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我们总是往前看得多,所以经常忘了要回头。
以为背后的风景是看过的,却忘了天使从不曾走到面前来。
因此即使它求,我们也没有察觉。
许多自以为的道理,有时其实并非如我所想象。
真相大白时,可惜往往是以遗憾收场。
×××
我还记得大三那一年,曾选修过一门叫作“修辞学”的课程。上课的第一天,教授要我们各自找一个形容词来形容自己,我当时觉得最适合用在自己身上的形容词是“优雅”二字。不过回家之后,我的想法立即被推翻,几个室友们大家一致通过,我其实应该被叫作“简单”。
因为作息很简单,所以我的生活规律,路口的蚵仔面线一吃就是三年,直到老板被我吃倒为止;因为个性简单,所以我的情绪总能控制在相当的平衡点上,相较于我几位室友们的波澜起伏,动不动就鸡飞狗跳,我几乎已经是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不过那是我自己说的,我室友之一的阿潘说,这个不叫我定力好,这根本是我神经太粗而且后知后觉。
除了作息、个性之外,我想“简单”二字在我身上,最大的表现应该是想法方面。因为想法简单,所以习惯直线思考,导致我的分析与应变能力欠缺,套句我另外一位室友怪兽的说法,他说:“你这种人不适合当人,你适合当一只壁虎,因为不管发生什么事情,壁虎会做的反应永远都只有一个。”
“我知道,我知道,壁虎会自断尾巴逃生。”我很得意。
“逃个屁,壁虎只会躺下来装死啦!”
虽然我不是很满意这些说法,不过该庆幸的是我本来就不喜欢变化。“简单”也没什么不好,唯一让我感到有点麻烦的,是因为过度的简单,导致了我的懒与笨,让我即使在大学加上研究所的这七年里,收到了四十七封由不同女孩写来的情书,但是到了最后,却没有一个变成我的女朋友的。
我并不是哪里有问题,只是我常常在接到情书时,无法做出适当的处置,这些褶叠整齐的信纸,以及微含香水气味的文秀字迹,一旦被收进信件收纳盒之后,就等于宣告死亡。她们有的会寄来第二封信,有的则从此没有下文。这四十七个人有的我很熟,再不然至少我也见过几次面,她们当中有些甚至还跟我吃过饭或看过电影,但是不晓得为什么,看着这些女孩的脸,我总没有想谈恋爱的兴致或感觉。
又附带一提,那个信件收纳盒,是我姐姐结婚时的喜饼饼盒,她儿子今年五岁了,而我还只是一个在念研究所三年级,只会每天啃Paper的学生。我没有女朋友,不过好朋友却不少,活在我的论文报告里的有诸葛亮、周瑜、司马懿……等等,因为我研究的主题与<三国演义>有关,这些古人每天跟我约会,除了他们的手机号码我没有之外,其他的一切资料,包括生日、星座跟兴趣嗜好,我大概几乎都知道。
我生活在一个很糟糕的环境里头,一层公寓。住了四个人。
一个是我弟弟,现在是日文系四年级,平常很少出现在我眼前,也很少出现在这房子里,有时我会怀疑大学生的素质是不是就是被这种人降低的,因为这小子永远只有在考前会翻开课本,其他的时间,他都忙着约会。
“智慧的累积除了课本之外,人生阅历更加重要。”他总是这么说。
“可是你阅历的不是山水人文,你阅历的只是无数的女性。”我指责他。
“选择一个良好的学习伙伴,会有助于学习效果的增进。”他说他只是一直还没挨到最好的伙伴而已。
而在我想要继续苦劝他的时候,他跟我要了一千五。我问他要这么多钱何用,他说今晚他约了在校门口7一11打工的女孩去吃巧克力火锅。
“去吃巧克力火锅?”
“选择一个优雅的学习环境,会有助于学习效果的增进。”他说。
我对他的身世感到万分可疑,几度想打电话回家问我妈,或许他是领养来的也说不定。
另外两个室友,都是研一的学弟,研究材料学的,那些玩意儿虽然跟我一点关系也没有,但是我却得常常帮忙做实验。比较高壮而皮肤黝黑的怪兽,经常拿着奇怪的板子到我面前来,对我说:“老头,打一拳试试看,这次的板子应该比较硬,看能不能拿来做安全帽的材料。”
而每当我拳头受伤包起来的时候,另一个矮瘦一点,脸上老是有长不完的青春痘,但是比较有礼貌的的阿潘就会说:“阿遥,香精灯借我,我想试试看我的新材质塑胶有多耐热。”
我相信他们三个都是好人,虽然我经常得听他们唱求偶用的日文歌,或罹患一种叫作“惯性手骨受伤”的疾病,或甚至得随时拿灭火器待命。
我是个简单的人,我多么希望他们也跟我一样都是简单的人。
两年前的一个下午,吃饱太闲的我从研究室电脑里登入网路,在学校的BBS站里搜寻到一个文学个人看板,那天下午有—群人在讨论《三国演义》与人才运用学的关系,无聊的我见猎心喜,于是加入了讨论。
过不久那个板主写信给我,彼此也都聊得很开心,甚至大有相见恨晚之意,后来这位板主在搬家找房子的时候又找我,问我有没有兴趣住在一起,以后可以随时跟他切磋对文学的观点。
年少无知的我因此上当受骗,跟这个人住在一起,两年来他几乎没再跟我谈过。《三国演义》,却一天到晚叫我去他的个人板灌水,帮忙增加一点看板的文学性,而他自己则花了愈来愈多的时间在家做实验,制造客厅里的毒气浓度,他是阿潘。
至于怪兽则是他带来的拖油瓶,愣头愣脑的怪兽并不通文采,不过却出奇地有女人缘,连到六福村去玩都可以认识长得像蔡依林的女孩,但那没有用,因为他就只有认识的本事而已。阿潘跟怪兽的组合,有点类似我跟我老弟,阿潘才气纵横、允文允武,可以说是风流倜傥,怪兽却是个二楞子。所以如果我老弟在家,最常见的情形,就是我跟怪兽窝在客厅看无聊的连续剧或到处打扫,我老弟窝在阿潘房间,两个人一起上网把马子。
这里是环境优雅的台中七期重划区,我们住在租金贵得要死的公寓里,如果不把每个人看得这么透彻,我们就会如阿潘在他个人板上面说的那样,真是四个黄金单身汉与他们的黄金天堂。
如果人生可以再重来,我会选择另一种不同的生活方式,拒绝受我妈之托,带着我弟弟来台中读大学,还跟他住在一起,也会拒绝阿潘的提议,来跟他们同居。
如果人生可以再重来,我希望我有一颗比较聪明而圆融的脑袋,不要辜负了信件收纳盒里的那四十七封告白信。
如果人生可以再重来……人生其实不能再重来,所以我最后还是活在炎热的中台湾,跟一群疯子住在一起,依然单身,而且认识了她。
没有谁的人生可以重来,所以四十七个女孩各自交了男朋友。没一个是我。
没有谁的人生可以重束,所以我注定了只能爱上自己想像中的天使。
×××
“我是学者,不是诗人。”当阿潘用央求的眼光看着我的时候,我这样告诉他。
这个人很无聊,搞得整个客厅毒气弥漫之后,自己跑回房间上网,给大家出了一个题目,要他的读者们以“天使”为名,写出诗词或句子来。
我用毛巾堵住门缝,却仍隔绝不了毒气侵入我的房间,将电风扇对着窗外狂吹,好不容易让房间空气清新一点之后,这小子居然“砰”地一下推开我房间,顿时间让我差点窒息。
“真的不写?”
“付我稿费我就写。”我赶紧把门又关上。
“蚵仔面线一碗。”
“打从巷口老头子的摊子收了之后,我认为这世上已经没有值得称为‘蚵仔面线’的东西了。”我摇头。
“学生餐厅的桂花茶一杯。”
“那里卖的东西根本不能称之为茶。”我又摇头。
“不然你想怎么样?”他都快哭了。
“说‘康定遥真是个举止优雅的有为好青年’。”
“干,你去死吧。”
一颗恒星只能属于一个人,于是眼泪不是眼泪,那不是你。
一阵穹风只能带走一片叶,所以寂寞不是寂寞,这不是我。
岁月在我脸上留下残酷的刑责,
于是我活该寂寞。
天使存在于遥远的西元二百八十余年,小乔接受了周郎的吻,
然后风起云涌,据说爱情永恒,而使时间断绝。
踏着优雅舞步去飞翔,回头却找不到翅膀在背上,
朝思暮想,朝思暮想。
你在什么地方?
我的天使
这是一首很不怎么样的诗,根据阿潘的统计,是我在这个板上发表的第八十六篇诗作。它出现在阿潘终于妥协之后。
我把诗放在阿潘的个人板上,跟大家一起凑兴写成,交上来的东西摆在一起。BBS真是一种奇怪的工具,它让很多素不相识的人因为某种理由聚在一起,而且互相认识,甚至发生现实中的关联。我跟阿潘他们的遭遇就是个典型案例。
我对这个个人文学板的兴致并不高,因为我不像其他小朋友一样患有作者崇拜症候群,阿潘的现实生活我已经了如指掌,这位小有名气的网路写手吃饭喜欢把脚翘在椅子上,两天才洗一次澡,袜子常常穿错只,这种人我无论如何都无法对他产生好奇,连带地也让我对阿潘的个人板没什么兴趣。再加上现在BBs的使用者年龄层普遍降低,我可不想跟一群国中国小的孩子穷搅和。
花了三分半钟写了那篇天使之后,我把阿潘逐出我的房间,他身上还有浓重的塑胶烧焦味,我不希望在论文完成之前中毒而死。
然后我把衣柜里的“去味大师”拿出来,开始做房间里的空气清洁。
这是个开始有点闷热的春末午后,周瑜的身影在我脑海中慢慢浮现,我的论文刚刚写到他的部分。
“阿遥阿遥,我跟你说……”结果门又被撞开了,阿潘带着一股怪味道,惊慌失措地又跑进来。
“你他妈的……”我怒了。
一千七百多年后的城市里,我转动命运的陀螺,世界,不过一个尖端的大小。
天使有心,而你无情。
注定了我存在的必要,恒星守望着虚无中的爱情,
而你不是飘忽的穹空之风,却拂动我的长发。
沭浴一场樱花雨,啜一口小乔泪珠酿成的酒,
我说我在这里,你的背后。
“现在谁在家?”这是我的直觉反应。
“阿聪出去了,我没理由回文给你,怪兽不可能写得出这种东西。”阿潘搔头。
阿潘的个人文学板,有个很好听的名字,叫作“月光咖啡馆”,读者点阅此板的主要目的虽然都是为了阿潘,可是或多或少也会互相回应文章。也算是“月光咖啡馆”常客的我,其实并不爱参与讨论或回应别人的文章,跟大家也总保持着距离,从不与别人往来的我,忽然被人用一首诗来回应,这是很怪的事情。我看了一下那个回应者的ID,他叫作green—cloud,中文翻译是“绿云”。
“这算不算是暗示性非常高的一种告白方法?我猜可能是那四十七个女孩之一。”阿潘指着那句“天使有心,而你无情”说。
“放屁,怎么可能。”那四十七个女孩们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而且这个人是男是女都还不晓得呢。
我说我从来不跟板友互动,既没回应文章,也没跟任何人聊过天,搞不好这只是人家有感而发,随手写出来的而已。
“话不是这样说,我不能允许我板子上有我没见过的美女。”他杀气十足地说着,然后又跑回自己房间去了。
“妈的!”这家伙永远学不会关门,客厅的毒气又飘进来了。
作者LaStDancing(优雅无可置疑)
看板P_Pan
标题故障的空白片
时间ManMar1615:25:572004
录不进,所有的曾经,你是……
我不小心买到的,故障的空白片。
这是我三月份写的东西,短短几句话,用来抱怨我在NO.VA买到的一叠故障的空白光碟片,结果隔天她有一个回应。
阿潘跑过来,在我的电脑里点开这篇文章时,我嘴里正在骂脏话,因为他还是没关门。
作者green—cloud(绿云)
看板P-pan
标题空白
时间TueMar1704:20:122004于是我安静,于是我无声,于是我如此空白。
残缺是我的本质,购买时你无心,弃置时你无意。
看见吗?我的贷品标签上写着:伤心。
阿潘问我当时有没有看到这一篇,我摇头。标题又没指名说要给我,谁会知道呀?把我赶到一边去,他又开了一篇给我看。
作者LastDancing(优雅无可置疑)
看板PPan
标题。
时间WedMar2414:57:032004
爱情充满了无力感。不管爱人或被爱皆然。
比较之下,听听蜜饯的种类分析也许还轻松一点。
“这个是我吃梅子的时候乱写的,怎样吗?”我问阿潘。
“你看。”他指着屏幕。
作者green—cloud(绿云)
看板
标题滋味
时间ThuMar2503:47:322004
蒙上了眼,我以为你甜腻入梦,睁开了眼,你送来酸苦沁心。
无力感的来由,诗人已说得大明白。
印度人难道爱吃蜜饯?
不,那是因为爱情。
“唉!”阿潘推了我一下,“捡起来,你的下巴已经掉了。”
我看得目瞪口呆,阿潘说:“你现在就是对天赌咒,我也不会相信你跟她没瓜葛。”
那天晚上,除了我老弟阿聪跑得不见人影之外,我们三个全员到期,大家聚在毒气终于散尽的客厅里,聊起了这件事情。
从下午之后,阿潘一共整理出我的文章有十七篇,内容包括短句杂文或情诗艳词,这位热心的green—cloud则陆续回应了有十二篇。
“首先我要强调一个观念,所谓的文人竞争之心,见猎心喜,一时手痒,这都很有可能。你不能因为他刚好都回应我的文章,就说他跟我有关系。”我先提出我的看法。
“这跟我们打躲避球不一样,平常我跟阿潘丢球,你一个人在里面躲,所以球一定会招呼到你的身上去。可是现在阿潘的‘日光咖啡馆’,随便都有几十个人在点阅,他没理由专挑你下手。”怪兽则否定了我说的话。
“不好意思,敝板叫作‘月光咖啡馆’,不是‘日光’。”阿潘黯然。
我认为什么事情都应该有个诱发的原因,这个人我完全不认识,而且全世界也只有寥寥数人知道我的帐号跟现实中康定遥这个人的关系。他为什么针对我的文章做回应,这个原因令人费解。
“你能解释路边的公车为什么撞死买菜的阿婆,而不去撞死别人吗?”其实不大懂网路的怪兽,还在大放厥词:“世界这么大,很多事情是不能要解释的;而网路亦然,阿潘的‘日光咖啡馆’等于也是一个文学的小世界呀。”
“它是‘月光咖啡馆’,不是‘日光’……”阿潘已经哭了。
这个讨论后来没有产生任何结果,阿潘的眼泪是我们唯一的结论。
谁对谁回应文章,谁可能是谁的问题,在困惑了我一个下午之后,我决定暂时将它丢进垃圾桶里。明天我要交一份三国时代,各国的外交政策比较报告给教授,而现在我才刚弄完东吴的部分而已。
本来喇叭里传出来的,是伍佰在演唱会上唱的那首“我不是天使”,可是这首歌对今天的我来说有点敏感,无论我整理什么资料,脑袋里总会想到BBS上面发生的事情,于是后来我索性把这首歌从播放清单里给剔除了,一整晚都只剩下他跟杨乃文在合唱着“最初的地方”。
那一夜有点风,然后细雨开始飘飘,我在满温着桂花香精气息的房间里,为这群古人的历史所深深陶醉。完成了报告之后,还舍不得结束这种感觉,所以电脑没关,音乐继续放,香精灯也让它点着,然后才上床小睡。
“夜已深,人可安眠?”
“曾回覆过你的很多文字,可是今晚特别有感触,所以想服你聊几句话。”
“不过你似乎已经睡了,闲置时间已经超过两百分钟了。”
“我喜欢天使,也相信每个人身后都会有一个天使在守护着他。”
“你相信天使吗?天使应该安静,而我却跟你说话了,所以我恐怕也当不了你的天使了。”
“只是想把一点想法告诉你,希望我的唐突没有打扰你的课业或睡眠。”
“三国演义的确是一本很好看的小说,不过太多战争和尔虞我诈了。”
“有空多看点温馨的,你的天使也会为你感到高兴的。”
“就这样,拜拜。”
天亮的时候,整层公寓的人都被我的尖叫声给吵醒,阿潘跟怪兽穿着内裤跑过了过来,阿聪则从他房间对我隔墙大骂脏话。
“你们看!”我把讯息回顾给他们看。
“凌晨四点半,这女人有毛病吗?”阿潘注意到了讯息传来的时间。
“怨妇,一定是怨妇。”怪兽则说。
于是我把过去这位神秘人物回应过的几篇文章都翻出来又看过一遍,发表时间果然几乎都在凌晨时分。
“这个人看来很想当你的天使。”阿潘说。
“凌晨四点游荡的那种东西,应该叫作吸血鬼。”我吞了口恐惧的口水。
天使如果真的存在,那么那四十七个倒楣女孩应该比我更需要它。
飘风细雨的浪漫天气过了两天之后,台中地区忽然又陷入了恐怖的炎热之中。那个网路世界里的神秘人好像也被蒸发了似的,不但没有发表任何文章,甚至也没上线。趁着周末,阿聪又出门去了,这次他约会的对象变成莱尔富的女工请生,7一11那个听说已经出局了,理由是日文说得太烂。
好不容易盼到一天略略起风的好天气,怪兽兴高采烈地拉着我们下楼打躲避球。我们三个平常各忙各的,唯一共同喜爱的运动,就是打躲避球。公寓围墙外,路旁没人停的停车位就是我们的球场。不过我们使用的球并非真正的躲避球,那只是一颗不知道谁从学校捡回来的黄色烂排球而已。
躲避球其实是一项很有学问的游戏,丢球的人要有默契,躲球的人要有技巧,连旁观者都得有热情。我们三个人都喜欢运动.正好可以一起玩,而我老弟什么都不会,他就演那个跑腿买饮料兼摇旗呐喊的角色。
天气很热。所以我们都脱得只剩一件球裤。他们两个打起球来相当兴奋,只有我心不在焉。刚刚下楼前,我把储存起来的。那九个讯息又看过了一次,心里充满了一层又一层的迷惘,既迷惘于绿色云彩之后那个人的身分,也迷惘于自己究竟为何如此在意她。
“老痞蛋,受死吧!”一百八十二公分的怪兽大吼着,把球朝我胸口丢过来。这是今天下午丢向我的第六球,而我心中则想过五个可能写那封回覆信的人选,学妹吗?我的学妹们都忙着跟又高又帅的男孩子恋爱,喜欢我的只有貂蝉或大乔、小乔;社团没有人知道我在学校BBs站上的身分,因为研二的我根本没时间去社团,那会是谁呢?
球从我的脚边擦了过去,我在百忙中轻轻一跃,用极为优雅的姿势避开攻击,跟着阿潘拦下了球,趁我人还在半空中时把球朝我背后投掷过来。
我努力回想一下,实在不记得曾经跟谁说过我的ID。而且我认识的人当中,会干这种事的也几乎没有。
阿潘丢过来的球,被我以一个斜四十五度角的空中大扭腰闪开,、甫一落地,我立即屈膝矮身,让过了怪兽飙过来的一球。
我猜这个神秘人一定是女的,在我的认知中,没有男人会对男人做这种事。万一那个神秘人是男的,我猜我一定会杀了他。是的,我想我知道为什么自己会如此在意这件事情了,因为这个人很神秘,不同于以往四十七个女孩,这个人,我没见过。
她是谁?长得什么模样?一个会写诗,能作文的女孩,一定很有气质吧?可惜的是我并不擅丹青,否则也许我还能画出想像中的她也说不定呢。
太阳还是很大。我在烈日下纵跃着,脑袋里不断勾勒着神秘女孩的样貌。是一张黄色的脸孔,非常快速地逼近我,让我措手不及,就这样闯入我的世界,我想在那张脸孔吻上我的脸之前看清她的五官,但是却发现,那张脸孔很空白,也没有头发,只有“砰”的一下,把我吻得鼻血狂喷而已。
“哇塞!你不想玩也不必用苦肉计吧?”
阿潘吓了一跳,赶紧跑到我身边来,一把将我扶起。怪兽也慌了手脚。跑过来看时,我已经满脸鼻血。还好我们习惯打球时拿下眼镜,不然这下可糟糕了。
苦肉计?我捂着鼻子说不出话来,他们把我扶到路边,怪兽腿长,负责去张罗卫生纸。
“你今天是怎样?连这一球都躲不过?”阿潘问我。
坐在路边,我的手还捏着鼻子,短暂休息一下之后,我跟阿潘说了我刚刚在想的事情。
“你真的半点也想不起来这个人吗?那个green—cloud?”我问。
“妈了个西瓜!我的读者一大挂,怎么可能知道谁是谁?除非……”
“除非什么?”
“除非她有超辣的身材,和超正点的脸蛋,这样的话,就算她不来认识我,我也会自己去认识她。”
阿潘说得没错,他的个人板经营得很好,每天都有人在板上发表自己的文章,要想每个都认识,实在不大可能。
“知道这个人是谁很重要吗?看你魂不守舍的。”阿潘问我。
他不懂,对他这样一个每天除了做实验与写作之外,就是挂在线上把马子的人来说,收到一封回信,当然没有什么,可是我却不同,我的生活中,网路除了收电子邮件的功能之外,几乎没有其他的作用,会上BBs,也只是为了看学校公告,偶尔去给阿潘的个人板捧捧场而已。
而且不晓得为什么,我就是对这封信的主人特别有感觉,老是认为,在连线的彼端,似乎藏着什么秘密似的。
怪兽几乎是用打篮球快攻的速度,为我找来了一包面纸,原来他不是上楼去拿,而是到公寓附近的7一11去买。我们坐在路边,看着他大汗淋漓地奔了过来,一头乱七八糟的金发飞来飞去的。
“我不会因为被你的一颗球打中,就失血过多死亡,阁下大可不用这样狂奔。”我说。
看着他高大的身躯站在我们两个坐着的人面前,真像一座山似的,他狰狞着脸,喘着说:“你们一定不相信我刚刚遇见了什么,我遇见了两个女的……在便利商店……”
“便利商店有个女的,这很值得惊讶吗?”我说。
“不是……她……那两个女的,她们……”怪兽还在喘。
“她们一起裸奔吗?”阿潘马上露出本性来。
我们仰着头,看着怪兽好不容易咽下一口口水,然后深吸一口气,对着我们说:“她们问店员说市政北二路怎么走,我在旁边插嘴,说我们就住在这条路上,问她要找这条路的什么店。她居然说……居然说……”
显不得我的鼻血了,我跟阿潘一起好奇地问:“说什么?”
怪兽像是遇到世上最不可能的事情一样地惊慌恐怖。他指着阿潘的鼻子,先对阿潘说:“她说她们是来找人的,问我认不认识。我看这两个女孩长得都很不错,反正不亏白不亏。所以我问她们想找谁,还说这条路上的人我至少认识一半。”
“放屁,路上的母狗你认识一半比较有可能吧?”阿潘鄙夷着。
“嘿,偏偏刚好我就认识!其中一个很凶的女生说,她要找的是她的国中同学,叫作潘彦文。可是另外一个却说,她是来找他的!”说到这里,怪兽把很难看的脸别向我,用手指着我还在飙血的鼻子。
“啊!”阿潘惨叫了一声,在他问过我今天是几月几号之后。
四月底,天气晴朗而炎热,这天下午,我弟跟一个会说日文的辣妹去幽会,我则被一颗破烂的球打爆了鼻子,我们都没想出来那片绿色云彩到底是谁,而最最最糟糕的,是阿潘忘记了今天。他与他目前途在基隆念书的国中老同学约在台中车站见面,结果那女孩跟她的朋友只好窝着一肚子火,从台中火车站,一路坐计程车到遥远的重划区来。而且两个下了车,却遍寻不着位于市政北二路上,我们住的公寓社区。于是她们压抑着早已压抑不住的怨恨,走到7一ll去问路,然后就那么该死地,遇到惊慌失措。跑去买面纸的怪兽。
我的鼻子很痛,脑袋非常混乱,不过我还是可以做点简单的思考。搜寻了一下脑袋瓜子里的记忆资料库,我并没有认识任何一个在基隆念书的女孩,所以这个人是我绝对不可能认识的,她是green—cloud吗?如果是的话,肯定是见鬼了。
喂!南来寻我的女孩,你是我的天使吗?
×××
事情是这样的,在不是很久的从前,有一个姓潘的大户人家,从基隆搬到台中,他们家有一个小孩,叫作小阿潘,养得瘦瘦小小,戴着眼镜,挺喜欢把妹的。这个孩子在搬到台由之前才念国中,当时他有个小他一岁的红粉知已,那个女孩叫作莹莹。
这个小莹莹一直跟搬到台中的小阿潘有联络,后来小阿潘长成了大阿潘,念的虽然是材料工程,可是却老是喜欢拿文字来涂鸦,他在网路上有个人网页,在BBS上有个人文学板,俨然是打算长期经营自己写作生涯的样子,据说最近正在跟出版杜频频接触中。
小莹莹长大成为大莹莹之后,听说就在家乡的海洋大学念书,而且也成为大阿潘的读者,所以这才趁着期中考之后的一段间余时间,特地带着一个朋友,从基隆南下来看他。
而比较奇怪的,是大莹莹的这个朋友,也就是现在站在我面前的女孩。她长得很高,有张很秀气的脸,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她戴着很怪的粉红色超厚胶框眼镜。她是大莹莹的高中死党,现在念的是台北师范学校的国文系,不过因为重考过两次,所以现在才大三。
“这是我的朋友,她叫素卿。”莹莹介绍着。
我在她们走过来之前,先用卫生纸抹去了鼻血,然后和阿潘把上衣穿上,我朝那个叫作素卿的女孩点了点头,再用疑惑的眼光,又看着莹莹。
“关于素卿找你的事情,你可以自己问她。”莹莹带着微笑,对我客气地说完之后,转头盯着一脸心虚的阿潘,恶狠狠地说:“至于我跟你的问题可就没完没了了,给我过来,好好解释一下你放我们鸽子的理由!”
听说马不停蹄的。原来不是忧伤.
当我终于屏住呼吸的刹那,剩下的是寒潭上晚归的雁,
唱着因为拥挤而孤单的歌声。
我是寥落的幽灵,放纵变成我的职业,
马蹄踩过的是淤泥,用我被大雨淋湿的名字,埋葬的岁月。
对着一脸茫然的我,素卿很流畅地念诵出这段文字,问我记不记得这篇。我点点头,还有点印象,这是前阵子阿潘在大搞新诗创作主题时,要我帮忙灌出来的其中一篇文字。那天我很不耐烦,信手拈来给他这段东西,代价是一杯真锅的炭烧冰咖啡。
“我们这群同学,都很喜欢看你的文字,我特别喜欢这一首。”
我沉吟着点头,心里还在想着,不晓得这几首乱写的东西到底好在哪里。
“刚好莹莹说要来台中玩,所以我自愿当代表陪她来,顺便看看这位诗人长什么样子。”她笑着说的时候,我的鼻血似乎又流出一点点来,赶快吸了一下鼻子,做了个很愚蠢的表情。
这天晚上,我吃了很尴尬的一顿饭。阿潘鼻青脸肿地坐在他青梅竹马的莹莹身边,然后是素卿,接着是我,最后则是免费检到一顿麦当劳的怪兽。
我们一边吃着汉堡,一边看着莹莹跟阿潘叙旧,女方说男方从国中就开始学会始乱终弃,如何秽乱国中校园,男方则大肆揭露女方的糗事,从骑脚踏车被狗追,一直嘲笑到她在营养午餐时间吃饭放屁的事情。
“还真的是什么人跟什么人做朋友,物以类聚呀!”我用我自以为小声的音量对怪兽说。
“可是你们现在也是好朋友,而且还住在一起。”旁边的素卿听到了。
我还在哑口无言时,怪兽就马上反击了:“对呀,你跟莹莹也是好明友,所以才穿着拖鞋跟她从基隆来,拖鞋女。”
“拖鞋?拜托,你们这些男生就是这么不识货,这个叫作凉鞋,一双要一千八,什么拖鞋女?”
正对面是号称青梅竹马,但原来却是血海深仇的阿潘与莹莹,左右两边则是天生注定要不合的怪兽与素卿,我第一次觉得麦香堡有这么大,吃了好久都吃不完。
一直想找个机会,问问那个素卿,看看她或她口中的“我们这群同学”,会不会有人就是那个green—cloud,可是怪兽的伶牙俐嘴,让我始终插不上话,直到大家吃完了麦当劳,走进逢甲夜市,被琳琅满目的商品吸引了各自的视线之后,我才有机会凑到素卿的身边。
“green—cloud?她找过你讲话啦?”挑选着手机吊饰的素卿,很惊讶地反问我。
“嗯。”我把我终于发现了她的回文,还有那没头没脑的九个讯息的事情都告诉了她。
“人家写了那么久,还以为你这个人高傲不群,都不喜欢理人家,结果原来你是个呆头鹅呀!”素卿微笑着。我们站在精品店门口,她对我说起了关于我这个人,在“她们这群同学”眼里的印象。
一脸尴尬的我,解释着自己其实并没有看别人文字的习惯,素卿点点头,拍拍我的肩膀,跟我说:“幸亏大家对你都有一个程度的基本认识,不然就真的以为你很孤傲了。”
“一个程度的基本认识?”看着笑得很暖昧的素卿,我赶紧问她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原来,经常被拗着去发文的我,因为习惯发完作品就下线,几乎不看其他的文章,所以不知道阿潘常常在聊天的文章里提到我,而且几乎把我们在现实中,所有的事都抖光了。
他告诉大家,我是大他一届的室友,我们在一个很简陋的面摊。因为老板把我的牛肉面,错送到他桌上而认识。
“听他在放屁,才没有这么呆,我跟阿潘是在网路上认识的。”我告诉素卿事情的原委:“见面那天,我们约在学校外面,的牛肉面店,可是谁也没见过谁,因为老板送错牛肉面,我听到他那句口头禅,才认出他来。”
“什么口头禅?”
“他对着老板说:‘妈了个西瓜!老板你几时看过我吃牛肉面的?我点的是炸酱面啦!”
“妈了个什么?”
“西瓜。”
素卿“噗”地笑出来,她不知道阿潘在对女孩子说话,或者在网路上公开发文时,那些文雅的背后,原来还有这一面。
“他说你这人很怪,竟然拒绝了四十七个女孩的追求。”素卿说。
我说那不是追求,只是示好的信件。
“他又说你很喜欢在街上跳舞。”
我说我不是跳舞,我只是喜欢拍拍手掌,跳动一下脚步,比个胜利的“V”字型而已。
“他还说你有个很笨的弟弟,可是日文学得很好,女朋友也很多。”
我说这可能是唯一的实话。
走在摩肩擦踵的夜市,素卿不断说着那些我在现实中的种种,有时候详细到连我自己都没有察觉,自己原来竟然是这种模样,直到她说了,我这才感觉到。
“我高中毕业之后,跟莹莹一直有联络,有一次她打电话给我,要我上网去看那个白痴阿潘的小说,然后我看到了你写的诗,于是我又拉着我的室友们一起看你的诗,结果大家就都认识你了。”
就因为这样,然后我知道了,原来green—cloud是素卿的同学。
“她叫作巧巧:不要老是叫人家greed—cloud,她也是有名字的。”
这一晚,我终于找到了一些线索。虽然并不全面,可是我已经逐渐从五里雾中慢慢踏了出来。
“可是为什么只有巧巧会回覆文章,而其他人却没有呢?”从摊贩那边买了一支长到不行的霜淇淋,我递给素卿,自己则买了一杯柠檬爱玉。
“大哥,不是每个人都能写的好吗?那个白痴阿潘在个人板上发了公告,严禁任何乱涂鸦的东西耶。”她回答。
“可是他自己还不是常常这样做?还把身边的人全都写了进去?”
“你在自己家会不会穿着内裤走来走去?”
“会呀。”
“可是你会不会希望客人来你家也只穿着一条内裤?”
噢,那我懂了,这个叫作“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我捧腹笑着,没想到素卿是个如此有幽默感的女孩。
我听着她聊起了学校宿舍里,几个女孩的种种,素卿告诉我,自从她们发现了这块地方之后,大家每天晚上的电脑画面,如果不是文书处理,就是挂在阿潘的网页或个人板上。
沿街走着,我很好奇地问素卿,个人板上的文章不过就那么多,每天花个五分钟就可以看得完的东西,有什么理由要花一整个晚上挂站呢?
“网路就是这样呀,因为每个人上线之后,都只是孤单的个体,能够有个地方窝着,就会觉得那像是自己的另一个家,像个栖身之所。”
“真的吗?”我很怀疑,我说阿潘自己是板主,可是我去他房间,却很少看他挂在自己的地方。
“不然他都挂在哪里?”
“比如台湾情色网,或者什么后宫电影院的吧……”
看着素卿几乎快吐的表情,我笑着跟她说,这就是我从不迷恋网路作家的原因。这话题在她的狂笑声中结束,我又问起了关于巧巧的事情,我想知道巧巧的相貌,想知道她创作那些文字的原因。
“你好像对她很有兴趣。”
“谁都会吧?陌生的世界里,有个陌生的人,因为这样一个浪漫的原因,而与你产生了关联的时候,这不是很吸引人吗?”
“说得也对,不过我不是巧巧,所以很多问题你得自己问她。”素卿做个莫可奈何的俏皮表情,然后吃了一口霜淇淋。
“这世界认识人的方式有很多,表示好感的方式有很多,只是她出现的方式,跟那些写信给你的人有点不一样而已,不需要这么在意的。”躺在我的床上,阿潘对我说。
“我知道,虽然我自己也找不出原因,不过我总觉得不大自然。”
不自然,是因为素卿笑着看我时的神情,有点深意,却朦胧不清。阿潘对于网路上示爱的行为早已见怪不怪,巧巧这样程度的表现友善,对他来说根本不算什么。可是对我则不然。我转过身来,看着关机后一片黑的电脑屏幕,我算了一下自己的网友总共有几个,答案是:除了阿潘之外,零。
我的存在不在于网路上,我是个会流鼻血的活人,你们注意到了吗?
×××
关于网路交友的事情,阿潘跟怪兽都不是非常能够了解,因为阿潘已经对网路上的人际关系感到麻木,而怪兽则是一窍不通。等到我弟弟回来之后,我决定把这件事情告诉他,毕竟兄弟连心,他应该可以明白我的想法。
“啊,阁下的这件事情,令在下不由得要想起一个台中技术学院的辣妹,那当时呀,我们呀……”他老神在在地回答。
结果每次都是这样,不管我在跟阿聪说什么,他都会想起一个不晓得哪个学校的辣妹,然后讲的东西都跟我要表达的完全无关。
×××
“嗨,记得我吗?”半夜十二点多,结束了疲累的逢甲夜市之旅,我老弟买了四包统一面,在家等我们一起吃消夜,大家窝在我的房间里,开始讨论起今天的事情。结果我的电脑喇叭发出“哔”的一声,来自green—cloud,或者说,来自巧巧。
我说我怎么可能不记得,巧巧给我一个笑脸,然后问我:“诗人寂寞时,如果不喝酒,你认为他会干什么?”
这是哪一国的问候方式呀?我转头问问大家,想看他们如何回答。
“把马子。”结果最有文艺气息的阿潘这样说,我弟还点头赞同。
“吃统一面。”怪兽摇摇自己手上那一包。
我对巧巧说:“我知道了,诗人寂寞时如果不喝酒,他会有更重要的事情可以做。”
“什么事?”
“宰掉破坏他灵感的三个白痴室友,虽然其中一个还是他亲弟弟。”
巧巧笑了,虽然只有单纯的“呵呵”两个字而已,不过我想她的确是笑了。
我的所里一共有六个研究生,扣除了我们六个人因为课业上的需要而有的线上对谈,以及当年我跟阿潘认识时,对<三国演义》的讨论之外,这是我第一次利用网路,与陌生人对话。然而不晓得为什么,也许是因为我认识了素卿,借由她,已经知道了部分关于巧巧的事情,所以我并没有很陌生的感觉,相反地,我还感到相当新鲜。
阿潘他们一听到我在跟巧巧对话,全都兴奋地凑了过来。
“希望头一次与你对话,这动作不会打扰你。”
“要打扰一个举止优雅、和蔼可亲的二十五岁男人,这样的程度也许还不够。”
“嗯,我想至少需要一颗高速飞来的躲避球才够。”
这个讯息一来,阿潘跟怪兽立刻爆出了疯狂的大笑,原来巧巧已经知道了今天的事情,那肯定是素卿打电话跟她说的。
他们的笑声让我顿觉颜面尽失,一脚一个,我把他们全都踹到旁边去了。我跟巧巧说,今天带了素卿他们去逛逢甲夜市,很可惜的是她不能来,不然也许大家可以在热闹繁华的夜市里联诗作对一番。
“我特别交代她,去的时候注意一下,看你是不是那种穿着长袍马褂的读书人。”巧巧说。
“我不穿那种东西,我只是偶尔会玩玩悬梁刺股的游戏而已。”
“真的想当古人呀?”
“每天都跟那票一千多年前的古人生活在一起,过了这几年,我大概很难现代化了。”
巧巧又说了一次她说过的话,她说我应该多看点其他的小说,至少有点柔情的故事,不要老是在权谋斗争的世界里打转。
“没有那么夸张吧,什么权谋斗争……”
“可是阿潘是这样说的呀。”
我笑着解释,研究这本小说,其实是我的兴趣,然后抓起桌上的一瓶修正液,往后面阿潘那边丢了过去,他还在吃着统一面,被我正中脑门。
“研究出多少结果了呢?”
“不多,不过我想够我拿到硕士吧。”
“拿到硕士之后呢?”
“当兵,然后找个三流大学,开课当讲师,准备娶老婆。”
“这么简单?”
简单?我对着这个陌生的女孩说:“其实一点都不简单,我可能退伍后找不到愿意聘请我的学校,而且可能找不到要嫁给我的女孩。”
“有这么严重吗?”巧巧又“呵呵”笑了,她说不晓得为什么,她跟素卿都认为,我不会是一个适合结婚的人。
我皱了眉,没有问她,却转头问怪兽跟阿潘:“你们认为我适合结婚吗?”
那一晚,巧巧没说我不适合结婚的理由是什么,她只说这是感觉,从我的诗里头感受到的。虽然我想解释,诗其实不是我的专长,而且大部分自己写过的诗,我要不了半年就会忘记。不过这话我没有说,后来的情形,是我在追着我背后三个白痴打,因为当我问:“你们认为我适合结婚吗”之后,阿潘说:“你娶不到,因为你爱曹操比爱女人多。”
怪兽则说:“等你退伍的时候,你已经很老了,娶不到年轻的女大学生,也不会有那么老的女老师还没结婚,你只能去保健室碰碰运气,看有没有老护士要嫁给你。”
我弟弟阿聪最过分,他又说:“你的问题让我想到一个兴大的马子,上次我们去联谊的时候她问我说……”
当欢笑嬉戏都安静之后,我在深夜两点上线,在陌生的网路世界里,独自在阿潘的个人板上面逛着。
这里有些小说、诗词,还有一些阿潘用来跟大家聊天的灌水文章,我看了一下精华区之后才发现,除了回应我的诗词之外,巧巧在这里几乎从来不发文,她也只是安静地看着而已。这一点跟我很像,如果不是因为阿潘跟我住在一起,害我无法幸免的话,我想我也不会习惯在一群陌生人的世界中,发出任何一点声音。
“你还没睡?”忽然丢来一个讯息,喇叭发出“哔”的一声,吓_r我一跳,原来巧巧也还没睡。
“我还在想着这辈子有没有机会结婚的问题呢。”我说。
“哈,还在跟《三国演义》的古人奋斗呢!”
我笑着说,夜晚是适合思考的时间,如果可以的话,我想请张飞跟吕布先到旁边歇着,让我喝完这杯咖啡再说。
巧巧问了我一些问题,关于我的生活,关于我的写作。其实这些她应该去问阿潘,因为阿潘描述我,比我描述我自己还要清楚细腻许多,毕竟他是写小说的。
知道我喜欢在茶店喝茶,巧巧问我,是自己去还是跟别人去。
“通常自己去,因为没人要跟我去,大家宁愿约学妹,也不会约老头。”
知道我喜欢旅行和散步,巧巧问我去过哪些地方。
“心能想到的地方,脚大概就可以走得到。”为了怕她误会,我又补充:“不过绝对不是那种需要用到登山装备的地方。”
“你的旅行都很随兴?”她问。
我说其实我的生活都很随兴,反正三年写一本论文,时间绰绰有余,所以我喜欢到处旅行。
巧巧沉默了一下子,给_『我一行字:“真羡慕你的生活。至少你可以决定你明天的现在要在哪里。”
“其实谁都可以,从心之所行而已。”
结果她沉默了更久,当我以为她已经离去,而我也打算熄掉台灯,关上电脑时,她忽然说了:
“生命如果是一个玩笑的话,最伤人的地方,就是她剥夺了很多人的自主权,所以,我只是一只囚鸟。”
你是一只囚鸟,可是我看不见你的笼子,你太朦胧。
×××
我们抵达新光三越的时候,莹莹已经快要发飙了。阿潘的这位国中老同学,脾气非常火爆,她早上九点半就打电话来,刚好是我弟弟接的,劈头就说:“我找潘彦文。”
学了好几年日文,非常重视日式礼节的阿聪马上跟她说:“不好意思,请你说出‘请’、‘麻烦’,或‘拜托’之类的敬语来好吗?在下并不是不愿意帮阁下叫人,不过阁下知道,我们好歹是礼仪之邦,以前在下认识一位文化中文系的女孩,她就非常有礼貌……”
结果莹莹二话不说就挂了电话,改打阿潘的手机。刷牙时我听阿潘描述电话中的情形,莹莹很凶悍地先狂吠了一顿,因为阿潘原本答应请人家吃早餐的,可是等我们赶到新光三越的时候,都已经11点了。
这是她们来台中玩的第二天,扣除昨天来和明天回去的车程时间,只有今天是她们可以真正玩得比较晚的一天,那也难怪莹莹要不高兴了。
“她还说,叫那个满口‘阁下’、‘在下’的痞子小心一点,下次不要被她遇到。”转述时,阿潘心有余悸地说。
其实莹莹是个很漂亮的女孩,圆圆的大眼睛、长长的头发,还有修长的双腿。从停车场走过去时,我跟阿潘就一直盯着她穿着短裙的双腿瞧。
“我觉得莹莹是你那一堆莺莺燕燕当中最正的。”我偷偷对阿潘说。
“如果你参与过她国中时在营养午餐时间放屁的那场噩梦,你就不会想得那么肤浅了。”
阿潘倒是冷静得很。
今天怪兽要去世贸看电脑展,阿聪自告奋勇陪他去,一个去挑烧录机,另一个去看卖烧录机的辣妹。我跟阿潘则过来赴这场约,一来我要帮阿潘挡拳头,二来我想再问问素卿,更多关于巧巧的事情。
见面之后,聊起巧巧的第一个话题,我就先问长相。
“你很在意她的样子吗?”素卿问我。
“与其说我在意她的样子,毋宁说我更在意她的世界。”
“什么意思?”素卿问我。
我说这就像我的研究一样,我们永远不可能看到诸葛亮等人的样子,但是我们却在研究他们的世界。人就是这么无聊的动物,眼前的这些,永远觉得稀松平常、不屑一顾,却偏要去对那些无法触及的世界充满好奇。
“所以如果今天巧巧也活在你的现实世界里,你就不会对她有兴趣了吗?”素卿问我。
“老实说,这也不无可能。”
“那早知道连我也不应该来了,也许在网路上你还会认为我是个神秘人物,见了面搞不好你会以为我是一坨大便。”她掩面叹息,害我当场又噗哧笑了出来。
可是我说的的确是实话,对于过去那四十七个女孩,我见过她们,跟她们待在同一个城市,甚至连逛的夜市都是同一条街,所以我会觉得很没兴趣。可是对巧巧则不同,我想知道,究竟为什么,她会对我说,她是一只不自由的“囚鸟”。
“人活着,总有许多的不得已,她会这样说,当然有她的原因,因为我不是她,所以我无法把她的意思完整表达出来。而且,今天似乎也不是一个适合谈这些哲学问题的日子,你知道我们现在在哪里吗?”
环顾四周,明亮的橱柜与熙攘的人潮,我说我当然知道,这里是新光三越。
“那就对了,今天阿潘的责任是陪莹莹逛街,我的责任是保护莹莹,让她跟阿潘逛街,而你,”素卿和我一样高,她炯炯有神的目光盯着我,很正经而且严肃地说:“你的责任是放下你诗人的身分,也忘记《三国演义》的战争,今天得负责陪我,让我打发时问。”
“这双鞋不错,你觉得呢?”话题一断,素卿指着一双NewBalance的黑色球鞋问我。
点点头,我把鞋子拿到手里晃了晃。
“颜色我喜欢,黑得很单纯,没有太多复杂;重量我欣赏,恰到好处的程度,大约跟思念一样,让人感觉得到,却又不会影响作息。”
看着我自言自语,素卿揪着脸瞄我,“康定遥先生,拜托你冷静一点,你只需要告诉我你喜不喜欢,不必吟诗给我听。”
我说诗意就像爱情一样,涌现的时候是无法克制的,素卿微笑着摇头,“爱情不能克制吗?其实可以的。”
然后我就发觉,她原来跟我弟弟一样,“以前哪,我喜欢过一个男孩,他呀……”
“有的人总是在互相追逐,追逐过好多年好多地方之后.到头来却老是缺乏一点勇气,所以只能在暧昧中挣扎。”看耆莹莹走在阿潘旁边,一起挑着衣服的模样,素卿忽然说。
“或许,当一个人决定要成为另外一个人的天使时,她就已经自觉到这种命运了,所以即使只能暧昧,她也都会甘之如饴。”我说。
闲着没事,跟在阿潘他们后面瞎晃的我们,其实都看得出来,每当莹莹在挑选东西时,阿潘总是会不小心自顾自的往前多走几步,然后才会发现莹莹停下脚步了,于是又折回头来陪她。反之,当阿潘看到什么时,莹莹却总能够第一时问感觉到,就陪着阿潘一起看。
“瞎子也看得出来,这女的对这男的有意思,可是你看那个男人多白痴,居然只会嫌手上拿着的东西太重。”素卿叹了口气:“真枉费莹莹这样大老远跑到台中来给他机会。”
我耸耸肩,手插在口袋里,踩着凉鞋晃呀晃。素卿买了一套洋装,还有一双鞋子,都提在她自己手上,所以我连暧昧的资格都没有。
结果我才刚刚这样想而已,那两个大袋子就塞到我手上了,素卿说:“不管你是有心还是无意,总之这两三年来,你也伤害了很多个无辜少女,现在我替天行道,让你当我一天的天使,好补偿你的罪愆,这不算过分吧!”
她把东西交到我的手上,对我说:“天使通常不会对她所守护的人说些什么,也不会暗示什么,更不会要求对方回报什么,就像莹莹对阿潘,就像你的天使对你,这是一个‘心诚则灵’的游戏规则,懂吗?”
我说我连我的天使是谁都不晓得,素卿很温柔地笑了,她拍拍我的肩膀。
“拿出一点诚心来,你慢慢就会感觉到了。”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天使,但却不是回头就看得见,还得用点心才行。
×××
“其实莹莹喜欢你。”回家之后,我忍不住对阿潘说。没有一个女孩,长年来注意一个男孩的消息,甚至大老远跑了半个台湾来找他,会只是为了聊天叙旧而已,我认识莹莹才三天,就可以看得出来,他认识莹莹超过十年,没有理由这样麻木不仁。
在百货公司逛了一天之后,晚上我们一起去都会公园看夜景,素卿说她们明天就要回去了,该给莹莹跟阿潘留点独处的机会。
“你该不会是要对我说,叫我明天再陪你混一天吧?”拎着大包小包,走在浪漫的都会公园,我没有什么看夜景的心情,只想把这些女人的东西通通扔进山谷而已。
素卿微笑着,从皮夹翻出一张卡片,是一张她与另一个女孩拍的大头贴。
“这是我跟巧巧在士林夜市拍的,算是答谢你的谢礼,这份礼物换你明天一天的时间总够了吧?”
都会公园的夜景很美,素卿把她穿了一整天的小外套脱下来,只穿着背心,张开了双臂,迎接从山的另一方吹过来的风。坐在她后面的地上,我第一次感觉她的瘦削,一袭长发奔放在风里,更显得她的单薄。
“我不是你的天使,也不懂你的天堂……”她唱起了那英的歌。
“我当然知道她喜欢我,不过,不可能的就是不可能。”回到我们公寓楼下,我对阿潘说起了莹莹对他的感情,阿潘却摇头。
“失去了新鲜感与神秘感了吧,我们认识太久了,老朋友的感觉早已充满我和她之间。而且彼此在乎的不同,当然对感情的看法也会不同。”
他说。
我懂阿潘的想法,他的生活很丰富,没看过研究生这么悠闲的,就跟电视上那些医生一样,没有一个是在救人看病的,他们总是开着跑车,负责谈恋爱而已。阿潘没有跑车,不过他有一辆豪迈一二五;他忙着谈恋爱,而且对象绝对不只一个人。
让我比较有感于心的,是阿潘开头说的那两个词,新鲜感与神秘感,难道一定要有这两者,爱情才有存在的可能吗?于是我想起巧巧。
窝在公寓外的庭园,怪兽跟阿聪都还没回来,我跟阿潘喝着冰凉的啤酒。
“你呢?觉得那个素卿怎么样?”
他忽然问我。
笑了一下,我也摇摇头,本来我曾怀疑过,会不会素卿其实就是巧巧,她只是换个名字而已?可是现在却打破了我的想像,手上拿着的是素卿给我的,那张她与巧巧的大头贴。就着路灯,我看见一张清秀的脸庞、一头长发,与一个灿烂的笑脸,是素卿的模样。
另一个则略显忧郁,头发同样也是长的,可是神情却似乎藏着一些落寞,只有一双大眼睛,还有一丝慧黠。看到照片,我又想起了巧巧说过的,那段关于“囚鸟”的话。
“这是巧巧?”
“嗯。”
我把照片递给阿潘。
阿潘没说什么,和我一起点着了烟。
后来怪兽问我们干嘛都苦着脸,我跟阿潘谁也答不上来,识相的我老弟,又买回了一手啤酒,他说:“男人有时候不必太多话,喝吧!”
喝着啤酒、吹着风的时候,怪兽的手机响起,我们看他拿着手机,在客厅里不断晃来晃去,脸上满是春风得意的笑容。等他挂掉之后,阿潘问他是谁打来的电话。
“唉……学伴啦。”
“妈了个西瓜,我跟你同学五年多,你什么时候有过学伴了?”
扭扭捏捏的怪兽,被阿潘掐着脖子,只好从实招来:“真的是我学伴啦!不过她是彰师大的,叫作慧乔,以前大学时就认识了,后来都没有联络,最近才又有接触的啦!”
阿潘几乎把那个名叫慧乔的女孩的身家底细都问清楚了,这才放开怪兽。
“怎么你有这种事情都不说的?”
我问怪兽。
“我想等肯定一点再说嘛。”
“肯定什么?”
怪兽说,那女孩很文静,话也不多,所以他还不确定人家对他的感觉。
我趴在阳台边,心里似乎有一点什么想讲的话,可是却说不上来。
这里是重划区的高级公寓,我们四个人,分属三个家庭,在这里分摊着移民后的房东所留下来的昂贵公寓。
“我们在这里住很久了耶!”我说。
“是呀,怎样?”阿潘回答我。
我说我只是怀念在这里曾发生过的很多往事,我生命中最热爱的蚵仔面线,还有那四十七个写信给我,却被我直接或间接拒绝的女孩的故事,有一大半以上是住在这里时发生的。
“我看我帮你写个故事好了。”
阿潘说:
“你这个人简直是怪胎。”
“我不是怪胎,我只是觉得过尽千帆皆不是。”
“不是什么?”
“不是我的天使吧!”
×××
最后一天的事情就没有什么好说的了,阿潘陪莹莹去科博馆,我则跟素卿骑着机车逛遍了台中市。阿潘本来是不愿意分头行动的,不过我们都劝他,好歹应该给人家一点面子。
素卿像个大孩子,对台中的许多建筑都感到相当好奇,于是我~~
说明,同时也跟她说了一堆那些个年少无知的时代里,我在这里干过的蠢事。
约好了下午四点钟在火车站见面,我们最后早到了一个小时。
“你对台中很有感情喔?”搓搓已经坐机车坐得发麻的屁股,素卿问我。
“应该说是习惯吧,毕竟我在这里住了十几年,初恋在这里,失恋在这里,连第一次摔车也在这里。”
素卿大笑了出来,问我上次谈恋爱是多久之前。
“不记得确切的年份了,”舔着冰淇淋,我说:“我只记得后来我又投票选过两次总统。”
“所以这么多年来,你的课余生活就是闲闲地在这个城市里到处乱转?”
“不是闲着没事,我一直在现代的都会中,寻找历史的遗迹。”
“台北不是更都会吗?”
“一个连停车位都找不到的城市,还能有什么人文气息?”
看着路在人行道上,一手握着冰淇淋,另一手捻着香烟的我,素卿侧头微笑着。
“嗯,三天来,这是我最重大的发现。”她说:“你果然是个怪人。”
我从来没说过我很正常,而这世界里,谁又是正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