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男人与女人,对等的存在。这句话萦绕在他脑子里,逐渐放大,而且未曾消散!他更忘不了小康那时的神情,带点妩媚又带点羞怯,而占据最大部份的,是一种炙烈的情感。
难不成,小康对他……
骆良南一个人独自坐在房里,几乎彻夜未眠。昨天发生那样的事,他怎么还睡得着?
小康当着他的面,说得如此坚决,她说希望改变他们之间的关系,更要他将她视为一个女人……天呐,小康哪儿不是女人了?光是昨天见到她,就给了他相当大的震撼,她不但是个女人,还是个让人目不转睛的美女。
只是他的确到昨天才意识到。几乎没有办法移开眼神的望着她,看着她明明没变的五官,味道却已不同;想起过去那个娇小的小康,曾几何时竟然拥有如此曼妙婀娜的高姚身形。昨天那顿饭吃得相当尴尬,因为连他都忘记Susana的存在,她现在是他女友的身份,听见小康那些话,难免不安。他还不算是个好男友,因为Susana还有很多事不知情,就连小康的事,也是确定她飞来美国时才告知的。
小康的事他从未告诉过任何人,毕竟这是极度私人的事,他并不愿意让外人得知。
那个他全力关心的女孩,在他眼里,历经童年乃至于成人的变化,只有他看着她,不需要跟别人分享。
只是那天小康突然说要飞来时,他错愕至极,连问个明白都来不及,她就把视讯关了,电话也断讯!导致他交往后的第一个约会时心神不宁,一切都被Susana看在眼里。
结果温柔的她丝毫不生气,反而问他到底发生什么事,让他如此坐立难安,他才勉强说出小康的存在。
难得Susana完全不介意,直说他做了件善事,帮助一个孤苦无依的孩子成长、就学,对方要来这儿看他,是理所当然并且值得高兴的!所以她决定做一顿丰盛的午餐,为那女孩洗尘。老实说,当Susana说到“好事”、“善心”时,他几度想要反驳。
因为对于小康,他不仅仅是为了做好事而已,当年或许真的只是希望用一点点零用钱帮助一个女孩,可到了后来……他的心境产生了变化。
只是善心,不会每个星期都去看她;只是做好事,更不可能敞开心胸,去了解彼此的生活;只是捐助,就没有往返的电子邮件、长途电话。
但他不认为有跟Susana解释的必要,因为小康属于他私人隐密的世界。
昨天她什么都没说,饭吃到一半就以不舒服为由回房休息了,小康自发性的把碗盘洗好后,他便到房间去探视她,Susana脸色极度苍白,心脏又不听话了。
身为男友的他,理应要留下来陪她,但是……小康在等。
他不能让小康待在那儿,因此必须先接她回公寓,却也不能去陪伴Susana,放小康一个人在家里。
在挣扎之中,他最后选择留在公寓。
因为Susana长年生病,一直都是独自照料生活起居,她也说不成大碍;小康就不一样了,凡事都好奇,他实在怕她一个人不但把家里掀了,还自己乱跑,要是被人骗了怎么办?留是留下来了,但一想到小康就睡在隔壁,他竟辗转难眠!
叩叩——
“起床了没?”邬小康的声音在房门外响起,“你不必上班喔?”
骆良南疲惫的下了床,但光是听见她这么近的声音,他就能泛出微笑。闲步走到门边,他打开门瞧着,看她穿着围裙,手里拿着根汤勺。
“早安!吃早餐喽!”她绽开清晨第一个笑颜。
“小康?”他倒是错愕。她起得这么早?还煮早餐了?
只见邬小康一巡身,踩着轻快的脚步往厨房走去。求爱大作战第一步,她要当一个贤妻良母,先攻占南哥哥的胃吧!
骆良南跟着她身后走,餐桌上果然有丰盛的早点,最夸张的,是丰盛到满桌都是。
“呵,吃得完吗?”他好笑的望着满满的桌子。
“因为我不知道你喜欢吃什么啊,中式还是西式?所以我就拿现有的材料都做了。”她忙不迭的把一锅热腾腾的稀饭端上桌,“咯,有稀饭、酱瓜和荷包蛋,也有奶油炒蛋加上厚片吐司跟咖啡!”她笑吟吟的为他拉开椅子,“先生,今天早餐想吃什么呢?”
他止不住笑。谁让小康一来,就让整间屋子活起来似的。
不单单是她忙碌的身影和这难得的丰盛佳肴,最重要的是,她的声音跟整个人的存在,连空气似乎都跟着活跃起来。
骆良南当自己家是高级餐厅似的,稳稳的坐下,还拿过桌上折得专业的餐巾,往腿上一铺,一切都是那么正式,扣掉他一头乱发和睡衣之外。
“我两种都想吃……先喝稀饭吧!”他的确很久没吃这样简单的中式早餐了。
“没问题。”邬小康利落的拿起碗,立刻为他斟上热腾腾的粥,好整以暇的放到他面前。
然后,她也赶紧回到对面的位子。她倒是选择厚片吐司,因为南哥哥家有一大罐巧克力酱可以涂。
“小康,你没有必要做这些的,你知道吗?”喝了几口爽口的稀饭,骆良南终于开口了。
“嗯……我知道。”她正兴致勃勃的把吐司涂满巧克力酱,“但是我想要为你做早餐。”
“我知道你想为我做些什么,可那都不是我想要的。”他挂着浅笑,“你该知道我没把你当佣人,甚至是施舍的对象。”
“我知道!但是昨天Susana为我们做饭,你就一脸很开心的样子。”为什么她起个大早为他做顿早餐,得到的表情差那么多啊?
“Susana?喔,天!小康,你在跟她比吗?”骆良南有些意外,“Susana天生体弱多病,很少有能力煮完一顿饭的,所以当然惊奇了。”
“喔……”她挑了挑眉,冲着他一笑,“我没在跟她比,你别想太多啦!”
是啊,方苡舒怎么跟她比,她可是认识南哥哥十几年了耶!
她知道他偏爱吃中式的食物,常抱怨这儿没有一家象样的餐厅,老是思念地瓜稀饭、酱油炒蛋、辣椒快炒空心菜……这些最简单的口味,他在美国却鲜少品尝得到。
昨天方苡舒煮的西式午餐,又是炖饭又是浓汤,她根本不了解南哥哥的口味。
“你等会再去补个眠,时差没那么快调整吧?”骆良南不知不觉中,已经喝了第三碗稀饭,“我下班前再打电话给你,看你晚上想吃什么。”“在家吃吧,我煮饭给你吃。”邬小康连菜单都想好了。
“小康。”他无奈的摇摇头,“我说过别忙了,难得到这里来一趟,应该要好好度假的……”等等,小康现在不是半工半读吗?她怎么能说来就来?
“说的也是吻,等我睡起来再告诉你好了,我对这里也不熟。”她耸了耸肩,咬下一口吐司。哦,好好吃喔!
“你打算待多久呢?”
“不知道。”她回答得十分迅速,事实上,她只买了单程机票。
因为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攻占南哥哥的心,她怎么可能轻易回去?
“不知道?”这下骆良南真的是瞠目结舌了,“你不是还有工作,还有课要上吗?有这么长的假期?”
“工作、上课?”结果连邬小康都一怔,“啊!对吻,忘记叫小安帮我辞职及办休学了。”
她个性向来很急,一想到立刻就往房里冲,不一会便拿着手机走出来,快速打着简讯。她太急了,竟然完全忘记要辞职、休学这些事。
骆良南已经站起身来。他被她搞混了!“你要辞职、休学?”
“嗯,我忘记辞职了,就连学校假都没请咧……只好先休学。”她倒是一脸从容,“没办法,我来得太匆忙了。”
“你……等一下!”他连忙拉住她的手,“你为了来我这里才这么做的吗?”
舍得少赚一点钱,舍得让她以后稳当好野人的迈向准律师之途中断?
她停下脚步,凝娣着他,泛出带有爱慕的笑容,点了点头。
除了这个,不会有任何因素阻挡她赚钱、当豪门。
骆良南一直都知道邬小康是个说风就是雨的人,想到什么就立刻去做,而且是不顾一切的奋斗。可是到美国来看他,为什么会变成这样的急切?彷佛是他出了什么大事,让她毫无准备就飞了过来!
是啊,从她单薄的衣服、简单的行李、没有预订机位乃至于坐头等舱、没有电话通知班机时间等等,就知道她根本是赶过来的。
问题是,发生什么严重的事,让她这样不顾一切的奔来?甚至,还打算辞职、休学久住?
那天视讯一开始都很正常,他们彼此没有聊到什么……骆良南眯起眼,不可思议的回望着邬小康。他只是告诉她,他跟Susana交往了。发送简讯完成,她总算把台湾的事情都处理好了!
“小康?”他有些震惊,也有点彷徨。为什么小康的种种作为都让他觉得……
她对他的情感,并不平常?
“哎,八点了耶,你不是九点上班吗?”她越过他望向时钟,“再不快一点会迟到喔!”
他有些迟疑的往墙上看,然后极度不自在的重新回到餐桌,这一次他随便吃几口便交代了事。
好几次望着邬小康却欲言又止。他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说什么都不合宜,因为这或许只是他的臆测而已,小康怎么会对他有男女之间的情感呢?他们应该是像兄妹一样,或者说是……
连他自己都不清楚了,他跟小康之间,很久以前就不是兄妹这么回事了!
他们像朋友,会无话不谈的聊着彼此的朋友圈、诉说生活里的喜怒哀乐,遇上高兴的总是迫不及待的要与对方分享,碰上伤心的事也第一个找对方倾诉。
这样回想起来,他跟小康之间的情感,比所谓的男女朋友更亲,但却又不是兄妹之情——那这样是什么?他换上白色衬衫,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为什么他越去思考,越觉得小康的重要性极高?
她在他心里的价值与地位,根本超出他所认知的?
“要出门啦!”邬小康兴奋的站到门边,不知道在雀跃什么。
“嗯,我要去上班了!我所有的联络方式都用磁铁吸在冰箱上,你有急事就打给我。”他瞧着她那一脸欣喜的模样,跟着被感染,“备份钥匙在钩子上,但是不要出去乱跑!”
“是!”她用力点头。呵呵呵,她这样像不像送阿娜达出门的新嫁娘呢?嘿!
“你到底在兴奋什么?”骆良南拉开门,好笑的望着她。
“有吗?我哪有很兴奋。”她完全掩不住笑,扣着门掂起脚尖逼近了他,“如果说有,那就是每天早上能这样送你出门,让我觉得很幸福!”
幸福,小康在他身上使用了这样动人的形容词。
他凝视着就在眼前的女人。她极度清澈的双眼只望着他,黑色瞳仁里映着他的样貌,或许从以前到现在……她眼里只映着他。
心正遭逢前所未有的冲击,他失控的抬起手,往她粉嫩的脸颊上轻轻触摸……为什么会有一个女人,用这种陶醉般的迷蒙双眼看着自己呢?大掌一触及她的脸庞,邬小康立即一惊,那像是一块烙铁,瞬间烧融她的肌肤与心房,并沸腾了她的血液。
她不让骆良南有退缩的机会,飞快地压住他的大掌,任自己的粉颊在他掌心内轻柔摩拿,依恋不已。
这一刻,时间彷佛停止,连空气都静止不动,剩下的只有轻阖双眼在掌心内眷恋的邬小康,或是无法移开手的骆良南。
最终,是她落在掌心上的吻让他惊醒的。
他迅速的抽回手,简直不敢相信刚刚那几秒钟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他出了神,三魂七魄都窜到哪儿去了?
邬小康错愕的望着被抽回的温暖大掌,显得有点不悦,獗起了嘴。
“刚刚那个是……”
“我喜欢你。”心都快跳到喉口,她连思考都来不及,就冲口而出。
骆良南瞪大眼睛,他没想到心中的猜测会在这么短时间中得到答案——而且他正在被告白!
“不是对哥哥的喜欢,是女人对男人的喜欢。”她豁出去了,却还是羞涩别过头。“我不要你跟别的女人在一起,因为我从很久很久以前就只喜欢你一个人!”
说出来了!邬小康双拳紧紧扣着。天呐!她不知道哪根筋不对,但是刚刚那简单的触碰让她好心动,她好喜欢、好喜欢南哥哥!
一想到他心里可能有那个方苡舒,她就好难受!
“小康……”骆良南无法响应,他的心也突然跳得很快很快。
“你不必现在回答我,但是我要你记得这里有个爱了你十年的女人,而且我绝不轻易放手。”她把他往门外推,“你再不走真的要迟到了,快点!”
他就这么被推出自己家门外,那门还在面前阖上。门内的邬小康紧贴着门板,缓缓的滑到地板上。
她面红耳赤的把脸埋进双膝之间。她知道自己一向胆大、心直口快,可告白这种事情……应该挑个更有气氛的环境说吧?
原本她打算使出浑身解数,让南哥哥觉得她是个好女人,进而爱上她的!或是在浪漫的餐厅里跟他“暗喻”自己的心意;也可能闲聊时带出她自始至终都没有男朋友,是因为心底早就有人……
哎呀!这么多种选择,她为什么偏偏找了这么阳春的方式啦!邬小康气得跺脚,又难掩娇羞的抚上自己的脸颊。嗳,原来被喜欢的男人那样
抚摸,感觉是那么的甜。
门外的骆良南叹口气。一大早脑子就接受这么多冲击,他决定静下来好好的思考,不过他下意识的望着自己的右手,那掌心有个烫人的吻……他呆望了一会,收起拳头,紧紧握着,像是要把那个吻收藏起来。
骆良南在美国的自家公司里,身兼董事一职,由于所学也是土木工程,因此对于自家产业有所裨益,也正因为是真材实料,才让他温文的外型不至于给人草包公子的感觉,下属们也愿意效命。
事实上,别看他一脸文艺王子的形象,当投入工作时,他就彷佛变了个人。
许多新人都被电得非常惨,后来谁也不敢造次。
“Larry!”秘书Apple敲了门,把早上该送的咖啡端进,“Susana又请假了。”
“咦?”骆良南愣了一下。她还没好吗?“有没有说怎么了?”
“一样,身体不适,在家休息。”Apple很无奈,因为上司请了一个没什么帮助的助理秘书。
“好,我知道了。”骆良南这才赶紧拿起电话。他怎么把Susana忘得一乾二净了!
明知道她昨天身子不舒服,也记得她发白的脸色,怎么一遇上小康,他就把她给疏忽了?
早上甚至忘记给她一通电话,问问她今天如何?他好歹是人家的男朋友啊……
他垂下眼眸,想起邬小康今晨那亮丽逼人的神色。原来当一个女人认真的诉说爱意时,会这么的让人心动。
小康喜欢他,他听着她的告白,是怎么样的想法?
“Hello?”电话那头传来虚弱的声音。
“susana!”他赶紧回神,“你还好吗?还是不舒服?要不要去看医生?”
“没关系,我休息一下就好了。”方苡舒咳了好几声,“不就是天气冷,心脏不舒服……对不起,我真没用,都帮不上你。”她是他的助理秘书,当初因为秘书Apple忙不过来,所以才再应征一位帮手,不过这不是他们初次见面,早在大学时期,她就已经是学校里有名的东方美人,跟他有过几面之缘。
那种楚楚可怜的容貌,任谁都想要保护她,加上言谈之中又不失风趣幽默,面试官给她的评价极高,虽然,她现在还有论文要完成,不过并没有学分课程要修,所以公司便录用了她。
只是这个助理秘书真的没帮上什么忙,三天一小病、五天一大病,还请过一整个星期,结果非但没人责备她,光看着她那精致脆弱的容颜,每个男人全都折服在她的柔美笑容下。
这之中也包括他自己,他十分担心这个脆弱的助理秘书不能胜任工作,但是她却又极其温柔细心,自从一次偶然送她回家后,他便开始接送她上下班,接着算是展开追求……除了鲜花、礼物外,还吃过几次饭,几天前正式开口要交往。
只是才交往两天,小康就跑来了。
“你别这么说,好好休息,我下班后再过去找你。”不行,把小康一个人丢在家里好吗?
“真的?你要过来?”她的声音有些欣喜,“你要吃什么吗?我再……”
“不了,没关系,我再买去。”先买给Susana,再赶回家应该来得及。
“嗯,谢谢。”电话那端的声音甜甜的。“今天晚上是大联盟球赛,你买泰国菜来好了,我们一起看转播。”
“啊……对啊,转播!”他是红袜队迷,对于球赛转播是不会错过的。“不过我不能放小康一个人在家,我买晚餐过去给你就好。”
“……邬小康?”方苡舒的声音瞬间顿了顿,“嗯,对吻,对不起,我怎么忘记你那边有客人了。”
“对不起,我真的不放心让她一个人。”
“没的事!我了解,她对你是很重要的‘妹妹’嘛!”她强调了后头两个字,“难得到美国来,当然得陪陪她。”
“你能谅解就好……好了,别说话了,快点去休息。”骆良南温声的叮咛着。
“好,我爱你。”
“嗯,我……”也爱你。这几个该流畅的字眼却突然梗在喉咙间,出不了声,“再见。”
方苡舒挂上电话,她站在厨房边,手里正拿着一杯红酒。硬忍了好几秒钟,她终于忍不住的走向流理台,狠狠的把杯子往里头砸!“不放心?要陪那个死孤儿?”她气急败坏的破口大骂,“搞什么啊?我是个有心脏病的女人耶,又是你女朋友,再怎样也应该顾我吧?”
气死她了!方苡舒回身,一脚把桌边的椅子给踹倒在地,一路摔着所有她看得见的东西。
她费了多少心血才进入天成公司,好不容易才引起骆良南的注意,费尽心思制造独处的机会,让他接送她上下班、进而提出交往……
结果,才两天!两天而已就杀出一个程咬金!
而且这个程咬金她闻所未闻,若不是对方突然说要到美国来,Larry根本没想过要提起那间育幼院和那个死孤儿的事!
Larry心肠本来就很软,极富同情心,要不然自己也不会这么容易把他钓上手,但是那个乌什么的更厉害,十几年前,她才十岁耶,就懂得利用他的善良,骗他认养。
而且负责到高中毕业也就算了,居然连大学的学费、生活费都是他供应的,这哪是认养?是养情妇吧?哪有人在认养的孤儿上花这么多钱的!而且联系密切,密切到原来Larry每天固定的“不许打搅时段”,就是为了要跟那只乌鸦视讯!
她简直不敢相信,以为手到擒来的猎物,原来早有人虎视耽耽。
远远的就算了,构不成威胁,现在她跑到这里来是怎样?昨天才夸张,让Larry搂着,说着她听也听不懂的话,甚至还当着她的面说:“希望他把她当女人看!”
Larry不是蠢,只是单纯,或许他一时无法理解像妹妹的人怎会说出那样的话,但是她方苡舒是个成熟的女人,一听就知道那只乌鸦在向她宣战!
乌鸦也敢喜欢王子?不瞧瞧自己的样子,烂泥里打滚的孤儿,论气质没气质、论美貌没美貌,就连家世都比她差,最重要的是,她才是那惹人心疼的病美人啊!
虽然她先天性的心脏病其实轻微到完全不影响生活,加上多年来锻炼身体,早就健康得跟正常人没两样,可是楚楚可怜的美女最能吸引男人,她善用这招,就希望可以钓到一个金龟婿。
Larry是不二选择,好看、多金、温柔、善良加上好掌控,谁不要这种男人!
哼,那只乌鸦,休想把Larry从她手中给抢走!再说,只要是人都会同情弱者,更别提她们两个相比,Larry当然会选择保护脆弱的玻璃娃娃。想把她这个正牌女友扳倒,跟斗由平闵甜甜蜜蜜是吧?方苡舒勾起一抹笑。想得美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