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两人双双出了门,理所当然,为了避免碰见同校的熟人而惹出不必要的麻烦,孟誉臣带著他到车站搭公车,往离北星中校区大约四十五分钟公车路程远的陌生城镇去。那一带他逛的很熟了,可说是识途老马。
坐在公车里的一路上,靳琰尊一直反常地低著头,沉默不语,过了十分钟,孟誉臣终於忍不住出声询问:「你怎么了?晕车吗?」
「没事。」靳琰尊闷闷地回答。
「没事就好。」孟誉臣耸耸肩,继续看著窗外景色。
才晚上六点多,天色尚未太昏暗,但或许是接近冬季,已有一轮明月高挂天际,暗橘色的天空令见者莫不幽幽犯起思乡愁来。
孟誉臣看著窗外似熟悉又陌生的街道景象及遥远星空,不自觉恍然陷入过往的回忆中……
「呃,孟、孟誉臣……」靳琰尊突然怯怯低唤。
「嗯?」孟誉臣回过头来。
「那个……等一下下车后,我可以牵著你的手走路吗?」靳琰尊红著睑,鼓起最大勇气询问。
从他身上传来的沐浴乳香味及发香味一整晚都弄得他心神荡漾、坐立不安,心底有股冲动,令他好想亲他、吻他、摸他……不管做什么,只要能碰触到他就行了!
牵手?孟誉臣闻言一愣,仿佛看到什么稀有动物似的瞪大眼盯著他,考虑了整整十秒,开口回答:
「不行!」
「喔……」他果然拒绝了!靳琰尊掩不住满脸失望,垂头丧气的低下头,继续保持沉默。
孟誉臣继续转过头去看著窗外,但不一会儿又转过头来瞥他一眼,或许是看不过去他一副死气沉沉的颓丧模样,忍不住出声解释道:「难道你不觉得两个大男生『手牵著手』走在大马路上是一件很奇怪的事吗?」
基本上,他的请求可说是非常大胆!
靳琰尊摇摇头,拾眼看著他,语气非常真心地道:「如果是牵著别的男生的手,我是会觉得有点怪怪的吧,但是,你是我很喜欢的人,如果是牵你的手我就不会这么觉得,而且,我不怕别人怎么想我。」如果不是一直勉力克制住自己的话,他早就回身狠狠抱住坐在一旁的他了!
啧!这小子讲的这么白,却一点都不觉得不好意思吗?反而是听的人都快要睑红了!一股像要融化他整个人般的异样情绪霎时缓缓流窜孟誉臣心中,尽管他表面闷不作响,心底却已经掀起一阵滔天波澜了!沉默半晌,他忽地伸出左手,轻轻握住靳琰尊搁在椅垫上的右手。
「呃!」靳琰尊起初一愣,脑袋空白整整三秒後才意识到这不是在作梦!情绪激动地飞快反手紧紧抓住他的手掌,深怕他突然反悔缩回去。
孟誉臣修长的手指摸起来冰冰凉凉的,像是一碰触到热气便会蒸发消失,这让靳琰尊更是下意识地以像是要捏碎他的手骨似的力气牢牢握住。
仿佛看穿了他的不安,孟誉臣压低声道:「你别抓得这么紧……放心,我不会收回手的。」
「嗯……」靳琰尊应了声,耳朵似乎听进去他说的话,但掌心仍是将他的手指握得牢紧。
晓得拿他没辄,孟誉臣偏头睨着他:「等下了车,你就不能再抓著我的手!」
「嗯!」靳琰尊听话地点点头,脸庞朝他绽放一抹心满意足至极的笑容。
孟誉臣莫名地感到—阵别扭,偏过头不看他的笑脸。
啧!总觉得他似乎越来越默许这小子对自己得寸进尺了!
……不晓得,引诱一名心智尚未成熟的未成年少男走上同志这条不归路,会被法官大人判什么重刑?
茫然看著窗外,孟誉臣突然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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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其实不必坚持陪我来的。」孟誉臣曾很困惑地对他说。
虽然有一个人作陪的滋味满不错的,但是,他应该也有自己的事情要做吧,整夜陪着他,而且还是去生鲜市场采购食物这种无聊事,不嫌太浪费时间或是觉得无趣吗?
靳琰尊是这么回答他的问题的,而且带著一睑渴望。
「我想吃你煮的宵夜!」
原来他的最终目的是食物!闻言孟誉臣又好气又好笑,就不再反对他跟著了。
由於孟誉臣荷包里头没什么钱了,所以必须等超市过八点时全面打六五折的时候再去抢购食物,两个人便先随便在路边摊解决晚餐,然後进入一家在超市附近的诺贝尔书局里头逗留,打发等待的时间。
靳琰尊从小到大只爱打架,不爱念书,光是一看到书皮封面就开始头晕,还没翻开内页就开始头痛,尤其一看到四面都是书柜就更加头大了。
果然,才刚踏进书局不到一分钟,他就觉得一阵眼花撩乱,外加头晕目眩。
而孟誉臣不傀是北星中赫赫有名的书呆子,一踏入这里,立刻像进入宝山一样的紧捧著某某书本不放,害他有股备受冷落的孤单凄凉感,但是他又舍不得离开他身边半步,索性就以他为中心点,像卫星绕著恒星一般,直绕著他转圈子。
反正,能在他身边打转,可是一个月前他梦都梦不到的幸福事呢!
他一定不常晒太阳吧……靳琰尊目不转睛地盯著孟誉臣白皙的侧脸,仔细—看,才发现孟誉臣的头发不是纯然的黑色而是微褐色,像松软的咖啡色羽毛般披散在他耳後,发梢随著他的动作不断来回轻拂他的白皙颈项,也跟著撩得自己心头痒痒的。
他觉得,孟誉臣的脖子好性感喔……
「你在看什么?我脖子上有沾到什么脏东西吗?」意识到他充满异样而且专注的视线,孟誉臣抬起头,不解地伸手摸摸脖子。
靳琰尊脸一红,慌忙摇摇头,「没有!没有!」
他为什么突然脸红?孟誉臣挑眉疑问道:「你干嘛—直跟在我旁边?你可以去找—本书来看啊!」
「呃,」靳琰尊尴尬地耙耙头发,支支吾吾道:「我不知道要找什么书来看耶,而且,我从小就最不喜欢看书了……」
孟誉臣沉默了下,突然想到一个疑点,「你说你从小不喜欢看书,那你是怎么考上北星中的?」北星中虽然比不上一般升学名校,但也不是随便考就可以考得上的特烂学校。
靳琰尊诚实道:「那是因为我从小就对数学很拿手,所以虽然中文考的奇差无比,英文又烂到不行,但是幸亏我的数学分数拿了满分,会上北星中,全都是靠数学拉我一把才考上的。」
死党傅廷云还曾经拿他这项「特长」狠狠取笑过一番!坏心眼地调侃他或许是时常在心中计算该施几分力气可以一拳打断对手一根骨头或下巴,该离开多远可以险险躲开敌人突袭,或是一目扫去就可以立即清楚来了几名打手,所以数学才会特别棒……之类欠扁话云云。
而靳琰尊当时也立刻反讽回去,讥讽他国文造诣不错,是因为时常对女人甜言蜜语,口才磨尖磨利了,所以对著国文老师也可以睁眼说瞎话,大谈风花雪月、伤古悲秋犹可滔滔不绝地连篇废言。又因为写情书的功力—把罩,所以不论什么形式的作文都掰的出一堆恶心巴啦的表面词句……总之,不过是个没内涵的色狼一只!
两个人,算是彼此彼此!
「原来是这样啊……」果然,人虽笨也会有一项优点!
孟誉臣将手中书本合上,沉思了会,突然蹲下身体从右侧书柜抽出一本书递给他,
「这本书的字少,大部分以图画为主,作者是知名绘本作家几米,内容很感人,你应该看的下去。」
绘本作家?靳琰尊瞪大眼,不知该觉不觉得智商受到他的侮辱……
将书塞给他後,孟誉臣继续埋首尼采奥妙的哲理世界,不再理睬他是否会感到无聊。
靳琰尊忿忿地看一眼奇怪书名——「向左走,向右走」。眼睛不经心地扫过封面,见封面图画的颜色色调温暖,人物古朴可爱,顿时起了好奇心,便打开书,勉强打起精神看了。
一开始还觉得颇不耐烦,但过了一会儿,他的注意力便完全陷入其中了。
故事大意是在描写一对主人翁在初次见面时便互相对对方有好感,可是因为阴错阳差之下,失去了联络彼此的方法,这两人明明是住在隔壁的邻居,却因为一个出入习惯走右边,一个习惯走左边,所以这两人即使同住一层楼,却始终碰不到面。
两个人活像二条平行线似的,当女方走天桥时,男方就会走地下道;男方走天桥时,女方就会走地下道,完全没有办法产生交集,所以过了好久好久,彼此爱慕的两人始终擦身而过,无法见到面。
明明思念的对方就住在相邻隔壁,身躯近如咫尺,心灵却隔如天涯,无法将思念之情传达到彼此心中。
明明相爱,却总是无奈地错过彼此……跟自己的遭遇好像啊!
二个月前,自己也是拼命地想找他、想见他,却总是擦身而过,没办法对他传达自己的心意,就像书中二位主角那般的满心无奈。而一个月前,知道他住哪里了,眼巴巴地去找他,他却老是避不相见,甚至冷脸相对……心灵隔阂之深,甚至比见不到面时还苦……
靳琰尊内心一时受到强烈冲击,与书本主角的无奈心情起了共鸣,下由得眼眶泛红,险些掉下泪来,怕当众出糗丢脸,便慌忙将只看到一半的书合上,然後拿到柜台去结帐,打算回家後再好好将结局看完。
希望,结局是美好的。
「钦!八点到了,差不多该过去超市那边了。」他走到还兀自沉溺在书中世界不可自拔的孟誉臣身边轻声唤他。
「嗯。」孟誉臣点点头,将书放回原位,抬头看他,一看,就愣了下,充满怀疑的语气:「你买书?」方才说不爱看书的人是他没错吧?
「嗯,你刚刚介绍我看的那一本书很好看。」靳琰尊拎著书袋左右摇晃,若无其事道。
「你喜欢就好……呃,你的眼眶怎么红红的?」
糟糕!很明显吗?靳琰尊下意识地伸手摸摸眼眶,乾笑道:「可能沙子不小心跑进眼睛了!走吧,现在超市一定很多人了!」
呃!冷气房哪来的风吹沙啊?孟誉臣跟在似乎是落荒而逃的靳琰耸脚步出去,令他感到一丝困惑的小问题很快就抛到脑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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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常都是吃路边摊的靳琰尊根本连怎么开瓦斯炉都不知道,所以当然也不懂得什么叫「选菜」。因此,当他又将一把一看就知道快过期的不新鲜蔬菜放到篮子里时,孟誉臣终於受不了了。
他一把抢过靳琰尊手中的篮子,在他疑惑的注视下,将里头的东西一一放回原位,然後语气很「婉转」地要碍手碍脚的靳琰尊闪到一旁去。
「你完全没有当『煮妇』的命,所以请你在一旁等著!」
「喔。」靳琰尊非常有自知之明,点点头,乖乖在一旁看著孟誉臣重新卷入特价商品的战场中。
八点以後,留在蔬果超市购物的顾客几乎都是四十岁以上的中年妇女,因此两名年轻俊俏的大男孩出现在这里便显得格外引人瞩目。
虽然被一群妈妈级的欧巴桑围著是有点「恐怖」,不过,他和孟誉臣两人都是典型的将不重要的人皆视为空气一样的存在,极端的自我意识,不会因为旁人的打量眼光而影响情绪。
「啊!我讨厌吃苦瓜,你不要买啦!」靳琰尊站在他後头,苦著脸嚷道。
孟誉臣淡淡扫他一眼道:「排骨炖苦瓜汤很好喝。」
「真的?我还没喝过欵,那你多买一点!」
「你没喝过?那你平常在家里你妈都煮些什么给你吃?」他随口问。
靳琰尊搔搔头道:「呃,我没有住在家里,我的老家在北部,离市区和学校有点距离,所以我搬出来住。我很讨厌住在家里,读国二的时候我就一个人搬出来住了。虽然我租的公寓有个小厨房,不过从小到大我妈都耳提面命地告诫我,靳家的男孩子不可以进厨房,那是女人还有我……呃,未来老婆的工作,所以我根本不会煮东西,每餐都随便在路边摊乱吃一顿,天天吃都快吃腻了。」
「没想到你家还有重男轻女这种观念。」孟誉臣有点意外。
「呃,可能跟家族太庞大有关系吧!我老家在北部,从很久以前就是拥有几百甲上地还有几座山头的大地主,加上我们是个远亲、近亲加起来足足超过三百多人的大家族,所以长辈们非常注重长幼辈分,加上靳家的男人或多或少都有点大男人主义,所以重男轻女的情况很严重,家里的规矩也又臭又多,我觉得最麻烦的就是,每次一到过年的时候,光是要喊来我家拜年的亲戚称呼就搞的我头晕脑胀,分不清谁该叫姑姑、谁该叫大婶,不过,有一堆红包让我拿得不亦乐乎就是……」
「等等,你刚刚说你的家族很『重男轻女』没错吧,那你为什么在读国中的时候後就搬出来一个人住?」孟譬臣注意到他话中的矛盾,有些想不透,靳家这种听起来有严重重男轻女观念的传统家族怎会轻易让靳琰尊国中时就搬出去住?
没料到他会有此一问,靳琰尊一时语塞,真不知该怎么回答这个「敏感」问题,嘴巴开了又闭上,老半天讲不出话来。
孟誉臣一看就知道他有难言之隐,耸耸肩,无所谓道:「算了,你不想说的话也没关系。」其实,他有点讶异一向不太在意旁人的自己居然会问出口。
「你不想知道?」他不追问了,靳琰尊反而觉得气闷,有股强烈冲动想将自己的事一股脑儿告诉他。
孟誉臣奇怪地看他一眼,「你不想说的事,我追问也没用不是吗?」
「可是,你至少也要追问一下啊!」靳琰尊气急败坏,难道他连一丝丝想知道自己的事的好奇心也没有吗?这太……无情了!
「你不是不想说吗?」孟誉臣有些错愕,不晓得他在闹什么孩子气般的别扭。
「我也不是不想说……」内心剧烈挣扎一番,靳琰尊终於下定决心地凑近他身边,压低声音道:「老实跟你说吧,我妈是做小的,也就是所谓的『细姨』!我老爸他……他在五十岁高龄的时候纳了我妈……」他停顿了下,见孟誉臣神色如常地听著,大大松了口气,继续道:
「听我妈说,我外公非常爱赌博,当时在外头欠了一屁股债,被黑道逼债逼的走投无路,外公为了还钱,就把当时号称北县大美女的我妈『卖』给我爸,刚好那时候我爸的第一任老婆患了癌症才刚死不久,我妈就这样顺利入了籍,当了我爸的续弦太太,虽然我爸非常疼她,不过,我妈的地位在靳家的亲戚眼中当然是比不上我爸第一个老婆……」何止比不上,简直视她如同从外头买来的女佣差不多!
「本来我爸那些亲戚们都不看好我爸会老来得子,但是我妈的肚子争气,我还是健健康康地蹦出来了,嘿,结果底下一堆亲戚开始紧张,怕我这个靳家的最小儿子会最得人疼,我爸死了後,会分得到靳家最多的财产……哼!我跟我妈才不希罕!他们要就拿去啊!」靳琰尊满脸讥诮,接著道:
「过去我真是受够了!为了不想要的财产,我跟我妈一直莫名其妙遭受一堆白眼,有时候我还会无缘无故被亲戚小孩暗地里栽赃欺负,我妈常叫我要忍耐,但是有一天我终於受不了了,升国二的那一年,我将一个常抬脚踹我、骂我妈是狐狸精,辈分比我小但是大我几岁的亲戚儿子用棍子揍到医院躺了二个月……因为我打断他的腿,然後就离家出走了。」
「那个人变残废了吗?」孟誉臣淡淡问道。
靳琰尊一愣,咧嘴露出得意笑容,笑道:「嘿!真可惜,答案是没有。不过,他跛脚了好几个礼拜就是。後来,虽然我爸还是将我找了回去,但是我已经坚决不想回去那个遍地满是『势利眼』的家族里去了,所以,我读到国二的时候就一个人找房子搬出来住了。完毕。」
「非常精采的故事,尤其是你打断别人的腿然後离家出走的那一段。」孟誉臣中肯地下评语。
「哼!他要是敢再惹我,我就再打断一次他的腿!」靳琰尊闷哼一声,随即咧嘴而笑,发觉自己会喜欢上孟誉臣还真不是没有道理,因为他很会「安慰」人。
以往,只要向朋友不经意提起他在靳家不堪回首的回忆,他就会心情郁闷上好几天。然而,只有说给孟誉臣听的时候不一样,他随便三言两语就能逗得自己心怀大开,让他觉得自己过往的种种根本没什么大下了的,他真是个会安慰人的天才!
「那你咧?你家里的情况如何?你是外地来的,所以一个人住外面?」靳琰尊兴致勃勃地询问。
「比起你来,就无趣多了,不值得听。」孟誉臣中垂眼眸,轻描淡写地道。
「没关系,就算很无趣我也想听!」靳琰尊连声追问,他不想说他就更加好奇了。
孟誉臣怎拗得过他的缠劲,经过他再三追问最後还是说了:「我爸妈是侨居在美国的华商,我在洛杉矶出生,在旧金山的华人街长大……」
「嗄?你是归国华侨?」靳琰尊一脸愕然。
他有些……不,是非常难以置信孟誉臣竟然会是从美国归台的ABC,因为他的性格沉稳冷静,独来独往、不爱跟人打交道,根本就跟外国人爽朗、外向的形象差了十万八千里嘛!一个人的本性果然是天生的,环境也难以改变呀……他不禁如是想。
孟誉臣点点头,「嗯,我十七岁时,彻底厌倦了那边的生活,所以独自来到台湾靠一位亲戚的帮忙,顺利参加这边的高中入学考试,现在一个人生活,就这样而已,很普通,没什么精采故事……」
靳琰尊再度一睑吃惊地打断他,「呃,等等,你刚刚说你十七岁来台湾,那、那你现在不就……」
孟誉臣看他一眼,老实道:「嗯……我已经成年了,最近刚好满二十岁。」
他居然整整大了自己四岁!靳琰尊张大眼瞪著他。
「你已经二十岁了……还在读高中?」
孟誉臣眯了眯眼,「……你在暗暗讽刺我什么吗?未成年的小鬼头。」
糟糕!一时问溜了嘴!靳琰尊马上打哈哈蒙混过去,「不,哈哈,老实说我是有点惊讶,不过我真的没有那个意思啦!哈哈……对了,你怎会大老远跑来台湾读书?难不成你也是离家出走?」呼!暗捏一把冶汗,应该蒙混过去了吧?
「都猜错了,我跟你不同,不是离家出走,而是……被赶出家门。」孟誉臣轻哼,掩不住满脸自嘲。
靳琰尊一愣,「为什么?」
孟誉臣沉默了会,缓缓涩然一笑道:「因为我爱上一个不该爱的人,所以受到一点小惩罚……」或许,该说是受到报应?
「什么?你说你爱上谁?!」靳琰尊全身的血液差点冻结,失声惊问。
他的询问声之大,在人声鼎沸的生鲜市场里头,仍是有如石破天惊,震的欧巴桑们都频频回头,对两人议论纷纷起来。
孟誉臣抬起头,一头雾水地瞥著他,「有必要这么大惊小怪吗?每个人总是会有初恋吧?」
「我才没有大惊小怪!而且,你又没跟我说过你已经有初恋了!」靳琰尊错愕不已,口气又酸又涩的。说不吃味是骗人的!毕竟孟誉臣可是自己的初恋耶!
孟誉臣从他语气立刻明白他是打翻一缸醋坛子了,不禁摇头失笑,安抚道:「你不用担心,那是以前我年轻不懂事才会喜欢上他,离开美国後,我已经很久没想起他了,连他的长相也早就忘得一乾二净了!」
「真的吗?」靳琰尊用怀疑的眼神盯著他,非常不安。人家都说初恋情人最是难忘……
孟誉臣坦然耸肩道:「信不信随便你。」
无从怀疑起,靳琰尊不得不姑且相信他说的话,悻悻然道:「好吧!我就相信你已经忘记『她』了,要不然我就……」就扭断那人的头!
「要不然你就怎样?」孟誉臣挑眉,很好奇。
「哈!我当然……不会对那人怎样。」靳琰尊哈哈假笑一声,一抹冷酷自眼眸中一闪而过。
他现在才发现自己独占欲极端强烈,而且善妒,绝不容许孟誉臣心底有别人的影子存在!若是有,就杀、杀、杀,杀无赦!
呵,他真是不懂得说谎,心底想什么就反应在睑上。老实说,孟誉臣挺欣赏也喜欢他的直性子,不像那人,阴沉难测,捉摸不定……不过,他才不怕靳琰尊会对那人怎样,因为他跟那人很早就失去联络了,他不可能再度出现自己面前,这两人绝对没机会打起来的。
「好了,我们也该回去了,若是没有坐上九点二十那班公车,就没有车子回去那边了。」
靳琰尊瞄一眼他手中菜篮子里头的食物,低声道:「你买的这些菜,等一下我付一半的钱给你。」
孟誉臣本想去结帐,闻言停下脚步,挑眉看他。「你要付『一半的钱』是什么意思?」
「呃,因为你煮的饭我也有吃啊……」
「等等,我买的这些菜大概可以吃一个礼拜没问题,所以你的『真正』意思是,你打算以後都到我那边吃我煮的东西?」孟誉臣微蹙眉。
得寸进尺总要有个限度吧!他应该明确拒绝这种麻烦事的,可是,他却迟迟开不了口……孟誉臣清秀的眉头皱的更深。
「嗯,可以吗?」靳琰尊小心翼翼地点点头,细细观察他的脸色。他知道自己的要求太厚脸皮,可是他完全想不出有什么其他可以大大去找他,而不会被他拒绝门外的好藉口了。
见孟誉臣没有第一时间拒绝,只是皱著眉头不讲话,靳琰尊顿时嗅到一丝丝希望,死命要求道:「拜托啦!我天天吃路边摊的食物都快吃到吐了……」表情非常哀怨。
凝视他渴求的表情良久,孟誉臣懊恼地耙耙头发,叹口气道:「真不晓得我为什么要答应你。」
「什么?」靳琰尊一时还不了解他说的是什么意思,等终於弄明白了,开心的差点跳起来,连声问道:「你答应了?真的可以吗?」
他以为会被当场拒绝呢!不明白为何才经过—夜的时间,孟誉臣就不再冷漠的对他,这让他「受宠若惊」,开心极了。
孟誉臣白他一眼,「别高兴的太早,以後碗盘都你负责洗。」
「没问题!」
就算要他帮他拖地板或是洗衣服都行!
见他喜得简直要飞上了天,孟誉臣也不禁露出—抹莞尔笑容,耸耸肩,去付了帐,当然,装了满满两大袋的食物都是由自愿当服务小弟的靳琰尊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