持?」

宇文仲微瞇了眼,锐利的寒光直射进钱爱晶的眸里,那眼神犹如千年寒冰般冷冽,薄唇紧抿不再多费唇舌,心里暗自打定主意,他会想办法阻止她的劣行。

转身与凌常风交换了个眼色,两人随即离开醉仙楼。

看似赢得胜利的钱爱晶,看着那渐远的俊伟身影,不知怎地,她的表情竟显一丝落寞……

*****************

当钱爱晶回到在凤都首城购买的别业时,有一名瘸了腿的老乞丐,正蹲坐在门前向路人乞讨,钱爱晶冷眼瞥了他一眼,皱了下眉头,自怀里捞出一锭银子,扔到那名老乞丐的破碗里。

突然看到碗中那闪着银光的元宝,老乞丐睁大眼睛,一脸的难以置信,「这位好心的小姐啊!谢谢妳的施舍,老乞丐会求菩萨保佑小姐平安的……」老乞丐连忙磕头致谢,但钱爱晶却冷冷的打断他的话。

「菩萨要保佑的人太多了,就不麻烦祂了。至于我会给你钱,只是希望你别再来我宅子前乞讨了,可以吗?」钱爱晶虽然很想直接将乞丐赶走,可是想起年幼时,也曾乞讨过的自己……她给了乞丐钱,情商他别再来了。

「可以可以,我立刻收拾,马上就离开……」老乞丐颤巍巍的拄着拐杖要站起身,却因为脚残无法使力,显得动作有些迟缓。

老乞丐看着一脸寒霜的钱爱晶,连连道歉,但钱爱晶仅是撇了撇嘴,生硬地丢了句叫他慢走的话后,转身推门进屋。

当钱爱晶脚才刚跨进屋里,一名唤红红的丫头,已蹦蹦跳跳的迎了出来。

「爱晶姊,妳终于回来了,红红想死妳了。」红红扎着两条长长的麻花辫,发辫梢还系着漂亮的红色缎带,当她从屋里跑向钱爱晶的时候,那两条长长的发辫就在她身后飞扬起来。

钱爱晶见她奔跑过来,本来被宇文仲给搅得闷闷不乐的心情,瞬间雨过天晴,两手很自然的张开,抱住扑向自己怀里的小女孩。

「我说妳会不会太狗腿了呀?我不过才离开两个多时辰,妳就要想死我了啊?」还是她的红红好,不会给她脸色看,也不会对她说理讲教,哪像那个板着脸,自以为什么都能看明白的宇文仲,竟然还想出言劝她向善!

她真的很坏吗?

这声自问,让钱爱晶顿时感到莫名其妙。

她管那个宇文仲干嘛?就算他把她当作是十恶不赦的大坏蛋,她也不在乎,不是吗?

「怎么会狗腿呢?人家不是说,一年不见如隔三秋,那么红红两个时辰没看到爱晶姊,就是如隔两日了。」红红将红扑扑的脸蛋,亲昵的贴在钱爱晶的怀里,除了闻到一鼻子的淡淡药香外,还闻到了一股甜味。

红红用手指了下钱爱晶拎在手上的一扎油纸包问:「爱晶姊,这是什么?」

「这是糖蜜栗子,要吃吗?」决定将宇文仲那个臭家伙给忘记,钱爱晶动手拆开油纸包,冒着热气的栗子,立刻散发出浓郁的甜香气味。

「要要要!红红要吃……」红红将油包兜在怀里,然后迫不及的转回屋内,兴致勃勃的让钱爱晶帮她剥栗子。

就在钱爱晶与红红相继走回屋里后,那名刚才在门口,收了赏银的瘸腿老乞丐,收回探向里屋的目光,缓缓地挺直身子,然后拎着家当健步离开。

而钱爱晶进了里屋后,拗不过红红的撒娇,一边剥着栗子,一边抱怨道:「我说妳也太没大没小了吧?我是小姐,妳是丫鬟,哪有丫鬟叫小姐剥栗子的道理?」

这个红红,年仅十岁,是钱爱晶在一次返乡祭祖时,在娘的坟头边遇上的。

那时候的红红,才刚失去双亲,正要被祖母带去卖给大户人家做丫鬟。钱爱晶当时也不知道发了什么神经,居然掏钱买下了她,然后就任由她没大没小的跟着自己。

「那是因为红红很乖,小姐疼红红啊!」红红一边吃着栗子,一边开心的摇着小脑袋,然后目光瞥见压在杯下的请帖时,这才赶紧将帖子递给钱爱晶。

「对了,差点忘了,这张帖子是绪王爷府的管事送来的喔!他说要邀请小姐到王爷府吃便饭。」红红在钱爱晶的教导下,已经识得许多常用的字,甚至也懂得如何应对那些上门预约求诊的病人。

「是吗?」钱爱晶漫不经心的应了声,心里并不在意。

打从她「妙手医仙」的名号打响之后,类似的应酬饭局,已经吃到让她生烦。

见钱爱晶意兴阑珊的模样,红红又随即补话:「对了,小姐,那位管事还说,上回小姐向绪王爷提过对金雕饰品很有兴趣,所以绪王爷特别交待,小姐这回务必要准时赴约,绪王爷要介绍一位来自西域的朋友给妳认识。」

「西域的朋友?」是波库司那些金发碧眼的海上贼子吗?

钱爱晶想起近日在皇宫中,听到那些王爷提过此事。

「对啊!绪王爷说那位西域来的朋友,对于金饰雕刻小有研究,还说小姐不参加的话,就太可惜了。」红红愈说愈开心。

其实红红会如此尽心尽力的代传话,还是归功于那位伶俐的管事,在离去前补上一颗令人垂涎欲滴的冰糖梨子。

听到这里,钱爱晶总算提起了点兴致,她将请帖自信封中抽出,然后打开观阅,「……时间还早嘛!」距离赴约尚有一旬的时间。

「小姐甭担心会忘记赴约,红红会帮忙记着的。」拿人手短,吃人嘴软,红红可是很尽责的呢!

「凭妳?算了吧!」钱爱晶嗤笑一声,伸手拍了拍红红的小脑袋,然后这对名义上的主仆,又没大没小玩闹在一块儿。

钱爱晶看着窝在自个怀里,咯咯直笑的红红,水眸里蕴藏着几许怜悯。

其实她从来不指望红红能帮她什么,对钱爱晶来说,待红红好,好像也只不过是想补偿当年失怙的自己……她已经把红红当成是亲妹子看待了。

此生唯一的亲人。

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亲人。

*****************

宇文仲面色凝重的坐在长案后的太师椅上翻阅案牍,越看他内心的疑问就更甚。

「所以就你所观察的,这个钱爱晶虽然爱钱,可是对于弱势之人提出的求援,虽不会出手诊治,却会变相的给予少量的金钱,让他们至别处找大夫求医?」但是她对上门求诊的商富权贵,则极尽所能的提高诊金,毫不手软。

「是,就属下所探查的结果,就是如此。」化老妆的男子,恭敬地对宇文仲陈述报告。

宇文仲一边回想着那日在醉仙楼里的情景,再对照派去跟监探查所得来的讯息,他不禁蹙起眉头。

真是好市侩、好矛盾、好……别扭的女人。

摆摆手,将属下支开,宇文仲合上案上的文卷,严峻的脸上,透着抹难言的深思。

他回想起十三年前,在丹凤县奉命发放赈粮时,曾被一名从他手上抢走馒头的小女孩,在他左手虎口上咬下血痕,时至今日,左手上的月牙印还浅浅的存在着。

抬起手,瞥望了一眼手上的淡疤,宇文仲似乎还能感觉到当时那名小女孩,滴落在他手上那抹残泪的温度,只是时间相隔太久,他已忘却那名女孩的长相,只记得那双倔强忍泪的眸子,从眼眶中滑下清泪的画面。

重复……重复……不断地重复……

他不晓得何以他要牵挂那抹泪痕,只知道那是他第一次,被一个女人的眼泪给揪扯了心房,震撼了他一向沉稳的情绪,即便这十几年来,仍看过无数女人落泪,却再也没有感受到当日的无措。

是他变得寡情?还是他的心已遭囚禁了呢?

唉!那抹泪颜记忆……挥之不去。

「禀大人,据宫人回报,钱医仙正奉召入宫为皇太后问诊。」门外有人扬声禀报。

闻言,宇文仲剑眉一扫,撩袍踏出戒律府,往皇宫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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诱猎娆医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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