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Chapter one (2)

第4章 Chapter one (2)

第4章Chapterone(2)

白楚的话有时蛮让人难受的。其实,我也只不过是闲来无事,从学校里溜达溜达,就溜达到他的画室里了。

白楚这样处于人生得意状态中的人,自然记不得小时候的事。或者,他一生都这么顺利,这些繁琐的事情对于他来说,没有可笑之处。

所以,那天我给白楚倒了满满一杯白水之后,就怏怏地离开了。

我离开的时候,白楚正盯着窗外出神,杯子里袅袅的热气升腾在空中,漫浸着他微长而浓密的睫毛和浓浓的眉毛。

其实那天,我恰好是鼓足了几分勇气,想同他说一个掺着玩笑的事实。那就是,我小时候也迷信过,迷信过一种叫做梧桐的树。小的时候,奶奶曾告诉我,梧桐树是凤凰神鸟唯一栖息的地方,所以,将你念的人、想的事和物写在纸上,埋在梧桐树下,就可以实现自己的心愿。

我曾在梧桐树下埋过两个人的名字,一个是于远方,一个是白楚。

于远方是我父亲,白楚是我喜欢的男子。

八岁时,我埋下于远方的名字,我就一直在梧桐树下等待着这个曾给了我无数温暖,却又不辞而别的男子,回家。

十五岁时,我奔跑出城市,在一个那样偏远的地方,找到了一棵梧桐树,上气不接下气,揣着剧烈的心跳,埋下了白楚的名字。

是的,“白”和“楚”,都是我喜欢的字。很久之前,语文老师就告诉过我们,汉字充满了温度和颜色。所以,“白”和“楚”,就承载了我那个年龄的女孩关于年轻男子、翩翩佳公子的所有遐想,譬如,白云飞、楚留香。

而,“白楚”却是这样的恰好,恰好成了你的名字。

我又是这样恰好,恰好将生活同遐想混淆。懵懂的年纪中懵懂的感觉白楚是老天扔下来给我的。

麦乐说我是白痴。

可是,怎么办呢?恰好,就这样恰好,我遇到的这个男子,他的名字恰好有我心跳的温度和脸红的颜色。

当然,后来,因为溪蓝的出现,我就不再那么白痴地在梧桐树下埋我想念的人的名字了,我将纸条上写上金子、银子、元宝、人民币、美元、英镑,希望自己的发财梦能够实现。

即使是溪蓝出现了,可我还是惦记着白楚,惦记着他对我笑的时候,眼底曾经有的满满的温柔和光亮。他那双漂亮的手,除了会画出漂亮的画,还会做天下最美味的鸡汤。当然,这种美味的鸡汤,我只尝过一次,还是在我感冒发烧的时候。

时间过去已经很久了的样子,我还是记的。当时的白楚带着一身雪花进门,眉梢上也挂着白白的一片,眼睛里是一片蔚蓝的颜色,漂亮的手中拎着一只很肥的小公鸡。

当时奶奶在家,但是白楚执意要亲自下厨房。所以,在那栋暗黑的楼房中,我斜靠在床上,听着厨房里乒乒乓乓的声音。

奶奶知道,我在跟着一个年轻的画家学画画。但是,她没想到这个画家是这么年轻,这么好看。于是,一贯热心肠的奶奶凑到我面前,问道,这小伙子多大了啊?还没媳妇吧?没媳妇的话,我给他找几个吧?

我当时虽然发烧,但是好在没有被烧糊涂了。如果被烧糊涂了的话,我一定跟奶奶说,你甭给他介绍了,等我长大了,你把我嫁给他吧!

后来,因为害怕奶奶真的要给白楚找女朋友,我再也没有让白楚来过我家。当然,这其中更有一个小女孩不为人知的小小的自尊和虚荣在里面——我实在不愿意让那个那么矜贵的男子看到这样破旧的楼房,这样狭小的家。

那天的鸡汤真的很美味,白楚很细心地将小公鸡剁得极其细碎,笑道,这样方便入味。当时,我一直盯着他纤长的手指发呆,他很温柔地一勺一勺的吹凉,一勺一勺地放到我的嘴边。然后,淡淡地跟我说着一些画室里有趣的小事情。最后,他略略心疼地叹了口气,埋怨道,你这家伙,怎么这么不小心呢?大冬天的为什么往水里钻呢?

我又不是傻瓜,没事的话,我当然不会往水里钻了。我当时也是见义勇为,发扬风格而已。要说起我掉进水里这事,也得由我弟弟莫帆的好朋友胡为乐说起。

胡为乐是典型的没事找抽型性格,严重的精神分裂症患者。从他十三岁从美国回来,出现在我视线里开始,我就已经发现了他的这个特点。他第一次跟着莫帆到我家,看着在一边给小狗贝勒和太子喂食的我,就对莫帆说,这姑娘是你姐啊?怎么有点大小眼,长短腿呢?好像还是招风耳。

当时我可只有十五岁啊,生活中刚刚出现了一个叫白楚的男子,正是我爱美心盛的时期。你想,有人这么诋毁我,我能不生气吗?

我一生气,就拎着狗盆,冲他摔打过去。吓得胡为乐倒退出门,一脚踩空,顺着楼梯滚了三圈,跌得几乎都不能动弹了。

当时,他安静地躺在那里,等待莫帆到楼下把他扶起来,也等待着我惊慌失措地下去跟他认错。但是,他没想到的是,他都跌成那个样子了,我也没放过他。我直接从楼梯上蹦了下去,又跺了他两脚。而他的好兄弟,莫帆,也只有在一旁看的份儿,不敢上前劝我。

也就是从那天起,胡为乐对我产生了敬畏之心。他见过凶悍的女生,但是没见过像我这么凶悍的。所以,从此他对我说话,嘴巴也老实了不少。

说到白楚埋怨我的冬天落水,也是因为胡为乐的“没事找抽”。他十四岁开始长胡须了,于是便在路上顺便调戏那些十二三岁的小姑娘,说她们嘴巴上也长胡须是典型的内分泌失衡。你想啊,现在的小姑娘,哪个不是厉害到家的主儿。于是?那些厉害到家的主儿们,合力将胡为乐推到了路边的湖里。

而我,恰好从那里经过。

胡为乐不会游泳啊,更巧的是那群小姑娘也不会游泳,更更巧的是,我也不会游泳啊。但是,倒霉就倒霉在我天生热心肠——这一点,随我奶奶。于是,我的心肠一热,也就忘记了自己不会游泳的事实了。我直接从自行车上蹦下来,蹦到了湖里。

湖水那个冰冷啊,比肯德基里的冰可乐还冰冷啊。

正在一边热烈挣扎的胡为乐一看我这么英勇就义、慷慨献身,可能也觉得自己死得其所了,于是也就不怎么挣扎了,只见浮着薄冰的小湖水冒出一串小水泡,他就沉底了。

当时,岸上的小姑娘大概是被吓傻了,竟然直愣愣地看着我和胡为乐挣扎之后,冒着水泡沉底。

我不知道最后我和胡为乐是怎样被救上来的。我当时的神经估计被冰傻了,竟然感觉满天雪花飞舞之下,一位漫画中才有的漂亮王子从天而降,将湿漉漉的我从湖底温柔地抱起,抱上了南瓜马车,载到了温暖而华贵的皇宫。皇宫里的壁炉里噼里啪啦燃烧着熊熊的炉火,王子在众侍者的眼前,再次很温柔地将我抱到炉火前。正在我惆怅自己是不是要在王子深情的注视之下宽衣解带,将衣服放在炉火边烘干时,王子居然低下头,俯身亲吻了我。我瞪大了眼珠子不知该迎合还是拒绝或者是欲拒还迎……这时,只听到一声犬吠,我便从这场华丽的昏迷中清醒了过来——睁眼一看,我已经躺在家里的热被窝里了,左边卧着太子,右边卧着贝勒,两条狗正在争先恐后地舔我的脸。

我一看,悲愤不已。原来那梦里的王子居然是这两条小家伙。

在我挥手将它们推开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的右手心里,紧紧捏着一枚精致异常的袖扣。内敛沉静的银色,浮面上是精心凹刻的图案,四周镶嵌着散发光芒的宝石,如同碎裂的星辰一样。袖扣中央浮雕着一个大写字母J.不知道有什么特别的含义。而反面是极其精致的英文字标:Cartier。

这种别致典雅的袖扣,我只在从麦乐手中抢来的《瑞丽》杂志上才偶尔见过。

那一刻,心情突然浮沉不定起来,某些似乎遥远而模糊的影像就在眼前晃啊晃的。难道,我真的遇见了王子?

王子将我救起来后,深情地吻我的时候,发现我太过迎合了,心想,我靠,这简直就是荡妇啊!于是就将我抛弃了?还是我太过矜持,王子心想,这不是木头吗,真没趣,才将我抛弃的呢?又或者,王子看到了旁边清秀的胡为乐,而王子恰好又是同性恋,所以就将胡为乐给抱走了?

恰好,这时莫帆回家了,告诉我,他刚从胡为乐的病房回来,胡为乐被抢救过来了。我喃喃道,原来,王子不是同性恋啊。

莫帆很好奇地抱起贝勒,抚摸着它的小脑袋,问我,姐姐,你说什么啊?是不是发烧过头了,说胡话啊?

我瞥了他一眼,说,小孩子,一边去!问东问西的。烦躁!

胡为乐康复了之后,对我是万分崇敬。他没想到我会这么义气冲天,为朋友的弟弟两肋插刀。他说,纯洁,纯洁,你不知道,你当时跳水的姿势多么帅啊,郭晶晶、伏明霞都没法儿跟你比啊!

我斜着眼睛看着胡为乐,不知道为什么,他喊我“春姐”的时候,我总感觉他在喊我“纯洁”“纯洁”,他越这么喊,我就越觉得自己不纯洁。

当然,白楚来探望发烧的我,亲自给我下厨炖小公鸡那天,我并没有告诉他,我是为救人而掉进水里的。我宁愿他一直认为我是不小心失足落水的。

前者和后者总是有差别的,前者太过英雄主义,像白楚这样的男子肯定不会喜欢这种悲壮的英雄人物莫春,他更喜欢后面那个傻乎乎的失足落水的弱女子式的莫春吧。

那天,白楚在我的房间里一直待了很久,反反复复用冷水帕给我退烧。他纤长的手指不时搁在我的额头上,检查我是否有退烧的迹象。一直到很晚,他都没有离开。他合着手,叹气,说,不放心年龄大的奶奶和年纪尚小的弟弟照顾你。

突然,他很奇怪地问我,莫春,你的爸爸妈妈呢?

白楚的这句话,让我无从回答。最后,我欺骗了他。我说,他们在很远的一个城市里工作……

白楚就没有再问什么,只是轻微地愣了一下,呆呆地看了我一会儿,然后淡淡地说,莫春,你好好睡一觉吧,我就在你身边,等你睡着了,烧退了,我再走。

就这样,我缓缓地睡着了。

白楚一直守在我的身边,他温柔的眉眼清晰地映现在小楼的灯光里,然后,落入了我的梦里。

奶奶说,白楚是天亮时才走的,走之前还熬好了白米粥。说是刚刚退烧的人,吃一点清淡的东西比较好。

奶奶问我,你在画室里是不是很出色啊,春儿?我琢磨着,你肯定是很出色,要不你这白楚老师,也不会对你这么挂心!

在一旁的莫帆匆忙地吃完饭,拉起书包就跑,跑之前还在我耳边咬舌头,说,姐姐啊,那男老师是不是喜欢你呀?说完,在我对他下毒手之前,做了个怪怪的鬼脸就跑开了。

我落水而导致发高烧的消息,第三天才传到麦乐的耳朵里。

倒不是这家伙消息不灵便,只是当时她一直在捣鼓她热情的网恋,哪怕在高考的重压之下,她都忙活得不亦乐乎。最后还是黄小诗从网吧里把逃课在外的麦乐给绑到了我面前。

麦乐一进门,先同我家的两条狗——贝勒和太子,交流了一下感情,然后才跑到我床前,同正在边上温柔地埋怨我的黄小诗会合。

她说,哎呀,那个,莫春啊,听说你为一个十四岁的小帅哥投湖自杀了?怎么,你还活着啊?

我用枕头扔了她一把,说,胡说八道去吧,那胡为乐被小女孩踹到湖里,我是下去救他的。

麦乐恍然大悟,说,啊呀,原来不是投湖自杀啊,是夫妻双双搞殉情啊!

黄小诗对我说,莫春,你别理姚麦乐,她失恋了。

黄小诗的话让我顿感精神百倍,我幸灾乐祸地看着麦乐,问道,哎呀呀呀,麦大姑娘,你居然会失恋啊?怎么,人家看你不符合ISO9000国际标准,就把你甩了,是不是啊?

麦乐很不屑地看着我,说,切,怎么可能呢?是我把那厮给甩了,那厮太伤我这颗少女心了!

我和黄小诗面面相觑。黄小诗很好奇地问麦乐,那个男孩我听你说过,不是很高大的样子吗?不是很符合你的审美情趣吗?你不就是希望找个高个子的男朋友吗?

麦乐的脸立刻鼓得跟冬瓜一样,她蹦到我的床上来,杀气腾腾地说道,那厮这么长时间以来,一直在给我夸耀他那184CM的身高,但是,那厮没有告诉我,他的体重也是184斤啊!昨天,我们约在黄石公园见面,他说他手捧六枝百合花,我说我脚蹬一双喜庆的红靴子。结果,我刚到黄石公园不久,就看见远处滚过来一个插着百合花的巨大圆形花瓶。我仔细一数,老天,果真是六枝!果真是那厮!我一看,这体型,我就是请他喝白水,我也请不起啊。所以,我生怕他认出我来,脱下红靴子,扛着就跑出了公园。说到这里,麦乐几乎是眼含热泪,她说,莫春啊,零下的温度,我穿着薄袜子奔跑在黄石公园的小路上啊,那小风嗖嗖的啊……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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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桐那么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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