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第四章

因为真的抽不出时间接送信伦,所以俞正新付了一学期的娃娃车车费给学校,只为了请学校负责这两个星期的接送工作。

洪乔臻知道后,很想打电话去骂这个对孩子不负责任的家伙,又想用钱打发人!每见到信伦一次,她的心就揪紧一次,有着百般的不舍。

昨天,她在车上问信伦回家后都做些什么事?

他说--看电视、看书、洗澡、睡觉。

很酷的回答,她却觉得心酸。

现在,娃娃车上除了坐在前头的司机外,就剩下她和信伦,她却不知道要和他说什么?很怕开口后会不小心伤害到他,所以她选择沈默。

「我爸喜欢妳。」信伦望着窗外酷酷地说。

因为司机刚好转弯,所以洪乔臻从椅子上跌落。「什么?」

「别装了,妳也喜欢我爸爸对不对?」他早看出他们彼此有意思。

这死小孩,不开口则已,一开口就这么欠扁,乔臻实在很想扁他。

「先提醒妳,想追我爸爸可别拿我当挡箭牌,也不要为了要追他而特别对我好,那是没有用的啦!以前有几个阿姨试过这招,两次以后就没出现了。」信伦的语气彷佛是个小大人般。

遇到俞信伦这样人小鬼大的小鬼,洪乔臻简直哭笑不得,原本对他的同情早已全部荡然无存。

「你别胡说,我和你爸不过见过两次面而已,而且像你这样讨厌的小鬼,我干么讨好你啊?你有几个阿姨要对你好是你家的事,不要把我和她们扯在一起。还有,我和你爸会认识是因为你爸帮别人压榨我,让我一毛钱都拿不到,害我现在要靠自己努力工作才行,我干么要喜欢你爸?」她一时气急说着反话,还跟个小孩一样向信伦呛声。

「明明就喜欢还不承认!」信伦还是看着窗外。

其实比起以前那些刻意要讨好他而对他虚情假意的阿姨们,他比较喜欢她,至少她是真的关心他,只是他别扭的不愿承认而已。

「你……」这臭小子,她非打扁他不可!这么老实干么?

「洪小姐,妳到底要不要带他下车啊?」前头的司机回头问她。

他已经停在俞宅前好一会儿了,是她忙着和小朋友斗嘴所以没注意到,他很想赶快下班回家,所以才会开口打断她。

「呃,对不起、对不起,我马上回来。」丢脸死啦!干么跟个小孩争得脸红脖子粗的,还让司机先生看笑话。

拉开娃娃车门,将信伦牵下车,按下门柱上的对讲机。

俞正新请了一个临时管家,由她负责这几天信伦下课后的饮食起居,直到俞正新回家后才可以离开。

因为是很匆促找来的欧巴桑,所以俞正新要求不多,只要她待在屋里陪信伦就好,其他的等保母复职再说。

对讲机传来管家的应答声,洪乔臻请她开门让信伦进去。

门被打开,信伦要进去时,俞正新正好开车回来,信伦和洪乔臻皆停下动作盯着车子瞧,他们心中都有着相同的疑惑--这个时间俞正新怎么可能回家?!

俞正新摇下车窗,将头探出窗外。「我正打算要去找妳。」

「我?」洪乔臻指着自己的鼻子。

「嗯,是有关洪家的事。」他本来是要直接到幼稚园找她的,后来想说先回家看看,果真遇到她刚好送信伦回家。

「喔。」洪家的事还有什么好说的。

「找个地方坐下来谈吧!」俞正新建议道。

「可是我还要回幼稚园。」司机还在等她。

俞正新用食指轻敲着门边。「可以请他先回去吗?如果等妳回去后再出来,又会花不少时间。」其实他是想多些时间可以跟她相处。

洪乔臻考虑一会儿后回答。「好吧!等我一下。」

她回到娃娃车前眼司机解释,反正通常他们只要将全部的小朋友送回家后就可以下班,所以司机应该不会有太多意见。

司机将车子开走后,她走回俞家门前。「那现在呢?」

「先上车再说。」俞正新还没想到要去哪?

「喔,那走吧!」她主动邀俞信伦一起走,而俞正新看起来也很乐意见到洪乔臻和信伦处得好。

但是俞信伦却不领情,他才不想象上次那样只能坐在一旁玩百兽王,然后他们也因为他在场而扭扭捏捏的不敢尽情聊天。「我要看百兽王。」

「嗄?!哪家店有可以看百兽王的频道?」洪乔臻傻傻地问。

俞信伦翻翻白眼。「我不要去啦!我要回家看百兽王。」

「一直看电视对眼睛下好,还是一起去比较好啦。」洪乔臻拉一下他的衣服。

「不要,看电视顶多是近视,看你们谈情说爱却会眼睛脱窗。」

这、这、这像是一个五岁的小孩该说的话吗?!

「哇咧~~」洪乔臻差点脱口开骂,这小子以后可以继承父业,当个「名嘴」律师。

「掰掰。」俞信伦转身进屋,还毫不客气地将大门关上。

洪乔臻瞪着大门生气,俞正新则忍不住发噱,没想到信伦这么小就这么「懂事」又有幽默感,不愧是他的儿子。

洪乔臻转头看到俞正新在笑。「笑?!笑什么笑?你儿子耶!过分。」

「先上车吧!」

洪乔臻上车,然后很用力地将车门关上,车内随即传来俞正新一连串爽朗的笑声。

「……最后他们决定订在这个星期六举行告别式。」俞正新将手中的刀叉放到盘内,摆出一个「X」形状,示意服务生可以过来收走。

洪乔臻则继续和盘内的牛肉奋战,切肉的同时,嘴巴也没闲着。「好,我会过去。」

终于啊!洪昆尧终于要出殡了,这样她和洪家就不会再有任何瓜葛,她非常不愿意再和洪家扯上关系,只想过自己的生活。

「嗯……他们希望那天……妳能低调一点。」俞正新不自在地挪挪身子。如果是其他人,他可以说得斩钉截铁还不带一丝情感,但对象是她,他就无法理直气壮,也舍不得说重话,就怕伤了她。

「低调?!怎样个低调法?」要她绑条头巾在鼻子上打个结,好掩人耳目吗?

「就是……尽量回避、不接受任何采访,仪式一结束就离开。」洪家的人可没说得这么客气,只要一开口,可是一个比一个犀利,一个比一个狠毒。

「哈,干脆就明讲不要我出现不就得了?何必搞那复杂!」她又不是三岁小孩,怎会不知道洪家排斥她排斥得要命。

俞正新只是微微牵动嘴角。「他们只是担心妳会反悔。」洪家是他的当事人,所以他不能多说什么,不过也幸好她看得开,否则她不是被争遗产的问题给烦死,就是被洪家的刻薄给斗挂掉。

「要反悔早反悔了好不好?不吃了!」洪乔臻将刀叉丢到盘内,发出不小的声响,也引来服务生将她的盘子先收走,以免她一激动迁怒到昂贵的盘子。

「你就告诉他们,那天我一定会参加,但是不会出现在家属席,这样总行了吧?」要不是怕自己良心不安的话,她其实也不一定非要去参加告别式不可,尤其洪家又对她这么刻薄。

「唔。」他其实也觉得这样比较好,所以不再多说什么。

服务生这时送上餐后饮料,俞正新则另外向他点了一道甜点给洪乔臻。

甜点很快就送到洪乔臻面前。

「他们的『蒙布朗』很有名,妳试试看。」俞正新瞥瞥她眼前的甜点。

「蒙布朗?!」在南部时她很少吃这种精致甜点,所以不知道什么是蒙布朗。

「嗯,用法国的栗子酱融合两层酒渍樱桃,搭配香草蛋糕而成,口感不错。」他详细介绍。

洪乔臻吐吐舌头。「第一次遇到男生这么懂甜点。」除了蛋糕师傅外,一般男人听到甜点都是皱起眉头,非得夹死数只蚊子才行。

「不是我懂,这是我前妻告诉我的,她很喜欢这家的甜点,所以常常会来这边吃饭,顺便品尝甜点。」他的生活忙碌,知道的餐厅有限,绝大部分都是前妻带他去过的餐厅。

「喔。」洪乔臻表情黯然下来,心中有着小小的不爽,觉得他不该带她到这里来缅怀前妻,让她感觉很不舒服。

「妳不试试?」

「我吃不下。」虽然这样很幼稚,但潜意识里她就是不想和他前妻有所交集。

俞正新耸耸肩,他希望她不是因为跟他客气才不吃。

「我以为饭后妳会想吃点甜的。」女人不是都有两个胃,一个用来装正餐,一个则负责消化所有的甜品吗?据说,装甜品的胃比装正餐的大上好几倍呢!

洪乔臻低头拿着小汤匙搅动着咖啡,她觉得很奇怪,不明白自己到底在闹什么别扭?以她的食量,刚刚的牛排及眼前的蛋糕,她绝对都可以一扫而空,但她现在却提不起兴趣,只能对着蛋糕发呆。

「要不要谈谈你的前妻?」这是上次被打断的话题,因为当时信伦在场,所以不方便聊这个话题,这次应该可以了吧?

俞正新有一刻的停顿。「没想到妳还记着这件事。」

「我没有记着,是你刚刚又不经意提起她,我才猜想你一定很爱她,否则怎么会在离婚这么多年后还会不经意的提到她?」她的语气透着酸意,即使离婚了都能被对方惦记着的感觉,是何等的幸福啊!

「妳很细心,不过却猜错了。」他从上衣口袋中掏出烟和打火机,以眼神询问她可不可以。

她摇头。「没关系,你抽吧!」

他点燃烟,狠狠吸了一口后才开口。「听过『最爱的人伤我最深』这首歌吗?热恋时觉得这是一首很美的歌,离婚后再听到这首歌,心竟然抖得厉害,认为再没有任何歌可以比这首凄凉。」

她听过这首歌,是张雨生和张惠妹合唱的,她不敢告诉他,她也好喜欢这首歌。

「读书时,我认为我是全世界最幸运的人;结婚时,我深信我是全宇宙最幸福的人;而离婚后,我认清唯有权和利才是幸福的泉源--我和她是在让大学时认识的……」他开始据娓道来和前妻的爱恨纠葛。

洪乔臻很认真的听他说,连动也没动一下,只是张着诚恳的大眼瞅着他,听他诉说他也曾美丽动人的爱情故事。

「……所以我并不是因为还爱着她才会提到她。」他对前妻早已没有爱了,就连想要恨她都觉得懒。

洪乔臻故作俏皮地说:「难怪你可以变成法律界的东方不败!你应该要感谢她才对。」听完他的故事,有股酸楚凝聚在她的鼻尖上,刺激着她的泪腺,让她直想掉泪。

「谢谢妳的安慰,我觉得好多了。」其实已经过了这么久,他早已经没有感觉,只是觉得应该要让她知道。

为何应该要让她知道?

因为他想追求她!

真正对她印象深刻,是从她蹲在路边骂他的那一刻才开始的,到后来几次和她接触,每碰面一次就越欣赏她一次。

「我哪有给你安慰?我只是说实话。要不是她的话,你可能不会这么快就有这么棒的成就,幸好你只花了三年的时间就认清她的真面目,要是等你老了,什么都不行时才发现,那才是亏大了!」

「不行?!嗯……这真的很严重。」他慎重地抚着下巴点头同意。

他慎重的态度引来洪乔臻清脆的笑声。「没想到你听懂了,不错喔,还没被死板的六法全书给完全洗脑。」

「妳满适合当律师的。」这么能言善道不当律师实在可惜。

原本有些沈闷感伤的气氛,一下子又活泼热络起来。

俞正新带洪乔臻到猫空续摊。

洪乔臻已经懒得再问他这里是不是也有他和前妻的足迹?反正那都已经是过去式了,再提起不过是增加感伤而已。

「这家店的茶叶满实在的,妳喝喝看。」俞正新将泡好的高山茶递给她。

洪乔臻拿起杯子小心地轻啜一口。「果然不错。」

她以前就听老家的邻居聊天时说过,这种喝气氛的茶店都是用次级茶叶,有良心一点的就用少许的好茶混较差的茶,现在她可改观了。

「妳对茶也有研究?」他有些意外,很少有年轻的女生会喜欢喝这种老人茶的。

洪乔臻放下杯子。「以前在老家时会出去外面和邻居坐在树下乘凉聊天,他们都会边泡茶边聊天,喝久了,也学着品尝茶叶的好坏,不过我只懂一点点皮毛,只要入喉顺口,对我来说就是好茶。」

「妳比较喜欢哪一种茶?」他的兴致也来了,难得遇到一个可以聊茶的同好。

「都喜欢,青茶或熟茶各有各的特色,若真要认真选择的话,我比较喜欢金萱,因为它具有特殊的香气,不论是桂花香或是牛奶香,我都挺喜欢的。」

「嗯,女生通常都比较喜欢金萱,因为不会苦涩,味道也比较清雅,不似乌龙浓郁。我个人比较喜欢鸟龙,不过,最近迷上普洱茶。」

「嗯,普洱很恶耶!喝起来像是在喝发霉的水沟水一样,光想就会吐!」她在老家时喝过一次,觉得很恶,从此不再碰。

「那是因为妳喝到劣质的茶砖,真正的普洱老茶会有甘醇的味道,以『可以兴砖』为最,不过一般人很难喝到。二○○○年时,有一位化工博士以新台币二十万元买到四片一九三○年的茶砖,现在已经剩不到二十片。这茶入口后会有种幸福的感觉……」说到茶,他的话匣子全打开了。

洪乔臻皱着眉摇头,之前喝普洱的经验实在很糟糕,让她完全无法体会他说的幸福感。

「改天到家里来,我泡真正的好茶给妳喝,保证让妳对普洱茶完全改观。」他胸有成竹地说。

他珍藏了三片「可以兴砖」在家里,平时连自己都舍不得喝,却愿意与她分享。

「再说吧!你那忙,还有空泡茶啊?」要是真有空的话,他应该多关心儿子才对。

「也对,我已经好久没坐在客厅的沙发超过三十分钟了。」离婚后,他可是卯足劲的打拚事业,为了今天的成就,他牺牲了大部分的私人时间。

洪乔臻一点也不羡慕他现在的成就,反而感到同情。「好可怜喔!为了钱,什么生活品质都没有。」

其实她比他更没资格说这种话,因为她在老家时比他更惨,赚没多少钱,还要担起所有家计,成天担心讨债公司会上门来抓她去卖,又没能力多赚些钱,不是到工厂当女工,就是到自助餐店帮忙,所得有限,却填不了养父所欠下的债务黑洞,幸好她现在算是脱离苦海了。

不管洪家或养父,她哪边都不想依靠,还是自立自强最可靠,钱只要是花在自己身上,工作再辛苦她都甘愿。

「不能这样说,我并不是为了钱,我是为了替自己争一口气。」他不同意她的说法,也不喜欢她这种同情的表情。

「问题是……她知道吗?何况如果她家是南部有名望的望族,那就算再努力,再丰厚的收入也不可能拚过她家的金矿银矿吧?恐怕人家随便一笔祖产的利息收入就是你十年的薪水,你确定你比得过人家的老祖宗吗?」她知道南部有很多土财主,靠着祖先留下的大批财产或土地,就可以吃香喝辣好几代。

「我并没有要和她家比,只是想证明自己的能力而已,至少我现在住的房子、开的车子都是靠我自己的双手得到的,我承认这让我有莫大的成就感。」

「不是靠双手吧?是靠那犀利的一张嘴才对。」所有的律师都是靠嘴吃饭,他当然不会例外。

「妳真很,总是说得这么坦白。」俞正新将新沏好的茶缓缓注入她的杯子。

「因为我不习惯说谎,也不喜欢逢迎别人,所以常常得罪人。」不管是在南部时,还是现在的乔治亚,她的憨直总会得罪一些人。

俞正新放下茶壶,勾起浅浅的笑纹。「嘿,别跟律师抢饭碗,得罪人可是律师的专利权。」

「说得也对。」洪乔臻拿起杯子,轻啜一口他刚注满的茶。

「接下来该继续我们上次另一个未完的话题了。」他抓紧现在不错的气氛道。

「什么未完的话题?」她不知他指的是什么?

「妳喜不喜欢我?」现在只有他们两个,应该可以得到答案了吧?

洪乔臻不太自在地搔搔后脑勺,脸颊则染上整片美丽的红霞。「你说的是这个喔!」她以为他上次是在开玩笑。

他微偏头。「嗯。」

「那你呢?」她反问。

「这是我先问的问题,妳应该要先回答,然后才能反问我。」

「嗯……」这样她很难启齿耶!

「我在等。」今晚一定要听到她的答案。

「……有点。」表情语气都含蓄到不行。

「有点?!只有这样?!我可是非常喜欢妳耶!」他惊呼。

幸好非假日店里只有他们这桌客人。

「什么?!」这下换她惊喜交加。

「我是认真的,虽然很担心把妳吓跑,可是又怕说迟了会被别人捷足先登,所以就不顾自己已经算是老头子的身分,大胆的开口啦!」他不但年纪大她一截,还有个儿子,条件不是很好,不,是很差。

「年龄又不是问题。」洪乔臻小声的嘀咕。

俞正新将她的嘀咕尽收耳内,然后露出大大的笑容。「谢谢!」一直紧揪的心总算可以松下。

「谢什么谢?我又没说什么。」到现在还不愿完全松口。

「至少我还没出局啊!」今晚的猫空真美丽。

「神经。」笑着睐他一眼,满脸的笑意,让俞正新知道她也「喜欢」他的意思。

洪乔臻不经意瞥一眼手腕上的手表,原以为自己看错了,再定睛一看,不得了,已经十二点半喽!

「哗~~这么晚了,明天还要上班耶!走了走了,我的天,六点就要起床,这下死定了!我们还是快点走吧!」她拿起包包直接拉着俞正新就要起身离开,完全没考虑到这样的动作有什么不妥。

俞正新当然心甘情愿让她这样牵着走,还觉得茶馆的走道太短,一下子就走到门口的结帐柜台。

他付完帐,迎向已经等在门外的洪乔臻。

「我送妳回去。」这次换他拉着她的手,好像这是再自然不过的事。

她试着要挣脱却被他牢牢抓着,逼得她不得不开口。「我……自己会走。」幸好很暗,不然让他看到她火烫到快要窒息的红脸会很丢脸。

「这里没有路灯,又都是阶梯,一个不小心就会跌倒:我对这里很熟,还是我牵着妳比较安全。」连他都很瞧不起自己,竟然用这种年轻小伙子才会用的贱招,真是够了!

「可是……」这样好像太快了。

「不是要赶着回去吗?就别计较这么多了。」他笑得很贼,还好深沈的夜色掩饰了一切。

洪乔臻不再说话,只好任由他牵着走,然后自我安慰,这里的路况确实不是很好,而且为了避免光害没设置什么路灯,加上这家茶店又位在山谷的位置,要爬一堆的阶梯才能到停车处,因此真的潜藏着危险。

俞正新悄悄在心底发誓,以后他一定会常常造访这里--带着洪乔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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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爱打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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