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自杀,对现代人来说,变成一种得到目的的手段。
现代人动不动以自杀做为逃避现实的手段,邵第九可以说最了解不过了。因为他是外科医生,每天至少处理两件以上自杀案件的急救手术,以前人自杀,大多选择上吊了结一生,因为那种方式快速简洁,只要一把椅子、一条绳索就能顺利归西,不过到了现代,可就五花八门花样百出。
倘若有人为了求婚未遂而以自杀相逼,邵第九算是头一遭碰到。
这天刚好轮到邵第九执班,直到三更半夜他才拖着疲累的身躯回家。
打开家门后,邵第九习惯性把皮鞋踢得老远,跟着解开勒紧脖子整天的大领带,把公文包扔到看不见的地方,然后才以最轻松无比的姿势跳进屋。
进入客店后可就不轻松了,瓷砖地板一尘不染,茶几上留着小灯,映出与早晨离去时截然不同的景象……
书归书柜,杂志摆进桌底下,外套挂在衣架上,垃圾筒里空空如也,几乎每一件事物都变得井然有序,连天花板上的蜘蛛网也离奇失踪。
如果不是仙女变魔术,他知道谁来过了。
王美云,绍第九大学时就认识的女朋友,交往九年又八个月的爱人同志,只有她才有“闲”有“贤”做这么吃力不讨好之事。
想到她,邵第九不自觉地垂下嘴角,接着眉毛也垂下了,两手也跟着垂下来。这就是人称邵第九的终生伴侣,喜欢把他的东西归回她的位;因此邵第九的窝变成王美云的家,整洁、干净、带上面具。
卧房门虚掩着,隐约也留下一盏灯。
做什么呢?
王美云不会做徒劳无功之事,点灯自有她的目的,是为了让他看。
看什么?
可以想象,她买了极性感又宽松的睡衣,可能缀满无数繁华的花边蕾丝,也遮掩住她近三十岁逐渐发福的身材。
他下意试地反胃,王美云早已不是记忆中的娇小模样,而是一尊向横发展的小航空母舰,她变胖了。
坦白招认,邵第九不喜欢美云变胖的样子,自从她担任疗养院营养师之后,病人比以前更瘦,萤养师却变成营养过剩。
“没办法,每样东西我都要试吃,结果重了五公斤,其实也才五公斤而已,很快的我就能减回来了。”美云安慰他,随即吞下一大块超重、超量、超质的奶油蛋糕。
她的脸圆得更厉害,如她所言:五公斤不算肥得太厉害,可是若长在只有一百五十公分的小个子身上,就成了快撑破的气球。
如果一个男人为女友发胖而变心,这男人该遭天打雷劈。毕竟九年感情非同小可,起码是邵第九忍耐的成果。
他和王美云就读同一所大学,从他迈入人生新里程碑开始,王美云便霸占他所有视线。
他忘了他们怎么相识的,反正年轻人很容易能相识;怎么相爱,他也记不太清楚,反正年轻人很容易就能相爱。从此以后,她顺理成章地变成他朋友,变成他的邻居,变成他的女朋友,现在变成他的情妇。
过程演变非常容易,他很忙,忙着读书、实验、考试、实习等等,当他一有空,美云便拥有他的全部空闲。
“邵第九,你不可能再碰到比美云更爱你的人了。”
很多朋友如此告诉他。
他很想告诉他们:只要王美云让出一些空间,邵第九可以轻易爱上任何女人。
这些话,九年来他苦无机会对她说。
直到八年前,美云向他提出“必须”结婚的事实,他才发现原来“必须”就是女人唯一目的。
她侵占他家里,霸占他仅剩下还能幻想的大床,除了调整他的生活步骤,更想改变他不拘小节的习惯,她敢擅自打开他的抽屉乱翻一通,她敢打开他的冰箱乱吃一通,她敢打开他的衣橱乱穿一通,她敢打开他的日记乱看一通,现在她要打开他的心,证实到底有没有她存在!
他蹑脚轻轻地坐在沙发上,局势反倒像他侵入别人的家。
他不想如她所愿跳到床上,不想看她娇柔做作褪去衣裳以为性感,不想翻云覆雨后听到她如雷的打呼声,不想清晨不到六点被她赶下床,不想开车送她去疗养院,不想听她满腹家常闲话,总之,他对有她的生活已厌倦透顶。
其实发生于他身上的遭遇,是正常男人必经过程,相识——恋爱——结婚——生子。但是邵第九依然不甘心。
为什么?他从未有过第二个女朋友,也没有第二个女人想栓住他,恋爱过程除非有第三者介入,否则很难起波折。
后来,终于被他想出一个充分的理由,原来,这场平凡的感情,是由美云选择他,而不是他所渴望追求的。
常常,当美云枕在他肩上呼呼大睡时,他竟然莫名其妙地想起另一个女人,他不认识的女人,只是一个模糊影子,一个看不见眼睛嘴巴的黑脸。
所以他拒绝美云多次的求婚,他心里明白当美云得到目的,等于同意让美云主宰他们共同的生活。
他很容易能预卜婚后情景,像看了上半部就能预知下半部之滥情小说,结婚后的王美云不再在意邵第九,只管柴米油监芝麻绿豆的琐事,以致让他有机会向外发展。然后他遇到了另一个女人,不管哪一种女人,只要和美云稍微不同,他都会乐于发生人人所唾弃之婚外情,最后他们的婚姻必然变成悲剧收场。
既然邵第九能预期悲剧收场,不如逃之夭夭,因为装蒜比装作多情简单许多。何况,如果临时决定和美云分手,悲剧恐怕来得更快,所以,要等到邵第九想到万全之计后,才能和美云摊牌。
为此,邵第九己足足苦恼三年,他始终想不出令人信服的好理由。
因为他害怕女人的眼泪……
“邵第九,你这千刀万剁的该死家伙,为什么早不和我说,为什么浪费我九年青春才得到这种下场?青春是女人的一切,我把一切都给了你,而你却轻言一句别离就想打发我走,你……你休想!”
从不哭的美云哭得惊天动地。
“不……不要,不要,你不能说走就走,第九……我爱你,没有你我会死,我真的会死,不要用这种方法杀我,不要杀我……”
从不掉泪的美云哭成泪人儿。
“哈哈哈,休想赶走我!如果你以为分开会要了我的命,我先一刀杀了你!”
从不拿刀的美云……一刀刺穿他心脏!
想到这里,邵第九怵目惊心,脸色白得吓人,他没被美云吓死,反倒被自己吓坏。
他喘口气,觉得身心俱疲。突然,面前的景象吓住了他,他望见茶几上摆了一张纸,上面写着血红大字。
像血……还滴下印子……他瞠圆眼珠子,额上冒出冷汗。
今天,你一定要给我答案,如果不和我结婚,我就死给你看!
他努力眨眼,血字在眼前跳动,他几乎看到躺在血泊中的美云,面孔扭曲得可怕,两眼睁开,里面有恨……
他再眨眼,下面有一行用红色原子笔写的小字。
吓死你了吧,我用红药水写的,可是别怀疑,说不定那一天会变成真的,哈哈!
他握住纸,稍稍喘口气,蓦然紧张的抬起头,确定美云还在卧房后,偷偷抬起双脚,以生平最轻巧的动作移到门口,当出了门,再以生平所能用的最快速度冲下楼。
邵第九抓紧方向盘,横冲直撞地绕过大街小巷,他不知道要去哪里,那张纸条早被他用力丢出车窗外,任凭呼啸狂风将之吹落。
心跳速度渐渐缓和下来,他才稍微清醒一点,为自己发神经似的暴动而笑。
是他害怕的预言实现了?是美云附着的压力太大?还是工作太累、神经绷得太紧,导致自己随时有崩溃的危机?
美云不过开了个玩笑,和平常一样,喜欢拿权威吓唬病人,她并不知道她在他身上产生多大惊慌,或者她从未发现绍第九早已变心的事实。
他软弱无力的把车停到一边,垂下头,俯在方向盘上。
美云当然不会发觉他的心变了,因为变心要有理;而他还是和九年前的绍第九一样,傻呼呼的得过且过,聊甚于无。
他没有新欢,没有爱上有夫之妇,没有荡气回肠一见钟情之热恋,更没有发现自己原来是个同性恋者,他没有理由变心。
那是美云变了?她只比以前多了些肉,其它一点都没改变,只不过他无法再容忍过去九年来她所给他的一切。
如果人生之路如此平坦顺利,那么横着走、直着走,和倒着走有何不同?没有经历波折之变,又怎知爱情可贵;没有爱过人,又怎能体会被爱的美妙感受?他不爱美云,即使她以死相胁,他也必须承认这点。
好了,现在怎么办,交往九年的结果,竟然发现自己无情无义,而且又毫无理由要和对方分手。他不但辜负美云九年的青春岁月,同时自己也虚度九年时间。现在,他已年近三十,好命的人早就携家带眷等着抱孙子,而他才要开拓自己的情感世界,可笑最重要的,美云绝不会饶过他,她死也会化做鬼缠住他。
他忽然感到心灰意冷。
年轻——可以任意错误,即使当初意识到错误造成,却还是任其发生,直到无法收拾。
既然错误已经造成,而他又无法幸免,若再任其延续终身,他会变得多么痛苦?他不敢再想下去了。
现在,他还能忍耐,他们未婚,不住在同一屋檐下,偶尔心里埋怨美云一下,随后各有各的生活、事业,要等到多日之后才能再聚首,偶尔互相安慰寂寞的心灵,邵第九还是邵第九,不会变成“王”邵第九。
结婚后呢?他们必须生活一起。
一起吃饭,一起上下班,一起喝茶聊天,一起看新闻报导……,他一想到就头痛。
突然之间,他体会现代人爱自杀的道理——逃避的乐趣。
原来,很多事情,并不是是非选择能论定,与其活得痛苦,与其活得无意义,不如自杀后再投胎,重新做人。
突然之间,他想到海边走走,不是想自杀,只是想找个安静地方,暂时脱离美云魑魅般的阴影,而且如果高兴的话,可以纵身入海,从此不问世间事。
他真的把车开到海边,当他下车闻到海风味,又觉得自己愚不可及。
明天八点要上班,九点要开会,十点以后就要进手术房,然后不断有事要忙,而且不可忿,开错刀更会要人命,他非要有十足的精神专注心力才行,但是他却一个人走到海边,闻了一些海风,数了几块岩石,甚至还想自杀再投胎,这一切是不是太可笑了?
他才走了几步路就想回头了,可是月儿高高,四面宁静无声,凉风清拂面颊,海水黝黑神秘,他被吸引了。
暂时脱离现实的梦境,他已经很少作梦了,星斗闪闪,月光皎洁,他突然想留下来,捕捉一些逝去的色彩。
他站在高处看海,海水波涛汹涌,每次溅起的水花,都像想吞噬人的意志,而黑色是神秘的,里头彷佛有另外的天地,和现实遭遇截然不同的领域,可以发挥想象力到极致,甚至像一面镜子,照出前世与来生。
他笑了一下,觉得自己颇有诗意,平板无趣的外科医生居然诗意盎然;想前世,想来生,不管前世来生,绝对比今世今生有趣许多。
如果想得太远,不如想想未来,未来的邵第九是什么样子?他想到担任妇产医师的李大年,才大他十岁,肚凸头秃的,看起来比他老爸还老,他已经有四个女儿了,还要再接再厉下去,直到李太太生出儿子为止。
十年后的邵第九,八成也和老李差不多,虽然现在他和大学时代没两样,头发黑得发亮,背也挺得直,身材亦保持良好,可是当他娶了美云之后,难保美景依旧。
又想起美云,令他摇头叹气,逃得了一时,逃不了一世。如果他不能自杀,还是回到她身边吧,等到有一天,等到他崩溃为止,他就会和她提出分手。
他默默向海告别时,猛然发觉对岸站了个人。
由于夜深雾重,他没有看清对方长相。八成是同他一般为情感忧闷不乐的人吧,他想。
每个人应有短暂独自沉思的权利,他不想破坏,转过身就要走,然后事情就发生了……
由他背后传来“扑通”一声,可想而知,那个人竟然纵身跳下水!
他猛然转回头,只看见海面上掀起高大的浪花,对岸早已不见人影。他吓坏了,马上第一个反应就是:有人自杀!随即产生第二反应:他是医生;等到第三个反应:他也纵身跳下水——救人。
袭面而来的海水冰冷透骨,邵第九卯足全力往前游,正义之光照亮他头顶,以前所学的诗书、义理、道理、勇气什么的,全燃放出神圣光明。他只想到救人,那是一条生命,不该轻易断送!
即将溺毙的人载浮载沉地拚命挣扎,剎那间他发觉生命原来如此薄弱,死到临头才会发觉人“绝不肯乐意就死”,即使跳下水的前一刻意志多么坚定。
他伸手抓住那人的手,对方像抓住活命希望般紧紧扣住他,而且死命把他往下拖。幸好邵第九曾担任救生员工作,救生信条之一便是:当溺者失措又不知如何配合救生员时,可以直接把他打昏,然后顺利拖他上岸。
或者翻倒他,让他浮于水面,然后拖住他下颚游回去。
邵第九选择弄昏对方,此乃最轻而易举又不费吹灰之力的办法,凭他的医学常识他向对方要害挥了一拳,对方立刻软绵绵地靠在他身上,他顺利将他拖上岸。
折腾了好久,最后他全身湿透地跪在地上喘气,被他救回小命的人摊软地躺在他身旁。
他望着他,月光淡淡照着陌生人,他终于发现他不是“他”,而是她,她是个女人。
湿透的白色衬衫紧紧里住她的成熟躯体,因而露出她凹凸有致的美好线条,她穿着一条式样简单的直统西裤,有意无意地展露她的两条修长美腿,她像杂志上走下来的模特儿,只是服装样式看起来有些过时。
他情不自禁的将视线往上移,她的皮肤洁白,下巴削尖,有双大大的眼睁,浓密的长睫毛铺盖其上,可惜脸色太过苍白,嘴唇也失去原来颜色,整体看起来不算惊艳,但依稀可见一股高雅气质。
他愣愣地注视她好久,不禁为每个自杀人惋惜,这么年轻美丽的女孩,竟傻得以自杀结束生命,真是可悲、可笑。
是否和他一样,只为逃避一个女人的求婚,他轻笑起来,没有人会傻成如此,她势必遭遇极度悲痛的事件,才让她狠下心以自杀了生。
被男人拋弃?
失去挚爱?
生意失败?
或赌博欠下一屁股债?
反正,邵第九己尽了道义,至于等她醒来后如何解决问题,那就不关他的事了。如果她还要自杀第二次,他亦无权阻止。
可是他却一直坐在她身边,迟迟不肯离开。所谓送佛送上西天,他不能就这样放下她……
她静静躺着不动,他静静审视着她,他猜她某一时刻应该醒了,但她却坚持保持原状,直到他等得不耐烦,忽然有股恐怖念头升起,以为她真的死了,于是他急得伸手摸她鼻息,触到她小巧的鼻尖时,她猛然掀开眼皮……
他的手伸到半空中霎时停住,她的眼神也跟着停住,以一种非常惊异、惊异得不能再惊异的眼神瞪着邵第九,他有点尴尬又带点生气。他想她真失礼,遇见救命恩人非但没有感谢言语,反而表情活像撞到鬼。
她黑白分明的瞳孔中,反应出他的模样,虽然狼狈不堪,但不至于到能吓死人,可是她的表情的确像快要被吓死。
接着,她脸上的肌肉慢慢抽动,眼睛开始转动,却片刻不离开他身上,用那种想把他看入骨髓深处的看法,从头到脚、从脚到头……,他被她看得难堪极了,忍不住摸摸脸、摸摸手,想不透自己哪点值得她吓成这样。
气氛持续着,他忘了自己是她的救命恩人,反而像待宰的恙羊般被她紧盯着。最后,终于她喘过气,先用力摇摇头,既而眉毛纠结起来,然后自嘲似地笑了。
“不可能——”这是她开口的第一句话,声音甜美悦耳,不过却难以明白意思。
不知此“不可能”乃她自己不可能自杀,还是自杀后不可能被救起?但是这种哑谜打太久就不好玩了,邵第九逐渐失去耐心,他只想听她“应有”的道谢后,然后拍拍屁股离去。
“小姐,下次自杀时要找个无人的地方,不然又被人救起就糗大了。”他先调侃她一句。
万万没想到,听了他低沉富磁性的男性声音后,她又是一副快要被吓死的模样,就像从他喉中听到鬼哭神号似的。
“这是你的声音吗?”她发抖地问,额上冒出汗珠。
他张望四周,海边只有他和她,如果这声音不是他的,就真的是鬼哭神号了。
“没错,这是我的声音,如果你不喜欢,我也没办法,因为它是与生俱来的。”
按着,她又以那种吃人眼光看着他,直到他忍无可忍为止。
“你是否被海水冲昏了头,还是你本来就是精神病患,你再这样看我,我会以为你对我有意思!”
她不能体会他话中的嘲讽,只是瞪着大眼看他,从脚底移到发梢……
“请问你的头发是真的吗?还有,你是不是一直就很瘦?”
他确定自己已经受不了疯言疯语,于是跳起来骂人。
“我的头发一直都是真的,很瘦也是真的,你跳海自杀是真的,我冒险救你一命是真的,但是如果你再胡言乱语下去,那我真的会怀疑你自杀是假的,你根本就是疯子!”
“不……小九……先生,对不起,我认错人了,我把你当成另一个人,请不要生气。”她急急说着,脸上有无限哀愁。
小九……?他好象听到她说小九,许多亲昵朋友会叫他小九,难道她认识他?不可能,他生命中从未见过这个女人。
他又坐回去,不是因为她可能认识他,而是她虚弱地撑起身子令他同情。
“我很像你的朋友吗?”他放柔语调。
她点点头。
“丈夫。”她告诉他。
他喔一声,感到失望,又觉得这股失望来得太好笑,难不成救命场面就非得发生罗曼史不可?
她环抱双膝,眼眸闪烁不定,不管会不会发生罗曼史,他不想就此告别。
“为什么想不开?”他傻傻地问。
她的黑色眼眸立刻蒙上高深的阴影,他感觉到她的肩膀轻轻颤抖着,勾起他潜伏的好奇心,想知道她的遭遇。
“我想……一时冲动吧!想着跳下去会如何?想着想着就真的跳下去了。”她苦笑着,残余的海水顺着她的窄小脸形滑了下来。
真希望她不要常常想着想着就跳下水,否则世间就会减少一位美女。他想着想着脸红了起来,她不很美的,只是天很黑,海很远,她是个女人,他是个男人,所以她变美了。
她发现他忽红忽绿的脸色,眼神泛起怀疑,他急忙收住胡乱的思绪,嘴边拚命找话题掩饰愚蠢。
“为什么?”
刚才问过了,他发觉自己笨得可以,又啰唆得可怕,他只不过救她一命,不代表她该告诉他完整的故事,况且又不关他的事。
不过……她始终没有向他道谢,他冒着生命危险救了她,而她连一句道谢都没有,或者就该为这个理由继续留下来。
他心里舒服多了。
她终于说了……
“我丈夫他……”她斜看他一眼,“他离开了我,突然间我发觉被拋弃好难受,大概就是这个原因吧!”
“你们结婚多久?”随着好奇心兴起,迫使他多留了一下。
“十年。”
他难以置信地仔细看她,虽然黑暗中难以看出她实际的年龄,可是凭他的医学经验,不可能错看这么大距离,她看起来顶多二十五岁。
“十年?那也过了七年之痒,为什么现在他才决定离开你?”他闷闷地问。
她笑得苦涩,宛如喝了碗淡茶。
“你很像他,真的好象好象,所以当我看到你时才会吓成这样,不过你不是像他现在的样子,而是他年轻时的模样,我刚认识他时,简直和你现在一模一样。”
“那我真倒霉。”
他装作漠不关心,不过嘴角忍不住瘪下来,看他气的模样,她轻轻地笑了。
“这样子更像。”
她笑得更开心,洁白的肤色印上一朵粉色微笑,他却看得焦躁。
“你丈夫现在长得什么模样?”
他忽然想知道怎样的男人才能与她匹配。
她眼中立刻蒙上绚丽的色彩,像极了每个恋爱中的少女。
趁她未形容前,他先悄悄暗忖对方长相,如果如她所言她老公年轻时像他,一定就是个不折不扣的大帅哥,想必中年之后更添成熟风采,充满自信又迷人的男性魅力。他想的也就是邵第九过了四十岁以后的样子。
“他变了很多,现在头秃了,背驼了,腰也肥了,而且有心脏病、高血压……”她还要数落下去,却被他大吼一声止住。
“那你还要嫁给他,为他自杀?”
他重重喘息,她说的当然不是他,但是他不知自己为什么生气?大概凡是人,只要听到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就会忍不住暴跳如雷。
她惊奇地张大眼,他警觉自己严重失态,遂转过头回避她的目光。
“不管他变得如何,我爱他。”她坚决说。
对了,就是这个理由,爱……
可笑也可悲的理由,所以能让一朵鲜花甘心插在牛粪上,让情人眼中出西施,文人雅士才想得出的好理由。
她掀起眼帘偷偷看他,他还在跟自己生气。
“你知道吗?我老公……他也是救了我一命才认识我,就是现在的情形。”
“喔,那可真巧啊!”他反讽道。
和她老公不同的,他遇到她时她已嫁作人妇。
按着,有一阵子他们各怀鬼胎不说话,直到被宁静的空气搅得心神不宁。
“你常常自杀?”
他没有看她,倒像和自己说话。
“不……我是……”她的声音忽然停下来,眼中露出惊恐。
“奇怪,我怎么忘了?我真的忘了那一次我怎么会下水的?”
他怀疑她暂时失去了记忆。
“八成,又是想着想着就跳下水吧。”他嘲讽地说。
她恍恍惚惚的,好象真的有点脑震荡。
“那时,他有个要好的女朋友,为了我才和她分手。”她试着勾起回忆。
喔,那她老公又多了一个地方和他雷同,他正想和要好的女朋友分手。
“而你当时却不知道今天他负了别人,往后他同样会负你的道理吧!因为负心汉有劣根性,负一次成功后,以后就负成习惯了。”他酸酸地说着。
“是吗?我一直把他当成孩子。”她虚弱的叹息着。
他坐着看天,发觉一直谈人家老公是一件很可笑的事。
“你一定很年轻时就嫁给他了。”他用鼻音说。
她也学他看着天,声音渺渺涣散。
“错了,我三十二岁才嫁给他,他比我小三岁。”
他彷佛望见天空闪下一道雷,正好打中他鼻心。
他惊讶万分地看着她,好象她是外星人。
不可思议,如果她三十二岁嫁给她老公,那她现在岂不是四十二岁了?
他绝对不相信有人会保养得这么好,她脸上光滑得达一点点四十二岁的痕迹都找不到,别说四,就是三,他也难以相信。
“你……你已经四十二岁?”
她点头,好象讥笑他不会看女人年纪。
太可怕,他可能遇上妖怪了,尤其三更半夜,什么事都可能发生。
就在他惊讶得不能再惊讶的当头,她终于说了他已不想听到的话。
“谢谢你救了我一命。”
好了,他的目的已达到,她终于为他的救命之恩付出代价,管她三十二、四十二岁的,他总算能安心离去,可是他的脚却抬不起来,像足足有千金重。
他看着她,黑色长发、白色衣裘,四十二岁的老女人,却有动人笑靥……
可恶的依恋之情又冉冉上升,他再度舍不得拋下她,他努力为自己找个好理由。这样吧,如果她继续留在这里,恐怕有色狼把她当成十八岁而欺侮她,所以他不放心让她一个人留在这里。
“你住哪里,我送你回去吧!”他莫可奈何地说道。
她轻轻笑了,四十二岁的女人……
“你知道吗?你现在又和我老公说同样的话,做同样的事。”她拍拍膝盖,并没有拒绝他的好意。
“记住,我不是你的老公!”他赌气说。
他们走到停车地方,她惊讶地看着他的车,眼光又露出极度惶恐。
“怎么了?”
他打开车门让她进入。
她看他一眼,虽有满腹的话,最后决定不说。
“这车已经没有了。”她如此说道。
他尽量不去探索她的话,发生在她身上的奇怪事情已经够多,像这部车的款式才出来没多久,不到三年时间她怎么说没有了?或者她悼念失去的爱车吧?管她的,她已经够奇怪了。
“你住哪儿?”
她说出住址。
他感觉天旋地转,用力掉过头看她,她的表情十分认真。
“你再说一遍。”
她顺意再说一遍,而且说得用力清晰。
他觉得快晕过去,因为她说的正是他家的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